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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設立的特別行政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海南特别行政区,简称为“琼”,曾是中华民国在海南岛和南海诸岛全境设置的特别行政区,法定管辖范围与当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南省大致相同。区内仅存东沙群岛、南沙群岛之太平岛与中洲礁由中华民国管辖,现由高雄市代管行政事务,海巡署代管防务。
海南古称珠崖,俗称琼州,又名琼崖。或云因地处中国最南端,隔琼州海峡,而与雷州半岛相望,故有人称雷州为“海北”,琼州为“海南”。
全区包括海南岛及南海诸岛(东、中、西、南沙),法理陆地面积约为3.5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超200万平方公里,为总面积最大的省区。隔海相望的省份为广东省,邻国为越南、南越、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文莱、菲律宾。
海南岛为中华民国在1945到1950年实际控制的第二大岛,岛中部的黎田山和东南部的五指山均为东北至西南走向的山地,境内的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等都发源于这些山脉,形成放射状水系。环岛海岸线长1528公里。海南特区的管辖范围,除了海南岛外,还有周围岛屿,及南海诸岛的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的岛屿、沙洲、暗沙、暗礁、暗滩及其海域。
据统计,民国17年(1928年),海南特区人口约为219万人。民国36年(1947年),约为212万人[1]。
据中华民国内政部户政司于民国七十九年(1990年)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报告,台闽地区籍贯为海南特区的人数为10,379人,占非台湾省籍中2,694,917人口的0.38%[2]。
海南岛久为广东省之一部分[3]:279。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省纷纷向应,宣布独立。11月9日,广东宣布独立,次日成立广东军政府,胡汉民为推举为都督,陈炯明为副都督。琼崖兵备道刘永滇闻风向义,宣布独立,自称临时都督,改琼崖道署为都督府。下剪发令,以示归顺革命之意。
民国初年,频年战乱,政无常主,由于广东政局的频繁变化,使孤悬南海的海南岛也深受影响。民国五年(1916年)10月,龙济光被滇桂护国军和广东民军击败,退守海南岛,管治直至民国7年(1918年)。之后桂系军阀沈鸿英(1919-1920年)和滇系部将李根源(1920年)先后统治海南岛。
民国十年(1921年)1月,邓本殷率部队打败旧桂系的琼崖驻军团长何福昌,进占海南岛,直至民国十五年(1926年)1月被国民革命军张发奎部和陈济棠部联合打败,撤出海南岛,结束对海南岛近5年的管治。
海南在明清时期一直归广东省管辖,光绪十三年(1887年),张之洞亲临海南视察,并同岑春煊提议将海南岛改设行省,但不为清廷所重视而告吹。至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方获升格为省之机会。在1930年代就有设立特别行政区之议案[3]:279。先是胡汉民、孙科提议设立琼崖特别区,并于民国廿年(1931年)12月7日,国民政府国务会议决议:划广东省琼崖全属为特别行政区,直隶国民政府,设行政长官,并任命伍朝枢为行政长官[4]。伍朝枢于民国廿一年(1932年)3月1日就任琼崖特别区行政长官;4月16日,在海口设立琼崖特别区长官公署临时办事处,以琼崖原有13县及西沙群岛为管辖范围[5]。5月27日,西南政务委员会修正公布的《琼崖特别区长官公署组织条例》,其第一条规定“国民政府划琼崖全属为琼崖特别区,设特别区长官,简任,直隶于国民政府”[6]:331,但未能实行[3]:279。惟因国内政局突变,影响所及,又陈济棠暗中阻挠,改建事宜未能实施。
抗战时期,海南岛被日军占领[3]:279。日军占领广州后,为了切断国军在华南的海上交通线,决定攻占海南岛。国军只有两个保安团驻守在此。民国廿八年(1939年)2月10日,日军板垣师团主力在海南岛北部天尾港登陆,海口、琼山当日陷落。另一路日军于14日同时在崖县、榆林、三亚湾登陆并在当日陷落,国军退入山区,日军侵占了全岛。同年,法国军队被驱逐出南海诸岛。
抗战胜利后,又有建省之议[3]:279。由国军第四十六军接收海南岛,并派遣人员赴南海诸岛,执行进驻接收任务,并成立管理处,结束了日本7年来的占领。1947年3月24日,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通过陈策等48人提交的《请迅将琼崖改设海南省以便清除匪祸安定西南并利开发富源加强国防案》,全会决定将议案提请立法院通过后,再咨行政院办理。[7]4月,国防部陈诚向蒋中正提交《迅将海南岛改设特别区案》。8月,国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国务会议通过特区案,并准予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施行;[8]行政院院务会议同步决议设立海南特区,辖境包括海南岛及南海诸岛[9]:18,直隶于行政院[3]:279-280。
1949年1月21日,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改制,海南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领域包括海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等群岛及其附属岛屿与海域。[10]政府先后任命张发奎、李汉魂为行政长官,但均遭到拒绝。3月3日任命陈济棠为行政长官,3月29日陈于广州国父纪念堂宣誓就职[11]。区行政长官公署驻海口,下辖16县:琼山县、澄迈县、定安县、文昌县、琼东县、乐会县、临高县、儋县、崖县、万宁县、陵水县、感恩县、昌江县、乐东县、保亭县、白沙县[12]:28[3]:280。同年6月6日,由总统明令公布《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规定海南特区辖境包括海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他附属岛屿,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直隶于行政院,置行政长官1人,依据中央法令,综理辖区政务[3]:280,又公布《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3]:280,在海口成立建省筹备委员会,筹谋进行改省事宜。8月,从琼山县划出6个乡镇和部分村庄设立海口市政筹备处。[13]
中国共产党在海南岛所属的“广东省第十四统率区民众抗日自卫团独立队”,于1944年秋改编为“广东省琼崖抗日游击队独立纵队”(简称琼崖纵队),由冯白驹领导,占领了全岛近五分之三的地区,队伍发展到7,000人。抗战胜利后,国军进驻海南岛,琼崖纵队发展暂时受到压制。但韩练成被任命海南岛防卫司令官,暗中执行周恩来的指示,保护琼崖纵队。及国军第四十六军于1946年9月撤离海南岛后,琼崖纵队迅速发展,占领了全岛四成的地区。1947年4月,占领了以五指山为中心的海南岛中部山区。到1949年时,琼崖纵队已经有军队2万人。其力量已经足以和岛内国军相抗衡。
国共内战末期,解放军占领广东后,国军残部计8万余人涌进海南岛,加上原守岛部队共计10万人,薛岳将其整编成19个师。蒋中正派出20余架飞机,和中华民国海军第三舰队50余艘美式舰艇,增援薛岳防卫海南,并将第三舰队司令部也设在岛上,企图以陆海空三军建立立体防御,长期固守,作为日后反攻大陆的跳板。
1950年(民国三十九年)1月,海南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公署设在榆林琼南要塞司令部中。1950年3月,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利用帆船顺利渡过琼州海峡,在由冯白驹率领的琼崖纵队倾巢而出接应下,顺利登陆。薛岳急调第三十二军、第六十二军等部5个师在琼北美亭地区向登陆部队反扑,试图在美亭将解放军一举歼灭。但是解放军的后援部队即时赶来,大败国军。薛岳被迫下令撤退,并且逃往台湾,李弥则返回缅甸北部。4月23日,解放军占领海口市。随后,解放军的后续部队陆续渡海与先遣部队会合,向国军余部猛攻,相继占领了榆林、三亚等主要城市,国军仓皇撤离海南,先后载运官兵、伤患、军眷共76,237人,前往台湾。5月1日,海南岛全境由解放军占领,改置为琼崖专区,并入广东省,海南特区政府机构形同解体。但国民政府迟至1972年3月7日才由立法院通过停止适用《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两份法律,同年3月18日公布。至陈水扁总统任内,才于2003年5月13日废止这两份法律,同年5月28日总统令正式公布。
民国34年(1945年)战后,先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接收管辖南海诸岛,12月12日,中华民国政府设立管理处隶属广东省政府管辖。民国35年(1946年)10月5日,法国Chevreud号侵入并登陆南沙群岛南威岛和太平岛,在岛上建立石碑,当时国民政府提出抗议,并与法方决定于该月及翌年1月4日进行谈判,但因越南战争紧张,法国自动放弃谈判。11月24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派遣海军“中业号”、“永兴号”、“太平号”、“中建号”等四艘军舰,由指挥官林遵、姚汝钰率领南下,并有内政及陆海空各部代表随往视察,会同海军在广州出发,赴西沙、南沙进驻接收,竖立起石碑并举行接收和升旗典礼。设立“西沙群岛管理处”及“南沙群岛管理处”,由海军管辖。民国36年(1947年)9月13日,行政院将1930年代命名的南沙群岛改名为中沙群岛,团沙群岛改名为南沙群岛。11月,内政部方域司郑资约所著《南海诸岛地理方略》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书中附《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12月1日,内政部正式公布该对照表[14][15]。民国39年(1950年)5月,解放军攻陷海南岛。国军在撤离海南岛的同时,驻守南沙及西沙的国军一齐撤离,仅保留东沙群岛的驻军。解放军于5月13日进驻西沙的永兴岛;菲律宾民间人士则占领了包括南沙太平岛在内的9座岛礁,大肆盗采磷矿。民国45年(1956年),中华民国政府先后派出海军立威部队、威远部队和宁远部队三次“威力侦巡”宣示领土主权,驱离南沙群岛的菲律宾人员,派遣海军陆战队戍守太平岛。6月5日,成立“东沙守备区”及“南沙守备区”,隶属海军司令部。虽然法理上海南特别行政区依然存在,但行政机关已经完全停摆,也没在台湾本岛,太平岛或东沙岛复办。
1990年,行政院核定高雄市成立管理委员会,由高雄市旗津区代管东沙及南沙的行政事务,并设立“渔业工作站”,防务由海巡署接管。[16][17][18] 2003年,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废止。
民国38年(1949年)陈济棠就任后,于6月将海南特区全境划分为三个行政督察区,各设立督察专员。同年8月,撤销所有的行政区公署,改置三个保安师[19]。
民国初期北洋政府时代,全境属广东省琼崖道管辖,辖13县。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则改划为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并新置乐东、保亭、白沙3县。民国35年(1946年)11月,在南海诸岛成立西沙群岛管理处及南沙群岛管理处,归属海军管辖。民国38年(1949年)4月置海口市。在解放军攻占海南岛前夕,全区共辖有1市、16县。一说包含榆林市[20]及4管理处[21],但现存相关资料缺乏。民国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华民国各省(市)县(市)行政区域代码》,为各省县市编定代码,该法规于民国94年(2005年)10月停用。海南特区各县、市沿革情况如下:
海南特别行政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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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督察区 | 专署驻地 | 代码 | 县等级 | 县市 | 驻地(2023年4月) | 北洋时期 | 沿革 |
特区政府直辖 | 36001 | 不适用 | 海口市 | 今海口市美兰区 | (广东省琼崖道) | 海南特区省会,民国38年(1949年)4月析琼山县海口镇置。 | |
36002 | 未定 | 琼山县 | 今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 | 广东省琼崖道 | 清代为琼州府附郭琼县,民国元年(1912年)裁府留县并改名。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03 | 未定 | 澄迈县 | 今澄迈县驻地金江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04 | 未定 | 定安县 | 今定安县驻地定城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05 | 未定 | 文昌县 | 今文昌市驻地文城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06 | 未定 | 琼东县 | 今琼海市驻地嘉积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清代为会同县,因与湖南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年)11月改名。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07 | 未定 | 乐会县 | 乐城(今琼海市南博敖镇乐城村) | 广东省琼崖道 | 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年4月改属海南特区。 | ||
36008 | 未定 | 万宁县 | 万州(今万宁市驻地万城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清代为万县,因与四川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年)1月改名。宋绍兴年间置万宁县于此,故名[22]。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属海南特区。 | ||
36009 | 未定 | 陵水县 | 今陵水黎族自治县驻地椰林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属海南特区。 | ||
36010 | 未定 | 崖县 | 今三亚市崖州区 | 广东省琼崖道 | 清代为崖州直隶州,民国元年(1912年)撤州设县。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属海南特区。 | ||
36011 | 未定 | 临高县 | 今临高县驻地临城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12 | 未定 | 儋县 | (今儋州市西北新州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清代为儋州,民国元年(1912年)撤州设县。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13 | 未定 | 昌江县 | 今昌江黎族自治县西南昌化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清代为昌化县,因与浙江省县名重名,民国3年(1914年)1月改名。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14 | 未定 | 感恩县 | 今东方市南感城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15 | 未定 | 乐东县 | 抱由峒(今乐东黎族自治县驻地抱由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民国24年(1935年)6月析昌江县属七叉,感恩县属东方、马隆、鸡叨、峨叉,峨逆、抱由峒、田中、峨沟峒,崖县乐安、多涧峒、抱善峒、抱扛峒、龙鼻潭寨、多港峒、头塘、万冲峒、番阳峒等3县境内的黎族区置[23],定县名为“乐安县”。因与江西省属乐安县同名,9月改名“乐东县”,国民政府准予备案[24]。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16 | 未定 | 保亭县 | 宝亭(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驻地保城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民国24年(1935年)6月析崖县之不打、六罗、首弓、三弓、抱龙峒、同甲峒、水满峒,陵水县之保亭(原设有黎务局)、五弓、六弓、七弓、鸟牙峒、岭门团、白石团、五指山、七指山、分界岭、吊罗山,万宁县之税司、南桥、西峒、北峒,乐会县之竹根峒、太平峒、茄槽峒、合水团,定安县之船埠,南引团、加冬团、母瑞山等5县境内之黎族区置[23]。明置宝停营于此,由此音转为保亭,故名。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36017 | 未定 | 白沙县 | 牙七(今白沙黎族自治县驻地牙叉镇) | (广东省琼崖道) | 民国24年(1935年)6月析儋县之雅叉峒、白沙峒、元门峒、龙头峒、炳邦,昌江县之霸王峒、乌烈、大坡、保平、冯虚峒,感恩县之吴什峒,陵水县之南流峒、十万峒,定安县之新市、营根铺、加钗峒、小水峒、思河图,崖县之红毛上峒、红毛下峒、道栽、红茂村,琼山县之加录峒、淋湾峒等7县境内之黎族区置[23]。清初置薄沙营于此,由此音转为白沙,故名。属广东省。民国38年(1949年)4月划属海南特区。 | ||
不明确 | 未定 | 不适用 | 榆林市 | 今三亚市城区榆林 | (广东省琼崖道) | 原属崖县,民国38年(1949年)4月海南特区成立后设置,计划开辟为国际商港,令第三区专员邱岳宋负责[25]。实际是否正式成立,不明。 | |
附录: 海军直辖地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东沙岛管理处 | 今南海诸岛东沙群岛东沙岛 | 民国35年(1946年)9月设“东沙管理处”。至民国45年(1956年)6月改管理处为东沙守备区指挥部[26][27]。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今南海诸岛中沙群岛 | 具体设置年代及名称不明。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西沙群岛管理处 | 今南海诸岛西沙群岛永兴岛 | 民国35年(1946年)11月,国民政府派出派出会同海军接收西沙后,于24日设立“西沙群岛管理处”,指派海军参谋张君然为第一任管理处主任,隶属广东省管辖[28]。民国36年(1947年)5月国民政府行政院正式命令海军暂时代管[29]。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南沙群岛管理处 | 今南海诸岛南沙群岛太平岛 | 民国34年(1945年)12月12日设立“南沙管理处”,隶属广东省政府管辖。民国35年(1946年)12月,国民政府派出派出会同海军接收西沙后,于12日设立“南沙群岛管理处”,指派海军参谋彭运生为管理处主任,隶属广东省管辖[30]。民国36年(1947年)5月国民政府行政院正式命令海军暂时代管[29]。 |
民国45年(1956年)9月,中华民国政府为杜绝东南亚各国对南海诸岛的野心,并维护及开发南海海疆的需要,遂提出《南海群岛管理局设置办法草案》,将南海诸岛及其海域划入南海群岛管理局之下,并于南海诸岛规划乡村等行政区:
南海群岛管理局所辖乡镇村里一览表[31] | ||||
---|---|---|---|---|
乡镇名称 | 乡镇公所所在地 | 村里名称 | 村里长事务所所在地 | 管辖区范围 |
太平乡 | 太平岛 | 太平村 | 太平岛 | 太平岛、南薰礁、福禄寺礁、大现礁、小现礁 |
敦谦村 | 敦谦沙洲 | 敦谦沙洲、舶兰礁、北恒礁、安达礁、恒礁 | ||
鸿庥村 | 鸿庥岛 | 鸿庥岛、孔明礁、美济礁、仁爱暗沙 | ||
景宏村 | 景宏岛 | 景宏岛、汛爱暗沙、伏波礁、仙娥礁、信义暗沙 | ||
玉诺村 | 玉诺岛 | 玉诺岛、校尉暗沙、南乐暗沙、指向礁、司令礁、都护暗沙、金吾暗沙、保卫暗沙、榆亚暗沙 | ||
南威乡 | 南威岛 | 南威村 | 南威岛 | 南威岛、西礁、中礁、东礁、日积礁、永暑礁、逍遥暗沙、奥援暗沙、蓬勃堡礁、奥南暗沙、南海礁、金吾暗沙、广雅滩、人骏滩、李准滩、西卫滩、万安滩 |
毕生村 | 毕生岛 | 毕生岛、南华礁 | ||
立威村 | 立威岛 | 立威岛、安渡沙洲、南海礁、息波礁、破浪礁、弹丸礁、皇路礁、南通礁、盟谊暗沙、北康暗沙、南安礁、南康暗沙、簸箕礁、澄平礁、曾母暗沙、安渡滩、南屏礁、八仙暗沙、立地暗沙 | ||
安塘乡 | 安塘岛 | 安塘村 | 安塘滩 | 安塘滩、礼乐滩、忠孝滩、阳明礁、仙后礁、神仙暗沙、海马滩、紫滩、莪兰暗沙 |
费信村 | 费信岛 | 费信岛、和平暗沙 | ||
中业乡 | 中业岛 | 中业村 | 中业岛 | 中业岛、中业群礁、道明群礁、渚碧礁 |
南村 | 南岛 | 南岛、杨信沙洲 | ||
西月村 | 西月岛 | 西月岛 | ||
双子村 | 南子礁 | 南子礁、北子礁、乐斯暗沙、永登暗沙 | ||
东沙乡 | 东沙群岛 | 自由村 | 东沙岛 | 东沙岛北部、北卫滩、南卫滩 |
平等村 | 东沙岛 | 东沙岛中部 | ||
博爱村 | 东沙岛 | 东沙岛南部 | ||
永兴乡 | 永兴岛 | 永兴村 | 永兴岛 | 永兴岛、银砾滩 |
石岛村 | 石岛 | 石岛 | ||
和五村 | 和五岛 | 和五岛、西渡滩、高尖石、湛涵滩、滨湄滩、蓬勃礁、立夫暗沙、鲁班暗沙、美滨暗沙、本固暗沙、西门暗沙、华夏暗沙、控拜暗沙、涛静暗沙、排洪滩、果淀暗沙、排波暗沙、波洑暗沙、布德暗沙、美溪暗沙、安定连礁、海鸠暗沙、济猛暗沙、武勇暗沙、石塘连礁、比微暗沙、指掌暗沙、南扉暗沙、屏南暗沙、隐矶滩、民主礁、宪法暗沙、一统暗沙、乐西暗沙、漫步暗沙 | ||
赵述乡 | 赵述岛 | 赵述村 | 赵述岛 | 赵述岛、西沙洲、北礁 |
北岛村 | 北岛 | 北岛、北沙洲 | ||
中兴村 | 中岛 | 中岛、中沙洲 | ||
南岛村 | 南岛 | 南岛、南沙洲 | ||
永乐乡 | 甘泉岛 | 甘泉村 | 甘泉岛 | 甘泉岛、羚羊礁 |
金银村 | 金银岛 | 金银岛 | ||
珊瑚村 | 珊瑚岛 | 珊瑚岛、森屏岛 | ||
晋卿村 | 晋卿岛 | 晋卿岛、玉琢礁 | ||
道干村 | 琛航岛 | 琛航岛、广金岛、华光礁 | ||
磐石村 | 盘石屿 | 盘石屿 | ||
中建村 | 中建岛 | 中建岛 | ||
合计八乡三十二村 |
海南特区行政区划年表 | ||||||
说明:“?”表示不能确定其发生年份或月份,故放于最有可能的一年内,详见注释。 | ||||||
西元 | 民国纪元 | 县 | 市 | 局 | 其他 | 行政区划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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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 民国38年 | 1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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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1年(1932年)5月27日,西南政务委员会修正公布《琼崖特别区长官公署组织条例》,设特别区长官,简任,直隶于国民政府[32],但未能实现。
抗战胜利后,又有建省之议。民国36年(1947年)8月,行政院院务会议决设立海南特区,直隶于行政院。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正式成立;6月公布《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最高行政组织为行政长官公署,设行政长官1人,秘书长1人,专门委员3人至5人。下设秘书、民政、教育、建设、财政、警务6处,主计、人事2室。各处各设秘书1人或2人,科长2人至4人,科员10人至20人,办事员5人至10人。各室各设主任1人,科员3人至5人,办事员1人或2人。同日又公布《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33],设海南建省筹备委员会于长官公署内。陈济棠兼主任委员,公署各处长为当然委员。加聘海南籍党政军知名人士为委员,但不给薪。设秘书长1人,专任;办事员若干,调任,掌理召集开会、整理提案、记录等事务。年冬,长官公署改组,增设行政副长官。民国39年(1950年)随着国军撤离海南岛而自然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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