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收押所(英语: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一所高度设防收押所,亦是监狱的中转站,因为所有被法庭判入狱或上诉失败需再次入狱的囚犯(被判有期徒刑不少于12年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都会先囚禁于本惩教院所,然后再按囚犯的特质(如刑期,背景,身体状况等)编配至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院所位于九龙蝴蝶谷道5号。该所1977年投入服务,现收容下列男性成年人士:[1]

  1. 各类还押犯;
  2. 等候判决的疑犯;
  3. 刚判刑的囚犯,以等候编配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
  4. 根据《入境条例》受羁押的人士;
  5. 上诉人(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除外);
  6. 上诉失败而需入狱完成余下刑期的囚犯,以等候编配合适的惩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级重犯会直接囚禁于赤柱监狱);
  7. 成年的初犯及积犯(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除外);或
  8. 按照《戒毒所条例》还押的人士。
Quick Facts 地址, 状态 ...
荔枝角收押所
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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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收押所主楼
地址九龙蝴蝶谷道5号
状态使用中
安全级别
监狱容量1,484人
启用时间1977年
管理机关香港惩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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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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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惩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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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收押所囚车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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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荔枝角收押所

荔枝角收押所起源自1932年落成的荔枝角监狱,启用时主要收纳女性犯人,是二战前香港三大监狱之一,其余两间是域多利监狱赤柱监狱。荔枝角监狱在二战期间遭到破坏,要到1947年10月才重新运作。[2]为解决女性犯人增多而造成的容量问题,监狱署1969年在大榄监狱(今大榄惩教所)旁边兴建大榄女惩教所,并将荔枝角监狱内的犯人调迁到后者,调迁后该监狱变为荔枝角教导所[3]1972年,荔枝角教导所正式关闭并原址重建,以担当原域多利监狱中的收押功能,在1977年落成及更名为荔枝角收押所后运作至今。[4]

1995年1月4日,位于荔枝角收押所以南的惩教署职员会所启用,会员超过10000名。

2006年7月,惩教署将荔枝角收押所附近的已婚职员宿舍部分用地(A至F座),及荔枝角九巴训练场旧址合并改建,成为新的中度设防惩教设施“荔枝角惩教所”,以重置已于前一年关闭的域多利监狱及收容成年女性犯人。院所内有五座多层建筑物,包括收押室、探访室、囚仓等。[5][6]不过,荔枝角收押所仍然不敷应用,须在2010年8月将女性犯人迁至罗湖惩教所及关闭改建。[7]收押所的附翼扩建部分于2012年3月启用,额外提供400个惩教名额,收容成年男性在囚及还押人士。[8]

由于收押所设施老化及环境挤迫,政府在2023年提出分阶段重建荔枝角收押所,拆除现有的五座建筑物,再于原址兴建三座大楼,预计2031年完成。[9]

关押人士

  • 简炳墀:已故香港赛马会著名练马师,2011年在上水乡委会选举中贿选被捕,于荔枝角收押所候判。2012年11月24日被判监3个半月。简不满裁决提出上诉,被高等法院驳回,须即时还柙服刑,后来律政司不服,经上诉庭复核聆讯后改判监禁12个月。
  • 季炳雄:香港“三大贼王”之一,与张子强叶继欢等悍匪齐名。曾为八,九十年代省港旗兵头目。被送往赤柱监狱服刑前曾被拘留于此。及后于2005年5月被香港法庭判处监禁24年。扣除假期,已于2020年1月刑满出狱。季炳雄没有香港身份证,但持有美国护照。因此,出狱后已即时被港府在特警护送下抵达香港机场,递解出境到美国
  • 曾荫权:前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曾荫权涉贪案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被判20个月,后来提出上诉,虽然上诉庭裁定上诉失败但减刑至12个月。
  • 梁国雄:前立法会议员新界东),2014年6月,因2011年冲击香港政府举行的递补机制论坛,被控刑事毁坏等罪成被判囚2个月,后减刑至囚4周,并即时入狱;7月5日被释放。[10]
  • 暗角七警[11],分别为总督察黄祖成(50岁)、高级督察刘卓毅(31岁)、警长白荣斌(43岁)、警员刘兴沛(39岁)、陈少丹(33岁)、关嘉豪(33岁)及黄伟豪(38岁),被控于2014年10月15日殴打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被区域法院法官杜大卫裁定“蓄意导致身体受严重受伤”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则罪名成立。而陈少丹因在中区警署内掌掴曾健超同时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
  • 陈竹男:台湾电骗犯,2009年被还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间猝死,揭发身上有逾百处瘀伤,曾遭3名惩教员凌辱及毒打,更怀疑遭侵犯。该3名惩教员因严重伤人罪名被判囚16个月。[12]
  • 东北十三子:分别为梁晓旸、黄浩铭、刘国梁、梁颖礼林朗彦朱伟聪、郭耀昌、招显聪、陈白山及黄根源,因参与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非法集结罪罪成,经上诉庭复核聆讯后改判监禁8至13个月。
  • 双学三子:分别为周永康黄之锋罗冠聪,因重夺公民广场事件非法集会罪罪成,在律政司复核刑期下改判黄之锋即时监禁6个月;罗冠聪即时监禁8个月;周永康即时监禁7个月。黄之锋占旺藐视法庭罪成,监禁3个月,后来就刑期提出上诉,减刑至2个月。[13]
  • 陈海平:涉及五岁女童陈瑞临虐杀案,2021年4月被判谋杀罪成,依例判处终身监禁。
  • 文子星(英文:Ramanjit Singh):印度裔港人,国际甲级通缉犯,2018年2月因涉及抢劫案被收押,另被揭发在印度涉及劫狱案和恐怖活动有关,正被国际刑警通缉[14][15]
  • 梁天琦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旺角暴动案被告,暴动罪成,判有期徒刑6年。
  • 卢建民旺角暴动案被告,暴动罪成,被判囚7年。
  • 容伟业:旺角暴动案被告,暴动罪及袭警罪成,被判囚3年。
  • 吴文远社会民主连线主席
  • 朱经纬:前香港警务处警司,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成立,被判监3月。
  • 占中九子:陈健民戴耀廷判监16个月,邵家臻黄浩铭判监8个月。
  • 谭得志:艺名快必,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因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等3罪及4项“发表煽动文字”罪,被判囚40个月,罚款5000元
  • 胡志伟:前立法会议员九龙东),因参与民主派初选被指违《港区国安法》被捕后申请保释时发现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违反另一案煽惑他人参与七一游行保释条件而还押,不许保释。
  • 杨明:2020年8月8日于马己仙峡道驾车发生意外,涉嫌醉酒驾驶被捕,及后他被控告不小心驾驶、车窗玻璃光度不足和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罪,前两控罪罪名成立,并因屡次犯案而被判囚18天和停牌两年。2022年12月22日上诉被驳回,须即时入狱及被押解到荔枝角收押所。[16]

事件

  • 台湾男子陈竹男(33岁),2009年8月因出老千在香港被捕,还押香港荔枝角收押所,3天后离奇死亡,家属怀疑遭性虐待致死。香港警方经过调查后,2011年逮捕三名所方惩教人员梁盛志(46岁)、苏嘉玮(34岁)、邓旭波(48岁)各被判刑16个月。[17]
  • 曾任辅警的男子温皓竣(45岁)曾开设公司提供“代客探监”收费服务,派员工讹称是囚犯的朋友入荔枝角收押所,为未被定罪人士带烟及传口讯等。2013年警方派出卧底,假扮囚犯及顾客破案,温及五名员工被裁定串谋欺诈罪成,各判100至150小时社会服务令[18] 被告上诉至终审法院,获判上诉得直,撤销定罪。 [19]
  • 为声援反修例事件的被捕人士,有网民发起于2019年12月20日晚上8时在荔枝角收押所外举行“和你撑手足”集会,大会表示有3800人参与,警方说高峰期有1200人。[20]大会呼吁集会人士用呼声告诉被拘留者自己并不孤单,收押所内有 79 名被拘留抗争者,市民由晚上 8 时起聚集,举起“和勇不分”的标语,高叫口号“毋忘手足”、“手足我撑你”等。[21]
  •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元朗区议会议员方浩轩被指从在囚人士收取一个由惩教署分发的口罩,并将其带出荔枝角收押所,两人共同被控“将未经授权的物品引进监狱”。在囚人士在警诫下表示口罩质素参差,所以才将口罩交予方浩轩。方浩轩经审讯后脱罪,而在囚人士则罪成,被判监禁8周。[22]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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