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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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香港、澳门城市内部或城市与城郊之间的各种主要以电力驱动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其中包括了地铁、轻轨、有轨电车、胶轮导向电车、单轨及磁浮等。[1][2]有时快捷巴士系统也被包括在其中。
截至2025年2月22日,中国内地累计有54个城市开通城轨线路,开通营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26条,营运里程11000公里。[3]而香港的港铁是由前九广铁路和香港地铁在2007年合并而成,港铁也有参与中国内陆部分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和营运,澳门则有1条胶轮导向电车。

历史
有些中国城市(例如柳州)自20世纪初便已拥有有轨电车,但大多在1950年代左右被拆除。北京地铁的第一条地铁线于1969年竣工,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地铁系统。天津地铁于1976年开通,是中国大陆第二个地铁系统。上海地铁于1993年开通第一条地铁线路[4]。2000年后,中国大陆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开始快速成长。2016年,包头地铁通过发改委审批,但2017年开工后不久即被要求停止建设。此后发改委未再通过其他城市首轮地铁规划的申报,包头地铁因此成为最后一个通过审批的首轮地铁规划,在其之前的洛阳轨道交通则是最后一个通过审批且完成建设的规划。2018年,发改委更新城市首轮地铁规划的申报标准,正式提高了申报要求[5][6],此后未审批通过任何城市的首轮地铁规划。2022年,发改委明确表示“十四五”规划期间(2021年至2025年),不再受理城市首轮地铁规划申报。[7]2022年,南通地铁、台州轨道交通等最后一批地铁项目相继开通营运首条线路,标志着所有通过发改委审批的在建地铁线网已全部进入营运阶段。
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4年制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分类标准》定义,城市轨道交通共分高运量、大运量、中运量系统、钢轮钢轨系统、市域轨道交通系统、有轨电车系统、跨座式单轨、悬挂式单轨、导轨式胶轮电车等轮轨系统[8]。而在交通运输部所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营运数据中,大连有轨电车等与自用车完全混行的有轨电车线路则不包含在内[3]。
建设条件
中国大陆各城市的地铁和轻轨项目需要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准才能动工建设,有轨电车项目等低运量轨道交通需要得到省级发改委批准才能动工建设[9]。为确保城轨交通建设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中确定了申报发展地铁和轻轨的标准[10]。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11],将申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城市门槛进一步提高。2020年,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审批标准将继续修订,其修改范围包括人口总数指标,将从“市区常住人口”扩大到“全市人口”,并增加人口密度要求。[12]2021年10月27日,中国经营报报道,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细化城轨审批条件,原则上低运量轨道交通直接投资不得超过1亿元一公里,初期客流强度不得低于0.1万人1公里每天。[13]2024年1月,中国经营报报道称国务院下发通知,12个省份近期不得新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14],同年5月,中国交通报报道称这12个省份为甘肃、青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云南、天津、重庆、贵州、广西、宁夏。[15]
2003—2018年 | 国办发〔2003〕81号 | 2018年起 | 国办发〔2018〕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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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 | 轻轨 | 地铁 | 轻轨 |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 100亿元 | 60亿元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300亿元 | 150亿元 |
国内生产总值 | 1000亿元 | 600亿元 | 地区生产总值 | 3000亿元 | 1500亿元 |
城区人口 | 300万人 | 150万人 | 市区常住人口 | 300万人 | 150万人 |
规划线路的单向高峰客流规模 | 3万人/小时 | 1万人/小时 | 线路初期客运强度 远期单向高峰客流规模 |
0.7万人次/日•公里 3万人次/小时 |
0.4万人次/日•公里 1万人次/小时 |
地铁和轻轨
有轨电车
通勤列车系统
磁浮
跨座式单轨
悬挂式单轨
智轨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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