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簡化爭論是一個討論漢字正式字體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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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簡化運動」主要指中國大陸推行、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跟進採用的簡化字。中華民國政府於1936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是漢字簡化運動的首次官方嘗試。但次年因時任考試院院長的戴季陶反對而作罷。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重新推行簡化字。中國共產黨推行簡化字當時也曾招致多方批評,於「大鳴大放」時更有激烈辯論,反右運動中批評者則遭到清算[1][2][3][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的漢字簡化運動者曾一度認為「漢字簡化不是文字的根本改革,要進一步進行拼音化」,但在二簡字遭遇到巨大的阻礙和失敗之後,中國大陸就此放棄這種設想[5][6]。1985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將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要求國家語委「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正式宣告拉丁化道路的放棄,簡化字作爲中國大陸的官方書寫系統一直使用至今[7]。
本條目中的「繁體字」是中國大陸對傳統漢字字體的稱呼,在香港、澳門等地區也較常使用此名稱,中華民國官方稱之為「正體字」[8][9][10]。由於兩岸三地的使用習慣、文化認同、意識形態不同,至今簡繁雙方仍爭執不休。漢字文化圈其他國家如日本、越南、韓國則較少關注這一爭論。[11]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分類,簡化字為規範漢字,繁體字、異體字為非規範漢字,非特殊場合如書法、藝術、古籍、教育、研究外,不可使用於普通印刷品。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新加坡、馬來西亞以及其他部分海外華人地區也採用簡化字。[12]
日本和韓國的也有漢字簡化方案,但沒有中國的簡化字規模大。
背景
自19世紀,中國社會開始出現對漢字進行改革的聲音。
近代作家魯迅提倡廢除漢字,並曾經說過:「漢字不滅,中國必亡」,並認為「漢字是愚民政策的利器」,是「勞苦大眾身上的結核」,「倘不先除去它,結果只有自己死。」[13]魯迅臨終前接受《救亡情報》記者訪問時指出:「漢字的艱深,使全國大多數的人民,永遠和前進的文化隔離,中國的人民,絕不會聰明起來,理解自身所遭受的壓榨,理解整個民族的危機。」
毛澤東最早在1940年指出:「文字必須在一定條件下加以改革,言語必須接近民眾。」[1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在1956年中國討論文字改革的時候說「漢字是一種落後的字體」,所以「必須要改革成像拉丁文那樣」[15],方便學習及辨識,以使其能夠符合其救國的思想。
蘇聯在十月革命後列寧提出「拉丁化之東方偉大革命」運動,開始協助遠東地區中國人進行掃盲[16]。
1931年9月26日蘇聯為推動中國廢除漢字改行拉丁化文字,在海參威舉行「中國新文字第一次代表大會」,中共代表瞿秋白、吳玉章等人與蘇聯共同草擬「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並發表13條共同宣言:(節錄)「中國漢字是古代封建社會的產物,成了統治階級壓迫勞苦群眾的工具之一」、「要根本廢除象形文字,以純粹的拼音文字代替。並反對用象形文字的筆劃來拼音或注音」、「大會反對中國資產階級的所謂統一國語運動」[17]。
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教育部選定了在民間流傳最廣的324個俗體字,公佈了《第一批簡體字表》,並準備次年7月起編入小學課本,卻引起軒然大波。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尤為反對。在一些人士的反對下,1936年2月《第一批簡體字表》被收回,因而夭折。
1938年9月26日,蘇聯真理報表達應協助世界各民族改用俄國語言[18]。
1941年蘇聯控制下的蒙古人民共和國創立以斯拉夫字母為基礎的新蒙文[19]。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蘇聯史達林表示:「全世界都是要通過新民主主義走向社會主義而實現共產主義的,全人類的語言文都是要通過統一的民族語走向區域語,而實現共同的世界語。」毛澤東對此附和:「中國文字改革的方向要走向世界各國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並採納吳玉章提議,著手進行廢除漢字的工作[20]。
1952年在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成立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重點研究漢字簡化問題。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俄籍顧問謝爾應琴柯(Selchiuchinko)在「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會議上指示:「嚴格的拼音原則是採用中共黨員在蘇聯創制的那套拼音文字是最合理的」[17]。
1953年毛澤東提出:「作簡體字要多利用草體,找出簡化規律,作出基本形體,有規律地進行簡化。漢字的數量也必須大大減縮。只有從形體上和數量上同時精簡,才算得上簡化。」[21]1954年12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改組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簡稱文改會,直屬於國務院。
1955年1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在《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說明》中提出漢字難以在短時間改成拼音文字,在開始實行拼音文字後,仍會有一個新舊文字並用的過渡時期,漢字仍然是一定時期內必須使用的重要工具,並提出了三種簡化漢字的方法:筆畫、字數、寫法。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准《漢語拼音方案》。[22]。
1956年1月《漢字簡化方案》由國務院正式公佈。從1956年2月至1959年7月先後分四批推行。1964年5月文改會編印出《簡化字總表》。經過補充、調整,簡化字由方案收錄的515個增加到2236個。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及各省級行政區一級報紙發表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二簡字正式開始推行,此後不斷引發爭議。1978年4月到7月,教育部、中共中央中宣部分別發出內部通知,在中小學課本、教科書和報紙、刊物、圖書等方面停止使用二簡字,最終於1986年6月24日正式廢止。[23]
隨着時代的進步,人們認識到廢除漢字的不現實,漢語拼音成為輔助中文學習的注音工具[24],用於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25]。
1986年10月,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對原來總表中的個別字進行了調整。[26]
雙方觀點
- 有支持者認為,簡化字能夠方便書寫,比如許多簡體字大幅的減少了繁體字中含有的筆畫[28],可大幅減少書寫所耗費的時間、精力[29]。中國大陸曾作過一項統計,取一百篇北京《人民日報》的社論,總字數為255,124字,傳統字每字平均9.15畫,簡化後7.67畫,平均每寫一個字減少了1.48畫(約16%),一份論文集取日常用字1,250,320個字頻,簡化前後為9.0減至7.3劃,相差1.7劃(19%)。[28]
- 有批評者認為,繁體字正書系統裡原本即存在很多自古襲用之簡寫,如台、鉄、岩、塩、体等,熟練的繁體字使用者在日常手寫時筆畫也常會自然加快和潦草化。
- 有批評者認為,簡化字能節省的時間有限,現代人多數使用電腦等電子產品,手寫漢字的機會已減少許多,即便需要手寫,使用行書或草書亦可快速寫下漢字。[30]
- 有支持者認為,簡化字結構清晰,更易辨認,能提高閱讀者的整句閲讀能力,這在一些簡化前的形近字身上體現的尤為明顯。然熟識簡體後辨識繁體,會出現繁字不易識別之情況;類似情況也會出現在繁字使用者閲讀簡體時,面對個別結構變化極大的簡化合併字,出現誤解或難以識別的情況。
- 有支持者認為,簡體字更便於閱讀,比如:書晝畫(书昼画)、興與輿(兴与舆)、態熊(态熊)、義羲(义羲)、業叢(业丛)等。經過簡化字教育且熟識簡化字的群體業已步入老年,易於書寫辨認的字體對於長者有所助益。
- 有支持者認為,繁體字「著」「着」不分,統一寫成「著」經常會引起閱讀上的混亂。[註 1]
- 有批評者認為,有些原來不相似的漢字,簡化後變成形似字,反而造成辨識困難。如「风、凤」、「东、乐」、「叉、义」、「旧、归、妇」、「导、寻」「开、升」、「丙、两」、「厂、广」、「毕、华」、「驼、鸵」、「街、衔」等。2016年9月3日,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在2016年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工商峯會的開幕演講,把「輕關易道,通商寬農」的「寬農」說成「寬衣」,事後當局緊急封殺網上的相關言論和影像。有批評者謂,乃因簡化字「农」、「衣」二字近形而累事。[31]
- 有支持者認為,筆劃減少較為簡單,新造形聲較有系統,可大幅減輕學習難度,達到掃除文盲的效果。[29]
- 針對掃除文盲的效果,批評者認爲,漢字簡化運動一開始就存在一個誤解,即繁體字難認、難讀、難寫,所以造成中國人不識字、文化低。事實上,識字水平和文化程度與社會經濟發展及教育的普及提高有很大關係,和字體難易程度的關係不是很大。18世紀之前,中國人的識字率持續是世界上最高的,維持在5%左右,這既得益於中國經濟的相對富裕,也得益於中國人「耕讀傳家」的教育傳統。相反,中世紀歐洲的鄉村,除了神職人員之外就再也沒有幾個識字的人[32]。文盲或半文盲,是在經濟與教育資源缺乏的大環境下所產生,而讀寫能力的貧乏,只是其中一個表象。文盲的數量,並不會因為文字系統書寫容易,識字的人就多;也不會因為文字書寫稍微複雜,識字的人就減少。有觀點認為,整體較中國大陸富裕、以繁體字為主的台港澳,由於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於識字教育上,識字率近乎百分之百。因而得出,識字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教育普及度及投入財力人力的多少有關,而非關文字系統的難易度。[33][34][35][36][37]
- 有支持者認為,簡化字由於多字兼併減少了總字數,且筆劃少字體簡單,能減少記憶量,更容易學習。且經驗顯示給中文初學者自由選擇,一般會較傾向選擇學習簡體字。
- 有批評者認為,心理學研究表示,筆劃數效應僅對啟蒙時期有影響,對高頻字或閱讀技能較高者而言,多是以組塊為單位識別,筆劃數效應並不明顯,反而是組合性更有影響,簡化字自成一體,難以由常用部件組合,反而不利學習。[38]
- 有支持者認為,簡化字普遍使用較小的字體,且字形較簡,可在印刷或書寫中減少用墨,達致環保。
- 有批評者認為,由於事實上不能完全廢除繁體字,簡化字政策讓本來統一的漢字系統分裂成兩套,造成電腦字庫成本增加、簡繁轉繁的人力浪費、華文教學難以統一、網站、文件需要準備兩份等諸多問題,環境負擔遠超過印刷用墨減省。[39]
- 有支持者認為,中國文字從圖形文字,遞改篆、隸、草書以迄於楷書,大多是由繁入簡,簡化字符合這個規律;此說法並非屬實[註 2]。且李斯作篆,程邈定隸,本是秦朝國策。各朝各代或傳承沿用,或創作新字,或兼而有之。武曌自作字,明成祖以沈度為正字,皆擬政令下達。以政令推行書寫規範,符合歷史現象。且推行簡化字時,中國大陸亦參照部分古體制定簡化字,符合六書原則;此說法並非屬實[註 3]。[41]絕大多數的簡化工作參照民間俗體簡化規範異體字,以歧義較少筆畫最簡為優,符合歷史傳承與連貫。
- 有批評者認為,從甲骨文到篆書,再到楷書,筆劃數目增加才是主要趨勢,所謂簡化只是從刀刻到毛筆書寫形式的簡化。簡化漢字會破壞字體演變系統性。
- 有批評者認為,支持者胡亂解釋「去順應歷史規律」。字形趨於簡化,在歷代俗字中比較常見,但許多俗字並非古代的通用字體,亦不能就此妄斷漢字演變只是由繁趨簡。漢字在由甲骨文往金文、篆文等古文演化時,字體其實是呈現「由簡變繁」的現象,因為語言文字多由於社會進步使內容變得豐富,字義需配合語意而作出區分,遂於字形上加添偏旁,以表達某一特定語意,以致也會產生「繁化」現象。這與個別字形演變趨向簡化的情況是兩回事。[41]
- 有批評者認為,篆、隸、草之繁衍是自然的過程,不能與由政府制定推行的簡化字相提並論。
- 有第三方學者認為[誰?],字形「由簡變繁」與「由繁變簡」乃是雙軌並行,「簡化」不是主要的演變趨勢。事實上,漢字演變至漢代隸書時結構已趨於穩定,沒有根本性的大幅簡化或繁化,至唐代楷體(又稱今隸)時更是基本定型,與現今所用繁體字幾乎一致,故漢字往隸書、楷體過渡的這個現象稱為「隸定」(也稱隸變),今日的繁體字亦稱「正楷」。唐朝訂製的開成石經更成為自唐以降的官方標準字體參考,從唐朝至清朝、民國以來的官方文書、教科書、印刷典籍皆不脫這類楷體字形。整體而言根本沒有所謂漢字一律是「由繁趨簡」的歷史規律。[來源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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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批評者指出,漢字簡化破壞漢字的字形結構,以及由此帶來的部首歸類等問題。漢字源出有理,構字的「六書」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42]
- 字體結構中往往包含聲音和意義,簡化字則破壞了漢字的結構,無法讀音和解意。如歡、觀簡化成欢、观,失去了形聲意義。且有許多簡化字並非是以六書原則進行簡化,往往是照搬筆畫少的罕見古字俗字,或以無關聯的記號替代部首,或將草書楷化,或合併字義字形完全不同的同音字、諧音字。[42]
- 簡化字破壞了漢字六書的造字方式,如象形字的形體同音化,不易聯想到原形,難以透過字源學習漢字(必須先瞭解對應的傳承字),若要不學習傳承字直接學簡化字,需要死記硬背。[註 4]
- 簡化字破壞了組合字的形體,無法有效表達原有的含義;還有構成漢字的部件與漢字字意的關聯遭到破壞,諸如此類。
- 批評者認為,一些漢字在簡化後改變了原有的部件結構,破壞了原有的表意表音功能,例如:
- 文字學家裘錫圭批評:「在20世紀50年代的漢字簡化裡,也採用了一些記號字和半記號字,如『头』 是記號字,『鳮』、『疟』是半記號字。」而「為了把象形的古文字改造成隸、楷而破壞一部分字的結構,是迫不得已的,也是值得的。在楷書早已成熟的情況下,僅僅為了減少筆畫而去破壞某些字的結構,把它們變成記號字,這樣做究竟是不是必要,是不是值得,就大可懷疑了。」[43]
- 支持者認為,簡化字來自古體,比繁體字使用地區規定的正字更符合六書原則。[來源請求]
- 針對簡化字來自古體一說,批評者回應,這類古體只占簡化字總數的一小部分,常是生硬照搬冷僻古字。[來源請求]
- 有批評者認為,簡化字打亂了原有的字義系統,如鬍、鬚、髮、髯、髭、髦本有共通部首「髟」,代表與毛髮有關,因不一致的簡化成了胡、须、发、髯、髭、髦,成了不同的歸類。除破壞部分系統外,簡化字有時也建構了錯誤的系統。例如头(頭)、买(買)、卖(賣)、实(實)、,批評者認為,對傳承字沒概念的人可能誤以為「買」和「實」裡面有個「頭」。
- 有批評者認為,漢字簡化造成漢字表意不明。有些簡化字較有爭議,例如「羆」是熊的一種,按照字源為「罒+熊」,但《簡化字總表》卻按照「罢(罷)」類推簡化為「罴」,造成表意不明。再如:「聖」簡化為「圣」[註 5]、「僅」簡化為「仅」、「鳳」簡化為「凤」、「風」簡化為「风」等,其中「乂」「又」傾向「符號化」[44];「陝西」的「陝」簡化為「陕」,《簡化字總表》列在「夹[夾]」之下,但事實「陝」字右方是「㚒(大+兩個『入』)」而非「夾(大+兩個『人』)」;作兩個「人」的「陜」是另一個字,音義同「狹」。由於民眾對簡化字的各種簡化方法和官方文件(如《簡化字總表》)不瞭解,對偏旁類推的規定不熟,自行「發掘」簡化原理,容易造成不正確的「類推簡化」[45][46]。不僅一般民眾對簡化方法不了解,甚至學者也不時出紕漏。有支持簡化字的學者舉「体」字為例,稱讚該「新造」的字又妥當、又巧妙[47],但其實「体」是俗字[48],簡化時將其升格為規範漢字,把原字「體」降為「不規範漢字」。
- 有批評者認為,漢字簡化過度合併漢字,消滅了有獨特意思的漢字。
-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將不少常用於人名的異體字廢除,造成了各種問題,例如廢除「浚」的異體字「濬」,會使人混淆晉朝大將王濬和王浚,再如將常用於女子名、帶「愉快」義的「媮」字視為「偷」的異體字廢除,實際上「媮」除了tōu還有另一讀音「yú」。[49]
-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的異體字概念不嚴格,保留下來的字不能完全代替廢除的異體字,影響了表達的準確,造成使用上很多不便。[50]
- 古文字學家陳夢家批評:「文字是需要簡單的,但不能混淆。這些簡化字,毛病出得最多的是同音替代和偏旁省略。簡化後有些字混淆了。」[51]比如「回(迴)」字,「迴」字是「回」加「辶」產生的分化字,表示「迴旋」義,接近英文的go round,「回」接近英文的go back,這是一個發展的結果,杜甫的詩句「渚清沙白鳥飛迴」簡化字寫作「渚清沙白鸟飞回」,難免會讓人誤解為「飛回來」,從而丟失經典文本的特定語境,所謂的「一簡多繁」中還有甚多這樣的例子。
- 簡化字有「一簡多繁」的問題,導致對字義理解的偏差和學習的困難,如「面粉」不知是化妝品(面)或食物(麵)、「白干」不知是「白乾」或「白幹」。又如发(發、髮)、脏(髒、臟)、系(係、繫)等字亦同。[52][53](參見多繁對一簡問題)
- 文改會委員曹伯韓,雖然支持並從事漢字簡化,但在《漢字簡化方案》推行一年多後,表示他認為有部份同音代替簡化字應該取消,其中一部份另作簡化,比如:辟(闢)、蒙(濛懞矇)、淀(澱)、冬(鼕)、面(麵)、累(纍)、帘(簾)、困(睏)、咸(鹹)……(1986年恢復「疊」「像」「覆」「囉」四字。)[54]
- 批評者認為,有些漢字的簡化沒有理據,如捨己為人的「捨」有提手旁是明顯的動詞,簡化成「舍」跟房舍發生混淆;將植物類的食用「薑」簡化成帶女子底的「姜」等。反對者認為,此為「對華夏文化的侮辱」。[55]
- 有批評者認為,簡化字「篡改」了人名。如簡化後,趙雲變為赵云,畢昇成了毕昇,幾姓變几。簡化字改革中還出現了不尊重姓氏原字導致「姓氏合併」的事例發生,比如「党」、「黨」原本是不同的兩個姓氏,卻被合二為一,依《華夏百家姓探源》不同姓氏代表著不同的起源族群與血脈傳承,例「黨」氏起源於馮翊,祖宗姬氏,「党」氏起源上古聖君夏禹的後裔,支裔世居党項遂姓党氏,在兩姓合一之後「党」「黨」不分,造成代對於探尋先祖起源產生一定的困擾[64]。而1975年二簡字的推行,導致大量「蕭」姓人士的姓氏被簡化成「肖」,對「蕭」、「肖」兩個氏族造成的影響延續至今。[65]同理,還有詹姓被簡化成「占姓」。另外,「於」、「于」兩字皆為規範字,但因受「於」做虛詞義時,兩岸用字不同的影響,被誤解為簡繁轉換關係,造成網站的簡繁轉換中在繁體環境下都被轉成「於」,反之在簡體環境下都轉成「于」。「於」源自於則;「于」源自邘國,有極大不同卻被混淆。
- 有批評者認為,簡化字給兩岸三地交流以及漢字文化圈的溝通帶來困難。日本、朝鮮(韓國)、越南及一些東南亞國家,都有漢字文化傳統,多數並沒有接受簡化漢字。[56]
解決方案
全面使用繁體字或全面使用簡體字並不是僅有的選擇,一些學者[誰?]提出以下觀點,試圖部分修正現今的簡化字政策,為繁簡混亂的現況提供解決之道:
- 消除一簡對多繁
- 簡化時不應同音代替
- 「餘」與「余」有區別,不可以「余」代「餘」。「余」是常見姓氏字,《百家姓》收錄,「餘」是罕見姓氏字,「於」簡化以「于」代替,明代有於竹屋、于謙。「範」簡化以「范」代替,宋代有範顯、范仲淹,二人不同姓。「範」作部件「車」可簡化為「车」。姓氏字由於採用同音替代方式簡化從而造成異姓混亂,這種現象理應杜絕。[71]
- 停止非常用字的類推簡化
- 現行的偏旁類推簡化字中有很多不是常用字,其對應的繁體字在識別上沒有太大困難,但卻佔用了大量漢字的編碼空間。因此,簡化字應當只對3500個常用字進行簡化,罕用的古字只收錄原型,不再收類推簡化偏旁後的形態。[70]
- 簡化時不應該破壞美觀及六書原則
- 在簡化時不應該違背六書及美觀原則,不少違背這些原則的字還比原字難學難辨,應該回復繁體字或另造更科學的簡體字。因為六書是分類與歸納原則,若只有少數繁體字與簡體字用不同的六書原則,則可以減少記憶兩套字體的難度。
- 不應把草書簡化為簡化字
- 草書的寫法只是方便書寫,筆劃次序違反傳統寫法。經草書楷化的簡化字,和原本的草書寫法差天共地,如「馬」字等。草書中連筆書寫的情況普遍,而且寫法不一。如繁體字「團」和「專」都有相同部件「專」,但這部件經草書簡化後,寫法就不再統一。
也有一些人[誰?]提出繁簡分工的概念:
- 繁體字用於印刷,簡化字用於手寫
- 一些學者提出「讀繁寫簡」的觀點,認為簡化字用在手寫上即可,而不必用在印刷上面(至少像一些偏旁類推簡化字不必讓印刷完全與書寫等同),特別是現時中文數碼化,已經沒有過往輸入困難的問題。這種做法其實更為便利。[8]王若谷認為「繁體漢字文脈嚴謹但筆畫繁多不易書寫、反之簡體漢字易寫但文脈不清、因此是各有利弊。故繁體和簡體不應該是你死我活的冤家對手、而應該雙贏。英文有大小寫字體、日文有片假名和平假名字體、為何中文就不能有印刷體和書寫體的分工呢?繁體漢字嚴謹,完全可以作為法定印刷體用於各種文件書刊;簡體字易寫,完全可以作為日常書寫體用於各種信函便箋。這種分工、既方便了漢字的日常使用、又保障了漢字的科學嚴謹,相信施行起來也不會有文化障礙和牴觸。」[72]
- 以繁體字為主,允許書寫部分俗體字
- 古文用繁體字呈現
現狀
臺灣、香港、澳門地區仍然沿用絕大部分的傳統漢字。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的分類,簡化字和傳承字稱作規範漢字,繁體字和異體字是非規範漢字;除特殊場合如書法、藝術、古籍、教育、研究以外,繁體字和異體字在中國大陸不可用於一般印刷品。「繁體字」是中國大陸對傳統漢字字體的稱呼,在香港、澳門等地區也較常使用此名稱,中華民國官方稱之為「正體字」[8][9][10]。
由於網絡的發達,跨文化交流越趨頻繁,繁體字使用者因與中國大陸交流而需要認識簡化字;簡化字使用者則因研讀古文、藝術需要及與港、台、華僑交流,而有學習繁體字的需求。由於中國大陸的許多輸入法同時支持簡體與繁體的輸入,也有很多中國大陸人在使用電腦時錄入繁體字。在繁體字使用區如台灣、香港、澳門,除少數特殊場合(如與簡化字有關之研究)以外,印刷品、契約書、網站等正式文件皆使用繁體字。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手寫時偶爾會使用個別的簡字[75],主要為民間廣泛流傳的俗體字,如台(臺)、抬(擡)、医(醫)、体(體)、銹(鏽)、綉(繡)、対(對)、画(畫)、国(國)、伝(傳)、会(會)、転(轉)、无(無)、蜡(蠟)、発(發)、与(與)等都很容易在宣傳海報、店家招牌、公告、書信等場合見到[76],目前「台」已被視為「臺」之通同字或正字而非簡體字[77]。商家為求方便亦使用簡體字;甚或使用「注音文」、「拼音文」等代號速記,正式文書則無此類用法。另由於英文在港澳台非常普及,許多使用者會乾脆使用英文及英文縮寫取代部分中文字詞,以節省書寫時間。
即使用於考試之問答題,只要使用之俗字不致難以理解或過於突兀,通常都能被容忍接受;但台灣的國文相關科目要求較為嚴格,大考賦予閱卷者對簡體字斟酌扣分的權利,但標準不一,使用各式簡字仍有被扣分的風險[78]。
繁體字主要使用的地區,如台灣、香港、澳門等,這些地區的官方文件、電視、廣播、網誌、網路論壇、雜誌、著作、新聞等公開媒體上,幾乎看不到希望改用簡化字的想法,學校亦一律教授繁體字。但也有人會在非正式場合部分地使用簡化字,但主流觀點仍反對在學校教授簡化字[79],不少反對簡化字人士會以「殘體字」、「殘廢字」、「文盲字」攻擊簡體字。[80]次要地區則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等等。他們都能接受兩種字體,也不會引起較大的反感。
-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2008年7月5日下午探訪臺灣作家陳冠學時表示,不會因大陸觀光客來台,而使用簡體字,但會用繁、簡對照,讓大陸人民領略繁體字之美,並希望未來中國大陸的人們都使用繁體字。[81]
- 馬英九在2009年6月9日接見美國到來的華僑拜會中,建議大陸對中文採取「識正書簡」看法[9],一時招致各界不解與批評,後總統府於2009年6月23日發表新聞稿解釋其意涵以端正視聽[9]。
- 香港和澳門一直是使用繁體字地區,在1997年香港和1999年澳門回歸至中國時,基於一國兩制下,香港和澳門不受中國大陸推行簡化字政策的影響。但由於與中國大陸交流頻繁,尤其是自由行的影響,香港和澳門的商店在公眾地方有時會為大陸遊客提供簡化字的宣傳單張、大型廣告板、交通路線圖或路牌等。如果有簡化字在公共場合上出現有時會引起公眾譁然,香港有餐廳曾用只有簡體字及英文的餐牌引起大眾反感[82]。
- 香港和澳門的主權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暫時未有香港和澳門的政府官員為此發表意見。然而近年來(指2003年自由行開放後一段時間之後),網上出現不少反簡體字的討論、文章,尤其是在Facebook、高登討論區等網絡社群上。
- 次要地區則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等等。繁體字雖不是當地的主流漢字,但在民間卻廣泛使用。如:當地的報紙(標題繁體,內容簡體)、華人老招牌、寫書法、從港澳台地區進口的書籍、一些說明手冊、一些商標、些許標籤等等。因此,絕大部分的當地華人居民皆能看得懂繁體字,但在書寫上有一定的難度。
![Thumb](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7/79/Guangzhou_1991.jpg/640px-Guangzhou_1991.jpg)
簡化字通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及地區以及緬甸北部果敢、佤邦、勐拉等地,簡體字也是聯合國文件中文文本的指定字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簡化字以後,其公民自幼接受的是簡化字教育。[11]現時中國以《語言文字法》規定正式文書、印刷品必須使用簡化字,政府、教育、出版社等機構只可以在特殊場合上使用繁體字。
簡化字的主要使用地區,除一些研究歷史、國學、文字學的學者外,有人將繁體字用於毛筆字書寫,如書法、店招[83],但不少字很不規範,很多大廈的題字錯別字相當多(繁體、異體、簡體與二簡混用)[84]。也有人主動閱讀用繁體字排印的古籍、古文,還有人提出應開放繁簡共存,或者全面或部分恢復繁體字的想法。
有觀點認為應該在簡化字的基礎上恢復部分繁體字,避免簡繁一對多轉換[69]。例如恢復「後」以區分「皇后」和「前後」(恢復後為「后後」)。恢復「髮」以區分「头髮」和「發生」(恢復後為「發髮」),並就美感、傳統性將過於簡化的字做部分恢復。這種新造的漢字系統被一些人稱為「和諧體」,目前有學者專門研究[85],在中國大陸政商、學術界傳有部分人士已經正面支持,甚至簡體字支持者也對此有好評,是目前最有可能倡導恢復使用部分繁體的形式。有人認為這些主張在中國的影響力不大,中文學者主流觀點及民眾普遍看法仍然認為簡化字易識適用,不贊同讓下一代加重識字負擔。[11]目前恢復繁體字的意見和呼聲主要通過網絡言論的形式體現出來。國家語委主任趙沁平曾公開承認「不學習繁體字影響文化傳承」進而主張「『識繁寫簡』、『繁體字申遺』等有一定代表性和影響力」,提出「要注意維護合法使用方言、繁體字的空間。」基本上表達了中共溫和派對於繁體字的態度。[86][9]
- 繼續貫徹國家現行的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漢字簡化的方向不能改變。各種印刷品、宣傳品尤應堅持使用簡化字。
- 海峽兩岸的漢字,當前可各自維持現狀,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留待將來去討論。
- 書法是一種藝術創作,寫繁體字,還是寫簡化字,應尊重作者的風格和習慣,可以悉聽尊便。
- 2008年3月,作家王干在其博客上發表文章:《五十年內,廢除簡化字如何》[89],在網上引起支持方與反對方激烈辯論。隨後,新浪網請王干在第四十九期的網上大講堂作了簡體字在當代尷尬境遇的專題闡述。[90]
- 在2008年兩會期間,宋祖英等21位文藝界的政協委員聯名遞交了一份關於《小學增設繁體字教育》的提案,建議在小學開始設置繁體字教育,將中國文化的根傳承下去。[91]這份提案更引起了繁體字傳承教育的大討論。但教育部部長周濟以「國家有基本國策,就是要使用簡化字,就是要推廣普通話,這是一個基本要求」為由表示不考慮「小學增設繁體字教育。」[92]
- 2009年兩會期間,政協委員潘慶林提出,建議全國用10年時間,分批廢除簡體漢字,恢復使用繁體字。[93]根據《南方日報》和搜狐網的聯合調查,反對恢復繁體字的網民略多於支持一方[94],但也出現了勢均力敵的局面[95]。新浪網的投票調查結果顯示支持簡化字與反對簡化字的人數比例大約在6:4。支持簡化字的歷史學家王立群在博客上發表文章《簡化字不能輕率廢除——二論繁簡字之爭》[96],一一駁斥潘慶林的觀點,與王干爆發論戰。
中國大陸目前施行的簡化字,其中一部分是用筆劃較簡單的字替代多個傳統漢字,一方面為了減省筆劃,另一方面是藉由兼併文字減少總體字數。有些人認為這像假借,但實際上更像訓詁學裏的「本有其字」的「通假」。
「多繁對一簡」大致上有3類:
- 依簡化原則簡化漢字,恰好和已存在的不同意義的(較少用的)字相同。例如將「廣」簡化為「广」後恰好和古字「广」(ㄧㄢˇ)相同。其他例如:叶(葉)、听(聽)、术(術)、腊(臘)。
- 將多個字依簡化原則簡化為形體相同的字,如將「發」、「髮」均簡作「发」,「髒」、「臟」均簡作「脏」,「曆」、「歷」均簡作「历」,「須」、「鬚」均簡作「须」,「贊」、「讚」均簡作「赞」。
- 用本來就存在但形體較簡單的音近字取代較複雜的字,如用「干」取代「乾」、「幹」、「榦」;「并」取代「並」、「併」;「复」取代「復」、「複」、「覆」,有些字本不通用,如冲(沖、衝)、系(係、繫)、松(鬆)、谷(穀)、里(裏)、丑(醜)、只(隻)、划(劃)、舍(捨)、喂(餵)、采(採)、斗(鬥、鬭、鬪)。而有些是本來就可通用,只是有時意義不同的字。如「后」和「後」常通用,但「後」不用於「皇后」。「后」不用於「後宮」,其他尚有于(於)、制(製)、才〔纔〕、伙(夥)、克(剋)、了(瞭)、准(準)、游(遊)、几(幾)等等,其中一些字即使在繁體字使用區也常混用。
這樣的兼併造成了漢字的表意功能削弱,更依賴上下文才能準確理解文意,例如有些人會以「船只(隻)停在基隆港」[100]、「我下面(麵)給你吃」等造句,突出簡化字造成的歧義問題。就現代白話文而言,這些例子放在具體的句子中極少會造成歧義問題[40]。且這種會發生歧義的情況也不僅產生在用簡化字的造句中,如「書本在桌子上」、「喜歡上一個人」等。但在文學、古籍等較講究精煉用字的領域,使用簡化字則不易理解或容易誤解,如「余一人」與「餘一人」,前者指「我一個人」,後者指「剩下(多出)一個人」,簡化字將餘併入余,不利解讀古文。目前的新規範決定當「餘」字與「余」字有歧義時,可使用「餘」的類推簡化字「馀」。
當初施行簡化字的本意是藉由強制規定達到統一,但由於中國大陸以外的一些政權並未採用相同的標準,造成現今在交流時,程式進行繁簡自動轉換時容易因「一對多」轉換錯誤,需要人工校對,造成諸多額外成本。比如軟體常把云一概轉為雲,余一概轉為餘,里一概轉為裡,干一概轉為幹[101];此等情況常見於人名,如香港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及姚松炎及其他議員被兩名市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取消議員資格,據推測,該入稟狀雖以繁體中文寫成,但應為入稟人先以簡化字撰寫,再以軟件簡轉繁方式轉為繁體後再呈交至法院,因當中鄭姚兩人之名字被寫成「鄭鬆泰」及「姚鬆炎」[102]。由於「簡一對繁多」較多,簡轉繁出錯的情形遠遠高於繁轉簡,這也是許多繁體字使用者批評與反對簡化字的原因。另外,不同姓氏的人也會被歸為同一姓氏,比如說鍾和鐘變成钟(目前新的規範將作為姓氏的「鍾」改為簡化為「锺」),塗和涂變成涂;种和種變成种;范和範變成范;另一個著名的例子是在二簡字中,蕭和肖皆合併作肖。
一些簡化字的支持者認為,合併只是增多了一些多音多義字,現代文書主要以白話文為主,相較於書寫、學習等方面帶來的好處,簡化字造成的歧義問題小得幾乎可以忽略;而要解決轉換時的「一對多」問題,只要讓繁體字使用者全面改用簡化字即可。批評者則認為,簡化字在書寫、學習等方面帶來的好處相當有限,且因文學、古籍等因素,繁體字不可能全面廢除。一些簡化字使用者也對此現像做出省思,認為應當朝消滅「多繁對一簡」問題的方向努力。(亦參見不統一的問題)[103][53][66][40][69]
簡化字創立後,由於各地使用不同的系統,很多媒體不得不設立繁體字和簡化字兩種版本,耗費人力物力。大的字庫、字典除繁體字以外,尚須收錄各種不同體系的簡化字,如中國、日本的簡化字,於是字數大大增加。如GBK中有「国」、「囯」、「國」,有「鈡」「鍾」「鐘」。
漢字總數約有10萬上下,《簡化字總表》只收錄了2235字。然而,由於簡化字政策的偏旁類推原則,導致許多罕用字除原字形外,不得不加收簡化字版本,造成整理、編碼上的負擔。[40]
國際上,新加坡、馬來西亞採用並推行了與中國《簡化字總表》幾乎相同的用字政策。[註 6]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代表權後)及各國際組織也都採用了簡化字。
此外,同屬漢字文化圈的日本採用新字體,甚至一度限制漢字使用,因而產生了和中文簡化字類似的遺留問題,參見日本國語國字問題。
註釋
參考文獻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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