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輪功的鎮壓,指在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領導下的中國共產黨執政當局自1999年起實施的種種鎮壓措施。中共政府在禁止並取締法輪功後,對法輪功所採取的措施包括多方面的宣傳輿論攻勢、強制再教育, 一些看法還認為包括多種具有法律性爭議的強制措施,包括滋擾性隨機拘捕、強制勞動、酷刑,據稱有修煉者因此死亡。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中國共產黨政府的手段目的在於通過政治宣傳、監禁、強制思想改造等手段「滅絕、根除」法輪功群體,有些法輪功學員因此死亡。[1][2][3]美智庫哈德遜研究所宗教自由中心主任指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群體滅絕罪[4]。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官網2021年6月14日刊登,12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包括至少8位特別報告員聯合聲明,對於在中國被拘留的法輪功修煉者與少數群體遭到活摘器官的許多指控報告,感到極度震驚;專家團指出,早在2006、2007年,聯合國人權專家就曾向中共當局提出強行活摘囚犯器官的擔憂,但遺憾北京當時的回應缺乏相關數據,例如器官分配等待時間、或器官來源資訊等數據;專家團呼籲中方迅速回應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允許國際人權機制進行獨立監督。[5]

美國眾議院議員伊萊娜·萊希寧是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強摘國會決議案的共同提案人之一。

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創立的氣功修煉團體。在20世紀90年代的高速發展時期,中共政府於1999年7月20日發起鎮壓法輪功的運動。[6]早期,法輪功曾一度被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吸收,胡耀邦「三不政策」認為對氣功(包括法輪功)雖不鼓勵也不應批評。實際上官媒一度正面報導、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也表示過支持過法輪功。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下令設置機構610辦公室[7]調動了國家官方媒體、司法、警察、軍隊、教育系統和事業機構,[8]並通過電視、報紙、廣播和(此後的)互聯網的大規模宣傳及大規模管控以推動相關政策。[9]有分析稱存在系統性酷刑[10][11]非法拘禁強迫勞動活摘器官[11]和濫用精神病醫療措施,藉以迫使修煉者宣佈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6]第一位獲准入中國調查的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報告指出,酷刑在中國普遍存在,66%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12]

美國總統川普2019年在白宮接見法輪功學員聽取相關情況[13]國務卿蓬佩奧2020年聲明呼籲中共立刻停止21年「太久的迫害」、「邪惡踐踏和虐待」[14]。2021年5月《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發佈會上, 國務卿布林肯點名制裁一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四川省成都市前610辦公室主任余輝,他和他的直系親屬將被禁止入境美國[15]有觀察家推估,目前至少還有數十萬乃至數百萬的法輪功學員因拒絕放棄信仰而被關押在再教育營、監獄或其他拘留地點。[7][16]曾遭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稱,法輪功學員在勞教營總是受到「最長刑期、最糟待遇」。[17][18]在某些拘留所中,法輪功學員往往佔據被拘留者的絕大多數。有報道指出,截至2009年,至少有2000名法輪功學員在其迫害運動中被折磨致死。[19] 有國際觀察員和司法機構直接將反對法輪功的運動稱為種族滅絕[20][21] 2009年,西班牙和阿根廷地方法院以種族滅絕和反人類罪起訴中共高官,指控他們在策劃迫害法輪功負有責任。[22][23][24]2006年,有指控稱:不知其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殺害以供應中國器官移植行業。[11]另據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及加拿大前亞太事務國務卿大衛·喬高的調查指出」中國大陸2000年至2005年的五年內,至少有四萬兩千例左右的器官移植來源不明」,並依相關參與器官移植手術的醫師證詞得出結論「這些器官大部分來自法輪功學員,且直至今日這類活摘器官的行為仍持續着」。[11]美國記者伊森·葛特曼推測,自2000年至2008年,至少有六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因器官移植而被謀殺。[25]經進一步分析,研究此議題的人士認為實際數字比保守推測的要高。[26] 2008年,聯合國特別專員第二次要求「中國政府必須回應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活摘器官的指控,以及解釋為何自2000年至2008年中國器官移植手術的來源大幅增加」。[27]

法輪功問題已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的最主要議題之一,而大陸以外地區不少人或機構就中共對法輪功的禁止,以及之後中共對待法輪功修煉者可能侵犯人權的處置措施,對中共提出了批評。李和平、滕彪等6位北京律師,2007年在一個法輪功代理案件發表著名的〈憲法至上,信仰無罪〉無罪辯護詞。認為當局(一)違反憲法「政教分離原則」、宗教自由保障,(二)當局發佈關於法輪功的所有定性檔案都不符合《立法法》而不能當作處理依據,已違反憲法及法治精神;且民政部也無權稱法輪大法研究會是非法組織,(三)當局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行動過激且違法甚至構成犯罪。[28]

自由之家資深專家庫克2012年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發表證詞說,「修煉法輪功的中國公民,目前依然生活在不斷遭受綁架和酷刑的威脅當中。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以及各種同音字,一直是中國互聯網上被新聞檢查最嚴厲的字詞,而由任何國營媒體或由其外交官所提及的都是妖魔化標籤了的措辭。」[29]

背景

氣功潮

法輪功是一種結合了的緩慢運動及靜坐冥想的修煉功法,其道德哲學以『真、善、忍』為中心。法輪功由李洪志於1992年5月在中國吉林省長春市開始傳播。修煉人數在1990年代中期後飛速增長。中國政府1996年開始對法輪功的打壓,即使如此截至2017年中國仍有百萬多名法輪功成員[30]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將《轉法輪》一書描繪成封建迷信。[31]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以「宣揚迷信及偽科學」作為理由查禁《轉法輪》、《中國法輪功》等書籍[32]。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1999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33]

時任國務委員羅干想擠進政治局,要做點「大事」向江澤民表功,作為未來提升的政治資本。羅干知道江澤民不滿練習法輪功的人數眾多,就想整治法輪功。因礙於中央對氣功的「三不」政策,就讓其連襟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庥製造事端。1998年5月23日北京電視台《北京特快》欄目就氣功管理問題採訪何祚庥,何稱有中科院研究生孫為民「練法輪功不吃,不喝、不拉,也不睡」「得了精神病」。事實上,孫為民沒有專修法輪功,而是抱着其它辟穀的東西在練,造成不吃不喝不睡覺,沒得精神病。中科院研究生曾聯名寫信和拜訪何祚庥,告知他實情。[34]1998年5月底至6月初有北京法輪功學員到北京電視台上訪說明實情,北京電視台意識到之前的節目不符合事實,重新製作一個節目來挽回錯誤。

1999年4月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庥在《天津科技》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名爲《我不贊成青少年鍊氣功》的文章。文中指法輪功是「僞科學」,危害青少年的健康和國家[35]文中的內容提到,有一篇關於「法功」的宣傳材料,就說有某工程師煉出「法輪功」,元神出爐,可以煉到鋼裏,親眼看到煉鋼爐的原子分子的各種化學變化,獲得發明創造獎的故事。

文中發表後,引發了數千法輪功學員前往天津教育學院集體請願、反映自己煉功後受益的情況,期望雜誌編輯部消除該污衊文章以及惡劣影響。幾天后靜坐人員遭到警察驅趕,並抓捕幾十人。1999年4月25日,約萬名法輪功學員聚集於北京中南海附近的國家信訪局進行上訪[36],抗議1996年以來法輪功在中國遭受的不公正對待。

這件事觸動了高層與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當晚,江澤民向其他領導人寫信稱:「難道我們共產黨人所具有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所信奉的唯物論無神論,還戰勝不了法輪功所宣揚的那一套東西嗎?」[37]

中共高層內部分歧

法輪功把江澤民個人視作鎮壓決定的負責人。[38]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決定鎮壓法輪功,但是據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認為江澤民使用了錯誤的策略[39]

中國共產黨高層內部,最初對於是否支持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有嚴重分歧[40],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退休軍官辛子陵被採訪,表示政治局7名常委中有6位不贊成,江澤民在常委通不過鎮壓決定,江又另外開會貫徹其鎮壓主張[41]中國共產黨前總書記趙紫陽政治秘書鮑彤亦曾於公開指責在權者在位者「荒唐」[42]

2000年4月一家中國官方直屬雜誌刊文批評鎮壓政策,指「法輪功之所以在中國出現爆炸性增長,就是因為它能滿足普通人的需要」。前總書記胡耀邦的政治秘書林牧指中共高層對是否鎮壓法輪功態度歧異,抨擊江澤民的政策是「荒謬」,當時李瑞環朱鎔基胡錦濤等人都和江持不同意見,且高層幹部及家屬煉法輪功的不在少數,並指出425上訪事件和平合法[43][44]

2012年4月,在王立軍事件薄熙來事件後,中國的網絡監控不尋常地解禁「六四事件趙紫陽、法輪功、活摘器官、轉法輪」等關鍵字,等到胡錦濤出訪國外期間,「親薄熙來勢力反擊」又嚴加控制、刪除敏感訊息。北京的一位政治學者陳子明認為這體現了中共高層在法輪功問題上的鬥爭[45]

2013年4月中國媒體曝光遼寧馬三家女子勞教所酷刑虐待勞教人員做出「突破性報道」《走出馬三家》,中國政府則否認此說法,一些中國媒體和記者公開挑戰中宣部禁令[46]

對鎮壓法輪功起因的探討

國際觀察家嘗試從多個角度來解釋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的原因,包括法輪功的流行、法輪功獨立於政府並拒絕聽中國政府的話、中國政府內部權力鬥爭、以及法輪功的道德和精神內涵與無神論的馬克思主義不相容。例如有西方學者[誰?]認為,「江澤民個人對於法輪功和李洪志廣受歡迎感到妒忌和憤怒」,以及「江澤民決心要以馬克思主義與法輪功作意識形態鬥爭的需要,是隨後發生的鎮壓運動的原因所在」。[38][47]

新華社聲明:「法輪功反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追求理想主義、有神論和封建迷信」[48],並且新華社斷定,法輪功的真善忍原理與中國共產黨努力實現的社會主義道德理念和文化進步沒有絲毫共同點,因此有必要剷除法輪功,以維護共產黨的先進地位和純潔性。[49]在鎮壓起初,其他發表在中國國家級媒體上的評論也聲稱法輪功必須被打敗,因為法輪功的有神論哲學與馬列唯物主義不相容。[49]

林和立(音譯)在CNN寫道,江澤民可能希望通過文革式運動迫使高級官員對他效忠以增強自己的權威,從而在接下起的中共十六大中佔據支配他們;[39]華盛頓郵報報導聲稱並非所有政治局常委就法輪功必須被消滅這個論點與江澤民有共識,[50]但政治局中也並沒有對江澤民的決定作有力抵制。[51]

中國政府保護五個政府許可的「愛國」宗教,未登記的其它宗教是在政府許可的宗教之外,容易受到鎮壓。[52]加拿大環球郵報報導聲稱,任何未在中國政府控制之下的團體均被視作一個威脅。[53]

華盛頓郵報》報導,江澤民主張「法輪功必須被消滅」,然而並非所有政治局常委都有此共識[50],但政治局也並未有力地抵制江的鎮壓決定。[54]CNN》分析稱,江澤民可能希望透過文革式運動迫使高級官員效忠,以增強江的個人權威,從而在接下來的中共十六大換屆中佔據、支配高級官員[55]

加拿大環球郵報報導稱,任何不受中國政府控制的團體均被視作威脅[56]。中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但僅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政府對宗教的限制性框架在過去一年中持續阻礙中國公民行使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宗教自由權。一些中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空間,但同時中國政府也持續在嚴格控制國家認可的宗教團體之事務,並鎮壓未經共產黨批准的宗教及精神活動。在委員會的2010報告年度,政府維持要求宗教組織在政府登記,並服從由黨創建的「愛國宗教協會」領導的五大公認宗教有:佛教,天主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和道教。其他未註冊的組織,或活動被認為偏離了國家批准範圍的註冊組織,其成員都有可能受到騷擾、拘留、監禁和其他虐待[57]

華爾街日報的克萊格·史密斯英語Craig S. Smith稱,中國政府沒有精神信仰,欠缺在道德上戰勝精神對手的信譽,故對任何挑戰其意識形態且有能力組織自己的信仰體系感到威脅。[58]朱莉婭·張在《美國亞洲評論》表示,「代表中國傳統宗教復興的法輪功信仰體系,被眾多中共黨員和軍隊成員所奉行,這個事實特別令江澤民感到困擾;江澤民把法輪功視作在意識形態領域對中國政府崇尚鬥爭的無神論歷史唯物主義構成威脅的精神信仰;希望在政府和軍隊消滅這樣的精神信仰。」[59]

趙月之(音譯)認為,法輪功學員已經建立了一種「抵制身份」,與中國社會盛行的對金錢、權力、科學理性的追求以及中國現代化的整個價值體系相對立。[60]薩姆納·特威斯認為,「在中國,法輪功是中國本土的精神和道德傳統的一個文化復興運動,與中國政府的中國特色馬克思主義完全對立。」[61]

薇薇安·舒寫道,「法輪功展現了對共產黨合法性的全面挑戰。」[62]王大衛也同意法輪功構成了共產黨對中華民族統治地位的挑戰,法輪功喚起了一種與中國政府不同的中國傳統和當代價值觀,令中國政府感受到威脅,因為法輪功否定了中國政府對中國民族主義和中國人作所謂定義的唯一權力。[63]

知名記者克雷格·史密斯英語克雷格·史密斯在《紐約時報》稱,中國共產黨政府「沒有精神信仰」,欠缺在道德上戰勝精神對手的信譽,因此對於任何挑戰意識形態、且有能力組織自己的信仰體系的組織,政府往往會感到恐懼。[58]

王大衛也同意法輪功構成了中國政府對中華民族統治地位的挑戰,法輪功喚起了一種不同的中國傳統和當代價值觀,令政府感受到威脅,因為法輪功否定了共產黨「對中國民族主義和中國人作定義」的唯一權力。[64]朱麗婭·程在《美國亞洲評論》表示,法輪功信仰體系代表了中國傳統宗教的復興,被眾多黨員和軍隊成員所奉行,這一事實特別令江澤民感到困擾;江澤民把法輪功視作,在意識形態領域對「中國共產黨崇尚鬥爭的無神論歷史唯物主義」構成威脅的精神信仰,希望在政府和軍隊消滅之。[59]趙月枝認為,法輪功學員已經建立了一種「抗拒性的身份認同」,與中國社會盛行的對金錢、權力、科學的追求以及中國現代化的整個價值體系相對立。[60]薩姆納·特維斯認為,法輪功是關於中國本土的精神和道德傳統,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完全對立的文化復興運動。[61]薇薇安·蘇認為,法輪功展現了對共產黨合法性的全面挑戰。[62]

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志在2004年1月中國新年曾受訪談被鎮壓的原因:「那就是出於妒嫉,因為掌權者的妒嫉造成了這場迫害,儘管法輪功是為社會好,是為民眾好,學功的人數很多,在一些人眼裏看到的就是他們自己的權力,他是不管民眾疾苦的,那麼他就不能容忍法輪功有這麼多人來學。」著名記者丹尼·謝克特指這段表述具重要意義,丹尼認為「似乎與其說他(指李洪志)對中國領導人感到氣憤,不如說他憐憫他們」,中國領導人已認識到自己處於意識形態的死胡同,人民無法再相信共產主義,而妒嫉法輪功能激勵並吸引眾多民眾[65]:18

全面打壓法輪功運動

七·二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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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下令取締法輪功後,許多針對法輪功的批判活動迅速展開。各類針對法輪功的政治海報被張貼在中國全國各地,對法輪功展開猛烈的攻勢。

中國公安從1999年6月6日開始對100多名在北京參加4.25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員展開訊問。[66]6月10日,時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下令成立610辦公室,稱「統一研究解決「法輪功」問題的具體步驟、方法和措施」;[67][68]在7月22日正式鎮壓之前,派出了超過3000名安全局特務在中國國內外調查法輪功。[68]

7月20日凌晨,中國公安在全國各地綁架和拘留了公安認定是負責人的法輪功學員。 兩天之後的7月22日,中國政府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開始對法輪功全面鎮壓。[69]公安部22日發佈「六禁止」通告,即禁止民眾懸掛、張帖法輪功橫幅、圖象、標徽記和其它標識;禁止散發法輪功相關材料;禁止弘法等法輪功活動、禁止靜坐、上訪等方式維護和宣揚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禁止以謠言或其它方式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禁止組織、串聯、指揮對抗政府決定的抗議。[40]

1999年7月22日開始,法輪功在中國被禁,人們被禁止公開練習法輪功、發送法輪功材料、組織對政府禁止法輪功決定的抗議;公安數天內收繳和摧毀了150萬冊法輪功書籍、錄像帶和光盤,關閉了中國大陸所有法輪功相關網站。[68]鎮壓開始的最初一周內,至少有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捕和抄家,另有1200名政府官員被拘留和要求學習共產黨文件並宣佈脫離法輪功。[70]1999年7月27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採取克制態度。[66]

西方學者丹尼爾·賴特和約瑟夫·費史密斯提到,在法輪功於7月22日被宣佈為非法後,中國中央電視台每晚半小時的新聞聯播,從頭至尾渲染反法輪功,在節目中專家、前法輪功練習者、普通居民紛紛發言指控法輪功欺騙信徒、分離家庭、損害健康、影響社會穩定;除此之外,晚間新聞幾乎沒有其他內容;對此,這兩位學者認為:「這種政府操作完全是在妖魔化的分析」[70]

1999年7月29日中國公安部下達一份國際通緝令,以試圖推翻政府罪逮捕身在美國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中國還請求國際刑警組織提供合作,但遭拒絕。[66]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正式發佈[71][72][73]

7月22日正式鎮壓後隨之而來的中國政府系列運動,目的在於通過政治宣傳、監禁、強制思想改造等手段「滅絕、根除」法輪功群體,有些法輪功學員因此死亡。[9][74]據官方統計,至1999年年底,至少三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被拘捕。[66]至2001年初,中國政府安全機構已確認在中國黨政部門、國有企業和大專院校有約40000名法輪功學員;他們被告知,如不寫保證退出法輪功,則將被開除,並將失去退休金。[39]

專向小組:610辦公室

1999年6月10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成立,歷任組長李嵐清羅幹周永康,下設常設機構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即中央610辦公室。據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報告及美國智庫報告資料顯示,該辦公室是中國共產黨管理的國家安全「法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協調各機關鎮壓法輪功[75][76][77][78],2003年以來,610辦公室的任務已擴大到包括針對被視為異端或有害中國共產黨統治的其他宗教、氣功團體,但法輪功仍然是其首要任務[78]。報導法輪功遭鎮壓情況而獲普利策獎的記者張彥描述610辦公室的工作是「動員國家的順從的社會組織」。在公安機關的指令下,教堂、寺廟、清真寺、報紙、媒體、法院和警察都迅速整隊配合執行當局「粉碎法輪功」的計劃,以任何 手段都不為過。幾天之內一波逮捕席捲全中國。到1999年底,法輪功學員們在關押中於死亡線上掙扎[79]
著名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在與北大學者焦國標親自調查後,於2005年在給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中形容610辦公室是「國家政權內且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它是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的黑社會組織。一個國家憲法及國家的權力結構安排規範中沒有的組織,卻「行使」着本只能由國家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及許多連國家機關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權力」。它「行使」着在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以「610」為符號化的的權力,正在持續地以殺戮人的肉體及精神、以鐐銬和鎖鏈、電刑、老虎凳等形式與我們的人民「打交道」,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着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並描述了610人員及警察對法輪功學員(不分男女)性器官的「極其下流」攻擊[80][81]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立刻撤銷610辦公室之類組織、勞教所,以落實法治承諾,並停止拘禁、誹謗、消滅法輪功學員,停止強摘法輪功學員等囚犯器官。[82]

鋪天蓋地的媒體大批評

中國政府反法輪功的運動是由電視、報紙、電台和網絡驅動的。[9]在鎮壓發生的一個月內,中國國內的每家全國性媒體發表300-400篇文章攻擊法輪功,中國電視台在黃金時間的節目重播對法輪功的指控,其中沒有任何不同的看法。[83]這場宣傳運動集中指控法輪功影響社會穩定、欺騙和危險、威脅社會進步,表示法輪功的倫理哲學和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倫理觀不相容。

對此,中國民主聯合陣線的陳漢中稱:『江澤民之流在資產階級經濟大復甦二十年後的今天,沿襲毛澤東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伎倆『取締』法輪功,以為自己的威望比毛澤東還高,不知是弱智還是自大狂,法輪功還未取締完,江澤民之流已經被歷史取締了。』

中國非政府組織中國發展聯合會王林建撰文稱:『凡經歷過三十年前的文化大革命的人,對批判「法輪功」的語言和手法,大概不會感到陌生。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我的第一感覺是「文革」那一套又來了。許多人和我有同樣的感覺,文革語言,深藏多年之後,今天再次登台亮相,恐嚇人民的心理。「文革」就像地震。毛澤東說過:文化大革命,過七、八年就要來一次,不是嗎?你看,毛澤東的「文革」結束後,過了6年,到1983年,鄧小平便開始了他的「文革」。清除「精神污染」,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又過了6年,到1989年、1990年,鄧的「文革」又開始了,反對「和平演變」。再過9年,就到了1999年,江澤民發動反對「法輪功」的運動,開始了他的「文革」。從這點說,江主席不愧是毛主席的好學生,中國政府的第三代合格領導人。』[84]

任意拘禁與酷刑虐殺

2000年2月和3月15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喪生。[66]2000年4月19日:新華社公佈,總共有84名法輪功成員被判刑。[66]

一份2004年的聯合國報告顯示,數以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據信未經合法程序而遭關押,被拘禁的學員遭到中國政府強迫勞動、被濫用精神病藥物、酷刑,以及強制思想改造等。[85][86][87]

2005年12月,人權觀察引述據一些曾遭勞改系統關押者的說法,在中國的勞改營(勞教所)及監獄設施里,法輪功學員是最大量的被關押群體,而且往往遭受最長的關押期、最糟糕的對待。 [88][89]

2008年美國國務院、美國國會美中委員會引述外國觀察家的估計,中國的勞改營被關押者一半以上是法輪功學員[90][91]2009年葛特曼估計,法輪功學員大約佔全中國「勞改總人數」 的15%至20%。 [92]

2012 年12月23日,美國奧勒岡州主要報紙《俄勒岡人報》報導說,一封來自中國勞教所的信藏在美國俄勒岡居民朱麗葉‧凱斯購買的萬聖節用品當中,信上寫道:「先生:如果你偶然間購買了這個產品,請幫忙轉送這封信給世界人權組織。這裏處在中國政府迫害之下的數千人將永遠感謝並記住您。」這封沒有署名的信說,這個墳墓包是在瀋陽馬三家勞教所二 所八大隊製造的。在英文語句之間夾雜着中文詞語。「在這裏工作的人們不得不一天工作15個小時,沒有周六周日休息和任何節假日。否則,他們就將遭到酷刑, 毆打和粗暴的話語。幾乎沒有工資(一個月10元人民幣)。」「這裏的人平均被判1至3年勞教,但是卻沒有經過正常法庭判決。他們許多人是法輪功學員,他們完全是無辜的人,僅僅因為他們有不同於中國共產黨政府的信仰。他們常常遭受比其他人更多的懲罰。」這封信引起了世人的震驚和關注。[93]

覃永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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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永潔的兩腿被施加燒紅的鐵條烙13回,為了逼迫他放棄法輪功[94]

美聯社2001年7月報導,在中國遭折磨的覃永潔輾轉逃到美國,經休斯頓Park Plaza醫院治療燒傷後出院。覃永潔是廣東省寶安縣工人,1998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法輪功在中國被鎮壓後,覃被拘留多次。2001年4 月25日,覃因散發傳單吁政府停止鎮壓而再次被捕,遭毒打,未經審判被送入博羅縣(音譯)的勞改營,被手銬銬住吊了5個多小時;2001年6月2日,覃被 綁在一個柱子上,被用燒紅的鐵條烙他的腿,烙了13次,逼迫他放棄法輪功。世界日報採訪中提到2001年6月2日,覃永潔被三個管教毆打、逼迫寫悔過書,覃沉默;「結果一個管教把我綁在柱子上,一個管教將一根生鏽的鐵條在電爐上燒紅之後, 往我的大腿、小腿灼傷,還不斷地問『你還練不練?』。」覃痛得發抖、大叫,「管教」像拖狗般把他扔在外面,後關進小號。「後來,管教看我行走困難而又痛得無法入睡,他們認為我不可能逃走,就把我叫去看管果園。果園範圍廣闊,我趁人不注意逃脫。」覃永潔逃離果園後,搭一卡車潛入香港,6月10日混進一貨輪的集裝箱中,半月海上航行後24日在加州偷渡入境。[95][94][96][97]

吳曉紅、馬海燕、林鴻斌等

2012年4月,中國公民馬海燕一家三代六口(馬女士和先生兩人,兩個孩子分別是8歲、6歲,兩位老人60多少歲,六人均修煉法輪功),加上林鴻斌、吳曉紅、李先生三位法輪功學員,以及廣西民運人士覃夕權,共十人,為躲避中國政府鎮壓,逃難到馬來西亞,獲聯合國難民身份,併合購一艘遊艇,孤帆一片,飄洋過海,擬到新西蘭避難。歷經27天海上艱險,經過澳洲公海時,遊艇耗盡燃油,水盡糧絕,發出SOS求救信號後,被一澳洲漁船發現,後獲得澳洲海關救援船施救。澳洲紐西蘭紐澳兩國總理均派出代表與他們會談,忠告他們不要繼續他們危險的航程去5000里之遙的紐西蘭,澳洲移民官員伸出援手,當地主流媒體廣泛關注報導,著名澳洲人權律師大衛‧曼納為他們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十人中林鴻斌、吳曉紅、李先生曾被判刑,馬海燕及其母親曾被抄家、被勞教、被迫流離失所,因基本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他們冒險逃出了中國。[98][99][100]

活體摘取器官

喬高-麥塔斯調查報告調查發現,「在2000年至2005年,中國至少有41,500例器官移植,器官來源不明」,並認定「到今天仍持續大規模從法輪功學員進行非自願的器官掠奪」[11]。中國問題專家葛特曼經獨立調查,估計在2000年至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有65,000名法輪功學員因被掠奪器官而死亡[101]。2006年,三名證人指稱,有數千名法輪功學員被殺死以供應中國的器官移植產業[102][103][104]。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在2008年重申了聯合國機構的請求:「中國政府應充分說明,關於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以及中國器官移植自2000年以來數量暴增的器官來源為何「[105]

打壓同情法輪功的民眾

黃琦

六四天網的創辦人黃琦曾因「為六四鳴冤、為民運吶喊、為法輪功叫屈」,於2000年遭到逮捕入獄。[106]

高智晟

2005年11月據自由亞洲電台援引華盛頓郵報報導道,中國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發表「給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的公開信」,要求胡溫政府尊重宗教和信仰自由,停止鎮壓法輪功。北京市司法局在高智晟拒絕收回這封公開信後,宣佈對他行政處罰,停止執業一年。[107]

八九學生民主運動領袖王丹表示向高智晟表達敬意和支持,認為他是2005年的中國英雄。王丹寫道:大陸著名權律師高智晟給胡錦濤溫家寶發出的公開信《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係》催人淚下,其中列舉經高智晟勇敢的親身調查所查證的令人髮指的惡性侵犯人權案例。高智晟以理性和悲憫的態度,指出鎮壓法輪功學員嚴重破壞人們對法治建設的信心,破壞了中國人樸素和誠實的道德價值,道出了基層警察厭倦鎮壓和鎮壓帶來更堅韌延綿的抗爭的事實。高智晟清醒的以一個公民而不是律師的身份寫信。作為職業律師,他已盡力,並讓人們看清中國律師在職業範圍內幾乎沒有能力維護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的事實。王丹認為如果高律師以犬儒的態度忽略所看到的事實,會成為現行體制下名利雙收的律師;可面對人權受到侵犯的事件,縱使才華橫溢,也無能為力,因為這裏法律只是個擺設,甚至是笑話。[108]

高律師於2006年12月21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109]維權人士胡佳認為這個判決是使當局既能減低國際壓力,同時又能減低高智晟影響力的兩全之策。[109]

力虹

正當盛年的中國詩人、劇作家、自由撰稿人,自由憲章獎獲得者力虹於2010年12月31日去世,享年52歲。[110]據報導稱,中國法院對力虹實行重判,並在其身染重疾之後遲遲不同意保外就醫,是由於「力虹同情法輪功學員」、「聲援高智晟律師」。在力虹病入膏肓之時,中共當局連特意從國外趕回看弟弟的力虹姐姐都不讓見面,紐約中文期刊「北京之春」主編胡平認為「這是因為害怕外界知道中國政府殘害因言獲罪的知識分子的真相」。[111]

2006 年,力虹聽聞中國政府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後,奮筆疾書抨擊中國政府,發表《被盜的器官在呼嘯》、《活摘門方興未艾、奧運門又將開啟》等文章;在高智晟律師 被捕後,發表《還我高智晟,還我中國的良心》、《為民請罪的高智晟》;之後力虹被捕、於2007年3月19日被寧波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111][112]

打壓法輪功延伸到海外

  • 2010年5月,德籍華人約翰·周因為610公室充當反法輪功的間諜,在德國被緩刑和重金罰款;約翰是幾年前回國探望生病的父親時,被中國國安和610辦公室收買。[113][114]
  • 2010年7月,據加拿大權威新聞雜誌Maclean's報導,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曼德維爾裁決蒙特利爾中文週報《華僑時報》的發行人周錦興與北京宣傳機構有密切聯繫,證實《華僑時報》得到北京政府的資助。[115]
  • 2002年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厲開平,涉嫌蒐集台灣法輪功資料,以電腦網絡傳送到大陸。法務部後將厲開平記兩大過免職,並移送法辦。[116]
  • 2004年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逮捕了前國防部軍情局一名軍官,涉嫌收受中國大陸國家安全機關170多萬元,為中國大陸收集台灣法輪功成員名冊,同時與另一名軍情局少校及境管局查驗員,共同刺探香港立法會議員入出境台灣紀錄。桃園檢方昨偵查終結後,以違反國安法及洩密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刑三年。[117]
  • 2011年台灣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同時也是知名風水命理師吳彰裕,驚傳為中國大陸情報部門蒐集中國列管的民運人士、法輪功、支持西藏獨立等團體在台活動情資。經由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依串供及有逃亡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118][119][120][121][122]
  • 2012年10月31日,針對2010年4月中華愛國同心會會長周慶峻率該會成員在台北101大樓前妨害陳建仁等3名法輪功學員行使言論及表達自由案件,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應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判決「周慶峻共同以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王美敦、張金德均無罪。」[123]
  • 2012年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退職情報員蔡國賓及國防部退伍少校王維亞,涉嫌被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蒐集涉及國家機密的書籍等資訊給對岸。板橋地檢署2012年4月17日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起訴兩人。起訴書指出,王維亞涉嫌從95年起蒐集法輪功動態、國民黨未公開的內部選情分析等資訊,並偕同蔡國賓蒐集由退休情治官員出版的「情報生涯30年」一書,此書因被認定涉及國家機密,出版前就遭到查扣。[124]

法輪功學員的反應與抵制

記者招待會

紐約時報1999年10月29日報導,約30位法輪功學員28日在北京郊區秘密與7名外國媒體記者會面。在場的法輪功學員們冒巨大風險,向外國記者們敘述7月鎮壓以來他們遭受日益惡劣的騷擾、抓捕甚至肉體折磨,呼籲國際社會施壓中國政府,要求停止殘酷鎮壓。其中來自遼寧的兩位中國警察談到上司要求他們在法輪功和職業之間作出選擇;一個來自黑龍江的11歲孩子表示他因修煉法輪功被禁止上學。[125]

美聯社同一天的報導,中國政府消息透露十月底這一周內,全國除西藏外有3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拘留;該記者招待會發生的過程,是七位外國記者收到有關秘密 新聞的電郵,先與法輪功學員在北京一家飯店會面,然後法輪功學員們開車把外國記者們帶到了北京郊區一個旅館開記者招待會;與會的一位法輪功學員向記者們展 示她被手銬弄傷的手腕,另一人描述了公安如何用電棍燒她的臉。[126]

參加該記者會的法輪功學員普遍受到鎮壓,其中記者會的主辦者之一、石家莊人民電台原記者及主任、法輪功學員谷林娜因此被判刑四年。[40]事後,至少5位外國記者受到中國公安審問、被扣留在中國的居留許可、以及被警告在中國採訪法輪功學員屬非法。[127]據大赦國際,設於中國的外國記者俱樂部抗議中國公安因其成員報導法輪功而進行「跟蹤、拘留、審問和威脅」;路透社美聯社紐約時報等媒體的記者因參加法輪功學員主辦的外國記者招待會,而被中國公安宣稱是「非法報導」,並受中國公安逼迫簽署認罪書、外國記者們在中國的工作簽證及居留證被中國公安暫時扣留。[128]

上訪與請願

法輪功對在中國發生的鎮壓的回應,最初是1999年7月在地方政府、省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信訪辦上訪,紐約時報1999年10月報導,不同數量的法輪功成員持續向北京施壓。[129]

在中國大陸電視報紙上,幾乎沒有法輪功學員的聲音[130]清華大學畢業生,愛爾蘭都柏林三一學院研究生趙明,1999年底回中國去政府信訪辦登記他反對鎮壓,結果立即被拘留,護照被扣留。[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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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壓後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被毆打

不久演變成更大規模的和平示威(請願),即每天數百法輪功學員抵達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或舉橫幅為法輪功辯護。[132]這些示威無一例外被公安部門擊破,參加示威的學員被抓捕(有時被施加暴力)和拘留。[132]2000年2月5日數十名法輪功成員在中國農歷新年到來之際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示威,立即受到警方圍捕。[66]2000年初,愛爾蘭的中國留學生趙明因在天安門廣場和平示威,被拘留並被判勞教兩年,受到電擊、剝奪睡眠、毆打等酷刑。[133]

紐約時報2000年2月11日報導,2000年中國農曆新年期間,約500法輪功學員因天安門廣場和平示威、抗議鎮壓時被拘留,其中包括少數美國法輪功學員。[132]

紐約時報報導,新華社於2000年4月21日首次承認中國政府在鎮壓法輪功中遇到困難,因為「自1999年7月22日鎮壓以來,法輪功學員每天在天安門廣場製造麻煩」。[134]美國記者Ron Gluckman報導稱,在4.25一周年那天,老人、女人和兒童在天安門廣場被公安猛烈撲倒在地,數十人被捕,有西方遊客目擊公安把法輪功學員擊倒在地並拖走,感到非常可怕;該記者表示一年來北京對法輪功的鐵腕鎮壓未能戰勝法輪功。[135]

2000年4月25日,超過30,000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被捕。[132]2000年10月1日,數千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抗議鎮壓,外國記者目擊中國政府公安官員在天安門廣場當眾毆打法輪功學員。[136]

2001年在天安門廣場的抗議繼續持續,元月一日,700名學員在天安門廣場示威時被捕。[137]普立茲獎獲得者、記者張彥表示,(在受到鎮壓後)法輪功學員維護法輪功的努力可能形成了50年來對共產黨統治的最大挑戰。[138]

2001年11月20日,據法新社美聯社報道稱,三十五名來自歐洲北美洲澳大利亞的外國法輪功學員於下午2點在天安門廣場上打開一面寫有『真善忍』的橫幅,並且閉目打坐,這些人很快被中國警察帶走,其中有人受到暴力折磨;第二天德通社援引美國、德國、法國和瑞典駐華大使館官員的話說,來自十二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大都被送上回各自國家的飛機。[139][140]

來自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德國、愛爾蘭、以色列、瑞典、瑞士、英國以及美國等十二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被驅除出境;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於2001年 11月22日表示:「中國政府日前處理外國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示威事件,是依法辦事,這些人在中國受到了人道和公正的待遇」。[141]但這些外籍人士不同意章啟月的看法,表示在天安門廣場,他們有的被扯頭髮、有的鼻樑被打傷、有的被踢中要害;到了公安局後,幾個瑞典女學員因拒絕聽從指令,被警察從樓梯上踢下樓;一澳大利亞學員,被打得腫個大包,全身是抓傷,怎麼能說這是人道和公正?[141]瑞典駐華使館官員表示,中國政府未立即和瑞典使館聯繫,就拘留外國人,違反國際慣例;儘管中國公安對外籍法輪功人士並沒象對待中國國內法輪功學員那樣施以更多暴力,但瑞典大使館仍然抗議中國政府對這些人的身體進行「粗暴對待」。[141]

美國之音援引參與11月20日天安門廣場示威的加拿大法輪功學員、23歲的大學生澤農,這些法輪功學員在以往就認識,很早相約要去天安門廣場請願,這一次 大家約定星期二下午兩點在天安門廣場匯合;他們各自分別進入中國,並於約定時間準時在天安門廣場匯合。澤農在提前寫好的聲明「我為什麼要去天安門」中表示,「之所以要到天安門廣場,是想用他一個白人的面孔和行為,告訴被矇騙的中國人,法輪大法在世界各地都是受到尊重和歡迎的,只有在它的發源地卻受到這樣殘酷的打擊」。[142]

2002年2月14日,CNN報導,北美、歐洲和澳洲的法輪功學員天安門廣場展開上面寫着『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其中約40名被抓捕,其中數位被公安撲倒在地、施加腳踢拳打,中國遊客圍觀了該事件。[143]北京警方聲明說「法輪功學員製造麻煩是為了不讓中國人民慶祝新年」。[143]這是一周內的第二次西方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抗議,農曆新年時,一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和一美國法輪功學員也在廣場示威。[143]

海外法律訴訟

中國政府發動鎮壓以來,海外法輪功學員在許多國家起訴了參與鎮壓的中國政府高官。2007年,薄熙來在澳大利亞被判酷刑罪。[144]

2009年,西班牙國家法庭法官依斯馬爾·莫雷諾向在中國大陸的江澤民羅干薄熙來等五個被告遞送調查信,信中就每個被告介入鎮壓法輪功的情況提問。[145]

2009年12月17日,在經過四年的調查取證後,阿根廷最高法院宣判江澤民及羅干等針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人士干犯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並下達逮捕令。[146]同年11月,莫雷諾下令,就法輪功學員在華遭受酷刑折磨案,對前中國領導人江澤民等人提起公訴。[147]

據2012年4月BBC報導,薄熙來3月15號突然被免職後,中國的網絡監控出現不尋常情況。一些曾經被屏蔽的搜索詞彙例如「1989年六四事件」、「趙紫陽」、「法輪功」、「轉法輪」、「器官活摘」等詞彙時不時可以在中國的搜尋引擎百度新浪微博查 到。在4月6日,很多被禁內容重新可以搜索到。比如,當天的新浪微博上可以搜索到上千個「活體器官摘除」的結果。其中大多和法輪功的指控有關;在北美的中文網站博訊引述「北京消息人士」的話說,打擊謠言的運動正好在中國最高領導人胡錦濤出訪期間展開,「是親薄熙來勢力的一次反擊」。[148]

真相資料點

2001年結束時,中國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的公開呼籲不再頻繁,轉向在民間向民眾「講真相」。他們建立了較隱蔽的「資料點」製作傳單和DVD等反擊官方媒體對法輪功的描繪,然後向民眾挨家挨戶發送這些材料。[149]法輪功來源估計,至2009年,在中國有超過20萬這種資料點的存在。[150]中共禁止傳播真相信息資料,全面實施監控,獎勵舉報。對製作、傳播資料的法輪功學員加大監禁或判刑。[151]近年,中國一些流通的低面額人民幣紙幣上,出現法輪功學員所寫或印製的簡短文字,或回擊官媒的描繪,或推廣法輪功理念。[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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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各地禁止邪教的宣傳不時可見,但這些宣傳一般並沒有明文提到法輪功。

至今,中國政府和法輪功信眾仍持續輿論對峙,雙方常大量引用駭人照片:中國官方發佈所謂法輪功學員自焚照等(爭議性的天安門自焚事件),而法輪功文獻及網站則提供被虐學員的肢體照片記錄。[153]

電視插播

  • 長春插播真相:2002年3月5日,長春市有線電視八個頻道播出《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電視片,長達五十分鐘,使當地民眾誤以為鎮壓法輪功已經停止,聚集在廣場慶祝。[154]該插播事件的背景,是在2001年初中國大陸電視長時間渲染恐怖的天安門自焚後,中國民眾自99年鎮壓開始後對法輪功學員的普遍同情正在消失,這六人希望民眾從與官方電視不一樣的角度來看自焚事件。[154]插播事件後的三天內,長春公安抓捕了約2000-5000長春法輪功學員,大赦國際稱長春公安是全城搜捕。參與插播的劉海波、侯明凱、劉成軍、梁振興、雷明等被先後暴打、酷刑折磨至死。[154]美國旗幟周刊2010年12月6日發表標題為《進入細微的電波 - 幾位不為人知的中國烈士如何幫助全世界的自由事業》的長篇報導,敘述了六位長春法輪功學員劉成軍、梁振興、雷明、劉海波、侯明凱、周潤君等進行電視插播的過程及事件前後細節。
  • 中國多地插播:長春有線電視插播先後,2002年8月,大陸法輪功學員在河北省淶水易縣涿州高碑店徐水保定周邊地區,成功播放包括電視片《見證》、《法輪大法洪傳世界》長達70多分鐘。[155]自由亞洲電台評論中提到,2002年重慶鞍山哈爾濱萊陽煙臺等城市的法輪功學員也實施有線電視插播,但以長春事件影響最大,當局逮捕5千人;而重慶在1月1日及6月1日發生兩次,1月1日事件中,一法輪功學員據稱病死獄中,另外4位分別被判16年、15年、9年、7年的重刑。[156]
  • 衛星電視插播:2005 年3月14日21時34分,亞洲衛星公司所屬亞洲3S衛星6個C波段轉發器先後被宣傳法輪功內容的電視信號干擾,致使租用該轉發器的中國幾個省級電視台正常的電視節目中斷。該公司行政總裁翟克信證實確有此事。但據美國之音採訪報導,法輪功發言人表示:「至於這次插播事件,至少證明了跟我們法輪功沒有關係。我知道在中國大陸有很多人很同情法輪功,或者對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不滿,或者對中國在國內的政策、錯誤決定、腐敗和踐踏人權的行為不滿,他們有很多方式來表示不滿」。[157]

法輪功信息網建立

明慧網是法輪功學員第一手信息的權威網站,於1999年6月21日成立。其中主要是各地法輪功學員交流修煉功法的心得體會、反饋所遭遇的中共當局的迫害事件、訴請停止鎮壓法輪功的文章、以及國際官方支持法輪功的聲明等等。類似網站在亞太、歐洲等地還有,如正悟網、正見網等。


創辦獨立媒體

中國政府在1999年開始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並運用中國境內的一切官方媒體抵製法輪功。打壓初期,國際媒體也大量轉載了中國大陸媒體的報導,導致部分國家對法輪功的了解可能出現偏差。有鑑於此,海外的法輪功學員決定自己創辦獨立媒體發聲。如《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等。中國政府將法輪功設為敏感詞並在中國大陸境內屏蔽包含其內容的諸多網站。[158][159]

法輪功追隨者在全球華語媒體世界有組織有媒體地動員對中國官方媒體的反制與挑戰, 學者趙月枝認為是最具戲劇張力媒體力量的展現。 [160]BBC在《法輪功的「威脅」》中分析:「法輪功的電腦互聯網絡廣泛,網站詳細列明世界各主要城市內,法輪功學習中心的活動。法輪功組織善用互連網傳播信息,這也是中國政府擔心的原因。」[161]

爭議

宗教自由

路透社報導,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問題特派專員比勒費爾特表示為法輪功辯護,在2010年10月在聯合國大會上報告指出,法輪功等社會弱勢信仰團體被認為是邪教,因此常受社會歧視、甚至升級為針對「顛覆陰謀」的打擊[162]。一名參與會議的中國代表代表對此提出抗議,並稱中國所有宗教都在「和諧並存」。這名代表強調法輪功是「邪教」,而不是宗教,並說中國「根絕」法輪功是合理的。[163]

(註:中國政府認定邪教名單,法輪功不在其內[164])聯合國大會在過去五年都通過了譴責誹謗宗教行為的無約束力決議,一些西方國家認為,這類行為對言論自由構成威脅。比勒費爾特在其發言中沒有直接提及誹謗宗教一詞,但他說,宗教自由並不代表任何教派都不應被批評。[163]前中共610警官郝鳳軍說,「作為普通老百姓,他們是看不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的,他們只能看到政府的媒體編造的法輪功如何害人的假話或中共炮製的謊言。如天安門自焚,殺乞丐等連篇累牘的報道,就是要向人民被灌輸:法輪功就是邪教。他們把所有的社會醜惡狀態,都歸結到法輪功的頭上,他們甚至還可以無中生有。[165]

2020年12月10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梧村派出所主管黃元雄(音譯)涉嫌嚴重侵犯法輪功信眾的人權遭到制裁[166]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 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這是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一個正式文件。公安 部在認定邪教組織時,明確是根據《刑法》和一系列處理邪教組織的文件精神,參考了兩高司法解釋的定義,然後重新定義。其中沒有法輪功。[167]BBC報導,公安部2014年公佈的「邪教名單」亦不包括法輪功[16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邪教的定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文中指出:刑法第三百條中的「邪教組織」,是 指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北京維權律師莫少平表示:「無論從刑法的三百條還是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兩高的解釋裏面都沒有明確說法輪功是邪教,只有兩高頒佈司法解釋的通知裏面才確認說法輪功是邪教,兩高的這個通知本身是不符合中國立法的規定。」[169]另 一位國內律師針對兩高司法解釋的通知,表示:這文件是內部通知,不是公開的法律文件,法律文件必須公之於眾才生效,否則就是不教而誅;兩高在公開的文件中 不認定法輪功是邪教,在內部通知中又說成邪教,是很不嚴肅,而且最高法院只能就司法審判如何適用法律進行解釋,不能超越這個職權去認定什麼社會組織是邪教 組織或者非法組織,這是行政權力而非司法權力的範圍;這文件是對刑法300條的越權解釋。[170]

紐約時報》報道稱[171]中國政府將法輪功學員未經律師辯護甚至未經任何審判就投入獄中,即使辯護權是中國刑法授予的。此外,香港人權監察[172]至1999年7月以來,中國政府至少將5000名法輪功學員未經審判而直接監押。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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