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簡稱中共中央臺辦、中央臺辦或中臺辦),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管對臺灣工作的中共中央辦事機構,是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簡稱國務院臺辦或國臺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臺灣事務的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臺辦與中共中央臺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註 1]。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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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宋濤 |
副主任 3 | 潘賢掌、 仇開明、 吳璽 |
發言人 | 陳斌華、朱鳳蓮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 |
組織上級機構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中共中央辦事機構 國務院辦事機構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1000000000185933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監察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南街6-1號 |
郵政編碼 | 100053 |
電話號碼 | +86 (0)10 8355 1789(新聞局) |
對外官網 |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55年 |
影像資料 | |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 | |||||||||||||||||||||||
漢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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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 |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 | ||||||||||||||||||||||
簡化字 |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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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稱 | |||||||||||||||||||||||
繁體字 |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 ||||||||||||||||||||||
簡化字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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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島語名稱 | |||||||||||||||||||||||
臺灣南島語 | 魯凱語: bingkusiw ku awngane ki Taiwange kay kabicelrakane kay rarubuane ka makilialibake ki takipaisisuane swa Tairuku bingkusiw ku awngane ki Taiwange kay Kwowuyin |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是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對臺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機構。在不同情況使用不同名稱,如對在中國大陸投資的臺商及工作的臺籍工人稱「國臺辦」,對中華民國政黨使用「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的名義。
沿革
1954年7月,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對臺小組。1955年,中央對臺小組(後改為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後改為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對臺辦」)成立。辦公室設在中共中央調查部,主任由周恩來總理辦公室主任齊燕銘兼,楊蔭東負責具體工作。文化大革命後期,楊蔭東兼任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配合中央有關部門參加特赦戰犯,特赦臺灣武裝特務,清理監獄,寬大釋放國民黨縣團以上人員,落實投誠起義人員政策,處理右派工作計持續5年[1]。
1979年12月,恢復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2]。1979年底,鄧小平親自主持對臺工作,鄧穎超、廖承志負責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列為中共中央直屬單位,楊蔭東任副主任,1982年春任主任,1985年9月離職[1]。
1987年11月,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決定開放在臺灣的退伍軍人赴中國大陸探親,打開了臺灣居民和中國大陸居民間數十年來被人為強制停止的往來。由此引發臺灣老兵返回中國大陸家鄉,及隨之而來的臺灣居民到中國大陸的旅遊接待、兩岸經貿往來及投資、婚姻、財產繼承等涉臺事務。在此情況下,原來的中國共產黨內臺灣工作機構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無法適應新形勢。1988年,中共中央決定委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吳學謙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原鐵道部部長丁關根籌組具備行政和管理職能的政府內臺灣工作機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務院臺辦」)[3]。
1988年9月9日,國務院第21次常務會議決定成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為國務院辦事機構,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4]。
1988年10月,在北戴河由吳學謙、丁關根與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李慶洲、中共中央統戰部局長耿文清、外交部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唐樹備、對外經濟貿易部對臺辦公室(該辦公室負責臺灣投資貿易)主任安民開會,吳學謙傳達了中央關於成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的決定,要求與會者匯報各自所在部門臺灣工作的情況、任務及編制,並就擬設立的新機構的任務、機構設置、編制,及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已有的臺灣工作部門的關係等問題發表意見[3]。
1988年10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的通知》(國辦發〔1988〕71號),規定「臺辦是國務院處理對臺事務的辦事機構」,並由丁關根(國家計委第一副主任)兼任國務院臺辦主任,副主任為孫曉郁(來自中共中央統戰部)、陳宗皋(來自國家計委)[3][5]。
1989年5月31日,國務院任命唐樹備為國務院臺辦副主任。當時,國務院臺辦工作人員很少,共分為5個組:秘書組、研究組、交往組、經濟組、交流組。孫曉郁分管交往組,陳宗皋分管秘書組和經濟組,唐樹備分管研究組和交流組。丁關根經常召集這三位副主任,有時還有各組負責人,到丁關根的會議室開會[3]。
1990年1月18日,國務院臺辦副主任唐樹備以國務院臺辦發言人的名義,就國臺辦的機構職能等問題對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唐樹備表示,國務院臺辦「作為國務院處理涉臺事務的辦事機構」,將「積極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國務院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涉臺工作,推動兩岸關係的日益緩和、相互往來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組織、指導、管理、協調」被臺辦系統稱作「八字方針」,這是吳學謙、丁關根創建國務院臺辦時報經中央批准的職能,延續至今[3]。
1991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原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合併,成立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該辦公室同時也是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中央對臺工作小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日常工作由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承辦[6][7]。在此次合併中,經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批准,以楊斯德為主任的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屬於中共中央的對臺工作內部機構)與以王兆國為主任的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合併,王兆國擔任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在王兆國努力下,人員編制增加,建立了10個局,後來略有調整[3]。
1993年3月5日至7日,中共十四屆二中全會在北京舉行,通過了《關於黨政機構改革的方案》。
1993年7月2日,中央發出《關於印發〈關於黨政機構改革的方案〉和〈關於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方案》確定的調整後的中共中央直屬機構中,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與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6]。
1993年6月24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6]。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是該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
1998年3月29日《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8]、2003年3月21日(國發〔2003〕8號)[9]、2008年3月21日(國發〔2008〕11號)、2013年3月19日(國發〔2013〕14號)在「國務院辦事機構」均規定,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10][11]。
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承擔下列職能[12]:
- 研究、擬訂對臺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對臺工作的方針政策。
- 組織、指導、管理、協調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對臺工作;檢查了解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臺方針政策情況。
- 研究臺灣形勢和兩岸關係發展動向;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草擬涉臺的法律、法規,統籌協調涉臺法律事務。
-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授權,負責同臺灣當局及其授權社會團體談判及簽署協議文件的有關準備工作。
- 管理協調兩岸通郵、通航、通商事務;負責對臺宣傳、教育工作和有關臺灣工作的新聞發佈;處理涉臺的重大事件。
- 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對臺經貿工作和兩岸金融、文化、學術、體育、科技、衛生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兩岸人員往來、考察、研討等工作,國際會議的涉臺工作。
-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設置下列機構[13][14][15]:
- 機關服務中心
- 信息中心
- 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
- 海峽兩岸交流中心
- 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
- 九州文化傳播中心
- 全國對臺幹部培訓中心
歷任領導
- 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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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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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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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由中共中央任免,國務院相應任免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中共中央任免日期比國務院任免日期早。以上僅列國務院任免日期。
新聞發言人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於2000年9月5日舉行首次發佈會。首任發言人張銘清表示,今後中央臺辦、國臺辦將根據臺灣局勢和兩岸關係的發展,不定期地舉行新聞發佈會,以闡述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臺方針政策,就臺灣局勢和兩岸關係中的一些重大問題、重大事件宣示主張和立場,並回答記者們關心的問題[55]。
國臺辦發言人現由陳斌華局長、朱鳳蓮副局長擔任[56][57]。
自創立以來,國臺辦共歷經8任發言人,如下表所示。其中大部分均同時擔任新聞局局長或副局長,抑或在中國大陸與臺灣交流相關機構任職。
任期 | 相片 | 姓名 | 籍貫 | 曾任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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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2004年10月[註 14] | 張銘清 | 山東 |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常務理事[59] | |
2002年03月[63][64]-2008年12月[註 15] | 李維一 | 山東 |
國臺辦交流局局長 | |
2007年1月[63]-2013年9月[註 16] | 楊毅 | 重慶 | 國臺辦新聞局局長 | |
2007年11[63]-2015年5月[註 17](屆齡退休) | 范麗青 | 福建 |
新華社臺港澳部副主任 | |
2014年1月[63]-2023年6月 | 馬曉光 | 內蒙古 |
中國人民大學講師 | |
2015年10月[63]-2019年7月 | 安峰山 | 河南 | 國臺辦新聞局副局長 | |
2019年11月[63]- | 朱鳳蓮 | 廣東 |
國臺辦新聞局副局長 | |
2023年6月[68]- | 陳斌華 | 福建 |
國臺辦新聞局局長 |
註釋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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