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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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
事实速览 大陸法系刑法, 三階層論 ...
大陸法系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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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階層論 |
-構成要件該當性- 行为(作为 · 不作为) |
-違法性- |
-罪責(有責性)- 心神喪失 · 精神耗弱 |
參與論 |
正犯(間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幫助犯) |
罪數論 |
-想像競合- 吸收原則(德语:Absorptionsprinzip) |
-實質競合(德语:Tatmehrheit)- 数罪并罚 · 连续犯 |
-法條競合- |
刑罰論 |
-法定刑(日语:法定刑)- |
-處斷刑- |
-宣告刑- |
-執行刑- |
保安處分 |
保護管束 · 驅逐出境 · 终身禁业 |
法律原則 |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
刑事訴訟 · 刑事政策 |
其他學說 |
四要件論 |
-犯罪主體- |
-犯罪客體- |
-犯罪的主觀方面- |
-犯罪的客觀方面- |
二階層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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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必须是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必须是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彼此之间具有连续性,且都必须触犯同一罪名。比如持枪连续杀人,连续多次贩卖毒品等。处罚通常按照一罪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在判决宣告后、执行完毕前,又被发现或者新犯同种数罪,只能以数罪并罚方式处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