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漢年(1906年1月12日[註 1]—1977年4月14日),曾化名蕭叔安,男,江蘇宜興人,中國左翼作家、政治人物。潘漢年早期負責中國共產黨對外宣傳工作,後轉為負責中共情報工作,長期作為中共在上海、香港的情報負責人進行活動,傳遞過大量有利於中共的情報[13][1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過上海副市長,1955年被秘密逮捕,196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定罪入獄15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4]。毛澤東批示潘漢年為叛投國民黨的CC派人物,應當處決但是不宜處決[14]。1966年文革開始後重新收監,經三年重審後被開除黨籍、判處無期徒刑,下放勞動改造;1977年4月逝世[14]。
潘漢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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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1906年1月12日[註 1] 大清江蘇省常鎮通海道常州府宜興縣歸徑鄉陸平村 |
逝世 | 1977年4月14日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 | (71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籍貫 | 江蘇宜興歸徑鄉陸平村 |
民族 | 漢族 |
語言 | 漢語 |
職業 | 間諜、作家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配偶 | 董慧 |
父母 | 父親:潘莘臣 |
親屬 | 大哥:潘梓年、二哥:潘有年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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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漢年在1982年獲得平反,被中共中央追評為「優秀忠誠的共產黨員」[15][16],被中共統戰部評價為「有大功於黨的統一戰線事業的忠誠戰士」,被認為是最早從事黨的文化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人,協助實現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領導下地方軍閥的合作和第二次國共合作,對1948年全國政協的召開具有重大的貢獻[17]。
生平
潘漢年是江蘇宜興歸徑鄉陸平村人。父潘莘臣,開私塾,一度被選為宜興縣議員,曾祖父為清朝舉人潘亭山[18]。潘漢年早年在和橋鎮彭城中學和武進縣延陵公學讀中學。1924年秋到無錫唐文治先生創辦的國學專修館學習。1925年春節前在母親主持下,與一許姓女子結婚。[13]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舉國震動。江蘇省無錫錫社負責人、時任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後來成為中共領導人的秦邦憲(博古)在無錫籌劃舉行孫中山先生追悼大會。潘漢年來到會場,自薦參加籌備工作,後應博古之請,做宣傳和保衛工作[13]。3月下旬,《中國青年》主編惲代英來無錫參加追悼大會,經博古介紹與潘漢年相識。惲代英建議潘漢年去上海工作,潘漢年即赴上海,經陳伯吹介紹任上海中華書局《小朋友》周刊的校對員[13]。
1925年11月,潘漢年經共濟會的王弼、阮仲一介紹參加中國共產黨[17]。1926年底,應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副主任郭沫若邀請赴南昌編輯《革命軍日報》,後任總編輯,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宣傳科科長。國共分裂後,赴上海,任「江蘇省委上海文化工作黨團」幹事會書記。1928年擔任中共中央宣傳部文化工作委員會書記,1930年中共中央下令籌組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左聯)來發展無產階級文學與思想鬥爭,選出魯迅、錢杏邨、沈瑞先為主席團,潘漢年擔任團書記[19][18]。潘漢年積極參加左翼作家的活動,參加創造社與周全平、葉靈鳳合編《A11》週刊批評既得利益者與執政當局,發行到第5期遭國民政府下令查禁停刊[20];隨後再與葉靈鳳共組幻社發行《幻洲》半月刊,繼續批評國民政府反共清黨,1928年年初遭勒令停刊;潘漢年再發行《戰線》週刊來提倡共產革命,並依中共指示在創造社串聯陽翰笙、李一氓等左翼作家推動階級革命與反政府鬥爭[21]。
1930年9月,博古從莫斯科回到上海,被分配到全國總工會任宣傳幹事,同時在《勞動報》任編輯。1930年10月,潘漢年從左翼文藝運動委員會調到中共中央宣傳部《紅旗日報》任總採訪,和在中宣部任黨刊《真理》編輯的王稼祥住在一起。1930年10月下旬,博古在莫斯科中山大學的摯友沈澤民也回到上海,分配在中央宣傳部任新聞宣傳主管,是潘漢年的領導。由於大家都在搞報刊宣傳工作,不久博古和潘漢年又重逢了。當時的中央宣傳部長是李立三。
1931年1月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後,王明擔任江蘇省委書記,進入中央政治局。1931年1月博古應王明請求推薦潘漢年作為宣傳幹部。1931年1月底,潘漢年因此獲任為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長[13]。
據劉進中回憶錄,1930年他以「張放」的名字加入佐爾格在上海的情報系統時,就是中共中央代表潘漢年表示認可。[22]
1931年2月,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實被逮捕處決。4月27日,領導中共中央特科工作的顧順章送張國燾去鄂豫皖根據地後,在武漢被捕後旋即投降國民政府。6月2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向忠發遭逮捕後叛變。這一些列事件致使周恩來夫婦等一批中共領導人置於危險之中[13],導致數千人被殺被捕,嚴重威脅了中共領導人王明與中國共產黨的安全。[23]
1931年,潘漢年與其助手歐陽新介紹同為左翼作家的袁殊入黨,袁殊後作為中共、軍統、中統、日軍、汪精衛政府等五重間諜,成為潘漢年與各勢力之間溝通的管道之一,也因潘漢年在戰後被捕[24]。
1933年1月,中央機關遷入中央蘇區。潘漢年和特科暫留在上海中央局工作。
1933年5月14日,左翼文化人丁玲和潘梓年一起被捕(「潘丁事件」)。潘梓年與潘漢年是堂兄弟,1930年前後兩人都從事左翼文化活動,常有接觸,被捕時任中共江蘇省委機關報《真話報》總編輯。丁玲和潘漢年也有過接觸。為了防止意外,上海中央局書記李竹聲決定讓潘漢年撤出上海,轉移到中央蘇區工作。1933年6月中旬,潘漢年到達瑞金。此時楊尚昆去紅三軍團任政治委員,潘漢年就接任楊尚昆原來的工作,任蘇區中央局宣傳副部長兼贛南省委宣傳部部長,與時任中央宣傳部部長的張聞天同住一個樓層,樓下則是博古和陳雲。
1933年11月,閩變爆發,十九路軍成立「福建人民政府」,潘漢年以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和紅軍全權代表的身份,與徐名鴻代表福建政府,共同簽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及工農紅軍與福建政府及十九路軍反日反蔣的初步協定〉,確立了雙方軍事貿易上的互助合作,福建人民政府並希望透過中共得到蘇聯的承認[25]。1934年1月,閩變失敗,國民政府中央軍進入福州,潘漢年逃往香港。1934年10月6日,中共中央派潘漢年、何長工為正式代表,前往駐筠門嶺的廣東軍閥陳濟棠的第七師談判,隨身攜帶了一封由周恩來親自起草、朱德簽署的致粵軍第七師師長黃廷楨的書信[26]。經過三天三夜的緊張談判,最終達成了五項協議: 一、就地停戰,取消敵對局面; 二、互通情報,用有線電通報; 三、解除封鎖; 四、互相通商,必要時紅軍可在陳的防區設後方,建立醫院; 五、必要時可以互相借道,我們有行動事先告訴你,陳部撤離四十華里。我軍人員進入陳的防區用陳部護照。 10月16日,陳濟棠第七師的代表向共方傳達了陳的兩項決定:(一)暫時撥給紅軍彈藥10餘萬發;(二)鹽、布准予放行,要求紅軍設法從筠門嶺轉運至蘇區,並迅速訂出反蔣的整個軍事計劃。這時中央紅軍已經開始戰略轉移,並很快突破了第一道封鎖線,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陳濟棠的部隊奉命邊打邊撤,沒有認真對紅軍實行堵截。
1934年10月20日長征開始前,博古把潘漢年從贛南省委宣傳部部長的崗位上調回來擔任紅軍總政治部宣傳部長兼地方工作部部長,同部隊一起轉移。
遵義會議後,1935年3月5日中共中央接到紅六軍團任弼時來電,獲悉上海中央局1934年10月遭破壞,決定派潘漢年出去恢復白區工作,打通上海同國際的聯繫,如聯繫不上,再到莫斯科去。中央組織部部長李維漢則向潘漢年介紹了離隊後先到貴陽城尋找地下黨組織的聯絡方法。受領任務後,潘漢年與陳雲具體討論了到上海後的聯絡方式,約定以在潘的家鄉宜興縣的表妹呂鑒瑩處為基本聯絡點。呂鑒瑩的丈夫潘渭年(即潘企之)又是潘漢年的堂弟在上海堅持地下鬥爭。潘漢年化裝成商販「楊濤」到貴陽。貴州的第一個地下黨支部負責人秦天真通過黔軍第一○三師參謀長黃大陸、鄧止戈、繆正元、鄒鳳逸、王樹藝等搜集國軍專用密電碼、作戰地圖、電報聯絡代號和飛機識別標誌等重要物品和信息交給了潘漢年,安排了貴陽一中的黨員女高中生藍雲臧隨行掩護。潘漢年向秦天真傳達了三點中央指示:
- 迅速建立起貴州省工委;
- 準備迎接中央紅軍建立面向貴陽、遵義,備考川滇的川滇黔蘇區;
- 搜集貴州軍事地圖、軍用密碼、空地聯絡符號等。
潘漢年離開貴陽,經獨山、柳州、梧州,先搭乘輪船抵達廣州,轉赴香港。潘漢年與在家鄉宜興縣的表妹呂鑒瑩聯絡,獲知呂鑒瑩的丈夫潘渭年在上海沒有危險;經呂中轉與潘渭年約定在上海見面,潘漢年乘船北上到上海。藍雲臧完成任務後,就到北京讀大學去了。潘漢年到上海後,在潘渭年的聯繫下找到了上海臨時中央局宣傳部負責人董維健,再經董聯繫上上海臨時中央局負責人浦化人見面。浦化人向潘漢年介紹了上海的嚴峻形勢,共產國際方面已經沒有人在滬,認為潘漢年繼續留滬不僅無法開展工作,而且還有相當大的危險。浦化人等提議,潘漢年暫時回香港,等候上海方面與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取得聯繫後,再通知他回來。於是潘漢年又折回香港,專候上海方面的消息。1935年6月中央紅軍奪取瀘定橋後,陳雲出發經成都轉上海,通知潘漢年立即前來商量下一步的行動計劃,並設法找到了前往蘇聯的途徑。1935年6月間,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獲悉潘漢年、陳雲、楊之華抵達上海,從海參崴派出老交通員梅龔和共產國際代表一起赴上海,於7月初抵滬,任務是:
潘漢年、陳雲於1935年7月間在上海見面後,一致認為上海形勢險惡,暫時還沒有恢復白區工作的條件,決定先後乘船經海參崴去莫斯科。8月5日,潘漢年送陳潭秋、楊之華等乘船出發。8月潘漢年化名「水番三郎」,乘坐蘇聯貨輪「東方號」,於1935年9月中旬到達莫斯科。潘漢年化名「白林」。王明聽了陳雲、潘漢年關於遵義會議及前後情況的詳細報告後。潘漢年列席了少共國際第六次代表大會。陳雲因恢復上海的白區工作,暫緩赴蘇。8月中旬上海黨組織再遭破壞,根據共產國際在滬代表的意見,陳雲不得不離滬赴蘇,行前把與中共中央聯絡的密電碼、2000元經費留給了上海地下黨組織的邱文,於9月初與陳潭秋、曾山、楊之華一起乘蘇聯貨輪赴海參崴轉,於9月下旬到莫斯科。
1935年第四季度,潘漢年在盧鏡如的陪同下,在共產國際學習「新編密碼辦法」和「第一套新編密碼」,經過三個月的訓練,完全背熟。
1935年12月21日,國民政府駐蘇聯大使館武官鄧文儀奉蔣介石之命返回莫斯科,負責與中國共產黨取得聯繫並進行談判。鄧文儀到莫斯科後,先是直接寫信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秘書處,請其轉交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團長王明,要求與王明直接會面,就國共兩黨關係問題進行秘密商談。由於此信發出後一連數日未得回音,鄧又找到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駐莫斯科的代表胡秋原幫助聯絡王明,以便見面詳談。中共代表團得到消息後,於1936年1月11日專門召開會議進行討論,決定先由潘漢年出面見鄧,了解其真正動機,再視情況決定是否由王明出面。1936年1月中旬,王明找潘漢年說:蔣介石派國民黨政府駐蘇使館武官鄧文儀,來找我商談國共合作抗日問題,這可是一件大事情;我和陳雲商議,陳雲說你是個「談判高手」,因此我們商定派你以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副外交人民委員身份,去和鄧文儀接觸;辦完這件事,你再回國。1月13日晚,潘漢年在胡秋原的寓所密會鄧文儀,這是第二次國共合作談判中兩黨比較高級的領導人之間最早的一次秘密會見。鄧文儀向潘漢年具體介紹了南京方面關於兩黨合作的基本考慮和初步設想。接著,1月17日、22日、23日,王明三次會見了鄧文儀。前面兩次是正式談判,進展非常順利,並確定25日安排一名中共代表與鄧文儀同赴南京談判。不過由於23日蔣介石緊急召回鄧文儀,鄧文儀臨時約見王明(有的史料說是約見潘漢年)告知此情。但確定1936年7月在南京和國民黨代表陳果夫繼續深談。王明讓潘漢年趕緊回國,向張聞天報告國共談判情況,向張聞天闡明建立反日民族統一戰線是當前的首要任務,也是唯一的能夠動員全國人民去與帝國主義作神聖的民族革命鬥爭的策略,要中共中央把與蔣介石商談「合作抗日」作為首要的中心工作來抓。
1936年2月24日,潘漢年經列寧格勒,準備乘希臘客輪繞道香港回國。不料希臘政治情況突然變化,船出海兩天後又折回列寧格勒。直到旅遊旺季的4月8日,潘漢年才以旅遊者的身份,乘坐國際列車,取道巴黎,從馬賽乘船到達香港,此時已是1936年5月中旬了。潘漢年到香港後得知中央紅軍已到陝北,而上海由於李竹聲、盛忠亮的叛變,白色恐怖特別嚴重,進入上海十分危險。這時距和鄧文儀商定的7月會見陳果夫的時間已經很近了,先回陝北再來南京時間上恐怕來不及了,而且怎樣過上海也是個大問題。於是他在香港給陳果夫發信,告訴陳,他已到香港,讓陳果夫派人來和他聯繫。1936年7月7日,陳果夫派人在香港《生活日報》上,登了一則尋人啟事:「叔安弟:遍訪未遇,速到九龍酒店一敘。兄黃毅啟。」(肖叔安是潘漢年在莫斯科與鄧文儀談判時用的化名)見面後,才知道黃毅是國民黨中央委員、組織部調查科總幹事張沖的化名。與張沖一起,潘漢年平安到達南京。可是當陳果夫、陳立夫兄弟得知潘漢年尚未和陝北朱德、毛澤東、周恩來見面後,便不肯親自出面,派鐵道部次長曾養甫來和潘漢年談,要潘先回陝北,將中共中央和紅軍的談判條件帶來南京,然後再和二陳進行正式談判,並給了潘漢年特別通行證。潘漢年在1936年8月1日乘火車到達西安,8月8日順利到達中共中央所在地陝北的保安。張聞天、毛澤東、周恩來一起聽取潘漢年傳達共產國際的指示,以及潘在南京同國民黨當局聯絡國共合作抗日談判情況的匯報。據稱僅僅向時任中共領導人張聞天單獨匯報:張聞天與王明、博古屬於同一派系,加之潘漢年身負重要密碼卻無故滯留香港兩個月,引起毛澤東不滿。[27][28]然而有學者考證反駁稱,當時周恩來、毛澤東共同聽取了潘漢年的報告,且密電碼早已在之前的活動中帶回國,這種對毛澤東不滿的猜測不成立[29]。1936年8月10日,張聞天召集政治局會議,討論同國民黨進行談判的有關問題,博古也從瓦窯堡前來參加會議。潘漢年也列席了這次政治局會議。8月11日毛澤東即曾致電當時在張學良部中的中共代表劉鼎,要他設法派飛機到膚施接潘漢年,以便快晤張學良。8月25日中共中央起草《中國共產黨致中國國民黨書》,呼籲實現國共兩黨的重新合作;9月1日中央書記處向黨內發布《關於逼蔣抗日問題的指示》,明確把「抗日反蔣」的口號調整為「逼蔣抗日」方針。1936年9月24日,潘漢年離開陝北保安前往南京。10月14日,中共中央正式任命他為中共談判代表。由於國民黨在談判桌上提出更加苛刻的條件,中共中央決定周恩來暫不出去,由在上海的潘漢年作為代表,同國民黨方面作初步談判。10月22日,毛澤東電告潘漢年,要他帶上中共中央起草的《國共兩黨抗日救國協定草案》,「直接去見陳立夫」。於是,潘漢年就成了國共談判桌上中共方面的最高代表,直接同陳立夫對話。11月9日,潘漢年隻身從上海赴南京聯繫陳立夫,不料正在尋找潘漢年的陳立夫已飛往上海。經張沖電話協調,潘漢年連夜折回上海尋陳。10日,潘漢年與陳立夫終於在上海滄州飯店會晤。然而,這時西北軍事形勢對國民黨頗為有利,蔣介石藉機大大提高談判的條件,強調必須先解決軍事問題。潘漢年指出:「這是蔣介石先生站在剿共立場上的收編條件,不能說是抗日合作的談判條件。」由於國民黨方面明顯缺乏誠意,這次談判沒有收到任何實質性結果。隨後,潘漢年又與陳立夫在上海、南京兩地正式談判了兩次,由於蔣介石堅持收編立場,談判依然沒有進展,一度陷入了僵局。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爆發後,中共中央指示在上海的潘漢年與南京接洽協調,協商解決事宜。潘漢年銜命趕往南京,積極與宋美齡、宋子文等聯繫溝通,推動了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隨後,他在上海、南京等地同陳立夫、宋子文等多次洽談,妥善解決了國民黨撤軍、爭取紅軍給養、釋放政治犯等善後問題。直到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潘漢年才完全結束了他作為中共在上海、南京與國民黨談判聯絡的全權代表的特殊使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上海八路軍辦事處(簡稱「八辦」)的工作中去。[18][30]。
1937年9月,潘漢年任八路軍駐上海辦事處主任。期間,為首版《毛澤東自傳》題寫書名。上海淪陷後,撤往香港。期間,潘漢年指示袁殊接受杜月笙的介紹及戴笠的委託,成為軍統局上海區國際情報組少將組長[24]。年底赴香港,與廖承志籌建八路軍香港辦事處。1938年9月,潘漢年回延安任中共中央社會部副部長。1939年赴港從事情報工作。1939年秋,中共中央社會部任命潘漢年組建領導設立華南情報局[31]。
中共代表潘漢年在袁殊引薦下與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岩井英一會面,岩井要求中共與日本、東南局雙方情報相互交流,潘漢年答應會幫「岩井公館」(專門搜集重慶、英美情報的單位)在香港搜集關於英美、國軍的資料[32]:96-113。隨後岩井英一協助潘與汪政府的影佐禎昭會面,雙方達成了互不侵犯的基本共識[33]。1940年在經過饒漱石同意之下潘漢年與李士群取得聯繫,開始與新四軍展開交流合作[34]。1941年潘漢年住進李士群的私人寓所[35],同年李士群成功捕殺國民政府最大地下抗日組織(上海區書記齊慶斌),戴笠:「李士群阻撓國府在淪陷區實施各種政策,凡足以獻媚日敵者,無所不用其極。另在杭州設無線電台,專偵察我軍事行動,實為抗戰以來罪大惡極之巨奸。」[36]陳恭澍對李士群與中共聯手感到痛心:「七十六號(汪政府下以李士群為首的組織)」是殺人不眨眼的,他們是一夥漢奸、強盜、流氓及共黨份子組成的罪惡集團,以往人們以為「七十六號」只是一個罪惡的淵藪而已,但很少人瞭解,它還在暗中掩護共產黨地下活動,並協助共黨份子直接、間接打擊國民政府抗日工作人員[37]。岩井英一的回憶錄《回想的上海》中說,「事實完全相反,是中共特務把通過國共合作得到的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軍隊的情報提供給日方,目的存在弱化國民黨的意圖」[38][39]。1943年6月25日,陳布雷呈給國民政府中央的電報指出:「共黨潘漢年現充新四軍代表,由李士群之拉攏,在京滬江淮一帶公開活動與敵偽交往頻繁,延安代表馮延壽(實際上其為饒漱石的人)(化名)在南京與日軍及汪精衛洽商政治停止摩擦、軍事停止衝突、物資相互交換等。」 [40]1943年9月5日,毛慶祥呈給國府中央的電報:「敵方(日本)極力獻媚蘇俄,企圖完成聯俄聯共政策,尤其希望在中國聯絡共產軍牽制國民革命軍作戰之兵力,現奉日軍命令汪逆精衛會見八路軍毛澤東代表進行談判,而潘漢年早與汪偽正式談判妥協,且由汪偽介紹潘漢年與日軍領袖見面,東條認為此舉是與東軍聯俄互相配合之行動,但駐南京之日軍總司令長官畑俊六大將則堅持反對聯合。」[41][42][43]。
1938年,日本駐上海領事館成立「特別調查班」。袁殊此前作為報社記者與領事岩井英一長期保持信息互換關係,因而被招入作為少有的中國籍情報員。「特別調查班」後來成為了專門搜集重慶、英美情報的情報單位「岩井公館」。[24]
1939年,袁殊按照軍統指示暗殺七十六號負責人李士群,不料軍統上海站站長王天木叛變導致袁殊被捕。岩井英一以袁殊外務省情報人員身份說服日本「梅機關」首腦影佐貞昭,將袁殊轉回外務省,並要袁殊寫下《興亞建國論》,公開與日本人合作,並要求袁殊負責組建「岩井公館」。潘漢年案中,許多人寫信指責袁殊為漢奸,但袁殊堅稱為潘漢年所指使。[24]
後潘漢年在袁殊的介紹下以「一位叫胡越明的關心國事者」的身份與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岩井英一會面[24],岩井要求雙方情報相互交流,潘漢年答應會幫「岩井公館」在香港搜集情資[44]。袁殊稱自己未經潘漢年同意即披露了潘漢年的真實身份,而岩井英一並未點破「胡越明」的身份,雙方心照不宣地進行信息交換,這一點日後被指認為袁殊的「重大政治錯誤」[24]。
於是潘漢年開始定期向日方匯報重慶、國軍、英美動向,同時把日方情報交流原始電報傳回延安[45]。1941年12月,日軍攻佔香港,由於岩井與潘的合作關係,中共在香港的地下工作人員得到岩井領事館的護送,潘漢年移往上海並取得日方簽發的特別通行證[46]。隨後岩井英一協助潘與日本特務機關梅機關機關長影佐禎昭會面。[47]潘漢年在與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岩井英一建立合作後,日本外務省開始由機密費中撥款,向中共提供總額超過2500萬美元的活動經費;後來潘漢年提出雙方停戰的要求,岩井英一便讓影佐禎昭與其會面建立與日軍直接合作的基礎[48]。
1940年,袁殊應邀訪日,根據多方情報與日本間諜活動判斷,指出日軍將進攻東南亞而不是配合蘇德戰場。這一情報經由潘漢年傳回延安轉告蘇聯。蘇聯自此可以將東線對抗日本的40萬兵力悉數調往西線對抗德國,事後蘇聯向中共表示了感謝。[24]
1940年,在經過中共中央的同意之下,袁殊引薦潘漢年與七十六號首領李士群取得聯繫,開始與中共展開交流合作[34]。
1941年12月,日本對英美法宣戰,上海租界淪陷,潘漢年決定親自與李士群會面,地點在於李士群的私人寓所,共同參與會面的人還有:李士群太太葉吉卿、袁殊。後有稱,潘漢年住進李士群的私人寓所[35],胡均鶴隨後開始負責潘漢年的保衛工作以及潘與李的聯絡工作[31]。同年李士群成功捕殺國民政府最大地下組織,上海區書記齊慶斌、區長陳恭澍被捕,戴笠痛恨李士群,稱「李士群阻撓國府在淪陷區實施各種政策,凡足以獻媚日敵者,無所不用其極。另在杭州設無線電台,專偵察國民政府方面軍事行動,實為抗戰以來罪大惡級之巨奸[36]。」
1942年4月,潘漢年與李宅再度會面,李士群為表誠意,透露了對蘇北根據地進行「掃蕩」的軍事計劃,還要求胡均鶴給予潘可支票簿以便資金獲取,潘漢年婉拒未果,只得接受[31]。同年9月,李士群經潘漢年委託協助「幾個助手」前往蘇北新四軍根據地,李士群答應將潘漢年及時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劉曉及王堯山等人護送到蘇北。11月,潘漢年一行共五人至鎮江,胡均鶴與汪偽鎮江特工站站長劉毅接車,王堯山頗為緊張,指認胡為中共叛變者。潘漢年回應:「胡均鶴、劉毅雖然都是共產黨的叛徒,但他們都是被國民黨抓去後嚴刑拷打下自首叛變的,對國民黨不會有好感,現在又落水做了漢奸,明知沒有絲毫前途,因而想為我們黨效點力,爭取黨的寬大。」翌日清晨,劉毅護送一行人過長江抵達儀徵,一路護送到羅炳輝將軍駐地附近。[31]
1943年4月,為刺探日軍對新四軍根據地掃蕩計劃,新四軍政委兼中共華中局書記饒漱石派遣潘漢年前往上海負責情報工作。旋即潘漢年前往上海與胡均鶴見面,請求與李士群見面,胡均鶴陪同潘前往南京李家,因李外出會見汪精衛未能見面,隨即開車前往汪公館,在李士群安排下與汪精衛會面。尹騏撰寫的《潘漢年的情報生涯》中描述稱,汪精衛向潘漢年表達了請求共產黨參與其政府治下的議會政治,表示共產黨不應該和獨裁的蔣介石聯合,但是潘漢年斷然拒絕之[31]。根據王明回憶,「潘漢年是饒漱石根據毛澤東的命令派去和日軍與汪精衛談判的代表,而胡均鶴則是前日佔區和汪精衛的談判代表。」[49]。但檔案顯示,毛澤東是在親耳聽到潘漢年否認後才發文親自替他闢謠。這表示潘漢年會見汪精衛是其個人行為,明顯與王明的說法不符。
隨後胡均鶴陪同潘漢年返回上海,潘漢年以遊走新四軍和日占區的商人胡越明的身份介紹會見了李士群的軍事顧問、日本華中派遣軍謀略課長都甲大佐。會見中,他們各自說明了自己的看法,就日軍與新四軍和平共存互不侵犯達成初步共識[50][51]。有人懷疑,在會見汪精衛的事後,潘漢年奉上了毛澤東的親筆信[52]。
對於與日偽機關合作,中共解釋說是為了收集日本秘密情報,為八路軍和新四軍與日軍作戰發揮了作用。但是岩井英一的回憶錄《回想的上海》中說,「事實完全相反,是中共特務把通過國共合作得到的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軍隊的情報提供給日方,目的存在弱化國民黨的意圖」[53][54]。此次會面被國民黨情報人員獲悉,隨後國方以此宣傳並攻擊中共。毛澤東得到潘漢年親口否認後選擇了相信,於是親自發文為潘漢年闢謠此次會面。然而事實上會面確實發生了,潘漢年十二年來始終否認此事,只在唯一的知情人胡均鶴被捕後才承認[27][55]。
1943年6月25日,陳布雷呈給國府中央的電報指出:「共黨潘漢年現充新四軍代表,由李士群之拉攏,在京滬江淮一帶公開活動與敵偽交往頻繁,延安代表馮延壽(化名)在南京與敵軍及汪偽洽商政治停止摩擦、軍事停止衝突、物資相互交換等[40]。」1943年9月5日,毛慶祥呈給國府中央的電報:「敵方(日本)極力獻媚蘇俄,企圖完成聯俄聯共政策,尤其希望在中國聯絡共產軍牽制國軍作戰之兵力,現汪精衛正替日本拉攏八路軍毛澤東代表,而潘漢年早與汪偽正式談判妥協,且由汪偽介紹潘漢年與日軍領袖見面,東條認為此舉是與東軍聯俄互相配合之行動,但駐南京之日軍總司令長官畑俊六大將則堅持反對聯合[56]。」蔣中正電令:「有無潘漢年在偽方活動,交兩統(中統、軍統)局查報[57]。」
1943年10月7日,林蔚調查報告《呈復奸偽潘漢年與敵偽勾結情形》:「潘漢年在上海曾任十八集團上海辦事處主任,上海淪陷後仍潛伏於上海活動,據江蘇調流室本年3月13日報稱,南京偽方高級人員傳出消息,謂中共曾派潘漢年來甯洽談一次,內容結果汪精衛密不宣佈;另據偽特工消息,謂偽之與中共在滬人員有相當聯繫,偽特工並派胡均鶴經常來往蘇滬一帶,負責聯絡事情[58]。」陳恭澍對中共與日軍聯手感到痛心,指責共產黨利用七十六號進行地下活動,直接、間接打擊國民政府抗日工作人員[37]。
潘漢年會見汪精衛一事先未向中共高層批示,事後影響巨大也未做檢討,直至1955年才向中共中央上書檢討。1945年,饒漱石以中共華中局名義寫信給毛澤東,稱潘漢年在工作中違反紀律,當時正要會見潘漢年的毛澤東並未理睬[13]。1955年,渡江戰役中投共的多面間諜、亦是潘漢年與汪精衛見面的唯一見證人胡均鶴被捕,潘漢年後上書檢討此次會面後,隨即被捕,毛澤東批示潘漢年從此不能信用,其與汪精衛會面一事日後成為其毛澤東判定其有「內奸」罪行的重要依據[14][59]。潘漢年自己後來解釋,自己當時與饒漱石不和,畏懼自己因坦陳錯誤受到責罰,而選擇三緘其口[60]。
1945年4月參加中共七大,會後留延安中央社會部工作[61]。
1946年3月赴南京參加中共駐南京代表團。9月赴香港。在港時期,參與組織李濟深、沈鈞儒、黃炎培、馬寅初、馬敘倫、郭沫若、沈雁冰等大批親共黨派及無黨派人士從上海等地轉往香港,然後由香港通過海上通道轉移到中共占領區[18][62],參與策動國民黨政府資源委員會和上海海關兩系統投降,參與組織國民黨中央航空公司和中國航空公司在港機構和人員投降[61]。
1949年4月赴北平,5月赴上海,此後在上海擔任要職[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任中共中央華東局社會部部長和統戰部部長、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和第三書記、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949年5月至1955年)[61][63],後因涉及內奸罪被捕入獄。
1951年4月29日,潘漢年和市公安局局長揚帆主持了中共上海市委在逸園體育場(今文化廣場)召開1萬餘人參加的大會,隨後對軍統保密局蘇浙特別站站長封企曾等9人進行控訴和公審,判處死刑。11月15日,潘漢年在市政府第十二次行政擴大會議上作《關於開展精簡節約運動的報告》,提出在市政府所屬各單位中迅速普遍開展精簡節約運動,進一步深入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 1952年,三反五反運動期間,潘漢年做「五反運動」動員報告,嚴厲指責資本家「忘恩負義、對黨和政府猖狂進攻」。[64]
1955年兩會期間,潘漢年隨同上海代表團前往北京參會[65]。過程中,袁殊到北京看望潘漢年,潘說:「凡是搞情報工作的大多數都沒有好下場,中外同行都一樣。[24]」在北京的會議期間,潘漢年向陳毅坦白了1943年與汪精衛的會面始末以及對自己行為作出的檢討。陳毅翌日轉呈給毛澤東。毛澤東隨後批示:「此人從此不可信用。」並手諭:「立即逮捕審查潘漢年。」潘漢年即因內奸嫌疑,在上海代表團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時任公安部部長羅瑞卿到北京飯店秘密逮捕[65][59]。一個月後,袁殊也因潘漢年的緣故被捕[24]。
1955年4月,中共情報負責人李克農組織材料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報告,反駁潘漢年的內奸嫌疑論據[66]:
- 中共中央有利用漢奸、叛徒、特務進行情報工作的指示,潘漢年奉命行事;
- 利用李士群、胡均鶴等爭議人物時,潘漢年均有正式的報告;
- 潘漢年提供的許多情報對中共中央是決策性的,對中共有功;
- 潘漢年參與了解的組織機密在任務中一直沒有被洩漏;
- 潘漢年的情報網絡在當時仍然極其重要,毛澤東、周恩來應知情。
陳毅、李克農、周恩來、羅瑞卿等經手此事且負責過情報系統的官員對此次逮捕事件頗為意外,然而這些官員反對意見並未對案件起到多大作用,這件事情變為毛澤東一人拍板[27]。潘漢年被捕後,長期作為潘漢年情報活動上級的時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對情報系統官員所言:「我同潘漢年交往的歷史最長,關係最深,我都不緊張,你們緊張什麼?[66]」
1956年4月26日,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談到潘漢年時說:「什麼樣的人不殺呢?胡風、潘漢年、饒漱石這樣的人不殺,連被俘的戰犯宣統皇帝、康澤這樣的人也不殺。不殺他們,不是沒有可殺之罪,而是殺了不利。[52]」被捕後,潘漢年被長期關押,而遲遲不受到審判[66]。1955年,潘漢年被關押在公安部直屬功德林監獄;1960年3月,伺秦城監獄建畢,移送秦城監獄[55]。
1962年,最高人民法院終於在潘漢年被關押七年之後對其進行了審訊,並在1963年1月公開宣判[66][55]。同月,毛澤東在七千人參與的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有個潘漢年,此人當過上海副市長,過去秘密投降了國民黨,是個CC派人物,現在關在班房裡頭,我們沒有殺他。像潘漢年這樣的人,只要殺一個,殺戒一開,類似的人都得殺。[67]」這次講話和前一次1956年談及潘漢年的講話,被部分人稱為「十殺潘漢年」[52]。然而這些講話中,反而都沒有提及要處死潘漢年,只是說「殺了不利」等[52][67]。
1963年2月3日,潘漢年又被送往北京市公安局團河勞改農場。
當時公安部在審訊潘漢年時,羅列了三點罪行[55]:
而面對指控,潘漢年只承認面見汪精衛是個政治錯誤,其餘概不認罪[55]。負責審訊潘漢年的檢察官彭樹華回憶稱,只有公安部某位領導提審潘漢年時,潘漢年才對投靠國民黨的「罪行」認罪,據稱是上級人員傳話給潘漢年:只要承認了就判刑,判刑了就釋放[55]。
1963年1月,潘漢年案開庭,法庭上潘漢年無人辯護也無並未為自己辯護,因涉及國家機密採取不公開審判,只有中央直屬機關和國家機關司局級以上的幹部才可旁聽,且少有地特地由香港購買錄音設備記錄此次審判[55]。1963年6月,潘漢年因「內奸」、「反革命」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彭樹華在審判書中陳列潘漢年的罪行:「抗日戰爭期間,被告人又背叛祖國,秘密投靠了日本特務機關,當了日本特務,並與汪精衛進行勾結賣國求榮。1940年春,正當抗日戰爭的艱苦時期,被告人對於擊敗日本帝國主義喪失了信心,認為中國共產黨很難與日本對壘,中國將會出現第三國局面,想在日本方面找出路,於是便在上海會見了日本特務、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副領事岩井英一,親筆寫了為日本特務機關蒐集情報的計畫,領了特別通行證,充當了日本特務……被告人投靠日本特務機關以後,又和汪精衛政權特務總部頭子李士群、胡均鶴陪同秘密會見了汪精衛[68][69]」。
然而宣判後僅僅一個月潘漢年即被釋放[66],後與妻子共同被安置在團河農場。1965年9月23日被假釋,按八級幹部待遇,每月發給200元生活費,享有自己的廚師和服務員,可以自由活動,可以進城探親訪友[27][55]。
然而潘漢年案作為冤案卻是經辦案件的人所知曉的。經辦案件的彭樹華回憶潘漢年案件時,指案件卷宗清楚,但指控證據存在疑點,難以定罪而無奈是政治任務[52]。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謝覺哉將潘漢年比作岳飛,稱:「他主張抗金,卻被誣陷要謀反。難道當時沒有人知道岳飛是被冤枉的嗎?當然有人知道。但在當時,宋高宗一心要和金人議和,所以誰能救得了岳飛?」謝覺哉還評價說:「潘漢年案是很複雜的,涉及中央許多重大機密,直接領導潘漢年的是周總理和康生,許多事情毛主席也是知道的,對潘漢年的處理,是黨中央定的。毛主席早有指示不判死刑。人不殺,就好辦了,是非功過,總有一天會弄清白的。」[55][70]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公檢法等司法機關被暴動的學生衝擊,最高人民法院辦公樓被學生攻占,暴動的北京政法大學學生砸開了辦公樓中的檔案室。 1954年3月,毛澤東夫人江青收到上海發出的匿名信,詳細地指控江青在二三十年代上海如何叛黨變節的經歷與其它風流醜事,江青利用司法機關失靈的情形,指控二三十年代在上海活動而有可能清楚江青過去的楊帆、饒漱石、潘漢年為反革命集團,要求逮捕[27][55]。1967年5月22日,潘漢年被重新關回秦城監獄[55][71]。
1970年7月,潘漢年被正式宣判「無期徒刑」,並永久開除中國共產黨籍。[72] [73][27]
1975年5月29日,依照中央專案三辦的意見,夫婦兩人由公安部十五局所屬的專案組和秦城監獄共同派人,「解押」潘漢年從北京乘坐1次列車,於清晨到達長沙,稍作停留,便與3天前先期趕到的潘妻董慧一起,乘汽車送往湖南省第三勞改農場(湖南省茶陵縣洣江茶場)。[74]
1970年審判時, 潘漢年已罹患肝癌[72][73]。1977年化名「蕭叔安」的潘漢年在長沙勞改期間病亡,享年71歲,未能在死前恢復名譽[27]。
1979年,從文革中恢復職務、擔任剛成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人的陳雲負責歷史冤假錯案的平反工作。陳雲曾多次表示潘漢年的判刑是有問題的,並且認為自己身為1936年的國共談判的知情者,隨著當年的人物一個個逝世,若不發聲則再無人知曉真相,遂開始著手聯繫當年的當事人,為證明潘漢年清白組織材料[75]。過程中,1979年在10月24日,陳雲因患重症需要手術,手術當日告知前來醫院看望的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自己對潘漢年的案件放不下心。陳雲囑託姚依林將一封信轉交給胡耀邦同志,要求複查潘漢年案,稱自己希望在有生之年見證潘漢年的平反[75][76]。
1980年11月3日,廖承志在討論《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內容時,表示:「我認為應當給潘漢年平反!」並且羅列了種種案件中的可疑之處,隨後向陳雲寫信闡明自己的觀點立場。與潘漢年在華中情報部共事的胡立教也對潘漢年案提出反證:「潘熟知我們黨通訊密碼的規律和方法,如果他是『內奸』,就不可能不向敵人透露,而確鑿的事實是直到全國解放,無論國民黨和日偽系統,始終不知道我們的這一機密。」1980年底,陳雲告知公安部,要求調閱潘漢年案的卷宗材料;1981年1月,要求公安部整理一份案件處理過程梗概送往中紀委。同時陳雲還要求夏衍、廖承志等過去與潘漢年有較為密切關係的同志寫材料呈交中紀委。[75][76]
1981年3月1日,陳雲寫親筆信給鄧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趙紫陽等人,並附廖承志信件,建議對潘漢年案複查,鄧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趙紫陽同意複查。1981年11月8日,中共中央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在北京召開「中央特科」黨史專題座談會,邀請當年健在人員進行座談。各項調查後,認定潘漢年內奸罪名不成立,要求恢復其名譽[75][76]。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隨後正式發出了《關於為潘漢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復名譽的通知》紅頭文件,指出:「潘漢年同志幾十年的革命實踐充分說明,他是一個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卓越的無產階級革命戰士,久經考驗的優秀共產黨員,在政治上對黨忠誠,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為其公開恢復名譽[16]。
著作
- 《離婚:中國現代文學史參考資料》上海書店 / 1983-12
- 《潘漢年詩文選》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5-12
- 《全面抗戰論》上海三聯書店 2014-01
影視形象
- 1997年,潘漢年 (電視劇)
- 2009年,建國大業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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