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監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市屬監獄之一,位於北京市大興區團河南大樓,隸屬北京市監獄管理局[1]。北京市監獄主要承擔被判處15至20年有期徒刑北京成年男性罪犯和特管罪犯的監管改造任務。1996年,該監獄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首批授予「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稱號,榮立集體一等功,同時還被命名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該監獄亦曾接待外國和國際組織人士參觀訪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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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模範監獄(1917年到1919年之間)

沿革

創建

北京市監獄初名京師模範監獄,由清朝法部宣統元年閏二月初十日(1909年3月31日)奏請籌建。宣統元年十一月十五日奏設。宣統二年四月(1910年)動工。1912年11月10日投入使用,投入使用時更名為北京監獄。當時,該監獄坐落於宣武門菜市口以南、陶然亭以西、北京外城南城牆以北的姚家井地區(現為清芷園小區)。[2][3][4][5]

清朝末年,朝廷預備立憲光緒三十年(1904年),清朝派出戴鴻慈出使各國考察政治大臣赴日本、歐洲、美國考察政治。回國後,清朝改刑部法部,法部設典獄司,主管全國獄政。光緒三十年之後,在京師法律學堂設監獄專修科,培養監獄專門人才,聘日本法學博士小河滋次郎任教授並草擬監獄律法。[2]

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主張建立新式監獄,並與法部尚書戴鴻慈就監獄改良、建新式監獄的問題多次進行討論。法部尚書戴鴻慈奏設京師模範監獄,並通令各省一律籌辦新式監獄。[2]

在此之前,中國部分省份的省城已經建立了模範監獄,比如湖北省雲南省奉天省的省模範監獄已經先行試辦,故法部在奏請建立京師模範監獄時稱:「京城設立新監獄尤模範中之模範,其規模不可不寬博,其教養不可不完全」、京城為「五方之薈萃」,「觀瞻範圍視省城為倍宏」。法部選定八旗鑲藍旗校練場為京師模範監獄的獄址,位置即南下窪姚家井。[2]

建設京師模範監獄計劃用銀19萬兩,於宣統二年(1910年)4月開工。日本監獄學家小河滋次郎設計規劃了監獄的建築,工程由恆源、廣恆等10家公司承建。首期工程占地為南北300米,東西270米,折合123畝。[2]

監獄坐西朝東,依次分為三個區。前區(東部)包括大門、傳達室、接待室等;中區是辦公樓及附屬用房,後區(西部)是監區。監區的監舍分南、北兩監,平行排列,每監各有5幢監房,均為扇形展開。在扇柄之處建有一座二層瞭望樓,可同時監控各棟監房,瞭望樓的樓頂為瞭望台,中間二層為教誨堂,一層設有懲訓室。[2]

辛亥革命爆發,清朝滅亡,該監獄草草完工。民國元年(1912年)5月28日,中華民國政府司法部派吳承仕接收該監獄,此時該監獄幼年監的一段牆已坍塌。整個工程已經付銀17萬兩,尚有28000多兩的缺口。監獄的甬道及獄吏的廁所等設施尚未建設。同年8月13日,派王元增籌辦,8月18日招考看守,11月10日監獄正式啟用。[2]

擴建

1912年11月9日,該監獄開始收押犯人。收押的第一位犯人名叫張文達(大興縣人),被判處無期徒刑。起初,該監獄只有南、北兩個監區共10棟監舍,最多可容納500人,收押對象為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拘役的18歲以上男犯;另外還有被判處罰金而無力交納者,入獄服刑,以勞役抵罰金。1913年12月,由於犯人增多,開始按照拘役監、徒刑監的分類安置犯人。[2]

該監獄啟用之後,陸續進行了擴建工程。1914年,在東、中區的南部,增設了女監。女監建成後,開始收押女犯,女監監舍最多可容納150人。1916年,在北圍牆以外的附地和新購民地,擴建了新北監。1919年,新北監建成。到1919年,該監獄的格局基本定型。當時,該監獄設有5個監區,共594間監房,其中有351間雜居房,243間獨居房,可關押男女犯人共1000餘人。這一規模一直保持至1948年。此外,該監獄還設有供犯人勞役作業的工廠,還有教誨室、圖書實驗室、飲食用房等。當時西方的監獄學者考察該監獄後,認為該監獄是中國依照世界最高水平興建的現代化監獄之一。[2]

1913年,該監獄根據中華民國政府《監獄規則》的規定,為符合假釋條件的罪犯辦理假釋出獄。第一位獲假釋出獄的犯人名叫賈萬和,在清朝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因犯強盜罪被判「斬監候」,後因檢舉有功,秋審緩決改為發遣。後來又因刑制改革,新刑律施行,改判有期徒刑12年。1913年初,該監獄鑑於其表現良好,有悔改實據,據《暫行新刑律》與《監獄規則》之規定,向司法部呈報假釋。司法部於1913年3月以253號令核准其出獄。保護管束機關為賈萬和的居住地:宛平縣西郊第四區自治會。賈萬和是北京乃至中國服刑犯人中,第一位假釋出獄者。1914年4月,該監獄派教誨師赴賈萬和的居住地宛平縣龔村了解其假釋後表現,了解到賈萬和假釋之後表現良好,將在監獄中學習的做鞋手藝傳給了兒子和弟弟,全家人以此為生,無違法行為。[2]

1914年2月,該監獄又為犯人李萬福辦理了假釋出獄,這是第二位獲得假釋的犯人。李萬福是奉天省錦縣人,清朝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因犯強盜罪而監禁在刑部監獄,中華民國成立後被判有期徒刑12年。由於刑期執行了二分之一以上(從羈押日起算),確有悔改表現,經過司法部399號令批准假釋。假釋後,由於無穩妥保人,乃被薦至宛平監獄(即日後的京師第二監獄)當教犯人勞動技術的工師,委託宛平監獄對李萬福監督使用。[2]

演變

該監獄自籌建以來,歷經11次更名,17次變更隸屬單位。[4]該監獄最早名為「京師模範監獄」。民國元年(1912年)5月28日,司法部派員驗收,改稱「北京監獄」。1914年10月,北京監獄改稱「京師第一監獄」,仍隸屬司法部。1928年,京師第一監獄更名為「河北第一監獄」,隸屬河北高等法院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控制下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接管河北第一監獄,並改稱「北京第一監獄」。抗日戰爭結束後,國民政府接收該監獄,復名「河北第一監獄」,仍隸屬河北高等法院。1948年,該監獄奉令更名為「河北北平第一監獄」。1949年2月7日,該監獄被華北人民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收,同年4月14日更名為「華北第一監獄」。1949年12月,華北第一監獄更名為「北京市人民法院監獄」。1950年7月1日,移交北京市公安局管訓處管轄。1950年7月,更名為「北京市監獄」。1953年,該監獄被評為華北地區第一模範單位。[5][6][7][8]

該監獄收押的犯人以被判刑的普通刑事犯為主,但特殊情況下也收押未決犯或者其他犯人。1922年,關押在哈爾濱的60名俄羅斯犯人被移交給中國政府。中華民國司法部將這些犯人交給該監獄關押,使該監獄成為中國第一所關押外籍犯人的監獄。[2]

1927年7月9日大赦之後,北京監獄的在押犯大部分獲得赦免,大赦後僅餘184人。1928年《監獄報告》載,「部頒罪犯減刑辦法,當將第一審判決應予減刑人犯田培生等八十六名,第二審宋慶元等十名,分別造冊,報請高地檢察處核辦。其中減刑即刑期滿人犯,並請提前辦理。此項減刑案件,旋經法院辦理完畢。」[2]

1930年代,社會學家嚴景耀曾經到北平第一監獄當志願 「罪犯」,對罪犯進行參與觀察。[9]

自1930年代起,軍事單位在該監獄寄押犯人。1935年的年終報告稱,該監獄實有犯人860名,另有外軍事機關犯人13名。日軍占領時期,該監獄的部分監舍被充作「外寄人員臨時收容所」,華北日軍憲兵司令部、治安軍101集團軍、治安總署軍審處等單位均曾在該監獄關押過他們管理的犯人。1937年至1940年,該監獄還關押過中國共產黨黨員及抗日人士。[2]

1945年7月9日,日軍北京陸軍聯絡部部長山田英男致函華北政務委員會,借用北京監獄一部,充作日軍刑務所,日本駐華大使館也有致函。1945年7月14日,司法行政部華北事務署密令准予借給。[2]

1946年4月下旬,該監獄開始收押未決漢奸,先後共收押了549名。到1946年底,該監獄有未決男漢奸377名,已決35名;未決女漢奸3名。其中包括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王揖唐,1945年12月6日被捕,1948年9月10日在該監獄被處決。1948年3月25日晨,女漢奸川島芳子,在時稱「河北第一監獄」的該監獄內被執行死刑。[2]

1947年1月1日,為了慶祝抗日戰爭勝利與國民大會召開,國民政府頒布《罪犯赦免減刑令》,規定罪犯在中華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其最重本刑為無期徒刑以上者,死刑減為有期徒刑15年,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0年;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下者,均予赦免。但戰爭罪犯、殺直系血親、尊親者,還有《懲治漢奸條例》和《懲治貪污條例》規定的罪犯,不予赦免。為配合實施《罪犯赦免減刑令》,司法行政部制定《罪犯核准開釋程序》。當時,該監獄合乎赦免條件者共有男女160名,於1947年1月25日釋放。[2]

1994年11月8日,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整體規劃,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同意,位於姚家井(當時門牌號為北京市宣武區陶然亭街道育新街47號)的北京市監獄遷至原北京市收容所(1982年4月建成),地址為北京市大興區沐新路。原位於姚家井的舊監獄停用,隨後遭拆除。1997年5月,位於大興區的北京市監獄重新對外開放,接待參觀。[1][2][4]

2004年,北京市第一監獄附近新建死刑注射室,總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包括行刑室、受刑室和法庭等,預計投資650萬元人民幣[10],並於2009年左右投用[11]

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此後,全國350多個勞教場所全部摘牌轉型。2014年5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下發文件,決定將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調整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為北京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該文件下發前後,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下轄的7處勞教所,有的轉為監獄,有的轉為強制隔離戒毒所,其中的團河勞教所改為「北京市監獄團河二監區」。[12]

醫療及服務設施

該監獄設有監獄醫院——北京市監獄醫院。[13]

監獄企業

歷任監獄長

著名囚犯

該監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關押過1萬餘名犯人。1950年至2010年,該監獄累計收押罪犯5.8萬人。[2]在該監獄關押過的著名囚犯有: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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