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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又称禁酒令,就是禁止制造、运输、进口、出口、销售、饮用酒(即含酒精饮料)的情形。一般与宗教信仰、政治、治安与医疗有关。各国历史上行使禁酒令的时期为禁酒令时期。由于酒类禁毒政策最终在西方社会并不成功,当代禁酒运动(反对者称为新禁酒运动〔Neo-prohibitionism〕)只能要求立法限制或倡导移风易俗,以减少酒的销售与消费,例如瑞典将酒类视为是为管制用药,部分欧美国家不得在公共场所持有酒类,泰国推出酒精宵禁等。[1]
某些宗教禁酒,包括犹太教、伊斯兰教与佛教。在伊斯兰世界,多不但以法律的明文禁止平时买卖酒类,而且持有与贩卖与毒品同罪。除日本佛教以外,在戒律中亦提及不允许饮酒作为消遣欲乐(含酒精的食物且不致人醉的除外,如酒酿)。道教规定道士不禁酒,但不得酗酒。在酒类合法文化的国家地区,也有避免带入如学校、工作场所等摄取的不成文禁忌。[2]
《战国策·魏策二》中有《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一篇,讲梁王魏婴与众诸侯在范台饮酒,请鲁国君主举觞,鲁国君主劝谏说:“过去,尧的女儿令仪狄酿造美酒,进献给大禹,大禹喝了以后觉得很甜美,于是疏远了仪狄,并戒了酒。说:‘后世必定有因为饮酒而亡国的!’”[3]此事不见于《史记》等正史记载,其他史书也没有记载,《战国策》本身又有不少虚构成分,且为鲁国君主所转述,可信度存疑;另外,此事只是说大禹自己不再饮酒,并没有说下令全国禁酒。因此,“大禹禁酒”一说难以成立。
汉摩拉比法典(约公元前1772年),明确禁止为钱而售卖啤酒。它只能用来换取大麦:“如果一个啤酒卖家没有收取大麦作为啤酒的价格,但如果她收取金钱或者做出来的啤酒分量小于所收到的大麦分量,他们应该把她扔进水里。”[4]
20世纪前半有一些国家施行过禁酒令:
1917年,由于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美国成为禁酒的国家。当时政府在宪法的修正案通过后执行禁酒令,维持了13年,从1920年1月17日至1933年12月5日,这段期间称为禁酒时期(Prohibition Era)。目前在美国的南部和中西部一些地方仍然有禁酒的郡或镇(称为dry counties或dry towns)。[5]
基于清教徒的背景,美国是西方社会具有最强烈禁酒情绪的国家之一(另一些是北欧国家)。美国禁酒令是依据1919年1月16日批准的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和1919年10月28日通过的沃尔斯泰德法(Volstead Act)来实行。在1920年1月16日第18宪法修正案生效日开始执行,由联邦禁酒探员(警察)执法,而推行禁酒令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于共和党和禁酒党,以及他们代表的刚获得选举权不久的女性选民。
美国的许多州禁止在酒吧和餐馆以外的公共场所饮酒,如体育馆、街道、交通工具。合法买酒的年龄是21岁以上(包括啤酒),买酒时需出示含有照片的身分证明(驾照、护照、公民证)。而且只能在限定地方买到(啤酒可以在某些地区的超级市场买到,其他酒类有专门的店铺发售)。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希的两个女儿曾经因未成年饮酒引起举国哗然。
戒酒运动组织也有希望禁酒的分支。这些组织在全国性禁酒开始前,就已给美国带来许多改变,在1905年的时候有三个州宣告酒是非法,1912年增加到九个,到1916年时,48个州里有26个禁止酒的买卖。
虽然禁酒后贩酒非法,但仍然很容易可以在地下酒吧(Speakeasy,意为轻声说话)和其它地下组织买到,“地下酒吧”的名称源于买者须轻声说服看门人让他们进去,看门人的工作是过滤看起来像禁酒探员的人,探员们没有强行进入的职权,因此如果看门人不同意他们就没办法进入。也有很多人留有私人吧台,用来招待访客。大量酒品从加拿大经陆路或五大湖走私进来,还有从法国的圣皮耶与密克隆群岛,还有东岸甜酒经营走私线等。
合法和不合法的家庭酿酒在禁酒令时期都很流行,家里可以合法酿造一定数量的葡萄酒和苹果酒。也有一些商业贩卖的葡萄酒,但只能从公卖局手中购买来供宗教仪式使用,特别是天主教和美国圣公会的圣餐,还有一些犹太教的仪式。卖“麦芽和蛇麻草”的商店在全国各地冒起,很多前酿酒厂转为贩卖从麦芽提炼出来的糖浆,表面上是为了烘焙和“饮料”的用途。
用医生处方可以买到威士忌,处方上虽然有清楚标记医疗用途外的所有其他用途都是非法,但很多医生还是随意填写发放这些处方,药剂师也不会问任何问题,“病患”的数目因此戏剧性的大量增长。官方从未尝试限制这些行为,所以很多人用这个方法来获得酒,据估,医生随意发放的处方一年消费了超过一百万加仑的酒。
美国禁酒令的限制只在于酒的制造、贩卖和运输,不包括酒的持有和饮用,因此在第18宪法修正案前,就已经买或制造的酒在整个禁酒令时期都可以合法供应。
有一些成就卓越的国民和政治家后来也承认曾在禁酒令时期喝酒,例如哈定总统就让自己白宫的私酒库存一直是满的,虽然他当参议员时候是投支持禁酒令一票,法律与具体实践间的差异,导致许多人对官方的鄙视;有一些禁酒令的执法者收取贿赂,换取对帮派非法酿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美国禁酒令在实行上有很多问题,事先估计推行禁酒令须要的花费是大约六百万元,但在一段时间后更多人非法饮酒,更多的钱流入帮派口袋,帮派然后再用这些钱贿赂官员来忽视他们的非法行为,推行禁酒令的花费因此增加,这些钱有时候最终流入贪污的禁酒执法者手中。
禁酒令提供了有组织犯罪的获利机会,他们接管酒的进口(私酒业)、制造和销售,最著名的私酒业者之一艾尔·卡彭(Al Capone),他的犯罪帝国主要就是利用由从非法贩酒得来的利润建立。
因为酒的制造主要是在犯罪者和秘密家庭酿造者手中,因此品质差异很大,有些人在喝了从工业酒精和有毒化学品制造的家庭私酒后瞎掉,或者脑部受损,其中一例事件是关于一个叫牙买加生姜(Jamaican ginger)的偏方,使用者称之为“杰克”(Jake),它有非常高的酒精含量。牙买加生姜因其姜油树脂成分的味道而被归类为不可饮用,因此尽管含有酒精,但仍可以合法销售。[6]Hub Products Corporation的总裁哈里·格罗斯(Harry Gross)决定将磷酸三甲苯酯混溶入姜油树脂,以在生产更可口的酒精饮料的同时避免禁令检测。[7]尽管磷酸三甲苯酯最初被认为是无毒的,但它后来被确定为一种神经毒素,并造成了数以万计的人足部和手部长期瘫痪,其中许多患者都受到了永久性的神经损伤。[7][8];还有一些业馀蒸馏爱好者用老旧的汽车冷却器来蒸馏酒饮。这样生产出来的产品会有过高的铅盐含量,常导致致命的铅中毒;非专业蒸馏对生产者也是一种危险,因为差劲的蒸馏器有时候会炸掉。
也有不少含酒精产品酒精含量刚好在法定限制之下,稍微加工后这些产品可能可以和真的酒一样,其中一个叫淡啤酒(near beer),刚好在法定0.5%的限制之下,虽然差不多是无酒精,但它提供了详细按部就班的教学说明书,告知买者什么是他们不应该做的,消费者因此可以很容易的按照提供的简单教学自己制造含酒精啤酒。
在1933年2月17日布莱恩法(Blaine Act)通过,将沃尔斯泰德法修正为容许3.2%酒精含量的饮料。同年12月5日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废止了第18宪法修正案。
很多1920年代的社会问题被归成禁酒时期问题,高利润、动辄使用暴力的酒品黑市的繁荣,敲诈勒索因为执法官员的腐败而盛行,烈酒的走私利润较高使得烈酒反而更为流行,执行禁酒令的花费很高,又失去了来自酒品的税收(约5亿美元一年),使得国库大受影响,1933年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而撤消禁酒令,这使得有组织犯罪因来自合法卖酒商店的低价竞争,几乎失去他们所有来自酒品黑市的利润,黑帮的势力大为降低。但不久后这些有组织犯罪就改为贩卖非法毒品。一些经济学家,如诺贝尔奖经济学家获得者米尔顿·佛利民(Milton Friedman)就反对“禁毒战争”,认为“向毒品宣战”与禁酒令的本质相同。禁毒战争剥夺人的自由,更导致黑市交易和黑帮兴旺,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比较不正确。
禁酒令对美国酿酒产业有显著的影响,禁酒令结束后,之前存在的酿酒厂大约只有一半重新开始营业,许多小型的酿酒厂就此永久倒闭。因为主要只有大型酿酒厂得以存活,美国啤酒被批评为缺乏个性、是大量生产出来的日用品,许多啤酒评论家们对美国啤酒品质的下降和种类的减少感到悲叹,弗利次·梅塔格(Fritz Maytag)提倡的小型酿酒革命帮助美国酿酒业从后禁酒令的忧郁期醒来。
加拿大为禁酒令在1898年办了一次正式但不具约束力的公投,结果51.3%赞成48.7%反对,投票率44%,除魁北克外所有省支持者都是多数,魁北克反对票达81.1%[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虽然多数赞成但威尔弗里德·劳雷尔(Wilfrid Laurier)政府决定不引进联邦禁酒法案,可能原因是魁北克的强烈反对。
因此,在20世纪前20年加拿大的禁酒令是由各省自行通过法律实行,爱德华王子岛在1900年第一个引进禁酒令,亚伯达和安大略在1916年,魁北克在1918年通过法案决定将在1919年禁酒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过因为一战在1918年就结束因此此省从未实施禁酒令。各省后来撤销她们的禁酒法律,大多发生在1920年代,魁北克第一个在1920年,她是实施禁酒令时间最短的省,爱德华王子岛最慢在1948年,亚伯达和萨克其万在1924年撤销,在发现此法无法落实后。
在发现他们无法完全停止人们饮酒后,戒酒运动拥护者利用酒饮控制委员会,成功施压使所有省份和领土政府尽量缩减酒的销售可能。
阿尔巴尼亚自从1912年脱离鄂图曼帝国独立至今一直没有禁酒,大量阿尔巴尼亚国民日常生活视酒类为每日进食时的必需品,而国内有大量酿酒厂和酒精企业,由于阿尔巴尼亚的啤酒较意大利便宜,每逢旅游旺季就有大量意大利游客前来阿尔巴尼亚品尝各类的酒品,酿酒业更是阿尔巴尼亚旅游业和饮食业经济支柱之一,部分酒庄设有旅游导赏团提供酿酒和品酒体验。
与阿尔巴尼亚同宗同源的科索沃自独立以来也没有禁酒令,尽管全国有95%有信仰者为穆斯林,不过科索沃各大餐厅、士多、超级市场皆有提供大量酒类制品,国内亦有啤酒烈酒品牌且酒类广告随处可见。国民因世俗主义和西化也极为普遍时常会在公开场合饮酒,即使在斋戒月也会破戒饮酒,与中东的保守伊斯兰国家差异甚大同时也较土耳其、阿塞拜疆、突尼斯等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要开放,因此科索沃被视为最不像伊斯兰而穆斯林又占一半或以上的国家。
英国从未颁布禁酒令,但受到自由党员如大卫·劳合·乔治的倡议,特别是政治本部位于卫理公会地区如威尔斯的自由党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国限制酒品数量和加税,并猛烈减少酒馆的营业时间,战争结束后,对数量的限制停止了,但税和营业时间不变。酒馆仍然是英国人的设施,但变得比较庄重,在1913年英格兰和威尔斯有执照的酒馆有88739家,1922年82054家,1930年是77821家。对啤酒的消费从1913年3500万桶,跌至1918年1300万桶,1920年恢复至2700万桶,1927年以后维持在2000万桶。威士忌和其它酒类下跌的很严重,从1913年的3170万加仑,1920年2200万加仑,到1930年的1000万加仑。晕醉遭起诉的案子也剧烈减少,从1913年153112男和35765女,1922年63253男和13094女,至1930年44683男和8397女。[Statistical Abstract of U.K., 1930 pp. 88]
北欧五国,除了丹麦,有悠久的节制喝酒传统,冰岛从1915年到1922年实行禁酒令(啤酒禁到1989年),挪威1916年到1927年,芬兰1919年到1932年,瑞典从1914年到1955年实施一种配额制度,并在1922年发动完全禁酒公投,但未通过,法罗群岛禁酒至1992年。今天的北欧各国,除了丹麦,严格控制酒品贩卖,设立政府专卖公司卖酒给消费者,例如挪威挪威国家酒局,瑞典Systembolaget,冰岛Vínbúð和芬兰Alko。斯堪的那维亚的戒酒运动与善良武士国际组织有密切连系,这些希望政府严格管制酒的消费的组织,在过去几十年会员数和活动不断减少,但现在又开始增长,例如瑞典IOGT-NTO在2005年净增12500名会员[来源请求]。
俄罗斯帝国1914年开始一种变相禁酒,蒸馏酒仅限于餐厅贩卖,此法在俄国革命和俄国内战混乱中继续实施延续至苏联时期,直到1925年为止。
1985年-1988年间[10],戈尔巴乔夫颁布了部分禁酒的《关于消除酗酒的措施》,抬高伏特加、白酒和啤酒的价格,销售的时间和数量受到限制,饮酒场景从电影中剪辑掉,伏特加生产转入地下。[11]
在中国,酒文化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祭天祭祖等祭祀活动必须用酒。中国历史上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完全的禁酒令,但历史上有时会因各种原因限制人们过度饮酒。
《尚书·酒诰》是周公命康叔在殷商故地卫国劝诫人民不要酗酒的诰辞。但它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禁酒令。《酒诰》仅仅是劝诫人民不要酗酒,并且表示可以在祭祀的时候饮酒,且要将酒食进献给老人、君长,且没有提到惩罚。
西汉初年,丞相萧何曾制定法律限制人们聚集饮酒,并制定了“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这样的法律条文。
东汉晚期,曹操曾经为了因应粮食短缺的问题及战争的需要而禁酒,孔融曾为此写《难曹公禁酒书》表达抗议;除此之外,刘备和吕布也曾一定程度上禁酒。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禁止向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售酒,并未规定最低饮酒年龄。
根据现时香港法律, 未满18岁人士都不能购买含酒精饮品。
印度境内有四个邦(古吉拉特邦、比哈尔邦、曼尼普尔邦和那加兰邦)和一个中央直辖区(拉克沙群岛)施行全面禁酒,但在古吉拉特邦,外国游客和居住在印度其他地区的游客可以申请买酒许可。某些国定假日如独立日和甘地出生纪念日不应喝酒。
在澳洲各处偏远地区分布许多禁酒的原住民社区,将酒运入这些社区会受到严重惩罚,使用的载具也可能会被充公,在北领地的禁酒地区,所有用来运酒的运输工具都会被没收且不得上诉。
澳洲有不少地方曾经禁酒,包括首都坎培拉,此地曾在1910年至1928年禁酒,政治家金·欧马利(King O'Malley)在首都特区刚成立时,在当时还在墨尔本的联邦国会立法将之定为禁酒区,联邦国会在1927年从墨尔本搬至坎培拉后,新国会最早通过的法案之一就是废除欧马利的禁酒令。
一些墨尔本的周边城镇曾长时间禁止卖酒(不限消费),其中一两个还存在,阿斯科特溪谷(Ascot Vale)在刚设立时是禁酒小镇,但很快就有旅馆在城镇外缘设立。
与之相似,农业小镇米尔杜拉(Mildura)在1887年刚设立时也是禁止卖酒,这是由她的建立者恰飞兄弟(George Chaffey及William Chaffey)制定,但酒随时可以从附近的温特沃斯(Wentworth)买到,最终禁令解除。
禁止饮酒的条文来自《古兰经》第五章·筵席
“ | 第七卷 90.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
” |
同时,《古兰经》没有明确禁止穆斯林携带、触碰酒水。记录先知穆罕默德言行的《圣训》中,穆罕默德不仅谴责饮酒者,同时谴责制作、销售、购买、搬运酒水的人[12]。因此形成穆斯林对酒的禁忌[12][13]。
沙乌地阿拉伯完全禁止酒的生产、进口或消费,并对违反者设立严厉惩罚,包括从数个礼拜到数个月的监禁和鞭刑。科威特也一样。虽然这是沙乌地阿拉伯的官方立场,但有钱到足以藐视法律的居民经常违反,国内也有一些地方可以买到猪肉和酒。[14]在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联军禁止部队饮酒以示对当地信仰的尊重。
卡达禁止酒的进口,在公共场所喝酒或晕醉可能会导致入狱或是被驱逐出境,不过在有执照的旅馆餐厅和酒吧可以买到,卡达的外国居民也可以从合法管道取得酒。例如在世界杯期间,当局就在球迷村内开设了向外国球迷售卖啤酒的摊位。
阿拉伯联合大公国将买酒限制为只有有居住许可证,而且有内政部的买酒执照的外国非穆斯林人得以买酒,不过酒吧、俱乐部和其他有买酒执照的设施不受这种限制。
不同于其他国家,巴林是第一个该地区允许饮酒的国家,她也因此被誉为“最进步和最早繁荣”的海湾国家,受那些穿越堤道从沙乌地阿拉伯来的人的好评。
伊朗在1979年革命后不久开始限制酒的消费和生产,并对违反者给予苛刻的惩罚,不过官方承认的非穆斯林少数民族可以生产葡萄酒,供他们自己消费和宗教仪式如圣餐礼使用。
在塔利班统治阿富汗期间,饮酒对于本国人和外国人都是明令禁止的。但塔利班被赶走后,对外国人的禁令取消,外国人可以在一些商店出示护照证明自己是外国人买酒。但在塔利班重新上台后则恢复了原先的禁令。
利比亚禁止进口、贩卖和消费酒,并对违反者重罚。
巴基斯坦从1947年开始允许酒的自由贩卖和使用,但在1977年,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总理下台前一个礼拜定出限制,自此后,只有非穆斯林的少数族群如印度教徒、基督徒和琐罗亚斯德教徒(拜火教)可以申请买酒许可,每月的配额量取决于他们的收入,通常是约5瓶烈酒或100瓶啤酒,在这个1亿6千万人口的国家,只有约60个可以卖酒的集市,且只卖合法的酒酿,例如在拉瓦尔品第(Rawalpindi)是莫里啤酒(Murree Brewery)。禁酒令由伊斯兰思想委员会监督,受到严格执行,不过宗教少数族群们常将他们的买酒许可卖给穆斯林,酒的黑市也一直存在。[15]
孟加拉国也执行禁酒令,但一些有执照的旅馆和餐厅可以卖酒给外国人,外国人也可以进口少量酒供私人使用。
马尔地夫禁止进口酒,酿造酒只有外国观光客能在度假岛买,且不得携离本国。
非穆斯林可带少量酒入境供私人使用。[1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仅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17]。而中国大陆的穆斯林社区则要求清真餐厅和商店禁止出售酒水。以西安回坊为例,曾多次出现禁酒号召,要求清真餐厅和商店不得经营酒类[18]。
现在,绝大多数清真餐厅都不会出售酒水并谢绝客人在店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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