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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古代服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漢服,泛指漢人的服飾[1][2],也是一種中國朝代服飾以及相對於中國少數民族服飾的漢人服飾的概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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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衣冠服飾大辭典》將「漢服」定義為:[2]
中國古籍中的「漢服」,主要是指區別於漢人以外的民族的漢人服飾的一種概念。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的「遣策」竹簡上提到,「美人四人,二人楚服,二人漢服」[4]。蔡邕在其著作《獨斷》提到:「通天冠:天子常服,漢服受之,秦禮無文」。《新唐書》記載吐蕃和南詔軍穿着「漢服」(唐人服裝)冒充唐軍進行破壞和搶掠:「結贊以羌、渾眾屯潘口,傍青石嶺,三分其兵趨隴、汧陽間,連營數十里,中軍距鳳翔一舍,詭漢服,號邢君牙兵,入吳山、寶雞,焚聚落,略畜牧、丁壯,殺老孺,斷手剔目,乃去。」[5][6]。
南蠻列傳中記載:「漢裳蠻,本漢人部種,在鐵橋。惟以朝霞纏頭,餘尚同漢服」。唐代敦煌被吐蕃占領,當地唐人被迫跟從吐蕃人的習俗,只有祭祖時才忍悲含恨穿上唐人衣服:「遺衣整巾潛淚垂,誓心密定歸分記」[7][8]。
北宋官修軍事著作《武經總要》描述契丹入侵河北,德清軍失守,俘虜人民在當地置城居住,多穿「漢服」[9]。《宋朝事實類苑》記載當時幽州人與外國人混居的現象,除契丹、渤海婦女穿「胡服」外,其餘皆穿「漢服」[10]。在《續資治通鑑長編》中則有紀載遼國的朝廷裡「其衣服之制,國母與蕃官國服,國主與漢官即漢服」[11]。
元修《遼史》中記載,遼朝皇帝服飾及漢式官服為「漢服」,並稱之為「晉之遺制」(晉指沙陀人所建立的後晉政權)[12]。《遼史·儀衛志二》以及《清稗類鈔·服飾》亦記載:「會同中,太后、北面臣僚國服;皇帝、南面臣僚漢服。乾亨以後,大禮雖北面三品以上亦用漢服;重熙以後,大禮並漢服矣。常服仍遵會同之製。」;「高宗在宮,嘗屢衣漢服,欲竟易之。一日,冕旒袍服,召所親近曰:『朕似漢人否?』一老臣獨對曰:『皇上於漢誠似矣,而於滿則非也。』乃止」。宋代《契丹官儀》記述宋朝慶曆年間余靖出使遼國的見聞,當時領燕中職事者稱為「漢官」,不論是胡人還是漢人皆穿漢服。[13]
《明實錄》記述蒙古韃靼士兵詐穿明人服飾騙開城門後突入進行劫掠:「虜數千騎突入延綏黃甫川關城,焚劫城內外凡四日,攻堡不克而去。虜之初至也,以數騎漢服扣關,詐稱為大同鎮奉公役至者,閽人啟扉,千眾奄至,把總高尚鈞中流矢死。」[14]。明朝成書的《長物誌·衣飾》記載:「至於蟬冠朱衣,方心曲領,玉佩朱履之為『漢服』也。襆頭大袍之為『隋服』也」,文中的「漢服」則屬於相對於其他朝代的漢代服裝的概念[3]。
清初劉城於《嶧桐文集》記述1645年抗清吳應箕被捕後堅持不脫去「漢服」巾幘,不屈而死[15]。
清人倪在田的《續明紀事本末》記載1649年金聲桓反正後遭清軍攻擊,全家着「漢服」自焚[16]。徐珂的《清稗類鈔》中記述乾隆帝在深宮穿「冕旒袍服」[17]。
《清世祖實錄》:「陝西河西道孔聞謤奏言:其定禮之大者,莫要於冠服。先聖之章甫縫掖,子孫世世守之,是以自漢暨明,制度雖各有損益,獨臣家服制三千年來未之有改。今一旦變更,恐於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盡也。應否蓄髮,以復先世衣冠?統惟聖裁。得上旨:剃髮嚴旨,違者無赦。孔聞謤疏求蓄髮,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著革職,永不敘用。」
乾隆曾表示反對改穿前朝服飾,認為會導致「武備浸弛」:「及繼世之孫,不數年而遂易漢服,又不數十年而遂以屋社。吁,可不畏哉,可不懷哉!」[18][19]。史載,所謂金熙宗「循漢俗,服漢衣冠,盡忘本國言語」。清朝統治者以此為鑑,諭旨對「服漢衣冠」、「效他國衣冠」、束髮以及裹足者治重罪[20]。
朝鮮《仁祖大王實錄》記載朝鮮君臣對話,朝鮮史載明朝平遼將軍總兵官毛文龍令投降的後金人換穿「漢服」[21]。祖大壽兵敗,張春堅與朱之蕃之弟被俘,堅決不剃髮,着「漢服」居長興寺[22]。
清末民初,對「漢服」一詞產生了不同的理解。清朝《成都通覽》記載:「羅、郭二姓,原籍雲南,均漢服頂戴,滿口京腔,亦少蠻氣,皆行漢官禮節……土千總二,皆漢服。」[23]。《黔南職方紀略》及《黔南識略》記載清廷在苗人地區實行文治教化政策,建立學校,鼓勵苗民學習漢文化、改「漢裝」:「內轄既久,蠻俗漸更。今男子多有漢裝者」;「薙髮而易漢服者已過半」;「習華風,編姓氏,婦女有改漢裝者,多與軍聯姻」[24][25][26][27][28]。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國民政府強迫南方一些少數民族改用「漢服」:「苗、瑤、侗之衣裙應一律改用漢服……」;「男子衣褲用棉布係以腰帶,有鈕扣與漢服略同者,稱之為漢苗」[29][30][3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人民日報》在1954年報道敗退到台灣的民國政府對當地「土著」實行同化政策,導致「不少高山族婦女被迫改穿漢服」[32],1993年,《人民日報》報道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建城1000週年之際,中國北京市代表團給布魯塞爾標誌性塑像「撒尿頑童」送上一套「漢服」(對襟衣)[33]。
湖北理工學院藝術學院教師王芙蓉指出,有觀點認為漢服現時存在「漢民族傳統服飾的簡稱」及「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總體的服裝」和「漢代的服飾和遼代服制中的漢族服飾」兩種定義,王芙蓉認同前者的說法[需要解釋][34]。
日本愛知大學教授、文化人類學家周星認為,「漢服」概念在古代並不常用,而現代詞彙「漢服」是由漢服運動參與者所想像的一種傳統服飾詞彙[35]。
2003年,中國大陸漢民族主義者創辦推廣「傳統漢族服飾」和「漢文化至上主義」的民族主義網站「漢網」[36],這個網站宣傳「漢文化是世界上最先進的文化」和「漢民族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民族之一」等主張,同時帶動了起源於廣東一帶的漢服運動,他們認為漢人的民族服裝有一套自己的完整傳統,認為「漢服」是「以華夏漢族的禮儀文化為基礎,通過歷代漢人王朝推崇周禮、象天法地而形成的具有獨特華夏民族文化風貌性格、明顯區別於其它民族傳統服裝的服裝體系」和「從黃帝到明末清初漢族傳統服飾」[37][38]。但周星等人認為「漢服」和「漢服運動」中的「漢服」含義並不相同,前者主要把「漢服」理解為漢族的服裝,但並不存在所謂純粹的「漢服」[39]。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張跣認為現代漢服運動倡導者所宣傳的漢服概念不存在於中國傳統文化和現代漢語中,他認為漢服運動倡導者為宣揚自己的思想和觀念,總結了明代以前漢族服飾傳統而形成的一個假定了「漢服」在發展過程中的「血統」的純正性的「類概念」。他亦提到有學生在網上(如漢網和百度百科)發布「既非官方又非學術漢服標準」,認為是屬於「漢服」實體化的一個起點。[40]
漢服擁有多個特點,其主要有交領右衽、大襟、寬衣博帶、繫帶隱扣等[41]。
交領右衽指衣服前襟左右相交,右衽則是指衣襟向右掩(左前襟掩向右腋系帶,將右襟掩覆於內),在外觀上表現為「y」字形,形成整體服裝向右傾斜的效果。而古代中原周邊一些民族的服裝是向左掩,稱為「左衽」。《論語》中記載孔子曾說,若無管仲尊王攘夷,就會淪為異族統治而「被髮左衽」。[42]由此可見華夏夷狄之分也被體現在服飾之上[43]。可見「右衽」這一特徵對於漢人的重要性[44]。明初,官方公開宣布包括盤領衣在內的圓領袍服為「正統衣冠」,而交領衣服如窄袖衣袴褶、辮線腰褶以及兩截胡服(上衣下裳)都是要被革除的「胡服」[45][46]。
寬衣博袖型的漢服雖然是平面剪裁,但用料遠遠大於覆蓋人體的需要。典型的漢服袖子是既寬且長,主要見於貴族、官員、士人服飾的大袖,不僅是袖徑的寬大,袖子的長度也十分長,使穿衣者垂手時而不露出來,並可以挽回相當的長度。漢服禮服的袖長度是整個手臂的一倍半,要求能「回肘」,最長更可達四尺。典型的袖型則是圓袂收祛,代表天圓地方中的「天圓」。而日常便服、軍事服裝的袖則較窄。寬袍大袖還具有透氣、散熱等實用優點[47]。
早期服裝以腰帶束縛,後來出現把繫帶縫於衣上的做法。腰帶除了有其實用性和裝飾性,還象徵穿戴者的身份、地位、權力等。雖然很早已發明紐扣,但在明代之前並不大量使用,且一般不用於顯眼位置。至明代中後期才較多於顯眼處使用紐扣,但其剪裁、領型、袖型等與清代服飾仍有不同,見於女裝及少數男裝常服、軍服、便服等;清代服飾以布製盤扣為主,扣帶很長,極為顯眼,大量用於禮服、官服、常服等各類型、各身份人物所穿的服裝[47]。
古代服飾的結構主要分為10個部分:領、襟、裾、袂、袪、袖、衿、衽、帶、系。[48]一套完整的衣裝通常有三層:小衣(內衣)、中衣、大衣。小衣即貼身穿著的內衣,如抹胸、褌等。中衣則功能類似汗衫,形制有上衣下褲、中單、曲領等。大衣即外衣,如深衣、圓領袍、衣裳、袴褶、裙襦,還有外套如半臂、褙子、大衫等。此外,還有配件如襪、帔、革帶、玉帶、銙等等。
古代布帛是人民向國家上交的稅收之一,幅寬二尺二寸。[49]傳統的漢服通常用幅寬二尺二寸(50cm左右)的手工布縫製。[50]取兩幅相等長度的布,分別對摺,作為前襟後裾,縫合後背中縫,此背縫稱裻。前襟無衽即為直領對襟衣。若再取一幅布,裁為兩幅衽,縫在左右兩襟上,則為右衽。裾的長度分為要中,膝上,腳背上。袖子與襟裾的接縫稱為袼,袖口稱為祛。
古代中國服飾的基本款式,主要可分為禮服、吉服、常服、便服等。[51]從形制上看,主要有上衣下裳式(上下分開,上身着短衣,下身着裙)、上下連綴式(把上衣下裳縫連起來)、上衣下褲式、上下通裁等類型。上衣下裳是漢服最基本的式樣,至今漢語仍然用「衣裳」這兩個字作為服裝的統稱。其中「裳」指下裙,古代男女都可以穿着。後來男子逐漸改穿袍衫作為日常服飾,上衣下裳的樣式多保留在禮服中,如冕服。而女子依舊以上衣下裳的樣式為主,稱為襦裙。襦裙是中國服飾史上最早也是最基本的服裝形制之一,最初流行於白狄族所建立的中山國,後來成為幾千年中漢族婦女最常見的衣着[52]。襦指短上衣。裙,裡衣也。古服裙不居外,皆有衣籠之[53]。襦裙的歷史從戰國時代一直沿續到清代且一直流行至民國初期,前後歷經二千多年,儘管長短寬窄時有變化,但基本形制仍保持著原始形態[54]。
有說法認為,古時上下通行之衣為深衣,代表時代特徵的服裝亦為深衣,深衣實可為古服之特徵。言古服者,應先及之。何謂深衣,《禮記正義·深衣》曰:「所以稱深衣者,以余服則,上衣下裳不相連,此深衣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衣。」士人取得科舉功名後,就脫去白衣,改穿襴衫了。明代的曳撒、貼裏、鞠衣等也屬於上下連綴式。上下通裁的有圓領袍、直裰、直身、道袍等,特點是上下不分裁的袍服。上衣下褲式為上身穿短衣,下身穿褲子,其中裋褐是勞動人民常見的衣着。
有學者指出,深衣是自宋代以降,自負為儒者且欲向他人強烈表示自我的人物才例外地使用的特殊服飾。北宋中期,一些學者如朱熹和司馬光根據古籍記載自製深衣,並且作為常服穿著。某天司馬光對學者邵雍說:「先生可衣此乎」,邵雍回答:「某為今人,當服今世之服。」司馬光認為其言合理。南宋學者史繩祖稱深衣冠履為「怪服妖服」[55]。
宋元歷史學家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提到,夏商周三代可考的服制中雖然有所變化,但是除了冕服之外,只有玄端(端衣)和深衣兩者最廣為流傳。玄端是自天子至士人均可穿著的,而深衣則是自天子至平民百姓均可穿著的。也是古代士人未得功名時所穿衣服。深衣裁製時加長了衣襟,穿著符合禮法,因此不論貴賤,不論身份地位均可以穿著,而沒有等級之分。然而隨著衣裳形式的失傳,到了後代卻被視為怪異,穿著者往往被認為是腐儒,即使是北宋理學家紹雍也對該服飾有所保留,司馬光、呂希哲和朱熹等人則只在私底下穿著。[56]
外套類有褙子、半臂、披風、鶴氅衣等。褙子是一種由半臂或中單演變而成的上衣。[57]程大昌《演繁露·背子·中禪》:「今人服公裳,必衷以背子。背子者,狀如單襦袷襖,特其裾加長。直垂至足焉耳。其實古之中禪也,禪之字或為單,中單之制正如今人背子。」相傳始於唐,盛行於宋。《宋史·輿服志》云:「婦人大衣長裙、女子在室者及眾妾皆褙子。」宋明皇后常服紅羅背子。[58]披風由褙子演變而來,於明代出現。
中國的禮服、祭服無論顏色、尺寸都有嚴格的規定,不同身份的規定亦有不同。公服、官服、命婦服飾也有一定規格。常服、吉服一般無嚴格規定。雖然如此,常服服制有時也表現出等級差異,例如貴族常衣大袖長裾的大掖衣,士庶則着短衣小袖的襦絝。明代甚至規定「庶民衣長去地五寸。袖長過手六寸。袖樁廣一尺。袖口五寸。軍人衣長去地七寸。袖長過手五寸。袖樁廣不過一尺。窄不過七寸。」[59]然而部份朝代也常出現服飾僭越亦稱攝盛。
古代天子及男性近支皇族的大禮服為冕服,配冕冠,先秦貴族禮服為玄端,用作祭服、朝服、冠禮及婚禮服。祭服又有素端,這幾種服裝都是交領、右衽的上衣下裳制、大袖。唐代之後不再以玄端為祭服,另設祭服。皮弁服也是皇室男性禮服的一種。皇后、太子妃大禮服為翟衣,屬上下通裁的大袖袍服。明代時鞠衣、大衫為其他女性皇族的禮服,穿著時配鳳冠霞帔;鞠衣為上下分裁的深衣制圓領袍。
皇帝及近支宗室常服為袞龍袍,皇帝的袞龍袍常用黃色,故又稱黃袍。袞龍袍最常見為圓領,上面綴有龍紋,但亦有些是交領。
官員服飾稱為官服,上朝所穿的為朝服,宋代官員朝服配方心曲領,依等級戴進賢冠、貂蟬冠或解豸冠。明初朝服為青色衣緣的赤羅衣、赤羅裳,頭戴梁冠。明代官員祭服為青羅衣、赤羅裳配方心曲領。官方祭祀時官員會穿祭服,宋明祭服會配方心曲領。
公服為官員之制服,唐至明時公服皆為圓領袍,唐宋公服按照等級依次用紫、朱、綠、青色,戴展腳幞頭[60]。明代公服按等級依次用緋、青、綠色,只在朔望日朝參穿著,其他日子則穿官常服。明代官常服綴有補子,又稱補服,顏色不拘,有圓領、交領兩種款式。命婦禮服為大衫霞帔,配翟冠。常禮服為綴有補子的圓領袍或襖裙。有功之大臣、命婦可獲皇帝賜蟒服。
先秦至漢代的直裾袍、曲裾袍為士庶禮服,男女皆可服。後世士庶男子常禮服及吉服多為袍服,女子常禮服及吉服多為衫裙。裋褐則是便服,男女通用,為上衣下褲,在體力勞動或體育運動時穿著。窄袖衫裙亦是女子便服。
漢族兒童衣服形制一般與成年人差異不大,最常見是上衣下褲類,除了一般的裋褐外還有單穿半臂和褌者,較少見袍服類。唐宋時女孩也會穿襦裙,明代則有穿襖裙。一些幼童也會只穿內衣如肚兜、連腿裹肚衣、抹胸、裲襠等。嬰兒常穿開襠褲、戴圍嘴(又稱涎水兜、涎兜),圍嘴常裁成花瓣狀或梅花狀,也有其他形妝,常會繡上吉祥圖案。稍大能控制大小便的幼兒則改穿合襠褲。至清代雖推行剃髮易服,但由於「老從少不從」,年幼穿明代服飾的習慣一直延續至今,交領右衽繫帶的設計不易弄傷嬰兒和幼童的幼嫩肌膚,同時也有教孩子不忘明朝、祖宗衣裳的意義,今人多稱「和尚衣」[61][62]。
兒童的首服與成年人有差異,嬰兒和幼童常戴虎頭帽,因有老虎有威鎮邪氣和鬼怪的力量,能保護小孩和給小孩帶來力量的說法。除帽子外,還有箍子(又稱抹額、額箍、額子、圈帽等),常有老虎、花朵等圖案,也有素面的。還有風帽,是一種後面延長的帽子,可以擋風。也有些首服和成人的相同,例如幅巾。鞋履除了一般的鞋子外,嬰兒和幼童還會穿獸鞋如虎頭鞋、豬頭鞋等[62]。
中國婚禮並無專屬的服飾,通常吉服服制便是婚禮所用的服飾制度。 先秦士的婚禮稱為士昏禮,新郎親迎時穿著大夫等級的爵弁、纁裳緇袘,即玄色上衣、纁色綴有黑邊的帷裳,「袘」即綴邊。新娘則穿純衣纁袡,即纁色衣緣的黑色深衣,「袡」即衣緣。其餘程序則依照士的服制。也就是卿大夫的妻子穿白色的展衣,士庶人的妻子以黑色的褖衣為禮服[63]。《禮記正義· 曾子問》:「嫁服者,士妻褖衣,大夫妻展衣,卿妻則鞠衣。故《士昏禮》云:「女次純衣纁袡。」(純衣即褖衣也。)因此,按照周禮,士庶的新娘穿黑色褖衣,大夫的新娘穿白色展衣,天子正妻受冊穿禕衣。
唐宋制度,新郎四品以上以冕服婚,九品以上以爵弁服婚,庶人以絳公服(大紅圓領袍)婚。新娘視新郎等級穿著,初唐新娘穿花釵禮衣,為深衣制禮服;後來花釵禮衣之制漸式微,新娘改穿大袖襦裙出嫁,多為綠色。士庶綠衣新娘與穿紅圓領公服的新郎配在一起,是為「紅男綠女」。宋初承唐制,後來新娘改為穿鳳冠霞帔出嫁,此制延續至明代。明代官員婚禮,新郎按照官品穿官常服,新娘視其夫等級穿命婦常禮服。士庶婚禮可假九品官服、九品孺人常服,但時有僭越;亦有不穿官服以士庶常禮服(男穿袍服、女穿襖裙)為婚服者。
中國喪服主要依據五服制定,五服是指一定範圍內親屬逝世時以居喪期限長短和喪服的粗細定下的規則,當中的服裝是在喪禮中穿著。五服中最重的喪服是斬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做的喪服。斬衰衣旁和下邊不縫邊。其次是齊衰,用熟麻布做的。因為縫邊整齊,所以叫做齊衰。再次之是大功,亦稱「大紅」,這是用熟麻布做的,比齊衰精細些。小功又次於大功,亦稱「小紅」,小功服比大功服更精細。五服中最輕的是緦麻,比小功服更精細。明代皇帝、皇后鴐崩,官員所服之斬衰服是把烏紗帽去雙翅、以白布包裹,穿素色圓領袍、配腰絰(麻繩)、麻鞋;除服後換素服、烏紗帽,黑角帶,百日後穿回平日的衣服。命婦則穿麻布圓領、麻布裙、麻鞋,頭蓋麻布蓋頭,二十七日除服。
五服制度較為複雜,歷代多有簡化,稱為孝服(又稱孝衣)。除服後,居喪期間會穿著普通的服裝,但會選一些顏色較素淡的,女子也少用華麗的首飾,明代時女子會由平日黑色或金絲狄髻改戴白色孝髻。
奴僕在主人喪禮期間會穿白布衣、戴白帽。
上衣的領子可分為直領、圓領、方領、豎領,再搭配大襟或對襟而有不同風貌, 大襟即兩襟相交。 直領穿著時若有明顯交疊又可稱交領,例如配上大襟時。 以封閉曲線包圍頸根附近則稱圓領,又稱盤領。 豎領又稱立領,是以直領為基礎,前端上提包住脖子演變而成。 領形是漢服的主要特徵,「領」也是漢服上衣的計量單位。
中國古代傳統用布分為:金縷、錦、羅、綾、絹、紬、紵絲、縑、綺、纚、紗、帛、布、棉、麻等等。[64]織金、錦、羅、綾是最昂貴的織物,綾羅錦繡自古就是富人的象徵。秦漢時期,除齊紈、魯縞享有盛名外,[65]尚有吳綾、越羅、楚絹、蜀錦等名品。湯式《一枝花·贈美人》曰:「價重如齊紈魯縞,名高似蜀錦吳綾。」最古老最廉價的材料是麻葛。[66][67]
周禮就規定有典絲、染人從事印染。傳統染色的材料都是植物。[68]包括:紅花、烏梅、蘆木、蘇木、黃櫱、青礬、莧藍、槐花、棓子、楊梅皮、藍牙葉、蓮子殼、綠豆粉等等。[69]古典布料的染色遵從古制,體現了華夏陰陽五行信仰。有六象六色之說,青所以象東方的木,赤所以象南方的火,白所以象西方的金,黑所以象北方的水,玄所以象天,黃所以象地。除了六正色以外,還有對應的間色:纁-黃赤色、紫-青赤色、紅-赤白色、綠-青黃色、縹-青白色。間色也是唐宋公服的色制,公服五等:朱、紫、緋、綠、青。 另外還有紺-深青揚赤色、緋-赤、絳-大赤、緹-丹黃、朱-深纁。
色彩 | 染料 | 色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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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 | 藍草 | |
紅 | 紅花 | |
綠 | 槐花 | |
金黃色 | 蘆木 | |
鵝黃色 | 黃櫱 | |
紫色 | 蘇木、青礬 |
最廉價普遍的是藍草制靛的藍印花布,[70]是傳統的鏤空版白漿防染印花,又稱靛藍花布,俗稱「藥斑布」、「澆花布」,距今已有一千三百年歷史。最初以藍草為染料印染而成。 藍印花布源於秦漢,興盛於唐宋時期,古時稱為藥斑布。[71]漢族的染印工藝稱作三纈,即蠟纈、夾纈、絞纈。纈是指系繒帛而後染之,使系處形成一定的花紋,起源自秦漢時代。[72][73]明代的織錦與刺繡興起以後,夾纈逐漸衰落,並被鹼印、拓印,刮漿防染法取代。
漢服的織繡工藝通過蘇繡、湘繡、蜀繡、漢繡、粵繡以及蜀錦、雲錦、宋錦流傳至今。緙絲是技藝最高的織花藝術品。唐代,始有用絲織制緙絲,以生絲為經,以染織熟絲為緯,有的加飾金線或孔雀羽,工藝複雜細緻,用色最多達 70 多種。
冠帽是漢族服飾的重要部分之一。包括冕冠、爵弁(雀弁)、皮弁、韋弁、冠弁、武弁、通天冠、長冠、幅巾、烏帽等等。皇帝、公侯參加祭祀典禮時所戴的禮冠叫做冕。冕冠的頂部,有一塊前圓後方的長方形冕板,冕板前後垂有「冕旒」。冕旒依數量及質料的不同,是區分貴賤尊卑的重要標誌。漢代規定,皇帝冕冠為十二旒(即十二排),為玉制。冕冠的顏色,以黑為主。冕冠兩側,各有一孔,用以穿插玉笄,以與髮髻拴結。並在笄的兩側繫上絲帶,在頜下繫結。在絲帶上的兩耳處,還各垂一顆珠玉,名叫「珫耳」。不塞入耳內,只是系掛在耳旁,以提醒戴冠者切忌聽信讒言。後世的「充耳不聞」一語,即由此而來。梁冠,是歷代文官的冠飾,源於戰國時代的進賢冠。籠冠就是「武冠」或「惠文冠」,是歷代武官的冠飾。[來源請求]
古代漢族男女成年之後都把頭髮綰成髮髻盤在頭上,以笄固定。男子常常戴冠、巾、帽等,形制多樣。兒童帽飾則有虎頭帽、花帽等。[來源請求]
女子髮髻也可梳成各種式樣,並在髮髻上佩帶珠花、步搖、翠翹、冠梳等各種飾物。鬢髮兩側飾博鬢,也有戴帷帽、包頭巾的。頭插梳篦自漢代即有記載。[74]南朝婦女就愛在髻上插飾梳櫛。[75]唐朝婦女流行廣插釵梳。[76]漢族婦女還有戴絹花的習俗,所謂「寶髻簪花花」。[77]王母娘娘見漢武帝髻上插大花。[78]明朝孔府在大莊設佃戶花莊,一年四季專供孔府擺設和夫人、小姐插戴,演習宮女的冠戴裝束絹花。明代中期開始又流行抹額,遮蓋額頭。
漢服的足衣分為:襪、舄、履、屨、屐、靴、鞋。古書記載傳說堯舜禹以後始服木屐。伊尹以草為履,以帛為屨。[79],但中國境內出土的最古老木屐是寧波市慈城鎮內的慈湖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的新石器時代夾腳式木屐,為良渚文化產物。周人以麻為鞋。屐是木履之下有齒者,又稱木屐。江南以桐木為底,用蒲為鞋,麻穿其鼻。草屨是黃帝之臣所做,即草鞋。[80]靴來自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女性的鞋履常有繡花,稱為繡花鞋。嬰兒和幼童多穿虎頭鞋、豬頭鞋等。
幾千年來華夏王朝對周禮服制堅持代代相傳、世世相襲,在儒教禮典的永恆中也不斷適應時代的需要而產生朝代特色的常服。不同朝代的常服則不盡相同,各朝代往往對各個等級允許的顏色、式樣有細緻規定,朝代特徵較明顯[81]。
漢代《世本》記載:黃帝的臣子「伯余作衣裳」、「胡曹作冕衣」。《易·繫辭》說「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之妻嫘祖養蠶製絲,以作衣裳。唐代張守節《史記正義》記載「黃帝造屋宇,製衣服」[82]。王逸《機賦說》認為,上古人們拿獸皮當衣服,伏羲、炎帝以來,已經出現了真正的衣裳,到黃帝時期,則出現了袞冕等較為完備的服飾制度。[83]。考古發現則證實,距今七八千年前的裴李崗文化遺址、陝西臨潼白家村遺址中都發現骨針、紡輪,說明當時人們已會紡布製衣。到了約五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不但大量發現紡輪,還在陶器上發現大量布紋的印痕。同時期的遺址中還發現了苧麻、蠶繭。說明此時已經產生了原始的農業和紡織業,用苧麻織成的麻布和飼蠶得到的絲紡來做衣服,人們的衣冠服飾日臻完備。只是,此時期的服裝實物,在考古發掘中至今尚未發現[84]。
夏朝黑衣裳,商朝尚白則縞衣裳,周朝折中夏殷之制而玄衣[85]素裳[來源請求]。
商代的服裝形制主要有連身長袍,為女子或奴隸所穿著,另一形式則是上衣下裳,上衣有偏衽或對襟等不同形式,領口為寬邊,袖子以窄袖為主;下裳是長裙或者是開襠褲。在腰間以寬帶束腰,並腹前垂掛蔽膝(鞸)。商代貴族平時穿著色彩華美的絲綢衣物和外罩絲織錦衣(裼),衣上有織繡和染繪等紋飾,袖口和領緣亦用花邊裝飾,並配掛玉飾。此外,貴族們開始重視頭戴冠帽,為貴族服飾的重要標誌,進而出現禮冠制度;頭衣分別有冠、冕、帽、笄等形式。不同於貴族的穿著,平民百姓或奴隸穿著粗麻布衣,不戴冠帽。
春秋戰國時期,服飾大致沿襲周代的服制,只是略有變化。百家學說對服飾的完善有着一定的影響。冠服制被納入了「禮治」的範圍,成了禮儀的表現形式,從此中國的衣冠服制更加詳備。
這時的衣服一般在以腰帶固定,腰帶以帶鉤繫結,有的在帶上還掛有玉制的飾物。
這一時期出現了深衣與袍服,袍服大致分為曲裾袍、襜褕兩種。還出現了襦裙。[來源請求]
秦漢服裝基本沿襲戰國時期,袍按裁剪方式大致分為繞襟袍(曲裾袍)、襜褕直裾兩種,都是男女均可穿着。武士則着短衣小袖大絝。[86]
秦漢時期曲裾袍是女服中最為常見的一種服式,這種服裝通身緊窄、長可曳地,穿上後下襬一般呈喇叭狀,行不露足。漢代窄袖緊身的繞襟深衣,衣服幾經轉折,繞至臀部,然後用綢帶系束,衣上還繪有精美華麗的紋樣。衣袖有寬窄兩式,袖口大多鑲邊。衣領部分通常用交領,領口很低,以便露出裡衣。如穿幾件衣服,每層領子必露於外,最多的達三層以上,現代稱「三重衣」。
由於袍服的普遍流行,穿襦裙的婦女有所減少,但並沒有消失,在漢樂府詩中就有不少描寫。這個時期的襦裙樣式,一般上襦極短,只到腰間,而裙子很長,下垂至地。1957年在甘肅武威磨咀子漢墓中發現了襦裙實物。[來源請求]
據古代學者的描述,漢人服飾在晉朝已經深受外族影響而「全用胡服」,並且「遂相承襲」:「中國(中原)衣冠,自北齊以來,乃全用胡服。窄袖、緋綠短衣、長靿靴、有蹀躞帶,皆胡服也。窄袖利於馳射,短衣、長靿皆便於涉草。」;「今世之服,大抵皆胡服,如上領衫、靴、鞋之屬。先王冠服,掃地盡矣。中國(中原)衣冠之亂,自晉五胡,後來遂相承襲,唐接隋,隋接週,週接元魏,大抵皆胡服」[87][88][89]。
唐朝對外來的衣冠服飾取兼收並蓄的態度,各種外來的服飾影響和改變了唐人的服飾文化[90]。
唐代男子的常服以「幞頭」袍衫為尚,幞頭又稱袱頭,是在北朝漢魏幅巾基礎上形成的一種首服。官吏除穿圓領窄袖袍衫之外,在一些重要場合,如祭祀典禮時仍穿禮服。禮服的樣式,多承襲前朝舊制,頭戴介幘或籠冠,身穿對襟大袖衫,下着圍裳、玉佩組綬等。
「襆頭」的前身是東漢以來的幅巾,即方頭巾,由於是經鮮卑帽改進而成,屬於「胡服」的一種。在北周武帝的時代,幅巾被加以改造,在巾的四角縫綴上繫帶,同時發明了一種結系方式,將一對巾帶結在腦後,另一對巾帶反係向前,於頭頂的髻前綰結,因此也叫做「折上巾」。發明襆頭的目的,是「便武事者也」,用輕質的絹羅將頭髮束緊,頭頂上輕便利落,自然無礙馳射。大致在隋唐之間,為了追求造型的美觀,襆頭之內被加上硬質襯冠。自唐至宋,巾角也轉換成花樣翻新的帽翅,同時改用硬挺的漆紗當做面料,最終形成「烏紗帽」[89]。
五代時期服飾基本沿襲了唐朝服飾。
宋朝漢人男子野服沿襲了大襟右衽交領和圓領這兩種服飾式樣。宋朝漢族女服以衫裙為主,基本式樣有兩種:交領和對襟衫裙,女裝相比男裝要富於變化些,出現褙子。
深衣是一種記載於中國先秦時期、於漢代失傳後被宋朝學者朱熹重新設計或復原的中國古代服飾,深衣在《禮記》等中國文獻當中作為一種簡便的禮服而被記錄,到了漢代以降,深衣作為一種傳說被人時時想起,並沒有受到太大關注,到了北宋中期,一些學者如朱熹和司馬光根據古籍記載自製深衣,並且作為常服穿著。某天司馬光對學者邵雍說:「先生可衣此乎」,邵雍回答:「某為今人,當服今世之服。」司馬光認為其言合理。宋代以後的中國,深衣在特別的場合以外並不被使用,明代學者丘濬說:「按馬(端臨)氏此言(指馬端臨在《文獻通考》的考究),則深衣次在宋服之者,固已鮮矣。況今又數百年後哉!」表示明代士人通常不穿深衣。1644年,明代學者朱舜水在日本被問及深衣是如何製作時,他回答他從未親眼見過深衣[56]。
宋元歷史學家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提到,夏商周三代可考的服制中雖然有所變化,但是除了冕服之外,只有玄端(端衣)和深衣兩者最廣為流傳。玄端是自天子至士人均可穿着的,而深衣則是自天子至平民百姓均可穿着的。也是古代士人未得功名時所穿衣服[91]。深衣裁製時加長了衣襟,穿着符合禮法,因此不論貴賤,不論身份地位均可以穿着,而沒有等級之分。[92]然而隨著衣裳形式的失傳,到了後代卻被視為怪異,穿著者往往被認為是腐儒,即使是北宋理學家紹雍也對該服飾有所保留,司馬光、呂希哲和朱熹等人則只在私底下穿著。[93]
元朝時期漢人服飾也受到了外族服飾文化的影響,例如明代流行的曳撒就是繼承於元代的腰線襖[94]。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後,詔令「衣冠制度悉如唐宋之舊」,以圓領袍服等唐宋服飾為「正統衣冠」,又連續頒布多項旨令,從面料、樣式、尺寸、顏色等方面確立了明代服飾制度,其中心內容是貴賤有別、服飾有等,不同階級不同等次的人,都只能享用本等級的服飾,不能混同,更不能僭越。隨後,朱元璋又屢次申述服飾禁例,有犯者,立刻嚴厲制裁。史載當時有百姓不許穿靴之禁,有三十八位南京人即因違禁而被充軍。
明代男子服飾基本沿襲了大襟右衽交領和圓領這兩種傳統服飾式樣,但又吸收了一些元代服飾特點,發展出曳撒等特色服飾。明代婦女的服裝以襖裙或衫裙為主,型制不變,單層為衫,雙層為襖。與前代衫裙的主要差異在於上衣並不束在裙子內。除了一直流傳的衫、襖及裙子外,還流行霞帔、褙子、比甲等新鮮樣式,衣服的多變與款式做工達到一個高峰[95]。明代開始於顯眼處使用紐扣,在部分常服及軍服中使用較多,禮服、官服則仍然沿用交領及盤領款式,不在顯眼處用扣子。
在經過了金元時代大規模北方民族內遷洗禮之後,明代的服飾狀況已與唐宋有很大不同。雖然明政府多次重申胡服禁令,但蒙元服飾的影響在整個明代一直存在,並且於北方地區顯得更加強烈,晚明文學家王同軌記載:「然常見河以北帽猶深簷, 服猶腰褶, 婦女衣窄袖短衫……習久而難變,甘陋而相忘耳」。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從明代前中期開始,流行於元朝的曳撒就成為了明朝社會上層的「燕閑之服」。從皇帝到太子、內臣以及百官都穿著此服。史載明憲宗於後苑遊賞時身穿「大紅織金龍紗曳撒」, 而明孝宗更是「早則翼善冠、袞繡圓領,食後則服曳撒、玉鉤絛」,可見其燕居時穿曳撒的時間更多[96]。
1644年清兵入關,推行剃髮易服政策,為了易於辨識順逆,故強迫被征服或投效的漢人剃髮易服[97],導致明代官服等服飾在清朝社會中逐漸消失,然而清朝時期兒童、僧侶、道士以及女性仍可穿著明代服飾。由於剃髮易服令難以實行,故在清朝期間亦有廣大百姓的服飾依然為明制的情況,康熙年間的江南亦有很多平民依然穿著明朝的服飾,甚至於辛亥革命年間在某些地區也同時保留了明代式樣的服飾[98]。
為保護服制及髮飾傳統,孔子的後裔孔聞謤上書攝政王多爾袞請求保存孔府服飾;鄭成功的兒子明鄭鄭經以繼承明朝為號召,將剃髮易服作為拒絕投降的原因之一[99][100]。
中國皇帝的朝服有着悠久歷史,歷來統治者認為衣冠冠制關係國家興衰,為了鞏固其統治,清朝皇帝便組織群臣學習《金世宗本紀》,告誡群臣不要學習漢人「陋習」,從北魏至遼金元「凡改漢衣冠者,無一不再世而亡……凡一朝所用原各自有法程,所謂禮不忘其本也。自北魏始有易服之說,至遼金元諸君浮慕好名」;若致滿洲衣冠,效漢人服飾制度,寬衣大袖,左佩矢,右挾弓,就好像把左手交給他人,「待他人割肉而後食」,故創建了一套既符合民族特色,又利於騎射的冠服制度[101]。
作為皇帝重要象徵的朝服,清代朝服大部份遵循滿洲習俗,再加入草原民族的因素,以玉草編織而成的笠狀朝冠、長垂及腰的朝珠和繫佩刀、火鎌石等的腰帶等,都包含了多元文化的因素,展現其作為多民族統治者的政權特質[102]。
清朝據傳有「十從十不從」之民謠,譬如:「生從死不從」,指男子生前要穿清朝衣裝,死後則可服明朝衣冠;「男從女不從」、「老從少不從」,指女子及少年兒童可以不剃髮易服[103][104]。一般認為,「十從十不從」是出於明降臣金之俊或洪承疇的建議而制定的政策,雖未見有正式文書宣告,但在其後清代服飾審美文化現象形態中,成了有目共睹的事實[105][106]:
順治二年既許「衣帽裝束,從容更易」 ,故民間仍服明朝衣冠,即令清朝在嚴厲執行剃髮及易服令時,其能確實掌握的對象也只限於漢人官吏,而廣大的農村地區則為清朝勢力所不能及,故清初亦流行「官降民不降」之說。台北故宮博物院所藏焦秉貞於康熙三十五年所繪四十六幅《耕織圖》中的人物髮式與衣冠,全係明朝之舊。焦氏於康熙時供奉內廷,與布道於中國的西洋傳教士日相濡染,習西洋素描畫法。故其所繪山水人物,樓台之位置,自近而遠,自大而小,不爽毫髮。其耕織圖中的村落風景,田家耕作,人物衣冠髮飾,應相當真實。而且《耕織圖》經康熙皇帝看過、「稱旨」後才令刊刻,表示康熙皇帝對圖中人物衣冠之認可,可見康熙年間中國農村士紳農民的髮式與衣冠,已復明朝之舊[107]。西方學者亦指出,官員以外的一般漢人百姓都被允許穿著前朝服飾,然而到了晚清時期,絕大多數漢人都自願地改穿了滿化的服飾[108][1]。
順治元年六月多爾袞頒布薙髮令時,對於漢人之衣冠服飾,也要求更換,但未嚴令實施期限,「許從容更易」。然而沒過多久,在七月初九日時,又下諭「官民既已剃髮,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於是衣冠之禁也與剃髮同樣嚴厲,有學者指出因為不改衣冠而遭屠戮者也同樣多。[109]然而由於抵制剃髮的鬥爭已經持續多年,加上強迫穿滿服這一命令的難以推行,以致後來在服飾和髮式上推行的法令更加不了了之,後期形成了以漢文化為主幹、以滿族代為接枝的混合型文化。甚至於辛亥革命年間在某些地區依然保留了明代式樣的服飾[110]。
1645年(順治二年)十月,原任陝西河西道孔聞謤(孔子後人)上書表示:孔子家族衣冠已經延續了三千年,希望能夠保持不變,免受剃髮易服。多爾袞回應:剃髮嚴旨,違者無赦。孔聞謤疏求蓄髮,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況孔子聖之時,似此違制,有玷伊祖時中之道。著革職永不敘用[111]。
1648年(順治五年)金聲桓與李成棟以反對剃髮為理由之一而反清重投南明。然而一度效忠清朝其且實行剃髮令的李成棟在點兵時依然穿著「烏紗玉帶」(明代服飾),當時亦有人穿著「儒冠」觀賞李成棟點兵,而楊漣的長子「時雖剃髮,猶漢人衣冠,烏紗大帶,不改舊服」[112]。
1654年(順治十一年),針對「剃髮易服」引起社會矛盾、各地漢人抗爭此起彼伏的這種情況,時任大學士的陳名夏說:「留髮復衣冠,天下即可太平」,後來陳名夏在南北黨爭中失勢,此話便成為其被處以絞刑的罪名之一[113]。
漢滿婦女的髮式在清朝初期還保留著原有的樣式,後來隨著相互之間的影響,令各自的髮式都有了明顯的變化,在「十從十不從」下,清代的漢族婦女依然可以穿著明代時期的裝飾,更影響了滿族婦女的審美觀[108][114]。另外,清朝時期的道士以及僧侶也能繼續保持他們傳統的髮型和穿著[115]。
近現代中國流行的基本服飾主要有中山裝、唐裝、旗袍等[116][117]。
旗袍是一種華人女子的傳統服裝,始於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上海女校的制服,當時的上海女學生是旗袍最早的主要使用者[118]。旗袍因其代表新時代知識女性的形象而受到歡迎,並由上海開始流行到全中國,成為當時中國都市婦女的主要服裝,至今仍為上海代表性的符號之一[119]。中華民國建立後,旗袍在上海上流社會非常風行,這股風潮還傳到了香港,最終成為代表中國女性的現代服飾。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共產黨認為旗袍代表著資產階級、違反了共產主義的理念,所以旗袍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被禁止,1980年代改革開放後,旗袍重新流行於中國大陸[120]。
中山裝是近現代漢族男子最基本的服裝之一,且一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領導人,以及出國進行訪問和考察學習的工程技術人員普遍穿著的服飾[121]。
唐裝又稱漢衫,是一種從明代對襟衣、罩甲以及清代馬褂發展而來的服飾,其淵源可推至漢魏時期[122][123][124][125]。
2002年,中國出現了延續至今的漢服運動,該運動是一個以都市漢族男女青年為主體,以互聯網為媒介和舞台,以「漢服」為主軸和符號,旨在建構漢人的民族服飾和復興漢文化及中國傳統文化的社會文化運動[35][126]。
舞蹈是儒教郊祀和朝會儀式中的重要環節。」《三輔黃圖》卷五記載:「[漢]武帝時祭泰乙,上通天台,舞八歲童男女三百人,祠祀招仙人。」例如,唐代舞蹈,有文武之分。武舞又稱「健舞」,文舞又稱「軟舞」,兩種風格截然不同;前者威武激越,後者飄然若仙。兩種不同的舞蹈採用兩種不同的服飾。總的看來,健舞的舞服以小袖為多,以便騰越旋轉。而軟舞的服裝則多用長袖,以表現出婉轉、舒展的姿態。郊廟雅樂的重要樂器是編鐘,味淡聲希,伶官口耳相傳,其音韻曲折、恬淡高雅。[127]民間的民俗舞蹈則採用加以裝飾的士庶日常服飾或吉服。
舞蹈時所穿的服裝往往更富有裝飾性,袖子較長,便於舞動時表現出各種不同的姿態。
戲曲服裝較通常的服裝更具有裝飾性。傳統戲曲服裝雖不是現實或歷史服飾的照搬,服飾的色彩、紋飾及着法又必然要展示舞台人物的尊卑貴賤和遇到一些難以「僭越」的禁例。戲曲服裝大致可分為小生褶子、帔風、老生蟒袍、官生官衣、武生靠衣五大類。宋代初年之後,黑色則和白色一起。為庶人所服。戲曲舞台以黃、紫、 朱(紅)、綠、藍的次序來標明人物的社會地位,顯然不是隨心所欲,而是有充分生活依據的。以尊貴者服用的「上色」褒揚善士,以卑賤者服用的「賤色」貶抑惡行,是古代色彩習俗。[來源請求]
道教是中國的本土宗教,道士平日所穿的服飾通常無花紋,進行儀式時會穿著華麗的法服,並有專用的首服如混元巾、純陽巾、五老冠等,因應儀式所需配搭。法服花紋圖案有道教特色,如袍上常常會繪製太極圖、八卦圖案等。一般認為,道袍一說,來自莊子所著的儒服。部份道教宗派的法服會變得舞台化,綴上水袖。[來源請求]
佛教來自印度,傳入中國後受中國文化影響,成為漢傳佛教,初期服裝仍然保留印度風格,披著僧祇支(sanghati)。至後魏時,始加右袖,縫合兩邊,稱為偏衫。[128][129]正規的法衣仍然是印度僧衣式樣,日常穿着的常服是根據漢服稍加改動、對顏色樣式等規定後確定下來的,明朝稱之為直裰[130]。
滿清實行剃髮易服後,傳統宗教的神、仙、佛等的塑像及畫像的服飾依然保持漢服典型特徵,雖然後世神像衣飾有戲服化的傾向,但依然保持「漢官威儀」,除了一些生於清朝被視為神祇崇拜的人物外,傳統神祇不論是漢傳佛教、道教還是民間信仰都穿著漢服,甚至一些本來非漢族的人物被漢人視為神明後,其神像亦穿上漢服,例如來自印度的佛教傳入中國後,本是印度人造型的佛祖、菩薩等佛教神祇在漢族地區的造像都改穿漢服,其中觀世音菩薩在中國被認為是女性後,形象是穿著襦裙的婦女。而台灣民間信仰中的來自西方的八寶公主(船難中漂流到台灣被原住民殺害的白人女性),其神像就穿上漢服而非她生前穿著的西式服裝。[來源請求]
中國畫本以人物為主題。現存最早的戰國帛畫,便描繪了漢服的廣袖、細腰,揭示出那個時代的審美。漢代的石刻,唐代宋代的人物畫,均以當時的服制為主。唐代的《搗練圖》、《宮樂圖》、《簪花仕女圖》等可以說是中國仕女畫之顛峰,也是今天人們研究漢服歷史的重要參考。明代的寫實畫作如風俗畫、容像亦然。畫家方人定指清代「禁止服漢服,而夷狄的衣冠,畫家不肖以之入畫」[131],但從有關文物看來,清代至今的中國人物畫既有身穿清代服裝,也有身穿明代服飾[132]。
漢人服飾文化影響了周邊地區民族及其他儒家文化圈國家,華夏賓禮也規定四夷之君必須穿本國服飾朝見中國天子,謂「蕃主服其國服」。[133]漢唐藩屬體制中,周邊民族首領存在着定期朝見皇帝的所謂「朝集」制度。無論是外國君主及其使者或者臣子朝謁中國天子,接受官職,貢獻方物,還是中國天子宴請外國君主,外國君主都要穿國服奉禮。國服制度促使了周邊民族形成自己的民族服飾。比如,契丹太宗入晉,接觸到中原衣冠制度,北歸後,參照中原服制制定了「國服」與「漢服」制度[134]。
明朝初期禁止民人穿著對襟衣和罩甲:「禁官民步卒人等服對襟衣,唯騎士許服……其不應服而服者罪之」,但後來由於禁令漸漸廢弛而逐漸走入民間。
現代學者丁超認為馬褂很可能來自明代對襟衣,馬甲很可能來自於明代罩甲[135]。不過,梁啟超和章太炎都認為馬褂、馬甲和明代服飾無關[136]。
唐代敦煌被吐蕃占領,當地漢人被迫從「夷俗」,只有祭祖時才穿上漢人服飾,「遺衣整巾潛淚垂,誓心密定歸分記」,設法回歸唐朝。[7][137]吐蕃漢人沿襲漢服保持民族氣節和習俗,保持和唐朝的聯繫。[8]公元1129年,金朝政權下令禁民漢服,又令髡髮,不如式者殺之。後來海陵王首先寬鬆了政策:詔河南民,衣冠許從其便,最後結果反而是女真人的服飾漢化。
明朝征剿都掌人後,都掌人被強迫「更名易服」[138],以及更改有都掌特色的地名,消除都掌文化[139]。
在安南屬明時期,越南人在明朝的統治下下被迫「束髮易服」[140]。明朝官員以教化「野蠻人」為由,下令禁止越南人剪髮及下令越南人改穿漢人服飾[141][142]。
日本的和服、朝鮮半島的韓服[41]、越南的四身襖、琉球的琉裝等皆受到中國中原王朝服飾體制及漢人服飾的影響[41]。近代歐洲也在18世紀初的一段時期流行過「中國風」(法語:Chinoiserie)的服飾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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