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日語:神道しんとう Shintō),也稱爲「惟神之道」[註 1]、「隨神之道」[註 2],漢語圈又稱神道教,是原生於日本大和民族民族宗教,奠基於日本自古以來的民間信仰自然崇拜,屬於泛靈多神信仰。其特徵是將世間萬物中令人敬畏及崇拜的均視為,從山、海之類的自然界物體或現象祖靈傳統神話中的神祇英雄、乃至各種幽靈、外國人物等皆是,認為凡間的萬物都有神靈依附,就算是長年使用的人造物品也會成神[註 3],福氣、災厄、疾病等抽象概念也是神,這種「萬物皆有靈」的信仰正是神道教的主要特色。神道教的神祇數量之多可以「八十萬神」[註 4]或「八百萬神」[註 5]來形容。與其他民間信仰相似,神道沒有統一的信仰組織,旗下分為數個流派。

歷史

神道起初沒有正式的名稱。一直到公元5世紀至8世紀,漢傳佛教朝鮮半島百濟傳入日本,漸漸被日本人接受,在《日本書紀》〈用明天皇紀〉中的「天皇信佛法,尊神道」句中,首次出現「神道」這個稱呼。

漢字傳入日本後,「神」字被用來表示日語中的「かみ」(kami)。當時的日本人稱已逝的人之亡靈為「かみ」,亦將認為值得敬拜的山神樹木狐狸等動植物的靈魂稱為「かみ」。「かみ」還包括一些令人駭聞的凶神惡煞。其後,人物神的歷任天皇、幕府將軍、功臣、武士等也漸漸被作為膜拜對象,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

佛教初傳入日本時,神道信徒甚為反對,國內貴族也分為兩派,分別主張支持佛教與反對佛教。支持佛教的勢力以蘇我氏為代表,而反對派則以物部氏中臣氏為首。但日本佛教乃當時的世界大國唐朝所傳授,佛僧至唐朝進修後擁有更先進的技術和知識,於是天皇們大多擁護佛教,神道頓時失勢。然至8世紀末,佛僧掌握國家大權,皇室有意打壓佛教影響力,因而神道再度得勢。長久下來,兩種宗教逐漸互相融合,即「神佛習合」,類似華人的三教合一。至明治時期,百姓多同時信仰兩宗教。於是佛教寺院和神道的神社,兩者渾然。例外的是伊勢神宮,古日本視它為皇族祖廟,供奉皇家歷代先祖,屬於古神社。

14世紀北畠親房著《神皇正統記》,上起於神代,終興國初。《神皇正統記》中的天皇世系經德川光圀大日本史》採納成為官方史家定說。[1]

德川家康的儒臣林羅山提出神道即之道,皇祖皇宗的正道與儒教的精神同一。

德川義直繼承了林羅山的神道觀,著有《神祇寶典》,排斥佛菩薩本地垂跡說;主張神道即王道,即堯舜之道,即儒道、聖賢之道,即「《易》云:聖人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2]德川義直認為日本為神靈棲舍之所,故稱為神國,其寶稱神器,守神器之人稱神皇,其兵稱神兵。神意人心本是一理,劍璽鏡即勇信智,璽鏡為文,劍為武。若林強斎繼承了山崎闇斎垂加神道,著《神道大意》強調儒教即神道。

當時盛行的還有朱子學派儒者山崎暗齋的創立垂加神道陽明學派儒者中江藤樹提出神明即良知的本體;其門人熊澤藩山以此為旨著《神道大義》,主張神道與儒教一致,「以神明之本體為良如」,神道以正直為體,知仁勇為三德,三種神器分別象徵了知、仁、勇。荻生徂徠的門人太宰春台在《辨道書》中指出,神道即《周易》觀卦《彖》傳中的「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出口延佳受林羅山的影響,收集戰國時代以來散逸燒亡的神宮舊記和神書,導入理氣學,創設的伊勢神道則以《周易》易理為神道,強調神道即天下萬民的道。出口延佳撰有《中臣祓瑞穗抄》、《神代卷講述抄》、《太神宮神道或問》。

江戶時代末期,國粹的神道理論家宣稱,兩者不能相混。本居宣長反對把儒家和神道混同,由此產生了復古神道。荷田春滿及其門人賀茂真淵通過對《萬葉集》、《古事記》的古語、國學的研究創設復古神道,把《古事記》奉為第一神典,主張以孝道為先,孝父母、敬神和忠於天皇。復古神道主張古道即神道,萬國都承蒙天照大神的御德;日本是天照大神降生之國,其子孫天皇萬世一系,繼承三種神器,居於萬國之上。平田篤胤是復古神道的集大成者。平田篤胤早年在朱子學者中山青莪門下學習漢學,批判太宰春台《辨道書》,著有《古道大意》,提出日本人都是神的後裔。他以中國自古革命不斷、亂臣賊子眾多為根據,論證日本輸入儒道以來也戰亂不斷。他在《赤縣太古傳》、《三五本紀考》中提出,中國才是日本神祇渡海所經營的,三皇五帝是從日本渡海去的神;他著《俗神道大意》排斥其他神道派別為俗神道。

明治元年正月,明治天皇下詔宣佈太政復古。明治元年十月十七日,明治天皇親祭冰川神社並下詔宣佈祭政一致:

詔:崇神社、重祭祀,皇國之大典政教基本。然中世以降,政道漸率,祀典不舉,遂馴致綱紀不振,朕慨之。方今更始之秋,新置東京,親臨視政,將先興祀典、張綱紀,以復祭政一致之道也。

明治2年12月,宮內建成新神殿,供奉八神、天神地祇和歷代皇靈。1870年1月3日,在新神殿中舉行天皇親祭,並發佈《鎮祭詔》:

朕恭惟大祖創業,崇敬神明,愛撫蒼生,祭政一致,所由來遠矣。朕以寡弱夙承聖緒,日夜怵慯,懼天職之或虧,乃祗鎭祭天神地祇八神曁列皇神靈於神祇官,以申孝敬,庶幾使億兆有所矜式。

明治3年1月3日(1870年2月3日),明治天皇作大教宣佈詔書:

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極垂統;列皇相承,継之述之。祭政一致,億兆同心。治教明於上,風俗美於下。而中世以降,時有汚隆,道有顕晦,治教之不洽也久矣。今也,天運循環,百度維新,宜明治教,以宣揚惟神大道也。因新命宣教使,以布教天下。汝群臣衆庶,其體斯旨。

隨後神道成為國家的宗教,興起「廢佛毀釋運動」,以致許多佛寺遭毀。雖然明治憲法承認宗教信仰自由,但崇拜神道成為日本國民的義務,成為統治國民的手段。此一近似於國教的神道信仰體系被稱為「國家神道」。明治維新執行王政復古、祭政一致,再次確立王朝時代以來的神社制度,展開神祇官復興運動。明治五年三月創立教部省,確立政教合一,在國家層面設大教院,主祭天之御中主神高皇產靈神神皇產靈神和天照大神。在地方上設立中教院、小教院。明治三十一年十一月創設全國神職會。國家神道的制度直到二戰後,才在盟軍佔領當局要求政教分離的指導下被廢除。

根據日本文化廳在2016年的統計,神道在日本國內約有8千9百萬信徒,佔日本居住人口(含外籍居留人口)比例達47.4%[3],但此數據沒有考慮到神佛習合現象。有人認為實際上真正虔誠的神道信徒數量並不多,日本五大報之一的《日本經濟新聞》則指出很多日本人不過是進去寺廟裏面求神許願罷了,並不是真正擁有宗教信仰[4],但實際上,宗教除了制度性宗教外,還有非制度性宗教,求神許願本身也是宗教行為的一種,不能說成沒有宗教信仰。

祭儀

日本神道祭祀包括了天神、地祇、人鬼的祭祀典禮。[5]祭祀分大祀、中祀、小祀。[6]大祀包括大嘗祭。中祀包括新嘗祭、神嘗祭、相嘗祭、神衣祭、祈年祭。小祀包括鎮花祭、鎮火祭、鎮魂祭、三枝祭、道享祭、風神祭、祈雨止雨祭、月次祭、星祭、招魂祭、荒神祭、地鎮祭。《古事記》中除了至尊神天照大神以外,神道教的神按職別包括六個輔佐神、五部上祖神、三十二神、五行神、風神、雷神、山神、草神、海神、河神、二十一祓神、六福神、道祖神、和歌神、八大武神、軍神、酒造祖神、醫術祖神、神樂祖神、服部祖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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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神道祭祀
一月 四方拜、元始祭
二月 皇靈殿祈年祭、春日祭、新年祭、御田植祭
三月 春季皇靈殿並神殿祭(三月春分日)、春日祭(三月十三日)
四月 神武天皇御例祭、賀茂祭、神衣祭
五月 端午祭(五月五日)、賀茂祭(五月十五日)
六月 神今食大祓、神宮月次祭幣帛發遣(六月四日)
七月 乞巧奠
八月
九月 伊勢例幣、重陽宴、秋季皇靈殿並神殿祭(九月秋分)
十月 神嘗祭(十月十七日)
十一月 新嘗祭(十一月廿三日)、相嘗祭、鎮魂祭(十一月廿二日)、靖國神社例祭(五月六日、十一月六日)
十二月 大祓(十二月卅一日)、除夜祭(十二月卅一日)、追儺、後桃園院天皇御例祭(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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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宮裏的神官稱為祭主、大宮司。神社的首領稱為神主,其下有祢宜(覡)、祝、巫(神子)等等。神樂舞女稱為巫女。明治二十七年頒佈《神官神職服制》敕令,此後修正3次,分為正裝、禮裝、常裝。正服黑羅冠、略服烏帽子(有位立烏帽子、無位折烏帽子)。正服衣冠,四位以上縫腋位袍黑唐草紋、五位赤唐草紋、六位以下綠無紋、無位黃平絹無紋。禮裝齋服服制與位袍同,用白絹。中單短帷子,有位者為紅綾,無位者紅絹。下着指貫,三位以上紫底藤丸紋,四位五位紫平絹,六位以下淺黃平絹。此外有衣冠代用布衣,即無襴狩衣。常裝包括狩衣和淨衣。中祭、小祭的祭服為常服,即狩衣。別官以下僕從服白張。供品稱為神饌,包括飯、餅、白米、黑米、野鳥、水鳥、海魚、川魚、海菜、野菜、果實、鹽、酒。

神前結婚儀式

神前結婚儀式可追溯到伊勢禮法。1878年,深受水嶋流禮法家影響的伊勢神宮的神宮教院頒佈神道綱領《五儀略式》,包括誕生之式、創業之式、婚姻之式、奏功之式、葬祭之式五種。不久《類聚婚禮儀式》一書出版。1899年,華族女學校校長細川潤次郎男爵擬定了《新撰婚禮式》,提倡推廣神前結婚式。翌年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以大正天皇結婚為契機,出現了明治式神前結婚法。禮法講習會在日比谷大神宮(東京大神宮)為當時身為皇太子的大正天皇的結婚式舉行演習。此後大正神前結婚法集其大成。目前神前結婚式有三種:自家神前結婚儀式、氏神神前結婚儀式、宗教神道教會結婚儀式。結婚祭儀分為幾個步驟。社司為新人開啟神社大門,新人獻上神饌,社司吟誦祝詞,新人交換誓詞並獻上玉串再敬拜。擺上神酒、一獻、二獻、三獻。媒人、男方親族及女方親族入座,與新人敬酒並問候。結婚式舉行完後,緊接着舉行「披露宴」。結婚儀式只有新郎新娘、媒人夫婦、雙方父母、近親參加。「披露宴」意即「公佈於眾」,所以參加的人可以很多,如雙方工作單位的同事、遠親、同學、朋友均可參加。

皇祖天照大神

天照大神天皇一系的祖宗神,天皇所郊祀的皇大神[7],即日神,為治天的君王)。

天照大神賜給其子孫三神器,即八咫鏡草薙劍八阪瓊曲玉,作為統治的憑證神璽,保佑子孫永遠統治日本[8][9]

垂仁天皇下詔祭祀天照大神,以兵器祭神祇。[10]

分類

神道依信仰形態可分成:神社神道,教派神道和民俗神道,教派神道分有13個教派,每派有自己的創始人;民俗神道無嚴密組織,是農民自己祭祀農事和路神。明治維新後,政府扶持神社神道,宣佈政教合一,將神社神道定為國教,即國家神道,由政府出資資助。古來神道的祭祀神職人員、神主(神道的祭司)以及下級神職人員一般都是世襲。明治政府不採傳統的制度,廢止世襲職。設置內務省中一部局來管轄全國神社,而神職皆成內務省的職員。又將古社中多數小者,由政府統籌到大社中。1945年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投降後,在盟軍要求下,日本政府宣佈政教分離,裕仁天皇發佈詔書,宣佈自己是人不是神,廢除國家神道,政府不得資助神社,但神社神道已經成為日本神道信仰的主流。

神道諸派

文化

日本人一般在出生30至100天內,都會被父母帶領參拜神社,在3、5、7歲的11月15日所謂七五三節要參拜神社,升學、結婚要到神社祈求神佑。但平時求籤,祈求交通安全等到佛寺,葬禮也要佛教和尚主持。每個神社門前有一個叫做「鳥居」的日本牌坊,正殿門楣上掛一鈴鐺,懸一粗繩,參拜者先要拉動粗繩,再大聲鼓掌以驚動神靈(日本稱為御魂),然後雙手合一默默祈禱。一般不用下跪,但進入殿內須脫鞋。因日本大學升學競爭相當激烈,每年高考時,都有大批學生到神社祈禱。

神社

神社不設立靈牌(較重要的神社有一青銅鏡)。有一些具有重要任務的神社稱為神宮。比較重要的神道神社有:

對台灣與朝鮮半島的影響

台灣自1895年起馬關條約簽訂起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期間統治共有五十年的時間。期間日本以「神道」作為政治及教化的媒介,故台灣留下許多神社的建築,但這些神社大部分在戰後先後遭到拆毀[11],目前除高士神社已重建並恢復祭祀外[12],其餘皆已拆除及改建作為其他用途,例如桃園神社

朝鮮半島自1910年8月22日日本(大日本帝國)基於《日韓合併條約》,將朝鮮半島(大韓帝國)併入版圖起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期間統治共有三十五年的時間。在日韓合併前,朝鮮半島已有日本人在釜山仁川首爾鎮南浦群山、龍川、大邱大田城津馬山木浦的日本居留民地區設立神社神社設立[13] 日韓合併後,朝鮮總督府在1912年即編列預算進行朝鮮神社(之後定名為朝鮮神宮)的設立調查,此後在1915年10月實施「神社寺院規則」,規定朝鮮的神社存廢皆須經總督府許可,朝鮮的神社在此後逐漸設立,原本已設立的12處居留地神社在之後被公認,作為朝鮮總鎮守的朝鮮神宮則在1925年完工。

朝鮮殖民當局自1936年推動皇民化運動,與台灣同樣採壓抑本地固有宗教,增設及升格神社、增加神社參拜的方式以推廣神道。朝鮮總督府自1936年8月進行「一道一列格社」的神社政策改革,並制定神社的神祠、神饌、幣帛料供進制度,將官國幣社下的社格分為與日本本土的社格制度不同的「道供進社」、「府供進社」、「邑供進社」,之後逐漸將8道的神社列格為國幣小社。自1939年至1942年,朝鮮的神社增加了3座,而規模較小的神祠則從470座增加至828座[13]。在1939年,朝鮮總督府設立了第二座神宮「扶餘神宮日語扶余神宮」,其祭神是與朝鮮相關的神祗,然而因戰事窘迫,在二戰結束前沒有鎮座。總計朝鮮共設有官幣大社2座、國幣小社8座、道供進社9座、府供進社8座、邑供進社18座、無格社37座、其餘的神祠973座,共計1,055座[14][15]

二戰後,朝鮮半島的神社大部分被拆毀,僅有少數神社仍保留遺構,例如小鹿島神社、江原神社[16]

腳註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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