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路或国铁集团,是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客货运输服务的中央管理国有企业[注 2],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8日,其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6]、中国铁路总公司。现由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2022年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铁路里程超14万公里,职工总数超200万人。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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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中国中央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 |
机构代码 | 91100000000013477B (查) |
公司前身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
成立 | 2019年6月18日 |
代表人物 | 董事长:郭竹学 总经理:空缺 |
总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 |
标语口号 | 以服务为宗旨 待旅客如亲人 安全优质 兴路强国[注 1] 交通强国 铁路先行 |
业务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设施和和国际联运列车 |
产业 | 铁路业 |
服务 | 铁路运输管理和维护 |
营业额 | ▲ 人民币12,453.94亿元(2023年)[1] |
息税前利润 | ▲ 人民币274.65亿元(2023年)[1] |
净利润 | ▲ 人民币33.04亿元(2023年)[1] |
总资产 | ▲ 人民币93,509.80亿元(2023年)[1] |
资产净值 | ▲ 人民币32,228.05亿元(2023年)[1] |
所有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
实收资本额 | ▲ 人民币21,954.85亿元(2023年)[1] |
主要子公司 | 18个铁路公司 3个专业运输公司 |
网站 | 官方网站 铁路客户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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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949年10月1日,根据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撤销中央军委铁道部,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7]。铁道部成立初期设22个部、局、室、处,铁道部机关职工2034人[7]。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7]。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铁道部一度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1月28日,国务院决定成立铁道部临时业务监督小组,处理铁道部日常工作。同年5月31日,铁道部实施军管,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设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办事组[7]。
1970年6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交通部内设政工组、运输组、办事组、计划基建组[7]。
1975年,经中央批准,恢复独立建制,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道部设办公室、运输局、机车车辆局、工电局、工业局、基建局、计划统计局、物资局、财务局、人事局、公安局、外事局、安全监察委员会、科技委员会共14个内设机构[7]。1982年底,铁道部内设机构扩编为21个,即办公厅和18个局、3个办公室。
1983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移交铁道部,转为企业编制[7]。198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保留铁道部,将铁道部内设机构调整为24个,即办公厅、11个司、6个局、6个政工机构和老干部局[7]。同时由监察部、审计署派驻监察、审计机构[7]。
1993年,国务院决定将铁道部内设机构缩减为22个,部机关设置办公厅、10个司、6个局、5个政工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7]。1998年,国务院宣布逐步实施铁路政企分开,明确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7]。铁道部内设机构精简为16个,即办公厅、9个司、2个局、4个政工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局[7]。
2012年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建议国务院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提及:(一)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二)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8]。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9]。同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总[10]),注册资金10360亿元人民币,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新公司,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权益作为新公司的国有资本[6]。同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成立,以财政部为出资人,原铁道部部长盛光祖正式被任命为首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11]。
2013年3月17日,原铁道部大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牌子被摘下,“中国铁路总公司”牌子挂出于同处[12]。盛光祖任首任总经理兼党组书记[11]。
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设办公厅(党组办公室)、改革与法律部、计划统计部、财务部、科技管理部、人事部(党组组织部)、劳动和卫生部、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资本运营和开发部、物资管理部、信息化部、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审计和考核局、宣传部、监察局(党组纪检组)、运输局(设综合部、营运部、调度部、机务部、车辆部、供电部、工务部、电务部、价格管理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铁道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21个内设机构。
2013年10月1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官方网站(www.china-railway.com.cn)上线[13]。
2017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实施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根据铁总的计划,2017年11月底前,各铁路局依法组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14]。
2018年12月5日,据原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告显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新名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工商登记核准[15]。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将铁路公安、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双重领导调整为公安部领导[16]。2019年2月27日,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十局),撤销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系统不再实行双重领导,铁路公安队伍由公安部垂直管理领导[17]。
2019年6月18日,改制后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为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19]。
2020年8月3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原由国铁集团(文件中仍称铁路总公司)主管的中国蒸汽机车协会、中国铁道企业管理协会、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地方铁路协会与国铁集团分离,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剥离行政职能,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取消对行业协会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0][21]。
职责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12]。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下列职责[6]:
-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服从国家宏观调控,接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 研究提出铁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规章和标准等建议。
- 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负责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和特运、专运、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
- 研究提出国家铁路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负责拟订铁路投资建设计划,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
- 负责铁路运输安全、设备质量安全、运营食品安全以及职工劳动安全管理,承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 负责铁路新线投产运营的安全评估,负责路网日常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承担相关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 负责铁路运输装备的购置、验收及调配、处置,承担设备运用维护管理责任。
- 负责铁路资产经营,享有公司法人财产权。依法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行使对所属企业和控股公司出资人职能,承担铁路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 负责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设置(控股)下列单位:
- 办公厅(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 发展和改革部
- 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
- 财务部
- 科技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室)
- 人事部(党组组织部)
- 劳动和卫生部
- 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
- 经营开发部
- 物资管理部
- 运输统筹监督部(总调度长室)
- 客运部
- 货运部
- 调度部
- 机辆部
- 工电部
- 建设管理部
- 安全监督管理局
- 审计和考核局
- 宣传部(党组宣传部)
- 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铁道委员会
- 直属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局
- 川藏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川藏铁路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 工程管理中心
- 资金清算中心(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档案史志中心
(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实行合署办公。)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安全监督管理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安全监督管理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安全监督管理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安全监督管理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安全监督管理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安全监督管理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目前,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拥有18家铁路局集团公司。各路局的具体管辖范围如下:
铁路局集团公司 | 管辖范围 | 对应地理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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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 | 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黑龙江省大部 | 东北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 辽宁省全境(不含渤海铁路轮渡)、吉林省全境、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黑龙江省南部、河北省东北部 |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 北京市全境、河北省大部、天津市全境、山东省西部、河南省北部、山西省东部(不含大秦铁路) | 华北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 内蒙古自治区大部 | |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 | 山西省大部及大秦铁路全线 |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 上海市全境、江苏省全境、浙江省全境、安徽省大部、湖北省局部 | 华东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 | 山东省大部、渤海铁路轮渡 |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 | 江西省全境(除浩吉铁路外)、福建省全境、湖北省局部 |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 | 广东省大部、湖南省大部、海南省全境、贵州省局部 | 华南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境、广东省局部、湖南省局部 |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 | 湖北省大部、河南省南部 | 华中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 河南省中北部(不含台前站、永城北站)、山西省南部 |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 四川省大部、重庆市全境、贵州省大部、云南省局部 | 西南 |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 | 云南省大部、四川省局部、贵州省局部 | |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 | 西藏自治区全境、青海省全境 |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 | 甘肃省大部、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境、内蒙古自治区局部 | 西北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境、甘肃省局部 | |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 | 陕西省大部、四川省东北部 |
- 川藏铁路有限公司(100%)
-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81%)
-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国际有限公司
- 铁总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铁道出版社有限公司
- 《人民铁道》报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专运中心
- 中国铁路文工团有限公司
- 中国火车头体育工作队有限公司
- 中铁银通支付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铁路网络有限公司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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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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