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梵語:Saṃyukta Āgama),初期佛教的基本經典「四阿含」之一。在四阿含中,雜阿含是依五蘊、六入處、因緣、食、四諦、界、三十七道品等,將眾多相應主題的短經編集在一起,偈頌則依八部眾編集在一起,因此又稱為相應阿含,由經文細碎不易記誦或參雜聚集,而名雜阿含[1][2]。漢譯《雜阿含經》推定為根本說一切有部傳本,與對應的巴利本《相應部》一起,被學術界認為是接近原始佛教原貌的佛陀言論集之一。
「雜阿含」之名,可能譯自與「巴利語:saṃyuttāgama,梵語:saṃyuktāgama」相當的印度詞彙,如「僧育多阿含」[3]或「僧育多阿伽摩」[4];阿含(āgama)也譯作:阿含慕或阿鋡慕[5];玄奘及義淨譯作「阿笈摩」[6]。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取相應之意,稱雜阿含為《相應阿笈摩》[7],與巴利藏《相應部》取名相同。雜阿笈摩、相應阿笈摩,這是同一字的不同翻譯,大抵初期譯作「雜」(雜通「襍」字,取其「聚集」[8]、「相配合」[9]、「短小細碎」[1],或「次第相間雜」[2]之義),後期才譯作「相應」。
《雜阿含經》為南朝劉宋求那跋陀羅在元嘉年間(據推測約是在元嘉十二年至十三年,即公元435-436年)[10],於南京祇洹寺(一說瓦官寺)出經,共五十卷,寶雲傳譯,慧觀筆受[11]。
其原本來源,未有定論。《歷代三寶紀》中記載,此本是法顯由錫蘭取回的雜阿含經本。也有学者認為可能是由求那跋陀羅,從天竺或錫蘭帶至中國[12][13]。現代在高昌及于闐發現的梵文片斷,與現存《雜阿含經》一致,因此漢譯本可能是由梵文本譯出,推定為根本说一切有部所傳[14][15]。
另有二十卷本《別譯雜阿含經》,譯者失傳,譯出的時間可能早於五十卷本。
《雜阿含經》文章精簡雜錄,現存一千三百五十九篇經文,乃佛陀在世時對弟子所說的重要教理,以「五蘊」、「六入處」、「十八界」為禪觀,對「緣起」、「四聖諦」的闡釋,了知一切法是「無常」、「苦」、「空」、「無我」,從而獲得真正的解脫。《薩婆多毘尼毘婆沙·總序》稱《雜阿含經》是坐禪人所習[16][17]。
四章內容大意如下:
五陰誦:色受想行識,運作如下所述,見其無常,不執為我,心正解脫。[18][19][20]
六入處誦: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六根、六境、六識相觸,俱生受、想、思[21]。正念即守護六根,不苦不樂捨心住。[22][23][24]
雜因誦:苦的緣起,是基於無明,於六入所觸,引發(感)受,生起愛(恨)、(執)取、有(無之見),故於生老病死憂悲苦惱。[25]離有、無二邊,處於中道,是為正見[26]。另外解釋四食[27]、四諦[28]、三受[29]。
道品誦:教導十善[30]、正勤[31]、念住[32]、覺支[33]、聖道[34],以及出入息[35]、不淨[36]、慈心[37]等修習。
《開元釋教錄》稱此經「說事既雜,故無品次誦等差別」,不過僧肇長阿含序云雜阿含有「四分十誦」。至於現存刊本則在卷八題「誦六入品第二」,卷十二題「雜因誦第三品之四」,卷十六題「雜因誦第三品之五」,卷十八題「弟子所說誦第四品」,卷二十四題「誦道品第五」,並有與〈五陰誦〉相關的攝頌(uddāna)存留下來[38][39]。在《別譯雜阿含經》中則存有涉及〈八眾誦〉的攝頌[40]。
印順認為說一切有部誦本,本為五誦(五陰誦、六入處誦、雜因誦、道品誦、八眾誦),與《相應部》分法相同。現存宋譯本《雜阿含經》別立「弟子所說誦」,而為六誦。《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又立「如來所說誦」,變為七誦的結構[41][42]。
近現代學者整理《雜阿含》者「首推日本的姉崎正治」(1908),爾後又有呂澂(1924)、印順(1971)等人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所引用的雜阿含經本母(Mātṛka),來整編《雜阿含經》[38]。
呂澂按《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和僧肇長阿含序編為四分十誦。印順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契經事》整理《雜阿含經》的修多羅[43]部分,依據《別譯雜阿含經》整理《雜阿含經》的祇夜[44]部分[45],自行整理記說[46]部分,分為七誦五十一相應,下表主要依據印順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與《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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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編後 卷號 |
大正藏 卷號 |
整編後經號 |
大正藏經號
|
相應
|
九事[47]
|
七誦 |
九分教[48]
|
1 |
1~32 |
1~32 |
陰相應 |
有情事 |
五陰誦 |
修多羅
|
2 |
10 |
33~49 |
256~272
|
3 |
50~78 |
59~87
|
4 |
2 |
79~104 |
33~58
|
5 |
105~112 |
103~110
|
6 |
113~131 |
111~129 |
羅陀相應 |
說者事(上) |
佛所說誦(上)[49] |
記說
|
132~134 |
130~132 |
斷知相應(上)
|
135~140 |
133~138 |
見相應
|
7 |
141~173 |
139~171
|
174~189 |
172~187 |
斷知相應(下)
|
8 |
190~231 |
188~229 |
六入處相應 |
受用事 |
六入處誦 |
修多羅
|
9 |
232~257 |
230~255
|
10 |
43 |
258~271 |
1164~1177
|
11 |
272~281 |
273~282
|
12 |
13 |
282~320 |
304~342
|
13 |
12 |
321~341 |
283~303 |
因緣相應 |
生起事 |
雜因誦[50]
|
14 |
342~363 |
343~364
|
15 |
364~369 |
365~370
|
370~377 |
371~378 |
食相應 |
安住事
|
378~405 |
379~406 |
諦相應 |
染淨事
|
16 |
406~442 |
407~443
|
443~453 |
444~454 |
界相應 |
差別事
|
17 |
454~464 |
455~465
|
465~488 |
466~489 |
受相應[51]
|
18 |
489~499 |
490~500 |
舍利弗相應 |
說者事(中) |
弟子所說誦[52] |
記說
|
500~502 |
501~503 |
目揵連相應
|
19 |
503~533 |
504~534
|
534~535 |
535~536 |
阿那律相應
|
20 |
536~544 |
537~545
|
545~554 |
546~555 |
大迦旃延相應
|
555~557 |
556~558 |
阿難相應
|
21 |
558~564 |
559~565
|
565~574 |
566~575 |
質多羅相應
|
22(佚) |
23 |
阿育王傳 |
604 |
……(缺) 天相應(上)(缺) |
佛所說誦(中)[52]
|
23 |
31 |
575~586 |
861~872 |
天相應(下)[53]
|
587~605 |
873~891 |
修證相應
|
606~615 |
892~901 |
入界陰相應
|
616~618 |
902~904 |
不壞淨相應(上)[54]
|
24 |
619~653 |
605~639 |
念處相應(上)[55] |
所說事 |
道品誦 |
修多羅
|
25(佚) |
25 |
阿育王傳 |
640~641 |
念處相應(下)(缺)
|
正勤相應(缺)[55]
|
如意足相應(缺)[55]
|
根相應(上)(缺)
|
26 |
654~672 |
642~660 |
根相應(下)[55]
|
673~715 |
661~703 |
力相應
|
716~723 |
704~711 |
覺支相應
|
27 |
724~759 |
712~747
|
28 |
760~808 |
748~796 |
聖道分相應
|
29 |
809~812 |
797~800
|
813~827 |
801~815 |
安那般那念相應
|
828~841 |
816~829 |
學相應
|
30 |
842~844 |
830~832
|
845~872 |
833~860 |
不壞淨相應(中)[56]
|
31 |
41 |
873~887 |
1121~1135 |
不壞淨相應(下)[54] |
說者事(下) |
佛所說誦(下)[57] |
記說
|
888~896 |
1136~1144 |
大迦葉相應
|
32 |
897~898 |
905~906
|
899~908 |
907~916 |
聚落主相應
|
909~910 |
917~918 |
馬相應
|
33 |
911~918 |
919~926
|
919~928 |
927~936 |
釋氏相應
|
929~931 |
937~939 |
無始相應
|
34 |
932~948 |
940~956
|
949~956 |
957~964 |
婆蹉種出家相應
|
957~961 |
965~969 |
外道出家相應
|
35 |
962~971 |
970~979
|
972~984 |
980~992 |
雜相應
|
36 |
47 |
985~989 |
1241~1245
|
990~1008 |
1246~1264 |
譬喻相應
|
1009~1010 |
1265~1266 |
病相應
|
37 |
1011~1026 |
1023~1038
|
1027~1049 |
1039~1061 |
業報相應
|
38 |
1050~1068 |
1062~1080 |
比丘相應 |
眾會事 |
八眾誦 |
祇夜
|
39 |
1069~1071 |
1081~1083
|
1072~1091 |
1084~1103 |
魔相應
|
40 |
1092~1108 |
1104~1120 |
帝釋相應
|
41 |
46 |
1109~1112 |
1222~1225
|
1113~1127 |
1226~1240 |
剎利相應
|
42 |
1128~1133 |
1145~1150
|
1134~1146 |
1151~1163 |
婆羅門相應
|
43 |
4 |
1147~1161 |
88~102
|
44 |
1162~1171 |
1178~1187
|
1172~1181 |
1188~1197 |
梵天相應
|
45 |
1182~1191 |
1198~1207 |
比丘尼相應
|
1192~1205 |
1208~1221 |
婆耆舍相應
|
46 |
36 |
1206~1207 |
993~994
|
1208~1235 |
995~1022 |
諸天相應
|
47 |
22 |
1236~1263 |
576~603
|
48 |
1264~1290 |
1267~1293
|
49 |
1291~1315 |
1294~1318
|
1316~1321 |
1319~1324 |
夜叉相應
|
50 |
1322~1327 |
1325~1330
|
1328~1359 |
1331~1362 |
林相應
|
关闭
《佛光電子大藏經·阿含藏》中,楊郁文《雜阿含經題解》在導讀時將記說仍附入其前的修多羅而實際上分為五誦。呂澂在1923年著《雜阿含經刊定記》中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契經事》中的攝頌(嗢拕南,uddāna)整理了經卷次序,其整編的四分十誦,如下表[58]:
五取蘊 六處 因緣 相應分 |
五取蘊誦
|
六處誦(舊題六入誦第二)
|
緣起誦(舊題雜因誦第三)
|
食誦
|
諦誦
|
界誦
|
佛弟子所說 佛所說分 |
佛弟子所說誦(舊題弟子所說誦第四)
|
佛所說誦
|
道品分 |
念住等誦(舊題誦道品第五)
|
結集分 |
八眾誦
|
2014年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的《雜阿含經校釋》[59]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依據《雜阿含經本母》(即《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契經事》卷85-98)、《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別譯雜阿含經》,經校勘、整編、補佚後,總得四分(五陰六處因緣分,佛所說弟子所說分,道品分,伽他分)、七誦(五陰誦,六處誦,雜因誦,道品誦,弟子所說誦,佛所說誦,八眾誦)、五十六集(略),由“修多羅”、“祇夜”、“記說”三分教攝。[60]
現代學者如印順等人,將《雜阿含經》認定為四阿含經次第形成之首[61],並歸納為自行組織的七誦,其依據是《瑜伽師地論》和《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的有關記載[62][63]:
更多信息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契經事》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契經事》
|
此中廣說如上《三轉法輪經》。……自餘經法,世尊或於王宮、聚落、城邑處說,此阿難陀,今皆演說,諸阿羅漢,同為結集。
|
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
|
- 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
- 若與六處、十八界相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
- 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
- 若聲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
- 若是佛所說者,於佛品處,而為建立。
- 若與念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應者,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
- (現代學者如印順和呂澂以為此間脫落了伽他品)[64]
|
《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
- 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
- 蘊、界、處相應,
- 緣起、食、諦相應,
- 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
- 又依八眾,說眾相應。
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拕南頌(Uddāna,攝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
|
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
- 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
- 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65]
- 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66]
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
|
若經與伽他[67]相應者,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舊云雜者,取義也)。
若經長長說者,此即名為《長阿笈摩》。
若經中中說者,此即名為《中阿笈摩》。
若經說一句事,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為《增一阿笈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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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更以餘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
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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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譯《雜阿含經》一般認為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誦本。分別說系赤銅鍱部中的對應誦本則名為《相應部》。這兩者之間,有相當數量的對應經文和相似經文,大約有883篇的漢譯《雜阿含》經文可與《相應部》對照,佔三分之二強[68]。
《藏文大藏經》中,則無完整譯出的整部《雜阿含經》,只有單經,這些經文屬於根本說一切有部,宇井伯壽等人依德格版《藏文大藏經》進行了對照[69]。
另外,在新疆地區有發現了一些說一切有部傳本的梵文殘葉,阿富汗地區出土的梵文殘葉收於邵格延藏品(Schøyen Collection),《俱舍論》、《瑜伽師地論》的梵本中也能輯出不少說一切有部《雜阿含》傳本的梵文章句[68]。
英國的斯尼爾藏品(Senior Collection)中有約30片與《雜阿含經》相對應的犍陀羅語殘片,可能屬於法藏部傳本[68]。
早期對雜阿含的解說論著,還有《法蘊論》、《舍利弗阿毘達磨》、《分別論》等。[70]
印順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主張「雜阿含」(saṃyukta āgama)和「少分阿含」(kṣudrake āgama),與偈頌有著密切的關係[71]。他認為雜阿含中,長行的「修多羅」,是「相應」;偈頌的「祇夜」,為「雜」。從「修多羅」部分得名,為「相應部」、「相應阿含」;從「祇夜」偈頌的部分,得名、演變為「小阿含」、「雜藏」[72] 。在《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中,據『瑜伽論攝事分』認為四阿含經的集成先後,是以『雜阿含經』為根本的[73]。
日本法幢《俱舍論稽古》認為《雜阿含經》屬於說一切有部。門川徹真認為,此經特別強調釋迦牟尼曾在秣菟羅說法[74],企圖顯示此地的重要性與正統,因此認為它與秣菟羅地方的說一切有部有特殊的關係。榎本文雄認為,嚴格來說,此經為根本說一切有部的誦本[75]。
法幢《俱舍論稽古》認為《別譯雜阿含經》屬於飲光部,也有說法認為它是法藏部誦本。《別譯雜阿含經》為何種部派所傳,仍未有確切的學術定論[76]。
《阿含經》在中國自隋唐後被視為小乘佛教經典,流傳不廣。
近現代學者一般以《阿含經》為原始佛教研究的首要依據。如印順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自序中認為:“『雜阿含經』(即『相應阿含』,『相應部』),是佛教界早期結集的聖典,代表了釋尊在世時期的佛法實態。佛法是簡要的,平實中正的,以修行為主,依世間而覺悟世間,實現出世的理想──涅槃。在流傳世間的佛教聖典中,這是教法的根源,後來的部派分化,甚至大乘「中觀」與「瑜伽」的深義,都可以從本經而發見其淵源。這應該是每一位修學佛法者所應該閱讀探究的聖典。”
《分別功德論》:「雜者,諸經斷結,難誦難憶,事多雜碎,憙令人忘,故曰雜也。」
《撰集三藏及雜藏傳》:「此法當懅,學之喜(憙)忘,欲斷諸結,是故曰雜。此法等含,義味共俱,聞之斷疑,故名等含。是修行地,禪智所趣,等見諸法,是名等含。」
《雜阿含經》. 中國大百科. [2018-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1). 因所集諸經篇幅短小,事多雜碎,故名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唐玄奘在『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中,也列舉了種種相應,但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種種事相應教所集成的,為什麼不名為「相應」,而稱為「雜」呢?雜與相應,同是Saṁyukta, Saṁyutta的對譯,只是譯語的不同。在中國文字中,「雜」不一定是雜亂,「間廁」正是次第相間雜的意義。相應修多羅的結集,如『瑜伽論』所說:「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原始的結集是:隨義類相同的,分為不同部類,次第安布,集成種種相應。相應修多羅,不只是相應,又有相次相間雜的意義,所以古人多數譯為『雜阿含經』。”
《善見律毘婆沙》〈序品第一〉:「何謂為阿含?」 法師曰:「有五阿含。何謂為五?一者、《長阿含》,二者、《中阿含》,三者、《僧育多阿含》,四者、《鴦堀多羅阿含》,五者、《屈陀伽阿含》。」(CBETA, T24, no. 1462, p. 677, a18) CBETA 漢文大藏經; 簫齊 外國三藏 僧伽跋陀羅 譯. 大正藏 (T) » 第 24 冊 » No.1462 » 第 1 卷. [2018-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6).
《翻梵語》卷1:「僧育多阿含(應云『僧育多阿伽摩』,譯曰『相應歸也』。)」(CBETA, T54, no. 2130, p. 984, b4-5) CBETA 漢文大藏經; 日本學者認為《翻梵語》一書出自「僧祐」或「寶唱」(西元 516年). 大正藏 (T) » 第 54 冊 » No.2130 » 第 1 卷. [2018-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7).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39:「若經與伽他相應者,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舊云雜者,取義也)。」
榎本文雄. 仏教研究における漢訳仏典の有用性 :『雑阿含経』を中心に (PDF). 2004 [2021-07-3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2-17). 『雑阿含経』の漢訳年代は……従来は A.D. 435 年から 443 年の間とされていた。 しかし、『出三蔵記集』巻十四の「求那跋陀羅伝」によると、求那跋陀羅が中国に到着したのが「元嘉十二年」つまり、435 年で、最初に「訳出」したのが『雑阿含経』であり、その後に『勝鬘経』を「訳出」したことが知られる。一方、『出三蔵記集』には慧観の『勝鬘経序』が収録されており、そこには『勝鬘経』が「元嘉十三年」つまり、436 年に訳されたとある。……したがって、これらの記事による限り、『雑阿含経』の訳出は 435–436 年であると特定できる。
《出三藏記集》卷14:「宋文帝時。天竺摩訶乘法師求那跋陀羅。以元嘉中及孝武時。宣出諸經。沙門釋寶雲及弟子菩提法勇傳譯……元嘉十二年至廣州。...既至京都...初住祇洹寺。...頃之眾僧共請出經。於祇洹寺集義學諸僧。譯出雜阿含經。東安寺出法鼓經。後於丹陽郡譯出勝鬘楞伽經。徒眾七百餘人。寶雲傳譯。慧觀執筆。往復諮析妙得本旨。」(CBETA, T55, no. 2145, p. 105, c6-14)。梁 建初寺 沙門 釋僧祐 撰. CBETA 電子佛典集成 » 大正藏 (T) » 第 55 冊 » No.2145 » 第 14 卷. [2018-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7).
《古今譯經圖紀》:「求那跋陀羅……以宋文帝元嘉十二年,來至楊都。帝深重之,勅住祇洹寺,至宋元嘉二十年歲次癸未,於楊都瓦官寺譯雜阿含經(五十卷)……總七十八部合一百六十一卷,慧觀等筆受,弟子法勇傳語。」
屈大成. 《杂阿含经》传译再考. 宗教學研究. 2016 [2018-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7). 法显西游求法时带回梵本,今本题为求那跋陀罗译,其原本是他自携抑或用法显本,学者意见不一。
《歷代三寶紀》:「阿含經五十卷(於瓦官寺譯。法顯齎來。見道慧宋齊錄)」
又,《出三藏記集》卷2:「沙門釋法顯。以隆安三年遊西域。於中天竺師子國得胡本。歸京都住道場寺。就天竺禪師佛馱跋陀共譯出。其長雜二阿鋡綖經。彌沙塞律薩婆多律抄。猶是梵文。未得譯出。」(CBETA, T55, no. 2145, p. 12, a10-14)
今津洪嶽. 阿含經題解. [2018-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1). 高昌及于闐發現梵文片斷章與現傳雜阿含完全符合,此為有力推知現傳雜阿含由梵語本譯出。
印順. 雜阿含經論會編. 漢譯《雜阿含經》,是上座部中,說一切有系的誦本。如說一切有部所傳誦的《撫掌喻經》,《順別處經》,都見於漢譯的《雜阿含經》。說一切有部是說三世有的,所以特說「云何一切有」。肯定的說:「以有過去色故」,「以有未來色故」,所以聖弟子要不顧戀過去色,不欣求未來色。這些,都是現存巴利聖典《相應部》(與《雜阿含經》同一原本,屬上座部中,分別說系的赤銅鍱部所誦)所沒有的。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總序》:「為諸天世人隨時說法,集為增一,是勸化人所習。為利根眾生說諸深義,名中阿含,是學問者所習。說種種隨禪法,是雜阿含,是坐禪人所習。破諸外道,是長阿含。」
《撰集三藏及雜藏傳》:「此法當懅,學之喜忘(易忘),欲斷諸結,是故曰雜。此法等含,義(artha)味(vyañjana)共俱,聞之斷疑,故名等含(相應阿含)。是修行地,禪智所趣,等見諸法,是名等含。盡此經中,撮行兩端,聞者多疑,故名等含。部外雜經(雜藏),諸天讚偈(八眾誦),皆入其中,故名等含。」
菩提比丘. 《新相應部英譯》導論 (PDF). 福嚴會訊. 2006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8-04). 從《相應部》各相應的排列來看,我們也許可以認為,就整部的特色而言(當然不是就一一個體),《相應部》的編輯目的,是要作為一個容器,能夠存放諸多顯露佛陀智慧與解脫道的精簡經典。它能滿足教團內兩類弟子的需求:其一是法義的專家,即能夠掌握佛陀甚深智慧,並為他人解說微細教法的比丘、比丘尼。《相應部》在其主要的相應裡,收集許多詳論緣起、五蘊、六處、道支、四聖諦等重要法義的深妙經典,這最適合喜愛探索法的深義,且為其他法友解說的弟子。《相應部》所預設的第二類對機眾,是已圓滿基礎禪修訓練,想要直證終極真理的比丘、比丘尼。因為,《相應部》經典,對於想證得如實智的禪修者而言,極為重要,它們可成為指引毗婆舍那禪修者(insight meditators)的課程大綱。
《雜阿含經》第45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觸入處,捨離無明而生明,不生有覺、無覺、有無覺、勝覺、等覺、卑覺、我知我見覺。如是知、如是見已,先所起無明觸滅,後明觸覺起。
闡陀經 (雜阿含262).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6). 於一切行皆空、皆寂、悉不可得、愛盡、離欲、滅盡、涅槃,心樂正住解脫,不復轉還,不復見我,唯見正法。
《雜阿含經》第265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6). 諦觀思惟分別,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色無堅實故...... 識無堅實故。 ...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雜阿含經》第273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9). 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雜阿含312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
《雜阿含經》第1165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守護根門,善攝其心,若眼見色時,莫取色相,莫取隨形好,增上執持...... 善護其身,善攝諸根,專一其念。
《雜阿含經》第1171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若善修習身念處,有念、不念色,見可愛色則不生著,不可愛色則不生厭;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於可意法則不求欲,不可意法則不生厭。是故,比丘!當勤修習,多住身念處。
《雜阿含經》第57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愚癡無聞凡夫,於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為行... 無明觸生愛,緣愛起彼行...
雜阿含301經 - 迦旃延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6). 世間有二種依,若有、若無,為取所觸;取所觸故,或依有、或依無。若無此取者,心境繫著使不取、不住、不計我苦生而生,苦滅而滅,於彼不疑、不惑,不由於他而自知,是名正見,是名如來所施設正見。所以者何?世間集如實正知見,若世間無者不有,世間滅如實正知見,若世間有者無有,是名離於二邊,說於中道。
《雜阿含經》第373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云何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雜阿含經》第384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聖諦。何等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若比丘於苦聖諦已知、已解,於苦集聖諦已知、已斷,於苦滅聖諦已知、已證,於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如是比丘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善解脫。」
《雜阿含經》第468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6). 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為斷樂受貪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苦受瞋恚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不苦不樂受癡使故,於我所修梵行。
《雜阿含經》第791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何等為正道?謂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無貪、無恚、正見。
《雜阿含經》第622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6). 云何為比丘勤攝心住?勤攝心住,若比丘已生惡不善法當斷,生欲、方便,精進攝心。未生惡不善法不令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住不忘,修習增滿,生欲、方便,精勤攝心,是名比丘勤攝心住。
雜阿含經(六三六). Sutta Central.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說。是名比丘修四念處。
《雜阿含經》第615經.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應如是學四念處善繫心住,知前後昇降。所以者何?心於外求,然後制令求其心,散亂心、不解脫皆如實知。若比丘於身身觀念住,於彼身身觀念住已,若身躭睡,心法懈怠,彼比丘當起淨信,取於淨相;起淨信心,憶念淨相已,其心則悅,悅已生喜;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則受身樂;受身樂已,其心則定;心定者,聖弟子當作是學:『我於此義,外散之心攝令休息,不起覺想及已觀想,無覺無觀,捨念樂住,樂住已,如實知。』
《雜阿含經》第784經.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何等為正見?謂說有施、有說、有齋,有善行、有惡行、有善惡行果報,有此世、有他世,有父母,有眾生生,有阿羅漢善到、善向,有此世、他世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正志何等為正志?謂出要志、無恚志、不害志。正語何等為正語?謂離妄語、離兩舌、離惡口、離綺語。正業何等為正業?謂離殺、盜、婬。正命何等為正命?謂如法求衣服、飲食、臥具、湯藥,非不如法。正方便何等為正方便?謂欲、精進,方便出離,勤競堪能,常行不退。正念何等為正念?謂念、隨順念,不妄不虛。正定何等為正定?謂住心不亂,堅固攝持,寂止、三昧、一心。
雜阿含803經.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雜阿含經》第741經.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當修不淨觀,多修習已,當得大果大福利。
《雜阿含經》第743經.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2024-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05). 心與慈俱,無怨無嫉,亦無瞋恚,廣大無量,善修充滿;四方、四維、上、下一切世間,心與慈俱,無怨無嫉,亦無瞋恚,廣大無量,善修習充滿,如是修習。
蘇錦坤. 《別譯雜阿含經》攝頌的特點 (PDF). 正觀. 2008, 45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5-12).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作為『雜阿含經』的根本,原始結集的「相應修多羅」,是分為四品……與『相應部』相比對,可推定為:說一切有部的『雜阿含經』,從(自宗的)原典的分屬四品,演進到現存的『雜阿含經』,別立「弟子所說誦」,而「如來所說」,還分編在三處。再演進到『雜事』所說,已集成「弟子所說」、「如來所說」為二品。」
印順《雜阿含經論會編》:依說一切有部誦本,探究經典的原始結構,應該是分為五誦,也就是五品的。「修多羅」部分,依『瑜伽論攝事分』,分為「行」,「處」,「緣起食諦界」,「菩提分法」──四類,這與『雜阿含經』的(「五陰誦」),「六入處誦」,「雜因誦」,「道品誦」相合。「修多羅」四誦在前,「祇夜」──「八眾誦」在後,共為五誦,也就是五品。至於「記說」──「弟子記說」,「如來記說」,是分散而附於「修多羅」之下。這一分類,與『相應部』相同,不過名稱與次第的差別而已。……『雜阿含經』雖本為五誦(五品),而宋譯本已別立「弟子所說誦」,成為六誦(六品)了」。
《大毘婆沙論》:「契經云何?謂:諸經中,散說文句。如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等。問:契經有何義?答:此略說有二義,一、結集義,二、刊定義。結集義者,謂:佛語言能攝持義,如花鬘縷,如結鬘者,以縷結花、冠眾生首、久無遺散;如是佛教結集義門,冠有情心,久無忘失。刊定義者,謂:佛語言能裁斷義,如匠繩墨,如工巧者,繩墨眾材、易了正邪、去曲留直;如是佛教刊定義門,易了是非,去惡留善。」
《大毘婆沙論》:「應頌云何?謂:諸經中,依前散說契經文句,後結為頌,而諷誦之,即結集文、結集品等。如:『世尊告苾芻眾言,我說知見能盡諸漏,若無知見能盡漏者,無有是處。』世尊散說此文句已,復結為頌,而諷誦言:『有知見盡漏,無知見不然,達蘊生滅時,心解脫煩惱』。」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九分教與十二分教·第二節修多羅‧祇夜》:“祇夜geyageyya,或音譯為歧夜。義譯為應頌、重頌、歌詠等。這是與「修多羅」──長行相對,而屬於韻文的一類。在「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中,也許「祇夜」是最難理解的一分。……『大毘婆沙論』,以『雜阿含』的「結集品」、「結集文」為「祇夜」,得『瑜伽論』而明了出來;這是符合原始結集實況的。「蘊相應」等長行,稱為「修多羅」。結集後,「結為嗢拕南頌」,確乎是「依前契經散說文句,後結為頌而諷誦之」。「結集文」(結頌)與『雜阿含』的有偈部分相結合,總稱「結集品」。這都是近於世俗的偈頌,名為「祇夜」。「修多羅」與「祇夜」──長行與偈頌,在原始結集的「相應教」中,從文體的不同而分別出來。這是聖教的根源,最先形成的二種分教,無怪乎始終不移的,位列第一、第二了。「依前契經散說文句,後結為頌而諷誦之」,確有「應頌」、「重頌」的意義。離原始結集的時代久了,原始結集的實況,也逐漸淡忘;於是宣說原始的五百結集,結集「四阿含」或「五部」。「祇夜」──重頌的古義,也逐漸忘卻,而解說為一般的「重頌」。『大毘婆沙論』、『大智度論』、『瑜伽師地論』、『成實論』,西元二──四世紀時,「祇夜」的古義,還沒有忘卻;以後,似乎就沒有人知道「祇夜」的本義了。”
在2008年蘇錦坤指出以「應頌」解釋「祇夜 geyya」是誤解:蘇錦坤. 〈《別譯雜阿含經》攝頌的特點〉,《正觀》45期, 2008,5-80頁. [2018-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9).
《大毘婆沙論》:「記說云何?謂諸經中,諸弟子問如來記說,或如來問弟子記說,或弟子問弟子記說,化諸天等問記亦然。若諸經中四種問記,若記所證所生處等。」
《長阿含經·眾集經》:「復有四法,謂:四記論,決定記論,分別記論,詰問記論,止住記論。」
《中阿含經·大品·說處經》:「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使一向答者,分別論分別答者,詰論詰答者,止論止答者,如是此賢者得共說,亦得共論。」
《大毘婆沙論》:「云何名應一向記問?此問應以一向記故。……云何名應分別記問?此問應以分別記故。……云何名應反詰記問?此問應以反詰記故。……云何名應捨置記問?此問應以捨置記故。……」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意地》:又復應知諸佛語言九事所攝。云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眾會事。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事。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諦。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眾會事者所謂八眾。一剎帝利眾。二婆羅門眾。三長者眾。四沙門眾。五四大天王眾。六三十三天眾。七焰摩天眾。八梵天眾。
《巴利律藏》:舍利弗!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不疲厭為聲聞弟子廣說正法,多為彼等說契經、祇夜經、授記經、偈經、自說經、因緣經、本生經、未曾有經、方等經,為弟子制立學處,教示波羅提木叉。
《摩訶僧祇律》:爾時佛告舍利弗。有如來不為弟子廣說修多羅、祇夜、授記、伽陀、憂陀那、如是語、本生、方廣、未曾有經。
《四分律》:佛告舍利弗。拘那含牟尼佛隨葉佛。不廣為諸弟子說法。契經。祇夜經。授記經。偈經。句經。因緣經。本生經。善道經。方等經。未曾有經。譬喻經。優波提舍經。
《五分律》:舍利弗。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廣為弟子說法。無有疲厭所謂修多羅。祇夜。受記。伽陀。憂陀那。尼陀那。育多伽婆。本生。毘富羅。未曾有。阿婆陀那。憂波提舍。
《雜阿含經·一一三八經》:佛告二比丘。汝等持我所說修多羅.祇夜.受記.伽陀.優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目多伽.闍多伽.毘富羅.阿浮多達摩.優波提舍等法。
《大毘婆沙論》:佛教名何法。答謂名身句身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布。次第連合。此則總顯。佛教作用。契經。應頌。記說。伽他。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
《瑜伽師地論·攝釋分》:「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他。又略摽所說不了義經。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摽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聲聞地》:「云何契經。謂薄伽梵於彼彼方所。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諸行差別。宣說無量蘊相應語。處相應語。緣起相應語。食相應語。諦相應語。界相應語。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如來乘相應語。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相應語。不淨、息念、諸學、證淨等相應語。結集如來正法藏者。攝聚如是種種聖語。為令聖教久住世故。以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應次第安布次第結集。謂能貫穿縫綴種種能引義利。能引梵行真善妙義。是名契經。云何應頌。謂於中間或於最後宣說伽他。或復宣說未了義經。是名應頌。云何記別。謂於是中記別弟子命過已後當生等事。或復宣說已了義經。是名記別。」
「羅陀相應」、「斷知相應」及「見相應」為如來記說「五陰」,附入於此。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七、雜阿含經的次第與部類:因緣,(諦),食,界(受)等,都有因緣的意義,是「雜因誦」的主體,共五卷。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七、雜阿含經的次第與部類:『瑜伽師地論』立「總嗢拕南曰:總義等光等,受等最為後」,受是屬於「界相應」的。然與受有關的經文不少(『大正』四六七──四八九經),自成段落,所以參照『相應部』,別立「受相應」。
18卷至23卷為如來及弟子「記說」有關「六入處」、「因緣」、「食」、「諦」、「界」、「受」等,附入於「雜因誦」之後。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五、記說──如來所說.弟子所說(三):卷三一(為卷二三之誤)初,說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三經。接著說:「如佛說六經,如是異比丘問六經,佛問諸比丘六經,亦如是說」。可見在此卷以前,還有說四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共六經,但三經已佚失了。此卷以前所缺失的,不只三經,而應該是一卷。現存本五0卷,除去『無憂王譬喻』,實際佚失了二卷。上面說到:卷二四與卷二六之間,內容是「念住」末,「正斷」,「神足」,「根」初,「道品誦」佚失了這一卷。另一卷,就是這六欲天中,四王天等三經那一卷了。比對『相應部』,與六欲天相近的,如「龍相應」,「揵闥婆相應」,「金翅鳥相應」,『雜阿含經』沒有這部分,可能伕失的就是這些。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七、雜阿含經的次第與部類:原譯本卷二三(現存 本作卷三一),……末有佛、法、僧──三經,與前後都不相類。然從「如來記說」來看,中隔「菩提分法」(卷二四──三0),與同屬「如來記說」的卷三一(現行本誤編為卷四一),初說齋戒,合為佛、法、僧、戒──四事;以下為四不壞淨的「記說」,可見前後是一貫的,所以別立「不壞淨相應」。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三、相應修多羅與摩呾理迦(一):依據論文,「道品」的經文,是有缺失的。如「念住」中,末後有「穗」與「成就」二門,而經文卻沒有。接著,『論』明「正斷」、「神足」,僅一攝頌,經文也沒有。次明「根」:『論』 明「安立」中,總明二十二根;次說「所行境」,也不見經文。經卷二六,開始就說:「有三根:未知當知根,知根,無知根」。這是二十二根中末後的三根。經文雖廣說信,精進,念,定 ,慧──五根,卻沒有說到其他十四根,這顯然是有缺失的。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契經事》:復次嗢拕南曰。證淨初安立。有變異為先。天路喻明鏡。記別最居後。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九章原始集成之相應教,第一節雜阿含經的整理,第二項事契經與摩呾理迦(一):1「安立」,2「有變異」─ 833 834 835 836 837,3〔潤澤〕─ 838 839 840 841 842 843 844 845 846,4「天路」─ 847 848 849 850,5「喻明鏡」─ 851 852 853 854,6「記別」依四證淨 ─ 855 856,依五隨念 ─ 857,依六隨念 ─ 858 859 860。
31卷至37卷為如來記說有關修證等,附入於「道品誦」之後。
王建偉、金暉校釋,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7月初版。
蘇錦坤, 2016, 《新加坡佛學研究學刊》3期65-90頁,新加坡佛學院,新加坡。. 〈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書評〉 (PDF). [2018-04-1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2-17).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七章經典部類概論·第三節四部阿含的次第與宗趣》:在古代的結集傳說中,四部阿含的次第,也有所不同。這不是偶然的,而是表示著一種意義。現存部派所傳的異說,共有四種,可分為二類。第一類早期的傳說,是:
┌─(一)長‧(二)中。(三)雜(相應)
大眾部等說─┴─(四)增一(增支)
說一切有部說─┬(一)相應‧(二)中。(三)長
└(四)增一
初是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雪山部Haimavata、銅鍱部、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共同傳說;次是『瑜伽師地論』,代表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古義。這二說看來不同,而主要的不同,是「長」‧「中」‧「雜」;與「雜」‧「中」‧「長」──次第恰好相反的不同。而「增一」的列在最後,是彼此一致的。這二類傳說,我以為都是對的。大眾部等傳說,是四部完成的排列次第──後來居先,是部派未分以前的一般意見。而說一切有部所傳,是次第形成的開展過程,代表更古老的傳說。第二類後起的傳說,是:
根本說一切有部說─(一)雜‧(二)長‧(三)中‧(四)增一
大眾部末派說───(一)增一‧(二)中‧(三)長‧(四)雜
『根有律雜事』所說,與說一切有部舊義,「長」與「中」的次第變化了。大眾部末派說,見『增壹阿含經』序,與大眾部的古義不合。這是特重「增一」的一派,是將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傳說,全部顛倒過來。在這二類不同的傳說中,初期的二種傳說,將受到本書的重視。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卷八十五
釋大田. 《瑜伽師地論》及其〈攝事分〉略考 (PDF). [2022-04-0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4-17). 這裡所述的 〈界相應〉的順序,位於〈蘊〉、〈處〉 之間,但是〈攝事分〉實際上的位置, 卻是在〈雜因誦〉的〈諦相應〉之後, 表示經文與〈攝事分〉的實際內容之順序古老,不容易輕易更動順序,而這裡所論述的,恐怕只是一般的三科(蘊界處)合說的呈現而已。……藏譯〈攝事〉在解釋《雜阿含經》時,次第先舉 I《五受陰誦〉的〈蘊〉(Phung po)、II〈六入處誦〉的〈處〉(sKye mched)、III〈雜因誦〉的〈緣起相應〉(rTen cing 'brel par 'byung ba dang ldan pa),其次舉出同樣屬於〈雜因誦〉的〈食〉(Zas)、〈諦〉(bDen pa)、〈界〉(Khams)、〈受相應〉(Tshor ba dang ldan pa),接著是IV〈弟子所說誦〉的〈弟子(所說)〉 (Nyan thos 聲聞)、V〈如來所說誦〉的〈如來所說相應〉(De bzhin gshegs pasbstan pa dang ldan pa),VI〈道品誦〉的〈念處〉(Dran pa nye bar gzhag pa)、〈正斷〉(Yang dag par spong ba)、〈神 足〉(rDzu 'phrul gyi rkang pa)、〈根〉(dBang po)、〈力〉(sTobs)、〈覺支〉(Byang chub kyi yan lag)、〈道支〉(Lamgyi yan lag)、〈入出息念〉(dBugs phyinang du rgyu ba rdan pa)、〈諸學〉(bSlabpa rnams)、〈證淨相應〉(Shes nas dadpa dang ldan pa ),乃至VII〈僧耆多誦〉的依八眾之〈眾相應〉('khor brgyad kyidbang du byas nas 'Khor dang ldanpa)。這個次第,不但與現存漢譯《雜阿含經》復元後的七誦組織與次第幾乎一致(漢譯《雜阿含經〈道品誦〉在第五誦,可能第六〈如來所說誦〉位於其後),乃至細部的每一順序都差不多符合印順法師所編《雜阿含經論會編》的 〈雜因誦〉、〈道品誦〉的每一相應。 而其中〈蘊〉、〈處〉、〈雜因誦〉、 〈道品誦〉四誦的內容,正是〈攝事分〉〈契經事〉的固有內容與次第。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雜事』分『雜阿含經』為七品。以處、界為一品,那是順於阿毘達磨論義的;然『雜阿含經』(『相應部』)舊義,界是應該與緣起合為一品的。「弟子所說」即「聲聞品」;「如來所說」即「佛品」。「與伽他相應者」,脫落了「於伽他品而為建立」一句,即「伽他品」。七品的分立,與『攝事分』是一致的。
呂澂《雜阿含經刊定記》:更考之毗奈耶雜事三十九,列舉蘊品、處界品、緣起品、聲聞品、佛陀品、聖道品、伽他共七品。
《摩訶僧祇律》: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雜、覺雜、道雜,如是比等名為雜。
《四分律》:雜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私、諸天、雜帝釋、雜魔、雜梵王,集為《雜阿含》。
《五分律》:此是雜說,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說,今集為一部,名《雜阿含》。
《大毘婆沙論》:伽他云何。謂諸經中結句諷頌。彼彼所說。即驎頌等。
《撰集三藏及雜藏傳》:「部外雜經,諸天讚偈,皆入其中,故名等含。」
《五分律》:「此是雜說,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說,今集為一部,名雜阿含……自餘雜說,今集為一部,名為雜藏。」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十一章小部與雜藏·第一節總說》:“「小」、「雜」,同為Khuddaka的義譯。『小部』與『雜藏』,原本是偈頌的總匯,這是明顯的事實。『相應部』或『相應阿含』,「相應」是saṃyukta saṁyutta的義譯,然在漢譯中,都譯為「雜阿含」,這是值得注意的事!「雜阿含」的「雜」,與「雜藏」的「雜」,有什麼關係麼?『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二九,引「世尊於雜阿笈摩中,為婆羅門婆柁梨說」(大正二九‧一五四中):……真諦Paramârtha所譯『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作「於少分阿含中,為波遮利婆羅門說此偈言」。「雜阿含」可譯為「少分阿含」,「少分」顯然是Khuddaka的義譯。……上來三點:「諸天讚頌」,說明『雜阿含』的偈頌部分,與『雜藏』有著密切的關係。「記說」與「八眾」,說明了偈頌與「弟子所說」、「如來所說」,曾組合為一類,『別譯雜阿含經』,就是這一事實的證明。……長行的「修多羅」,是「相應」;偈頌的「祇夜」,名為「雜」。……以「修多羅」部分得名,名為「相應部」,「相應阿含」;從「祇夜」部分得名,稱為「小阿含」──「雜阿含」。「相應」與「雜」的不同名稱,實依原始結集的二類而來。在契經──「四部阿含」的集成中,都是繼承「修多羅」,以長行為主的。如『義品』、『波羅延那』等偈頌集,在體例上,也不適於合編。於是繼承「祇夜」──「雜」,綜合種種偈頌集,「伽陀」、「優陀那」等,成為『小部』或『雜藏』。”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四阿含經,一向以為是同時集成的,但在近代研究中,雖意見不完全一致,而同認為成立是有先後的。關於四阿含經集成的先後,『瑜伽論攝事分』中,意外的保存了古代的結集傳說,啟示了一項重要的意義,那就是四阿含是以『雜阿含經』為根本的,如『論』(攝事分)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說:……「即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餘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佛法只是「一切事相應教」,隨機散說,依相應部類而集成的,是『雜阿含經』。然後依不同意趣,更為不同的組織,成為『長』、『中』、『增一』(約「分數」說,名為『增支』)──三部。三阿含的法義,雖有不同的部分,但論到佛法根本,不外乎固有的「一切事相應教」的闡明,所以四部都被稱為「事契經」。”
《雜阿含經》中三六經提到佛在摩偷羅國說法,而對應的巴利經文S.22.43為在舍衛城。六三九經提到佛在摩偷羅國說法,而對應的巴利經文S.47.14為在跋祇國。五四八經提到摩訶迦旃延在摩偷羅國說法,對應的巴利經文M.84也是如此。
榎本文雄〈《雜阿含》之譯出與原典之由來〉,石上善應教授古稀記念文集《佛教文化之基調與應用》,山喜房書林,2001年5月,35頁
水野弘元《部派佛教與雜阿含》:「雜阿含與別譯雜阿含之關係,古來即不被重視。直至日本德川時代,法幢始著『俱舍論稽古』,認為別譯雜阿含即小本雜阿含,屬飲光部之經典,但未提出有力論據。不過,由上述內容可知別譯雜阿含乃屬於法藏部、化地部之雜阿含,或與此相近者。」
- 印順法師《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
- 印順法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 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