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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群(2世紀—237年2月7日)[3],字長文,潁川許昌人(今中國河南省許昌),東漢末年及三國時期曹魏政權的大臣(曾為劉備效力),「九品官人法」及《魏律》的創建者。陳羣歷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盡職,爲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陳羣撰有《集》五卷,今已佚失。其餘見於《全三國文》。
年少時已被其祖父陳寔讚揚:「此兒必興吾宗!」後與孔融結交。劉備到豫州時,請他出任別駕。興平元年(194年),徐州牧陶謙病死,劉備接任徐州牧。
據《三國志》記載,當時陳羣曾警誡劉備不要領徐州,因為袁術還強大,必定會與他爭奪徐州,若果呂布乘機襲取徐州,他必大事不成;可是劉備沒有聽取,果真被呂布大敗,劉備才後悔沒有聽陳群的話。但陳景雲指出:當時呂布正在兗州與曹操相持,並沒有餘力分兵取徐州;劉備領徐州第二年,呂布才被曹操打敗投奔劉備;又一年後,袁術才誘使呂布襲取徐州,所以當時陳群能料到袁術爭奪徐州,卻不可能提前料到呂布會禍害劉備;而且劉備當時名義上領豫州,但只能屯兵小沛,如果陶謙死後劉備不領徐州,徐州歸了其他人,劉備便沒有容身之地了,袁術、呂布奪取徐州是意外,而不是劉備接手徐州本身太貪,劉備也沒有後悔不聽陳群之言的道理;故《三國志》這段記載可能是曹魏史官的附會。盧弼也認可陳景雲的說法。
劉備舉陳群為茂才,除授柘令,陳群沒有赴任,後來隨父親陳紀到徐州避戰,曹操攻滅呂布後,以陳羣為司空西曹掾屬。後歷任多項官職,魏國建立後任御史中丞。
198年,呂布為曹操所打敗,陳群父子在呂布軍中見曹操皆拜。曹操久聞其名,便讓陳群為司空西曹掾屬。當時有人向曹操引薦王模、周逵,二人均曹操用之;陳群力言不可,認為王模、周逵二人德穢行劣,終其必壞事。曹操不聽,結果二人果然犯事受誅,曹操應信當初陳群之言,並向陳群承認錯失;陳群便推薦陳矯、戴乾,曹操皆加以任用。後來東吳為叛,戴乾因忠義死於變難;陳矯則成為一位名臣,是以舉世均認同陳群知人之明。
自從劉備反曹後,東南多變。曹操便以陳羣為酇令,以何夔為城父令,用名士以鎮撫諸縣,使吏民稍定。陳羣又任蕭、酇、長平之令長,於父親亡時辭官。陳羣後任司徒掾,舉高第,為治書侍御史,轉參丞相軍事。魏國建立後,又遷為御史中丞,常與曹操或他人討論或製定法度與政策問題。陳群認為,鞭笞造成的死者更多,因此他極力贊同恢復漢朝已被廢除的肉刑(包括宮刑、刖刑),提出:「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則永無淫放穿窬之奸矣」[4]。
及後陳羣任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與曹丕交好,曹丕亦對他很器重。延康元年(220年),曹丕繼任魏王,封陳羣為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創制「九品官人法」。文帝稱帝後,遷尚書僕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進爵潁鄉侯。後為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
黃初七年(226年),文帝病重,陳羣與曹真及司馬懿等並受遺紹輔政。明帝即位後,進封潁陰侯,增邑五百,並前千三百戶,開府。後任司空,錄尚書事。
太和四年(230年),明帝親政不久,司空陳羣錄尚書事,輔助皇帝。吳質則認為輔弼的大臣影響國家的安危,於是對明帝大力稱贊驃騎將軍司馬懿,但則貶抑司空陳羣,說他非國相之才。明帝聽後大為同意,翌日即下詔要督責陳羣,連天下人都不實地批評陳羣。
太和六年(231年),曹真數度上表從斜谷進攻蜀漢,陳羣認為危險。及後曹真再上表從子午谷道攻蜀。陳羣又向明帝分析計劃的不當處,更提出自己用兵之計,明帝聽從他的計劃,於是命令曹真按計劃攻蜀。但因為連日下雨,不利行軍,陳羣又說服明帝退兵。其後又多次秘密地向明帝進諫,陳述各個政令決策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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