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

特殊情况下成立的政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臨時政府(英語:Provisional governmentInterim government),又稱過渡政府(英語:Transitional government),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發生政權更迭,因局勢不明朗、新政權尚未建立或未臻穩固之際,所組建的臨時性、過渡性的政府組織,好為之後的新政府做足正式統治前的準備工作。而臨時政府是否能順利繼承原政權的全部或部分主權,則取決於地緣政治等現實因素。[1][2]

定義

概念釋義

臨時政府與流亡政府看守政府等其他政治學上的名詞定義相近,甚至會交雜使用,但仍屬不同概念:

  • 流亡政府:指處於流亡狀態、無法對所宣稱的領土實際控制的政權,常見於殖民地軍事佔領區域的反對勢力。與臨時政府不同,這類政權無法真正實行統治權;而部分流亡政府亦會冠以「臨時政府」之名,例如大韓民國臨時政府(流亡上海)、孟加拉人民共和國臨時政府(流亡加爾各答)。
  • 看守政府:指國家因政黨輪替等內部因素,政權即將轉移至新政府的過渡期間,任期屆至的舊政府處於「看守待移交權力」而得名。看守政府與臨時政府最大的差異在於其不會發生政府易幟、更改國號等情形,且大部分的公務人員將會繼續留任,政府的組成不受影響。

類型

臨時政府的組成除來自單一勢力或者多方勢力談判共組的聯合政府之外,亦有其他多樣態的類型,包括由外國勢力扶植的傀儡政權戰爭期間或戰後暫時性的軍事佔領國際組織的直接監管,以及聯合國託管領土等等。

此外,另有一種情形是原本政權垮台後,該國陷入國家分裂軍閥割據的狀態,部分勢力則以「臨時政府」為名並宣稱擁有全部主權,形成類似殘存國家的狀態。

列表

更多資訊 原政權, 臨時政府 ...
原政權 臨時政府 後繼政權 存在時間 備註
 夏威夷王國 夏威夷州 夏威夷臨時政府  夏威夷共和國 1893年—1894年
 大清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北洋政府 1912年—1913年 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南京成立,以《臨時約法》為臨時憲法,設立「臨時大總統」和「臨時參議院」等中央機構。同年2月清帝遜位中華民國獲得列強承認,正式繼承清朝法統及「中國主權[1]。嗣後臨時政府遷都北京,逐步完善中央政府機關設置;並於國會選出袁世凱為首任正式大總統後,正式成立北洋政府取代臨時政府。
 俄羅斯帝國  俄羅斯共和國
俄國臨時政府
 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 1917年 1917年俄國爆發二月革命,沙皇尼古拉二世遜位終結了羅曼諾夫王朝的統治,原屬帝俄帝國杜馬彼得格勒蘇維埃共同創建「俄羅斯共和國」並組建臨時政府。然而臨時政府的組成並不穩定,之後更是爆發內戰,最終十月革命的結果布爾什維克推翻臨時政府,另立蘇維埃俄國取代之。
 維希法國
 自由法國
 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  法蘭西第四共和國 1944年—1946年 二戰期間法國遭到納粹德國佔領,並在當地扶持傀儡政權維希法國」,原先的第三共和政府則流亡至倫敦諾曼第登陸盟軍開始在歐洲反攻,最終擊退德軍解放巴黎,流亡政府返國成立「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作為第四共和建立前的過渡政府。
 大日本帝國朝鮮總督府 朝鮮人民共和國 駐朝鮮美軍政廳
蘇聯民政廳
1945年—1946年 1945年日本投降後,原為日本殖民地朝鮮半島獲得獨立韓國獨立運動呂運亨接收朝鮮總督府遺留當局並成立「朝鮮人民共和國」作為過渡政府,企圖阻止盟軍實施軍事佔領;然而盟軍仍然根據莫斯科會議結論進駐朝鮮半島,並且拒絕承認該政權,隨後對其展開取締導致共和國解散。

之後的盟軍託管時期則以38度線為界,北方由蘇軍託管,設立「蘇聯民政廳」,並於1946年成立「北朝鮮人民委員會」,作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前的過渡政府;南方則由美軍託管,成立「駐朝鮮美國陸軍司令部軍政廳」作為大韓民國正式建國前的過渡政權。

駐朝鮮美軍政廳  大韓民國 1945年—1948年
蘇聯民政廳
北朝鮮人民委員會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越南共和國 越南臨時中央政府  越南國 1948年—1949年
 越南共和國  越南南方共和國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1969年—1976年 1969年美國因國內反越戰情緒之故決定撤離駐越美軍,由美國所扶持的南越政權隨即倒台導致西貢易幟越南共產黨遂於南方成立「越南南方共和國」作為南北統一前的過渡政府,之後與北越合併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伊朗王國  伊朗臨時政府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1979年
 埃塞俄比亞人民民主共和國 埃塞俄比亞 埃塞俄比亞過渡政府  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 1991年—1995年
 柬埔寨人民共和國  柬埔寨過渡時期聯合國權力機構

 柬埔寨王國 1992年—1993年
 伊拉克復興黨政權 伊拉克 伊拉克臨時管理委員會
伊拉克 伊拉克臨時政府
 伊拉克共和國 2003年—2005年 2003年3月20日,以美國為首的多國聯軍發動伊拉克戰爭,隨即導致復興黨政權覆滅。薩達姆·侯賽因垮台後,聯軍對伊拉克實施軍事佔領,由「聯盟駐伊拉克臨時管理當局」成立並監管「伊拉克臨時管理委員會」,負責戰後重建和人道救援事務。2004年6月1日,「伊拉克臨時政府」建立並宣誓就職,臨時管理委員會將權力移交給臨時政府後隨即解散;聯合國安理會隨後亦通過《第1546號決議[2]

2005年1月伊拉克舉行國會選舉國民議會根據選舉結果成立過渡政府取代臨時政府。隔年國會通過新憲法,「伊拉克共和國」正式成立。

 索馬里民主共和國 索馬里民主共和國 索馬里臨時政府 索馬里過渡國家政府 1991年—1997年
索馬里過渡國家政府
索馬里和解和重建委員會
索馬里 索馬里過渡聯邦政府  索馬里聯邦共和國 2000年—2004年
 阿富汗伊斯蘭國  阿富汗伊斯蘭國過渡政府  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 2002年—2004年
利比里亞人民拯救委員會
利比里亞國務委員會
 利比里亞全國過渡政府  利比里亞 2003年—2006年
 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  利比亞全國過渡委員會  利比亞國民議會 2011年—2012年 2011年成立的利比亞全國委員會,於同年的內戰取得政權後,仍實施過渡政府制度,並逐步實施制憲代表選舉、國會大選與總統大選。
 蘇丹巴希爾政權 過渡軍事委員會  蘇丹聯合主權委員會 2019年
 馬里 致敬人民全國委員會  馬里 2020年—2021年
 乍得 過渡軍事委員會  乍得 2021年—2022年
 畿內亞 國家和解發展委員會 尚無 2021年至今
 孟加拉哈西娜政權  孟加拉臨時政府 尚無 2024年8月8日至今(6個月3周又3天) 2024年孟加拉爆發公職配額改革運動,促成執政逾20年的總理謝赫·哈西娜垮台並流亡印度;其後陸軍參謀長韋克·烏茲·扎曼提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組成臨時內閣,並運作至今。[3][4]
 敘利亞復興黨政權  敘利亞過渡政府 尚無 2024年12月8日至今(2個月3周又3天) 2024年末敘利亞反對派攻陷首都大馬士革,長期執政的阿薩德政權垮台並流亡俄羅斯,由敘利亞救國政府敘利亞臨時政府和其他反抗勢力共組「敘利亞過渡政府」統治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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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臨時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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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屬國政府 臨時政府機構 後繼政權機構 存在時間 備註
 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  中華民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 1945年—1947年 1945年日本投降國民政府代表盟軍接收原為日本殖民地臺灣,並依據終戰前《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之意向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欲作為主權正式移交後設立臺灣省政府前的過渡政府。[註 1]
 大英帝國香港立法局  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立法會 1997年—1998年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拒絕由末屆港英立法局議員全數轉任首屆香港立法會議員的方案,中方遂於主權移交前先行於深圳成立「臨時立法會」,待7月1日0時正式進駐香港,其任務即為產生特區第一屆的正式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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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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