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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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丸
所谓“红丸”,就是“春药”,又称“三元丹”,官史称之为“无方无制之药”[1];民间称为取处女初潮之经血,谓之“先天红铅”,加上夜半的第一滴露水及乌梅等药物,煮过七次,变成药浆,再加上秋石(人尿)、人乳、辰砂(湖广辰州出产的朱砂)、松脂等药物炮制而成。[2]
始末
1620年(明万历四十八年)农历七月,万历帝朱翊钧崩,遗诏宣布立皇贵妃郑氏为继室皇后。十日后,八月初一,皇太子朱常洛登帝位为明光宗,拟定改元泰昌,并为先皇上庙号“神宗”,郑贵妃被封为皇后,郑氏献给新帝四个美少女以邀其欢心。[3][4][5]
明光宗在八月初十日即开始生病;乾清宫宫内提督两司房、提督兵杖局掌印、御马监太监、[6]圣济殿提督太监[7]崔文昇进以大黄、芒硝为主的通利药解肠胃风热[8],服后一夜连泻三四十次,两日后辛酉光宗未上朝,阁臣方从哲等赴宫门候安,光宗说明数夜不得睡,白天亦吃得很少,头昏目眩,下不了床。乙丑日,郑养性请收还皇贵妃封后“成命”,允之。八月二十九日甲戊,光宗仍谕册立皇贵妃,当日皇帝服用了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献的红丸前后二丸,病情稍缓,精神好转,直赞李可灼为“忠臣”;但旋于九月一日(一说八月三十日)五更卯时殡天,在位仅29天。新帝未及改元即于年内崩殂,乃由年幼的皇长子朱由校登基,翌年改元天启,并谥先帝为“光宗”。
影响
光宗猝逝,吏部尚书张问达、户部尚书汪应蛟、礼部尚书孙慎行、左都御史邹元标,以及众多言官纷纷弹劾崔文昇、李可灼二人用药、进药错误之罪;其中御史王安舜认为:“先帝之脉雄壮浮大,此三焦火动,面唇紫赤,满面升火,食粥烦躁。此满腹火结,宜清不宜助明矣。红铅乃妇人经水,阴中之阳,纯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虚火燥热之疹,几何不速亡逝乎!”另,御史郑宗周、南京太常寺少卿曹珍等指此一事件与五年前的“梃击案”出于同一“奸谋”,即有人必置光宗其人于死地;刑部主事王之宷更直指光宗之死与郑氏、光宗宠妃李氏等阴谋夺权有关。[9]
当时主持内阁的大学士方从哲希望借由对李可灼罚银50两、罚俸一年等动作,将光宗死前的一连串事件定调为“进药不效,〔……〕但亦臣爱君之意”,以闭塞外廷沸腾的“阴谋论”;但他自己也因此成为被弹劾的对象。[1]后来天启帝下旨问崔文昇、李可灼二人罪,结果1622年(天启二年),明廷将崔文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边疆。阉党及东林党崛起。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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