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英語:dialectics希臘語διαλεκτικήdialektikḗ;與對話相關,也譯作辯證術辯證方法),是一種化解不同意見的哲學論證方法, 是一個解決涉及對立雙方之間的矛盾過程[1]。古希臘的辯證法,涉及在兩個或更多對一個主題持不同看法的人之間的對話,目的是通過這種有充分理由的對話建立起對事物真理的認知[2]。它自古以來就在印度與歐洲哲學佔有中心地位。此詞彙應用於多種不同領域,包括哲學、自然科學與史學。[3]

辯證法源自於古希臘的邏輯辯證過程,並因柏拉圖蘇格拉底對話錄英語Socratic dialogue的記載而為人所熟知。蘇格拉底認為真理才是最重要的,惟有基於理性(類似於邏輯,而不是感情),才是說服別人以及發現真理的正確方法,並且,是一個人行為的決定性因素。他認為真理能夠在討論所使用的推理邏輯中被發現。

古希臘的辯證法以問答進行[3],源出希臘語「dialego」,意為談話、論戰的技藝,指一種邏輯論證的形式。現在用於包括思維自然歷史三個領域中的一種哲學進化的概念。

自古而來,有各種不同形式的辯證推理在古印度和西方出現。其三種基本形式為:蘇格拉底反詰法,以黑格爾為代表的唯心辯證法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的核心,來源於黑格爾的辯證法,並將其表述和修改為對立統一、普遍聯繫和變化發展的哲學學說。 馬克思主義認為,辯證法是和形而上學相對立的一種世界觀方法論,但存在不同的看法。

左圖為單線式邏輯,右圖為辯證式邏輯

其它的辯證推理還包括:印度教辯證法、佛教辯證法、中世紀辯證法、猶太教塔爾穆德辯證法,以及新教辯證法等。

辯證與辯論修辭詭辯(sophism)不同,在辯論中,辯論者堅持自己的看法論點,並且以贏得辯論為目的。辯論者要麼駁倒他們的對手,證明他們自身推理的正確;要麼證明他們對手的推理的錯誤。因此,在辯論中需要有裁判或評判團來判定何方勝利;在修辭中,使用修辭的人通過喻理(logos)、喻德(ethos)與喻情(pathos)的方式來說服閱聽者,使他們相信其說法;在詭辯中,往往是以欺騙為目的,在論證中故意引入違背邏輯的謬論(fallacy),做出有欺騙性的表面正確實質上是錯誤的推理和論證。

西方哲學中的辯證法

西方哲學中,辯證法(dialectic)有許多不同的含義。

古典時期

古典希臘時期的哲學中,辯證法(διαλεκτική)是以許多的對話(dialogue)形成的,其中包括論證(argument)、反面論證(counter-argument)、主張的命題(advocating proposition, theses)以及反對的命題(counter-propositions, antithesis)。對話的結果可是對相關命題的辯駁或是整合,也有可能合併了反對的命題,或是針對對話進行的質性改進[4][5]

辯證法一詞的影響也是和其在古典希臘時期(公元前五至四世紀),蘇格拉底柏拉圖哲學中的作用而來。亞里士多德說「辯證法」一詞是由前蘇格拉底哲學家埃利亞的芝諾所發明,而柏拉圖的對話錄也是蘇格拉底辯證法的例子[6]

不論依照伊曼努爾·康德所述,古希臘的dialectic只是表示假象或是外表相似的邏輯。對古希臘人而言:「這些只是幻想的邏輯,此外什麼都不是。」[7]

蘇格拉底法

蘇格拉底式對話(Socratic dialogues)也稱為蘇格拉底反詰法,是一種特殊的辯證方式,用一連串的問題針對一個模糊的信念作更準確的敘述,找出敘述的邏輯結果,以及其中的矛盾。蘇格拉底式對話經常是有破壞性的,因為會顯露出信念的錯誤[8],只有在所發現的事物可以進一步的探究真理時,蘇格拉底式對話才有建設性。偵測到錯誤也不算是證明了反對命題。就像對一個詞的定義造成的矛盾無法提供正確的定義。蘇格拉底式對話的主要目的是讓談話者避免沒有識別到的錯誤,或是教導他們探究的精髓,進而提昇談話者的心智。

例如,在《尤西弗羅篇》裏,蘇格拉底要尤西弗羅(Euthyphro)為「虔誠」下一個定義。尤西弗羅認為虔誠是神明所喜愛的特質。不過蘇格拉底和尤西弗羅也都承認,神明之間會爭吵,就像人類的爭吵一樣,其爭吵的原因是因為所愛或所恨的對象。因此,蘇格拉底認為,一定有些特質是某些神明所愛,某些神明所恨的。尤西弗羅也承認這點。蘇格拉底的結論是:若尤西弗羅是對的,一定有某些特質是又虔誠又不虔誠的(某些神所愛的,但也是某些神所恨的)。尤西弗羅承認這很荒謬。因此他透過蘇格拉底式對話知道,他對虔誠的定義還不夠好。

柏拉圖

柏拉圖對辯證法有另外一種詮釋,寫在《理想國》中,此作法是對話性的,也是直觀的[9]。在柏拉圖主義以及新柏拉圖主義中,辯證法都具有本體論和形而上學上的作用,讓智慧從合理的變成明白易懂的,從一個概念到另一個概念,直到最後掌握了至高觀念-第一原則,這也就是一切的起源。因此,哲學家最後成為了「辯證者」[10]。以這個概念來看,辯證是探究的過程,消除了通到第一定理過程中的假設(Republic, VII, 533 c-d),慢慢的接受了多元化的統一性。西蒙·布萊克本寫到,以這個定義來看,辯證法是用來瞭解「啟蒙的整個過程,其中哲學家被教育,達到至善的知識。」[11]

亞里士多德

亞里士多德強調修辭學和辯證法有緊密的關係,他提出了許多原因來說明兩者的相關性。首先,修辭學是辯證法的「對立面」(Rhet. I.1, 1354a1),再來,修辭學也可以說是辯證法以及文字研究的「外展」(paraphues ti)(Rhet. I.2, 1356a25f)。最後,亞里士多德提到:修辭學是辯證法的一部份,也像辯證法(Rhet. I.2, 1356a30f.)。在說修辭學是辯證法的「對立面」時,亞里士多德顯然的是指帕拉圖的《戈爾吉亞斯》(464bff.)。在帕拉圖的敘述中,他用了antistrophos這個字來表達兩者的類比。很有可能亞里士多德也是要表達一種類比:辯證法是為了(公開的,或是學術上的)支持某論點或是反對某論點所進行的實務,而修辭學是(在公開場合)保衛自身立場,駁斥對方的實務。辯證法的類比對於修辭學的定位有很大的意義。帕拉圖在的《戈爾吉亞斯》中提到:修辭學不可能是種藝術,因為它和明確的主題沒有關係,真實的藝術是由特定的主題所定義,例如醫藥或是製鞋是由其產品(健康或是鞋)所定義[12]

中古時期哲學

邏輯(其中應該包括了辯證法)是中世紀大學所教授的三藝之一,另外二項是修辭學語法[13][14][15][16]

第一個中世紀研究辯證法的哲學家是波愛修斯(480–524),主要是以亞里士多德學說為基礎[17]。在他之後,許多學術派的哲學家也在其著作中用到辯證法,例如皮埃爾·阿伯拉爾[18]舍伍德的威廉英語William of Sherwood[19]伽蘭德·康普提斯塔英語Garlandus Compotista[20]沃爾特·伯利英語Walter Burley、Roger Swyneshed、奧卡姆的威廉[21]托馬斯·阿奎那[22]

這個時期辯證法的形式如下:

  1. 確定問題(要問的是……)
  2. 此問題臨時的答案(看起來是……)
  3. 臨時的答案的主要論點
  4. 反對臨時答案的論點,典型作法是來自權威者的一個論點(相反的……)
  5. 在評估證據後,對問題的回答(我的回答是……)
  6. 有關反對的回覆(有關第一個論點,第二個論點,我的回應是……)

現代哲學

黑格爾辯證法

黑格爾在他的《哲學科學百科全書》的第一部分中對他的辯證方法進行了最廣泛的概括說明[1]。 黑格爾辯證法通常按海因里希·莫里茨·查利鮑斯英語Heinrich Moritz Chalybäus敘述以三重方式[23] ,表述為包括三個辯證發展階段:正題,引起其反應; 反題,與正題相矛盾或否定; 合題,兩者之間的緊張關係通過綜合解決。 用更簡單的術語來說,可以這樣考慮:問題→反應→解決方案。雖然這個模型經常以黑格爾的名字命名,但他從未使用過這種特定的表述。

另一方面,黑格爾確實使用了與「反題模型」(antithesis model)非常相似的「三值邏輯模型」,但黑格爾最常用的術語是:「抽象-否定-具體」(Abstract-Negative-Concrete)。黑格爾他的許多作中,使用這種寫作模式作為主幹來闡述着他的觀點[24]

查利鮑斯的「正題-反題-綜合」這個公式並沒有解釋為什麼正題需要一個反題。 然而,「抽象-否定-具體」公式暗示了任何初始正題中,有缺陷或者可能是不完整, 比如,它太抽象了,缺乏試驗、有錯誤、缺乏經驗。 對黑格爾來說,具有具體性、綜合性、絕對性的真理,在走向完成的過程中,總是必須經過否定的階段,這就是中介階段。 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黑格爾辯證法的本質。

為了描述克服否定的活動,黑格爾還經常使用「Aufhebung」這個詞(在英文中翻譯為「sublation」或「overcoming」), 對應中文術語是「揚棄」,來構想辯證法的運作。粗略地說,該術語表示保留想法、事物、社會等的有用部分,同時超越其局限性[25]

黑格爾指出,辯證法的目的是「研究事物自身的存在和運動,從而證明理解的部分範疇的有限性。」[26]

黑格爾主義是黑格爾的哲學,可以用「唯有理性才是實在的」這句格言來概括[27],這意味着一切實在都可以用理性的範疇來表達。 他的目標是在絕對唯心主義體系內將現實還原為一個更加綜合的統一體。

黑格爾把辯證法運用到其唯心主義,創立辯證的唯心主義[28]


黑格爾的辯證法被認為是唯心辯證法。[來源請求]

馬克思主義辯證法

馬克思主義辯證法, 又稱為唯物辯證法[29] [30],是由馬克思首先系統性整理及批判性改革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和黑格爾辯證法等的哲學體系所逐步成形成。其辯證法部分主要來源於黑格爾辯證法。

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有三條,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關於這三條基本規律的內在關係,一般認為: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狀態、否定之否定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趨勢和道路。很多人主張唯物辯證法的最基本規律只有一條,即對立統一規律;毛澤東曾指出:「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可以看出,對立統一規律實質上是黑格爾「抽象-否定-具體」(Abstract-Negative-Concrete)的思辨方法, 其它兩條規律只是「抽象-否定-具體」方法的延伸和擴展。

馬克思恩格斯則使用了唯物主義的原理,認為辯證法則是客觀事物發展和變化的內在規律,並應用於他們對社會經濟過程所作的解釋中。在馬克思主義的哲學體系中,辯證法被認為是和形而上學相對立的世界觀方法論,是關於普遍聯繫和永恆發展的學說和理論——它把世界理解和描繪為普遍聯繫的整體和永恆發展的過程,把發展理解為「事物自身固有的各種矛盾,在外部因素的影響下,變化的結果」,即內因決定、外因影響(促進或延緩)。

自然辯證法

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一書, 被認為開創了自然辯證法研究領域, 以當時自然科學的成果闡述和論證了他和馬克思共同創立的唯物辯證法的基本原理和重要範疇,並奠定了馬克思主義自然觀和自然科學觀的理論基礎[31]

在中國把科學技術哲學稱之為自然辯證法。其研究領域,開始是自然觀、科學方法論和各門科學的哲學問題,後來我們又認為人工自然,即人類實踐活動創造的技術、工業、農業,也應成為自然辯證法研究的對象,不斷吸收西方科學哲學、技術哲學和科學社會學研究的成果。西方的科學哲學、德國的技術哲學也成為自然辯證法的研究領域[32]

有關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一書的意義,愛因斯坦曾經有過評價。 1928年,愛德華·伯恩斯坦曾讓愛因斯坦閱讀了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遺作手稿, 愛因斯坦閱讀完畢後曾做出這樣的評價:「愛德華·伯恩斯坦先生把恩格斯的一部關於自然科學內容的手稿交給我,託付我發表意見,看這部手稿是否應該付印。我的意見如下:要是這部手稿出自一位並非作為一個歷史人物而引人注意的作者,那麼我就不會建議把它付印,因為不論從當代物理學的觀點來看,還是從物理學史方面來說,這部手稿的內容都無足輕重。可是,我可以這樣設想:如果考慮到這部著作對於闡明恩格斯的思想的意義是一個有趣的文獻,那是可以出版的。」「愛德華·伯恩斯坦送來全部手稿要我出主意,我的評價是對全部手稿而說的。我堅信,要是恩格斯本人能夠看到,在這樣長久的時間之後,他的這個謹慎的嘗試竟被認為具有如此巨大的重要性,他會覺得好笑。」[33][34]

批評

《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黑格爾辯證法條目中提到:黑格爾辯證法拒絕無矛盾律, 不屬於經典邏輯。由於辯證法拒絕矛盾律, 其辯證法被一些學者認為不合邏輯甚至「荒謬」。卡爾·波普爾一再抨擊辯證法。 1937年,他撰寫並發表了一篇題為「什麼是辯證法?」的論文。他在其中抨擊辯證方法願意「容忍矛盾」[35]。波普爾用這樣的話總結了這篇文章:「辯證法的整個發展應該是對哲學體系建設中固有危險的警告。它應該提醒我們,哲學不應該成為任何類型科學體系的基礎,哲學家的主張應該更加謙虛些。他們可以非常有用地完成的一項任務是,研究科學的批判性方法」([35],第 335 頁)。

卡爾·波普爾認為,接受黑格爾和其他辯證法家拒絕將無矛盾律作為邏輯理論和一般世界理論的一部分「將意味着科學的徹底崩潰」。 因為,根據今天的符號邏輯系統,按辯證法(矛盾的真理邏輯),可以導致任何命題(任何命題都可以從邏輯上從兩個相互矛盾的命題中推斷出來, 見:爆炸原理),如果我們允許矛盾的命題一起有效或正確,那麼我們 沒有理由排除任何命題([1], Chapter 4)。

科學哲學家、物理學家馬里奧·邦吉英語Mario Bunge一再批評黑格爾和馬克思的辯證法,稱它們「模糊且遠離科學」[36] 和 是一個「災難性的遺產」[37]。他總結道:「所謂的辯證法規律,如恩格斯 (1940, 1954) 和列寧 (1947, 1981) 所闡述的,就其可理解性而言是錯誤的[37]

不違反無矛盾律的看法

也有觀點認為,辯證法家的主要共識是辯證法不違反邏輯的無矛盾律,儘管已經嘗試拒絕無矛盾律次協調邏輯來研究辯證法[38]

形式化

自20世紀後期以來,歐美邏輯學家試圖通過形式化為辯證法提供數學基礎,儘管邏輯自古以來就與辯證法有關[39]:201–372

普里斯特英語Graham Priest論證辯證法與雙面真理論之間有密切的聯繫[40]。 對於辯證法,普里斯特着重於黑格爾和馬克思的用法。

經典邏輯中,從矛盾中可以推導出任何東西;這叫做ex contradictione quodlibet(ECQ),也叫做爆炸原理。次協調邏輯, 拒絕無矛盾律,並且是ECQ不成立的邏輯系統。 雙面真理論次協調邏輯中的一種[41],是認為存在真正矛盾的哲學立場。 雙面真理論在邏輯上特別有趣,因為它挑戰了經典邏輯的正統性, 儘管經典邏輯甚至在今天仍然佔據主導地位。

中國的邏輯學家也進行了有關研究, 涉及利用次協調邏輯,多值邏輯相干邏輯 [42]

辯證法與詭辯術的區分

辯證法與詭辯術(Sophistry)有相似和不同之處[43]

相似處:

  1. 辯證法,針對已經給出的論證,從普遍接受前提出發的,推理出與已給定論的矛盾[1]。詭辯術也是如此[44]

不同之處:

  1. 詭辯術在主觀方面以欺騙為目的[45] ,客觀上在論證中故意引入違背邏輯的謬論[46],做出有欺騙性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論證。而辯證法主觀方面沒有以欺騙為目的,客觀上盡力避免違背邏輯謬論
  2. 辯證法的功能超出經典邏輯和科學,而詭辯則違反了經典邏輯或科學其中的某一個。 換句話說,辯證法所揭示的東西是對經典邏輯和科學的補充,因此辯證法的表現不應該違反經典邏輯或與科學相矛盾,而詭辯論證中則含有謬論,違反經典邏輯或某種科學(或形而上學)原則[43]

辯證法這個名稱被誤用的情況,甚至將詭辯裝扮成辯證法的情況, 在生活中無處不在。以至於有時有關社群會覺得這些詭辯是辯證法,人們公正和正義感因此被侵蝕,沒有意識到這種做法帶來的負面影響[45] [47]

蘇格拉底反對詭辯者,反對他們把雄辯當做一種藝術和有感染力的演說,不需要邏輯也不需要證明的教導。[48]柏拉圖曾多次指責詭辯家們爲「惡人」。他們中很多為了自己利益而不遵從清晰原則。他們欲以授業來賺錢,看重特權及名聲,善於修辭。[49] 詭辯家認為"才能"(arete)是最重要的,也是一個人一生行為的決定性因素。他們認為,在演說言辭中的藝術品質能夠表明一個人的才能高低。演說被認為是一種藝術形式,它通過精彩的演講來取悅並且感染聽眾。儘管如此,詭辯者仍然教導他們的學生要用各種方法來尋求才能,而不僅僅只是在演說中。亞里士多德在《辨謬篇》的第二章提到:「詭辯者的藝術式只有智慧的表象,沒有真實的智慧,詭辯者是通過看起來有智慧但不真有智慧的方式來賺錢的人」。[44]亞里士多德對詭辯家的看法同樣受到了柏拉圖的影響。他將這些人別具一格的理念形容為徒有其表且只為謀取財富的。[50]亞里士多德對詭辯家的看法成為後世對他們評價的決定性因素。[51]詭辯家的惡名同樣還來自於其高額學費。[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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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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