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或称省港澳、穗港澳,为广州、香港、澳门三地的合称,是中国发展极为急速、财富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三地在历史上均属广东省,当地民间一直有“广州城”、“香港地”、“澳门街”的讲法。也有人将“省”解读为广东省。[1]省港澳三地在1991年农历除夕直播省港澳呈祥迎新岁。2021年,中国政府同意三地举办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也是继1987年广州举办第六届中国全运会后,再一次在广州举办全运会,也是首个联同港澳两地合办的全国运动会。
由于地理、人口的紧密度非常高,作为经济、文化体,同时三地以前曾经同属广东省,经常被视为一体。很多时候,香港与广州的合作较为受到关注,一般只叫粤港、省港,如省港大罢工、省港杯及港穗等。
简表
通称 | 广东 (粤、省) |
香港 (港) |
澳门 (澳) |
---|---|---|---|
管辖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 |
地区旗帜 | 未设立[注 1] | ||
地区徽章 | 未设立 | ||
重要纪念日 | 1949年10月1日 (国庆节) |
1997年7月1日 (特区成立纪念日) 1949年10月1日 |
1999年12月20日 (特区成立纪念日) 1949年10月1日 |
治权政府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
主要通行语言 | 普通话、粤语、客家话、潮州话等 | 粤语、英语 | 粤语、葡语 |
执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不适用 | |
行政长官 | 中共广东省委书记 | 行政长官 | 行政长官 |
现任领导人 | 黄坤明(省委书记) 王伟中(省长) |
李家超 | 贺一诚 |
宪制性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注 3] |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中共党委组织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
(省委) |
中国共产党香港工作委员会(港工委) | 中国共产党澳门工作委员会(澳门工委) |
关系发展
前214年(秦始皇卅三年)秦朝征服百越,置南海郡,下设番禺县管辖香港、澳门。到东晋咸和六年(331年)起港澳改由宝安县管辖。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 年),澳门划归香山县。明万历元年(1573 年),香港划归新安县。由此定型建置,直至葡萄牙人与英国人分别居留、管治前。
1580年居澳葡人自己选举法官,并在澳门实施葡国法律。这一在明政府领土中实施葡国法律的举动,不能为朝廷容忍,而受到新任两广总督刘尧诲的责备和查办。经时澳门地方长官、葡国贸易船队司令官米南德(Aires Gonç alve s deMiranda)的代表本内拉(Mat ia Penel la)的周旋,事件得以平息。而明政府强调,居澳葡人必须服从朝廷官员的管辖。1582年左右,明政府在行政、司法、课税等方面对澳门建立了一套特殊的管辖制度,1584年任命居澳葡人的首领管理居澳葡人,并授予其对葡人居留地内居住的华籍商人和居民的管理权力。与此同时,明政府在澳门葡人居留地建立议事亭,作为中葡双方官员会面商讨政务的场所[2]。
澳门由明代到香港开埠前,是广东对外贸易的重要外港,广东所产的生丝、丝绸品、瓷器和中草药等,通过澳门运往南洋、欧洲、日本和墨西哥等地。而葡萄牙经由澳门,就向广州输入胡椒、苏木;日本、墨西哥和秘鲁的白银、马尼拉的棉花、蜂蜡等亦经澳门输入。各类入口货中以银元为最大量,据计在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1573 ~ 1644)间,葡萄牙、西班牙、日本等国家经澳门输入白银,达1亿元以上[3]。在闭关锁国时期,外国商船无法直入广州贸易,外商亦无法居留,澳门就成为入粤贸易的外国商船停泊地,和在广州贸易的外商旅居地[4]。
1578年明政府重新允许外国商人进入广州进行贸易,东南亚各国商人和其他外国商人,就不再停留澳门而纷纷直接前往广州贸易,澳门遂成为葡萄牙独占的商埠[5]。而贸易重心转移的同时,广东地方官员还制订详细办法,管控当地的外商和外贸,包括了外商必须有同业组织指定的富有华商做“担保”,而不遵守的外商有机会无法获得当地服务和生活用品。联系财税的转变,为后来的朝贡贸易的变体公行形成,奠定一定的基础[6]。
而明到清初东莞所产莞香成为上贡佳品,不止在广东畅销,还远销内地乃至日本,尤南直隶、浙江等地[注 4]需求极大[7]。制香业也在香港兴盛起来,当时在沥源(今沙田),大奚山(今大屿山)沙螺湾等地生产的香树制品皆用木箱装好,会经陆路运至尖沙头(今尖沙咀)的香埠头(香料专用码头)[注 5],用小艇送到石排湾(今香港仔)集中堆放,再用俗称“大眼鸡”的艚船运至广州,遁陆路经南雄,越大庾岭,过赣江至九江府[注 6],沿长江送往送往苏杭等地销售[8]。
明朝政府于洪武四年(1371年)年设置的广东市舶提举司,派一名副提举到澳门,负责征收外国船货的关税。在隆庆五年(1571年)前,按明初贡舶贸易“十抽五”的抽分制收税[注 7]。之后,改为“丈抽法”征税[注 8],税负较“十抽五”少[9]。广东地方官府后期注意到葡萄牙商人与华商在境内私下交易,无法征收到税金。从万历六年( 1578)起,当局允准澳门的葡萄牙商人于每年夏、冬两季,到广州河南海珠岛(今省总工会一带)参加为期数周的定期市(相当交易会),与华商公开交易,同时官府可向入境葡商收取巨额船饷(吨税或水饷)以及货税[10]。
汉武帝时始设有盐官统领军队与船艇,驻扎于屯门一带,监督九龙湾沿海及沙头角等盐田作业[11]。
到唐朝时广州为南方最大商港,当时来自印度、波斯湾及东南亚等地的外国海船前往广州通商,会取道近屯门一带较为深水的东面航道上广州[12],商船往返广州均会在此外港逗留,返航时避风和等候季风扬帆再远行。屯门就此成为广州航行往波斯湾之间的第二个启航港口,同时亦是进入大洋前最后一个补给物资的供应站[13],为当时重要的交通枢纽。当局为保护海上贸易及强化维安,于公元736年时在此设立军港(军镇) [14]。屯门名称亦可认为是由此而来。其时文士对屯门交通重要亦有耳闻,故时有酬咏诗歌,著者有韩愈之《赠 别元十八协律第六首》及刘禹锡之《踏潮歌》[15]。
嘉靖三十六年(1557)12月2日,葡萄牙人帮助广东政府平定漳州巨盗澳门“阿妈贼”老万集团,广东政府允许葡人侨寓濠镜(澳门)[16]。
1564年(明嘉靖四十三年)4月,潮州柘林水兵因缺饷断粮而哗变,徐永泰等人率军并集结其他武装,到达虎门附近三门海,严重威胁广州。时曾任濠镜(澳门)葡萄牙人首领的佩雷拉(Diogo Pereira)派人前往广州,向明将俞大猷表示愿意出兵协助平乱。获同意后,佩与中日贸易船队司令德梅洛(Luiz de Mello)率领300名葡萄牙士兵分成两队,登上备有西式火炮的中国战船前去,以突然袭击的战术击败叛兵,据计生擒变兵612人,斩首不计其数[17]。
此外葡萄牙人在澳门开展佛郎机炮制造业,与广东也联系紧密。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葡萄牙铸造专家伯多禄·波加罗(Pedro Tavorres Bocarro)在西望洋半山处(今高可宁绅士街附近、竹子室村尾处)兴建铸炮厂,铸炮工由佛山的铸铁工人担当,火药和铸铁原料亦由广东提供,成品也是经由广州等地向内地销售[9]。至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该厂具规模可铸造铜炮和铁炮,而在此年,明廷批准李之藻门人张焘到澳门购买佛郎机炮,时广东按察司吴中伟更协助交易。崇祯二年(1629年)初,明廷派两广军门李逢节、王尊德向澳门伯加禄炮厂购买佛郎机炮10门,运经广州北上入北京琉璃河[18]。
另见
备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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