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开埠初期,指英国1840年代清朝割让香港开始,至1898年租借新界为止。当时英属香港从一个地瘠山多、水源缺乏的小渔村,兴起逐步发展成一个自由港及转口港,取代澳门在广东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同一时期,广东频频陷入战争和动乱,广东居民大批逃入香港,富商大贾也把资金转入相对稳定的香港[1],香港此时发展以转口贸易为主[2]。
割让香港
1842年至1898年,大清先后三次割让新安县城城外50公里的香港岛、九龙半岛及租借新界予英国,合称割让香港。香港自古是中原边陲,当初连英国人也埋怨香港“荒芜、不卫生、无价值”,后来才发掘到它是优良港口。[3]
政治
鸦片战争清廷失败,被迫割让香港岛予英国,香港遂成为英国殖民地。当时仍然为英国全权代表的砵甸乍于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发出告示,称“香港乃不抽税之埠,准各国贸易,并尊重香港人习惯。”
1843年4月5日,维多利亚女王颁布《英王制诰》,宣布设置“香港殖民地”[5]:469。4月6日,维多利亚女王向砵甸乍颁发《王室训令》[5]:469。耆英与砵甸乍于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条约》换约,砵甸乍遂依据《制诰》,正式成为首任香港总督。6月26日,香港正式归属英国[4]:22。12月[5]:469,清政府决定将官富巡检司改为九龙巡检司,巡检驻地由赤尾迁回官富九龙寨,下设7个大乡[5]:28。
砵甸乍上任总督后,随即依据《英王制诰》成立香港政府,设立议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布委任3名官守议员加入定例局,分别为庄士敦(前护理总督)、莫里森(商务总监中文秘书兼传译员)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连总督在内,只有4名成员。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举行首次会议,于同年2月26日通过首条《香港法例》。
1845年1月《中国丛报》载,香港总督之下有副总督、总督私人秘书、按察司、律政司(即检察长)、高等法院登记官、高等法院翻译官、辅政司、库务司、考数司(即审计长)、总巡理府、驻赤柱助理巡理府、总测量官、船政廰兼海事法院法官、华民政务司兼税务官、总医官及驿务司(即邮政局长)等[5]:49。
1856年10月,广州政府扣押一艘由中国人拥有、在香港注册的西式中国帆船,并拘捕了涉嫌走私的船员。有谣言指事发时英国国旗被扯下,此举被认为是对英国王室的侮辱。英国以此为理由对华宣战,进攻广州。与此同时,一名法国巴黎外方传道会神父被广西官府处决,法国以此为借口参战[6]。
最初香港政府有意从中国借调官员管理华人;但这种并行之政制,从未认真施行,其后因罪案日多,终于在1865年废除这制度,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原则代之[7]:203。是年英廷修订总督之训令,规定“任何法例若对亚非人士有所禁制,而欧籍人士则不受其限者”,香港总督均不得批准施行;政府把香港当作营商贸易之地,采取放任政策,人人可以自由来往,一切秉公办理[7]:203[8][9]:321。
香港政制采取英国海外属土常用的模式,总督由英廷任命,议政局(其后称为行政局)及定例局(其后称为立法局)议员由政府委任,大多数为官守议员[8][9]:321。立法局第一批非官守议员在1850年委出,至1880年才有首位华人议员(伍廷芳律师)[10][8][9]:321;1896年行政局开始有非官守议员,而华人议员则于1926年始获委出(周寿臣爵士)[8][9]:321。长期以来,香港总商会和全体非官守太平绅士有权各自提名一人为立法局议员,这项安排于1972年终止[8][9]:321。
在港居留的英国人曾数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一直不予首肯,称香港华人占多数,难以由少数欧籍人士统治[8]。1883年,政府成立卫生局,并由1887年开始以选举方式选出部分成员[9]:321。卫生局其后于1936年改组为市政局[9]:321。
根据1898年6月9日在北京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中方同意把九龙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新界地域,以及235个岛屿租借予英国,为期99年[9]:320。英方此举仅在针对法俄两国,而非对付中方[9]:320。
1899年4月,英国人已接管新界[9]:320。接管初期尚有零星反抗,但后来终告停止[9]:320。新界遂成为香港的一部分,但与市区分开管理[9]:320。
司法
自1841年1月英军占领香港后,华人案件由英军第二十六步兵团上尉坚伟担任(同时兼任典狱长和警察长)的总巡理府审理,重要案件则由查理·义律亲自审理[11]:32-33。
1843年1月4日,英国驻华司法院迁至香港,更名为香港法庭,采用英国军事法庭的司法形式,任何居民犯法都以军法裁决,但军法制度仅维持了1年多。1844年5月,英国派遣休姆到港主持法庭事务,他公布《司法机构条例》,废除英国军法,又规定香港司法独立,不受任何人士和团体干预。华人居民诉讼时可沿用《大清律例》。香港总督则放弃兼任裁判官,不能干预法院之裁判结果。同年10月,位于今惠灵顿街的最高法院成立,大部分英国法律都在香港适用。[11]:32-33
开埠初年的司法体系分为两级:
裁判司署 | 地方法庭 | 负责初级审讯 |
---|---|---|
最高法院 | 民事庭 | 负责审理裁判司署上缴的案件 |
刑事庭 |
1844年7月,总检察长办公室筹组,由斯特灵担任第一任律政司。法院体系和检察体系成形后,独立的司法制度和完善的法院体制便逐渐完备。
1846年1月,香港政府设立上诉机制,任何对最高法院裁判不满的人士皆可以向英国枢密院上诉。[11]:32-33
英国政府于1865年大幅修订对香港总督的训令,规定“任何法例若对亚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欧籍人士则不受其限者”,香港总督均不得批准施行,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日后稳固的司法制度奠下基础。[8][9]:321
经济
自从香港于1842年成为自由港后,香港便成为区内一个重要的转口港。多间英国洋行在香港设立,也吸引不少华人从事与贸易相关的业务,如搬运及运输等。部分华商也来港设立南北行经商。从1841至1843年,在香港建立的洋行已有12间,它们多从事贸易业和货仓业。当时住房多为三层式平房,上层是居所,下层是办公室,沿海并设有货仓和码头方便装卸货物[11]:86。1871年英商保罗·遮打和凯福·晓士在湾仔创立了香港码头及货仓公司,成为首间公共货仓[11]:96。
工业方面,早年香港主要依赖造船业,在红磡及香港仔等地均设有船坞。部分英商开办轻工业,如水泥厂、糖厂、酿酒厂和冰厂等[11]:86。
银行业和金融方面,第一所银行——伦敦东方银行在1845年宣告正式成立[11]:86。1862年7月1日,港督罗便臣推行币制改革,以银元作基本法定货币,汇率定为一银元兑换英镑四先令二便士,港府全部收支亦同时开始均以银元计算,以解决混乱的币制,当时市面上流通着墨西哥鹰洋、西班牙银圆、中国银钱、澳大利亚金币和印度卢比等[11]:91。新货币在英国铸造,同时铸造铜元作为辅币。1865年3月3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正式成立。
香港开埠初期政府不收取任何税款,只依赖卖地及牌照等收入。1844年11月,开埠后不久,港府通过新法规定鸦片零售商须要持牌,牌照由港督核发[11]:80-81。1845年2月又通过《零星包卖鸦片细则》,详细规定了烟馆地点、营业时间和交易方式,至此鸦片成为合法商品[11]:80-81。
自1850年代起,港府收取小量税项,但由于一直不抽关税,故对香港经济发展影响甚微。
1861年5月29日,外国商人在香港成立“香港商会”(Hong Kong Chamber of Commerce),结束了商会设立前商人互不相助、各自为政、抢夺同业生意的局面。洋商也透过商会向英国政府表达对华商的不满,从而获得在香港的更大利益[11]:93。
1856至1866年的十年间,随着《天津条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的签订和上海等长江流域城市对外商开放,香港贸易额被上海后来居上[12]。第六任港督麦多纳尔在任时,决定开征印花税以弥补财政赤字,尽管面对大批商人和香港立法局议员上书反对,但因得到英国政府支持,麦多纳尔仍坚决开征印花税,1868年的印花税收入高达10.11万元,纾缓了当时的财政危机[11]:97-98。
公共事业与建设
香港开埠以后,公用事业相继开办,如1861年成立的香港中华煤气公司、1885年的山顶缆车公司、1889年的香港电灯公司、1903年的中华电力公司、1904年的香港电车公司等[8][9]:321。1910年九广铁路建成,当年由政府营办[8][9]:321。
香港中华煤气于1861年成立,为香港岛提供煤气。政府于1863年完成兴建香港首个水塘——薄扶林水塘,成为当时香港岛的淡水供应主要来源。而电力则由1889年成立的香港电灯所提供。1890年,港灯的湾仔发电厂启用并且向中环德辅道中的50盏电街灯供电,使香港成为亚洲第二个用电力点亮街灯的城市。
1841年6月,中环一带已有50多座洋房建成,第一条马路——荷李活道也在此时建成[11]:86。由于香港岛山多平地少,自1851年起,香港陆续进行填海工程[8][9]:321,在维多利亚港上填海造地。虽然上环的文咸填海计划得以于1860年代落成,可是于1856年提议的宝灵填海计划因为备受反对而未能即时推行,以至中环至铜锣湾一带的填海工程至十九世纪末仍未能完成。
开埠不久,英国政府即宣布香港岛土地为英国皇家所有,称为“官地”(Crown Land),并进行拍卖,惟当时销售情况不佳,商人对投资于这小岛兴趣不大,土地未能全部售出。义律规定土地只是出租,租用人须每年向政府缴纳地租,渣甸洋行经理马地臣1848年致函下议院,要求港督更改土地政策,减少地租[11]:107-108。至十九世纪末,在经济发展蓬勃下,华商和英商都积极参与竞投土地。洋商又在1889年集资五千万成立香港置地。
交通
当时陆路交通并不发达,一直只以马车、人力车和轿子为主,缺乏集体运输系统。虽然政府于1880年代提议了6段电车路线,但在踏入二十世纪前,只有连接洋人聚居地的山顶缆车于1888年通车。
水上交通方面,以帆船为主,查理·义律实施自由港政策,允许商船自由进出,以吸引外商利用香港转口货物[11]:86。开埠初期有铁行轮船公司经营香港来往英国和香港来往美国定期航班,1866年,太平洋邮船公司开设香港来往旧金山定期航线,海洋轮船公司(又名蓝烟通轮船公司,因为旗下轮船烟囱都是漆成蓝色的)则设香港来往上海航线[11]:95。当时船只船身为葡萄牙式设计,帆缆则为中国式的,被称为“罗沙船”,是一种中葡合璧的帆船[13]。至1870年代,蒸汽船从英格兰引进香港,开始提供尖沙咀至中环航线的不定期服务,这航线至今演变为横渡维港的天星小轮航线。
码头方面,初期海岸只有竹架码头,简陋非常。1863年1月,湾仔建成了一座木制新码头,长250英尺,伸入海中,是香港岛首座可供汽船停泊的现代化码头,解决了远洋汽船无法靠岸停泊,只能停留于海港中的问题,新的航运设施推动了早期香港的航运业与贸易业的蓬勃发展[11]:96-97。
铁路运输方面,在1898年英国刚租借新界后,便建议修筑九龙至广州铁路,以利于广州通商的英国商人及以便更容易深入中国,从中获取更多利益[11]:144。1899年3月,经英方多番游说后,与清廷签订《九广铁路合同》,由清廷铁路大臣盛宣怀签订有关草约,原计划修筑121英里,以罗湖桥为界分英、华两段。英段部分由英国政府负责,资金由英国政府在香港以公债方式集资;华段部分由清政府负责,但由于清廷于历经多次战争后,赔款太重,资金不足,故只能向英国借款修建[11]:145。1910年,耗资130万英镑的九广铁路英段落成,为单线铁路。1911年,随着九广铁路华段也落成启用,全线九广铁路亦告正式贯通。
人口
开埠初期的发展并不顺利,不良分子麇集,罪行猖獗,热病和台风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但仍然有很多华人移居这个由外人统治的小岛[9]:320。香港在1851年时有人口32,983人(华人占31,463人),1931年增至878,947人(华人占859,425人)[9]:320[8]。
香港的华人只求当局不加以干扰,故在英属香港政府的开明统治下,均能安居乐业[9]:320。香港渐渐成为中国移民的聚居地,以及与海外华侨通商的中心[9]:320。使用香港港口的远洋船,在1860年有2,889艘,1939年增至23,881艘[9]:320。香港主要与中国通商,故不得不顺应中国习惯,于1826年采用银元制[9]:320。中国于1935年放弃银元本位时,香港也随而改变币制[9]:320[8]。
1841年,英国为全香港岛进行人口统计,当时岛上只有村民约1400人,聚居于20多个村落,他们是最早期的香港原居民。 1851年太平天国之乱爆发,不少华南商人迁往香港逃避战乱。香港人口由1851年的33,000多人增加至1865年的12万多人。香港亦逐渐取代广州,成为中国沿海的主要转口港。除了货物的转运外,香港亦成为华南中国人移居海外的中转站。从1851年至1900年期间,逾200万广东人及福建人经由香港移居海外,或被运往海外充当苦力。
当时香港的华人圈子及洋人圈子壁垒分明,洋人主要聚居在中环一带,华人则主要聚居在上环一带。华人聚居地的卫生问题一直为人诟病。1890年代,华南发生鼠疫。1894年春,在广州传出逾10万人死亡的消息。同年5月,上环太平山街一带的中国人集中聚居的地区亦爆发鼠疫,每天的死亡人数最多达100人。结果当年之内共有2,552人死于瘟疫,为数约十万名的华人离开香港,贸易额亦一度大幅下降。之后30年内,鼠疫仍然偶尔出现,1898年至1900年期间,再有1,290人死于鼠疫。
教育
教育方面,香港政府于1847年推行公立学校教育制度,补助中文学校的经费,于1873年将教会学校纳入在内。首间官立学校——中央书院(今皇仁书院)于1862年开办。1847年,香港政府推行公立学校教育制度,补助中文学校的经费;1873年,主要由教会营办的学校也纳入政府补助计划内[9]:321。1887年,香港西医书院成立,为香港大学医学院的前身,革命领袖孙中山是首届学生[14]。至十九世纪末,随着中国清朝的科举制度没落、西学的兴起和海外地区各大学纷纷建立,一些有识之士和英国商人都渴望香港能建立一所大学,以维护和扩展英人在香港的利益,在香港政府与英商的筹划下,香港大学在1911年3月正式成立,并通过了《1911年大学条例》(University Ordinance 1911)[15]。大学归并了已开办的西医书院和工学院,再加上增办的文学院构成,早期学生都是男寄宿生[11]:136-138。
社会民生
居住环境和卫生方面,当时随着华人人口不断增加,居住区高度密集,街道破旧不堪,卫生设备落后,部分人更在家中饲养家禽,卫生恶劣,造成臭气薰天。其后港府禁止市民在家养猪、羊及其他动物。1851年12月28日,华人居住区发生灾难性大火,由于住房多为木建筑,火势一发不可收拾,472间中式住房被烧毁成灰烬,整片区域一夜间变成了焦土。事后港督般咸规定以后所建造住房都须以砖头和石块作建材,楼房间保持足够空间作紧急逃生用[11]:87-88。太平山街上,有广福义祠专门作为贫困华人暂居的地方,部分流浪死者会被安置在义祠中,等候运回家乡,义祠内卫生条件较差[11]:102-103。
1883年政府成立卫生局,并由1887年开始以选举方式委任部分成员;卫生局于1936年改组为市政局[7]:203。港督鲍德温任内成立了卫生委员会,但未能足够发挥作用,马师决定重组该会并增加非官守委员人数,提高委员会的权力,加快改善环境卫生,1887年9月在港督卡梅伦的主持下,《公共卫生条例》获立法局通过,取消成立健康局的建议,但增加卫生委员会的人数[11]:124-125。
医疗方面,最早建立的华人医院为1872年创立的东华医院,为上环华人居住区的市民提供医疗服务,而贫病露宿者也不必再到广福义祠,可改到东华医院得到诊治。1874年,西营盘医院(政府公立医院)成立,为是香港第一所非军用的政府医院。当时的主要医院还包括那打素医院及雅丽氏纪念医院等。1884年,圣约翰救伤会在香港成立。
1894年,香港爆发鼠疫(俗称黑死病),这场鼠疫据说源头来自云南,然后随着云南对外贸易、鸦片贩运和人民流徙而传至香港[16]。1894年5月10日,署理辅政司宣布香港为鼠疫疫埠,并紧急颁布防疫条例,试图遏止疫病的蔓延,此时市民在惊惶失措下慌忙逃离香港,香港政府的纪录显示在疫症发生的一年里,2,679个病人中有2,485人去世,死亡率接近93%[17]。为彻底清除瘟疫病毒,卫生人员下令封闭上环太平山区,区内民居亦悉数拆毁,改建为公园,成为了今天的卜公花园[11]:134。至同年7月,疫情才开始稍为缓和[18]:页257。
治安方面,1844年港府颁布宵禁令,禁止市民于晚上11时后夜游以解决日益增加的抢劫和盗窃等罪案,在香港警队未成立时,警察裁判司坚伟少校(Captain Caine)常亲自率士兵夜间巡逻[11]:82-83。香港警队于1844年5月1日正式成立,早期的警察事务极为广泛,除了负责公共安全,亦需要肩负起人口登记、出入境事务、海关、消防、税收、签发牌照(包括出生证明书、身份证、商业、轿子、山兜、人力车、车辆、妓院、大烟及狗等)、邮政、小贩管理及洁净局的相关事务等等[19]。至1847年,警察总人数增至约150人,印籍占81人、欧籍占50人、华籍则占24人。第二任港督戴维斯颁布《人口登记条例》,执法人员可随时向形迹可疑者查阅人口登记证。
1841年,英国在香港岛上建立第一所监狱——中央监狱(1899年修订《监狱条例》,次年中央监狱改名“域多利监狱”,以纪念英国维多利亚女王[20]),当时华人囚犯和洋人囚犯的待遇很不同,华洋分开囚禁,华囚的囚仓异常挤拥,外国犯人的空间却大四到五倍[21]。华囚也须接受残酷的狱刑对待,至1877年具有人道主义思想的港督轩尼诗关注华囚的待遇和被虐情况,提倡单独囚禁制度、又规定华囚只可鞭笞一次、不再吃惩罚性饮食和公开鞭打等,华囚的牢狱生涯渐得到改善[11]:119-121。早前在赤柱杀了两名调戏妇女的英军军官,其后被捕的海盗徐亚宝于1851年死在域多利监狱。[22]
香港社会当时充斥着各式地下赌馆,政府虽已明令不准开设赌馆和积极进行禁赌,但成效不彰,有些地下赌馆经营者更趁机贿赂政府官员以保证赌馆的丰厚收入。面对此世风日下的劣况,第六任港督麦多纳尔决定对赌博采取较寛容的态度,考虑进行赌博合法化,并从中抽税,弥补政府收入的不足。麦多纳尔上任前,两位前任港督都曾提出赌博合法化建议,但英政府致力反对,认为香港须维护英国的社会道德观念。但在麦多纳尔力陈推销下(例如认为赌风已难遏止,任其地下发展将导致更多犯罪活动等),赌博最终还是解禁。1867年5月,香港立法局决议赌博合法化,同年7月1日起赌禁撤销,赌馆须领牌并在登记官监督下经营。1868年8月至1869年6月,政府获取赌税收入从1万增至22万元。几年后,由于赌博导致的问题浮现,如更多人终日沉迷赌博、打家劫舍、治安日差和动荡不安等等,在市民尤其是教会致函英国政府反对下,终在1872年恢复禁赌[11]:99-101。
媒体与文化
报业方面,首份报刊《华友西报》(The Friend Of China)于1842年3月17日创刊,在此之前《香港公报》(Hong Kong Gaeete)已在英军支持下刊印,但严格来说那只是一份官报。1845年,《德臣西报》(China Mail)创刊,本报由鸦片商渣甸支持,立场亲英商利益为主[11]:115-116。至1853年,首份华文报《遐迩贯珍》创刊,内容传扬基督教为主,也向华人读者介绍西方历史、地理、科学、文学、政治、宗教各方面的知识及报导中西新闻。《孖剌西报》于1858年创刊中文附刊《中外新报》,内容主要报道船只和货物资料。
1858年《华友西报》因报道了讉责高官的消息而一度被迫停刊,可见当时新闻自由度较低及只能阅读官方认可的内容[11]:116。后期,陈霭庭在首名华人大律师和首名华人立法局议员伍廷芳支持下创办《华字日报》。
于1860年代开始落脚香港的王韬,在应英华书院理雅各邀请为海外翻译中文著作同时,开始涉足华文新闻事业,有多次担任《华字日报》主笔[23]。1873年理雅各回英国前,王韬和香港伦敦会印务所经理黄胜(平甫)合作,集资一万墨西哥鹰洋银元,买下英国伦敦会印务所的印刷设备,改名为中华印务总局,并获梁云汉(梁鹤巢)、冯明珊、陈瑞南(桂士)等人投资担任总局值理人[24]。在1874年时经利用该设施,印刷出版第一份华资中文日报《循环日报》[25]。
四大寇之一陈少白于1899年在港创办《中国日报》,内容宣扬革命思想。十九世纪后期,随着中文报刊数目增加,报刊内容也有转变,以政治性内容和报道清政府腐败的内容为多,宣扬反清思想,因为当时清政府不接纳任何反对声音,这使香港日后发展成推翻清政府的革命份子立足地[11]:116。以上述王韬和陈少白所主创者为典型,当时香港报章的影响也幅射到广东,香港启蒙思想传播对广东知识分子思想亦产生极大影响,改革派和革命派在省港两边论战更有促进粤港的思想交流[2]。
文娱艺术方面,大会堂图书馆和博物馆被视为高尚的地方,只让洋人进入,华人则只能于指定时间内使用图书馆。
防卫与军事
1884年,香港水警总部在九龙尖沙咀建立,负责看管港内的船只[11]:111。水警总部已在1996年停用,现已列为法定古迹,经翻新现址成为小型购物商场连酒店1881 Heritage。
天灾
1874年9月,台风吹袭香港,是为甲戌风灾,造成2,500多人遇难,185艘渔船及35艘远洋轮船沉没[18]:页186,另有455只船受损[18]:页186,财物损失达500万港元[18]:页186,大量建筑被摧毁,多个沿海和居民区、村落被夷为平地。
1889年5月29至30日发生特大暴雨成灾,44人死亡及失踪[26]、6人受伤[26],并创下至今最高日雨量,达697.1毫米[27],低洼地带被豪雨淹没,山顶的泥石如瀑布般不断倾泻而下。这场暴雨被当时官方形容为“一场残酷的、带着雷电轰鸣的大暴雨”[11]:131。
图集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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