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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女(英語:virginity)指的是女性沒有性行為經驗的一種狀態[1][2]。廣義上是指無論男女都沒有發生過性行為的人——涵蓋了處男在內。
在人類文化與宗教信仰傳統上對此賦予特殊的價值觀與重要意義,特別是片面要求女性守貞的社會中,未婚女性的「處女」,代表著個人的純淨、榮譽與品格價值。狹義傳統上處女鑒定的標誌為處女膜,但是現代醫學技術可以修補,同時,處女膜也未必只因性交而損傷,少部分人天生就沒落紅,目前沒有絕對的鑑別方法。
對大多數情況來說,處女是指沒有發生過陰道性交的女子[3][4][5] ,即指男性陰莖插入女性陰道的性交,和因性交而令處女膜破損的性交[4][6][7]。但是有些天生處女膜偏厚的女性,初夜時處女膜不一定會破裂,破裂也不一定在初夜時。
而更苛刻的要求下,處女是指沒有發生任何與他人有互動的性行為的女子,包括:陰道性交、肛交、口交、乳交、彼此間的自慰、愛撫或視訊性交等。[5][8]異性戀者對破處概念的定義有時是指陰莖插入陰道,有時則不是[9][10][11],其他性取向的人則常將口交、肛交以及相互手淫等性行為包含在破處概念的定義中[9][12]。
所謂的技術性處女,即在沒有損傷處女膜的狀況下與他人進行各種廣義的性交行為卻自稱處女者。或者處女膜因與他人性交而受損,卻藉由人工方式修補處女膜來詐稱處女者,但如同技術性處男,二詞定義時常淪落於陰莖插入本位。
純潔和處女的概念傳統上包含性禁慾。一個女性是否是處女通常涉及道德問題或宗教問題,並可能影響社會地位和人際關係[9][13]。在過去的一些社會中,處女有社會意義,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但在今天的大多數社會中,法律影響已不再存在。處女的社會意義在許多社會中仍然存在,並可能對這些社會中的個人社交產生各種影響。
處女也是學術研究和調查的對象。如後文所述,在醫學領域,處女被提及時常涉及處女檢查和性傳播疾病等方面;在進化心理學中,處女概念涉及男女對純潔價值和偏好的差異;在文化人類學和女權主義研究中,處女也是一個研究主題。此外,關於非處女與離婚之間相關性的研究早已有之。
漢語中「處女」一詞原本解釋為「居住」,意為「結婚前住在娘家的女性」,將「未婚」和「性未經歷」幾乎等同看待[14][* 1]。以下是幾個例子:
「virgin」(處女)一詞源自古法語的「virgine」,其詞源為拉丁語的「virgo」,意為性純潔、字面上的「少女」或「處女」[17],指的是性上純潔的年輕女性或「性上未經歷的女性」。類似於拉丁語的用法,英語中的「virgin」也通過放寬年齡、性別和性標準而被更廣泛地使用[18]。在這種情況下,年齡較大的女性可以被稱為處女(如處女女王),男性也可以被稱為處女,許多領域的初次嘗試也被口語化地稱為「處女」,例如「跳傘處女」。在後一種用法中,處女意味著未開始。
拉丁語的詞彙可能很大程度上源於指「綠、新鮮、繁榮」的「vireo」詞根,其多涉及植物,特別是「virga」意為「樹枝」[19]。
「處女」一詞在英語中的首次使用例子可追溯至1200年,見於劍橋大學的三一學院收藏的中世紀英語手稿中,內容如下:
Ðar haueð ... martirs, and confessors, and uirgines maked faier bode inne to women.[20]
在此背景以及隨後的許多背景中,提及的處女具體指基督教信徒,暗指奧德聖母(聖母騎士團)成員。這可追溯至早期教會中的聖處女,如教父的著作中所描述的[21]。
到1300年左右,該詞的涵義擴展至包括耶穌的母親聖母瑪利亞,並明確適用於性純潔。
Conceiud o þe hali gast, born o þe virgine marie. [22]
該詞進一步擴展,涵蓋高潔(或純潔)的年輕女性,這一含義在1400年前後出現。
Voide & vacand of vices as virgyns it ware.[23]
這些定義中的大多數都相似,被記錄在牛津英語詞典(OED1,230-232頁)第一版中。
德語中表示「處女」的詞是Jungfrau,字面意思是「年輕女性」,但在現代已不再使用此義。相反,使用「junge Frau」表示「年輕女性」。「Jungfrau」特別指沒有性經驗的人。德語中也有特指處男的詞「Jüngling」(青年),但該詞已過時,極少使用。在德語中,「Jungfrau」也有男性形式,如電影《40歲的處男》中的標題「Jungfrau(40),männlich...」。德語中區分年輕女性和少女,後者稱為「Mädchen」。英國的同源詞「maid」在詩中常用於暗示處女性,例如英國民間傳說中的羅賓漢愛慕的「處女瑪麗安」。
不僅德語有指處男的詞,法語中處男稱為「puceau」。希臘語中,表示「處女」的詞是「parthenos」(參見帕台農神廟)。該詞通常用於女性,但也可用於男性,均指沒有性經驗。用於男性時,其與「未婚」狀態無強烈關聯,但用於女性時,歷史上有時指婚約中的女性。需要區分的是,希臘語中沒有特指妻子的詞,處女的概念來自於從過去的親密關係或經歷中沒有改變,暗示其是性「空白石板」[24]的想法,從這一原始意義擴展,暗示其純潔性。
女性第一次經歷性行為稱為「破處」(男性也有相同用法)。
由上述含義引申出「第一次」(例:「處女作」[25]、「處女航海」[26](這與船作為女性表述有關))、以及「人類未踏足之地」[* 2](例:「處女地」[27]、「處女雪」[28])等含義[28]。此外,在食品等原材料中也存在「處女」一詞的使用。
有人認為,處女的概念僅在特定的社會、文化和道德背景下才重要。哈內·布蘭克指出,「處女並不反映已知的生物學命令,也沒有明顯的進化優勢」。
關於何種性行為會導致破處,存在多種觀點。傳統觀點認為,無論是否同意,處女僅在陰莖插入陰道時喪失,而口交、肛交、相互手淫等不涉及陰道插入的性行為不會導致破處。未進行陰道插入性交但進行了肛交或相互手淫的人,常被異性戀者或研究者視為「形式上是處女」[9][37][38]。相對而言,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常認為某些行為即為破處[9]。有些男同性戀者認為陰莖插入肛門即為破處,而口交或非插入性性行為則不算[9][12]。女同性戀者則可能將口交或指交視為破處[9][39]。部分女同性戀者討論傳統定義時,會考慮是否陰莖以外的物體插入陰道也算作破處[39]。其他同性戀者則認為傳統的處女定義對他們無意義[9][12]。研究者之間也在討論是否通過強暴可以破處,有研究表明,處女僅在自願性交時喪失[9]。研究者兼作家蘿拉·M·卡彭特的研究中指出,許多人認為強暴不能使人破處,他們認為破處有「禮物、污名、過程的一部分」三種方式之一[40]。
卡彭特認為,決定處女喪失的因素在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之間同樣多樣化,甚至前者更為多樣化。這一現象來源於,許多人將破處的性行為視為「符合其性取向的行為」。這意味著「如果你是同性戀者,肛交是同性戀者應有的行為;如果你是女同性戀者,口交是女同性戀者應有的行為。這些行為成為破處的標誌」[9]。
青少年中廣泛存在利用口交作為性禁慾手段的「技術性處女」現象[38][41]。例如,口交不僅被青少年女孩用來保持處女身,還用於保持親密關係或避免懷孕[42]。JAMA雜誌1999年的一項研究(由美國醫學會雜誌發表)調查了美國29個州的599名大學生,研究發現60%的受訪者認為口-生殖器接觸(如口交或咂陰)不構成性行為[11][38][43][44]。研究的共同作者,金賽研究所的史蒂芬妮·桑德斯表示,「這正是如今的『技術性處女』現象」。相反,該研究所2008年的另一項研究調查了「在何種情況下,你會認為自己『有過性行為』?」研究作者蘿拉·林德伯格表示,「青少年在宣稱自己是形式處女的同時,廣泛參與陰道外的性行為,尤其是口交」,但她的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口交作為陰道性交的替代主要是一種神話」[45]。
2003年發表在《加拿大人類性學雜誌》上的一項研究重點關注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大學生性交的定義和預防措施,結果發現「在這些研究中,大多數受訪者(超過97%)將用陰莖進行陰道性交作為性活動的定義,較少的受訪者(70%至90%)將用陰莖進行肛交看作性活動, 32% 至 58% 的受訪者將發生性交行為定義為任何性行為[46]。在另一項研究中,金賽研究所調查了 484 名年齡在 18 歲到 96 歲之間的人,發現「參與這項研究的人中近 95% 表示陰莖陰道性交意味著他們發生了性行為」:「我認為就是這個意思。」
金賽研究所的另一項研究對18歲至96歲的484人進行了調查。「參與調查的幾乎95%的人認為,陰莖-陰道性交意味著『發生過性行為』,但隨著問題變得更具體,這個比例有所變化。11%的受訪者基於男性是否達到高潮來判斷是否『發生過性行為』,沒有高潮則不構成性行為。大約80%的受訪者認為,陰莖-肛門性交是『發生過性行為』,大約70%的人認為口交是性行為」[43]。
異性戀的青少年和年輕成人進行的保持處女誓約(或禁慾誓約)中,有時包含「技術性處女」的實踐。社會學家彼得·貝爾曼和漢娜·布呂克納進行的一項經過同行評審的研究,調查了誓約5年後的禁慾誓約者,發現這些人患性傳播疾病(STDs)的比例幾乎與其他人相同,並且與沒有進行禁慾誓約的人相比,禁慾誓約者進行肛交和口交的比例同樣很高,推測他們用口交和肛交代替了陰道性交。然而,男性報告的肛交數據並未直接反映這一點[47][48]。
早年破處與多種因素相關,包括教育水平、獨立性、年齡和性別等生物因素,以及父母監管和宗教歸屬等社會因素,最常見的是社會人口統計學變量[49]。此外,性虐待與後期的危險性行為和早期的自願性行為也有相關性。更早進行性行為與使用安全套頻率降低、滿意度下降,以及由於非自主原因進行首次性接觸的頻率增加相關[50]。幼年時期破處的負面影響包括經濟穩定性降低、教育水平下降、社會孤立、夫妻不和以及醫學影響增加。這些醫學影響包括性傳播疾病、宮頸癌、盆腔炎症性疾病、生育能力下降和意外懷孕增加[49]。
根據經濟學家法比奧·馬里亞尼發表的論文,通過比較調查各種社會,發現純潔(處女)的價值與女性在婚姻市場上的價值密切相關[51]。這意味著,一個富有的男人如果喜歡上一個貧窮的女性,並且她是處女,那麼他會很樂意與她結婚;但如果她不是處女,他可能會選擇與一個富有的處女結婚,即使他並不愛她。實際上,在許多文化中,女性的第一次性行為被視為重要的個人突破性事件。「珍惜自己」、「失去處女」、「奪取某人的處女」、「破瓜」等表達反映了這種意義,有時被認為是純真、誠實、純潔的終結,也是該人被視為性對象的終結[52]。
傳統上,女性在結婚前保持處女,在婚禮上將處女之身「奉獻」給新婚丈夫是一種文化期待。女性的性行為圍繞著女性在結婚前避免性行為的觀念展開[53]。
以前有過性行為(或者處女膜破裂)的女性中,有些人會進行稱為處女膜修復術或處女膜重建術的外科手術,以作為處女的證據,使得在下次性行為時可以引起陰道出血(見下文)[54]。在一些文化中,如果發現未婚女性不是處女,無論其處女喪失是她自己選擇的還是強姦的結果,她都有可能遭受羞辱、排斥,甚至是名譽謀殺[13]。在這些文化中,女性的處女與個人名譽和家庭名譽密切相關,尤其是婚前喪失處女被視為一種深重的恥辱。這些社會被稱為「羞恥文化」。在非洲的一些地區,仍然存在處女與人發生性關係可以治癒HIV和愛滋病的神話,導致女孩和女性被強姦[55][56]。在現代的許多西方文化中,婚前缺乏性禁慾不像以前的文化那樣受到社會譴責[52]。
在一些文化中,處女被視為一種寶貴的商品。過去,大多數社會中,女性的婚姻選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她們的處女地位。非處女女性的社會地位和婚姻機會顯著減少,有時婚前喪失處女會導致完全失去婚姻機會[57]。現代社會中,如納塔莉·迪倫的處女拍賣在2013年的紀錄片《如何失去你的處女》中有所討論。
在《聖經》中,誘惑或強姦處女的男子被要求支付新娘價並娶該女子為妻[58]。直到20世紀末,一些國家的婦女會起訴奪去她們初貞但沒有結婚的男人。在某些語言中,對這些損害的賠償稱為「租賃金」[59]。
現代社會中,處女時常被轉化為金錢價值,在拍賣會上出售與處女的性交會獲得高額競拍價格的事例屢見不鮮。例如,美國21歲的女大學生納塔莉·迪倫為了償還高額的學費貸款,將自己的處女在拍賣會上出售,結果吸引了約1萬人競拍,競拍金額達到約3億3000萬日元[60](1人民幣約合15-20日元)。此外,還有德國一位36歲的處女女性通過拍賣會出售其處女,拍得約3000萬日元[61],義大利一位18歲的模特將自己的處女在拍賣會上競拍,價格飆升至約1億3500萬日元[62],羅馬尼亞一位18歲的女性將自己的處女以約3億日元的價格賣給了一位香港商人[63],英國一位26歲的女大學生將自己的處女以約1億5000萬日元的價格賣給了一位好萊塢明星[64],東京的一位政治家以約2億8800萬日元的價格拍得了一位來自亞塞拜然的23歲模特的處女[65],2018年5月,一位華爾街銀行家為一位名叫賈絲敏的20歲巴黎女性的「處女」支付了約1億5600萬日元[66]。
在處女交易領域增長最快的網站是德國的「灰姑娘陪伴」(Cinderella Escorts),由27歲的男子揚·扎科比爾斯基創辦[66]。該網站頻繁出現在主要報紙和電視上,公司的增長指數也急劇上升。截至2017年4月,該網站接收了400名處女候選人,但預計在未來兩年內將增加到近2萬人[66]。不過,要證明自己是處女,候選人必須通過心理測試和醫學測試等各種篩選[66]。此外,關於這種處女交易,一些經濟學家認為,由於這種性質的市場幾乎沒有進入壁壘,而且在美國和墨西哥邊境地區,處女的價格僅為4萬日元,因此在完全競爭的純潔(處女)市場上,男性實際支付的金額可能會更低[67]。
在中國大陸,也有十幾歲起的女孩出售初夜,價格在幾千元到幾萬元人民幣不等[68][69][70][71] 。在日本,出售處女的價格常在10萬日元左右[72],低於中國大陸。
如前所述,處女被高度評價,而未婚的非處女則不然,因此處女檢查在至少20個國家有正式規定[73],在某些國家甚至存在非處女罪。在印度尼西亞,陸海空軍和警察在招募女性時,要求其「未婚」且「無性經驗」[74]。因此,處女檢查成為招聘女性的必備條件,非處女將被拒絕[74]。在阿富汗,未婚的非處女將被判處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疑似非處女的女性將被警方逮捕並接受處女檢查,若被認定為非處女將被監禁[73]。2018年10月的一項調查顯示,有190名女性因非處女罪服刑[73]。此外,新娘在初次性行為時若未出血,可能會被丈夫退回給父親,立即離婚,有時甚至會被殺害[75]。
雖然阿富汗只是極端情況,但一般來說,非處女在婚姻中被避開的一個原因是,性行為的成本和風險在男女之間差異很大,因此非處女女性被認為不適合結婚[76]。也就是說,女性在進行性行為時有懷孕的風險,比男性更容易感染性病[77][78][* 3],並且其影響比男性更大,因此沒有結婚而進行性行為的女性被認為在關鍵時刻做出了錯誤判斷[76]。
處男則是對應於處女,用於男性的名詞。英語為「cherry boy」,日語漢字寫作「童貞」。不過由於處男沒法像處女一樣經由處女膜的破損流血來判斷,男性難以區分處男與否,這可能是往往強調處女而不著重處男這一觀念的原因之一。
歷史上和現代社會中,處女一直被認為比處男更重要。由於性慾被認為是男性氣概的基礎,因此即使男性不保持童貞,也不會影響他們的社會地位[9][13][79]。例如,在伊斯蘭文化中,未婚女性如果性行為活躍或被強姦,可能會被人指責或羞辱,甚至連累家族。而儘管古蘭經對於男女都禁止婚前性行為,未婚男性失去童貞卻不會遭遇同樣的待遇[13]。在不同國家和文化中,男性通常被期望有性衝動和性經驗[9][79][80][81]。不遵守這些標準的男性,常常會被其他男性嘲笑或戲弄[9][79][82]。根據Guttmacher研究所2003年的研究,大多數國家的大部分男性在20歲生日之前都有過性經歷[83]。
男性的性行為被認為是競爭性的,與女性的性行為和處女身份有不同的文化價值和污名。Wenger和Berger的研究發現,雖然處男在社會中被理解為現實存在,但在社會學研究中常被忽視[84]。特別是在美國文化中,像《四十歲的老處男》和《美國派》這樣的電影中,處男常被描繪成羞恥和嘲笑的對象,通常被表現為社會上無能的人[9][82]。因此,一些男性會隱瞞自己是處男的事實[85]。 此外,現代社會中,女性一般不認為新郎的童貞具有價值,而男性則高度評價新娘的處女身份[86]。在美國進行的配偶選擇代際比較調查中,明顯看到男性比女性更重視未來配偶的純潔性[86]。這種趨勢可以解釋為,失去處女身份通常不需要吸引力或努力,而失去處男則需要吸引有選擇性的女性[* 4][87],這解釋了為何男性若無吸引力難以找到性伴侶,失去童貞更為困難[88]。 在日本的法律案例中,也有這樣的判決:婚約後雙方失去處男處女身份,婚約解除後,僅女性可以請求精神賠償,男性則不能。這反映了社會對女性貞潔的評價不同於男性[89]。
邏輯學著作頗豐的哲學家三浦俊彥在他的著作《下半身的邏輯學》中分析了「處女情結」。首先,三浦引用了Niconico大百科對「處女情結」的定義,即「在處女信仰中進行過度迷惑行為的人」[90],並進一步引用了該定義的內容[91]。Niconico大百科解釋說,處女情結主要限於對女性偶像、聲優、動畫或遊戲中的女性角色要求保持處女身份的人[90]。三浦將此定義為狹義的處女情結,並進一步將那些對現實世界中的女性過分執著於處女身份的人,包括在戀愛與否無關的情況下,在網絡論壇、問答網站、博客等平台上對非處女進行辱罵和擾亂行為的人,定義為廣義的處女情結(三次元處女情結)[92]。
據三浦所述,處女情結的主流觀點包括:「結婚對象絕對必須是處女」「即使交往中,如果不是處女也不會考慮結婚」「非處女是所有問題的根源」[92]。網絡用語中的「處女」,如前文所述,是指「未與丈夫以外的男性發生過性關係的女性」,這與所謂的「處女膜戀物」不同,後者關注處女膜是否被穿透,而前者則是通過過去的人際關係,即「純潔」來區分處女和非處女[93]。因此,因事故或強暴失去處女膜的女性並不在處女情結的批判對象之列[93]。前者因其非本人意願的事故不在批判範圍內,後者則因遵守婚姻規範而被排除在「非處女」的定義之外[94]。此外,大多數處女情結者並不討厭作為個體的非處女,正如很少有男性對妓女或AV女優感到厭惡一樣,他們通常只在婚姻語境中對非處女表現出厭惡[95]。
關於處女情結者的身份和實際情況,雖然詳細情況不明,但據稱堅持「不能和非處女談戀愛」的處男很少[95]。通常認為他們與非處女所相信的「處女情結者都是那些不受歡迎的男人」的形象與事實不符,實際上在結婚市場上,高經濟能力的男性中處女情結的比例更高[96]。事實上,在網絡上公開職業的處女情結者中,醫生或醫學生等高收入男性異常多[97]。這與江戶時代上流階級的武士對貞操道德要求嚴格,以及總體上高收入的藝人或文化人等在網絡上反覆提及「必須是處女」「處女最好」「因為她是處女所以結婚」等言論一致[98]。現代社會中,地位和財富與對配偶忠誠度的要求成正比的事實也能解釋這一現象[98]。此外,如果處女情結者只是迷信者,非處女對這些人沒有興趣,那麼即使被處女情結者排除在結婚對象之外,非處女也無需生氣,但實際上,非處女生氣是因為她們意識到「處女情結的主力是高收入的精英男性」[99]。
處女情結的主張被認為是「如果在婚後要求貞操道德,那麼在婚前也應適用貞操道德」[100]。根據在問答網站上的各種行為,處女情結的動機不僅僅是個人怨恨,更大程度上是對「不理解男性真正想法(即戀愛對象可以是非處女,但結婚對象必須是處女)的女性」的不滿[101]。因此,處女情結者特別敵視那些「在婚前自由意志下,與婚姻對象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並且幾乎是免費的專職家庭主婦志向的女性」,將不理解性行為真諦的女性作為攻擊目標[94]。
一般來說,那些要求對方是處女並且自己也保持處男的人不被稱為處女情結者,而是「OEO(Only Each Other)思想」的信奉者,與處女情結有所區別[93]。與這種思想接近的術語有「Only You Forever症候群」或「浪漫愛情意識形態」等[93]。此外,處女情結者的主流意圖被認為更多是消極的非處女蔑視,而不是積極的處女崇拜[102]。
對處女情結持反感的人被稱為「反處女情結者」。
雖然反處女情結者的身份和實際情況不明,但普遍認為,非處女是反處女情結的主要力量。然而,也有猜測認為,一些男性偽裝成非處女參與其中[103]。具體來說,這些人可能包括與非處女結婚的男性、擔心被女性發現真實想法後減少性機會的花花公子、警惕處女言論為父權制意識形態的女權主義者、對處女情結的執著感到不滿的人、以及純粹為了搗亂的惡作劇者[103]。許多人認為,那些聲稱處女情結被處女厭惡的言論也是這些偽裝者所為[104]。
處女在歷史上一直與純潔和價值聯繫在一起,但許多女權主義學者認為這只是一個神話。他們認為,處女沒有統一的醫學定義,處女喪失也沒有科學可驗證的證據,性行為不會帶來人格的變化[49]。女權主義作家、著有《純潔的神話》(The Purity Myth)的傑西卡·瓦倫蒂認為,由於處女喪失有多種個人定義,處女的概念是可疑的,並解釋了為何評估處女將女性的道德置於「腿之間」,批判了性行為對道德或倫理有任何影響的觀念[49]。
在一些文化中,新娘在婚前需要證明自己是處女。傳統上,這是通過檢查處女膜是否完好來進行的[105]。處女身份的確認可以通過醫生進行身體檢查並頒發「處女證明書」,或在首次合法性交後,由處女膜破裂引起的陰道出血的「血跡證據」來實現[106][107][108]。在一些文化中,婚後的帶有斑點的床單被展示出來,以證明婚姻已成和新娘是處女[107][108]。儘管強制性的處女檢查在世界許多地方仍在進行,但現今這種行為被視為一種對女性的虐待而遭到譴責。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性暴力包括針對女性性完整性的一系列暴力行為,例如女性割禮和強制處女檢查」[109]。
研究人員強調,處女膜的存在與否並不能可靠地指示女性是否有過陰道插入[106]。處女膜是位於外陰內側的一層薄膜,可以部分遮蓋陰道開口。它具有柔韌性,在第一次陰道性交時可能會伸展或撕裂。然而,處女膜也可能在日常活動中破裂。許多女性天生就擁有容易拉伸且已經穿孔的薄而脆弱的處女膜,因此常常在運動中無意間破裂。比如,騎自行車時滑倒,自行車鞍可能會進入陰道開口並破壞處女膜[105]。但也有醫學觀點認為處女膜通常會在初次性交時破裂,因此將其作為判斷是否發生過性行為的標誌仍是可靠的[110] 。此外,一些女性為了恢復或替換損壞的處女膜進行處女膜縫合術(或處女膜成形術),以便在下一次性交時出現陰道出血作為處女的證據[54]。有人認為這是欺詐或不必要的行為,而另一些人則自稱是「再生處女」。還有一種方法是,女性在性交前約兩小時將一種裝有紅色粉末的膠囊插入體內,這種粉末被稱為「血粉」,在性交時可以假裝出血[111]。
雖然有說法認為有些女性天生沒有處女膜[112][113],但最近的研究對此提出了質疑[114]。儘管大多數女性可能都天生擁有處女膜,但在初次陰道性交時未必會經歷明顯的變化。有時,醫學行為可能需要打開女性的處女膜(處女膜切開術)。
處女常作為藝術作品的主題或題材。在現代藝術中,有薩爾瓦多·達利的《自我純潔被獸奸的年輕處女》、馬塞爾·杜尚的《從處女到新娘的過渡》、以及伊莉莎白·斯汀斯特拉的《處女之光》等作品。
中國傳統文學和民間傳說中,有各種判斷處女的方法。如守宮砂、滴血、驗枕骨、看眉毛和腿型等,不一而足[123]。守宮砂之說則常見於武俠小說,如《神鵰俠侶》的小龍女因失身而造成守宮砂消失。
近代以來,中國大陸社會風氣對性已較為開放,但片面要求女性婚前守貞的「處女情結」仍普遍存在。貞操嫁妝論,時有討論。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輕人仍會受到這一思想禁錮(如包麗自殺事件)。更有女性為夫尋找處女強姦進而殺人的極端案件(如胡伊萱案)。占有女性初夜,亦成為男性追逐的目標,官員和權貴階層「買處」成風。各色人等通常在中、小學生中尋找「目標」,以致強姦案件頻發。官員「買處」的動機一是「處女情結」下的占有處女[124][125],二是改善運氣,提升官運,與傳統沖喜之說相關[124]。
據折口信夫的《古代日本的戀愛觀》,在日本,某個年齡以下的少女若被男性接觸,會被視為受污。而已經成年的女性,在夜晚或節日等特別的日子裡,則可以與所屬社區的男性發生性行為(即所謂的夜爬[* 5])。婚後,日本舊時認為女性擺脫此前性行為的影響而重新變得貞潔,如谷川健一在《草履的腳步聲》中所述。折口還提到,結婚後的一到兩周內,妻子會在晚上躲避丈夫,若一周內被找到,則其貞操會被懷疑。折口認為,在萬葉集中提到的「被男性調戲而死的女性」,大多是表達巫女習俗的歌曲。
根據柳田國男的《巫女考》,除了奉仕於伊勢神宮的齋王(イツキノミヤ,Itsuki no Miya)和侍奉齋大明神的齋女(イツキメ,Itsukime)等特殊巫女外,大多數巫女結婚生子以傳承神的後裔並經營神社。
作家及比較文學學者小谷野敦批評道,隨著上野千鶴子、田中優子、佐伯順子等人在媒體上頻繁出現,以及基於她們的出版物對江戶時代的描述,使得「前近代沒有性壓抑」、「只要願意就可以與喜歡的人發生性關係」、「性觀念寬容」等錯誤的近世形象和俗說廣為流傳[126]。關於夜爬,小谷野指出,夜爬所代表的舊時農村的性自由的美好形象,是由於夜爬研究的民俗學者赤松啟介的觀點被上野千鶴子復興而產生的[127]。小谷野還參考了歷史學家村上信彥、歷史學家沢山美果子的《生育與身體的近世》、民俗學者岩田重則的《村落的年輕人和國的年輕人》等研究,指出上野等人美化了夜爬[128]。這些研究表明,若眾宿支配著娘宿,男性與多人睡覺不會被指責,但女性若與一名男性睡覺則進入婚姻關係,女性無法拒絕夜爬,因不情願的懷孕生下私生子是常見現象,固定的性關係被視為結婚[128]。基於此,小谷野指出,「前近代的日本人在性方面寬容」中的「寬容」包括強姦的自由、性騷擾的自由、懷孕後墮胎的自由以及殺嬰的自由[129]。向谷喜久江的《有夜爬的時候——周防的性風俗的證言》中有證言:「對姑娘來說,沒有比夜爬更可怕的事情了」,「結婚後最開心的是,不用擔心夜爬可以安穩入睡」[130]。
關於明治以前是否存在處女概念,有人認為沒有,但小谷野指出1834年的《色道禁秘抄》中有辨別是否處女的方法,因此這種說法不成立[131]。他還指出,在曲亭馬琴的時代,已經有像姑摩姬那樣具有強大和美麗形象的處女人物[131]。
戰國時代的傳教士路易斯·弗洛伊斯認為,日本女性對貞操和純潔問題不重視,但小谷野認為,這是弗洛伊斯看到尚未作為近世町人自立的下層町人或農民的女兒們的情況[132]。小谷野個人認為日本存在公家文化、武士文化和町人文化三種文化層次,公家文化因母系制或雙系制不太重視女性的貞操,但武士文化採取父系制,女性作為政治婚姻的重要「財產」而被嚴格要求貞操[133]。因此,近世武家的女性中雖有許多不義密通現象,但她們會受到嚴厲懲罰,這在歷史學家氏家幹人的《不義密通》中有所描述[134],武家的女性被要求保持處女之身。而町人文化與公家文化大不相同,上層町人將自家女兒「地女」隔離以防止她們成為男人自由的性對象,對女兒的戀愛和婚姻極為嚴格,這在淨琉璃作品《心中天網島》和《心中宵庚申》中有所體現[135]。
日本性教育協會的調查顯示,截至2017年,女性的性交未經驗率(處女率)為:女初中生為95.5%,女高中生為80.7%,女大學生為63.3%[136]。
此外,根據2013年日本放送協會(NHK)進行的調查,關於婚前交往的問題,所有受訪者中認為在結婚前不可以的占21%,婚約後可以的占23%,有愛就可以的占46%,無條件可以的占5%[137]。2001年NHK進行的另一項調查顯示,10餘歲女性中有19%、20餘歲女性中有6%曾假裝自己是處女,此外,10餘歲女性中有19%、20餘歲女性中有4%曾假裝自己不是處女[138]。
1960年代前半葉,對已婚美國女性進行的採訪調查顯示,當被問到「您認為女性在婚前與將要結婚的男性發生性關係是否可以?」時,86%的女性回答「這不好」[139]。
在美國,政策上提倡「貞操教育」[140][141][142]。根據日本青少年研究所於2004年發布的「關於高中生生活和意識的調查」,在日美中韓四國高中生中,回答「婚前應該保持純潔」的美國高中生中,認為「完全同意」的占19.1%(其中男生16.2%,女生21.8%),認為「基本同意」的占32.9%(其中男生31.3%,女生34.1%)。而在日本高中生中,認為「完全同意」的占8.1%(其中男生11.4%,女生6.3%),認為「基本同意」的占25.2%(其中男生29.5%,女生22.9%)[143]。儘管美國被認為性解放程度較高,但實際上重視婚前的處女貞操,認為保持純潔是美德的人也很多[144][145]。尤其是在近年來,美國社會傾向於認為儘量避免婚前交往是一種美德,這種社會風氣被認為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美國初次性體驗年齡的進一步降低[146]。
完全同意 | 基本同意 | 不太同意 | 完全不同意 | 無回答 | ||
---|---|---|---|---|---|---|
日本 | 男 | 11.4 | 29.5 | 38.1 | 20.7 | 0.3 |
女 | 6.3 | 22.9 | 48.0 | 22.2 | 0.6 | |
美國 | 男 | 16.2 | 31.3 | 28.9 | 14.2 | 9.3 |
女 | 21.8 | 34.1 | 27.8 | 8.2 | 8.2 | |
中國 | 男 | 40.2 | 32.7 | 17.7 | 7.7 | 1.7 |
女 | 43.6 | 32.9 | 14.5 | 7.3 | 1.6 | |
韓國 | 男 | 28.5 | 42.7 | 20.5 | 7.8 | 0.5 |
女 | 43.1 | 33.5 | 18.7 | 4.2 | 0.6 |
The India Today-AC Nielsen-ORG-MARG 於2005年對印度11個城市的2035名18歲至30歲的未婚女性進行了有關性的調查,結果顯示,66%的女性認為婚前應該保持處女。對於婚前交往的看法,46%的女性認為不好。超過四分之一的女性表示自己在18歲之前有過第一次性體驗。此外,24%的女性表示自己有過性行為[147]。
2006年的同類調查顯示,在印度11個城市中對2559名16歲至25歲的未婚男性進行了有關性的意識調查,結果顯示,63%的男性希望結婚對象是處女[148][149]。這一比例比2004年的調查下降了10%。回答不希望結婚對象是處女的男性占24%。有過婚前交往的男性達到46%,比2004年調查時上升了10%。對於婚前交往的看法,42%的人認為「視情況而定」,26%認為「完全可以」,26%認為「不好」。在小城市中,最為開明的城市是盧迪亞納和勒克瑙,分別有60%和54%的男性認為婚前交往的好壞視情況而定。2003年的調查顯示,在印度10個城市中對2305名19歲至50歲的未婚及已婚女性進行了有關性的調查,結果顯示,85%的女性在結婚後才有了第一次性體驗。2004年的調查顯示,在印度11個城市中對2499名18歲至55歲的未婚及已婚男性進行了有關性的調查,結果顯示,54%的男性沒有過婚前交往,72%的男性希望結婚對象是處女[149]。
人類的性行為,如同其他許多行為一樣,受到特定文化中多樣社會規則的影響。這些社會規則被稱為性道德(社會所規定的可以和不可以做的事情)和性規範(被期望的和不被期望的行為)。在社會中,有許多團體通過各種方法推動性道德觀念的傳播,這些方法包括性教育、宗教教義、承諾和貞潔誓言等。
少女漫畫[157]和女性主義的興起[* 6],以及美國西海岸嬉皮文化通過女性雜誌和媒體的宣傳,導致了性行為自由化的風潮[* 7][* 8][* 9]。近年來,由於HIV等性傳播疾病知識的普及和晚婚趨勢的發展,使得越來越多的男性在選擇結婚對象時更為謹慎,要求結婚對象保持貞潔的男性在全球範圍內有所增加。事實上,在美國等國家,純潔運動正逐漸興起。
1999年在美國出道的創作型歌手傑西卡·辛普森因宣稱「在結婚前保持貞潔」而成為話題,隨後布蘭妮·斯皮爾斯和克里斯蒂娜·阿奎萊拉也發表了貞潔宣言,一時間,美國國內掀起了「空前的貞潔熱潮」。此外,還有一些人選擇「第二次貞潔」(再貞潔),如蕾妮·羅素儘管已經失去貞潔,但在某個時刻決定重新保持貞潔[158][* 10][* 11](參見貞潔教育)。
大多數國家都有規定最低結婚年齡的法律,最常見的年齡是18歲。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女性伴侶懷孕時,結婚年齡可以降至16歲。然而,實際的初婚年齡可能會高得多。法律還規定了允許發生性行為的最低年齡,通常稱為同意年齡。對適當同意年齡的社會(法律)態度在現代呈上升趨勢。例如,在歐美國家,19世紀中葉,10歲到13歲的年齡通常被接受[159],但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同意年齡普遍提高到了16歲到18歲[160]。今天,同意年齡範圍從12歲(青春期開始)到21歲不等,但16歲到18歲是最常見的同意年齡範圍。然而,一些司法管轄區有「相近年齡」例外,只要年齡差距不超過2年,兩名青少年(最小12歲)可以互相發生性行為。一些國家完全禁止婚外性行為。
歷史上,以及在今天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女性的性經歷可能被視為強姦犯起訴的相關因素[來源請求]。歷史上,奪取女性處女的男性可能被迫與該女性結婚。此外,由婚前性行為產生的孩子被視為非嫡出子,面臨各種法律和社會障礙,例如不能擁有父姓或頭銜,也不能從假定父親那裡獲得支持。這些針對婚外子的法律障礙在大多數西方國家已經通過法律廢除,儘管社會排斥可能仍然存在。
在日本,起訴和量刑的細節可能會根據該人是否是處女而改變。野澤隆律師表示,處女或非處女的判定是根據年齡,如果一名女性被發現是處女且處女膜破裂,檢察官可能會指控她「強姦導致傷害」。他舉了一個例子,2009 年仙台地方法院審理了一個案件,他因強姦造成身體傷害被判處 9 年 10 個月監禁。[161]。強姦因處女膜破裂而致人死亡的判決可以追溯到最高法院 1909 年 3 月 9 日在判例法資料庫 LEX/DB 中的判決[162]。雖然關於處女膜損傷的判例大多涉及未成年人,但在2012年9月28日岡山地方法院的審理中,即使在受害人27歲的案件中,也以處女膜損傷為證據,判定強姦導致了強姦罪,且存在身體受傷的情況[162]。根據AV男優清健稱,成人視頻的一些作品包括破處類型,這種類型的需求量很大。然而,曾經這種題材在AV行業中一度消失[163]。其原因是有些參與「破處」題材的女生後來聲稱,自己是被強迫出演這種影片,並且認為這種題材的影片實際上是侵犯行為,可能會被視為傷害罪[163]。
在家信者的佛教倫理中,最常見的戒律是五戒和八正道。這些教義不是神的命令或指示,而是以自發的、個人承諾的形式進行的。五戒中的第三戒「不邪婬戒」是指「不可從事不道德的性行為」。在巴利語經典中,性的不端品行被定義如下:
棄絕性的不端品行,[人]避免性的不端品行。他不會與母親、父親、兄弟、姐妹、親戚、依法被保護的人發生性關係。不會與有夫之婦、受罰者、以及他人授予花冠者發生性關係。[164]
關於處女問題,巴利語經典中沒有具體提及。另一方面,許多傳統的僧侶和尼姑被要求完全戒除性行為,據說釋迦牟尼曾為避免不忠行為而勸誡他的弟子們要「就像在燃燒的灰燼坑裡」一樣[165]。
佛教的五戒中的「不邪婬戒」,雖然其具體含義不明確,但禁止任何形式的性不端品行。佛教徒比其他宗教對性問題更為開放,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開放性逐漸擴大。與基督教類似,傳統主義者認為在婚前不應發生性行為,許多佛教徒也是如此。佛教中有密教派(密教)和嚴格派,這兩派對性有非常不同的看法,但它們相處得很好。密教一詞源自梵語,通常解釋為兩者或人之間的結合。在釋迦牟尼尚未成為佛陀、還稱為喬達摩王子時,性行為並非禁忌。他居住的宮廷充滿了世間的快樂,半裸的女子只為王子服務,他的父親甚至為他建造了愛的房間。喬達摩王子最終選擇否定現世的享樂,走上中道,創立了佛教。這種物質世界拒絕前後的強烈對比,或許是佛教如此演變的原因之一。現今,佛陀的母親不需要是處女,但據說她沒有孩子。
錫克教認為性行為僅限於已婚夫婦之間。由於可能沉溺於欲望(卡姆,或極端的性慾),錫克教反對婚前性行為。錫克教教導年輕女性要保持適當的謙虛(沙拉姆),以保護家庭榮譽(伊扎特)。錫克教不允許婚前性行為或婚前同居。處女性是靈性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準備好進入與戀人共同生活的神聖狀態或婚前,處女性必須保持[166]。
猶太教禁止婚前性行為。關於男子強姦處女,有申命記22:25-29中的米茲瓦先例,即他需要娶該被強姦的女子為妻並支付彩禮,可能是在創世記34中底拿被強姦後,在示劍設立的。
托拉中還有其他關於處女的提及。第一次引用是在創世記19:8中,羅得為了保護來客(參見創世記19:4-11),將自己的處女女兒作為性目的提供給所多瑪的民。暗示所多瑪的民因考慮到女孩的處女性,可能更容易接受這一提議。這也為以色列人避免同性戀行為設立了先例(參見利未記18:22,20:13)[167]。
接下來引用的是創世記24:16,那裡以利以謝在為他的主人亞伯拉罕的兒子尋找妻子。他遇到了利百加,故事中寫道「那少女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未曾有人親近她」(在聖經術語中,「親近」是性關係的委婉說法)。
關於未婚女性所生的孩子,這些孩子不被視為非婚生子女,也不會成為社會和宗教障礙的對象。例如法勒斯和謝拉(他們的母親是寡婦,被公公不情願地使其懷孕)(參見創世記38:24-30)。
哈拉卡中包含保護女性處女身份的規則,以及關於婚前性行為、強姦及其影響的規定。
在托拉中,以色列的非處女女性被視為父親家的污穢娼妓,因此,如果一個女孩在第一次婚姻中沒有處女的標誌,她將被處以死刑[168]。
處女常常被視為象徵純潔和身體自製的美德,這在希臘神話中是一個重要特點。
《荷馬史詩》等古希臘文獻中提到,帕特農的女神阿耳忒彌斯、雅典娜和赫斯提亞發誓永遠保持處女之身(希臘語:παρθενα)[169]。然而,這些神所指的處女狀態(希臘語:παρθένος)與現代西方宗教中普遍理解的處女有所不同。相反,帕爾特尼亞更強調婚前性行為對其的不良影響,而非嚴格的身體要求。這些原因使得在《荷馬史詩》中,其他女神如果沒有永遠獻身於帕爾特尼亞,她們可以通過儀式來更新自己的狀態(如赫拉),或選擇一種暗示擁有該狀態的外觀(如阿佛洛狄忒)[169]。
在羅馬時代,維斯塔貞女備受尊敬,是嚴格禁慾的(不一定是處女)神職人員,負責維斯塔聖火的管理。維斯塔貞女在青春期前(6歲至10歲)入職,誓言獨身30年[170]。維斯塔貞女的貞潔被認為直接關係到羅馬國家的健康,維斯塔聖火熄滅被視為女神對城市的保護被撤回,因此是一種嚴重的罪行,會受到鞭刑[171]。維斯塔貞女的貞潔與聖火的燃燒直接相關,如果火熄滅,維斯塔貞女會被認為是不貞。如果發現維斯塔貞女在職期間有性行為,她們將被活埋[170]。
在印度教中,新娘在婚前保持純潔是理想的[172]。一般的印度教婚禮,或吠陀式婚禮,圍繞著「卡尼亞丹」儀式進行,意為父親將處女女兒贈予新郎,印度教徒相信這能帶來最大的精神利益,女兒的婚姻被視為一種精神責任[173]。在印度教信仰最廣泛的南亞地區,尤其重視女性的純潔。古代印度並不將性視為禁忌,處女膜是否完整與處女無關[174]。
使徒保羅認為,人的身體屬於上帝,是神的殿堂(哥林多前書6:13),(哥林多前書3:16),婚前性行為是不道德的(哥林多前書6:18),與通姦同等嚴重(哥林多前書6:9)。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7中表示,性禁慾對男女雙方都是理想狀態。然而,他也指出夫妻之間應有性的關係。
古典學者埃夫林·斯塔格和新約聖經學者弗蘭克·斯塔格認為,新約聖經認為性是為婚姻而設的[175]。新約聖經指出,婚外性行為,如果雙方有一方已婚,則為通姦罪;如果雙方均未婚,則為淫亂罪。哥林多前書中命令「遠離性不道德」。並且指出「人所犯的其他罪都在身外,但性罪是對自己的身體犯罪」。性不道德的人或通姦者在哥林多前書6:9中被列為「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不義之人」。加拉太書5:19和哥林多前書7:2也提到淫亂,耶路撒冷議會的使徒令也包含了對淫亂的禁令。
此外,阿奎那進一步強調,除交配外的行為不會破壞處女貞潔,並指出非自願的性愉悅不會破壞貞潔。在神學大全中,他寫道:「精液的釋放有兩種方式。如果這是心靈目的的結果,那麼無論是否發生交配,都會破壞處女貞潔。但是,奧古斯丁指出的這種釋放是自然的結果,因此提到的是交配。另一種方式是在沒有心靈同意的情況下,自然的弱點、睡眠中或暴力行為中釋放精液。在這種情況下,貞潔不會喪失,因為這種污染不是破壞貞潔的結果」[176][177]。
也有觀點認為,新約聖經並不反對婚前性行為[178]。這一論點中出現了兩個希臘詞彙:moicheia(μοιχεία,通姦)和porneia(πορνεία,淫亂,也即色情)。前者限於對配偶的性背叛行為,而後者則作為非法性行為的總稱。在哥林多前書的其他部分,近親性交、(根據一些解釋)同性戀性交[179]以及賣淫都被明確禁止(然而,七十士譯本用「porneia」指代男性神廟賣淫)。保羅在聖潔的背景下,基於利未記的性禁令來講解聖潔的獲得。根據這一論點,第七章中保羅僅反對這些行為[180]。對這一論點的最有力反駁是,除了哥林多前書外,新約聖經的現代解釋普遍反對婚前性行為[181]。
根據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的母親瑪利亞在懷基督時是處女[182]。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和東方教會都堅持瑪利亞是永恆的處女[183][184][185]。然而,大多數新教徒引用Mark 6:3中的「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瑪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和西門的兄弟嗎?他的妹妹們不也在我們這裡嗎?」來否認這一教義,認為瑪麗亞生育耶穌後和丈夫有正常的性生活。天主教會認為,希伯來語中的「兄弟」和「姐妹」一詞不僅適用於同一個父母的孩子,還適用於侄子、侄女、堂兄弟姐妹、異父異母兄弟姐妹[186]。天主教、東正教、路德教會和高教會聖公會的其他團體有時稱瑪利亞為聖母瑪利亞或祝福的聖母瑪利亞。
天主教百科全書中寫道:「處女有兩個要素。一個是物質要素,即在過去和現在,出於欲望或合法婚姻的使用,完全自願地選擇不進行性行為。形式要素是對性愉悅的永遠放棄的堅定決心」,「處女貞潔一旦被自願且完全經歷的性愉悅破壞,就不可挽回地失去了」[187]。然而,為了處女的祝聖,從未結過婚且在過去生活中從未違背過純潔,是規範的充分條件。
在基督教神學中,處女貞潔象徵著無罪[188]。聖經中的申命記22章20-22節命令,對於不是處女的女性應當作為性犯罪者處以死刑。而利未記21章7節和以西結書44章22節則命令,祭司不得娶非處女的淫亂女子或離婚婦為妻[189]。在基督教的婚禮上,只有處女才能穿純白的婚紗,因婚前性行為而失去處女身份的女性則穿著「有色的婚紗」[190]。天主教會有為一生奉獻貞潔的女性設立的處女祝聖儀式[191]。《耶利米哀歌》中,有指代希伯來人的「童女,我民的女子」「童女,錫安的女子」的表述。《以西結書》中,迎合亞述的耶路撒冷和猶大王國,被耶和華責備為「兩個犯姦淫的處女」。
士師記11章37節描述了耶弗他的女兒「在山上為自己的童貞哀哭」。根據岩波譯聖經的注釋,這是對從前在「丘壇」上進行的伴隨性行為的祭祀儀式的去巴力化後的儀式[192]。福音派的資料認為,有將她作為全燔祭獻上的說法,也有認為她作為侍奉上帝的終身處女獻身的說法[188][193]。
在伊斯蘭教中,婚外性交被視為罪惡,並被禁止[194],但對於自己的女奴隸有例外,包括在被奴役時已婚的少女[195]。根據伊斯蘭法,對犯有通姦行為的穆斯林男女規定了處罰,但實際上,要證明通姦行為非常困難,需要有四名立派的證人親眼目睹實際的插入行為。在西方文化中,婚前性行為或失去處女身份可能被視為個人的恥辱,但在某些伊斯蘭社會,即使沒有達到法律的證據標準,婚前性行為也會導致個人的羞辱和家族名譽的喪失[194]。
伊斯蘭教中,積善行而死的人被認為可以在「永恆的胡里(處女)」中隨意享受性愛,喝不醉的酒,吃美味的水果和肉。在這種情況下,「處女」傳統上被字面理解,但現代也有將其視為比喻的觀點。
在土耳其等現代主要伊斯蘭社會的一部分,處女檢驗是一種由國家實施的臨床檢查。這類檢查通常針對違反「公共道德和謙遜規則」的女性進行,但1999年土耳其刑法修正案規定,進行這類檢查需要女性的同意[196]。
對於許多男性來說,不論國籍,他們都希望結婚對象是處女。關於這種現象是「男性的本能」還是「思想與文化的影響」,生物學家和文化人類學家之間一直存在爭論。文化人類學家認為「男性希望結婚對象是處女」是文化塑造的結果[197],而生物學和近年來發展的遺傳學則主張,「男性希望結婚對象是處女」是男性本能的一部分[198][199][200][201]。
根據進化心理學和社會生物學的觀點,男性重視女性婚前的處女性是因為防止女性與其他男性交配,這是一種配偶防衛的行為[202]。配偶防衛行為被認為是雄性動物為了確保後代的血緣而採取的行動,這在許多動物物種中都能觀察到[203]。特別是人類女性不同於其他哺乳動物的女性,能夠隱藏排卵期,不會發出明顯的嗅覺信號,這使得男性必須確保出生的孩子確實是自己的[204]。因此,男性開始重視女性的純潔性(處女),以確保未來的孩子是自己的[86]。即使在現代,情況依然如此。全球範圍的血型調查顯示,大約10%的男性自認為是自己孩子的父親,但實際上並非真的具有血緣關係(在DNA鑑定的爭議案例中,這一比例約為15%)[205],無論哪個國家,男性都比女性更重視純潔性[206]。然而,女性對純潔性的重視程度因經濟獨立和性行為的主動性等文化因素而異[207]。特別是在傳統的父系社會中,男性在撫育孩子上投入大量資源,因此對父性的確定性要求更高[202]。在現代社會中,擁有地位和財富與配偶防衛的程度成正比[208]。
例如,在傳統的父系社會並實行一夫多妻制的肯亞牧民基普西吉斯族中,男性的家族向女性的家族支付婚資,以獲得新娘。婚資的價值標準包括年輕、具有生育能力和處女身份。在基普西吉斯社會中,處女身份被高度評價,因為這樣的女性被認為在婚前沒有與任何男性發生關係,婚後對丈夫忠誠,不太可能出軌,這樣的女性婚資會更高[209]。
根據進化心理學的一些研究,「外貌水平」和「初次性體驗的早晚及性伴侶人數」之間的相關性顯示,女性的外貌與其性經驗之間沒有顯著關係[210]。無論美貌與否,性經驗的年齡和人數沒有顯著差異。然而,對14,276名年輕人的調查顯示,身體非常有吸引力的女性更可能形成排他性關係,而不是純粹的性關係,並且在與伴侶初次相識的一周內發生性關係的可能性較低[211]。隨著女性身體吸引力的增加,其性伴侶的數量減少[211]。這種趨勢被解釋為有吸引力的女性在戀愛市場中占據更大的價值和權力,能夠控制兩性關係[211]。相比之下,男性的身體吸引力增加則與性伴侶的數量增加相關[211]。
部分文化人類學者認為,戀愛和性嫉妒是人際關係的普遍特徵[212]。處女的社會價值反映了性嫉妒和戀愛理想的雙重影響,似乎深深嵌入人性之中[來源請求]。
斯密斯和沙弗的研究表明,第一次性行為與其後的性行為模式有相關性。第一次性行為愉快的人在之後的性生活中表現出更多的滿足感[213]。另一項研究顯示,與處女相比,非處女在獨立性、成就動機和社會批評方面得分更高,但偏差行為也更多[214]。
2016年對居住在城市的18至33歲女大學生的調查顯示,與性活躍的女性相比,處女在大五人格中的外向性和神經質得分較低[215]。此外,處女的馬基雅維利主義得分較低,不接受隨意性行為,並且不願意進行沒有承諾的性行為[215]。性活躍的女性在大五人格中表現為低責任心和高開放性[215]。她們中精神障礙的比例較高,接受隨意性行為,願意進行沒有承諾的性活動,並且與初次性行為年齡較小相關[215]。
儘管存在「婚前不進行性行為的夫妻容易出現性不和諧」的說法,但研究表明,與婚前進行性行為的夫妻相比,婚前保持節制的夫妻在性生活中表現出更高的滿意度[216][217]。2010年對2035名已婚者的研究表明,婚前不進行性行為的夫妻在性生活滿意度上比婚前進行性行為的夫妻高15%,在關係穩定性上高22%,在關係滿意度上高20%[217]。
印度拉賈斯坦大學的心理學家烏莎·古普塔和普西帕·辛格對戀愛結婚和傳統包辦婚姻的夫妻的戀愛感情進行了調查[218]。結果顯示,戀愛結婚的夫妻在結婚一年內的評分為91分中的平均70分,但隨著婚姻時間的延長,評分逐漸下降,超過10年時僅為40分。相反,包辦婚姻的夫妻在新婚時的平均評分為56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戀愛感情逐漸增加,10年後達到68分。
多項研究報告顯示,性經驗豐富的男女更容易出軌[219][220][221]。
瓊·卡恩和凱薩琳·倫敦對1965年至1985年間美國已婚女性進行了調查,研究婚前性行為與離婚的長期風險之間的相關性。根據1988年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Growth的調查結果,簡單的交叉表分析顯示,有過婚前性行為的女性比婚前保持處女的女性離婚風險高得多。即使考慮到早婚、婚前生育等高風險因素,以及家庭背景和價值觀等可觀測特性,婚前性行為的女性離婚風險依然顯著高於婚前保持處女的女性。然而,當考慮到影響婚前性行為和離婚可能性的不可觀測特性時,這一差異在統計上不再顯著。這些結果表明,婚前性行為與離婚之間的相關性可能更多地歸因於一些未被觀測到的差異(例如對傳統規範的違背意願),而非直接原因[222]。
愛荷華大學的安東尼·佩克調查了美國青少年首次性行為是否與初婚離婚風險上升相關。研究基於2002年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Growth的全國調查數據,對3793名已婚女性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若青少年在16歲以上並自願進行首次性行為,離婚風險並不直接上升;但婚前性行為會間接增加離婚風險。而16歲以下或非自願的首次性行為則直接增加離婚風險[223][224]。首次性行為發生在16歲以下的女性,年紀越小,離婚風險越高[225]。此外,與未來丈夫的婚前性行為比婚後性行為的離婚風險更高,但低於有多個婚前性伴侶或有婚前妊娠/生育經歷的女性[226]。18歲以下進行過性行為的女性,5年內有31%(相比之下,未進行過性行為的為15%)離婚,10年內有47%(相比之下,未進行過性行為的為27%)離婚。5年內的離婚率顯示,18歲以下有過性行為的女性比未進行性行為的女性離婚率高出兩倍[227]。
雷納塔·福斯特和科雷·坦弗爾對20至39歲的美國女性進行了調查[228]。結果顯示,與沒有性經驗的女性(處女)相比,有1至3個性伴侶的女性出軌的風險高出4倍,有4個及以上性伴侶的女性出軌風險高出8.5倍[228]。此外,傑伊·蒂奇曼在《婚姻與家庭雜誌》中發表的研究表明,婚前與丈夫以外的男性同居或有性行為的女性離婚風險較高,尤其是與多個男性同居的女性[229]。
維吉尼亞大學對1000名18至34歲美國人進行的婚姻調查(為期5年)表明,婚前性伴侶越多,婚後生活越不幸福[230]。此外,婚後生育比婚前生育能使婚姻幸福度提高44%[230]。
國家 | 男生 (%) | 女生 (%) |
---|---|---|
奧地利 | 21.7 | 17.9 |
加拿大 | 24.1 | 23.9 |
克羅埃西亞 | 21.9 | 8.2 |
英國 | 34.9 | 39.9 |
愛沙尼亞 | 18.8 | 14.1 |
芬蘭 | 23.1 | 32.7 |
比利時 | 24.6 | 23 |
法國 | 25.1 | 17.7 |
希臘 | 32.5 | 9.5 |
匈牙利 | 25 | 16.3 |
以色列 | 31 | 8.2 |
拉脫維亞 | 19.2 | 12.4 |
立陶宛 | 24.4 | 9.2 |
馬其頓 | 34.2 | 2.7 |
荷蘭 | 23.3 | 20.5 |
波蘭 | 20.5 | 9.3 |
葡萄牙 | 29.2 | 19.1 |
蘇格蘭 | 32.1 | 34.1 |
斯洛維尼亞 | 28.2 | 20.1 |
西班牙 | 17.2 | 13.9 |
瑞典 | 24.6 | 29.9 |
瑞士 | 24.1 | 20.3 |
烏克蘭 | 82.1 | 24 |
威爾斯 | 27.3 | 38.5 |
處女率因文化而異。在重視女性婚姻時處女身份的文化中,失去處女身份的年齡通常由該文化中的結婚習俗或國家法律所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決定[240]。
在「女性和男性何時第一次發生性行為?」的跨文化研究中,法國國立經濟學研究所的麥可·博宗(2003年)發現,現代文化可以大致分為三類[240]。
第一組中,數據表明相對年長的男性與接近青春期的女孩結婚。這種社會中,男性的性行為開始年齡比女性晚,但通常是在婚外進行。這一組包括撒哈拉以南非洲(該研究列出了馬里、塞內加爾和衣索比亞)。雖然數據僅來自尼泊爾,但研究認為印度次大陸也屬於這一組[240]。
第二組中,家庭鼓勵女兒推遲結婚並在此之前避免性行為。但同時鼓勵兒子在結婚前與年長女性或妓女積累經驗。這種社會中,男性的性行為開始年齡比女性早。這一組包括南歐(如葡萄牙、希臘和羅馬尼亞)和拉丁美洲(如巴西、智利和多米尼加共和國)的拉丁文化圈。研究還認為,許多亞洲社會也屬於這一組,儘管數據僅來自泰國[240]。
第三組中,性行為開始年齡在男女之間更為接近。然而,這一組中有兩個子組。非拉丁天主教國家(如波蘭和立陶宛)中,性成熟儀式的年齡較高,晚婚與男女雙方的純潔性相互促進。這種晚婚與純潔的相互促進模式也見於新加坡和斯里蘭卡。研究還認為,中國和越南也屬於這一組,但沒有數據[240]。
最後,北歐和東歐國家的性行為開始年齡較低,男女雙方在婚姻等正式關係建立前發生性行為。這一組包括瑞士、德國和捷克[240]。
2001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在有數據的12個已開發國家中,有10個國家的青少年在十幾歲時經歷過性行為。在丹麥、芬蘭、德國、冰島、挪威、英國和美國,超過80%的青少年在十幾歲時有過性行為。在澳大利亞、英國和美國,約25%的15歲青少年和50%的17歲青少年有過性行為[241]。2002年的一項國際調查試圖調查青少年的性行為。24個國家的15歲學生參與了這項由學齡兒童健康行為國際研究網絡開發的標準問卷調查。調查顯示,大多數學生仍保持純潔(未經歷性行為),在性活躍的學生中,大多數(82%)採取了避孕措施[242]。凱撒家庭基金會在2005年對美國青少年的調查發現,29%的青少年報告感受到進行性行為的壓力,33%的性活躍青少年感覺「性關係發展得太快」,24%報告做了「自己並不真的想做的性行為」[243]。幾項民意調查表明,朋友之間的壓力是鼓勵男女交往的一個因素[244][245]。
有研究表明,現代青少年比以前的世代更早開始性行為[246][247]。然而,2005年杜蕾斯全球公司的一項調查顯示,世界各地的人們首次性行為的平均年齡為17.3歲,從冰島的15.6歲到印度的19.8歲不等[247]。但有研究指出,平均年齡並不是性行為開始的好指標,更好的方法是使用各年齡段性行為經驗者的比例[248][249]。2008年,英國對14歲至17歲的青少年進行的一項調查(YouGov為Channel 4進行)發現,只有6%的青少年計劃在結婚後才進行性行為[250]。2011年,CDC的一項研究發現,美國15歲至19歲年齡段中,43%的男性和48%的女性報告說沒有異性伴侶[251]。
青少年的懷孕率各不相同,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一些國家,每1000名青少年中有143人懷孕,而韓國這一比例為2.9人。美國的比例為每1000人中52.1人,是已開發國家中最高的,是歐盟平均水平的四倍[241][252]。各國青少年的懷孕率需要考慮到可獲得的普遍性教育水平和避孕手段的可用性。許多西方國家實施了性教育項目,其主要目的是減少青少年懷孕和性傳播感染。1996年,美國聯邦政府將性教育的目標轉移到「禁慾性教育」項目,即促進婚前禁慾(即純潔)並禁止提供避孕信息。2004年,喬治·W·布什總統宣布了一項全球愛滋病策略五年計劃,承諾在五年內向非洲、加勒比國家和越南提供150億美元的援助[253][254]。其中一部分資金專門用於「禁慾直到結婚」項目。
關於純潔(處女)誓言的同行評審研究表明,男性誓言者在25歲之前仍保持童貞的可能性是非誓言者的4.1倍(25%對6%),女性誓言者在25歲之前仍保持處女的可能性是非誓言者的3.5倍(21%對6%)[47][48]。
根據日本性教育協會進行的主要性行為經驗率調查,女性的性交未經驗率變化如下[136][255]。
調查年度 | 1974年 | 1981年 | 1987年 | 1993年 | 1999年 | 2005年 | 2011年 | 2017年 |
---|---|---|---|---|---|---|---|---|
初中女生 | ー | ー | 98.2 | 97.0 | 97.0 | 95.8 | 95.3 | 95.5 |
高中女生 | 94.5 | 91.2 | 91.3 | 84.3 | 76.3 | 69.7 | 77.5 | 80.7 |
大學女生 | 89.0 | 81.5 | 73.9 | 56.6 | 49.5 | 37.8 | 54.0 | 63.3 |
根據雜誌《anan》(アンアン)2019年8月21日號對20~59歲女性300人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20餘歲的女性中有38%,30餘歲的女性中有25%未曾有過性經驗[256]。Avenue Women's Clinic院長福山千代子指出,由於10~14人經驗者比例較高,20餘歲青年中性傳播疾病顯著增加,並且性經驗積極者和消極者兩極分化[256]。結合其他問卷內容,分析認為性伴侶數量多不再成為炫耀的資本,人們更傾向於「與一個人培養深厚的愛」[256]。
2015年10月,茨城縣教育委員會對縣內中等教育學校後期課程的97所學校的二年級學生3384人(縣內公立高等學校、中等教育學校後期課程二年級學生的17.3%)進行了性行為調查[257]。關於性經驗,調查結果如下表[258]。
調查年度 | 無經驗 | 小學生時 | 初中一年級時 | 初中二年級時 | 初中三年級時 | 高中一年級時 | 高中二年級時 | 有經驗者總計 |
---|---|---|---|---|---|---|---|---|
2003年 | 61.5 | 0.5 | 0.4 | 3.6 | 6.9 | 17.7 | 6.6 | 35.7 |
2009年 | 70.7 | 0.5 | 0.7 | 3.4 | 4.2 | 11.9 | 6.8 | 27.6 |
2015年 | 80.7 | 0.2 | 1.0 | 2.2 | 4.3 | 7.3 | 3.0 | 18.0 |
在美國進行的幾項研究中發現,認知能力和智商越高,保持處女的可能性越大。2005年發表的一篇論文顯示,智商與處女率的關係如下[259][260]。需要注意的是,智商在70以下的處女率最高,但在《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中,智商70以下是確定智力障礙的條件之一[261]。
智商 | 處女率 |
---|---|
70以下 | |
70-90 | |
90-110 | |
110以上 |
2000年針對青少年的更詳細調查也顯示了相似的趨勢[262]。此外,智商在75到90範圍內的人保持處女的概率最低,這一範圍的智商也與犯罪傾向的高峰相吻合[262]。
智商 | 相對機率 |
---|---|
60 | |
70 | |
80 | |
90 | |
100 | |
110 | |
120 | |
130 |
關於學歷,東京大學大學院醫學系研究科國際衛生政策學教室的上田彼得研究員研究了日本成年人的異性性行為未經驗比例變化,發現學歷越高,未有性經驗的概率越高[263]。相比高中及以下學歷的女性,大學或研究生學歷的女性異性性行為未經驗比例高出約兩倍[263]。關於這一點,尚不清楚是學習投入導致性行為不積極,還是反過來[263]。此外,針對日本首都圈大學生的調查顯示,女子大學生的處女率隨著入學難度(偏差值)的提高而增加,每提高1分,處女率增加4.2%[264]。但作為東大女生大幅降低了保持處女的可能性[264]。另有研究顯示,無論男女,初次性行為越晚,社會經濟上越成功[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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