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音),明末三大案之一,亦是国本之争的插曲。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有一男子张差欲以梃(木棍)刺杀皇太子朱常洛,最终失败,朱常洛亦巩固太子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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梃击案主角:皇长子朱常洛

背景

中国历史上皇朝的礼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长子为太子,如皇后无子,则以最年长的儿子为太子,皇帝亦曾经废立太子。

虽然明太祖皇明祖训规定由嫡长子继承大统,但明朝有数代皇帝因特殊情况而得位。如第三代皇帝明成祖便在太祖死后不久,起兵篡夺侄儿明惠帝的帝位。明英宗蒙古人掳走,故于谦拥立明景帝明武宗无子而殁,内阁首辅杨廷和明世宗入继大统。但明朝在一般情况下,仍然依袭这套宗法储君

明神宗在位期间,由于王皇后无子,故朝臣主张立长子为太子,皇长子朱常洛,万历十年出生,是神宗宫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万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宠爱的郑贵妃之子,神宗由于对郑贵妃的爱情,郑贵妃亦不断向神宗进言,故打算立福王为太子,但朝臣根据皇明祖训,坚持立朱常洛为皇太子,而李太后王皇后也支持立常洛,是为国本之争

最初神宗不断拖延,弄至皇长子十岁时,因为储位未定,不能就学读书。神宗虽然处分一些支持皇长子的大臣,但东林党也支持皇长子,使支持皇长子为太子的声势更大。万历二十九年 (1601年),皇长子朱常洛二十岁,神宗在无法拖延下终于策立常洛为皇太子,常洵为福王,封地洛阳

国本之争演变成皇帝与大臣势力之权力斗争。结果郑贵妃忍无可忍,终于爆发明朝立国二百五十年以来最严重宫廷仇杀事件——梃击案。

爆发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张差,手持枣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击伤守门太监李鉴,太子内侍韩本用闻讯赶到,在前殿逮捕张差[1]。将他交给了东华门守卫指挥朱雄。由巡皇城御史刘廷元审问。

转折

经过皇城巡城御史刘廷元初审,刑部山东清吏司郎中胡士相跟员外郎赵会桢劳永嘉共同审讯,张差是蓟州井儿峪人,语言颠三倒四,常提到“吃斋讨封”等语。刑部提牢主事王之采认为事有蹊跷,觉得张差决不像疯癫之人,用饭菜引诱他:“老实招供就给你饭吃,不老实就把你饿死。”张差低头,又说:“不敢说。”王之采命众人回避,亲自审问。

后由刑部十三行省清吏司(简称十三司)司官会审[2],原来郑贵妃派太监营建佛寺,太监负责烧制砖瓦,向居民买薪柴,有些居民卖柴获利,张差也跟进卖柴。张差原名张五儿,卖了田地,买薪柴卖给砖瓦厂,在一个月前,张差的薪柴无故被人烧了,投诉无门,结果红封教马三道、李守才、其姐夫孔道,让他跟著贵妃宫中派出监修的太监庞保进京,说事成后可以给他几亩田,入京见到另外一位太监刘成于宫外的别墅,并供应酒肉。几天后,刘成带他进紫禁城。太监交枣木棍给张差,又给张差饮酒。带他到慈庆宫,著他进宫后见人即打,尤其见到穿黄袍者(是太子朱常洛)。提醒:“这是奸人,要把他打死。”老太监言明,如打死穿黄袍者,重重有赏,如被人捉住,他会救张差。张差的供言,等于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3]

结局

朝臣大多怀疑是郑贵妃想要谋杀太子,王志何士晋张问达奏疏谴责郑贵妃的兄弟郑国泰“专擅”;郑贵妃则惶惶不可终日,向皇上哭诉,明神宗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迹,意图将事情淡化处理,太子亦不愿深究,最后以“疯癫奸徒罪”,对张差处以磔死并分尸。张差临死前曾说:“同谋做事,事败,独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问。”[4]司礼监会同廷臣在文华门会审庞保刘成两人,由于人证消失,庞、刘二犯有恃无恐,矢口否认涉案。六月一日,神宗密令中涓宦官将庞保、刘成杖毙,全案遂无从查起[5]马三道李守才孔道判处流放。两年后京察给事中徐绍吉御史韩浚利用拾遗纠察机会弹劾王之采贪财,于是削籍为民。

影响

满朝官吏一致认为郑贵妃是幕后的幕后主使,引爆众臣的愤怒,要求神宗交代。神宗自此彻底放弃易储之说,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也因而稳固。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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