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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移交臺灣暨澎湖主權至中華民國的歷史事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昭和二十年)8月15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而宣告投降。9月2日,驻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布《一般命令第一号》指示各地日本军向同盟国投降,命令中规定在中国(满洲除外)、台湾、越南北部的日军向代表同盟国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将军投降,蒋中正随后委派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将军为其负责受降事宜的全权代表,何应钦则委派陈仪将军为其在台湾受降的代表。10月25日,担任降方代表的台湾总督兼日本陆军第10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将,依照《一般命令第一号》之规定于10月25日在台北公会堂(今台北中山堂)向受降主官陈仪投降并签署受领文件[2][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就此接管原由大日本帝国统治的台湾与澎湖群岛等地,标志台湾日治时期结束、战后时期开始;中华民国政府将此事件称为“台湾光复”[4][5][6][7]。
过去,中华民国政府及民间普遍将“台湾光复”解读为台湾(及澎湖)回归中国版图的历史事件。近年来,因历史视角及现实政治变迁,各界对于此事之性质,则有更加多元的理解,甚有认为中华民国并未因此领有台湾主权者。
大清国在甲午战争战败后,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将原本统治的台湾割让给予日本,从此台湾进入日治时期。抗日战争前,华南地区原有“台湾民族革命总同盟”、“台湾革命党”、“台湾独立革命党”、“台湾青年革命党”、“台湾国民党”、“台湾光复团”等6个抗日团体,但各自为政,缺乏统一领导;1941年2月10日,中华民国政府为集中力量,经中央斡旋,在重庆组成“台湾革命同盟会”[8],团结台湾人力量,支持抗战,光复台湾。[9]
二次大战期间,在1943年举行的开罗会议中,中华民国希望同盟国同意战后日本放弃台湾并移转主权回归,此内容列入开罗宣言,后于波茨坦公告内重申应履行。1944年4月17日,位于重庆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委由中国国民党的中央设计局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并任命曾参加始政四十周年记念台湾博览会的陈仪为主任委员,委员原无台湾人,至9月增聘李友邦、谢南光、黄朝琴、游弥坚、丘念台为委员。[10]中央设计局1944年5月拟具的“复员计画纲要草案”中,将全国复员区分成三大类:后方区、收复区与光复区。台湾与东北属于“光复区”。[11][12]
战后,国民政府对于如何接管台湾有两派意见,一派建议完全与进驻其他“沦陷区”相同,设立“台湾省”。另一派则主张在台设立拥有军警等特别公权力的“特别行政区”。当时的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采纳陈仪《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中的意见,设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负责接管台湾,全部公署行政人员初定为2000名。但最后接管计划中的规划并未完全实施,长官公署制度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为台湾人所诟病,称之为“新总督府”[13]。
1945年8月14日,日本昭和天皇发表《终战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大日本帝国无条件投降,日本由同盟国军事占领,而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布《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在台日军向蒋介石将军投降。同年8月29日,蒋中正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于9月1日于重庆宣布成立“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同时命陈仪兼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的总司令。10月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前进指挥所于台北成立,接收人员前进指挥所副主任范诵尧等分别在10月5日至24日分别由上海或重庆飞抵台湾。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地区的受降典礼于上午十时在台北公会堂举行。降方为大日本帝国所属第十方面军,代表为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将军,陈仪将军则代表盟邦将领蒋中正将军受降。典礼开始时,由陈仪宣布“台湾日军业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九日在南京投降,本官奉中国陆军总司令何转奉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之命令,为台湾受降主官,兹以第一号命令交与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将军受领希即遵照办理”,语毕即以是项命令及受领证交参谋长谏山春树将军转交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将军,安藤利吉于受领证签字毕,由日军代表将受领证呈交受降主官陈仪,陈仪审阅受领证无误后,即刻命令日军代表退去,仍由引导官引导日军代表离场。
主要参加人员有
受降仪式结束后,陈仪发表广播演说,称台湾及澎湖列岛已重入中国版图,台湾光复[5],葛超智受邀校对陈仪中文广播演说词的英文翻译,但发现里面完全没有提到美国在此事上面所扮演的角色[16]。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机关处所设于原台北市役所(即现在行政院院址)。11月起,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共同设立“台湾省接收委员会”,陆续接收台湾的军事、行政和日本资产。[17]1946年1月,在接收委员会下设置日产处理委员会,并在17个县市成立分会,专责日本财产接收工作;同年7月,另设日产标售委员会及日产清算委员会,掌理接收日产之估价、标售及企业与金融机构之债权债务清算事宜。[18]
10月15日,国民革命军在基隆港登陆,台湾人诵著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的诗句,唱著欢迎歌,歌词是“台湾今日庆升平,仰首青天白日清,六百万民同快乐,壶浆箪食表欢迎,哈哈!到处欢迎,哈哈!到处欢迎,六百万民同快乐,壶酱箪食表欢迎”,热烈欢迎国军进入台湾。[19]
当时的《台湾日日新报》等媒体上,均有大量商家行号刊登欢庆台湾光复的广告。街上锣鼓喧天,鞭炮声不断,户户张灯结彩,虽然地方上有若干民众报复日本人的小骚动,但整个局势都处于平静而稳定,并等待国民政府的到来[20]。
然而台湾光复不久后,政府频传贪污行为,军政人员纪律败坏、实施统制经济限制民间经济活动;国民政府将在台湾所接收的物资无偿运往中国大陆,投入国共战争[21]。资源委员会规定,供应三千至四千万吨台煤、及五十万吨稻米,做为国共内战之军需[22],惟供米指示因台湾本身粮食不足,遭到长官公署拒绝[23]:111;15万吨糖被国府列为敌产拨为中央运送上海销售,其中1/8归台湾糖业公司收入[24]:69。《华盛顿每日新闻》报导中国“剥削台湾更甚于日本”[25]、“腐败地榨取富裕的台湾”[26]。此类问题影响台湾经济甚深,引发民怨[24],物价上涨十倍以上,及滥印台币应付财政支出,导致通货膨胀严重,战后第一年的生产指数,竟达不到大战结束前一年的一半[27][28][13]、失业问题严重,报纸报导民众饿死街头[29],治安比日治时期更差,例如1945年台湾的刑事案件比日治时期的1944年增加了28倍[30],四处盗贼横行,台湾人饱受来台大陆军政人员歧视,并处以种种不公平的对待[31],普遍引发台湾人对于国民政府的不满,导致后来民怨总爆发,发生台湾全岛反抗的二二八事件[32],许多期待国府统治及反抗日本的知识份子,在二二八事件中惨遭政府杀害,例如当时协助国民政府接收的台湾人民代表林献堂、陈炘、林茂生等人亦罹难或被迫害而客死异乡[33]。国民政府被批以“征服者”之姿入主台湾、怀抱著“优越感”专横滥权[34],并实施长达四十年的白色恐怖统治,长期打压台湾人,压制民主、人权与自由,许建荣、卢世祥、张炎宪、郑邦镇、周明峰认为此日并非国民党政府所称的台湾“光复”,而是台湾“再沦陷”。[35][36][37][38][39]
“光复”从字面上解释,就是“把失去的收回”[40],中华民国政府及之后统治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均视此次事件象征台湾自清朝割让予日本后复归中国统治,因而如此称之[5]。由于戒严时代结束以来台湾的本土思想渐盛,加上二战后台湾主权归属的争议,以及从台湾主体性出发的历史视角,现今对于“台湾光复”的说法有不同的见解,部分观点更认为中华民国系“代表”同盟国军事占领台湾[41][42],而台湾地位至今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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