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二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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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犯罪二階理論為學說上用來判斷犯罪是否成立的學說之一,主要有不法和罪責兩大階段,因而被稱為二階理論。
事实速览 大陸法系刑法, 三階層論 ...
大陸法系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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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階層論 |
-構成要件該當性- 行为(作为 · 不作为) |
-違法性- |
-罪責(有責性)- 心神喪失 · 精神耗弱 |
參與論 |
正犯(間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幫助犯) |
罪數論 |
-想像競合- 吸收原則(德语:Absorptionsprinzip) |
-實質競合(德语:Tatmehrheit)- 数罪并罚 · 连续犯 |
-法條競合- |
刑罰論 |
-法定刑(日语:法定刑)- |
-處斷刑- |
-宣告刑- |
-執行刑- |
保安處分 |
保護管束 · 驅逐出境 · 终身禁业 |
法律原則 |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
刑事訴訟 · 刑事政策 |
其他學說 |
四要件論 |
-犯罪主體- |
-犯罪客體- |
-犯罪的主觀方面- |
-犯罪的客觀方面- |
二階層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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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階論者認為,三階論中的構成要件該當性與違法性只是從不同面向去檢驗構成要件而已,拆解成兩階不具意義,應該合併檢驗。三階理論和二階理論的技術操作上大致相同,最大的不同點發生在處理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情況,但批評者認為二階論者將殺人與殺蚊子之行為二事等價評量,實有失當之處。
二階論者在臺灣以任教於輔仁大學及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的黃榮堅教授為代表,除了黃榮堅教授之外,另有師從於之的中原大學法學院的徐偉群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的周漾沂教授及薛智仁教授主張二階論的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