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身法,又称欢喜佛法(简称欢喜法)、演揲儿法本尊双运法(简称双运法)、男女双修法(简称双修法)、男女和合大定阴阳和合禅定秘密大喜乐禅定藏传佛教术语,是无上瑜伽部特有的修行方法,属于圆满次第的一部分。通过学习欢喜佛,以男女间的性行为来达到解脱涅槃修行法门。主要传播于西藏,可能源自于印度性力派的修行方式,与中国道教房中术也有许多类似的地方。

在藏传佛教中,包括噶举派格鲁派所传承的那洛六法萨迦派传承的道果萨迦派格鲁派传承的时轮密法以及宁玛派传承的阿努瑜伽中,都有双身法的传统。无上瑜伽部认为这是极秘密且危险的教法,只能传授给极少数具备高度智慧与证果的人,因为只要生起了一点点欲心,就相当于犯了邪淫。受具足戒的出家僧侣不许修习,否则可能要堕入金刚地狱

概论

双身法是一种透过直接的性行为事业手印)或是想像中的性行为(智慧手印)来进行瑜伽修行,以达到禅定解脱的方法。无上瑜伽部不认为双身法是单纯为了欲望而进行的性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禅修[1]。无上瑜伽部认为,这种修行方法,与人类身体中的明点有关,是即身成佛最快的捷径。在无上瑜伽部中,如那洛六法时轮金刚续,有各自的双身法传承,但是都被视为是一种秘密传授的修行技巧,主要以口传方法进行,即使在少数文献上有所记载,也都以隐讳的专有名词来作出说明。根据西方人类学家与宗教学者的采访指出,在藏传佛教寺院中,仍然有少数人保持这个传承,但被认为是一种“只作不说”的修行方式,很少对外传授。

那洛六法中,将双身法视为是拙火瑜伽的进阶与延伸。此派认为,修行拙火与宝瓶气,虽然能驾驭大部分的,但是无法控制遍行气,因此需要依靠双身法来让拙火增进,最终达至于解脱[2]

《时轮金刚续》认为,在性行为高潮时,原本系结的脉轮会暂时松开,细微风会进入中脉,在中脉停驻。身体中的赤白明点,也会在中脉中融合为一。此时,修行者会得到一种特殊的境界,称为大乐(mahasukha)。在这种状态下,进行观想禅修,极易进入三摩地,证悟空性,这称为乐空不二[3]。此派认为,心不清净、贪欲很盛的钝根修行者,无法依靠自己的禅定力来控制明点。因为南赡部州的众生,拥有的肉体具备这个特性,可以借助与女性间的性行为,把明点导引到自己的龟头,由此引发大乐,以进行大手印的修行[4][5]

但这种性行为,却不是指一般的性行为,而是藉以融化顶轮的四大,并且回转其过程。这种修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能够拥有能够控制明点不泄出的能力(也就是不能射精)。根据《时轮金刚续》的说明,漏精对修行的伤害非常大。因此,即使在梦中也不可以漏精。密续描述了各种克服漏精的方法。融入觉悟心的经验,由一般的贪欲产生,因此行者必须要能生起贪欲。由于贪欲的力量,能够化体内的四大。如此一来,当经验到无念的境界时,就可以把注意力导向观空。因此,当借由融化体内的四大而经验到无念境界时,就可以把烦恼贪欲转化成证入空性的智慧。当能够运用这种无念的喜乐心证悟空性时,就可以产生强大的智慧,用来克制和去除烦恼。因此,这是由烦恼产生智慧,再以智慧克制和去除烦恼。[6]

无上瑜伽部认为只要认清欲望本质,在欲望中也能得到解脱。他们并不认为双身法是单纯为了欲望而进行的性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禅修,不违反离欲修行的戒律。是想更快断绝淫欲,由欲欲至欲不欲的破除染、净两种执着,契入真正万法平等不二的空(即事如真)。

无上瑜伽续的男女双身修法,主张在欲望当中能脱离欲乐,才是真了脱生死。双身法是表法,并不是在欲念或实际的男女行为中修持。因为这种修法具有高难度和危险性,有不正的欲念及邪念会入金刚地狱,密续里说,要能够修行双身法的前提,是拥有坚固的三摩地,最低限度是能够以眼睛注视树上的果子时,可以用意志力等果子落下来;而且可以用意志力,等掉落在地面的果子又重新长回到树上,具备这样的定力时才可以双修。根据阿底峡尊者的传承,依戒律,出家众不可以接受灌顶,修行双身法。宗喀巴认为修行事业手印,必须有一定条件,不是人人都可以修行。他主张以智慧手印,来取代事业手印[7]

在家人很少能真正接受到并且修双运,在台湾或世界特定地区有多宗教骗子假借密宗之名骗财骗色的事件。[8]

历史

婆罗门教就有所谓的“大乐修法”[9]。传统的部派佛教,多数主张释迦牟尼佛本人反对双身法,表示这是邪定聚。但也有不反对的部派,如说大空部就认为,在家居士男女只要同一意趣,志于修行佛法,在这种前提下进行性行为,并不妨害修行。至大乘佛教兴起时,有些人开始认为在家居士本就可以有配偶性交也不犯邪淫,是合乎戒律的,性欲不妨碍解脱。《维摩诘经》又出现“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的说法,认为以男女性爱来吸引凡夫俗子修行佛教,因为凡夫俗子没有出家,本来就准许性交,这并不违反守戒的精神。以“允许在家众夫妻性交”来吸引信徒的宽容教义,很早就出现在佛教之中[10],但是主流佛教多半不认同这种做法。

最早将男女性交当成修行方法的,是藏传佛教中的无上瑜伽部。他们认为,释迦佛祖佛灭前在印度哲蚌地方传授《时轮金刚》法时,以欢喜佛的本尊示现,并与明妃交合。[6]无上瑜伽部以双身法来修持禅定,认定它是佛陀的教法之一。

无上瑜伽兴起的时间,可能略早于如来藏学派。在无著阿毗达磨集论》中,引用契经,解释以欲止欲、二二数会的修行法[11]印顺法师认为这个纪录,代表在无著的时代,无上瑜伽双身法已经开始流行,但仍不被佛法接受,因此无著认为要以秘密抉择的方式来解释契经,才不于误会[12]。有学者认为这是大乘佛教晚期,吸收印度教性力派大乐思想影响而产生的。[13]它与中国的房中术思想,也有部分共通之处,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主张,双身法是源起于道教房中术,在七世纪时传入印度,成为金刚乘的一部分。

古印度贵霜王朝后期,北印度佛教因为外族入侵,以及僧团戒律不彰,遭受了严重打击,几乎使佛教灭绝。其中著名的事件“罽宾灭法”,被认为与出家僧侣利用宗教信仰引诱妇女进行双修法,使得僧团声誉受损,有着紧密的关连[14]

在隋唐之际,虽然仍然有少数出家僧众以此号召信徒,但因为僧人应遵守清规,这类行为是被官府排斥的,被发觉一定会判刑。主要的佛教流派也反对这种作法,因此它只能在私下传播。在元朝曾经由西藏再度传入中国,并受到元惠宗的喜爱[15]

修行资格

印度论师对于修行资格有不同的见解,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人认为未证果的修行者,只要对上师有足够的虔信心,也可以进行双身法[16]。但是其他论师普遍认为,必须要通过四加行或证阿罗汉果(或八地菩萨以上)的圣人才有资格进行双修[17]

阿底峡尊者到达西藏之前,西藏密宗对于修行双身法的规范并不严谨,多半都是出家僧侣进行双身法,但是阿底峡对此非常反对。他认为,出家众应该遵行戒律、严守梵行,若修行双身法,将会破坏戒律,使佛教没落,释迦文佛的教法断绝,因此开示,出家僧侣不应该接受无上瑜伽第二灌顶以及第三灌顶,不得修行双身法[18]。可知阿底峡认为,出家众不可修行双身法,但是阿底峡的主张尚未普及全藏,但许多寺庙在借鉴阿底峡的说教之后,开始对双身法进行许多规范。

到了尊奉阿底峡尊者的宗喀巴大师,就直接发布禁令,禁止此般作为。宗喀巴补充了阿底峡的想法,宗喀巴列出了修习双身法的条件,认为一定要修完下三部密法事续(杂密)、行续(胎藏密)、瑜伽续(金刚密),完成生起次第,得到无上瑜伽上师的传承与灌顶,进入圆满次第修行,之后才可进行双身法(事业手印),但是比丘清规的限制,最好只修行智慧手印,不要进行事业手印,就是连满足这些条件的大修行者,为了清净梵行,也不适合进行事业手印。宗喀巴严禁格鲁派僧徒修习此秘法,成为西藏密宗指导方针,格鲁派统治全藏后,藏传佛教各派都禁止此种作为。

明妃选择

修行所需要的女性伴侣,在无上瑜伽部中称为明妃。明妃分成,实体明妃(即人类女性),观想明妃(通过观想而幻现的女性),咒生明妃(利用咒术产生的女性),以及空行母等。事业手印所指的即是跟人类女性一同修行双身法,而观想明妃,称为智慧手印,或智印。

在实体明妃中,具备特定宗教修行能力的女性,称为俱生明妃。但是事业手印中采用的明妃,通常是指一般的女性,以二十岁以下相貌出众的处女为最佳,不一定需要具备特别的宗教修行程度。

进行方式

在无上瑜伽中,修行双身法属于圆满次第,在接受无上瑜伽部第二灌顶(秘密灌顶)与第三灌顶(智慧灌顶)时,在真正具有资格的上师指导下,才能以性行为或观想来进行这种修行。

宝瓶灌顶

无上瑜伽部中,接受过第一灌顶(宝瓶灌顶)之后,修行者开始进行生起次第的修行。在生起次第阶段,修行者只作观想双修,修行智慧手印,但是不与异性实际进行性行为,事业手印必须在第二灌顶之后才能进行。

修行者首先观想自己的本尊,想像自己与本尊合一。接着,修行者(勇父)观想自己与佛母(或称为空行母明妃)开始进行双运,也就是想像中的性行为。但是在观想的过程中,修行者不能升起性欲,或是有漏精的状况。

秘密灌顶

男性修行者必须选择一名符合标准的年轻女性(称为明妃,或空行母,通常是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处女,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岁;不得已时二十岁以上的非处女也可以),献给上师[19]。上师与明妃在曼荼罗进行性行为后,将他的精液与女性经血取出(称为甘露,或赤白菩提心;有所谓“五甘露”,尿、屎、骨髓、男精、女血),让弟子吞下,这称为秘密灌顶。[20]

智慧灌顶

秘密灌顶后,上师会教导男性修行者进入大乐禅定的方式。之后,男性修行者与女性,在不射精的状态下,进行男女交合,以进入禅定状态,这称为智慧灌顶。在这个阶段,明妃至多可以到达九位[21]

胜义灌顶

时轮金刚续》认为,在性行为高潮时,原本系结的脉轮会暂时松开,细微风会进入中脉,在中脉停驻。身体中的赤白明点,也会在中脉中融合为一。此时,修行者会得到一种特殊的境界,称为大乐(mahāsukha)。在这种状态下,进行观想禅修,极易进入三摩地,证悟空性,这称为乐空不二。这即是第四灌顶,胜义灌顶。达到即身成佛[22]

各派观点

藏传佛教

  • 宗喀巴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反对此法,凡出家比丘不许操作此法,现在西藏各派都禁止此法。但他表示在不违戒律的前提下,同意比丘以“观想”本尊双运方式接受圆满次第修行。在家居士因为允许性行为,可以与自己的配偶修习,但如果在家居士在实修过程中有淫欲与漏失明点,男女双方都要下金刚地狱,乱修也会令自己与上师夭寿而死,所以也不愿意让俗家弟子修习此法,如夫妇为了促进情感或生育子嗣,发生性行为并无不可,没必要用佛法当借口来包装。故今日格鲁派传承中,自宗喀巴起,格鲁派僧、俗二界皆不许以实际性行为来修行双身法,而是以观想方式进行第二灌顶与第三灌顶,称为智印[来源请求]
  • 红教现在也不再传双身法,而是以大圆满为主。红教与白教也认为双身法是方便法,只适合少数大成就者,一般人最好修解脱道[来源请求]

汉传佛教

  • 汉传佛教,严格守戒,强烈反对以性爱修行,认为这将会使佛教毁灭。汉传佛教最忌讳僧侣欲邪行,如印顺法师圣严法师,主张这与原始佛教离欲修行的信念相违背,反对佛教信徒进行双身法。
  • 密宗的下三部密法(杂密胎藏密金刚密)皆反对双身法,认为它会障碍修行,破坏神通禅定
  • 净土宗之庐山东林禅寺莲宗善法祖堂主-普度法师在《庐山莲宗宝鉴,卷10》中如此评论双身法:“更有一等众生。以秘精是无漏者。混吾教中递相传习。潜饕贪欲坏乱正法。此是妖精鬼怪夜聚晓散。吃菜事魔之徒。非是莲宗之弟子。”[23]
  • 禅宗大慧宗杲于《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20》说:“更教人拨无因果,便言:饮酒食肉,不碍菩提,行盗行淫,无妨般若,如此之流,邪魔恶毒,入其心腑。都不觉知,欲出尘劳。如泼油救火。可不悲哉?”[24]

争议

部分不肖藏传佛教人士与神棍,引用双身法为名来吸引信众进行性犯罪,造成许多社会事件。不丹国王吉格梅·多吉·旺楚克曾宣布法令,禁止在不丹境内教授或进行双身法。

著名的噶举派上师丘扬创巴仁波切,在死后,被曝出他以修行双身法为由,与多名女信徒有着持续的性关系[25]。他在美国的弟子,欧泽天津,是双性恋,将艾滋病传染给许多男、女信徒,造成严重的丑闻与一连串的诉讼[26]

另一位著名的上师卡卢仁波切,遭到他的女弟子提出诉讼,指控他以双身法为名,诱使女信徒与他发生性行为,但卡卢仁波切给了一笔和解金之后,她撤回告诉。但她后续仍然出版书籍,对卡卢仁波切与藏传佛教指出许多指控[27]

著名的《西藏生死书》作者,索甲仁波切于1994年在旧金山遭女学员控告性侵,最后庭外和解[28][29]

这些丑闻,影响了藏传佛教在欧美的声誉。达赖喇嘛曾经公开宣称,弟子应该以佛陀教法来观察上师的命令[30]。他并且向弟子声明,上师不应该背叛弟子对他的信赖,以双身法为名,诱使弟子与他进行性行为,如果经过证实,他将会公布此人的姓名,并将他破门逐出僧团,或剥夺他的上师地位[26]十四世达赖喇嘛说,出家比丘不允许操作此法。除非他不受比丘戒也不受沙弥戒,唯有受在家居士戒,他们穿白色的法衣,受菩萨戒、受金刚乘戒,他们是依佛母而修,这是有的,那是另外一事,例如像萨迦法王之类的。假使自己已经出家了,自己已经是一个和尚了,却还依佛母的话,那你后面就要写个大字:“我不是和尚!”[31]

台湾圣轮法师(俗名杨赞儒)于2011年被指控以双修法来诱骗性侵弟子,遭判刑10年[3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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