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部(梵语:dharmaguptaka;巴利语:dhammagutta、dhammaguttika),又称昙无德部、法护部、法密部[1],是早期部派佛教的部派之一。公元前1世纪时十分兴盛。法藏部的戒律四分律对汉传佛教有重要影响。
dharma的意思是法,guptaka的意思是守护、看守,故法藏部的意思是守护法的部派。
《异部宗轮论》记载为佛灭后第三百年中由化地部分出。在法显所传的大众部“律分五部”说法中,法藏部是上座部中最早与大众部发生分裂而形成的部派。现代学者如渥德尔等称法藏部可能起源于阿育王派往阿波兰多国传教的僧团,法藏部热衷于向外传教,在中亚发现的犍陀罗佛教原稿属法藏部。
清辩《异部精释》也将法藏部列为分别说部之一。多罗那他《印度佛教史》中,将法藏部列为分别说部四部之一。
《大比丘三千威仪》描述印度佛教五个部派使用的僧袍颜色:说一切有部著绛色(红色),法藏部著皂色(黑色),饮光部著木兰色,化地部著青色,大众部著黄色。《舍利弗问经》也说到五部服色,但以说一切有部著皂色(黑色),法藏部著赤色,两说相反。义净传来说一切有部律制,谈到僧服颜色是赤色,应以《大比丘三千威仪》之文字为正确。[2]
但若根据真谛和道宣的说法,外国僧侣是穿着赤血色的僧衣,否定五个部派使用不同颜色僧袍的说法。真谛称“十八部虽异义,但衣色是一”[3]。
根据法藏部的戒律规定,僧袍应该用不超过18块布缝制而成,并该用厚粗布料。[4]
对法藏部的经典记录语言,学者间已有共识,主要以犍陀罗语(Gāndhārī)、佉卢文及梵文记录。[5] 现时被掘出的犍陀罗文献大部分是属于法藏部的。
在犍陀罗找到的文献属于法藏部,表明从化地部分裂的法藏部传教的所在区域在印度西北部,大约在公元一世纪,佛教向中亚传教的影响。佛教学者A.K Warder认为法藏部起源自印度西部边界地区,这地区包括Kathiawad,Kutch 及Sindh。[6][7] 有学者认为法藏部取得传法的成功是因为受到斯基泰人的支持,但后来该地区被贵霜王朝的迦腻色伽一世占领,定都犍陀罗后,支持说一切有部。[8]
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记载了法藏部的宗义[9]:
- 心、心所法于一刹那智能了知“相应”,因为“慧等能了相应受等”
- 世第一法,通三界系及不系
- 无相三摩地[10]能入正性离生[11]
《杂阿毘昙心论》记载了法藏部的四圣谛一时现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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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无得等,说一无间等。……说一无间等者,彼说:于谛一无间等,何以故?信圣贤故,如世尊说:‘比丘于苦无疑,集亦无疑,灭、道,亦如是。’如灯俱作四事,热器、烧炷、油尽、破暗;如是一智,知苦乃至修道,是故一无间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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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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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部宗轮论》记载法藏部认为布施窣堵波会获得比布施僧众更大的果报,与制多部相对立,其他宗义大多同于大众部:
《论事》之觉音注释称“阿罗汉之一切法是无漏”为北道派的邪执。
汉译《舍利弗阿毘昙论》可能是法藏部的阿毘达磨诵本。该部所持律藏为《四分律》,传至中国发展为南山律宗。
《佛本行集经》记载法藏部将佛传称为“佛本行”[18],有现代学者因而将其与《佛本行经》一起归入法藏部。《三论玄义》记载传说法藏部的经典称为五藏,在三藏之外,又有菩萨藏(菩萨本生)及咒藏[19]。
日本学者平川彰认为:“在部派佛教中,上座部系的法藏部可说最接近大乘。”吕澂认为,法藏部的学说,对于现代上座部佛教有很大的影响。
吕澂认为法藏部与制多部就大天五事而产生的分裂,是在化地部与犊子部分裂之后,佛教的第三次上座与大众分裂[20]。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法藏者。部主名。亦名法密。密之与藏义意大同。法藏、法密二义皆得。此师含容正法如藏之密。故言法密。从人以立部主名。此部师说。总有五藏。一经。二律。三阿毗达磨。四咒。即明诸咒等。五菩萨。即明菩萨本行事等。既乖化地本旨。遂乃部分。他不信之。遂引目连为证。菽者豆也。上古有人嗜绿豆。子采以为食。遂得成仙。目连是彼仙种。故言采菽氏也。或言。仙人食豆。此是彼种。氏谓族类。此部引目连说。有五藏证也。”
Kieschnick, John. The Impact of Buddhism on Chinese Material Culture. 2003
Heirman, Ann; Bumbacher, Stephan Peter, eds. (2007). The spread of Buddhism. Leiden: Brill.
Warder, A.K. Indian Buddhism.
Sashi Bhusan Chaudhuri (1955). Ethnic Settlements in Ancient India
"The Discovery of 'the Oldest Buddhist Manuscripts'" Review article by Enomoto Fumio. The Eastern Buddhist, Vol NS32 Issue I, 2000
《大毘婆沙论》:“颇有一智知一切法耶?……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他宗显己义故。……或复有执:心心所法,能了相应,如法密部。彼作是说:慧等能了相应受等。……为止如是他宗异执,显自所说:诸心心所,不了自性、相应、俱有,补特伽罗性不可得,故作斯论。
世第一法,当言欲界?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复次、为止他宗差别执故。……若法密部执:世第一法,通三界系及不系,所以者何?彼谓:如是世第一法,既名世故,通三界系,名第一故,亦通不系。即彼部中复有别执:世第一法,非三界系,亦非不系,所以者何?彼谓:如是世第一法,名第一故,非三界系,以名世故,亦非不系。为止如是他宗别执,显示己宗故作此论。世第一法,当言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耶?答:应言色界系。
云何作意入正性离生?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欲止他宗显己义故,谓或有说:三三摩地,随一皆能入正性离生;今遮彼意显:唯二三摩地,随一能入,而非无相,故作斯论。或复有说:唯无相三摩地,能入正性离生,如达摩毱多部说,彼说:以无相三摩地,于涅槃起寂静作意,入正性离生;为遮彼执显:唯无相三摩地,不能入正性离生,故作斯论。”
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又世尊说:‘大目干连!底沙梵天,不说第六无相住者耶?’云何名第六无相住者耶?答:随信行、随法行,名为第六无相住者,所以者何,此二无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设,在此在彼。若苦法智忍,若苦法智,广说乃至,若道类智忍,以此无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设,在此在彼,故名第六无相住者。”
《大毘婆沙论》:“问:云何得知随信、法行,名为第六无相住者?答:一切圣者,总有七种,底沙梵天,已说五种,未说随信、随法行者故,知此二合为第六无相住者。”
《大毘婆沙论》:“云何作意入正性离生?答:或无常,或苦,或空,或无我。由此则止三三摩地,及唯无相,能入正性离生者意。此中无常、苦作意,与无愿三摩地相应;空、无我作意,与空三摩地相应。”
婆薮跋摩《四谛论》:“四相不同,云何一时而得并观者?答:由想故,经中说:‘修习无常想,拔除一切贪爱。’是想境界,即是苦谛;一切贪爱,即是集谛;拔除,即是灭谛;无常想,即是道谛;以是义故,虽四不同,一时得见。复次、由思择故,如经言:‘因无常等想,思择五阴,贪爱,未生不得生,已生则灭。’此中五阴,即是苦谛;贪爱,即集谛;不生及灭,即是灭谛;无常等思择,即是道谛;以是义故,一时得见四谛。复次、由观失故,如经言:‘观结处过失,贪爱即灭。’结处,即苦谛;贪爱,即集谛;灭,即灭谛;过失观,即是道谛;以是义故,一时见谛。
复次、一时见谛,譬如火,火者,是可烧等物,一时烧、熟、热、照;观者亦尔,害、生、静、出,各各自相离灭,证、修,同在一时。复次、譬如日,日者,是可干等物,谓:水、种、暗、花,各各异相,干、熟、破、开,同在一时,观谛亦尔。复次,譬如灯,灯者,是可烧等物,谓:炷、油、暗、物,各各异相,烧、干、破、照,皆是一时,观谛亦尔。复次、譬如船,船者,是可到等不同相物,谓:彼、此两岸、物、流,到、离、载、断,皆在一时,观谛亦尔。
分别部说:若聚苦相观,达生灭心,厌有为,修无愿解脱门。若观有为,唯有生灭,不见余法,修空解脱门。若观寂静,不见有为,及生灭相,修无相解脱门。此中苦相,即是苦谛;相生,是烦恼业,即是集谛;相灭,即是灭谛;是法,能令心离相,见无相,即是道谛。若见无为法寂,离生灭,四义一时成。异此无为寂静,是名苦谛;由除此故,无为法寂静,是名集谛;无为法,即是灭谛;能观此寂静,及见无为,即是道谛;以是义故,四相虽别,得一时观。”
真谛译《部执异论》:“僧中有佛世尊。依薮斗陂起恭敬有胜报。恭敬大众则不及。”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以别施佛。其心无简别。但为施世尊。极上极胜。一心平等恭敬无差故。得福多。若佛在僧亦兼施者。即心宽慢。又复大慢又起。简别佛为无上僧。为有上故。普施僧果。少别福。”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以佛舍利安在其中。见此处时如见于佛。其心既重故。得大果。以佛亦许供养舍利如佛无异故。果极大。法等亦然。不为无摄受便无大果。佛自开许摄受施故。”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无外道得五通者。以教邪故。通者。运转无拥故。诸异生非佛弟子。汎尔坐禅亦不得通。不能无拥故。有能飞腾如住劫等事。皆是咒药或鬼神等力之所加。非实通也。”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此有二义。一非漏依故。无学蕴不起漏故。二非漏境故。虽生佗漏不增长故。如灭道谛烦恼虽生不增长故。然无学蕴别有一类异有学等。得无学时方起现前故。设退无学住有学位起烦恼时。此有学蕴依缘得起烦恼等者。此非无学身之五蕴。无学蕴灭学蕴生故。然今此宗无学未必许有退义。然作此解于理无违。”
《佛本行集经》:“或问曰当何名此经。答曰。摩诃僧祇师。名为《大事》。萨婆多师。名此经为《大庄严》。迦叶维师。名为《佛生因缘》。昙无德师。名为《释迦牟尼佛本行》。尼沙塞师。名为《毘尼藏根本》。”
《三论玄义》:“三百年中从正地部又出一部。名法护部。其本是目连弟子。得罗汉恒随目连往色界中。有所说法皆能诵持。自撰为五藏。三藏如常。四咒藏。五菩萨藏。有信其所说者。故别成一部也。”
《三论玄义检幽集》:“真谛云。法护是人名。此罗汉是目连弟子。恒随目连往天上人中。六欲天子见目连。必共谈说佛法。我曾说如此咒供养如来。或言。如来如是说菩萨修行法门。法护既随师游行。随所闻者无不诵持。目连灭后。法护习为五藏。一经藏。二律藏。三论藏。四咒藏。五菩萨本因。即名菩萨藏也。”
吕澂《印度佛学源流略讲》,第二讲部派佛学:“大昙无德的法藏派与大天的制多派之争也名上座部与大众部之争。大天为什么也是大众部呢?据当时派出传教的大德都系正统的上座部,大天自不例外。这里所指的大众,当是这次争论中又出现了多数派与少数派,案达属多数派,因而大天也就成了大众部,正如第二次分裂,化地与犊子之间,犊子是多数就曾被称为大众部一样。它们与第一次分裂和上座对立的大众部,不是一回事。这次分裂,围绕五事展开争论是可能的,因为在《论事》第一品首先提出的是补特伽罗有无的问题,接着第二品提出的就是大天的五事,可以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