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華(1913年1月25日—2010年11月24日),男,漢族,曾用名王汝梅[1][2]河北磁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家、外交家,燕京大學畢業。193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是中共第十、十一、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十三屆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等職。

Quick Facts 黃華, 第5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 ...
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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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
任期
1976年12月2日—1982年11月19日
總理華國鋒 趙紫陽
前任喬冠華
繼任吳學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
任期
1980年9月10日—1982年5月4日
總理趙紫陽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
任期
1971年11月2日—1976年11月29日
前任劉鍇中華民國
繼任陳楚
個人資料
出生(1913-01-25)1913年1月25日
 中華民國直隸省磁縣
逝世2010年11月24日(2010歲—11—24)(97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籍貫河北省磁縣
國籍 中華民國(1913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2010年)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配偶何理良
母校燕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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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黃華曾任燕京大學學生會主席。一二九運動學生聯合會總交際。1936年1月,在燕京大學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6月,陪同燕京大學教師埃德加·斯諾延安採訪毛澤東。黃華回憶:「為斯諾做翻譯,使我有機會接觸所有他採訪過的領導幹部和戰士,了解他們苦難的身世,艱險的戰鬥經歷……」[3]因為黃華到了陝北蘇區後即下決心不再離去,叮囑斯諾寫文章、寫書都不要用黃華的名字和照片,所以斯諾的書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再版時才提到黃華的參與。黃華後留在延安,曾擔任翻譯、秘書等工作。1937年1月作為第一批人員進入東北軍移交給中共的延安城。抗戰時期,黃華先後在中央黨校學習、中央組織部西北青年救國會澤東青年幹部學校任生活指導處處長、教育長等。

1949年主持接收中華民國外交部,同年5月5日,奉中共中央命與時任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接觸未果[4]。1953年任朝鮮停戰政治談判中方代表和外交部西歐非洲司司長。1954年,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一員參加日內瓦會議[5]1960年至1971年相繼任駐加納埃及加拿大大使。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得聯合國席位後,為首任常駐聯合國及其安全理事會的代表。1976年12月任外交部長,後兼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

黃華曾隨周恩來總理出席日內瓦會議萬隆會議,任中國代表團顧問和發言人。[2]出席過多屆聯合國大會。1978年與日本外相園田直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和平友好條約》。1978年主持與美國代表的建交談判,1982年與美國國務卿亞歷山大·黑格簽署關於解決美售台武器問題的八一七公報。1979年隨鄧小平副總理訪問美國。[2]

黃華卸任外交部部長後,1983年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多次以副委員長身份率人大代表團到各國訪問和出席各種國際會議。

2010年11月24日凌晨3時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7歲。

評價

官方稱讚黃華為「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我國外交戰線的傑出領導人」。

著作

家庭

  • 夫人:何理良,法學家何思敬的女兒,1925年生,1940年參加革命,1944年經朱德夫人康克清介紹與時任朱德政治秘書的黃華在延安結婚,1945年畢業於延安中央軍委俄文學校。1958年畢業於莫斯科國立國際關係學院歷史系。1960年至1976年先後在駐加納、埃及和加拿大大使館以及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任外交官至參贊,1977年至1986年任外交部國際司副司長,曾任五、六、七、八屆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婦聯執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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