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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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星(英语:Ramanjit Singh,1988年8月26日—),是一名印度籍香港居民,来自旁遮普邦。他是国际刑警通缉犯,印度政府指控他干犯企图谋杀、向恐怖组织提供资金、抢劫和策划恐怖活动等罪行。[2][3]
生平
2016年六月,他曾因犯事被扣押在纳巴的监狱。一个月后获准保释,弃保潜逃到香港,并策划逃狱案;同年11月,他在印度协助六名囚犯成功逃狱,并为他们提供日常所需、生活费、安全屋及香港电话号码作为联络。
2017年3月,一名印度裔男子在香港九龙红磡遇袭,被五名涉案男子抢去一个行李箱,行李箱内装有37万美元。
2018年2月9日,他涉嫌与同党在香港九龙尖沙咀找换店抢劫案职员,抢走折合港元3000多万的日圆。
同年2月21日,他在深水埗海坛街,与另一名南亚裔男子被警方截查,警方核实文子星身份期间,获知他被国际刑警通缉,随即将他拘捕。
文子星于2018年3月2日乘坐最高级别囚车“铁甲威龙”及多辆警察摩托车、冲锋车和惩教署囚车等押送离开荔枝角收押所。区域应变队也再囚车上坐在疑犯前后戒备。护送车队并非采用惯常行驶路线,改行较少交通灯的路线前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囚车约早上8时半抵达九龙城裁判法院。由于文子星被列为甲级疑犯,负责押解他的惩教署人员由平日的2人增至4人,文子星双手都要戴上手铐及在腰间缠上铁链。[6]
法庭外有近百名持枪的冲锋队警员、机动部队及军装警员在法院附近站岗,亦首次有反恐特勤队协助押解。警方拉起封锁线,摄影记者亦不能接近囚车。警犬队出动史宾格搜查犬。因应保安考虑,文子星的案件由以往主力处理过堂案件的一号庭,改为审理较少案件的五号庭。警方重点搜查队在庭外搜查,确保没有可疑物品。律师代表、公众人士和传媒进入法庭前,都需要安检,若携带水樽,需要暂存在7楼的出入口。7楼另外一个法庭,原本要处理的案件,改为其他楼层的法庭处理。
被告由大律师许碧琳(英语:Elizabeth Herbert)代表,法庭亦为被告安排传译员翻译聆讯内容。文子星听取传译员讲解控罪是面带微笑,审讯时一度捏鼻弄须,神态自若。他与另一名被告在犯人栏内,有至少7名庭警在旁戒备。庭内亦有多名便衣探员和法庭保安列席,据悉,有便衣探员携枪戒备。[7] 他的保释申请被拒绝,被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并被列为甲级重犯。文子星其后作出超过十次保释复核,惟均被拒绝。[8]
同年6月26日,他与另一名被告涉及尖沙咀碧仙桃路抢劫4.5亿日圆的案件获控方撤销控罪,并可获得讼费,控方并无在庭上交代撤控原因,但文子星另一宗涉及约32万美元及5万欧元处理赃物罪则继续审理。[9][10][11]
同年8月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庭上,控方代表印度政府指收到了印度政府正式的引渡申请及相关文件,要求引渡文子星。控方要求押后以待特首签署批准;辩方不反对,但要求如在下次聆讯时仍未取得特首签署,须按《逃犯条例》第10条3(c)项释放文子星,并透露文子星于还押期间饱受痛苦。[12]
8月30日,文子星及次被告Dilpreet Singh被控在大角嘴洋松街处理赃物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文子星仍需还押,等待引渡程序[13][14]。
印度政府指控文子星在印度干犯策划恐怖活动、协助及教唆越狱、串谋发射火器、妨碍司法公正、盗窃及管有虚假文件等合共28项罪名。2019年,东区裁判法院裁定“越狱”并非可引渡罪行,但文子星其余18项控罪表证成立,可引渡回印度受审。[15][16] 经双方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在2021年裁定越狱属可引渡罪行,将与越狱相关的控罪发回裁判法院重审。[17] 经重审后,裁判官在翌年裁定文子星多2项越狱罪表证成立。[15]
文子星声称自己在印度曾因参与“卡利斯坦运动”而被拘捕和虐待,引渡后会受到不人道对待。[16]他以此为由作出酷刑声请,在当局作出决定前不能被移交。[18]此外,文子星亦于2023年8月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19]但被法官高浩文驳回,指他未能证明移交至印度会令他受逼害。[20]
印度传媒报道,指被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并在港因打劫落网的通缉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今日(22日)被引渡返回印度。在印度旁遮普邦警务总监官方X专页,可见文子星在两名当地警员押解下,乘坐航机返回印度受审。根据Facebook群组“香港机场实况讨论区”图片可见,当日上午一批警员在一架客机旁边戒备,警员穿上防弹背心及荷枪实弹,另有多辆装甲车在场戒备。香港执法部门表示,香港执法部门和印度相关当局于2024年8月22日完成了一宗逃犯移交行动。[2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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