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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癬(拉丁語:Tinea pedis)是由皮癬菌感染足部皮膚後導致的皮癬菌病[2]。足癬是用於診斷的醫學術語,其ICD-10分類代碼為B35.3[3]。在中國大陸常稱之為腳氣;在英國、香港、台灣、新加坡俗稱香港腳[4][5](Athlete's foot)。引起足癬的皮癬菌有多種,常見的為:毛癬菌、表皮癬菌、小孢癬菌。
全球約15%的人口感染足癬[2],其中男性感染人群較多,以青壯年比例較高[6],多發於摔跤運動員、高爾夫球手、大學生、軍官。這些人因職業及環境因素,使足部長期處於溫暖潮濕的地方,從而招致真菌感染,多數患者會反覆發作[5]。多數患者除了腳趾間的表皮鱗屑外,並無主觀不適症狀,但部分患者可能有糜爛、紅腫,伴隨局部難忍刺癢的與難聞的氣味[7]。
足癬的治療方法有多種,一般以各種非處方(OTC)抗真菌藥膏進行治療,症狀嚴重則需使用處方強度的藥膏,少數患者甚至需要口服抗真菌藥[7]。儘管有多種抗真菌藥可供選擇,但社會上仍存在多種偏方、驗方等替代治療措施。足癬是高度傳染性疾病,如果不及時治療,不但會引起自身其它部位感染,如甲癬、手癬、股癬等,還會傳播給其它人。[6]因此,足癬的治療是一個系統工程。[8]
足癬是近代社會文明帶來的皮膚傳染病,首次報道足癬的人是英國皮膚科醫生亞瑟·惠特菲爾德(Arthur Whitfield),他於1908年在《刺針》發表了關於足癬的論文[5]。此後又將足癬分為三個類型 [9]。他發明的惠氏腳氣膏或惠氏腳氣水都是公認的足癬治療配方,臨床應用經久不衰。但在1900年代之前,肆虐人類的皮癬菌病是兒童的頭癬(Favus,俗稱黃癬或禿瘡),主要的研究與治療基地在法國,湧現了首批皮膚真菌學大師如大衛·格魯比(David Gruby)、雷蒙德·薩布羅等,他們當時的主要治療措施是X-線。足癬在薩布羅時代及之前還是個罕見疾病。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美在法國作戰,很多英美軍人都患上了股癬(Tinea cruris),又稱腹股溝癢 (Groin itch)或 Dhobi itch,同時這些軍人患足癬、手癬。1916年,兩名美國軍醫 Oliver Ormsby 和 James Mitchell 在《美國醫學會雜誌》發表文章,闡述軍人的手癬與足癬問題,認為與法國氣候較潮濕及長期穿軍靴又不能換襪有關。[5]
「運動員腳」由美國醫師查理斯·帕布斯特(Charles Pabst)[10]於1928年提出,他指出當時全美應該有超過一千萬人患足癬,而當中75% 沒有意識到自己受到感染。當時美國人已經比較富裕,享用現代康體設施,帕布斯特指出在泳池、高爾夫球會和體育會的更衣室,十之有九都有足癬。因為足癬是在這些設施潮濕的地面中互相傳染,所以就叫作「運動員腳」。到了1930年代,很多愛到體育館鍛煉的年輕人,特別是大學生都染上足癬,美國開始出現校園、社區範圍的傳播。1931年《美國醫學會雜誌》一篇研究指,紐約州大約有一半成人染病,在加州和墨西哥邊境的情況更嚴重。1932年洛杉磯奧運會,醫學家還特製消毒藥水供運動員足浴,以防運動員染病[5]。因此,可以說,至1930年底,皮膚癬菌病完成了從頭到腳的轉移。
關於「香港腳」這個名稱的流傳眾說紛紜。根據英國醫學史家Homei博士對足癬史的考證,香港腳一詞出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英國軍隊在東南亞、香港、新加坡一帶作戰,由於這些地方天氣十分潮濕悶熱,穿着長靴的官兵染上了足癬,由於歐洲醫生並沒有見過這種病,就認為這是在這些地區發生的流行病。在香港染上的足癬叫「香港腳」(Hong Kong foot),在新加坡染上的叫「新加坡腳」(Singapore foot),在上海染上的叫「上海腳」(Shanghai foot)[5]。當時,當地的居民並不罹患足癬,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們通常是赤腳或穿着透氣性較好的拖鞋或涼鞋,另一個原因是這些地方還沒有出現當時在美國的健身設施,所以不會接觸到潮濕並帶菌的地面。事實的病腳並不「香」,嚴重反而會「臭」。[11]
香港特區政府機構平等機會委員會反應不一。《蘋果日報》是少數長期不將「武漢肺炎」改稱2019冠狀病毒病的香港傳統媒體,直至2021年4月,《蘋果日報》被平機會點名強烈譴責「武漢肺炎」是「污名化標籤」。但是直至2024年中,港府平機會都沒有就「香港腳」一詞發聲指「污名化標籤」。有不少國家如英國、香港、台灣、新加坡和大馬等,甚至中國大陸都在中文上使用「香港腳」稱呼此病。中文用家經常誤解甚至曲解此病[12],發展出同系列的其他名稱有「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腳」、「中國香港腳」、「中國腳」等[13][14]。政治利用還有陳德銘「香港模式」下原來馬英九洗腳(CECA)是洗「一個中國香港腳」的社論。[15]藝人黃秋生曾言,「想要人不要用武漢肺炎,除非香港腳不叫香港腳,叫大陸腳。日本腦炎叫中國腦炎,西班牙流感叫強國流感,德國麻疹叫新中國麻疹。那武漢肺炎就叫『全世界多得你不少肺炎』」。[16]
當皮膚一直保持在潮濕的狀況,表皮尤其是腳掌最容易孳生真菌,當真菌大量繁殖並入侵皮層,便誘發足癬。
腳掌潮濕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腳掌容易出汗;洗澡或游泳後沒有把腳掌特別是趾縫擦乾;穿着包得很緊的鞋子如高筒運動鞋;穿着吸汗力差或透氣不佳的襪子;身處炎熱或潮濕的環境。
許多不同的皮癬菌都會感染足癬[17],包括表皮癬菌、毛癬菌屬及小孢癬菌等[6]。足癬一般透過接觸感染部位或是碰觸環境中的癬菌傳播[17],像游泳池及沐浴間都是常見有癬菌的區域[18]。足癬也可能透過其他動物傳播[19]。
按照臨床表現,在Whitfield分型的基礎上 [9],將足癬分為四個類型:慢性趾間型足癬、慢性足底型足癬、急性潰瘍性足癬和囊泡型足癬。[17][20]
1. 慢性趾間型足癬是指皮損局限在腳趾之間的皮癬菌病,最常見的部位是在第四和第五趾之間[17]。非運動員的致病菌多為紅色毛癬菌,患者除了趾間局部皮損外一般無瘙癢等主觀症狀。皮損主要是表皮鱗屑,可為多層鱗屑。如果足部長期處在潮濕環境或在水中浸泡,鱗屑會變軟、發白。[21]
2. 急性潰瘍型足癬也是皮損局限在腳趾之間的皮癬菌病,但通常發生在名副其實的運動員,多由下頷毛癬菌引起。患者有刺痛甚至燒灼感等症狀。趾間皮膚紅腫、軟化、糜爛、皸裂或結痂,皮損境界清楚,周邊有鱗屑。由於繼發細菌感染患足會有難聞的氣味。[21]
3. 慢性足底型足癬又稱莫卡辛腳(Moccacin foot),皮損主要在足底及邊緣,範圍酷似莫卡辛鞋所覆蓋的皮膚區域。因為致病菌多為紅色毛癬菌,患者大多無主觀症狀。受損皮膚僅表現輕微紅斑、表皮鱗屑,足底表面有粉狀物覆蓋,這些粉狀物是破碎的過度角化的表皮。尤其在中年女性,最常見的受累部位是腳後跟,皮膚粗糙,感覺若砂紙,很難與牛皮癬、濕疹、老繭區別。[9][17]
4. 囊泡型足癬是由下頷毛癬菌引起的足部皮癬菌病,通常發生在腳底皮膚。其特徵是在紅腫皮損的基礎上突然出現發癢的水泡和囊泡[8]。按照定義,囊泡小於5–10 mm,大泡大於5–10 mm。這種腳癬亞型通常並發化膿性鏈球菌或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21]
一般使用抗真菌藥,如咪康唑(miconazole)、伊曲康唑(itraconazole)、特比萘芬(又稱蘭美抒,terbinafine)等治療;另外局部外用角質溶解劑如水楊酸。外用藥很多時候不能徹底治癒足癬,特別是很多病人把瘙癢減輕誤以為治癒,自行停止用藥。治療期間,病人換下來的襪子、內衣和床上用品應用熱水(60℃以上)燙洗,以減少傳染可能。[22]
足癬最容易在黑暗溫暖潮濕的環境中感染。所以在公共浴池、淋浴間、桑拿等潮濕的環境,應該穿着拖鞋,避免赤腳。保持腳部乾燥,洗澡後要完整擦乾爽。預防方法就是避免長時間穿着不透氣的鞋子,不讓腳指甲過長,並每天更換襪子[6][19]。一旦感染後,雙腳需保持乾爽而且穿着涼鞋對疾病的治療是有幫助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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