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梃击案(梃,音挺),明末三大案之一,亦是国本之争的插曲。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有一男子张差欲以梃(木棍)刺杀皇太子朱常洛,最终失败,朱常洛亦巩固太子地位。
在中国历史上皇朝的礼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长子为太子,如皇后无子,则以最年长的儿子为太子,皇帝亦曾经废立太子。
虽然明太祖在皇明祖训规定由嫡长子继承大统,但明朝有数代皇帝因特殊情况而得位。如第三代皇帝明成祖便在太祖死后不久,起兵篡夺侄儿明惠帝的帝位。明英宗遭蒙古人掳走,故于谦拥立明景帝。明武宗无子而殁,内阁首辅杨廷和立明世宗入继大统。但明朝在一般情况下,仍然依袭这套宗法立储君。
明神宗在位期间,由于王皇后无子,故朝臣主张立长子为太子,皇长子朱常洛,万历十年出生,是神宗宫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万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宠爱的郑贵妃之子,神宗由于对郑贵妃的爱情,郑贵妃亦不断向神宗进言,故打算立福王为太子,但朝臣根据皇明祖训,坚持立朱常洛为皇太子,而李太后、王皇后也支持立常洛,是为国本之争。
最初神宗不断拖延,弄至皇长子十岁时,因为储位未定,不能就学读书。神宗虽然处分一些支持皇长子的大臣,但东林党也支持皇长子,使支持皇长子为太子的声势更大。万历二十九年 (1601年),皇长子朱常洛二十岁,神宗在无法拖延下终于策立常洛为皇太子,常洵为福王,封地为洛阳。
国本之争演变成皇帝与大臣势力之权力斗争。结果郑贵妃忍无可忍,终于爆发明朝立国二百五十年以来最严重宫廷仇杀事件——梃击案。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张差,手持枣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击伤守门太监李鉴,太子内侍韩本用闻讯赶到,在前殿逮捕张差[1]。将他交给了东华门守卫指挥朱雄。由巡皇城御史刘廷元审问。
经过皇城巡城御史刘廷元初审,刑部山东清吏司郎中胡士相跟员外郎赵会桢、劳永嘉共同审讯,张差是蓟州井儿峪人,语言颠三倒四,常提到“吃斋讨封”等语。刑部提牢主事王之采认为事有蹊跷,觉得张差决不像疯癫之人,用饭菜引诱他:“老实招供就给你饭吃,不老实就把你饿死。”张差低头,又说:“不敢说。”王之采命众人回避,亲自审问。
后由刑部十三行省清吏司(简称十三司)司官会审[2],原来郑贵妃派太监营建佛寺,太监负责烧制砖瓦,向居民买薪柴,有些居民卖柴获利,张差也跟进卖柴。张差原名张五儿,卖了田地,买薪柴卖给砖瓦厂,在一个月前,张差的薪柴无故被人烧了,投诉无门,结果红封教马三道、李守才、其姐夫孔道,让他跟著贵妃宫中派出监修的太监庞保进京,说事成后可以给他几亩田,入京见到另外一位太监刘成于宫外的别墅,并供应酒肉。几天后,刘成带他进紫禁城。太监交枣木棍给张差,又给张差饮酒。带他到慈庆宫,著他进宫后见人即打,尤其见到穿黄袍者(是太子朱常洛)。提醒:“这是奸人,要把他打死。”老太监言明,如打死穿黄袍者,重重有赏,如被人捉住,他会救张差。张差的供言,等于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指使[3]。
朝臣大多怀疑是郑贵妃想要谋杀太子,王志、何士晋、张问达奏疏谴责郑贵妃的兄弟郑国泰“专擅”;郑贵妃则惶惶不可终日,向皇上哭诉,明神宗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迹,意图将事情淡化处理,太子亦不愿深究,最后以“疯癫奸徒罪”,对张差处以磔死并分尸。张差临死前曾说:“同谋做事,事败,独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问。”[4]司礼监会同廷臣在文华门会审庞保、刘成两人,由于人证消失,庞、刘二犯有恃无恐,矢口否认涉案。六月一日,神宗密令中涓宦官将庞保、刘成杖毙,全案遂无从查起[5]。马三道、李守才、孔道判处流放。两年后京察给事中徐绍吉、御史韩浚利用拾遗纠察机会弹劾王之采贪财,于是削籍为民。
满朝官吏一致认为郑贵妃是幕后的幕后主使,引爆众臣的愤怒,要求神宗交代。神宗自此彻底放弃易储之说,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也因而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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