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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丹麥語(dansk,ⓘ,[ˈtænˀsk][1]),屬於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北日耳曼語支,約有600萬使用者,主要集中在北歐和德國北部,通行於丹麥王國以及其屬地法羅群島、格陵蘭,也零星通行於德國、挪威和瑞典境內的部分地區。[3]丹麥語與瑞典語和挪威語密切相關。
丹麥語是丹麥國語,也與法羅語並列為法羅群島的兩種官方語言之一,且2009年以前與格陵蘭語並列為格陵蘭島的兩種官方語言之一。目前丹麥語作為通用語言在格陵蘭島廣泛使用。自1928年丹麥語作為必修語言被引入格陵蘭教育系統以來,很大比例的格陵蘭本地人口將其作為第一和第二語言使用。1944年以前,丹麥語一直是冰島的官方語言,如今亦被廣泛使用,且為學校中次於英語的第二外語必修課。[4]
在德國和丹麥接壤的什勒斯維希南部,有一個官方承認丹麥語為地方語言的丹麥語社區。
丹麥語屬於歐盟的官方語言,且為北歐理事會的工作語言之一。根據北歐語言公約,北歐國家的公民與其他北歐國家的官方機構用丹麥語交流時,可使用其母語而無須承擔任何口譯或筆譯費用。
書面挪威語與丹麥語非常接近,因為1814年之前丹麥語一直在挪威用作事實上的行政語言,且屬於丹麥-挪威的官方語言。兩種官方認可的挪威語中,書面挪威語受到丹麥統治期間丹麥語的影響很大,而新挪威語則基於挪威民間口語和古挪威語為參考。[5]
尚無法律規定丹麥語是丹麥的官方語言,使其成為丹麥唯一語言。然而《民事訴訟法》規定丹麥語為法院的語言。[6]自1997年起,公共當局就有義務遵守官方的正字法。在21世紀初出現了制定一項使丹麥語成為丹麥官方語言的語言法的討論。[7]
丹麥語字母表包含全部26個拉丁字母和3個特殊字母Æ/æ、Ø/ø和Å/å;字母C/c、Q/q、W/w、X/x和Z/z僅出現於外來詞。在正字法施行前,「æ」由ae代替、「å」則由aa代替。在今天的丹麥,一些舊的地名和人名仍然採用這種古老的拼寫方式。丹麥語和挪威語十分相似,而兩者也使用相同的字母。
丹麥語和挪威語字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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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 | B | b | C | c | D | d | E | e | F | f | G | g | H | h | I | i | J | j | K | k | L | l | M | m | N | n | O | o |
P | p | Q | q | R | r | S | s | T | t | U | u | V | v | W | w | X | x | Y | y | Z | z | Æ | æ | Ø | ø | Å | å |
丹麥語中世紀時同瑞典語一併由古東諾斯語演變而來。丹麥語言學家約翰內斯·布倫杜姆-尼爾森(Johannes Brøndum-Nielsen)將丹麥語的歷史主要劃分為兩個時期:舊丹麥語(800~1525)和現代丹麥語(1525~)。舊丹麥語由劃分為盧恩丹麥語(800~1100)、早中丹麥語(1100~1350)和晚中丹麥語(1350~1525)。[8]
古東諾斯語來自由斯堪地那維亞半島的共同日耳曼語言——原始諾斯語演變為的古諾斯語。古東諾斯語在瑞典稱為盧恩瑞典語,在丹麥稱為盧恩丹麥語。盧恩指這些語言使用盧恩字母作為主體文字,其中不同於使用古弗薩克字母的原始諾斯語,古諾斯語使用僅有16個字母的後弗薩克字母。[9]受限於字母數量,一些字母同時代表多個音素,比如元音u的字母也表元音o、ø和y的音、i的字母也表e的音。
古諾斯語自7世紀開始分離成古西諾斯語(挪威和冰島)和古東諾斯語(丹麥和瑞典),其大多數變化始於丹麥的方言變化,後通過今瑞典南部的斯科訥傳播到瑞典,並通過海上接觸傳播到挪威南部。到1100年,古東諾斯語已經從最開始的日德蘭,遍及丹麥和瑞典的大部分地區。
劃分古東西諾斯語的要素之一是元音的推移:
古東諾斯語曾通過丹麥人的征服在英格蘭東北部各郡廣泛使用,其影響今日仍可見一斑。在約克郡、東米德蘭和東安格利亞以及曾被丹麥維京人殖民的英格蘭東部地區,「gate」(英語,意為「門」)仍表示古義「gade」(古東諾斯語/丹麥語,意為「街道」)。約克(York)的名稱來源於當地曾經維京人的聚居地Jorvik。很多英語基本詞都來源於古東諾斯語,如knife/kiv(刀)、husband/husbond(丈夫)和egg/æg(蛋)。
公元1100年起,丹麥和瑞典的共同方言之間開始產生分歧。變化不均衡地從丹麥傳播,從西蘭島到斯韋阿蘭的範圍形成了一系列同言線。中世紀時期,丹麥語脫離瑞典語獨立出現。此時丹麥的主要書面語言為拉丁語,因此儘管部分地區似乎仍通行盧恩字母,然而存留下來的少數丹麥語文本主要由拉丁字母寫就。這些丹麥語文本之主要類型是白話文制定的法律,便於不懂拉丁語的民眾理解。《日德蘭法》和《斯科訥法》)在13世紀初由丹麥白話文編寫。自1350年起,行政管理開始主要使用丹麥語,新類型的文學作品也用丹麥語書寫,如皇家信件及遺囑。這一時期尚無規範的正字法和口語,各個地區的當地法律展現了地區性的方言差異。[10]與此同時,丹麥語亦與低地德語接觸,許多低地德語借詞被引入。
隨著1536年英格蘭宗教改革,丹麥語也成為了宗教的語言,引發了人們對丹麥語用作文學語言的新興趣。與此同時,丹麥語開始具有區別於瑞典語和挪威語的重要語音特徵,比如stød。
首個丹麥語印刷書可追溯至1495年的一本使用押韻詩句講述的歷史書——《押韻紀事》(丹麥語:Rimkrøniken)。[11]首本完整的丹麥語《聖經》譯本《克里斯蒂安三世聖經》出版於1550年,其部分內容的譯者克里斯蒂安·彼得森(Christiern Pedersen)的正字法為後繼丹麥語的書面寫作制定了標準。[10]
1550年的丹麥語《聖經》譯本界定著現代丹麥語的起始。此後丹麥語作為一種書面的宗教、行政和通用語言加快了發展速度。17世紀下半葉,語法學家闡述了丹麥語的語法,首先是拉斯姆斯·巴托林(Rasmus Bartholin)1657年所著《丹麥語語法》(De studio lingvæ danicæ),其後是勞里茲·奧魯弗森·科克(Laurids Olufsen Kock)1660年所著《西蘭島方言語法》(ad lingvam Danicam puta selandicam)和彼得·西夫(Peder Syv)1685年所著的首部丹麥語語法書《丹麥語的藝術》(Den Danske Sprog-Kunst)。這一時期的主要丹麥文學家有詩人托馬斯·金戈(Thomas Kingo)以及著有文學傑作《回憶的煩惱》(Jammersminde)的萊奧諾拉·克里斯蒂娜·烏爾費爾特(Leonora Christina Ulfeldt)。延斯·彼得森·霍伊斯加德(Jens Pedersen Høysgaard)提出的語法首次分析丹麥語語音和語調,包括對stød的描述。
就仍未標準化的正字法,當時的丹麥語言學家們進行了激烈的討論,包含是「照著說的寫」好還是「照著寫的說」好,以及是否應當在寫作中保留已在白話中淘汰的古老語法形式(如動詞變位:han er「他是」 / de ere「他們是」)。[10]
1645年的布勒姆瑟布魯條約使東丹麥地區被劃給了瑞典,此後該地區逐漸被瑞典化;隨著挪威的政治與丹麥分離,丹麥對挪威的影響亦逐漸減弱(共同的書面語標準仍繼續存留)。
隨著1660年引入了專制主義,丹麥國家被進一步整合,其總理府使用的受德法兩語影響的西蘭方言,成為了事實上的官方標準語言,即最初的標準丹麥語。
自18世紀中葉起,可能來自於巴黎法語和德語影響的上顎R音([ʁ])輻射了所有丹麥語曾具影響力的地區,包括整個丹麥、瑞典南部和挪威南部沿海地區。[5]
18世紀,丹麥語文學由拉斯姆斯·拉斯克(Rasmus Rask)推動。他開創了比較語言學和歷史語言學兩科,並撰寫了首部丹麥語的英語語法。路德維格·霍爾貝格(Ludvig Holberg)的戲劇和歷史及科學作品繼續推動了丹麥語文學,並為丹麥文學典籍奠定了基礎。隨著漢斯·艾格德(Hans Egede)對格陵蘭島的丹麥殖民統治,丹麥語成為當地行政及宗教語言,而冰島和法羅群島在20世紀中葉之前亦具丹麥殖民地之地位,以丹麥語為官方語言。
什勒斯維希被德國占領後,領土的損失在丹麥引發了一段強烈的民族主義時期,吻合於丹麥文化的所謂「黃金時代」:格龍維等作家強調語言在創造民族歸屬感方面之作用。這一時期,最受歡迎的丹麥語作家有存在主義哲學家索倫·奧貝·克爾凱郭爾(Søren Aabye Kierkegaard)和多產的童話作家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6],同時哥本哈根的標準語逐漸開始取代地區性的方言。1911年,丹麥語使用人數約為500萬,主要分布於丹麥和冰島。[來源請求]1920年什勒斯維希公投後,部分丹麥人仍作為少數民族留在德國領土內。[6]19世紀在美洲建立小型僑民社區的丹麥移民,主要在美國、加拿大和阿根廷,至今仍有對丹麥語的記憶和少數使用。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德國占領之後,1948年的正字法改革放棄了受德語影響的名詞首字母大寫規則,並引入了字母Å/å。20世紀有3位丹麥作家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卡爾·阿道夫·蓋勒魯普和亨利克·蓬托皮丹在1917年共同獲獎;約翰內斯·威廉·延森在1944年獲獎。
隨著國家廣播統一使用標準丹麥語,傳統的方言受到的壓力越來越大。[12]標準語的小規模地區性發音變化仍然存在,這類現象成為區域語,並在某些情況下相當重要。目前,標準丹麥語主要為高哥本哈根標準(英語:High Copenhagen Standard),由首都大區的老年人、有地位者和受過良好教育者操用;低哥本哈根標準則由工人階級操用,不過如今成為了年輕一代的聲望方言。[13][14]此外,21世紀的移民也對語言帶來影響,比如市區出現了一種稱為移民丹麥語的多民族語言,其結合了丹麥語、英語以及不同移民的母語,如阿拉伯語、土耳其語和庫德語。[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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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語及其位於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支的演變系屬。 |
和丹麥語最具親緣關係的語言是同屬於北日爾曼語支的挪威語和瑞典語。這三門斯堪地那維亞語言[15]通常認為是一個方言連續體,不同方言之間沒有明顯、嚴格的界限。丹麥語、挪威語和瑞典語在中世紀受到低地德語的顯著影響,而在20世紀初開始受到英語的影響。[5]
書面丹麥語和挪威語極其相似,儘管這三種語言的語音系統截然不同。如果一個人通曉其中任何一種語言,他便可以毫無困難的閱讀其他兩種語言。但研究表明,該互通並不對稱:挪威語使用者理解丹麥語與瑞典語的能力要比說丹麥語和瑞典語使用者相互理解對方語言的能力強的多,相反丹麥語和瑞典語使用者理解挪威語的能力也遠強於他們之間的相互理解。[16]挪威語在互通性上處於中間的原因是,挪威與瑞典接壤使二者發音相似,而挪威長期書面使用丹麥語使詞彙相似。[17]總體而言,丹麥年輕人對鄰國語言的理解能力弱於挪威和瑞典年輕人,其中來自哥本哈根的丹麥年輕人對瑞典語的理解要弱於其他地區的丹麥年輕人。[16]
約有2000個丹麥語的非複合詞來自古諾斯語並可追溯至原始印歐語。這2000個詞由1200個名詞、500個動詞、180個形容詞以及其他詞類組成。[9]由於丹麥-挪威聯合王國的官方語言包含低地德語,因此丹麥語從低地德語吸收了大量借詞。丹麥語最常用的500個詞中有100個為中世紀時期吸收的低地德語借詞。低地德語在丹麥的影響力在17~18世紀被標準德語和法語取代,而到了20世紀,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英語則成為借詞的主要來源。
有時借詞會取代原有的本土詞彙,比如源自低地德語的spise(吃)流行起來時,古老的北歐詞彙æde就逐漸不被常用。除去借詞,丹麥語中亦可以複合現有詞彙來組成新詞。當代丹麥語的標準文本中,低地德語借詞占總詞彙量的16~17%、希臘語和拉丁語借詞占4~8%、法語占2~4%、英語占1%。
丹麥語和英語同屬日耳曼語支。丹麥語是由古諾斯語演變而來的北日耳曼語言,而英語是古英語演變而來的西日耳曼語言。中世紀早期,古諾斯語對古英語造成了強烈影響,使得兩種語言現今依然保留了許多非常相似的常用詞彙,比如have、over、under、for、give、flag、salt和kat。同時其他一些詞彙近似蘇格蘭語,比如kirke(教堂,蘇格蘭語為kirk)和barn(孩子,蘇格蘭語為bairn)。在英國有很多地名保留了維京人占領時期的「-by」後綴,比如惠特比和塞爾比,丹麥語中by意為「村莊」或「城鎮」。
標準丹麥語(丹麥語:Rigsdansk)以首都哥本哈根及其周邊地區的方言為基礎。不同於瑞典語和挪威語,丹麥語沒有區域語音規範。25%丹麥語使用者居住在哥本哈根市區,且大多數政府機構、機關和主要企業設立在此,進而形成了非常單一的全國性語音規範。[12][5]
丹麥方言可分為傳統方言和口音(或區域語),前者在語音和語法上都不同於現代標準丹麥語,後者則為標準丹麥語的地方衍生種,主要以發音習慣和帶傳統方言色彩的地區性詞彙區分。目前,傳統方言在丹麥大多已經絕跡,只有最古老的幾代人還在操用。[18][12]
丹麥傳統方言分3個主要方言區:
傳統方言在語音、語法和詞彙上與標準丹麥語不同。語音上,最重要的差異是有無stød[22]。其中在日德蘭半島東南部、菲英島南端、朗厄蘭島南部和艾爾島都不使用stød,而使用音調。Stød邊界(丹麥語:Stødgrænsen)的南部穿過南日德蘭中部、南菲英島和朗厄蘭島中部,以及洛蘭島-法爾斯特島、默恩島、西蘭島南部和博恩霍爾姆島北部,這些地區既無stød也無音調。日德蘭半島大部分地區和西蘭島都使用stød,其中西蘭島的傳統方言和區域語中,stød要比在標準語中更多。在西蘭島,Stød邊界劃分了直接作為過去各個貴族莊園財產、屬於王室的南西蘭地區,此處不使用stød。[23][24]
語法方面,方言裡的重要差異就是名詞性的數量。標準丹麥語有兩種名詞性,以定指後綴形成,而西日德蘭語不分名詞性,其定指以名詞前加冠詞的形式體現,類似西日耳曼語言。博恩霍爾姆方言和島嶼丹麥方言則至今保留許多古老的特徵,如區分三種名詞性。[25]1900年,在標準語的影響下,西蘭島方言減少到了兩種名詞性,但其他島嶼方言卻沒有,如菲英方言。[26]除此之外,菲英方言亦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人稱代詞(他/她)稱物,尤其是動物,比如「Katti, han får unger」(意為:貓,他在生小貓)中,對母貓亦使用使用陽性第三人稱代詞「han」(他)是因為「katti」(貓)是一個陽性名詞。
丹麥語的語音與瑞典語和挪威語相似,但亦有許多不同點,比如丹麥語常出現稱作stød的聲門塞音,以及明顯比周邊語言更為常見的塞音弱化。因為音系上的區別,挪威人和瑞典人雖能輕鬆讀懂丹麥語書面文,但其口語卻相當難以理解。
丹麥語有至少17個輔音音位:
現代標準丹麥語有約20個元音,見下錶轉寫。/ə/和/ɐ/只出現於非重讀音節中,因此僅為短元音。長元音可能有stød,因此在重讀音節的元音增加至30個,然而元音長度和stød是音節而非元音的特徵。標準丹麥語的26個元音(14個短元音和12個長元音)對應於21個詞法音位(11個短詞法音位和10個長詞法音位)。
丹麥語動詞的不定式一般以元音字母e結尾。動詞依時態的不同而變形,卻沒有人稱和數的變化。例如,動詞不定式spise(吃)的一般現在時是spiser,無論主語是第一、第二還是第三人稱,單數還是複數,它的形式都不發生變化。儘管丹麥語的動詞變化規律比較簡單,但是丹麥語中還存在大量的不規則動詞。最晚近公布的丹麥語語法規則允許很多不規則動詞按照規則動詞的標準來變位,也允許許多名詞按照其讀音來拼寫。
在丹麥語中,名詞有兩個語法性:通性與中性。和德語一樣,古丹麥語中名詞有三個性,分別是陽性、中性和陰性。在近代的語言改革之中,陰性和陽性名詞合併組成通性名詞。通性名詞的數量大致占名詞總數的75%。在多數情況下,名詞屬於哪個性是沒有規律的,必須硬性記憶。
包括丹麥語在內的斯堪的那維亞語言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定冠詞後置現象。例如,通性名詞「男人」在丹麥語裡是mand,「一個男人」則是en mand,其中en是通性名詞的不定冠詞。但若要表示「這個男人」,也就是特指的情況下,並不像英語一樣有一個對應的定冠詞the,而是要將不定冠詞en後置,變成manden。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名詞前面有形容詞修飾,定冠詞就不能後置,而是和英語一樣要放在前面。比如如果想要表達「這個高大的男人」(the big man),就要寫成den store mand。其中den在丹麥語中大致相當於英語中的this,在此起到定冠詞的結構作用。至於中性名詞,冠詞的用法和通性名詞完全一致,只不過以et代替en,以det代替den。例如,中性名詞「房子」在丹麥語裡是hus,「一幢房子」就是et hus,「這幢房子」是huset,「這幢高大的房子」則是det store hus。
丹麥語的另外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合成字非常多。通常詞彙就按照其意義自由合成,這點和德語也非常相似。例如單字kvindehåndboldlandsholdet的意思就是「這支國家女子手球隊」,由「kvinde」、「hånd」、「bold」、「lands」、「hold」和後置定冠詞「et」合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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