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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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府(印地语:भारत सरकार),正式名称为联邦政府(संघीय सरकार),亦称作中央政府(केन्द्रीय सरकार),是根据《印度宪法》成立并管辖印度诸邦与联邦属地的机关,统称为印度共和国。总部位于印度首都新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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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分支组成。行政机关之首为总统,是国家元首,直接或通过其下属行使权力[1]。立法机关(即印度议会)由人民院和联邦院以及议长组成。司法机关由印度最高法院、21个高级法院,以及地区层面的各民事、刑事和家庭法院组成。
行政机关
宪法赋予印度总统行政权力(主要通过第53(1)条)。同时,根据宪法第74条,总统依照以政府首脑(印度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的建议行使职权。总统任命能够在人民院得到大多数支持的人为总理(通常是多数党或联盟领袖)。总统根据总理的意见任命部长会议(内阁)的其他成员。
副总统是印度政府的行政机关中第二最高级别的人员,次于总统。宪法规定副总统为法定的联邦院主席。当总统死亡、辞职或被罢免,副总统会署任总统职务最多6个月,直至由议会两院及各邦议会当选议员组成选举团选出新任总统为止。在此期间,副总统不执行联邦院主席的职责。
印度内阁包括总理以及35个内阁部长,他们必须是印度议会两院之一的成员。内阁部长是不同部门的负责人,其下有国务部长,负责特定范畴,直接向内阁部长汇报。另有独立主持部务的国务部长,不隶属于内阁部长。
- 办事机构(25个):
- 总理办公室
- 内阁秘书处
- 计划委员会
- 中央信息委员会
- 印度选举委员会
- 工会公共服务委员会
- 大学捐赠委员会
- 印度律师职业委员会
- 科学与工业研究理事会
- 印度医学协会
- 国家人权委员会
- 第十三财政委员会
- 印度数据目录特立识别委员会
- 全球创新圆桌会议
- 国家创新委员会
- 联邦院议长电视台
- 国家落后种姓委员会
- 印度首席科学顾问办公室
- 全国少数民族委员会
- 全国委员会
- 全国在册种姓委员会
- 全国在册部落委员会
- 全国妇女委员会
- 全国人口委员会
- 保险监管发展局
- 电信管理局
- 内阁部门(51个):
- 农业部
- 化学和化学肥料部
- 民航总局
- 煤炭部
- 商业和工业部
- 通信和信息技术部
- 消费者事务、食品和公共分配部
- 司法事务部
- 文化部
- 国防部
- 东北地区发展部
- 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部
- 地球科学部
- 环境和森林部
- 外交部
- 财政部
- 食品加工产业部
- 卫生和家庭福利部
- 重工业和公共企业部
- 内务部
- 住房和城市扶贫部
- 人力资源开发部
- 信息产业和广播部
- 劳工和就业部
- 法律和司法部
- 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部
- 矿业部
- 少数民族事务部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
- 印度海外事务部
- 潘查亚特评议委员会
- 议会事务部
- 人事、民众投诉和退休金部
- 石油和天然气部
- 规划部
- 电力部
- 铁路部
- 铁路运输和公路部
- 农村发展部
- 科学技术部
- 海运部
- 社会公正和赋权部
- 统计和项目实施部
- 钢铁部
- 组织部
- 旅游部
- 部落事务部
- 城市发展部
- 水利部
- 青年事务和体育部
- 妇女和儿童发展部
司法机关
立法机关
注释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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