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鈳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陸鈳(1488年—1554年),字容之,號石樓,浙江鄞縣(今寧波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甲戌進士,嘉靖間累官保定巡撫。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七名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捷甲戌科進士。歷直隸安慶府知府。嘉靖七年(1528年),升貴州按察司副使[1]。歷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嘉靖十二年十二月(1534年)升廣西按察使[2]。嘉靖十四年(1535年)升江西右布政使[3],轉福建左布政使,「以飛詭新增田,補浮糧額賦,僉解戶革貼解費」。陸鈳回京述職期間,戶部問以地方弊政,陸鈳上陳鹽法、積弊、寺田、盜賊四事。戶部將陸鈳的意見上報,成為法令。嘉靖十七年(1538年)五月,陸鈳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4][5]。
軼事
《湧幢小品》載陸鈳為貴州副使時焚毀妖像之事[6]。
家族
著作
遺蹟
註釋
參考文獻
相關條目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