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
特殊情况下成立的政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臨時政府(英語:Provisional government、Interim government),又稱過渡政府(英語:Transitional government),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發生政權更迭,因局勢不明朗、新政權尚未建立或未臻穩固之際,所組建的臨時性、過渡性的政府組織,好為之後的新政府做足正式統治前的準備工作。而臨時政府是否能順利繼承原政權的全部或部分主權,則取決於地緣政治等現實因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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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臨時政府的組成除來自單一勢力或者多方勢力談判共組的聯合政府之外,亦有其他多樣態的類型,包括由外國勢力扶植的傀儡政權、戰爭期間或戰後暫時性的軍事佔領、國際組織的直接監管,以及聯合國託管領土等等。
此外,另有一種情形是原本政權垮台後,該國陷入國家分裂或軍閥割據的狀態,部分勢力則以「臨時政府」為名並宣稱擁有全部主權,形成類似殘存國家的狀態。
列表
原政權 | 臨時政府 | 後繼政權 | 存在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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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3年—189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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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913年 | 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南京成立,以《臨時約法》為臨時憲法,設立「臨時大總統」和「臨時參議院」等中央機構。同年2月清帝遜位,中華民國獲得列強承認,正式繼承清朝法統及「中國」主權[1]。嗣後臨時政府遷都北京,逐步完善中央政府機關設置;並於國會選出袁世凱為首任正式大總統後,正式成立北洋政府取代臨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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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國臨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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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 | 1917年俄國爆發二月革命,沙皇尼古拉二世遜位終結了羅曼諾夫王朝的統治,原屬帝俄的帝國杜馬和彼得格勒蘇維埃共同創建「俄羅斯共和國」並組建臨時政府。然而臨時政府的組成並不穩定,之後更是爆發內戰,最終十月革命的結果布爾什維克推翻臨時政府,另立蘇維埃俄國取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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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1946年 | 二戰期間法國遭到納粹德國佔領,並在當地扶持傀儡政權「維希法國」,原先的第三共和政府則流亡至倫敦。諾曼第登陸後盟軍開始在歐洲反攻,最終擊退德軍並解放巴黎,流亡政府返國成立「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作為第四共和建立前的過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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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946年 | 1945年日本投降後,原為日本殖民地的朝鮮半島獲得獨立,韓國獨立運動家呂運亨接收朝鮮總督府遺留當局並成立「朝鮮人民共和國」作為過渡政府,企圖阻止盟軍實施軍事佔領;然而盟軍仍然根據莫斯科會議結論進駐朝鮮半島,並且拒絕承認該政權,隨後對其展開取締導致共和國解散。
之後的盟軍託管時期則以38度線為界,北方由蘇軍託管,設立「蘇聯民政廳」,並於1946年成立「北朝鮮人民委員會」,作為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前的過渡政府;南方則由美軍託管,成立「駐朝鮮美國陸軍司令部軍政廳」作為大韓民國正式建國前的過渡政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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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94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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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94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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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1976年 | 1969年美國因國內反越戰情緒之故決定撤離駐越美軍,由美國所扶持的南越政權隨即倒台導致西貢易幟,越南共產黨遂於南方成立「越南南方共和國」作為南北統一前的過渡政府,之後與北越合併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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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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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99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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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99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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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005年 | 2003年3月20日,以美國為首的多國聯軍發動伊拉克戰爭,隨即導致復興黨政權覆滅。薩達姆·侯賽因垮台後,聯軍對伊拉克實施軍事佔領,由「聯盟駐伊拉克臨時管理當局」成立並監管「伊拉克臨時管理委員會」,負責戰後重建和人道救援事務。2004年6月1日,「伊拉克臨時政府」建立並宣誓就職,臨時管理委員會將權力移交給臨時政府後隨即解散;聯合國安理會隨後亦通過《第1546號決議》[2]。
2005年1月伊拉克舉行國會選舉,國民議會根據選舉結果成立過渡政府取代臨時政府。隔年國會通過新憲法,「伊拉克共和國」正式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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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馬里過渡國家政府 | 1991年—1997年 | |
索馬里過渡國家政府 索馬里和解和重建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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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00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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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004年 | |
利比里亞人民拯救委員會 利比里亞國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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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00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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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012年 | 2011年成立的利比亞全國委員會,於同年的內戰取得政權後,仍實施過渡政府制度,並逐步實施制憲代表選舉、國會大選與總統大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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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軍事委員會 | ![]() |
20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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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人民全國委員會 | ![]() |
2020年—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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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軍事委員會 | ![]() |
2021年—202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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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和解發展委員會 | 尚無 | 2021年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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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無 | 2024年8月8日至今(6個月3周又3天) | 2024年孟加拉爆發公職配額改革運動,促成執政逾20年的總理謝赫·哈西娜垮台並流亡印度;其後陸軍參謀長韋克·烏茲·扎曼提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組成臨時內閣,並運作至今。[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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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無 | 2024年12月8日至今(2個月3周又3天) | 2024年末敘利亞反對派攻陷首都大馬士革,長期執政的阿薩德政權垮台並流亡俄羅斯,由敘利亞救國政府、敘利亞臨時政府和其他反抗勢力共組「敘利亞過渡政府」統治至今。 |
地方性臨時政府機構
原所屬國政府 | 臨時政府機構 | 後繼政權機構 | 存在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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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947年 | 1945年日本投降,國民政府代表盟軍接收原為日本殖民地的臺灣,並依據終戰前《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之意向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欲作為主權正式移交後設立臺灣省政府前的過渡政府。[註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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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998年 |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拒絕由末屆港英立法局議員全數轉任首屆香港立法會議員的方案,中方遂於主權移交前先行於深圳成立「臨時立法會」,待7月1日0時正式進駐香港,其任務即為產生特區第一屆的正式立法會。 |
備註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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