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翎(1923年1月23日—1994年2月12日),原名徐嗣興,原籍安徽無為,生於江蘇蘇州,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家、詩人[1][2][3]。
生平
3歲生父自殺,徐家遷至南京,改隨母姓。12歲即已熟讀許多中外名著[2][3]。1937年7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隨母親與繼父流亡。1938年初,抵達四川重慶。1938年15歲時,在趙清閣主編的《彈花》上發表處女作《一片血痕與淚跡》[4][5]。1938年間,在四川國立第二中學學習。因撰寫宣傳抗日、揭露國民黨政府官員腐敗的文章,而在1939年被學校開除學籍。此後失學、失業,靠自學從事寫作[5][3]。1939年在《大聲日報》發表第一篇小說《朦朧的期待》[3]。1939年5月,進入三民主義青年團宣傳隊(後更名為「青年劇社」)當隊員。後來因被認為「思想左傾」而脫離。1940年5月,其短篇小說《「要塞」退出以後——一個青年「經紀人」底遭遇》發表在胡風主編的《七月》上,自此結識胡風並成為「七月派」主力,後來成為「七月派」在小說創作上成就最高的作家[4][5]。
1940年4月,路翎任陶行知主辦的育才學校文學教師[5]。隨後於同年起任國民政府經濟部礦冶研究所會計室辦事員[5][1]。他生活在煤礦工人中間,寫出了《家》、《黑色的子孫之一》等作品。1942年1月,路翎任中央政治學校圖書館助理員[5]。1942年,寫成中篇小說《飢餓的郭素娥》(1944年發表)[3][4]。左翼文藝理論家胡風、邵荃麟等當時都高度評價這部小說[5]。1944年完成了其代表作長篇小說《財主底兒女們》(1945年在胡風幫助下發表),與餘明英結婚[3][4]。同期他還完成了《青春的祝福》、《蝸牛在荊棘上》等許多中篇、短篇小說。1944年1月,路翎重回國民政府經濟部,在燃料管理委員會北碚辦事處當辦事員。1945年1月,胡風主編的《希望》創刊,路翎在該刊上連續發表多篇小說[5]。
抗日戰爭結束後,1946年夏,路翎和妻子餘明英復員回到南京,又失業,全家靠餘明英微薄的薪水維持。其間,路翎完成《天堂地獄之間》等許多短篇小說。1946年11月,路翎到國民政府經濟部燃料管理委員會南京辦事處任辦事員[5]。1947年寫出第一部話劇《雲雀》[3][5]。該劇由冼群導演,演員石羽、路曦、黃若海、張逸生等人參演,受到觀眾歡迎,被國民黨當局禁演[5]。1948年,路翎任國立中央大學文學系講師,出版長篇小說《燃燒的荒地》[5][1]。
1948年3月到1949年3月,邵荃麟、胡繩、喬冠華等中國共產黨知識分子在香港創辦《大眾文藝叢刊》(共6輯),對國統區文藝進行全面檢討,其中嚴厲批評了胡風的「主觀論」。《大眾文藝叢刊》上的批評激起胡風、路翎、舒蕪等人在內地《呼吸》、《泥土》、《螞蟻小集》等刊物上發表文章反駁[6]。
1949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渡江戰役中攻佔南京。路翎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文藝處創作組組長,寫出獨幕劇《反動派一團糟》,演出近20場,受到南京市民歡迎。不久,又寫出反映紗廠工人迎接解放的話劇《人民萬歲》。同年7月,應邀出席全國第一次文代會,成為中國作協會員。同時又發表《朱桂花的故事》、《「祖國號」列車》等短篇作品[5]。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1月,應院長廖承志邀請,到中國青年藝術劇院從事戲劇創作[5]。任中國青年藝術劇院創作組組長[1]。先後寫出《英雄母親》、《祖國在前進》等大型話劇。但1952年《文藝報》發表文章指責《祖國在前進》是「明目張胆為資本家捧場的作品」,他的所有劇本都遭到否定,沒有上演機會[5]。1952年,路翎調任中國劇協劇本創作室專業作家[5][1]。
1951年底文藝整風後,胡風「主觀論」被批判為與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代表的文藝思想對立。1952年9月26日,《文藝報》發表舒蕪的《致路翎的公開信》,編者按中稱,胡風等人的這個小集團「在基本路線上是和黨所領導的無產階級的文藝路線——毛澤東文藝方向背道而馳的」[6]。
1952年底,路翎主動要求到朝鮮的抗美援朝戰爭前線體驗生活,和戰士們共同生活。路翎在板門店前沿陣地開槍射殺一個侵略兵,又在一次夜行軍中跳進彈坑救助一名同行的戰友。中國人民志願軍有關部門曾為 他記功。回國後,他寫出很多反映前線生活的散文和小說,包括《板門店前線散記》、《初雪》、《窪地上的「戰役」》、《戰士的心》等。其中《窪地上的「戰役」》等當時遭到批判。1953年9月第二次全國文代會舉行,周恩來指示,像路翎這樣有成就的青年作家應受重視和尊敬。路翎在此次文代會上當選為中國作家協會理事。同年,他又參加中國戲劇家協會成為會員。同年12月間,他和胡風一道去河北省望都縣農村,向農民宣講中國共產黨的過渡時期總路線[5]。
1955年5月,胡風反革命集團案爆發。1955年6月,路翎被作為胡風反革命集團骨幹分子逮捕入獄[1][5]。曾長期關押於秦城監獄[3]。經過近9年監禁,路翎患精神分裂症,於1964年1月保外就醫。此後他連續致信中央領導為自己申冤。文革爆發後,1966年11月路翎又被收監。1973年7月25日,北京市人民法院軍事管制委員會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路翎有期徒刑20年。1975年6月,刑滿釋放,戴「反革命」帽子當掃街工人,直至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作出決定:「胡風反革命集團是一件錯案,予以平反」。1980年11月18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宣告路翎無罪」[5]。1980年平反後,任中國戲劇出版社編審[3][1]。1981年重新加入中國作家協會[1]。1984年底,路翎參加中國作協第四次代表大會,再度當選為理事。其作品被各地出版社重新整理出版[5]。他是中國作協第二、四屆理事[1]。晚年路翎重新開始寫作,主要創作詩歌作品,以及多部未發表的長篇小說[4]。
著作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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