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于1992年开始在中国传播的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外首次传授是在1995年,李洪志收到当时的中国驻法国大使蔡方柏邀请,在巴黎举办了一次气功报告会[1]。之后几年,李洪志曾在欧美、亚洲和大洋洲讲授法轮功[2] 199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后,大陆有组织的法轮功活动近乎绝迹,而主要转移到海外。[3]

法轮功现在在世界上70个国家有练习者,其经义被翻译超过40种语言[4]。有学者估计,海外法轮功的社区规模估计有数十万,但是由于缺乏正式的成员制度,对练习者数量的精确估计十分困难。[1]

为了回应中国政府的打击,世界各地的法轮功练习者都向大陆的法轮功练习者提供支持。这些支援包括散发传单、组织示威游行,以提升各国民众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遭遇的了解。此外,海外支持者也建立自己的媒体、游说组织和研究组织,以报告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他们在世界各地提出对镇压参与和组织嫌疑人的起诉[5][1],以及为大陆练习者提供访问被政府屏蔽的网站的技术协助[3]

在镇压初期,多国政府、联合国和多个人权组织都表达了对法轮功学员指控的关切。[6][7]相比起藏人或者中国民主运动,法轮功在海外受到的关注度较少。对这个现象的解释包括不成熟的宣传技巧[8]、中国政府的反法轮功宣传[9]以及法轮功的教义对外国人来说过于陌生[10]

亚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提交的报告,中国共产党自1999年7月后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迫害,包括一系列的意识形态改造、再教育,以及法律范畴外的威胁措施,包括拘留、强制劳动及刑求。[11]美国国会研究报告则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宣告法轮功为非法时”进行了多方面的宣传战。[12]

根据英国媒体BBC报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安部于2014年6月2日公布政府官方认定14种邪教名单,却未包含遭镇压十多年的法轮功。此举引发包括维权律师在内的中国网友热议,质疑中共镇压法律依据何在[13]。然而,中共官方媒体《环球时报》报导中国反邪教协会所提供20种非官方名单。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指出这涉及污蔑法轮功,中国反邪教协会就是用来迫害法轮功的团体,不具公信力;律师朱婉琪则指,该组织是中共在民间制造仇恨法轮功舆论的打手。 [14][15]

法轮功是中国近年来在中国国内和国外强力打压的对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多次将自焚、拒医死亡等等事件归咎于法轮功,法轮功成员则长期指责中国政府迫害、活摘法轮功习练者器官等等所谓“罪行”。包括维权律师江天勇在内的一些网民对这些报道发出了批评,江天勇在其推特网页上说“法轮功被中共以邪教被迫害打压近15年”。亦有网友以讥讽的语气说:“最大的反华组织法轮功为什么不是邪教?”,“已经平叛了啊?”。还有网友以“轮子”暗指法轮功在中国网站的论坛上发帖:“本来有的;后来发现敏感词发不出来,就没了”、“官方声称轮子已经被剿灭了。因为现在这种打击力度,也就这样了,是无法彻底铲除轮子的。毕竟轮子没有从根本上危害他们的统治。”[16]

2014年6月30日,主导镇压法轮功的江泽民周永康江系四名高官同一日被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当局开除党籍,包含原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随后7月2日,中国大陆媒体罕见报导指“中国中央电视台污蔑法轮功”,引起外界关注。该陆媒报导指出,甫遭开除党籍的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中国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时,为讨好江泽民和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利用CCTV铺天盖地污蔑法轮功。在610办公室主任刘京退休后,没人愿接班维持镇压,对法轮功有血债的江派掌门人周永康李东生升半级,提到610办公室主任正部级,后又把李东生(宣传部副部长)塞到公安部当副部长。”[17]

虽然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禁止,但其囗号“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等经常被网民加以改造或恶搞,例如“索尼大法好”、“天灭任地狱”等。(参见“中国大陆网络语言列表”)

 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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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闹市法轮功学员讲述所受镇压遭遇,可见有明显针对中国共产党的标语(摄于2011年7月)

法轮功于1996年在香港注册为“香港法轮大法协会”[18],学员一直活跃。[19]虽然法轮功于1999年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缔,香港的分会依然受香港法律所保障。[20]

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于2001年公开发表对法轮功的负面评论,惟时任政务司司长、后来担任行政长官的曾荫权则指出此仅为前者的个人意见[21]。此外,香港前枢机主教陈日君[22][23]支联会主席司徒华[24]、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25][26]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冯智活牧师[27]等一些泛民主派政治领袖则公开支持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不时都会在人流集中的地区静坐集体练功,及举办展览[28],这些活动在没有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按照香港法律,警方及有关单位不会对其进行干涉。国际特赦组织2013年关注近年来香港法轮功学员的请愿活动,受到香港青关会的暴力侵扰、梁振英香港政府食环署的干预[29]。2012年,被指具有中国共产党政法委背景的香港青年关爱协会在香港公开鼓吹反对法轮功,现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则被质疑与该组织有关系,法轮功方面呼吁梁振英勿配合中共打压[30]

联合国2013年3月发布人权报告,关注香港新闻和言论自由恶化,以及香港法轮功学员的活动经常受阻,人权会对此表示遗憾,促请港府在订定和执行政策时,必须确保符合人权公约中对公民享有宗教和表达自由的规定。[31][32]

法轮功团体长期在香港闹市展示横幅,揭露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情况;2012年6月起青关会挂起更多更巨型的“反法轮功”白色横额,将法轮功标语团团围住,许多高达两米、且多层、阻挡路人视线,标语内容挑起宗教仇恨。双方形成“横额战”现象,引起港人反弹。[33][34]《无线新闻》则报导,法轮功横额在2002年曾被港府控阻街,但2004年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判决法轮功胜诉“法轮功横额不是阻街”,并指“示威权利和道路使用者权利之间应作出平衡,任何持合理观点的人都不会认为横额造成非法阻碍”[35]

北京政府自1999年7月镇压后,2000年时,37岁的香港商人彭珊珊召开记者会宣布自己是法轮功领袖,在此前她只是一名寂寂无名的法轮功成员,当时有大约30名支持者。李洪志则指其为破坏者[36]

在香港,法轮功学员不时在人流集中的地区静坐集体炼功及举办展览[37],香港法轮大法协会是在香港注册的合法组织,在香港法律制度下,警方及有关单位并不会对其活动进行干涉。2010年11月20日,香港亚洲卫星有限公司讯号疑似遭到法轮功干扰,但法轮功方面予以否认。路透社2014年七一大游行前夕发表〈香港的灵魂争夺战〉特稿指出北京当局近年将影响力伸进港府、媒体及宗教等层面,引爆了香港民怨;分析指出,法轮功学员遭遇香港青年关爱协会闹场、打人,这类亲北京团体是共产党当局加强箝制香港的一环。香港及北京可靠消息人士指出,与共党北京政府有关的个人及组织,在香港的公民及政治生活层面,正在扮演更大角色,影响力已渗透香港的大街小巷、公司企业、媒体、宗教教堂及香港政府机关[38][39]。2012年7月,《壹周刊》指青关会成员一次在落马洲的夜间行动中,有成员亮刀恐吓并威胁记者和法轮功学员,拆走法轮功之横额,连香港警方到场也无可奈何[40]。2016年,法轮功在香港举办心得交流会,青关会成员与黑帮涉入“炸弹恐吓案”导致交流会被迫取消,香港警方逮捕部分人士并指疑犯目的是要扰乱法轮功活动无法进行[41][42][43]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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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举办的人权圣火传递

2001年的中国时报称,当时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首设法轮功社团一文报导说桃园有四十余个据点而全台超过十万人。台湾法轮大法学会指出,目前台湾有近千个修练地,大多数位于成员居家、公园、校地、活动中心等地[44]

台湾一些知名的景点都会有法轮功的支持者,拿着传单阐述法轮功广传的故事、以及办理“彻底退出中共党、团、队相关组织”。且法轮功在台湾是合法组织,所以只要行动不违法,警方也不会加以干预。[45][46]


法轮功主要以印刷宣传物或是口耳相传介绍来教授功法,参与的人士来自各种不同的背景,国立台湾大学张清溪教授、明居正教授[47]……等。

法轮功学员拉起布条、文宣及炼功等方式迎接观光客,有些陆客连瞧都不瞧一眼,完全视而不见;有些陆客则说:“台湾真自由”[48]。由于近年在101大楼前屡发生法轮功学员被亲共团体爱国同心会攻击事件,2014年底柯文哲上任市长,要求北市信义分局严格执法,并说“法轮功再被打就把你换掉”,分局长后来辞职。

2003年间,王秀华等六名台籍硕博士级法轮功成员,先后在中国上海、北京、合肥等地被公安逮捕、搜查、拘禁,返台后联名向高院自诉控告当时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等三人,触犯残害人群条例。[49]高院合议庭认定,被告残害宗教团体的行为地、结果地都在北京等地,依照犯罪地、被告住所、居所或所在地,无一项位于高院辖区,六人虽主张因修炼法轮功遭江泽民等人灭绝加害,但无法提出积极事证证明返台后仍持续遭迫害,以程序判决“本件管辖错误”,并未对江泽民等人是否有罪进行实质审判。二审侦查主体高检署则表示,台湾人在本国控告中共当政者这类案件,前几年较多,暂无特定的完整统计,以往案例多因发生地与被告皆不在高检辖区,以管辖权错误为由签结。[49]然而,2012年受中华民国政府邀请对《国家人权报告》独立审查的前联合国酷刑高级专员、首位获准进入中国调查酷刑的联合国官员、国际法专家曼弗瑞德·诺瓦克则认为,若有足够证据显示来台的中共官员,曾犯下种族灭绝罪或残害人群罪,政府有责任立即逮捕。朱婉琪律师则认为,重大人权罪行系依普遍管辖原则,政府作法不符国际法的人权无国界普遍性原则[50]

2008年6月,法轮功组织了人权圣火传递活动[51]。法轮功参与的人士来自各种不同的背景,如国立台湾大学张清溪教授、明居正教授等[47]。2012年6月台湾法轮功学员锺鼎邦在中国大陆探亲期间遭拘留,在国际与台湾社会密集营救下,终于在54天后获释[52][53][54]

 新加坡

法轮功在新加坡设有26个(截至2021年3月10日)主要的“练功地点”[55]并拥有少量信徒。新加坡政府21世纪初屡遭法轮功相关组织批评配合中共对于法轮功的“迫害”。据报道,2000年至2006年法轮功信徒曾被新加坡政府因不同罪名被起诉六次。新加坡政府也被指通过拒绝学员申请公民、永久居民、就业准证、刻意推延更新学生准证、强制学员辞职等方式“歧视”法轮功学员。[56]

1996年,“新加坡法轮佛学会”成立。[57]

1999年,新加坡部分社区民众联络所和民众俱乐停止举办与法轮功相关的活动。[58][59]

2000年12月31日,约60名法轮功信徒聚集在麦里芝蓄水池举行烛光晚会,[60]新加坡警方出面拘留15人(9男6女),[61]于2001年1月2日以“非法集会”罪名将之控上法庭并判处7人入狱,8人罚款1000新元。[62][63]受此影响,2001年3月19日,新加坡佛教总会发表声明要求法轮功停止使用佛教用语。[64]

2004年法轮功媒体《大纪元时报》新加坡版创刊。[65]

2009年10月5日,5名法轮功信徒因被指触犯了“破坏公物”和“教唆他人”等罪名在鱼尾狮公园附近被警察突袭抓捕,其展板与资料也被没收,[66]这些人其后被控上法庭。[67]

 日本

2000年日本法轮功负责人鹤园雅章获得社会文化功劳奖[68]。2002年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审议官佐藤重与中国外交部次官周文重会谈,呼吁释放与日本人结婚的中国女子、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69] 在日本,1999年底在日本持中国护照的法轮功学员们回中国时,海关电脑发出异常叫声,随后他们被拘留数小时,最后被遣返日本;据香港一人权组织透露,中国政府已搜集海外法轮功学员名单,防止他们入境抗议。[70]

 韩国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012年6月28日前对中国籍沈姓法轮功学员的难民诉讼案给予胜诉判决。这也是中国籍法轮功难民申请者首次在一审、二审,直至最高法院连续三次胜诉。首尔高等法院将这起案例列为重要事件, 并在最高法院(大法院)网站主页上,以全国法院主要判决案例来登载了这起法轮功难民胜诉案。[2] 败诉的被告是曾经否决沈先生难民申请的韩国法务部长官。[71]考虑跟中国的“外交关系”, 一直以来,韩国法务部和法院在受理法轮功难民案件中,以“只有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才有可能受到镇压”为理由,对法轮功难民申请者提出了相当严格苛刻标准。 但是,韩国法院在本次判决中,推翻了被告的以上说辞,承认原告的主张“无论是谁,在中国只要修炼法轮功,就可能受到迫害”。[72]

韩联网报导,中国一名法轮功学员,08年在韩国提出难民申请,被法务部拒绝,他提起上诉,获韩国地方法院和高级法院在一审及二审裁定胜诉。大法院判决书中指出,案中的61岁朝鲜族男子,在中国并没有受到迫害,到韩国后一年才提交难民申请,期间曾返回中国,没有遇到任何麻烦。综合以上因素,大法院认为原判审理有问题,驳回该学员获发难民资格的判决,发还首尔高等法院重审。[73][74]

在韩国,2010年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向参加G20峰会的外国大使馆寄送声明文,敦促各国领袖体会法轮功修练者所遭受的迫害,并前往青瓦台附近的中国大使馆前示威,向出席峰会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表达立场。[75]韩 国最高法院(大法院)2012年6月28日对中国籍沈姓法轮功学员的难民诉讼案给予胜诉判决,这是中国籍法轮功难民申请者首次在一审、二审,直至最高法院 连续三次胜诉;首尔高等法院将这起案例列为重要事件, 并在最高法院(大法院)网站主页上,以全国法院主要判决案例来登载了这起法轮功难民胜诉案。[76]

 泰国

在泰国,法轮功合法存在,但大型活动或受外来影响和限制,比如2001年4月泰国法轮功学员拟在曼谷举行世界性的会议[77],泰国政府受到中共压力下虽仍声明不限制该会议,但在中国政府对泰政府压力一天天加大的情况下,泰国法轮功最终宣布取消会议。[78]邻近大皇宫玉佛寺的游人区,以及芭提雅景区,是泰国法轮功学员主要的活动地点。通常每天都可以看到他们在那里向过往的中国游客打真相图片展版。法轮功学员也受邀参加曼谷当地的一些大型庆祝活动,比如泰国国王、泰国皇后的生日庆贺。

从泰国法轮功网站公布各炼功点地址和联系人电话[79]来看,法轮功显然泰国是合法存在;但处境不容乐观,比如01年4月泰国法轮功学员拟在曼谷举行世界性的会议[80],泰国政府受到中压力下虽仍声明不限制该会议,但据报在中国对泰政府压力一天天加大的情况下,泰国法轮功最终宣布取消会议。[81]

邻近大皇宫玉佛寺的游人区,以及芭提雅景区,是泰国法轮功学员主要的活动地点。通常每天都可以看到他们在那里向过往的中国游客打图片展版。法轮功学员也受邀参加曼谷当地的一些大型庆祝活动,比如,泰国国王、王后的生日庆贺、新年庆典活动等。[82]。2012年4月13日,泰国泼水节(宋甘节/新年),部分泰国民众在曼谷素坤逸(Sukhumvit)大街举行游行庆祝。泰国法轮功学员组成的旗队、腰鼓队、仙女队等也参加了游行。[83]

 越南

越南人大部分信奉佛教,只有两至三千法轮功学员。越南法轮功指控当局在中国政府压力妥协,对人数不多的越南法轮功学员,采取严厉打击措施,骚扰法轮功学员在公园集体练功,派遣警方带走,并且召唤纹身赤膊的地痞流氓殴打人等。[84]曾有法轮功成员在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前静坐抗议并遭到越南警方逮捕的消息[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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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轮功团体的炼功场地,一个孩子在长辈辅导下正在学习第二套功法。

2010年6月,因为从越南大陆播放法轮功广播节目,两名越南法轮功学员被越南警方逮捕,而越南法院最近准备开庭审理这个案子;但两人辩护律师却说,法轮功在越南没有被禁,因此法轮功成员不应该被起诉美联社发自越南河内的报导指出,这两名越南男子都是30多岁,他们向大陆播放法轮功广播节目长达一,每天播放18小时,警方在他们住处查获三套发射仪器。依照越南法律非法播放广播节目,最高可判5年徒刑。[86]

尽管越南声称越南拥有宗教自由,但越南政府针对法轮功学员采取越来越严厉的打击政策,不仅派警方骚扰并拘捕法轮功学员,而且利用黑社会人员殴打法轮功集会练功者。法新社报导说,2011年11月24日,河内法轮功信徒在中国驻越南使馆前打坐练功示威,声援在中国遭到迫害与关押的法轮功信徒,但20分钟后,他们就被警方便衣与地痞流氓的袭击,警方还逮捕了一些法轮功信徒。一名法轮功信徒告诉法新社记者,他至少被警方拘捕7到八次,而且遭到地痞流氓的殴打。但法轮功教义要求不要以暴还暴。[87]

30名法轮功学员在河内的中国大使馆外静坐抗议,他们随后被越南警方逮捕了。这是法轮功学员的第三次抗议,参加抗议的学员告诉BBC,抗议行动是为了向将受审的两名法轮功学员表示支持,而这两名成员被控散布法轮功信息。越南当局则表示:“法轮功在越南没有学员,只有因为健康原因练习静坐的人。”[88]

 马来西亚

2004年,马来西亚内政部发出最后通牒予大马法轮功组织,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否则将受到对付。副部长拿督曹智雄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该部于近日下载该组织的网页时,清楚显示法轮功有意利用大马的组织反中国政府,“他们在网页上所引述的消息,包括马来西亚法轮大法研习会已获得社团注册局批准成立,也是虚假、不正确的”。他表示,一直以来,内政部都非常同情及谅解大马法轮功组织的情况,“如果他们纯粹只是练功,我们可以给予放宽,可是,他们的网页内容却含有干预中国内政的意味”。曹智雄强调,大马政府的立场非常坚定及清楚,即不会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与发展,更不允许国内任何组织涉及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活动,他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国政府也不喜欢其他国家的一小撮人,通过活动组织来对抗大马。[89]

法轮功在其网页中声称,“马来西亚法轮大法研习中心”于去年10月1日在首都吉隆坡正式成立,并表示该中心筹备过程是在承受中方压力下,几经辛苦获得成立。他们表示,大马的法轮功学员于1年半前向大马社团注册局递交成立马来西亚法轮大法学会的申请和学会章程草案,不过,社团注册申请却被冻结。他们在网页中说:“法轮功学员得到了解真象的律师的帮助,于数月前再次向马来西亚有关机构递交了成立马来西亚法轮大法研习会的申请。鉴于法轮大法研习会的成立申请符合马来西亚宪法的自由结社权利,申请最终得到批准。[90]”曹智雄表示,该组织曾向社团注册局提出申请,已被当局拒绝申请。他强调,该组织声称已获得批准,是不正确及具误导性的。曹指出,该部也接获投报,有关组织于隆芙大道,靠近万宜交通枢纽处,置放一个很大的广告告示牌,以宣传该组织,该部将通知有关地方当局,拆除有关告示牌。他警告有关组织,若持续下去,警方将在“没有选择情况”下,采取行动逮捕他们及展开调查。[89]

2008年4月18日周五,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到马来西亚这一站时,约20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外举行和平抗议活动。[91]

2011年7月,41岁的中国男子吴瑞荣在独立广场派发法轮功传单,据星洲日报2012年6月报导,他因遭到警方阻止,而忿踹警员,违反刑事法典第353条而被判监禁1年。[92]但吴瑞荣则否定这些罪名,并澄清是警方在调查时用脚踩住他的小腿,且有证人拍下当时吴瑞荣小腿受伤的照片存证。吴已申请向高等法庭上诉,法庭允许两个马来西亚人做担保,缴付1万令吉(约美金3千余元)保释候审[93]

2017年,法轮功成为合法注册的组织在马来西亚法律范围内运作。[94][95]

 印度尼西亚

2011年2月7日,雅加达一家法庭拒绝了法轮功提出的上诉,有关于其针对印尼当局拒绝法轮功在印尼注册为合法组织的决定。印尼国家行政高等法院说,“这起内政部去年6月17日发布的指令引发的案件不在其管辖范围”;报道引述法轮功方面委任律师说法“法官争辩说,内政部的政令没有法律意义,这是荒唐的。”法轮功2003年、2010年提出的在印尼注册合法组织的申请均遭印尼内政部拒绝。印尼大学国际关系专家表示,这对印尼当局是棘手问题,因为考量与中国经济的关系,但印尼可接纳逃离中国的法轮功学员。[96]

大洋洲

中国公民申请难民用的最多的理由就是法轮功[97][98]来自中国的难民申请者中,有些是真正的难民,但有许多并不是。中国的难民申请者持学生,旅游或照顾人签证合法进入澳大利亚,入境后申请难民。移民代理给他们编织故事,让他们签署一些文件,他们就成了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或地下教会的成员。[99]

 澳大利亚

在澳大利亚,法轮功修炼团体目前在全澳大利亚有三个佛学会,分别位于纽省、维省、昆省。经常出来参加法轮功各种活动的至少上千人。他们每年通常汇聚到墨尔本或者悉尼举行大型游行以及和平集会活动,呼吁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有时也参加其它城市节日大游行庆典等活动。

澳洲的法轮功学员,每年通常汇聚到墨尔本或者悉尼举行大型游行以及和平集会活动,包括纪念法轮大法日,呼吁中国共产党停止迫害法轮功[100][101]、声援中国人退出中国共产党各组织等。有时也参加其它城市节日大游行庆典等活动。[102][103]

法轮功学员控诉澳洲外长唐纳胜诉

前澳外长亚历山大·唐纳于2002年3月16日中国外长唐家璇访澳的前一天,签署了第一份限制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前使用横幅和扩音喇叭的“证书”, 连续每月签发达4年。在2005年6月9日,法轮功学员章翠英戴志珍联合将唐纳告上堪培拉最高法院。当天的新闻会吸引了澳洲十几家媒体采访报导,包括澳洲最大的主流媒体九号台、十号台、ABC、SBS、堪培拉时代报、澳新社、AGB、ABC电台等。澳州民主党国会山庄内为法轮功提动议案,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声援法轮功团体,要求外长停止签发证书。该案历经一年半,最终唐纳败诉,赔偿法轮功2万澳元,并向法庭书面承诺不再签发这类证书。[3]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假冒法轮功学员申请难民事件

澳洲移民官员透露,许多中国大陆公民用假材料和假证件欺骗澳洲移民部,在可疑的移民代理的帮助下,他们以法轮功学员或地下基督教信徒的名义申请难民。[104]

纽省法轮功协会的一名成员在接受澳广采访时说,这种情况使合法的法轮功案件处理遇到很大困难。新南威尔斯法轮功协会的一名成员也表示,这影响到真正法轮功成员的申请。他表示:“有许多我们不认识的人站在法轮功横幅前面照相,他们做些奇怪的事情,像是把法轮功的T裇脱下来给其他人,互相交换照相机照相。”他认为,有这样行为的人,很显然通常不是法轮功学员。[104]

新西兰

法轮功学员比较少参与社会活动,主要致力于自身媒体的宣传及教育。在奥克兰地区不少华人聚居的城镇,都会看到“法轮大法”的广告;而在奥克兰市中区的名校区Epsom,学员更开办了明慧学校,为法轮功学员的子女提供教育。然而有一次,在惠灵顿地区,法轮功的游行被市议会拒绝,市议会发言人指出:“法轮功之前在广场进行演出所发出高音量且持久的音乐,干扰了议政厅内的研讨会和会议,并且我们接到了不少的抱怨和投诉”。市议会方面又进一步指出,来自商业和政府部门的团体称议政厅内有五个会议室功能被噪音所干扰。而当地法轮功学员则认为市议会此说只是一个借口,并不公正。[105] 2007年11月16日,新西兰先驱报(New Zealand Herald) 刊登了该报专栏作家布莱恩·洛德曼(Brian Rudman)的〈法轮功的胜利〉一文 ,谈到新西兰法轮功学员在对惠灵顿市政厅展开法律行动后,获准参加该市圣诞游行(11月18日)。[106]

闫永明

英国《金融时报》报载:“中国发布了一份100人的通缉名单,称这些人是外逃的犯罪嫌疑人。目前,中国正在已持续两年的反腐败斗争中加大努力争取国际合作。中纪委官员曾发起‘猎狐’行动,寻求从国外引渡他们指控从事经济犯罪的人,又发起‘天网’行动,后者标志着反腐败斗争升级。”根据中纪委的名单,美国是头号窝藏逃犯的国家,100名被通缉的人中,有40人居住在美国。加拿大(26人)和新西兰(11人)是仅次于美国的热门外逃目的地。但这份新名单上的某些案子比较不寻常。闫永明(Bill Liu,别名:刘阳)在2001年潜逃新西兰之前,是中国东北国有制药集团——通化金马药业集团的董事长[107]。2012年,中国有关部门发现通化金马使用来自制革厂的废弃化学品制造药用胶囊所用的明胶[108]

闫永明一直被中国政府追缉,他否认有关的指控,称因为自己支持法轮功民主而遭到迫害。2001年11月,闫永明涉嫌职务犯罪外逃,《新西兰先驱报》报道,他先是逃往澳洲,并在当地有过一段短暂婚姻。但在澳洲申请入籍失败,才转到新西兰定居。[109]《权贵相争与猎狐行动》一书宣称,闫永明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1.29亿美元企业资金后逃到新西兰后,化名为刘阳;并通过自称是法轮功学员的途径申请政治避难,并最终取得了新西兰公民身份。[110]《红色通缉令:中国外逃人员报告》一书则提到,英国《金融时报》称这次闫永明在百人通缉名单中将“拍板授予他公民身份的新西兰官员带来一场政治风暴”。[111]

闫永明出逃之后,中国警方、澳洲警方对此案的追击一直没有间断,并追回了部分赃款[112]2007年11月,澳洲警方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提供的文件,曾将闫永明转移至澳洲的赃款283万美元(约2200万港元)归还中国[113]。2009年12月31日,吉林省公安厅、财政厅将该笔侵占款及利息汇入通化金马,总金额为284万美元(约220万港元)。[114]

闫永明在新西兰的日子,经常与天空城的赌场扯上关系,包括每天赌博15小时以上。《新西兰先驱报》日前报导,曾在82分钟内输掉500万纽元(约2579万港元);报导又指出,新西兰警方目前正在调查一起与闫永明有关的洗钱案,但未提起刑事指控,这3亿纽元赌资也并非洗钱行为。报道称警方曾在2014年搜查闫永明位于Metropolis公寓价值240万纽元(约1238万港元)的顶层公寓时,查封了他约4000万纽元(约2亿港元)的资产。央视悉尼记者报道,中国政府和新西兰一直对闫永明的引渡在接洽协商。[113]

欧洲

2001年11月20日,35名德国和其他国家的法轮功成员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示威活动,被中国警方逮捕。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外国法轮功成员在天安门的抗议活动。这些人在天安门广场是为了抗议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被逮捕的人当中有8名德国人,4名瑞士人,以及法国、美国、加拿大和瑞典公民。另外四名外国记者,其中包括两名德国记者也被警方带走,还有四名在场拍照的外国游客也被送往公安局[115]

俄罗斯

 俄罗斯:在俄罗斯,法轮功的活动最早出现于1998年。练习者们的活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宣传法轮功,另一种是教授法轮功。法轮功宣传者通过散发传单、参与展会等手段吸引新的练习者。对于汉语人群,法轮功宣传者也散发中文的传单和跟踪法轮功活动的大纪元时报。据2007年的一次统计,免费散发的大纪元时报在圣彼得堡的发行量达到四万份。在传单上宣传的内容有法轮功的经义、解释法轮功的资金来源、俄语法轮功网站地址等等。俄罗斯的练习者主要是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租用办公场地来教授和练习法轮功。课程通常以阅读李洪志的书籍开始,而以练习结束。户外的课程有时忽略书籍学习部分。在课程中有短暂的中断时间,以供学员练习发正念。[116]

圣彼得堡的中国领事馆和本国政府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在俄罗斯的活动持批评态度。[117][116]。俄罗斯的媒体对法轮功的活动有所报道,但是报道内容都是事实性的,而没有对法轮功为何有人气做出分析。[116]

2020年7月20日,俄罗斯总检察院以威胁俄国家安全为由,宣布7个法轮功组织为俄不受欢迎组织[118]

德国

 德国:德国《明镜周刊》2010年引述德国检察院的消息说,德国政府正调查两名中国政府高官涉嫌间谍活动案件,其中一人为副部长级别的中共610办公室负责人。为其提供法轮功情报的德国华裔遭到法院判刑[119][120]

2011年1月31日,德国联邦检察官表示,54岁的该国约翰(Dr. John Z.)因涉嫌向中国当局传递秘密情报而被以间谍罪起诉。检察官说:“被告人约翰曾是德国法轮功组织的创始成员之一 。他还曾参加欧洲以及全世界范围的法轮功学员大会。在此期间,他一直积极组织行动,制定行动计划,联络组织成员。”起诉书指称,约翰自2006年3月向中共北京当局秘密情报机构传递有关法轮功内部的组织信息和行动计划的情报。2008年9月底,他开始向"(中共情报)上线"转发法轮功内部的电子邮件。2010年,在德国安全官员怀疑被告人系中共当局潜入法轮功团体的特务并定期密报当局后,他中断了与北京当局情报组织的合作。[121]

2012年7月1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报道说:德国宪法保卫局称中国间谍在德国活跃,也刺探中国反对派组织、法轮功和维族、藏族社团。《法兰克福评论报》7月18日报导:"根据德国宪法保卫局最新年度报告,2011年有4名中国间谍在德国被判决。3名中国公民在慕尼黑被判处缓刑,因为他们暗中监视维吾尔族社团。一名德籍华人在位于策勒(Celle)的(下萨克森)州高级法院被警告,他搜集法轮功的信息并向中国传递。”[122]

2019年7月20日,值法轮功受迫害20周年之际,德国外交部人权政策和人道主义援助专员芭贝尔·柯夫勒发表声明,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123]

西班牙

 西班牙:法轮功在西班牙建有“法轮大法佛学会”,在各大城市都有法轮功义务教功炼功点。每逢西班牙大型的健康博览会,都会看到法轮功展位上法轮功学员的身影。 2003年10月15日,15名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的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 High Court)对前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和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提出刑事控告,指控他们迫害法轮功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提交诉状后,原告和律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2007年11月18日,西班牙最高法院正式接受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罗干的案件;接受所有受害者提供的资料。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贾庆林吴官正薄熙来等五名中国政府高官,要求被告须在四到六周内回应。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20年徒刑,并附带经济惩罚。 2009年11月27日,西班牙外交部亚洲司媒体发言人玛丽亚·萨尔瑟德表示行政不干涉司法:西班牙政府外交部对此司法起诉案没有任何意见。因为这涉及到司法体系权限,而西班牙作为民主的三权分立国家,政府行政体系对司法体系的裁决不会做出任何干涉。

西班牙高等法院撤消两宗由当地藏族僧侣及法轮功组织,指控前中国政府官员江泽民李鹏涉嫌种族灭绝及侵犯人权的案件。路透社引述法院消息人士说,高院法官以9票对7票表决,同意撤销两宗案件。西班牙法院预审法官从2006年开始已对两宗案件展开司法调查。西班牙高院不仅撤销藏裔西班牙僧侣提出的司法案件,同时也撤销了部分法轮功团体指控中共前领导人逼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124]有关决定根据2014年3月通过的新法例作出,该法例规定西班牙法院无权调查不涉及西班牙受害者或所谓犯罪者的案件。2014年3月,西班牙中间偏右政府在三月快速通过有关法例,限制法官的检控权力。从那时开始,西班牙高院重新审议所有的普适管辖权案件,并将那些与西班牙没有联系的案件调查撤消。在3月通过新法例之前,西班牙法律系统允许西班牙法官调查和审理在西班牙以外的侵犯人权案件。西班牙是全球首个使用普适管辖权法的国家。[125]

至今有25名以上被指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在30多个国家的法庭被起诉立案,其中包括前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李长春曾庆红李岚清中央610办公室负责人刘京、前教育部长陈至立等人。[126]


在西班牙,法轮功建有法轮大法佛学会,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社团。法轮功学员2003年在西班牙起诉江泽民等前中共高官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反人类罪行的案件-“诉江案”受到西班牙主流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127][128][129]

芬兰

 芬兰:2014年初,当时仍为赫尔辛基市候补议员的夏贝拉与当地一个人权组织展开激烈交锋。后者组织了一场法轮功研讨会,该组织称中国当局有组织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夏贝拉在发给该组织的一封电子邮件中抨击法轮功,此后双方的交流火药味渐浓。根据报导,夏贝拉在电邮中写道:“以摧毁中国并终止中共政权为目标的人是卖国贼,死了活该。”事后不久,夏贝拉就被正统芬兰人党剔出市议会小组委员会。正统芬兰人党市议会小组委员会主席哈利•林德尔(Harri Lindell)说:“她被开除的最主要原因是关于法轮功的言论,她说持不同意见的人死了活该,还有其他一些言论。”但夏贝拉强烈否认,称自己从未说过任何人因政治立场不同便该死。她声称,正统芬兰人党对她言论的陈述不实,并称已将此事报告警方。她说,自己被驱逐的真正原因在于种族歧视。她还声称自己是法轮功政治迫害的受害者,她列数出法轮功对她的种种虚假指控,其中一条说她被中国共产党收买。她说:“我真的怕法轮功的人,因为我看到他们带来了多大危害。”但她没有详述这些危害到底是什么。《南华早报》引述网友评论,指夏贝拉这一作法简直是“政治自杀”。[130]

法国

 法国:2020年10月1日,于巴黎人权广场,参加法国全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活动日的组织共有十五个,参加的人数在四五百人左右,抗议大会气氛热烈,就连很少共同参与活动的法轮功组织代表也罕见地出现在示威现场进行法轮大法表演。[131]

2021年7月20日,丹尼尔贝蒂斯报导:法国法轮功(法轮大法)协会马提尼克岛分会声名远播。该分部的成员首次公开露面,聚集在法兰西堡,以提高公众对这个“自 1999 年以来受到中国政府迫害”的精神少数群体的命运的认识。马提尼克岛分部原计划于 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在法兰西堡中心的罗梅罗主教广场举行大型示威游行。在宣布过去一周新增近1,000例covid-19病例以及县政府采取的措施后,组织者Gilles Buval和协会成员修改了他们的计划。

就像里昂、马赛、波尔多、巴黎、南特、图卢兹、斯特拉斯堡、留尼汪、瓜德罗普岛一样,马提尼克岛也为尊严动员起来。分会成员介绍了1999年7月20日的纪念日和这次动员的目的,是让公众了解这场在中国仍在进行的迫害。 [132]

2021年9月20日,法国军事学校战略研究所(IRSEM)发表一篇题为《中共影响力行动》的分析报告。PDF全长共654页、报告中内文和引用来源共75处提到法轮功(Falun Gong)。报告开头的警言,即阐明对象为中共政权(而非中国或中国人),大意是中共成立610办公室,在世界各地都有代理人在法律之外开展活动以铲除法轮功运动。[133]

捷克

 捷克:2019年3月20日,捷克参议院通过第131号决议案,表示支持法轮功精神,呼吁捷克政府要求中国政府不要再以信仰或种族为借口,迫害法轮功学员、基督徒、维吾尔人和西藏人,释放良心犯,尊重并批准国际人权条约。

此项决议缘起于参议院收到一封3万7000人连署的“结束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种族灭绝”请愿信,要求中国停止迫害法轮功,参议员在讨论的过程发现,中国政府侵害人权的情况非常严重,有必要表达看法,于是通过这项决议案。此决议案不具强制性,但是得到参议院全体的支持,目的是提醒捷克政府与中国官员对谈时应依此决议精神重视人权问题。[134][135]

2023年6月22日,捷克众议院外委会闭门会议通过名为“有关与中国当前关系资讯”决议。决议内容提及中国政府迫害境内少数民族的人权及公民权,关注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等宗教信仰自由遭系统性侵害。并敦促捷克政府当中国境内发生严重侵犯人权事件时,应考虑执行有关国际制裁之相关法令。[136]

美洲

美国

英国广播公司驻美国记者史密斯-斯巴克报道说,近几个月来,美国国务院受到来自国会议员们的压力,要求给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提供经费。5名美国参议员曾联名致信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提出这一要求。不过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克劳利表示,最新一轮经费的分配尚未最后决定,目前就说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已经得到资助为时尚早。美国《华盛顿邮报》引未透露姓名的美国国务院官员证实,国务院的确在考虑资助有法轮功背景的“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137]

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透露,该组织最初希望从美国政府得到400万美元,如果只能得到150万美元就不足以满足其增加设备和人员的需要。不过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说,有国务院官员向该报记者证实了有关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得到资助的消息。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此前向媒体透露,该组织接到美国国务院的电话,称正考虑给该组织提供150万美元经费。史密斯-斯巴克说,全球互联网自由联盟的支持者们说,该组织可以帮助数以亿计的中国人和数以百万计的伊朗人叙利亚人古巴人不受限制地浏览互联网信息。[137]

美国国会605号决议案

2010年3月16日下午五点三十分,美国国会众议院在国会大厦投票通过了第605号决议案[138]。美国议员在议案中对过去十年来仅仅因为个人信仰而遭受中国政府持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要求立即结束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胁迫、监禁及酷刑折磨,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413位国会众议员参加了投票,17位议员缺席,决议案最终以412票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

美国国会众议院605号决议案对那些仅仅因为坚持他们的个人信仰,在过去十年间遭受迫害、胁迫、监禁、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人表示同情,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终止迫害、胁迫、监禁、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运动,立即废除江泽民为“消灭”法轮功而下令成立的机构---610办公室,立即释放那些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那些被关押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亲属。

国会众议院决议案敦促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国会议员在迫害11年之际,公开站在因个人信仰而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边,运用一切可能的方式与法轮功学员见面,表明支持良知自由仍是美国政府的基本原则。

法拉盛事件

2008年5月17日左右,曾在纽约皇后区华埠法拉盛,发生暴力攻击法轮功学员事件、并有死亡威胁,6人遭到警方逮捕,法轮功方面及魏京生指出:为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彭克玉在背后教唆[139][140],而中领馆指控“法轮功阻挠四川大地震的救灾捐款。”[141],法轮功学员指受到污蔑,并指出中共安排华人穿法轮功黄色衫散播污蔑言论[142]。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人权法律基金会公布一个电话录音,录下一个代表法轮功团体的调查员和中国纽约总领事馆的一名高官的对话,录音中,总领事彭克玉在录音中承认“策划发生在法拉盛的骚乱”[139]纽约邮报报导,美国国务院证实录音为彭克玉本人,考虑驱逐中共总领事彭克玉取消其外交官资格[143][144]

控告思科

华尔街日报》、BBC、英国《金融时报》等报导,电脑网络设备大厂思科系统(Cisco Systems)于2011年5月遭到法轮功成员控告[145][146],法轮功学员在加州北部圣荷西提交给美国联邦法庭的诉状中,呼吁思科系统缴交赔偿金,并停止为虎作伥。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指称,思科设计、供应并帮助维修被称为金盾工程(Golden Shield)的审查监视网络,中共当局官员便是以金盾工程找出法轮功学员,并将他们监禁、虐待或杀害[147]。法轮功提出诉讼的被告除思科系统公司之外,还有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首席执行官钱珀斯(John Chambers)[148]

5月23日,思科系统驳斥这项指控,表示指控毫无根据。思科系统公布声明,表示“该公司并未在中国或其他的地方操作网络,思科也不会将自己的产品用于协助封锁或者打压网络活动”,并说销往中国大陆的设备与销往其他地方的设备相同,都严格按照美国政府的规范。思科公司否认有关指控,认为顾客可任意改变其产品用途[149]


其他

2012年7月12日,数千名法轮功学 员在美国国会大厦前集会,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成员长达13年的迫害。美国国会议员和国际人权组织代表出席了集会并发表演讲,支持法轮功学员的诉求。 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共和党籍众议员罗洛巴克在集会中发表讲话,他表示钦佩法轮功成员面对中国政府迫害,依然追求信仰自由的精神和行为:“美国人与你们 站在一起,我们要对北京发出这样一个信息,我们与法轮功学员和任何一个为自由而奋斗的人站在一起。我想对你们说以真善忍的理念,你们是在代表宇宙间的美好 事物。”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的亚太部负责人库马尔表示,现在是中国政府停止这十三年来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的时候了。 [150]

2012年9月12日,美国国会听证调查中国强摘器官现象。[151]同 时,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网站,就中共政法委机构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发表了多项证词,其中之一是中国大陆之外的医生们已证实,他们的病人到中国 被移植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Medical doctors outside China have confirmed that their patients have gone to China and received organs from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152]2012 年9月18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主席、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非洲、全球健康和人权小组委员会主席、资深国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先 生投书于美国传媒华盛顿时代,指出从劳教所获释的法轮功学员说,劳教所医生给他们频繁体检,特别注意他们的血型、肾、肝、肺、心和眼睛的健康;此精神运动 许多成员被拘留时因怕牵连亲属和其他修炼者,而拒绝透露自己名字,从而使他们的生命很容易被用作器官移植。并提到在海外的医务人员告诉葛特曼先生,“一些 用于移植的器官从当时仍活着的受害者身上摘取”。史密斯先生表示:“活摘器官罪行存在的可能性已超越人类承受力,挑战一切语言极限,使“野蛮残暴”这样词 汇苍白无力,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153]

据《阿拉斯加快递报》报导,中共十八大之后,独立的美国政府机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在一份报告中表示,中共成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610”办公室,又称为“再教育中心”,正企图“铲除”法轮功。该报告指称:“大量的 法轮功学员”被监禁,而且那些拒绝放弃信仰的人将‘遭受酷刑,包括羁押中死亡的可信报导及拿其成员做精神病实验。’”法轮功学员被拘留人数的准确数字很难 统计。不过,美国国务院去年表示,中国“劳教所”中官方记录的25万囚犯中,至少有一半是法轮功学员。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估计,在拘留期间,被指控的酷刑受害者中三分之二是法轮功学员,并呼吁对中共批准的活摘器官指控进行独立调查。[154]

路透社报导,在2010年纽约的联合国大会上,联合国人权专员发布报告为法轮功辩护指出,法轮功等社会弱势信仰团体经常遭诬蔑为“邪教”,因此常受社会歧视、甚至升级为针对“颠覆阴谋”的打击[155]。因报导法轮功获得普利策奖的《华尔街日报》前北京分社社长伊恩・约翰逊在《野草:苛税、胡同和法轮功--底层中国的缓慢革命》一书中指出“宣布法轮功为邪教是中共政权最聪明的举动之一,因为它置法轮功于守势、需辩护其清白,并以西方反邪教运动的合法性来掩盖当 局的镇压....为证明其问点,中共政府提出一系列耸人听闻的故事,诸如人们剖开自己的肚子寻找被认为在肚子里面旋转的法轮。另一些被呈现的是,他们的亲 属以炼法轮功代替吃药之后死亡...。”但伊恩强调“问题是,这些说法是不被支持的。中共当局从不允许法轮功受害者单独受访,以致于几乎不可能查证当局的 这些指控。即使一个人从表面上去相信当局的所有指控,他们杜撰的案例数量也仅占法轮功修炼者总数中的极小比例...。”“更根本的是,这团体根本不符合对 邪教的许多共同定义:其学员与修炼群体外的人结婚、有群体外的朋友、有正常工作执业、不离群独居、不相信世界末日逼近,没有给组织大量的钱。最重要的是, 自杀”、肢体暴力都是不被其接受的。”[156]

美国国会2010年要求停止镇压的605号决议文指“中共当局在过去十年,在世界范围内以大量资源长期污蔑法轮功(false propaganda)”[157]不过,被苹果日报称为“中共喉舌”的香港亲共媒体文汇报则说,美国膜拜干预专家瑞克.艾伦.罗斯(Ricky Alan Ross)提到,他曾协助一名美国年轻女子离开法轮功,因为她家人认为法轮功与其家庭信仰不同、影响了其婚姻,罗斯的著作中包含了对法轮功的个案剖析。[158][159]然而,罗斯引用的郝慧君、陈果案例,正是2001年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当事人,该自焚案遭到质疑,非政府组织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的驻联合国代表Karen Parker英语Karen Parker于2001年8月在联合国人权促进与保护附属委员会上的发言中表示,该组织已发现此自焚事件实际上是被策划导演的[160]中华民国国会2004年要求中共停止镇压的决议说明文,指法轮功在世界数十国上亿人修炼,“教人修心向善、促使社会道德提升,并使广大的修炼民众身心健康”,并指中共“发动全国宣传机器,全面抹黑、污蔑李洪志先生,故外界亦一再质疑,大陆当局一手炮制天安门自焚案..等事件,意图挑起一般人民对法轮功的仇恨。”[161]

加拿大

华侨时报诉讼案

据中国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报导,由于2001年11月3日《华侨时报》(总第1024期)在“广告信息”版以全版篇幅刊出了一篇内容批判法轮功的广告文字,引起一些法轮功人士的不满。全加多地约232名法轮功人员联名状告到该报至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指控《华侨时报》“诽谤”。[162]据民声时报报导,2003年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作出裁决:华侨时报诽谤等案成立。台湾的国家通讯社中央通讯社报导,法轮功告“藐视法庭”胜诉案,将被列入加拿大《司法案例精选》,提供全加拿大律师、法官审理类似案件的重要参考,并引述法轮功方面律师说法:“魁北克省上诉法院关于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藐视法庭的上诉案, 其法庭判决书被收入“司法案例精选”,表明该书的编审委员们认为魁北克省上诉法院的判决在加拿大具有全国性的意义, 对今后在加拿大社会如何处理有关仇视性文字、诽谤﹑如何界定言论自由,以及规范和限制出版仇视性言论等类似案件, 给全国的律师和法官们提供了一个范例和参照。” [163][164]人民日报海外版后来报导,2005年加法庭判决华侨时报胜诉[162]";据大纪元报导,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于2006年1月上诉到加最高法院,魁省上诉法庭于2008年5月14日,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成立诽谤罪名,推翻魁省法庭裁决。但是由于现行法律条款的限制,受害人无法得到补偿。[165]

2012年7月20号,加拿大渥太华法轮功成员在渥京中国大使馆对面集会,抗议中国政府13年来对法轮功团体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他们抗议因法轮功信仰被中国政府监禁,强迫劳动,甚至六、七十岁的老人也不例外。甚至,更有一些被监禁的法轮功成员被活摘器官供国内外器官移植之用。[166]

在 加拿大,由于2001年11月3日《华侨时报》(总第1024期)在“广告信息”版以全版篇幅刊出了一篇内容批判法轮功的广告文字,引起一些法轮功人士的 不满。全加多地约232名法轮功人员联名状告到该报至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指控《华侨时报》“诽谤”。2003年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作出裁决: 华侨时报诽谤等案成立。[167]。2005年加法庭判决华侨时报胜诉。据大纪元报导,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于2006年1月上诉到加最高法院,魁省上诉法庭于2008年5月14日,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是诽谤,推翻魁省法庭关于诽谤的裁决。[168]2007年11月,加拿大国家广播公司CBC播出长篇纪录片超越红墙,报导法轮功的相关议题 [169][170]

关闭孔子学院

多伦多附近汉密尔顿的麦克马斯特大学(McMaster University)将在本学期后的夏天停办孔子学院,称孔子学院要求所有教学人员必须与中国政府取缔的任何组织包括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据麦克马斯特大学的官员说,关闭孔子学院是一位前孔子学院赵姓女教员向安大略人权委员会投诉后的结果。该教员说,她与孔子学院的合同强迫她隐瞒自己的法轮功成员身份,另外必须避免与学生讨论某些特定话题。[171]加拿大安全情报部门的负责人2010年在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电视采访时曾表示,中国的游说者们资助了在加拿大绝大多数校园里的孔子学院,学院由(中国)使馆或领事馆以外的人管理,没有人知道实际上中国当局参与了孔子学院的管理。而且孔子学院还“安排针对包括法轮功、台湾等所谓五毒的示威游行”。[171]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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