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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曆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農曆,又稱夏曆,俗稱陰曆,是中國傳統的陰陽合曆曆法,廣泛應用於漢字文化圈。
記載此曆法的曆書(又作曆本、歷日、曆日、曆頭),稱為皇曆或黃曆。古代曆書由皇帝頒佈,官方印刷,所以稱為皇曆。因多用黃色封皮,又稱黃曆[1][2]。古代有各種類型的黃曆,平民用的稱「民曆」[3][4],上頭記載入學、安床、裁衣、沐浴、剃頭等日常宜忌之曆注。皇帝用的「御覽曆」除日常宜忌外,還有頒詔、出師、招賢、遣使等軍國大事宜忌。官吏用的「壬遁曆」,則有上官、上冊、進表、赴任的吉凶[5]。除黃曆外還有「七政躔度曆」,記載了七曜行度用以預測天象,相當於今日的天文年曆[6][7]。通書得名自「通天人之際」,是術數家對黃曆的傳注,增添了擇日的宜忌規則、神煞起例等術數理論和方法的內容[8]。現代通常將黃曆稱為農民曆,因包含了二十四節氣,適宜農民務農。農民曆的雛型可追溯至《夏小正》,該書記載了每個月的天象、物候及日常民生活動等農政資訊[9]。
漢武帝時因曆法與天象運行失合,召集群臣制定了《太初曆》,為中國傳統曆法史上一次重大的改革,為後世建立起基本的曆法規則。主導改曆的太史令司馬遷採用與農時相應的「夏正」為歲首,自此大都採用「夏正」[10][註 1],以寅月為正月[11];之後朔日和節氣的計算方式在後世得到修訂(改為定朔、定氣)。現行農曆是依據既定基本規則,運用現代天文學成果修訂,依照日月實際運行軌道等天文數據計算得來,而非像古代是據參考座標的曆元推算往後之年月日。
農曆和格里曆、伊斯蘭曆、印度曆、佛曆一樣,是當代應用廣泛的曆法之一。在華人地區、許多少數民族地區、朝鮮半島、越南及全世界海外華人社區,農曆廣泛應用於生日標記、各種民俗活動節日等,比如「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節慶活動,為中華文化的象徵。
中華民國成立後,孫中山宣佈以格里曆作官方曆法,稱為國曆、新曆,中國傳統曆法則返稱舊曆、傳統曆、古曆。近代也有人將其稱作中曆[12]、華曆[13]、中國古曆[14]。
「農曆」因其適用於農事生產的時序而得名,同「舊曆」、「陰曆」一樣,是因民國時期「廢曆運動」(廢陰曆改陽曆,或廢舊曆改新曆/公曆)而出現的稱呼。農曆名稱的出現,也是廢曆運動推行者對中國傳統曆法仍得到廣泛使用的一種妥協。因為農民占當時人口絕大多數,農業耕作仍是主導性的生產方式,因此新曆無法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推行,農民仍然需要使用舊曆[15]。國民政府雖然嘗試禁止舊曆,取消舊曆新年,沒過多久也只能礙於民情,宣告放棄[16]。浙江農業協進會在1922年就編著過《農家曆》[17],1947年也有名為《中華民國三十六年標準農曆通書》的書籍出版[18]。
農曆以寅月為歲首,因與傳說中夏朝以寅月建正相符,而被又被稱作夏曆[19][11]。
相比格里曆為陽曆,農曆是以月相周期安排月份之日期,故習稱陰曆。但其實,農曆是陰陽曆,它考慮了地球環繞太陽公轉的週期,以冬至回歸年為基準確定歲實,配合季節陽光分一歲為二十四節氣。
除農曆(lông-li̍k)、舊曆(kū-li̍k)、陰曆(im-li̍k)外,閩南語還將農曆稱為老曆(láu-li̍k)或咱人,「咱人」是「咱人的曆日」(lán-lâng ê la̍h-ji̍t)的略縮[20]。粵語稱為農曆(nung4 lik6)、舊曆(gau6 lik6)、陰曆(jam1 lik6)[21]。
根據由1582年10月15日於儒略曆改成為格里曆曆法以來修改置閏規律列表如下:
太陰陽日曆規定的只是平年(365天再加上一天閏日已為366天,合共731天)約354-355日,閏月(每19年一次的7個置閏法)約383-384日不等,包括每400年倍數一次閏年有(1600、2000)等,不屬於並非400年倍數一次範圍亦改為100年倍數一次才平年,例如(1700、1800、1900及2100)等。
就是紀錄時間之座標系統多數古代民族根據天象來確定曆法,都有年和月之概念:年,就是四季週期,即地球圍繞太陽公轉;月,就是月相盈虧週期,即月球圍繞地球公轉。準確測量回歸年和朔望月之長度,會發現一年比十二個月多大約10.875日,即單個陰曆或陽曆無法同時滿足年和月的準確週期。
陰曆之曆月是準確按月相盈虧圓缺週期來制定,1個朔望月長約29.53日,故制訂曆月為大月就是30日,小月就是29日,若以12個月為1年,1年之長度就落在354日或355日之間,故年只是大體上符合一個四季循環,但其長度和四季週期有一些差異,這就導致新年並非固定於某個季節,而是緩慢推移,從冬季逐年移動到夏季。例如伊斯蘭曆、古希臘曆都是如此。
陽曆之曆年是準確按太陽視運動週期(回歸年)為制定標準,沒有月之概念,或者月只是大體符合月亮陰晴圓缺變化的週期長度。例如西曆月長與真正的朔望月只相差0.5至1.5日,西方語言之月份與月亮同源(例如英語中的month與moon),但月亮圓缺與每月日期變化沒有固定關係(即新月的日期逐月緩慢推移)[註 2]。季節明顯之地區,所原創之曆法多為陽曆,比如尼羅河定期泛濫,造就了古埃及太陽曆。
華夏曆法同時考慮到太陽及月球運動,兼顧了年和月之準確週期,是為陰陽合曆。夏曆依據觀測月相變化,嚴格按照朔望月週期確定月份(定朔),為農曆之陰曆部份,12個月平均約在354日左右。通過觀測太陽視運動與黃道的關係,觀察出回歸年之週期約在365.25日左右,由太陽之高度角變化週期,影響地表氣候環境之不同,定出二十四節氣(定氣),為農曆之陽曆部份。在結合時衡量到陰曆十二個月與陽曆回歸年每年約有11日落差,[22]為了使彼此長度能夠更加接近,自春秋時代起即有「十九年七閏月法」;又排定了閏月規則,力求平衡調和中氣在相應固定月份[註 3]。如此既達到年合四季、月合圓缺,即新月固定於初一,新年固定於冬春之交,達成陰陽和諧。
在十九年七閏之規律下,每個人在其19歲倍數之生日,有機會西曆生日與夏曆重合於同一日[23]。
十九年置七閏的規則一直使用到時憲曆才被廢除。現在使用的置閏規則,是看前後兩個冬至之間,有幾個完整的月相週期,以此來決定該年是否置閏。詳見#置閏。
據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員劉寶琳和杜倫大學教授理查·史蒂芬森的手稿,及《古今曆術考》作者譚冰的補充,就現代天文學而言,中國傳統曆法可用以下規則描述[24]:
現行曆法,以朔分月,每個朔望月之始末通過太陽和月球之相對位置確定,以每個月太陽直射月球背面之時刻,定出朔日,朔日定為初一,為每月之始日。每月太陽直射月球正面之日期定出望日,一般為十五或十六日,為每月之中點日期。一個月之上旬按順序習慣上稱為初日,如一月十日稱為正月初十。下旬稱為廿日,亦有些通勝將之說成念日;如一月二十二日稱為正月廿二或正月念二。
冬至所在月定義為十一月,之後月份為十二月、正月、二月……復至十一月。其中農曆每年第一個月按照習慣稱為正月,十一月及十二月分別又稱為冬月及臘月。表示氣候寒冷的成語「十冬臘月」就是從此得來,字面意思即為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為一年中最寒冷的月份。若兩冬月間,不計冬月剩餘11個月,則不需置閏。
現行曆法在時憲曆時,已廢除「十九年置七閏」,以及修改「無中氣置閏」的規則,改為在滿足特定條件下,對第一個無中氣之月置閏。條件如下:兩冬月(冬至所在的月份)之間,不計冬月,若剩餘11個月(即兩冬至間有12次新月),該年不用置閏;若剩餘12個月(即兩冬至間有13次新月),則置閏於兩冬月間第一個無中氣之月(有時一歲可能會有兩個無中氣之月,只取第一個),月序與前一個月相同(閏月在幾月後面,就稱閏幾月)[25]。採用現行之定朔法,有可能會出現無中氣月但無須置閏之狀況[註 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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臘月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閏十月 | 冬至月 |
閏冬月 | 臘月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冬至月 |
臘月 | 閏臘月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冬至月 |
臘月 | 正月 | 閏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冬至月 |
臘月 | 正月 | 二月 | 閏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冬至月 |
…… 如此類推 |
由於當前近日點在冬季,冬季節氣之間較短,十冬臘月較容易分配到中氣;若採無中置閏法,閏月較常發生在夏季。未來因近日點進動,可能改變。
定完月後,即可決定一年之起始。民用曆法中,以正月朔日為一年之開始,稱為元旦(元春旦)或正旦(正月旦),正月初一子夜至下一個正月初一子夜前之時間段稱為「一年」。有時一年內出現兩個立春,即年初一後立春,翌年年初一前再立春,稱為「雙春年」,一般視作吉兆。按照現行曆法計算,雙春年必定有閏月,有閏月之年必定有雙春,故又稱「雙春兼閏月」。相反,如果年初一至翌年年初一前夕沒有立春,稱為「盲年」。在十九年週期內,雙春兼閏年及盲年各出現七次,而單春年只有五次[26][27]。
在古代,官方通常會指定年號,並確定開始時間(奉正朔),隨後依順序紀年。夏曆同時會使用干支標註年份順序(包含歲星紀年及太歲紀年),十二地支又對應十二生肖,比如壬辰龍年。民間通常會在民間信仰於節慶表示神明誕辰或傳統戲劇作品使用,如辛卯年四月十二日、甲午年臘月初七等。
中華民國成立時,廢除農曆之官方地位,改以格里曆計算年份,同時稱正月朔日為春節,廢除了年號制度。現今人們通常直接用民國紀年或公元紀年來表示農曆年份,嚴謹的標示會在年份後加上干支紀年,如2021年9月5日為中華民國110年辛丑七月廿九。或採用黃帝紀年,若以公元前2698年為黃帝紀元元年起算,至公元2024年為黃帝紀元4722年(主要見於農民曆,稱黃帝紀元○○○○年。孫中山在《臨時大總統改曆改元通電》所用的農曆紀年即採用了當時革命黨人因拒用滿清皇帝年號而改用的黃帝紀元)。
公元換黃帝紀元 | 黃帝紀元換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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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曆年 + 2698 = 黃帝紀年 | 黃帝紀年 - 2698 = 公曆年 |
天干地支60種配搭,循環往復,每60年干支紀年一個週期、每60月干支紀月一個週期、每60日干支紀日一個週期、每60時辰干支紀時一個週期,干支紀年月日時合共有八字。天干地支對應到月份,通常採用干支紀月,這種紀月以冬至所在月為子月,每一年為一個週期,如遇到閏月,閏月干支與前月相同。其中特別是地支中之子午,在夏曆有着重要地位。
地支與月份、時辰有固定關係:
由於這種對應關係,每5年(日),干支紀月份(時辰)正好完成一次週期。(干支紀月不計閏月)
中國古代以子夜為日之分界,以子正初刻(00:00)為一日之開始,以夜子初四刻(24:00)為一日之終結[28]。但習慣中,人們傾向於認為一日開始於寅時(平旦)5點。中國傳統將一日分割為12個時辰,依次是子時、丑時、寅時、卯時、辰時、巳時、午時、未時、申時、酉時、戌時、亥時。1個時辰等於2個小時,子時是下午11時至上午1時,丑時是上午1時至上午3時,以此類推。
夏曆用干支來標記流水日,就像如星期般,無天文意義。60干支為一循環,甲子、乙丑、丙寅、……、癸亥、甲子。比如,2013年新年歲首(西曆2月10日)是丁未日,2014年歲首(1月31日)是壬寅日。
朔望月之長度大約在29.27至29.83日之間變動,長期平均長度是29.530588日(29日12時44分2.8秒)。因此,農曆一個月是29日或30日,又稱小月及大月。每一個月起始於朔日子夜,結束於下一個朔日子夜之前。現行曆法採取定朔法。
早期,採用平朔方法確定朔日。經過長期觀察,確定朔望月之平均長度,比如日[註 5]。然後,選一個日月合朔的日期作為曆元,每經過一個月增加日,取整數部分即得朔日。
平朔規則下,通常是大小月相間,然後每經過15或17個月有一對連大月。
元授時曆起,天文台運用天體運行規律和採用實際觀測天象數據,確定每朔(太陽和月球之黃經一致)之具體時間,取當日為朔日,即每月初一。
定朔規則下,各月大小排列並不固定,有時會碰到連續四個大月或是連續三個小月。
因地球橢圓地圍繞太陽公轉,速度不平均,故節氣有二法。按平均時間為平氣,按公轉角度為定氣。平氣法之春分秋分,未必為晝夜等長。自崇禎曆至今,曆法使用定氣。
在古代,通常以冬至到冬至之間(約 日),分割為24段(每段約日),每段起始於一個節氣,依次為: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
立春到立夏前為春季,立夏到立秋前為夏季,立秋到立冬前為秋季,立冬到立春前為冬季。
二十四節氣中,冬至、大寒、雨水、春分、穀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為中氣,通常用來確定月份。冬至所在月份為冬月、大寒所在月份為臘月、雨水所在月份為正月、春分所在月份為二月、……、小雪所在月份為十月。十二個月份裏,都固定各有一個中氣。無中氣的月份為前一個月的閏月[29]。
屬陽曆的干支月或中氣月來源於觀測太陽的回歸年並按地支均分,屬陰曆的朔望月來源於觀測月亮盈虧。中氣之間的時間約為30日時,因此中氣日之間的間隔(含前不含後)為30或31日。而一個朔望月的時間為29日或30日,一個月內要麼一個中氣,要麼沒有中氣。因此,中氣可以直接來確定月份及閏否。
每個中氣干支月比朔望月平均多21.75小時,兩者差異積累到一定程度後,朔望月就閏一個月,以此達到兩者平衡對應(具體變化過程是:相對干支月,較短的朔望月逐月提前;當提前的日數達到半個月時,閏一個朔望月,即一個干支月對應兩個朔望月,於是朔望月變成推後半個月;然後朔望月繼續逐月提前,如此循環往復)。最終結果是,每32.6個朔望月中有一個閏月。實際觀測中,由於定朔和定氣的方法與絕對平均值存在差異,每兩個閏月並非精確地相差32~33個朔望月,而是28~36個朔望月,總體19年7閏(12×19÷7)仍然符合32.6的平均值。
以下是前103年至1644年各閏月統計。
年 | 閏冬月 | 閏臘月 | 閏正月 | 閏二月 | 閏三月 | 閏四月 | 閏五月 | 閏六月 | 閏七月 | 閏八月 | 閏九月 | 閏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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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3-1644 | 38 | 61 | 52 | 48 | 63 | 49 | 70 | 48 | 51 | 54 | 48 | 61 |
定氣按太陽運行位置為準,二十四節氣分別相應於太陽在黃道上每運動15°所到達之位置。
農曆 | 節氣 | 西曆 | 黃經 | 中氣 | 西曆 | 黃經 | 平均中氣間隔長度/日* | 中氣對應月份 冬至100%對應,其餘99.6%對應。[註 3] |
月份別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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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立春 | 2月3/4日 | 45° | 雨水 | 2月18/19日 | 60° | 29.93,29-30 | 正月、寅月 | 孟春、端月、元春 |
2 | 驚蟄 | 3月5/6日 | 75° | 春分 | 3月20/21日 | 90° | 30.43,30-31 | 二月、卯月 | 仲春、杏月、花月 |
3 | 清明 | 4月4/5日 | 105° | 穀雨 | 4月19/20日 | 120° | 30.93,30-31 | 三月、辰月 | 季春、桃月、桐月、蠶月 |
4 | 立夏 | 5月5/6日 | 135° | 小滿 | 5月20/21日 | 150° | 31.31,31-32 | 四月、巳月 | 孟夏、陰月、梅月、槐月 |
5 | 芒種 | 6月5/6日 | 165° | 夏至 | 6月20/21日 | 180° | 31.45,31-32 | 五月、午月 | 仲夏、榴月、毒月、蒲月 |
6 | 小暑 | 7月6/7日 | 195° | 大暑 | 7月22/23日 | 210° | 31.31,31-32 | 六月、未月 | 季夏、荷月、荔月 |
7 | 立秋 | 8月7/8日 | 225° | 處暑 | 8月22/23日 | 240° | 30.93,30-31 | 七月、申月 | 孟秋、蘭月、巧月、瓜月 |
8 | 白露 | 9月7/8日 | 255° | 秋分 | 9月22/23日 | 270° | 30.42,30-31 | 八月、酉月 | 仲秋、桂月 |
9 | 寒露 | 10月7/8日 | 285° | 霜降 | 10月23/24日 | 300° | 29.93,29-30 | 九月、戌月 | 季秋、菊月 |
10 | 立冬 | 11月7/8日 | 315° | 小雪 | 11月21/22日 | 330° | 29.57,29-30 | 十月、亥月 | 孟冬、良月、陽月 |
11 | 大雪 | 12月6/7日 | 345° | 冬至 | 12月21/22日 | 360° | 29.45,29-30 | 冬月、子月 | 仲冬、冬月、葭月 |
12 | 小寒 | 1月5/6日 | 15° | 大寒 | 1月19/20日 | 30° | 29.58,29-30 | 臘月、丑月 | 季冬、臘月 |
二十四節氣中,原本驚蟄在雨水之前,穀雨在清明之前。後西漢末年劉歆將雨水、驚蟄對調,清明、穀雨對調。
由於開普勒運動第二定律,地球靠近近日點時公轉速度會比較快,當前近日點在小寒附近,因此冬至到大寒兩個中氣之間相隔較短,約29.45日;而地球靠近遠日點時公轉速度較慢,當前遠日點在小暑附近,因此夏至到大暑兩個中氣之間相隔較長,約31.45日(以北半球為準)。
當中氣間隔可以比朔望月(≈29.53日)長時,一個月可能完全在兩個中氣日之間,此時這個月就沒有中氣。反之,當中氣間隔比朔望月短時,兩個中氣可能完全在兩個朔日之間,此時一個月內就有兩個中氣。
以冬至日子夜到冬至日子夜前為「一歲」。一歲一般為365日,有時為366日。冬至所在月定為冬月(或子月,以天干地支記月)。不計冬至月,一歲將包含11至12個整月,包含12個整月時,第一個無中氣之月份為閏月,此乃無中置閏法。若冬至在子月朔日,則前一歲必閏月;若冬至在晦日,則冬至後之一歲必閏月。
1年通常有12個月或13個月。包含13個月的年份為閏年。1810年立春至2409年除夕(立春前日)600年間的7421個月中,有雙中氣月19個,無中氣月240個,221閏,閏月分佈如下:
年 | 閏正月 | 閏二月 | 閏三月 | 閏四月 | 閏五月 | 閏六月 | 閏七月 | 閏八月 | 閏九月 | 閏十月 | 閏冬月 | 閏臘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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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 2409 | 2 | 15 | 26 | 38 | 42 | 39 | 28 | 16 | 6 | 5 | 4 | 0 |
下一次閏冬月出現於2033年。(2033年問題)前一次閏正月出現於1651年,下一次閏正月會出現於2262年;首次閏臘月將出現於3358年。
對冬至之理解有「冬至日」與「冬至時刻」兩種。冬至日是日影最長之正午,即是正午最接近冬至時刻之日。「冬至時刻」是太陽直射點運動到最南點(南回歸線)之時刻,或是太陽黃經達到270°之時刻,可通過科學推算和觀測精確到幾時幾分幾秒。目前在中國大陸使用的農曆國家標準中,冬至定義為太陽地心視黃經達到270°的時刻[30]。
由於定朔平朔及定氣平氣間之差異,也引發了冬至是歸於上一月還是下一月之爭議,如1984年、2014年、2033年問題。置閏法有遵循亙古傳統之平氣置閏,現行是定氣日算置閏,還有定氣時刻置閏,即按照朔、冬至之具體時分先後劃分。
隋唐曆法已經逐漸開始定朔、定冬至到時分。明朝李天經曾建議,用中氣時刻是否介乎兩朔時刻之間,來決定該月是否有此中氣,例如崇禎十五年(1642年)小雪雖在十一月初一日,但小雪時刻在十一月朔點之前,按此法屬十月[31],如此法則可減少雙中氣月之次數,並使置閏法獨立於時區。
農曆新年(春節),即農曆正月初一日,古代稱為「元旦」、「正旦」等,越南稱為Tết Nguyên Đán(節元旦) ,韓國稱為설날。農曆新年是一年中最隆重之節日。中華民國(台灣)、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澳門、越南、韓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國家和地區法定假日。
上巳節,即農曆三月初三日,。
端午節,即農曆五月初五日,越南稱為Tết Đoan Ngọ(節端午),。
七夕,即農曆七月初七日晚上,越南稱為Thất tịch(七夕),}。
重陽節,即農曆九月初九日,越南稱為Tết Trùng Cửu(節重九)。
元宵節、上元節,均為農曆正月十五日,越南稱為Tết Thượng Nguyên(節上元),韓國稱為대보름(大보름)。
中元節,即農曆七月十五日,越南稱為Tết Trung Nguyên(節中元)或Lễ Vu Lan(禮盂蘭),韓國稱為백중(百中/百種)或망혼일(亡魂日)或 중원(中元)。
中秋節,即農曆八月十五日,越南稱為Tết Trung Thu(節中秋),韓國稱為추석(秋夕)。
下元節,即農曆十月十五日,越南稱為Tết Hạ Nguyên(節下元)。
臘八節,即農曆臘月(十二月)初八日。
祭灶節,亦稱小年,即農曆臘月廿三日(北方)或廿四日(南方),越南稱為Tết Táo Quân(節竈君)。
除夕,正月初一前夕,即農曆一年之最後一晚。
這三個節日可認為是準備和醞釀最大節日農曆新年。
以節氣定義的節日,通常都有很濃重的季節特徵,大多在春分、秋分、夏至、冬至這種季節最為明顯的節氣附近,清明是緊接春分後第一個節氣。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中國傳統曆法與紀年採用陰陽干支三合曆[32];上古時期,根據不同的農業牧業生產情況需要,分別產生過太陽曆法和太陰曆法。中國傳統陰陽合曆最早源自何時無從考究,據出土的甲骨文和古代中國典籍多有記載,曆法規則一般認為源自殷商時期[33]。從黃帝紀年到清朝末期啟用西曆,中國歷史上一共產生過102部曆法,此等曆法對中國文化與文明產生過重大影響,比如夏曆、商曆、周曆、西漢太初曆、隋唐大衍曆和皇極曆等,有些曆法雖然沒有正式使用過,但對養生、農業、思想學術、天文、數學等有所作用。
其他東亞地區之陰陽合曆大多源自華夏曆法或受其影響,比如藏曆、和曆以及朝鮮半島和越南曆法等。目前,由於時區差別,大中華地區(UTC+8)[註 6]、韓國(UTC+9)與越南[註 7](UTC+7)使用的農曆的版本並不一致,因此各國農曆日期也不完全一致。
最常見的情況是由於時差,朔的時刻在不同地區分屬兩日,導致農曆相差一天。例如:1968年,南北越因時差問題分別在不同日期慶祝了越南新年。在極端情況下時差還會影響到置閏,導致不同地區農曆在幾個月內會相差一個月。
由於農曆規定冬至日必須在冬月(十一月),由於時差原因,有時在一地朔的時刻和冬至時刻落在同一天,但在另一地朔的時刻和冬至時刻分屬兩天,這導致兩地冬月相差一個月,並影響到置閏以及冬月附近的諸多月份。例如:1984年冬至在協調世界時12月21日16:09:12,對應北京時間12月22日00:09:12和越南時間12月21日23:09:12,兩地不在同一公曆日迎來冬至;而新月在協調世界時12月22日11:35:39,對應北京時間12月22日19:35:39、越南時間12月22日18:35:39,兩地在同一公曆日見證新月並迎來新的農曆月份,導致兩地冬月相差一個月————中國農曆中的這個冬月對應公曆1984年12月22日至1985年1月20日,越南歷中的這個冬月對應公曆1984年11月23日至12月21日。受此影響,中國農曆在1984年置閏十月(對應公曆11月23日至12月21日),但越南歷則在1985年置閏二月(對應公曆3月21日至4月19日);也正因此,1985年越南新年在公曆1月21日,而中國春節在公曆2月20日[35]。另外,由於農曆規定若兩冬月間不計冬月剩餘12個月,則置閏於兩冬月間第一個無中氣之月。朔的時刻和其他中氣時刻的關係也可能在一地為同一日,在另一地分為兩日。這會導致兩地對無中氣之月的判定出現差異,同樣可能影響置閏,並導致農曆在幾個月內相差一個月。例如2012年中國閏四月而韓國閏三月。部分軟件未能因應各國時間基準而調整會造成錯誤[36]。
紫金山天文台在2017年5月制定了名為GB/T 33661-2017 《農曆的編算和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37]。規定了現代農曆編制的基礎概念及算法規則,並以現代天文學技術為基礎規定農曆的編算方式,比如規定冬至為節氣之首(而非立春)、規定有冬至之月份為子月(十一月)、規定寅月建正、規定採用國際通用天體模型且精度應達到1秒,並且要求公開發行的日曆產品必須包含西曆和農曆的日期對照以及二十四節氣,符合標準規定的編排規則、計算模型和精度及表示方法,以杜絕各種不同版本的農曆出現在市面上引發日期不一致的混亂[38]。該標準基本上繼承古制,如寅月建正,冬至之月為子月等等。農曆閏月的規則,是順治二年曆法改革時制定。應用UTC+8作標準時,則是民國十七年(1928年)制定的規則[39]。
日本農曆(和曆)原使用中國曆法計算,從明朝亡後之1685年開始自行編制曆法(貞享曆),直到1873年起廢除農曆(天保曆)改用西曆(格里曆),並於1910年起停止在官曆內併記舊曆。臺灣日治時期,日本政府曾委託東京天文台編纂農曆,並由伊勢神宮印製頒佈《神宮曆》於臺灣發行。但由於文化習慣不同,到了1914年,臺灣總督府決定另編一部《臺灣民曆》,委由臺灣神苑會發行,其內容主要參照了神宮曆,另外也加入了西曆曆法[40][1]。不過,民間接受度最高的仍是自編的民曆春牛圖[41][42]。目前日本國立天文台每年2月都會發報的「暦要項」官報中仍有節氣和朔弦望等資料,能用來自行計算農曆。現時日本國內僅有如中秋節等少量節日按農曆慶祝,其餘絕大多數原以農曆日期慶祝之節日,都改成了按照西曆之相同日期慶祝(如日本的端午節就在西曆5月5日)。
絕大部分海外華人會使用和大中華地區一致的農曆,但有些居於南半球的澳紐華僑會出版按當地時間所製作之曆書,此等曆書也會應當地季節而將節氣錯開半年。
中國傳統曆法的編制,以往是由太史寮、太史署、太史監、太史局、太史院、司天台、司天監、欽天監等在中國各朝代職掌天文曆法的機構所主管。當代農曆的編制則是由現代天文機構負責,如中央觀象台(北洋政府)[43]、中研院天文研究所(國民政府)[44]、紫金山天文台(中華人民共和國)[45][46]、香港天文台(香港)[47][48],以及中央氣象署天文站(臺灣)[49][50][51]。現代天文機構會因應國際天文學聯合會的最新決議,並根據美國噴射推進實驗室、美國海軍天文台、英國皇家航海年曆局等機構提供的資料,作出精準計算以修正年曆。有時候因朔日、節氣發生時刻接近午夜,只要計算結果相差幾分鐘,和民間《萬年曆》的日期就有可能會相差一天[52][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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