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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協定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英語: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縮寫:RCEP)是由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發起,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澳門)、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與東盟有自由貿易協定的五方共同參加,共計15個締約方所構成的高級自由貿易協定。此協議也向其他外部經濟體開放,比如中亞、南亞及大洋洲其他經濟體[11]。RCEP旨在透過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建立統一市場的自由貿易協定。經批准生效後,「各成員之間關稅減讓以立即降至零關稅、10年內降至零關稅的承諾為主」[12]。
RC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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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自由貿易協定 | ||||||||||||||||||||||||
狀態 | 已生效 | ||||||||||||||||||||||||
簽署日 | 2020年11月15日 | ||||||||||||||||||||||||
簽署地點 | 越南河內(2020年東盟輪值主席和原簽署地。但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改為視頻會議進行簽署,協定文本行文寫明為15國各國首都[1]) | ||||||||||||||||||||||||
生效日 | 2022年1月1日[註 1][註 2][註 3][註 4][註 5][5][6] | ||||||||||||||||||||||||
生效條件 | 至少9個成員批准後生效,其中東盟成員至少6個,非東盟成員至少3個[1] | ||||||||||||||||||||||||
最初簽署者 | |||||||||||||||||||||||||
簽署者 | 日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汶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 | ||||||||||||||||||||||||
批准者 | |||||||||||||||||||||||||
保存處 | 東南亞國家聯盟秘書長[1] | ||||||||||||||||||||||||
語言 | 英語[1] |
2019年11月4日,談判完成,但印度中途退出。2020年11月15日,已15個RCEP締約方正式簽署協定[13]。由此,該協定超越歐盟自由貿易區成為世界上最大自由貿易經濟體系。
截至2021年11月2日,已有6個東盟成員締約方和4個非東盟成員締約方向東盟秘書長正式提交核准書,標誌協定滿足生效條件(6個東盟成員締約方和3個非東盟成員締約方核准),根據協定規定,RCEP將在達到協定生效門檻六十天後的2022年1月1日開始生效。因韓國在2021年12月2日才批准該協定,該協定在韓國的生效日期為2022年2月1日[3][14];因馬來西亞在2022年1月17日交存核准書,該協定在馬來西亞的生效日期為2022年3月18日[4];因印度尼西亞在2022年11月3日交存核准書,該協定在印度尼西亞的生效日期為2023年1月2日。
2022年1月1日,協議正式生效[註 1][15][註 2][註 3][註 4][註 5],由此該協定超越歐洲聯盟,成為目前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協議[16]。
2011年11月第十九屆東盟峰會上,亞洲已經開始計劃另外一個區域型合作。這個區域型合作被稱作為東南亞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18]
2012年8月底,在第四十四屆東盟經濟部長會議及相關會議上,10個東盟國家和6個夥伴國的經濟部長一致同意在2012年底之前開始16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東南亞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談判工作[19]。2012年11月,在第21屆東盟峰會上,各國領導簽署RCEP框架並且宣布談判開始[20]。
2013年5月,RCEP16個參與方的政府官員在文萊開始基於細節的談判,並致力於在2015年底之前結束談判。2013年9月23日至27日,在澳大利亞舉行的第二輪RCEP談判進展順利[21]。代表團主要專注於商品、服務和投資貿易。根據RCEP指導條款,他們也涉及到經濟和科技合作、競爭、知識產權、解決分歧以及其他事務[22]。
2014年1月20日至24日,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第三輪談判期間,16個參與方大量交換意見,希望能在2015年年底前達成結束談判的目標。談判議定:(1)繼續專注於商品,服務和投資貿易。在商品貿易方面,參與方關於關稅程序,免稅措施,技術法規、標準與合格評定(STRACAP),衛生與動物檢疫措施(SPS)以及海關手續和貿易便利化(CPTF)和原產地規範(ROO)展開了建設性的討論。在服務業方面,參與方討論了RCEP服務章程的結構與組成,市場准入的利益方面和一系列特殊的事項。在投資方面,參與方之間交換了投資程序意見以及進一步商議了RCEP投資章程細節方面。(2)為了提前大範圍領域事項的談判,建立了知識產權保護、競爭、經濟和技術合作、分歧解決四個工作領域,一些代表在在某些參與方感興趣的特定領域做了表述。在回合談判的同時,有兩個研討會展開。馬來西亞和日本組織了一場知識產權保護的研討會,對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各領域事項和知識產權保護如何進一步支持貿易和投資進行了討論。澳大利亞組織了關於貫穿服務業和投資方面的研討會。參與方在這些事項上進行了良好的談判[23][24]。
2014年4月,第四輪RCEP談判在廣西南寧舉行。RCEP談判計劃預計在2015年年末結束[24]。2016年10月,第15輪RCEP談判在天津舉行,重點是劃定貨物,服務和投資貿易的市場准入,以及原產地規則,知識產權,競爭和電子商務。關於經濟和技術合作的章節已經完成,部長們說,這是一個有希望的發展,可以為會談注入更多的動力,並幫助解決RCEP成員之間的發展差距。2016年10月,RCEP各方部長在菲律賓宿霧市舉行了一次閉會期間部長級會議,審查迄今取得的進展,以及在短期內可能需要採取什麼步驟來完成這項協議。2016年11月,RCEP部長級會議強調了以一攬子解決的方法迅速結束談判[25]。
輪數 | 時間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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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年5月9日至13日 | 文萊斯里巴加灣市 |
2 | 2013年9月24日至27日 | 澳大利亞布里斯班 |
3 | 2014年1月20日至1月24日 | 馬來西亞吉隆坡 |
4 | 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南寧 |
5 | 2014年6月17日至27日 | 新加坡 |
6 | 2014年12月1日至4日 | 印度 |
7 | 2015年2月9日至13日 | 泰國 |
8 | 2015年6月8日至13日 | 日本京都 |
9 | 2015年8月3日至7日 | 緬甸 |
10 | 2015年10月12日至16日 | 南韓釜山 |
11 | 2016年2月15日至19日 | 文萊吉隆坡 |
12 | 2016年4月24日至29日 | 澳大利亞 |
13 | 2016年6月12日至18日 | 新西蘭 |
14 | 2016年8月15日至19日 | 越南 |
15 | 2016年10月17日至2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 |
16 | 2016年12月10日至6日 | 印度尼西亞 |
17 | 2017年2月21日至3月3日 | 日本神戶 |
18 | 2017年5月2日至12日 | 菲律賓馬尼拉 |
19 | 2017年7月17日至28日 | 印度海德拉巴 |
20 | 2017年10月24日至28日 | 南韓仁川 |
21 | 2018年2月5日至9日 | 印度尼西亞日惹 |
22 | 2018年4月28日至5月8日 | 新加坡 |
23 | 2018年7月17日至27日 | 泰國曼谷 |
24 | 2018年10月18日至27日 | 新西蘭奧克蘭 |
25 | 2019年2月18日至28日 | 印度尼西亞巴厘島 |
26 | 2019年6月22日至7月3日 | 澳大利亞墨爾本 |
27 | 2019年7月22日至3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鄭州 |
28 | 2019年9月19日至27日 | 越南峴港 |
29 | 2020年4月20日至24日 | 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改為視頻會議進行談判 |
30 | 2020年5月15日至20日 | |
31 | 2020年7月9日 |
2017年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進入攻堅階段。2017年2月21日至3月3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第17輪談判在日本神戶舉行,同時舉行了貨物、服務、投資、知識產權、電子商務、法律與機制問題工作組會議。各方進一步努力,加緊推進貨物、服務、投資三大核心領域市場准入問題和各領域案文磋商,推動談判進入更加實質性的階段[26]。同年5月2日至12日,第18輪談判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各方就貨物、服務、投資和規則領域深入磋商。其間舉行第三次部長級會間會並發布聯合媒體聲明重申,將按照《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指導原則與目標》的要求,實現領導人關於迅速結束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的目標。7月17日至28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在印度海德拉巴舉行第19輪談判。各方繼續就貨物、服務、投資和規則領域展開深入磋商[27]。9月10日,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第五次成員國經貿部長會議,與會部長發布聯合媒體聲明重申,即迅速地將政治承諾轉化為實際行動,必要時擴大授權[28]。10月24日至28日,第20輪談判在韓國仁川舉行,討論並形成了擬向領導人提交的聯合評估報告草案。11月14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領導人會議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會後發表的聯合聲明強調,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有助於經濟一體化和實現包容性增長,敦促各方代表加緊磋商以早日達成協定。這是五年磋商來首次領導人會議[29][30][31]。
2018年2月5日至9日,各方在印度尼西亞日惹召開第21輪談判,就貨物、服務、投資和相關議題展開磋商[32][33]。4月28日至5月8日,各方在新加坡召開第22輪談判[34]。7月17日至27日,第23輪磋商在泰國曼谷舉行[35]。10月18日至27日,第24輪會談在新西蘭奧克蘭舉行[36]。
2019年2月18日至28日,第25輪磋商在印度尼西亞舉行[37]。3月2日,各方在柬埔寨舉行部長級會談,並決定加速推進會談在年底前完成主要磋商[38]。7月3日,第26輪磋商在澳大利亞墨爾本舉行[39]。2019年7月22日至31日,第27輪磋商在河南鄭州舉行[40]。8月2日至3日,各方在北京舉行部長級會談[41]。9月19日至27日,第28輪磋商在越南峴港舉行[42]。2019年10月31日之11月3日,第三次RCEP峰會在泰國舉行,與此同時也是第35屆東盟峰會。11月4日,印度外交部副部長維賈伊·塔庫爾·辛格接受彭博社訪問[43]時表示,印度總理莫迪基於保護印度勞工與農民[44],決定暫不加入RCEP[45]。中方和日方對印度予以挽留,並表示等待印度再次加入[46][47]。同日,RCEP主體談判已經完成,除印度以外的15方均同意RCEP的現有條款[48]。
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各國交通和經濟受到衝擊。2020年4月20日至24日,第29輪磋商以視頻方式舉行[49]。4月30日,各方形成協議草案[50]。5月15日至20日,各方舉行第30輪磋商,並以視頻方式舉行[51]。6月23日,各方部長級會談也以視頻方式舉行[52]。各方再次表達了簽訂協議的強烈意願,並決定在11月內的RCEP峰會上簽署協定。7月9日,各方舉行第31輪視頻磋商[53]。8月27日,第八屆RCEP部長級會議舉行[54],期間各方部長簽署聯合聲明[55],對協議磋商進度表示高度評價,並再次歡迎印度加入[56]。10月14日,第11輪部長間會議以視頻方式舉行[57]。
2020年11月15日,RCEP第四次領導人峰會舉行。在2020年東盟輪值國主席、越南政府總理阮春福主持下正式簽署[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本首相菅義偉、韓國總統文在寅等其他簽署國領導人亦有出席簽署儀式[58]。這是自印度退出協議談判後,剩餘15國在沒有印度的情況下簽署協議[59]。不過RCEP保留了印度對於該協議的談判進度[60],各RCEP成員也在簽署後發表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領導人會議共同宣言」中再次呼籲印度重新加入該協議[61][62]。印度政府官員表示,不會重新加入該協議[63]。另據印度《經濟時報》在11月17日的報道,印度官員稱目前將重點放在與美國和歐盟的經濟協定[64]。
2021年11月2日,協定保管機構東盟秘書處發布通知,宣布文萊、柬埔寨、老撾、新加坡、泰國、越南等6個東盟成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新西蘭、澳大利亞等4個非東盟成員已向東盟秘書長正式提交核准書,滿足協定生效條件(6個東盟成員締約方和3個非東盟成員締約方核准)根據協定規定,RCEP將於2022年1月1日對上述十方開始生效[14],由此該協定超越歐洲聯盟,成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協議[65]。
韓國則因為較晚批准該協定,因此該協定在韓國的生效日期為2022年2月1日[3]。
馬來西亞則因為較晚批准該協定,因此該協定在馬來西亞的生效日期為2022年3月18日[4]。
2022年5月1日,該協定在中緬之間生效實施[66]。
印度尼西亞則因為較晚批准該協定,因此該協定在印度尼西亞的生效日期為2023年1月2日[67][68]。
2023年2月21日,菲律賓國會參議院批准RCEP核准書。隨後菲律賓將向東南亞國家聯盟秘書處提交核准書。RCEP將在核准書提交60天後正式對菲律賓生效。[69]
與在2012年11月份的RCEP領導關於開始談判的聯合聲明和在2012年8月30日在部長級會議簽署的談判指導原則和目標一致。RCEP談判將以以下幾點為目標:
2020年11月15日簽署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第一章指出,RCEP各締約方的目標是「共同建立一個現代、全面、高質量以及互惠共贏的經濟夥伴關係合作框架,以促進區域貿易和投資增長,並為全球經濟發展作出貢獻」[73]。
RCEP規定各成員將在十年內取消90%以上貨物的關稅,其中主要產品在協議生效時關稅稅至零。[71]
RCEP採用「原產地累積原則」,即單一產品可在RCEP成員間累積價值以滿足最終出口產品增值40%的原產地標準,從而享受到優惠關稅。[71]
RCEP達成了貨貿便利化的許多規定,比如海關程序、檢驗檢疫、技術標準等。同時也規範了非關稅保護措施,比如實行關稅自由化基於優惠的市場准入、特定貨物的臨時免稅入境、取消農業出口補貼、及全面取消數量限制、進出口許可程序管理以及與進出口相關的費用和手續等方面。[71]
根據中國同RCEP各成員的零關稅關係為例,目前中國對東盟十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承諾的最終零關稅稅目比例均為90%左右。除老撾、柬埔寨、緬甸3個最不發達國家之外,其餘東盟成員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對中國承諾之相應比例略高於中國承諾之比例。中國對日本、韓國承諾的最終關稅稅目比例均為86%,日韓兩個對中國承諾值比例則分別為88%及86%。RCEP協定生效後,將進一步推動關稅比例下降。根據企業關注的具體享惠產品而言。以幾個東盟主要國家為例,如印尼在原有的中國-東盟自貿協定基礎上,就加工水產品、化妝品、塑料、橡膠、箱包服裝鞋靴、大理石、玻璃、鋼鐵製品、發動機、電視、汽車及零部件、摩托車等對中國取消關稅。馬來西亞進一步就加工水產品、可可、棉紗及織物、化纖、不鏽鋼、部分工業機械設備及零部件、汽車、摩托車等對中國開放市場。菲律賓進一步就醫藥產品、塑料及其製品、化纖及織物、服裝、紡織品、鞋、玻璃及其製品、鋼鐵製品、發動機零件、空調、洗衣機等機電產品、汽車及零部件等給予中國零關稅待遇。中國也在原有中國-東盟自貿協定基礎上,就菠蘿罐頭、菠蘿汁、椰子汁、胡椒、柴油、部分化工品、紙製品、部分汽車部件等對東盟開放市場。
RECP規定締約各方取消服務貿易的各種限制,比如市場准入承諾表、國民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當地存在、國內法規等規則、採用負面清單方式進行市場准入等。[71]
在金融領域部分,RCEP規定了建立金融體系例外條款、金融監管透明度義務、不得阻止開展業務信息轉移或處理。附件亦規定締約各方可透過磋商方式討論解決國際性收支問題或可能升級為國際性收支危機的情況。[71]
成員名稱 | 人口 | 面積 (平方公里 ㎞²) |
名義GDP (百萬美元) |
人均名義GDP (以美元計價) |
購買力平價GDP (百萬美元) |
購買力平價人均GDP (以美元計價) |
人類發展指數 | 主體法定貨幣 | 簽署協議時的領導人 | 批准/核准情況 批准/核准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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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簽署RCEP協定的成員 | ||||||||||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聯邦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
24,419,900 | 7,692,024 | 1,482,282 | 55,215 | 1,296,075 | 50,817 | 0.938 | 澳大利亞元 (AUD) |
君主:伊麗莎白二世 總督:大衛·赫利 總理:斯科特·莫里森 |
2021年10月21日議會批准[74] 2021年10月25日總督御准 2021年11月2日交存核准書[75] |
文萊 文萊達魯薩蘭國 نڬارا بروني دارالسلام / Negara Brunei Darussalam |
417,200 | 5,765 | 11,991 | 28,740 | 33,756 | 76,567 | 0.845 | 文萊元 (BND) |
蘇丹兼國家元首及首相:哈桑納爾·博爾基亞 | 2021年10月11日交存核准書[76] |
柬埔寨 柬埔寨王國 ព្រះរាជាណាចក្រកម្ពុជា |
15,626,444 | 181,035 | 24,307 | 1,308 | 69,884 | 4,022 | 0.581 | 柬埔寨瑞爾 (KHR) |
國王:諾羅敦·西哈莫尼 首相:洪森 |
2021年9月10日柬埔寨國民議會批准[77] 2021年9月20日柬埔寨參議院批准 2021年10月15日國王公布 |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僅限中國內地省區) |
1,382,580,000 | 9,596,961 | 14,342,903 | 10,262 | 25,102,916 | 18,158 | 0.758 | 人民幣 (CNY) |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及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
2021年3月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核准[78] 2021年4月15日交存核准書[79] |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 Republik Indonesia |
263,510,000 | 1,910,931 | 1,092,138 | 3,895 | 3,481,107 | 12,432 | 0.707 | 印尼盾 (IDR) |
總統:佐科·維多多 | 2022年8月30日印尼國會批准[80] 2022年11月3日交存核准書[67][68] |
日本 日本國 日本国 |
126,760,000 | 377,930 | 5,063,129 | 38,281 | 5,545,884 | 42,860 | 0.915 | 日元 (JPY) |
天皇:德仁 內閣總理大臣:菅義偉 |
2021年2月24日內閣會議通過[81] 2021年4月15日日本眾議院批准[82] 2021年4月28日日本參議院批准[83] 2021年6月25日交存核准書[84] |
寮國 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 ສາທາລະນະລັດ ປະຊາທິປະໄຕ ປະຊາຊົນລາວ |
6,492,400 | 236,800 | 18,674 | 2,051 | 69,884 | 28,636 | 0.604 | 基普 (LAK) |
人革黨中央總書記及國家主席:本揚·沃拉吉 政府總理:通倫·西蘇里 |
2021年10月21日批准 同日交存核准書 |
馬來西亞 Malaysia |
32,019,500 | 330,803 | 336,330 | 9,623 | 53,626 | 6,360 | 0.804 | 馬來西亞令吉 (MYR) |
最高元首:蘇丹阿都拉 首相:穆希丁·雅辛 |
2022年1月17日遞交核准書[85] |
緬甸 緬甸聯邦共和國 ပြည်ထောင်စု သမ္မတ မြန်မာနိုင်ငံတော် |
54,836,000 | 676,578 | 74,002 | 1,374 | 362,969 | 38,706 | 0.584 | 緬元 (MMK) |
總統:溫敏 國務資政:昂山素季 |
雖然2021年受到緬甸軍事政變的影響,但是政變後的緬甸軍政府也於2021年5月向東盟秘書長提交了核准書[86][87] |
新西蘭 New Zealand Aotearoa |
4,786,710 | 270,467 | 215,172 | 41,107 | 195,103 | 38,706 | 0.921 | 新西蘭元 (NZD) |
君主:伊麗莎白二世 總督:帕齊·雷迪 總理:傑辛達·阿德恩 |
2021年10月21日議會批准[88] 2021年10月27日總督御准 2021年11月2日交存核准書[75] |
菲律賓 菲律賓共和國 Republika ng Pilipinas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
103,874,000 | 300,000 | 357,792 | 3,102 | 951,224 | 8,270 | 0.712 | 菲律賓比索 (PHP) |
總統:羅德里戈·杜特爾特 | 2021年9月2日,菲律賓總統羅德里戈·杜特爾特批准該協議[89] 2023年2月21日,菲律賓參議院完成批准程序[90] 2023年4月3日交存核准書[91] |
新加坡 新加坡共和國 Republic of Singapore Republik Singapura சிங்கப்பூர் குடியரச |
5,607,300 | 719 | 316,872 | 51,431 | 537,447 | 90,724 | 0.935 | 新加坡元 (SGD) |
總統:哈莉瑪·雅各布 總理:李顯龍 |
2021年4月9日完成核准 已交存核准書[92] |
南韓 大韓民國 대한민국 |
51,446,201 | 100,210 | 1,597,392 | 29,114 | 2,127,164 | 39,446 | 0.906 | 韓元 (KRW) |
總統:文在寅 國務總理:丁世均 |
2021年12月2日韓國國會批准[93] 2021年12月3日交存核准書[3] |
泰國 泰王國 ราชอาณาจักรไทย |
68,298,000 | 513,120 | 466,623 | 6,265 | 1,296,095 | 17,749 | 0.765 | 泰銖 (THB) |
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 總理:巴育·占奧差 |
2021年2月9日泰國立法議會批准[94] 2021年10月28日交存核准書[95] |
越南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Cộng hòa xã hội chủ nghĩa Việt Nam |
96,208,984 | 331,699 | 340,602 | 3,498 | 1,016,475 | 10,537 | 0.693 | 越南盾 (VND) |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及中央軍委書記:阮富仲 政府總理:阮春福 |
已交存核准書[14] |
RCEP協定中特別聲明未來可加入協定的成員 | ||||||||||
印度 印度共和國 Republic of India भारत गणराज्य Bhārat Gaṇarājya |
1,378,100,000 | 3,287,263 | 2,935,570 | 2,134 | 9,448,659 | 6,658 | 0.647 | 印度盧比 (INR) |
印度於2019年11月4日退出談判,因此未簽署此協定。如果未來重新簽署,簽署時的國家領導人可能會有變動 | 未簽署協定 |
根據新加坡政府網站的說法,RCEP和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相似,是亞太地區一個通向自由貿易的可行之路,也會對全球貿易改革提供助力。RCEP和TPP都是宏大的自由貿易區域並且將提高談判的綜合化,因為這個涉及到了很多參與者和區域。RCEP和TPP是區域整合的相互補充且增強的平行雙軌。和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不一樣的是,RCEP允許成員國還免除某些貨物的關稅削減,以保護當地個別行業,並給予發展中國家更多的時間來遵守發達國家成員的目標。[11][需要較佳來源]
2017年1月,由於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正式簽署命令退出TPP[96],有意參與TPP的各方對於TPP感到失望,一些TPP成員例如智利、秘魯開始關注RCEP,將其視為TPP可能的替代品。美國退出TPP後,澳大利亞貿易部長席奧博表示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亞洲國家加入拯救TPP。1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多次提問發言人華春瑩有關加入TPP的表態,華春瑩對加入TPP的可能性和美國退出TPP的行為均不置可否,但重申了對於建立亞太自貿區和加快RCEP協定談判的支持[97]。
儘管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是以東盟為主要發起者,但此次協議影響到中日韓的經貿關係。早在2012年中國大陸和韓國就正式啟動自貿區談判,並在2015年簽署中韓自由貿易區協議、2016年正式生效[98]。受中日關係、日韓關係影響,日本則將精力全部投入到美國為主導的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PP)[99][100]。美國於2017年1月23日退出該協定後,日本接手主導並將其改組成「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並在2018年3月8日與剩餘11國在智利首都聖地亞哥簽署該協議。協議於同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此次RCEP簽署,意味着中國大陸與日本、日本與韓國首次,同時也是間接地達成了關稅減免協定[101]。2019年4月,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第15輪談判上,三方一致同意打造「RCEP+」自貿協定,體現在貨物貿易領域、服務貿易和投資、規劃領域等方面進行進一步磋商。三方表示不會把RCEP達成的協議直接放在中日韓自貿協定中,而會共同分別推進兩個協議進程[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李克強在協定簽署後稱這是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的勝利[103][104],「這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重要里程碑。該協議表明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是世界經濟發展和人類發展的正確道路。」[105]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將根據RCEP關於新成員加入的規定和香港發展的實際需要,支持香港儘早加入RCEP[106]。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作為單獨的關稅地區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香港支持《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的宗旨,期望能早日加入[107]。據台灣《中央通訊社》的報道,香港已與東盟、紐西蘭、中國大陸和澳大利亞簽署自由貿易協定[108]。有分析認為香港作為亞洲區域的國際仲裁中心,金融中心與貿易中心可在RECP中起到積極的作用;同時對於重構區域供應鏈也有積極的作用[109]。
2022年2月23日,據中國中央電視台報道,香港工業貿易署署長盧世雄稱,香港特區政府已在2022年1月中旬正式申請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如果一切順利,約在18個月後加入[110][111],但經歷超過兩年至2024年6月,香港仍未如願獲批加入[112]。2024年時任特首李家超承認政治因素令香港未能加入RCEP[113]。
澳門同香港一樣本身是自由港,且經濟並不仰賴出口貿易。目前澳門政府並未表態是否加入RCEP。但有分析認為,澳門作為亞洲第一賭城,在服務業具有更加開放的空間[114][115][116][117]。
RCEP於2020年11月15日簽署後,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認為RCEP會對台灣的三大傳統產業(機械、紡織、工具機)產生衝擊性影響,恐加速台灣傳統產業外移[118]。同時認為因為台灣既沒有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也沒有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台灣恐被進一步「邊緣化」[119]。而前民進黨立法委員沈富雄則認為台灣傳統產業在面對RCEP的時候,只有遷廠或者是關廠兩條路可走[120]。
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表示,RCEP對台灣衝擊不大。並表示稱台灣產品十多年來已在RCEP成員市場面對競爭,廠商透過產業調整、多元佈局與提升產品競爭力等策略,已逐步因應調適,在主要東協國家的進口占有率是逐步成長的狀況。同時還指出說要盡快加入CPTPP[121][122]。不過對此台北市市長柯文哲則認為RCEP進不去,加入CPTPP也是大概沒機會[123][124]。
據路透社報道,在RCEP簽署前的2020年11月13日,美國負責日本與韓國事務的副國務卿馬爾科·克納佩呼籲日本和韓國不要顧慮與中國大陸的經貿關係,鼓勵日韓雙方在民族宗教、涉及香港和台灣的問題上積極地反對中國大陸[125]。另據11月17日的報道,美國商會歡迎新簽署的(RCEP)帶來的貿易自由化好處,但認為其有缺點,不建議美國政府加入這個新的貿易同盟[126]。
根據《日本經濟新聞》的報道,在發表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勝選以來的首次經濟演說後,美國總統當選人喬·拜登被在場記者問到是否考慮加入RCEP時稱:美國應與其他民主國家結盟,以開始制定規則,「而非讓中國和其他國家決定結局」,同時聲稱將在2021年1月21日宣布新的計劃 ,並擔憂美國將被遠遠拋在後頭 [127][128]。
美國前國務卿亨利·基辛格在2020年彭博創新經濟論壇開幕致辭中,警告中美雙方現階段的衝突將「堪比第一次世界大戰」,並呼籲拜登上任後儘快重建中美對話機制。[129][130][131]。
據《德國之聲》報道,德國聯邦外貿協會(BGA)主席伯爾納(Anton Börner)認為RCEP將不利於德國,並表示:「在這一世界最大的自貿區的其它14個國家,中國企業未來將獲得更便利的市場准入,同時意味着德國企業的銷售條件相對變差。」他同時認為中國大陸還由此獲得機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這一經濟區域的貿易規則。[132]
德國執政黨基民盟/基社盟聯邦議院黨團外交政策發言人哈特(Jürgen Hardt)表示,這一協定必須被視為「對歐洲敲響的警鐘」,歐盟不能再繼續把自貿談判向後推延,「否則其它國家就會制定標準,讓歐洲人落在後面」。但德國經濟部長彼得·阿爾特邁爾對RCEP表示歡迎。並認為RCEP是「對自由的和建立在規則基礎上的世界貿易的一大重要貢獻「。[132]
據NHK報道,日本首相菅義偉在峰會上呼籲與會有關國家展開合作,以擴大自由和公平的經濟貿易區。同時,他還呼籲印度儘快加入該協議。[133]
另據NHK報道,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會長中西宏明認爲RCEP的簽署「有助於該地區的貿易和投資擴大,並將帶來進一步的繁榮與穩定,這對於實現自由和開放的國際經濟秩序非常重要。」[134]日本經濟同友會秘書長櫻田謙吾則說:「雖然中美衝突和貿易保護主義傾向給世界經濟蒙上了陰影,但對亞太國家來說,團結起來並提高經濟合作的意義重大。」[134]日本商工會議所主席三村明夫認爲該協定有助於日企在亞洲的供應鏈得到強化,並評價稱「高度肯定」。[134]日本貿易會會長小林健對協議表示肯定,並呼籲日本政府與印度展開對話,推動印度加入協議。[134]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RCEP簽署後發表的談話中,認為在多邊主義正失去優勢,以及全球增長放緩的期間,RCEP是全世界邁出的重大一步。並同時認為RCEP的簽署有助於強化區域和平及安全[135]。同時對於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當選人喬·拜登發表的要組建「民主同盟」一事[127][128],李顯龍在2020年彭博創新經濟論壇(Bloomberg New Economy Forum)開幕致辭上指出說:「沒有多少國家願意加入一個會排除其他國家的聯盟,尤其是一個沒有中國的聯盟。」並明言新加坡會拒絕任何以冷戰形式,尋求令各國陷入分裂的嘗試[129][130]。
韓國總統文在寅在RCEP峰會上表示:「該協議向世界展示了自由貿易的重要性,具有重大意義。」並呼籲各國「通過RCEP促進經濟交流與合作,以此克服新冠病毒導致的經濟衰退。」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則表示該協議的重要意義之一是它將成為韓日間的首個自由貿易協議。[105]
2020年11月15日,在RCEP簽署後,各RCEP成員發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領導人會議共同宣言」,其中再次呼籲印度重新加入該協議[61][62]。印度外交部一位高級官員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印度目前暫時不會加入該協議[105][63]。另據印度《經濟時報》在11月17日的報道,印度官員稱目前將重點放在與美國和歐盟的經濟協定[64]。
目前RCEP對印度加入保持開放。印度可以在任何時候申請重新加入談判,而RCEP簽署方將啟動與印度的談判。[60]
孟加拉國已經申請加入RCEP。[136]
2023年8月,英國外交事務專責委員會向英國政府表態,作為英國的「印太戰略」部分,應當積極尋求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及印太經濟框架各成員國對接,並積極研究申請加入的可能性。[138][139]
2024年6月14日,智利外交部提交了加入RCEP的正式申請[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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