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岩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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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争议岛屿 其他名称:索科特拉岩、离於岛、波浪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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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
位置 | 东海 (济州特别自治道 西归浦市 大静邑 加波里) |
坐标 | 32°07′22.63″N 125°10′56.81″E |
总岛屿数 | 0 |
主要岛屿 | 无 |
最高海拔 | −4.6米(−15英尺) |
最高点 | 位于水下 |
实际管理方 | |
韩国 | |
主权声索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人口统计 | |
人口 | 无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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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岩礁[1],韩国称“离於岛”(韩语:이어도/離於島 Ieo do */?)或“波浪岛”(韩语:파랑도/波浪島 Parang do */?),为东中国海上的一个水下暗礁,实际由大韩民国控制。原认为其附近还有虎皮礁和鸭礁,但有论文表示经测量后发现其并不存在。[2]苏岩礁附近还有丁岩礁。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对该暗礁周围的专属经济区存有争议。因为苏岩礁位于中韩专属经济区主张重叠区,所以双方在专属经济区归属上有分歧,韩方主张以中间线作为划界标准将苏岩礁划为韩国专属经济区,而中方则主张依据大陆岸线原则将其划为中国专属经济区。双方对黄海划界问题,仍处于谈判阶段[3]。韩国已将其划入管辖,韩国政府视其为国土延伸,并开始在附近海域进行资源勘测[4]。而中方亦在此巡航以宣示管辖权。
地理位置
苏岩礁位于公海水域的中国江苏外海大陆架,也处于中国大陆、韩国和日本3国专属经济区的重叠区,距中国大陆领海基线海礁132海里,江苏南通和上海崇明岛以东约150海里,距舟山群岛最东侧的童岛132海里(245公里),距韩国济州岛西南82海里,近马罗岛,距日本冲绳县硫磺鸟岛151海里。
历史
中国古籍《山海经·大荒东经》当中有记载,“东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山名曰猗天苏山。”被认为此即苏岩。然而苏岩的名称可能是来自外语Socotra Rock的翻译,和山海经毫无关系。
南韩声称此处称为“离于岛”或“波浪岛”(Parangdo),是因其早期传说中,济州岛居民以韩国渔民在附近海上丧生,此处有彼等之游魂,而名之。南韩政府声称,此类传说乃指其先民见到此礁者即凶多吉少,故此处为韩民之活动区域。韩方、中方都采取连结神话与现实的说法,无任何证据可证实。
- 1900年该礁石被英国商船索科特拉号(SOCOTRA)发现,并以其船名命名。[5]
- 1910年,英国商船“海中女巫号”(Waterwitch)测得苏岩距离水面5.4米。
- 1938年,日本计划在该礁石建立钢筋水泥研究站,但因二战爆发而未能落实。[6]
- 1944年12月25日,美国军舰冰鱼号(USS Icefish)对苏岩地区进行了战时勘查,记录中以当时通用名SOCOTRA ROCK称之。[7]
-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由于中国内战仍在进行,东海舟山群岛附近仍由中华民国海军巡弋。但其舟山守军与海上武装是否具体确认苏岩位置,未能得知。1950年代东海舰队对苏岩进行了勘察。
- 1951年,据称韩国登山组织与水上武装曾至此抛下一铜制品,刻有“离于岛:大韩民国领土”文字。[3]这是来自“韩国海洋研究发展中心”的材料。
- 1952年,韩国政府提出“李承晚线”,将独岛与苏岩(离于岛)划入韩国海域。此一主张无任何外国承认。
- 1963年,5月1日中国大陆籍船只跃进号自青岛港外锚地启航,在首航日本的门司和名古屋西港途中,尽管海图中标明航线中有苏岩礁区三块礁石,但由于计算错误仍然在苏岩地区触礁,当时误以为是受鱼雷攻击,险些成为国际事件,在调查后,证明是在苏岩触礁。[8]在调查过程中,上海河道工程局测量船队赴现场调查跃进号事故原因,在苏岩礁东南1.5海里处测得沉船,证明“跃进”号为触礁沉没。[9]
- 1970年,韩国国会通过“水下资源开发法”,将苏岩(离于岛)划入其“第四水下开发区”(Fourth Mining Field)。[6]
- 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The Third UN Conference on Law of the Sea)决议岛屿认定原则。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一项规定,岛屿需为自然形成之海上陆地,必须于满潮时仍浮出水面(above water at high tide)。该条第三项规定,无人或无法维持人类经济生活的礁石(rocks)不得用以主张经济海域或大陆架。该条约现有160国签署,中国大陆及韩国皆已批准。
- 1984年,韩国济州大学确认该岩礁的位置。[10]
- 1987年,韩国在其上设立了航海浮标。[11]
- 1995年,韩国在此建起了一座高35米、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的水面建筑,将它作为一个海洋科学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该礁石传统上为中国管辖,并主张该礁石并非岛屿,不能用作划分海洋边界的依据。
- 2001年1月26日,韩国地理院为拓展海洋专属经济区,将苏岩命名为离于岛Ieodo,但未得到任何国家的承认,且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岛屿的规定。
争议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对该暗礁有争议,韩国已将其划入济州特别自治道西归浦市管辖。该礁在低潮时处在水面以下,离海面最浅处达4.6米。苏岩礁位于中韩专属经济区主张重叠区,距离韩国济州岛149公里,与中国领海基点海礁的距离约为247公里。由于苏岩礁是暗礁不是岛屿,中韩双方就苏岩礁不是领土有共识。不过双方在专属经济区归属上有分歧,韩方主张以中间线作为划界标准将苏岩礁划为韩国专属经济区,而中方则主张依据大陆岸线原则将其划为中国大陆专属经济区。双方对黄海划界问题,仍处于谈判阶段[4][3]。
韩国从1995年起在此兴筑建物,自2002年起,在此又投资212亿韩圆(约2亿人民币)扩建了高76米(水下40米,水上36米)的建物,称为“韩国离于岛综合海洋科学基地”,面积1320平方米,包括灯塔、直升机停机坪、卫星雷达和小型港口。目前有8名常驻人员维持设施。另外韩国国家海洋研究院的职员每隔两、三个月会登上该建筑物,在上面约居住一周。韩国政府已将其视为国土延伸,在附近海域开始资源勘测,派出飞机和舰艇巡逻[4]。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张是立足于苏岩处于中方大陆架,以及200浬专属经济海域。韩国的主张是“离于岛”立足于济州岛的较近距离、专经济海域和“先占原则”。海洋法公约规定,两国若有重叠之经济海域,应以协商解决。苏岩既然不是水上岛屿而是水下礁岩,应不宜适用国际法的无主地(terra nullius)先占原则实施管辖。则问题焦点不应是“领土”而是经济海域。韩方片面在重叠的经济海域抢占,中方曾多次抗议。目前中国大陆方面希望采用与南中国海邻国多次召开的“南海会议”取得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范例对韩交涉,但韩国沿用对日本竹岛(独岛)的“先占”经验,没有回应。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对“岛屿”做出了规定,但美国、朝鲜等国仍不批准,使该公约效力仍不完整 (参阅附图)。目前各国多半诉诸“先占”以证明其“人居”或“经济活动”之存在,有时也以军事力量作为后盾,作为协商的筹码。寻找历史纪录,往往仅是诉诸神话,没有实际效果。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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