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日語:神道/しんとう Shintō),也稱爲「惟神之道」[註 1]、「隨神之道」[註 2],漢語圈又稱神道教,是原生於日本大和民族的民族宗教,奠基於日本自古以來的民間信仰與自然崇拜,屬於泛靈多神信仰。其特徵是將世間萬物中令人敬畏及崇拜的均視為神,從山、海之類的自然界物體或現象、祖靈、傳統神話中的神祇與英雄、乃至各種幽靈、外國人物等皆是,認為凡間的萬物都有神靈依附,就算是長年使用的人造物品也會成神[註 3],福氣、災厄、疾病等抽象概念也是神,這種「萬物皆有靈」的信仰正是神道教的主要特色。神道教的神祇數量之多可以「八十萬神」[註 4]或「八百萬神」[註 5]來形容。與其他民間信仰相似,神道沒有統一的信仰組織,旗下分為數個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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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神道起初沒有正式的名稱。一直到公元5世紀至8世紀,漢傳佛教經朝鮮半島的百濟傳入日本,漸漸被日本人接受,在《日本書紀》〈用明天皇紀〉中的「天皇信佛法,尊神道」句中,首次出現「神道」這個稱呼。
漢字傳入日本後,「神」字被用來表示日語中的「かみ」(kami)。當時的日本人稱已逝的人之亡靈為「かみ」,亦將認為值得敬拜的山神及樹木、狐狸等動植物的靈魂稱為「かみ」。「かみ」還包括一些令人駭聞的凶神惡煞。其後,人物神的歷任天皇、幕府將軍、功臣、武士等也漸漸被作為膜拜對象,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
佛教初傳入日本時,神道信徒甚為反對,國內貴族也分為兩派,分別主張支持佛教與反對佛教。支持佛教的勢力以蘇我氏為代表,而反對派則以物部氏和中臣氏為首。但日本佛教乃當時的世界大國唐朝所傳授,佛僧至唐朝進修後擁有更先進的技術和知識,於是天皇們大多擁護佛教,神道頓時失勢。然至8世紀末,佛僧掌握國家大權,皇室有意打壓佛教影響力,因而神道再度得勢。長久下來,兩種宗教逐漸互相融合,即「神佛習合」,類似華人的三教合一。至明治時期,百姓多同時信仰兩宗教。於是佛教寺院和神道的神社,兩者渾然。例外的是伊勢神宮,古日本視它為皇族祖廟,供奉皇家歷代先祖,屬於古神社。
14世紀北畠親房著《神皇正統記》,上起於神代,終興國初。《神皇正統記》中的天皇世系經德川光圀《大日本史》採納成為官方史家定說。[1]
德川家康的儒臣林羅山提出神道即堯舜之道,皇祖皇宗的正道與儒教的精神同一。
德川義直繼承了林羅山的神道觀,著有《神祇寶典》,排斥佛菩薩本地垂跡說;主張神道即王道,即堯舜之道,即儒道、聖賢之道,即「《易》云:聖人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2]德川義直認為日本為神靈棲舍之所,故稱為神國,其寶稱神器,守神器之人稱神皇,其兵稱神兵。神意人心本是一理,劍璽鏡即勇信智,璽鏡為文,劍為武。若林強斎繼承了山崎闇斎的垂加神道,著《神道大意》強調儒教即神道。
當時盛行的還有朱子學派儒者山崎暗齋的創立垂加神道。陽明學派儒者中江藤樹提出神明即良知的本體;其門人熊澤藩山以此為旨著《神道大義》,主張神道與儒教一致,「以神明之本體為良如」,神道以正直為體,知仁勇為三德,三種神器分別象徵了知、仁、勇。荻生徂徠的門人太宰春台在《辨道書》中指出,神道即《周易》觀卦《彖》傳中的「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出口延佳受林羅山的影響,收集戰國時代以來散逸燒亡的神宮舊記和神書,導入理氣學,創設的伊勢神道則以《周易》易理為神道,強調神道即天下萬民的道。出口延佳撰有《中臣祓瑞穗抄》、《神代卷講述抄》、《太神宮神道或問》。
至江戶時代末期,國粹的神道理論家宣稱,兩者不能相混。本居宣長反對把儒家和神道混同,由此產生了復古神道。荷田春滿及其門人賀茂真淵通過對《萬葉集》、《古事記》的古語、國學的研究創設復古神道,把《古事記》奉為第一神典,主張以孝道為先,孝父母、敬神和忠於天皇。復古神道主張古道即神道,萬國都承蒙天照大神的御德;日本是天照大神降生之國,其子孫天皇萬世一系,繼承三種神器,居於萬國之上。平田篤胤是復古神道的集大成者。平田篤胤早年在朱子學者中山青莪門下學習漢學,批判太宰春台《辨道書》,著有《古道大意》,提出日本人都是神的後裔。他以中國自古革命不斷、亂臣賊子眾多為根據,論證日本輸入儒道以來也戰亂不斷。他在《赤縣太古傳》、《三五本紀考》中提出,中國才是日本神祇渡海所經營的,三皇五帝是從日本渡海去的神;他著《俗神道大意》排斥其他神道派別為俗神道。
明治元年正月,明治天皇下詔宣佈太政復古。明治元年十月十七日,明治天皇親祭冰川神社並下詔宣佈祭政一致:
詔:崇神社、重祭祀,皇國之大典政教基本。然中世以降,政道漸率,祀典不舉,遂馴致綱紀不振,朕慨之。方今更始之秋,新置東京,親臨視政,將先興祀典、張綱紀,以復祭政一致之道也。
明治2年12月,宮內建成新神殿,供奉八神、天神地祇和歷代皇靈。1870年1月3日,在新神殿中舉行天皇親祭,並發佈《鎮祭詔》:
朕恭惟大祖創業,崇敬神明,愛撫蒼生,祭政一致,所由來遠矣。朕以寡弱夙承聖緒,日夜怵慯,懼天職之或虧,乃祗鎭祭天神地祇八神曁列皇神靈於神祇官,以申孝敬,庶幾使億兆有所矜式。
明治3年1月3日(1870年2月3日),明治天皇作大教宣佈詔書:
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極垂統;列皇相承,継之述之。祭政一致,億兆同心。治教明於上,風俗美於下。而中世以降,時有汚隆,道有顕晦,治教之不洽也久矣。今也,天運循環,百度維新,宜明治教,以宣揚惟神大道也。因新命宣教使,以布教天下。汝群臣衆庶,其體斯旨。
隨後神道成為國家的宗教,興起「廢佛毀釋運動」,以致許多佛寺遭毀。雖然明治憲法承認宗教信仰自由,但崇拜神道成為日本國民的義務,成為統治國民的手段。此一近似於國教的神道信仰體系被稱為「國家神道」。明治維新執行王政復古、祭政一致,再次確立王朝時代以來的神社制度,展開神祇官復興運動。明治五年三月創立教部省,確立政教合一,在國家層面設大教院,主祭天之御中主神、高皇產靈神、神皇產靈神和天照大神。在地方上設立中教院、小教院。明治三十一年十一月創設全國神職會。國家神道的制度直到二戰後,才在盟軍佔領當局要求政教分離的指導下被廢除。
根據日本文化廳在2016年的統計,神道在日本國內約有8千9百萬信徒,佔日本居住人口(含外籍居留人口)比例達47.4%[3],但此數據沒有考慮到神佛習合現象。有人認為實際上真正虔誠的神道信徒數量並不多,日本五大報之一的《日本經濟新聞》則指出很多日本人不過是進去寺廟裏面求神許願罷了,並不是真正擁有宗教信仰[4],但實際上,宗教除了制度性宗教外,還有非制度性宗教,求神許願本身也是宗教行為的一種,不能說成沒有宗教信仰。
祭儀
日本神道祭祀包括了天神、地祇、人鬼的祭祀典禮。[5]祭祀分大祀、中祀、小祀。[6]大祀包括大嘗祭。中祀包括新嘗祭、神嘗祭、相嘗祭、神衣祭、祈年祭。小祀包括鎮花祭、鎮火祭、鎮魂祭、三枝祭、道享祭、風神祭、祈雨止雨祭、月次祭、星祭、招魂祭、荒神祭、地鎮祭。《古事記》中除了至尊神天照大神以外,神道教的神按職別包括六個輔佐神、五部上祖神、三十二神、五行神、風神、雷神、山神、草神、海神、河神、二十一祓神、六福神、道祖神、和歌神、八大武神、軍神、酒造祖神、醫術祖神、神樂祖神、服部祖神等等。
神宮裏的神官稱為祭主、大宮司。神社的首領稱為神主,其下有祢宜(覡)、祝、巫(神子)等等。神樂舞女稱為巫女。明治二十七年頒佈《神官神職服制》敕令,此後修正3次,分為正裝、禮裝、常裝。正服黑羅冠、略服烏帽子(有位立烏帽子、無位折烏帽子)。正服衣冠,四位以上縫腋位袍黑唐草紋、五位赤唐草紋、六位以下綠無紋、無位黃平絹無紋。禮裝齋服服制與位袍同,用白絹。中單短帷子,有位者為紅綾,無位者紅絹。下着指貫,三位以上紫底藤丸紋,四位五位紫平絹,六位以下淺黃平絹。此外有衣冠代用布衣,即無襴狩衣。常裝包括狩衣和淨衣。中祭、小祭的祭服為常服,即狩衣。別官以下僕從服白張。供品稱為神饌,包括飯、餅、白米、黑米、野鳥、水鳥、海魚、川魚、海菜、野菜、果實、鹽、酒。
神前結婚儀式
神前結婚儀式可追溯到伊勢禮法。1878年,深受水嶋流禮法家影響的伊勢神宮的神宮教院頒佈神道綱領《五儀略式》,包括誕生之式、創業之式、婚姻之式、奏功之式、葬祭之式五種。不久《類聚婚禮儀式》一書出版。1899年,華族女學校校長細川潤次郎男爵擬定了《新撰婚禮式》,提倡推廣神前結婚式。翌年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以大正天皇結婚為契機,出現了明治式神前結婚法。禮法講習會在日比谷大神宮(東京大神宮)為當時身為皇太子的大正天皇的結婚式舉行演習。此後大正神前結婚法集其大成。目前神前結婚式有三種:自家神前結婚儀式、氏神神前結婚儀式、宗教神道教會結婚儀式。結婚祭儀分為幾個步驟。社司為新人開啟神社大門,新人獻上神饌,社司吟誦祝詞,新人交換誓詞並獻上玉串再敬拜。擺上神酒、一獻、二獻、三獻。媒人、男方親族及女方親族入座,與新人敬酒並問候。結婚式舉行完後,緊接着舉行「披露宴」。結婚儀式只有新郎新娘、媒人夫婦、雙方父母、近親參加。「披露宴」意即「公佈於眾」,所以參加的人可以很多,如雙方工作單位的同事、遠親、同學、朋友均可參加。
皇祖天照大神
天照大神是天皇一系的祖宗神,天皇所郊祀的皇大神[7],即日神,為治天(天的君王)。
分類
神道依信仰形態可分成:神社神道,教派神道和民俗神道,教派神道分有13個教派,每派有自己的創始人;民俗神道無嚴密組織,是農民自己祭祀農事和路神。明治維新後,政府扶持神社神道,宣佈政教合一,將神社神道定為國教,即國家神道,由政府出資資助。古來神道的祭祀神職人員、神主(神道的祭司)以及下級神職人員一般都是世襲。明治政府不採傳統的制度,廢止世襲職。設置內務省中一部局來管轄全國神社,而神職皆成內務省的職員。又將古社中多數小者,由政府統籌到大社中。1945年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投降後,在盟軍要求下,日本政府宣佈政教分離,裕仁天皇發佈詔書,宣佈自己是人不是神,廢除國家神道,政府不得資助神社,但神社神道已經成為日本神道信仰的主流。
神道諸派
文化
日本人一般在出生30至100天內,都會被父母帶領參拜神社,在3、5、7歲的11月15日所謂七五三節要參拜神社,升學、結婚要到神社祈求神佑。但平時求籤,祈求交通安全等到佛寺,葬禮也要佛教和尚主持。每個神社門前有一個叫做「鳥居」的日本牌坊,正殿門楣上掛一鈴鐺,懸一粗繩,參拜者先要拉動粗繩,再大聲鼓掌以驚動神靈(日本稱為御魂),然後雙手合一默默祈禱。一般不用下跪,但進入殿內須脫鞋。因日本大學升學競爭相當激烈,每年高考時,都有大批學生到神社祈禱。
神社
神社不設立靈牌(較重要的神社有一青銅鏡)。有一些具有重要任務的神社稱為神宮。比較重要的神道神社有:
神 | 神社 | |
---|---|---|
天照大神 | 伊勢神宮 | |
天皇宗廟 | 石清水八幡宮、香椎宮、氣比神宮、鶴岡八幡宮、宇佐神宮、宇治上神社、赤間神宮、近江神宮、白峯神宮、橿原神宮、筥崎宮、宮崎神宮、宇佐神宮、水無瀨神宮、吉野神宮、平安神宮、明治神宮 | |
名神 | 古事記 | 出雲大社、熱田神宮、伏見稻荷大社、熊野本宮大社、春日大社、石上神宮、龍田大社、廣瀨大社、八坂神社、鹿島神宮、多賀大社、日前宮、丹生都比賣神社、伊弉諾神宮、鹿兒島神宮、南宮大社、多度大社 |
山神 | 大神神社、松尾大社、日吉大社、大山祇神社、三嶋大社、鳥海山大物忌神社、日枝神社、富士山本宮淺間大社 | |
水神 | 嚴島神社、丹生川上神社、貴船神社 | |
賀茂氏宗廟 | 賀茂神社 | |
橘氏宗廟 | 梅宮大社 | |
德川氏宗廟 | 日光東照宮、上野東照宮、久能山東照宮 | |
人神 | 太宰府天滿宮、北野天滿宮、上杉神社、豐國神社、照國神社、建勳神社、湊川神社、四條畷神社、鎌倉宮、晴明神社、中正神社 | |
國社 | 靖國神社、大國魂神社、北海道神宮 |
對台灣與朝鮮半島的影響
台灣自1895年起馬關條約簽訂起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期間統治共有五十年的時間。期間日本以「神道」作為政治及教化的媒介,故台灣留下許多神社的建築,但這些神社大部分在戰後先後遭到拆毀[11],目前除高士神社已重建並恢復祭祀外[12],其餘皆已拆除及改建作為其他用途,例如桃園神社。
朝鮮半島自1910年8月22日日本(大日本帝國)基於《日韓合併條約》,將朝鮮半島(大韓帝國)併入版圖起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期間統治共有三十五年的時間。在日韓合併前,朝鮮半島已有日本人在釜山、仁川、首爾、鎮南浦、群山、龍川、大邱、大田、城津、馬山、木浦的日本居留民地區設立神社神社設立[13] 日韓合併後,朝鮮總督府在1912年即編列預算進行朝鮮神社(之後定名為朝鮮神宮)的設立調查,此後在1915年10月實施「神社寺院規則」,規定朝鮮的神社存廢皆須經總督府許可,朝鮮的神社在此後逐漸設立,原本已設立的12處居留地神社在之後被公認,作為朝鮮總鎮守的朝鮮神宮則在1925年完工。
朝鮮殖民當局自1936年推動皇民化運動,與台灣同樣採壓抑本地固有宗教,增設及升格神社、增加神社參拜的方式以推廣神道。朝鮮總督府自1936年8月進行「一道一列格社」的神社政策改革,並制定神社的神祠、神饌、幣帛料供進制度,將官國幣社下的社格分為與日本本土的社格制度不同的「道供進社」、「府供進社」、「邑供進社」,之後逐漸將8道的神社列格為國幣小社。自1939年至1942年,朝鮮的神社增加了3座,而規模較小的神祠則從470座增加至828座[13]。在1939年,朝鮮總督府設立了第二座神宮「扶餘神宮」,其祭神是與朝鮮相關的神祗,然而因戰事窘迫,在二戰結束前沒有鎮座。總計朝鮮共設有官幣大社2座、國幣小社8座、道供進社9座、府供進社8座、邑供進社18座、無格社37座、其餘的神祠973座,共計1,055座[14][15]。
腳註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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