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日语:神道しんとう Shintō),也称为“惟神之道”[注 1]、“随神之道”[注 2],汉语圈又称神道教,是原生于日本大和民族民族宗教,奠基于日本自古以来的民间信仰自然崇拜,属于泛灵多神信仰。其特征是将世间万物中令人敬畏及崇拜的均视为,从山、海之类的自然界物体或现象祖灵传统神话中的神祇英雄、乃至各种幽灵、外国人物等皆是,认为凡间的万物都有神灵依附,就算是长年使用的人造物品也会成神[注 3],福气、灾厄、疾病等抽象概念也是神,这种“万物皆有灵”的信仰正是神道教的主要特色。神道教的神祇数量之多可以“八十万神”[注 4]或“八百万神”[注 5]来形容。与其他民间信仰相似,神道没有统一的信仰组织,旗下分为数个流派。

历史

神道起初没有正式的名称,一直到公元5世纪至8世纪,汉传佛教朝鲜半岛百济传入日本后,才在《日本书纪》〈用明天皇纪〉中出现“天皇信佛法,尊神道”纪录,这是首次出现“神道”称呼。

汉字传入日本后,“神”字被用来表示日语中的“かみ”(kami)。当时的日本人称已逝的人之亡灵为“かみ”,亦将认为值得敬拜的山神树木狐狸等动植物的灵魂称为“かみ”。“かみ”还包括一些令人骇闻的凶神恶煞。其后,人物神的历任天皇、幕府将军、功臣、武士等也渐渐被作为膜拜对象,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

佛教初传入日本时,神道信徒甚为反对,国内贵族也分为两派,分别主张支持佛教与反对佛教。支持佛教的势力以苏我氏为代表,而反对派则以物部氏中臣氏为首。但日本佛教乃当时的世界大国唐朝所传授,佛僧至唐朝进修后拥有更先进的技术和知识,于是天皇们大多拥护佛教,神道顿时失势。然至8世纪末,佛僧掌握国家大权,皇室有意打压佛教影响力,因而神道再度得势。长久下来,两种宗教逐渐互相融合,即“神佛习合”,类似华人的三教合一。至明治时期,百姓多同时信仰两宗教。于是佛教寺院和神道的神社,两者浑然。例外的是伊势神宫,古日本视它为皇族祖庙,供奉皇家历代先祖,属于古神社。

14世纪北畠亲房著《神皇正统记》,上起于神代,终兴国初。《神皇正统记》中的天皇世系经德川光圀大日本史》采纳成为官方史家定说。[1]

德川家康的儒臣林罗山提出神道即之道,皇祖皇宗的正道与儒教的精神同一。

德川义直继承了林罗山的神道观,著有《神祇宝典》,排斥佛菩萨本地垂迹说;主张神道即王道,即尧舜之道,即儒道、圣贤之道,即“《易》云: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2]德川义直认为日本为神灵栖舍之所,故称为神国,其宝称神器,守神器之人称神皇,其兵称神兵。神意人心本是一理,剑玺镜即勇信智,玺镜为文,剑为武。若林强斎继承了山崎暗斎垂加神道,著《神道大意》强调儒教即神道。

当时盛行的还有朱子学派儒者山崎暗斋的创立垂加神道阳明学派儒者中江藤树提出神明即良知的本体;其门人熊泽藩山以此为旨著《神道大义》,主张神道与儒教一致,“以神明之本体为良如”,神道以正直为体,知仁勇为三德,三种神器分别象征了知、仁、勇。荻生徂徕的门人太宰春台在《辨道书》中指出,神道即《周易》观卦《彖》传中的“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出口延佳受林罗山的影响,收集战国时代以来散逸烧亡的神宫旧记和神书,导入理气学,创设的伊势神道则以《周易》易理为神道,强调神道即天下万民的道。出口延佳撰有《中臣祓瑞穗抄》、《神代卷讲述抄》、《太神宫神道或问》。

江户时代末期,国粹的神道理论家宣称,两者不能相混。本居宣长反对把儒家和神道混同,由此产生了复古神道。荷田春满及其门人贺茂真渊通过对《万叶集》、《古事记》的古语、国学的研究创设复古神道,把《古事记》奉为第一神典,主张以孝道为先,孝父母、敬神和忠于天皇。复古神道主张古道即神道,万国都承蒙天照大神的御德;日本是天照大神降生之国,其子孙天皇万世一系,继承三种神器,居于万国之上。平田笃胤是复古神道的集大成者。平田笃胤早年在朱子学者中山青莪门下学习汉学,批判太宰春台《辨道书》,著有《古道大意》,提出日本人都是神的后裔。他以中国自古革命不断、乱臣贼子众多为根据,论证日本输入儒道以来也战乱不断。他在《赤县太古传》、《三五本纪考》中提出,中国才是日本神祇渡海所经营的,三皇五帝是从日本渡海去的神;他著《俗神道大意》排斥其他神道派别为俗神道。

明治元年正月,明治天皇下诏宣布太政复古。明治元年十月十七日,明治天皇亲祭冰川神社并下诏宣布祭政一致:

诏:崇神社、重祭祀,皇国之大典政教基本。然中世以降,政道渐率,祀典不举,遂驯致纲纪不振,朕慨之。方今更始之秋,新置东京,亲临视政,将先兴祀典、张纲纪,以复祭政一致之道也。

明治2年12月,宫内建成新神殿,供奉八神、天神地祇和历代皇灵。1870年1月3日,在新神殿中举行天皇亲祭,并发布《镇祭诏》:

朕恭惟大祖创业,崇敬神明,爱抚苍生,祭政一致,所由来远矣。朕以寡弱夙承圣绪,日夜怵慯,惧天职之或亏,乃祗镇祭天神地祇八神曁列皇神灵于神祇官,以申孝敬,庶几使亿兆有所矜式。

明治3年1月3日(1870年2月3日),明治天皇作大教宣布诏书:

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极垂统;列皇相承,継之述之。祭政一致,亿兆同心。治教明于上,风俗美于下。而中世以降,时有污隆,道有顕晦,治教之不洽也久矣。今也,天运循环,百度维新,宜明治教,以宣扬惟神大道也。因新命宣教使,以布教天下。汝群臣众庶,其体斯旨。

随后神道成为国家的宗教,兴起“废佛毁释运动”,以致许多佛寺遭毁。虽然明治宪法承认宗教信仰自由,但崇拜神道成为日本国民的义务,成为统治国民的手段。此一近似于国教的神道信仰体系被称为“国家神道”。明治维新执行王政复古、祭政一致,再次确立王朝时代以来的神社制度,展开神祇官复兴运动。明治五年三月创立教部省,确立政教合一,在国家层面设大教院,主祭天之御中主神高皇产灵神神皇产灵神和天照大神。在地方上设立中教院、小教院。明治三十一年十一月创设全国神职会。国家神道的制度直到二战后,才在盟军占领当局要求政教分离的指导下被废除。

根据日本文化厅在2016年的统计,神道在日本国内约有8千9百万信徒,占日本居住人口(含外籍居留人口)比例达47.4%[3],但此数据没有考虑到神佛习合现象。有人认为实际上真正虔诚的神道信徒数量并不多,日本五大报之一的《日本经济新闻》则指出很多日本人不过是进去寺庙里面求神许愿罢了,并不是真正拥有宗教信仰[4],但实际上,宗教除了制度性宗教外,还有非制度性宗教,求神许愿本身也是宗教行为的一种,不能说成没有宗教信仰。

祭仪

日本神道祭祀包括了天神、地祇、人鬼的祭祀典礼。[5]祭祀分大祀、中祀、小祀。[6]大祀包括大尝祭。中祀包括新尝祭、神尝祭、相尝祭、神衣祭、祈年祭。小祀包括镇花祭、镇火祭、镇魂祭、三枝祭、道享祭、风神祭、祈雨止雨祭、月次祭、星祭、招魂祭、荒神祭、地镇祭。《古事记》中除了至尊神天照大神以外,神道教的神按职别包括六个辅佐神、五部上祖神、三十二神、五行神、风神、雷神、山神、草神、海神、河神、二十一祓神、六福神、道祖神、和歌神、八大武神、军神、酒造祖神、医术祖神、神乐祖神、服部祖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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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神道祭祀
一月 四方拜、元始祭
二月 皇灵殿祈年祭、春日祭、新年祭、御田植祭
三月 春季皇灵殿并神殿祭(三月春分日)、春日祭(三月十三日)
四月 神武天皇御例祭、贺茂祭、神衣祭
五月 端午祭(五月五日)、贺茂祭(五月十五日)
六月 神今食大祓、神宫月次祭币帛发遣(六月四日)
七月 乞巧奠
八月
九月 伊势例币、重阳宴、秋季皇灵殿并神殿祭(九月秋分)
十月 神尝祭(十月十七日)
十一月 新尝祭(十一月廿三日)、相尝祭、镇魂祭(十一月廿二日)、靖国神社例祭(五月六日、十一月六日)
十二月 大祓(十二月卅一日)、除夜祭(十二月卅一日)、追傩、后桃园院天皇御例祭(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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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宫里的神官称为祭主、大宫司。神社的首领称为神主,其下有祢宜(觋)、祝、巫(神子)等等。神乐舞女称为巫女。明治二十七年颁布《神官神职服制》敕令,此后修正3次,分为正装、礼装、常装。正服黑罗冠、略服乌帽子(有位立乌帽子、无位折乌帽子)。正服衣冠,四位以上缝腋位袍黑唐草纹、五位赤唐草纹、六位以下绿无纹、无位黄平绢无纹。礼装斋服服制与位袍同,用白绢。中单短帷子,有位者为红绫,无位者红绢。下着指贯,三位以上紫底藤丸纹,四位五位紫平绢,六位以下浅黄平绢。此外有衣冠代用布衣,即无襕狩衣。常装包括狩衣和净衣。中祭、小祭的祭服为常服,即狩衣。别官以下仆从服白张。供品称为神馔,包括饭、饼、白米、黑米、野鸟、水鸟、海鱼、川鱼、海菜、野菜、果实、盐、酒。

神前结婚仪式

神前结婚仪式可追溯到伊势礼法。1878年,深受水嶋流礼法家影响的伊势神宫的神宫教院颁布神道纲领《五仪略式》,包括诞生之式、创业之式、婚姻之式、奏功之式、葬祭之式五种。不久《类聚婚礼仪式》一书出版。1899年,华族女学校校长细川润次郎男爵拟定了《新撰婚礼式》,提倡推广神前结婚式。翌年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以大正天皇结婚为契机,出现了明治式神前结婚法。礼法讲习会在日比谷大神宫(东京大神宫)为当时身为皇太子的大正天皇的结婚式举行演习。此后大正神前结婚法集其大成。目前神前结婚式有三种:自家神前结婚仪式、氏神神前结婚仪式、宗教神道教会结婚仪式。结婚祭仪分为几个步骤。社司为新人开启神社大门,新人献上神馔,社司吟诵祝词,新人交换誓词并献上玉串再敬拜。摆上神酒、一献、二献、三献。媒人、男方亲族及女方亲族入座,与新人敬酒并问候。结婚式举行完后,紧接着举行“披露宴”。结婚仪式只有新郎新娘、媒人夫妇、双方父母、近亲参加。“披露宴”意即“公布于众”,所以参加的人可以很多,如双方工作单位的同事、远亲、同学、朋友均可参加。

皇祖天照大神

天照大神天皇一系的祖宗神,天皇所郊祀的皇大神[7],即日神,为治天的君王)。

天照大神赐给其子孙三神器,即八咫镜草薙剑八阪琼曲玉,作为统治的凭证神玺,保佑子孙永远统治日本[8][9]

垂仁天皇下诏祭祀天照大神,以兵器祭神祇。[10]

分类

神道依信仰形态可分成:神社神道,教派神道和民俗神道,教派神道分有13个教派,每派有自己的创始人;民俗神道无严密组织,是农民自己祭祀农事和路神。明治维新后,政府扶持神社神道,宣布政教合一,将神社神道定为国教,即国家神道,由政府出资资助。古来神道的祭祀神职人员、神主(神道的祭司)以及下级神职人员一般都是世袭。明治政府不采传统的制度,废止世袭职。设置内务省中一部局来管辖全国神社,而神职皆成内务省的职员。又将古社中多数小者,由政府统筹到大社中。1945年日本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投降后,在盟军要求下,日本政府宣布政教分离,裕仁天皇发布诏书,宣布自己是人不是神,废除国家神道,政府不得资助神社,但神社神道已经成为日本神道信仰的主流。

神道诸派

文化

日本人一般在出生30至100天内,都会被父母带领参拜神社,在3、5、7岁的11月15日所谓七五三节要参拜神社,升学、结婚要到神社祈求神佑。但平时求签,祈求交通安全等到佛寺,葬礼也要佛教和尚主持。每个神社门前有一个叫做“鸟居”的日本牌坊,正殿门楣上挂一铃铛,悬一粗绳,参拜者先要拉动粗绳,再大声鼓掌以惊动神灵(日本称为御魂),然后双手合一默默祈祷。一般不用下跪,但进入殿内须脱鞋。因日本大学升学竞争相当激烈,每年高考时,都有大批学生到神社祈祷。

神社

神社不设立灵牌(较重要的神社有一青铜镜)。有一些具有重要任务的神社称为神宫。比较重要的神道神社有:

对台湾与朝鲜半岛的影响

台湾自1895年起马关条约签订起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期间统治共有五十年的时间。期间日本以“神道”作为政治及教化的媒介,故台湾留下许多神社的建筑,但这些神社大部分在战后先后遭到拆毁[11],目前除高士神社已重建并恢复祭祀外[12],其余皆已拆除及改建作为其他用途,例如桃园神社

朝鲜半岛自1910年8月22日日本(大日本帝国)基于《日韩合并条约》,将朝鲜半岛(大韩帝国)并入版图起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期间统治共有三十五年的时间。在日韩合并前,朝鲜半岛已有日本人在釜山仁川首尔镇南浦群山、龙川、大邱大田城津马山木浦的日本居留民地区设立神社神社设立[13] 日韩合并后,朝鲜总督府在1912年即编列预算进行朝鲜神社(之后定名为朝鲜神宫)的设立调查,此后在1915年10月实施“神社寺院规则”,规定朝鲜的神社存废皆须经总督府许可,朝鲜的神社在此后逐渐设立,原本已设立的12处居留地神社在之后被公认,作为朝鲜总镇守的朝鲜神宫则在1925年完工。

朝鲜殖民当局自1936年推动皇民化运动,与台湾同样采压抑本地固有宗教,增设及升格神社、增加神社参拜的方式以推广神道。朝鲜总督府自1936年8月进行“一道一列格社”的神社政策改革,并制定神社的神祠、神馔、币帛料供进制度,将官国币社下的社格分为与日本本土的社格制度不同的“道供进社”、“府供进社”、“邑供进社”,之后逐渐将8道的神社列格为国币小社。自1939年至1942年,朝鲜的神社增加了3座,而规模较小的神祠则从470座增加至828座[13]。在1939年,朝鲜总督府设立了第二座神宫“扶余神宫日语扶余神宮”,其祭神是与朝鲜相关的神祗,然而因战事窘迫,在二战结束前没有镇座。总计朝鲜共设有官币大社2座、国币小社8座、道供进社9座、府供进社8座、邑供进社18座、无格社37座、其余的神祠973座,共计1,055座[14][15]

二战后,朝鲜半岛的神社大部分被拆毁,仅有少数神社仍保留遗构,例如小鹿岛神社、江原神社[16]

脚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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