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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英文授课中学(简称英中、英文中学、EMI学校;英文称为English as Medium of Instruction School,意思是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校,下称英中),广义包括所有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中学,狭义上专指“传统英中”,即在1997年后获当时香港政府教育署(现时教育局)批准,可以使用英文教授中一至中三年级课程的公营中学(公营中学包括政府主办的官立中学和非政府办学团体主办,但受政府资助的资助中学,在本条目内亦包括按额津贴中学,即获政府以购买学位数量给予津贴的非牟利私立中学),及一些原本是公营中学,获准以英文授课后改为接受直接资助的中学。一般来说,“英文授课”的定义是除了普通话、中国语文、中国文学、中国历史等中国文化相关科目,采用以中文编写的课本和讲义,并以粤语或普通话讲课外,其它科目如数学、地理、历史、综合科学,甚至音乐、家政等,均采用以英文编写的课本和讲义,课堂上教师亦以全英语向学生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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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为香港教育系列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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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调中学教学语言”政策实施前,香港约8成中学是中文授课中学(或称母语教学中学、中文中学等,简称中中)。此类中学的中一至中三年级,除英文科外,其它各科均采用以中文编写的课本和讲义,课堂上教师以粤语向学生讲课(普通话科以普通话讲课,部分中中的中国语文科、中国历史科以普通话讲课);至于中四年级或以上,则依照个别学校而定。
2010年9月实施“微调中学教学语言”政策后,香港的中学不再二元地分为“英文中学(英中)”和“中文中学(中中)”,当中亦包括达一定门槛去开办部分英文班的中学,及“部分科目按组别用英文教学”,即只有部分科目或课时以英文授课的情况,让学校根据校情去执行教学语言的运用。但坊间及传媒仍常使用有关名词,一般会将“全开英文班”的中学称为“英文中学”。
虽然香港居民以日常使用中文的华人为主,但是1842年开埠后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是由英国管治。此后长达约130年的岁月里(日占时期除外),英文是香港唯一的法定语文 ,直至1974年,中文才成为另一法定语文,但其地位仍远不及英文,加上英文在世界通行的地位,使社会普遍对英文甚为重视,形成“重英轻中”的风气,甚至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后仍然没改变(详见香港语文)。
从1950年代起,英文中学渐受学生及家长欢迎,数量亦大幅增加,至1980年代已远远抛离中文中学。在早期不少英中确实是使用全英语授课,但后来随着英中数量增加及中学教育普及化,有足够能力使用全英语授课的教师出现不足,同样很多入读英中的学生,亦无足够能力接受全英语授课,在师生双方英语能力均有不足的情况下,很多英中因而不能实行全英语授课。1980年代虽然全港绝大多数中学,名义上都是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的英中,但当中大部分都是“英书中教”,即只限在课本、讲义、考试等书面上使用英文,口头上以中文(通常是粤语)讲课,又或同时以英语及粤语进行双语教学。教育署曾指出英文中学“以中英文夹杂授课的情况甚为普遍”[1]。
1980年代开始,港英政府鼓励中学采用母语教学。1984年教育统筹委员会(教统会)发表的《第一号报告书》中订定明确政策,鼓励中学以母语授课。1986年政府开始为采用中文为教学语言的中学提供配套支援,如制定不同学科的中英词汇表,鼓励出版社制作中文教科书,为教师提供中文教育培训工作坊等[2]。
当时天主教香港教区亦支持推行母语教学,认为此举可更适合当时小学生的学习需要,又指出当时学生与家长有崇尚英文的心理;并有意停办英文小学[3][4]。虽然母语教学得到部分中学响应,全面或局部在校内推行[1](例如:迦密中学于1987年将教学语言由英文转为中文[5]);但是,香港社会上的重视英文风气已根深蒂固,母语教学得不到家长支持(例如:1994年,有小学家长游行抗议其直属中学推行母语教学[6])。
另外官办的官立中学应因应社会需求保留英中身份,甚至1990年代创办的新官立中学亦是英中。而且大部分政府官员都没有以身作则,绝大部分政府高官的子女都会选择入读英中,甚至是全英语环境的国际学校或到外国留学,例如:曾任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的前财政司长梁锦松的3名子女都就读国际学校或英文学校[7]、前教育统筹局局长罗范椒芬的两子曾就读英基学校,中二便赴美国读书[8]。所以母语教学推行得并不成功,中中并不太被家长和学生接受,故中中数量仍然偏低,在1997年全面实施母语教学前,全港四百多间中学只有74间使用中文授课[9]。
九七香港主权移交后,教育署(即后来的教育统筹局、现在的教育局)于1997年9月发表《中学教学语言指引》(下称《指引》),强制公营中学在1998年新学年自中一开始分阶段推行母语教学,预科学生则不受规限;政府亦容许私立学校、直接资助学校及主要招收少数族裔的学校采用其它语言教学[10]。政府最初估算,只有96间学校合资格成为英中,主要集中于九龙城区、沙田区及油尖旺区[9]。
有关政策出台后受到部分名校、一些学生家长及商界人士的强烈反对,教育署受压下作出让步,接受学校申请采用英文教学,经当局审核后如确定符合条件(见下文“成为英中的条件”)即可继续以英文授课。当时有124所中学(通常都是学生学业成绩整体较佳的)申请继续使用英文授课,但政府只批准其中100所继续使用英文授课[11]。
上述一百间中学名单公布后,24所落选中学中有20所上诉,[12]其中14所上诉得直[13],令最后获准使用英文授课的中学共有114所,约占当时全港中学(约500所)的2成。
根据《中学教学语言指引》,获教育局批准以英文授课的公营中学,除中国语文、中国文学、中国历史等中国文化相关科目外,其它科目均须使用以英文编写的课本及讲义,课堂上教师亦须以全英语讲课。一些特殊情形可酌情处理,例如宗教科、术科、体育科、商科及工科等,以及个别学校的一些特殊情况。学校如不使用《指引》规定的教学语言授课,即属违规,校董最严重会被判监。
而没有申请或不获批准使用英文授课的公营中学,必需遵从《指引》,由1998年新学年的中一年级起,逐步在校内推行母语教学。前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梁锦松曾积极推动香港中学实行母语教学。
港府自1998年9月开始实施《指引》,大多数中学转为中中,在中一年级开始推行母语教学,并逐年扩展至较高班级,当年就有超过7成的中一学生需在新学年起接受母语教学[14]。如希望转为英中,必需得到当时的教育署、后来的教育统筹局或现在的教育局批准。政府容许符合指定条件的中中在中四和中五年级使用英文授课,又容许所有中学自行决定中六和中七年级的教学语言。私立学校不受《指引》约束,可自行决定教学语言,而直资学校在教学语言上享有很大弹性,这两类学校即使在中一至中三年级以英语授课,在狭义上也不被列为英文授课中学,不过一些获前教育署批准在1998年新学年继续以全英文授课,但其后转为直资中学的原有公营中学,仍然被视为“114间英文中学”之一。
2008年2月教育局局长孙明扬透露政府将会改变已推行10年的母语教学政策,有条件地容许中学自行决定教学语言[15][16][17][18]。整过微调周期以六年为单位,教育局会以周期执行前两年的“中一学位分配结果”,并根据当时所订的门槛,调整不同学校的所能开办的英文班数目。
校区 | 学校 | 变更 |
---|---|---|
东区 | 港岛民生书院 | |
元朗区 | 中华基督教会基元中学 | |
元朗区 | 圣公会白约翰会督中学 | |
元朗区 | 东华三院卢干庭纪念中学 | |
元朗区 |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元朗信义中学 | |
屯门区 | 仁爱堂田家炳中学 | |
黄大仙区 | 保良局何荫棠中学 | |
观塘区 | 中华基督教会蒙民伟书院 | |
观塘区 | 梁式芝书院 | C22 |
葵青区 | 保良局罗杰承(一九八三)中学(当时名为保良局八三年总理中学) | |
葵青区 | 东华三院陈兆民中学 | |
荃湾区 | 宝安商会王少清中学 | |
北区 | 田家炳中学 | |
北区 | 东华三院李嘉诚中学 | |
西贡区 | 景岭书院 | |
西贡区 | 将军澳官立中学 | |
变更说明: |
校区 | 学校 | 变更 |
---|---|---|
葵青区 | 中华基督教会全完中学 | |
西贡区 | 基督教宣道会宣基中学 | |
观塘区 | 新生命教育协会吕郭碧凤中学 | C22 |
沙田区 | 宣道会郑荣之中学 | C22 |
沙田区 | 圣母无玷圣心书院 | |
沙田区 | 天主教郭得胜中学 | |
九龙城区 | 陈瑞祺(喇沙)书院 | |
中西区 | 圣类斯中学 | |
屯门区 | 妙法寺刘金龙中学 | C22 |
元朗区 | 元朗公立中学 | C22 |
变更说明: |
校区 | 学校 | 变更 |
---|---|---|
九龙城区 | 九龙真光中学 | |
北区 | 风采中学(教育评议会主办) | |
元朗区 | 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罗桂祥中学 |
以下列出全港可以“全开英文班”的中学(传媒一般称为“英文中学”)总数历年来的变化。该统计并不包括国际学校及私立学校等,亦不包括不属“首114间英中”的直资中学。
以下列出2000年至今,全港可以“全开英文班”的直资中学(传媒一般称为“直资英文中学”或“直资英中”)。
类别 | 学年 | 学校名称 |
---|---|---|
首批英中转为直资中学 | 圣保罗男女中学、圣保罗书院、圣保禄学校、拔萃男书院、拔萃女书院、英华书院、圣士提反书院、协恩中学、罗定邦中学 |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0年 | 香港管理专业协会李国宝中学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3年 | 汇基书院(东九龙)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3年 | 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真道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3年 | 港青基信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3年 | 保良局颜宝铃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3年 | 基督教中国布道会圣道迦南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4年 | 基督教崇真中学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4年 | 林大辉中学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4年 | 香港神托会培基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4年 | 保良局罗氏基金中学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5年 | 培侨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5年 | 优才(杨殷有娣)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6年 | 港大同学会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6年 | 启思中学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6年 | 播道书院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6年 | 香港浸会大学附属学校王锦辉中小学 |
新开办直资英中 | 2006年 | 香港青年协会李兆基书院 |
对许多中学来说,最直接的影响莫过于自1998年9月开始被逼逐步转为中中后,学校在教学及行政上需要改变。由于英语依然为国际通用语言,香港专上教育为与世界接轨仍然以英文为主要授课语言,而中文授课实施后亦令学生因在学习时缺乏接触英语而导致英语能力下降[40],家长普遍希望其子女能入读英中。而且早在未有《指引》前,该114所英文中学,大部分亦是学生学业成绩较佳的学校,使大部分升中一学生及其家长都心仪该批英中。在中学派位制度下,大部分学业成绩较优秀的学生都被该批英中取录,令其它被逼从英中转为中中的中学出现新生质素下降的现象。加上香港出生率低迷,适龄升中学生人数减少,令中中的收生状况更见雪上加霜,一些更因收生不足被逼减少班数甚至停办。
部分英中的校名,含有“英文”两字,在《指引》下被逼转为中中后,当中有部分把校名中的“英文”两字删除,部分却仍然自称英文学校,例如圣若瑟英文中学、惠侨英文中学。
公营英文中学如果在《指引》实施前采用“非平衡班级结构”(即中一级班数和中四级班数不同,但通常是中四级班数较中一级班数少,意味有部分学生需在升中四时离校),如情况许可,须改为“平衡班级结构”(中一及中四的班数相同)。[41]
由于重英轻中的香港社会风气,香港家长普遍希望其子女能入读英中,但《指引》令全港大部分中学转为中中,英中学额因而大幅减少,在求过于供下,英中学额十分抢手。加上该114所英中,普遍都是学生学业成绩较佳的,故社会上普遍批评有关政策导致阶级分化,使获标签为“EMI学校”的中学有如被抬高身价,俨然如官方钦定的名校,变相贬低普遍的中文中学,亦予人母语教学是次等学生教育的感觉,造成“标签效应”,打击中中的校誉及中中学生的自信心。[42]
此外大众传媒有一个不成文惯例:如果一所中学,由中中转为英中,会称为“上车”,反之由英中转为中中则称为“落车”,亦有明显褒英贬中的意识[43]。2005年,检讨中一派位机制及中学教学语言工作小组主席田北辰,亦承认使用“上下车”来形容转教学语言并不恰当,有加强标签效应之嫌,建议以中性的“转车”来形容较适合。
由于直资学校在教学语言上享有很大弹性,有些中学为了使所有年级均以英文授课,故转为由政府按学生人数资助的直资学校。因为《指引》使公营的英文中学额大幅减少,一些不获公营英中录取的学生,如其家长坚持子女须自中一级开始接受英文授课,往往选择安排子女入读直资英中。由于政府容许直资学校另外向学生收取学费,所以学生如入读收费的直资学校,家长的开支会增加。
香港的小学升中一派位制度主要按照学生小学阶段的成绩及意愿去分配中学学位。由于香港小学女生的学业成绩普遍胜过同级男生,加上升中派位较重视女生占有优势的语文科目,故1978年开始,前教育署在为小学毕业生作中一派位工作时,把男生及女生分开处理。
1998年有家长不满其女儿的派位结果比同校成绩比较差的男学生差,于是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投诉,经调查后才发现中学学位分配办法一直采取男女分队,并被平等机会委员会裁定违反性别歧视条例。高等法院在2001年裁定此种做法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前教育署因此不能在中一派位时把男生及女生分开处理,2002年开始中学学位分配办法把男女生合并派位。
新制度无视两性青春期生理发育进度的差异,结果造成女生较易获派首选中学,亦由于大部分升中一学生及其家长都以英中为首选,令不少男女校英中出现性别失衡的现象,女生人数远多于男生。[44]即使把全男校及全女校英中计算在内,全港中一至中三年级英中学生的男女比例仍是明显女多男少。
香港各分区的英中中一学额数目,并非按照每区学生数目平均分配,而是按学生的全港成绩排行而定,例如在2006年,湾仔区只有15万人口,已有8所英中,反观西贡区有40多万人口,却只得1所英中,离岛区更完全无英中。政府没有根据各区适龄学生人数来调整各区的公营英中数目,只是以改变各中学校网的跨区学额来应付。不少学生为了入读英中,须要到区外中学上课。另外即使加入跨区学额,一些校网的英中学额比例仍严重偏低,因此学生的所属校网可大大影响其入读英中的机会,形成不公平[45]。不过各公营英中通常有少量不受校网限制的自行收生(非统一派位)学额,学生亦可选择入读自行收生的直资英文中学。而且不同分区的学生成绩有相当差异,若只按人口而不按学生的全港成绩排行,亦会有学生认为不公平。
由于英文中学集中于个别地区,间接成为左右楼价的重要因素。以九龙城区为例,虽然多年来缺乏铁路服务,区内单位普遍楼龄甚高,但受惠于名校林立,吸引各区家长,使该区楼价持续高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回归后一方面声称鼓励中学推行母语教学,更强逼大部分中学转为中中,但仍批准学生学业成续普遍较佳的114所中学保留英文授课,甚至一部分是政府属下的官立中学,而且不少香港政府高官的子孙,所就读的都不是本地中文中学,相反更是全英语环境的国际学校或外国学校,因此有批评指政府在推行母语教学上没有以身作则,进一步削弱鼓励母语教学的说服力和香港社会对母语教学的信心。同时大部分学生成绩较佳的公营中学选择保留英文授课,变相减少优质中中数量及把中中标签成次等。
首批在《中学教学语言指引》实施后入读中一的学生在2003年应考会考。在该年会考成绩发放后,当时的教育统筹局宣称“以母语授课的学校差不多在所有主要科目的合格率均见上升”,不过“在英文科方面,能力最高的百分之十学生,其合格率录得升幅,其余学生的成绩则有下降情况”。[46]
教统局根据中文中学在2002年至05年四届中学会考的表现,认为中文中学的会考成绩持续进步,“母语教学已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指出2005年中中考生在英文科的合格率较2002年为佳,而英中考生在物理、化学及生物科的整体表现较2002年逊色。[47]
不过,2008年3月14日,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教育行政与政策学系授曾荣光,公布曾被教育局禁止公布的母语教学成效追踪研究。研究显示,首批接受母语教学的中学生,入读本港大学的机会率较英文中学学生大减一半。 若中文中学学生在中四、中五转用英语学习,入大学的机会明显增加。[48]
母语教学这议题在香港一直极具争议性,此教育政策的多番转变。香港是否应实行母语教学此议题,争议多年仍未有结果,至今仍具争议性,没有普遍共识。
赞成者认为母语(即第一语言)教学能使学生以最熟悉的语言学习及理解课程内容,会远较使用非母语的英语学习有效,而个别英文能力弱的学生,不会因英文能力弱,而失去学习及理解其它科目知识的机会。同时现时世界上有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均以母语教学,足以证明母语教学成功可行,并指香港是只因曾受英国殖民地统治,并不是因为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才出现英文教学此情况。香港主权已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华人教师和学生均以中文作第一语言,华人教师应以中文教授华人学生才合理,故理应实行中文教学。
反对者则认为现时世界上最发达的西方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爱尔兰、新加坡均普遍实行英语教学(其中爱尔兰的国家语言虽然是爱尔兰盖尔语,不是英语,但英语仍然是通用语)。加上英语是世界上73个国家和地区 (包括香港)的官方语言,是现时国际金融、贸易、航运、学术交流、旅游的国际通用语言。此外香港的专上教育、商业社会和法律界等均以英语作为主要语言,母语教学令学生接触英语的机会大减,例如2006年第一届接受母语教学学生应考高级程度会考,该考试的英语运用科整体合格率创11年新低。持续下降的英语水平将会令香港难以维持国际金融中心和贸易中转站的地位,而英语能力弱的学生升学亦较其他学生困难。因此,站在学生升学的角度上来说,增强英语的学习能力是必须的。而且,英语能力较好,可以加强香港人的身份认同,并可以加强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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