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學上,模形式(Modular form)是一種解析函數,這種函數的只接受來自複數平面內上半平面中的值,並且這種函數在一個在模型群的群運算之下,會變成某種類型的函數方程,並且通過函數計算出的值也會呈現出某個增長趨勢。模形式理論屬於解析數論的範疇。模形式也出現在其他領域,例如代數拓撲和弦理論。
模形式理論是更廣泛的自守形式理論的特例。自守形式理論的發展大致可分成三期:
- 19世紀初:探討與橢圓函數相關的方面。
- 19世紀末:此時單變數自守形式的概念誕生。此理論由菲利克斯·克萊因等人發展。
- 1925至1960年:由赫克發端,發現了模形式與數論的聯繫。
每個格都決定一條複橢圓曲線;兩個格給出的橢圓曲線同構的充要條件是兩個格之間差一個非零複數的倍數。因此模函數可以看作是複橢圓曲線的模空間上的函數。例如橢圓曲線的j-不變量就是模函數。模形式可視作模空間上某些線叢的截面。
每個格在乘上某個非零複數倍數後皆可表成。對一模形式,置。模形式的第二個條件可改寫成函數方程:對所有且(即模群之定義),有
例如,取:
如果上述方程僅對內的某個有限指數子群成立,則稱為對的模形式。最常見的例子是同餘子群,以下將詳述。
令為正整數,相應的模群定義為
令為正整數,權為的級(或級群為)模形式定義為一個上半平面上的全純函數,對任何
及任何屬於上半平面的,有
而且在尖點全純。所謂尖點,是在作用下的軌道。例如當時,代表了唯一的尖點。模形式在尖點全純,意謂時有界。當此尖點為時,這等價於有傅立葉展開式
其中。對於其它尖點,同樣可藉座標變換得到傅立葉展開。
若對每個尖點都有,則稱之為尖點形式(德文:Spitzenform)。使得的最小稱作在該尖點的階。以上定義的模形式有時也稱為整模形式,以區分帶極點的一般情形(如j-不變量)。
另一種的推廣是考慮某類函數,並將函數方程改寫為
上式所取的稱為自守因子。若另取適當的,則在此框架下亦可探討戴德金η函數,這是權等於1/2的模形式。例如:一個權等於、級、nebentypus為(是模的一個狄利克雷特徵)是定義於上半平面,並具下述性質的全純函數:對任意
及屬於上半平面的,有函數方程
此外,必須在尖點全純。
模形式最簡單的例子是艾森斯坦級數:對每個偶數,定義
(條件用於確立收歛性)
模函數的概念還能做一些推廣。
例如,可以去掉全純條件:馬斯形式是上半平面的拉普拉斯算子的特徵函數,但並非全純函數。
此外,可以考慮以外的群。希爾伯特模形式是個變元的函數,每個變元都屬於上半平面。其函數方程則由分佈於某個全實域的二階方陣來定義。若以較大的辛群取代,便得到西格爾模形式。模形式與橢圓曲線相關,而西格爾模形式則涉及更廣義的阿貝爾簇。
自守形式的概念可用於一般的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