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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通貨的歷史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貨幣有着悠久的歷史,早在先秦時期就出現了多種通用貨幣。中國北宋的四川地區於公元九世紀發行了人類歷史上第一種紙鈔「交子」。到了元代,中國發行了世界上第一種流通全國的法定貨幣「寶鈔」(紙鈔)。
貝幣被確信是中原一帶最早的貨幣形式,它出現在大約三千到四千五百年前。漢字中的「貨」、「買」、「賣」、「販」,以及許多與產品交換有關的字,都是以「貝」作為部首。 然而,貝作為貨幣的流通程度仍舊是未知的,但它應該在市場中占有了主導位置。而由骨、木、石、鉛和銅為材料製作的貝的仿製品則在當時的貿易體系中十分常見。
在中國的商代,已經開始以貝殼作為貨幣使用了,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天然的貝殼作為貨幣漸漸供不應求了,於是出現人工貝幣,如石貝幣、骨貝幣、蚌貝幣等。到了商代晚期,出現了用銅質的金屬貝幣。
銅貝在商朝(約前1500 - 約前1046)舊都殷墟的遺址中被發現,而銅成為了周朝的通用貨幣。
根據目前的發現,中國人在人類歷史上最早開始使用金屬貨幣。目前世界上現存最早的金屬鑄幣——鑄造銅貝,出土於中國河南省安陽市大司空村商代晚期(公元前14世紀-公元前11世紀)的墓穴中。[1][2]當時,鑄幣與更早使用的貝殼相似,所以它被命名為貝幣。[3][4][5]
在戰國時期(前476年,一說前453年或前403年~前221年),中國使用的銅質鑄幣主要有三種形態: 兩周、魏國、韓國和秦國使用鏟形的布幣;齊國使用刀形的刀幣;趙國和燕國在戰國時期先使用布幣,後使用刀幣;楚國的蟻鼻錢。
作為統一中國的一部分,秦始皇(前259年-前210年8月11日)取消了原來六國流通的貨幣,代之以根據秦國以前使用的鑄幣設計的全國統一的銅錢——秦半兩。這種銅錢為圓形,中部有方孔,為金錢俗名「孔方兄」的由來。這一式樣直到20世紀初的中國仍在使用。由於單個硬幣的價值低,中國人習慣上將一千個銅錢串在一起。然而,政府稅收同時以銅錢和產品(比如絲綢卷)的形式徵收。薪金在秦朝和兩漢則以數石糧食的形式支付。
五銖是一種古銅幣,錢重五銖,上有「五銖」二字,故名。初鑄於西漢漢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東漢、蜀漢、魏、晉、南齊、梁、陳、北魏和隋都有鑄造,重量形制大小不一。唐朝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廢止。但舊五銖仍然在民間流通。五銖跨度大、是中國歷史上數量最多、流通時間最久的錢幣。
三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社會動亂,金屬貨幣的流通範圍減小,且形制多樣,幣值不一,出現了重物輕幣的現象。
三國時期的曹魏實行的實物貨幣政策,魏明帝時恢復鑄行五銖錢,形制與東漢時期五銖相似。蜀漢和東吳多實行大錢。蜀幣主要有:直百五銖、直百等。吳幣主要有:大泉五百、大泉當千、大泉二千等。
西晉成立後主要沿用漢魏舊錢,兼用谷帛等實物;東晉成立之初則沿用用吳國舊錢,後來出現了五銖小錢,相傳是吳興沈充所鑄,所以又稱:「沈郎五銖」。
十六國期間的成漢李壽鑄行了中國最早的年號錢「漢興」錢;南北朝時期的社會十分動盪,幣值混亂,私鑄現象嚴重。北朝從北魏開始,錢文逐漸擺脫紀重局限,逐步向年號錢制過渡。
唐武德四年鑄行的銅錢——開元通寶,以前的紀值紀重錢幣一去不復返,代之的是寶文幣制(主要是通寶、元寶和重寶)。開元通寶是唐朝三百年的主要鑄幣,另外還鑄有乾封泉寶、乾元重寶、大曆元寶、建中通寶、咸通玄寶及史思明所鑄順天元寶、得壹元寶等。
後來出現了飛錢,是唐憲宗時代產生的一種匯兌制度,商人在京城把錢交給諸軍、諸節度使、諸道進奏院或者富豪門閥等單位,單位開立票券,商人可攜券到其它地區的辦事處取錢。這種匯兌方式減低了銅錢的需求,緩和錢幣的不足,同時減輕了商人貿易時攜帶貴金屬或銅錢的不便。由於飛錢輕便,又有一些官員或富豪的保證,在大額交易時,有些商人會直接使用飛錢,雖然飛錢屬於匯票並非真的貨幣,但飛錢仍可以說是最早的紙幣雛形。
五代十國政治分裂割據,改朝換代像走馬燈一樣,各國以鑄惡錢來增強自身實力,以達到削弱他國力量的目的,故錢幣甚多,但品質不高。
宋朝(960-1279)早期,中國再次在五代十國的基礎上統一了幣制。宋朝之前的硬幣中,北部各國更喜歡使用銅鑄幣。南方各國則使用鉛或鐵鑄幣,四川使用自己的鐵幣。它們在宋朝初年還繼續流通了一段時期。公元1000年,國家統一完成,中國進入一個經濟快速增長的時期,這主要表現在鑄幣量的增長。1073年是北宋鑄造硬幣的高峰年,政府大約生產了600萬串銅錢,每串銅錢包含1000枚銅幣。北宋還鑄造了超過200萬串硬幣,出口到亞洲內陸、日本和東南亞,成為當地的主導硬幣。四川出現的被稱為「交子」的紙質票據,被宋朝商人很快採用,成為最初的紙幣。這被證明十分有用,所以國家開始接手這種形式的紙幣,並在1024年首次推出。12世紀,許多形式的紙幣成為中國的主流貨幣,包括如下:
類型 | 貨幣 | 始末 |
---|---|---|
硬幣 | 宋錢 | 第一代為北宋的宋通元寶,一直鑄幣至南宋末年。 |
紙鈔 | 後蜀交子 | 北宋初年曾於四川地區所流行的票據和紙幣,宋太祖曾下令回收,改以鐵錢使用。 |
硬幣 | 鐵錢 | 宋太祖曾下令回收交子,改以鐵錢使用。至1023年,北宋政府發行紙幣新交子,鐵錢遂被交子取代 |
紙鈔 | 私交子 | 天禧四年(1020年)至地方政府益州知州寇瑊一度下令取締交子,並將交子鋪封閉。天聖元年(1023年)中央下令交子鋪停止發行交子,已發行的交子全部回收。 |
紙鈔 | 官交子 | 始於天聖元年(1023年),到了崇寧四年(1105年)設置錢引作為主要紙幣,終至寶佑四年(1256年)﹐改錢引為四川會子。 |
紙鈔 | 四川會子 | 寶佑四年(1256年)﹐原北宋的官交子改制為四川會子。 |
紙鈔 | 關子 | 南宋紹興元年(1131年)通行的一種暫時性紙幣,有司因婺州屯兵,請椿辦合用錢,而路不通舟,錢重難致,乃造關子付婺州。 |
紙鈔 | 臨安會子(東南會子) | 南宋時的紙幣,紹興三十年(1160年)於臨安首度發行。於南宋景定五年(1264年)終結,被「見錢關子」所取代。 |
紙鈔 | 「見錢關子」 | 南宋景定五年(1264年),丞相賈似道發行「見錢關子」,後被元鈔所取代。 |
對子錢(或稱對品錢,簡稱對錢)指兩枚錢幣同一種時期鑄造,鑄錢所用材質一致,錢幣大小、厚薄、穿孔、輪廓都全部相同,錢上文字相同,而錢文書體不同各異(如一篆一隸)的錢幣。[6]
遼朝在耶律阿保機之父撒剌的時,已開始鑄造貨幣。然而貨幣使用量不多,至遼世宗時,上京仍處於無錢交易而使用布的狀態。各地都使用著不同貨幣,如遼聖宗以前鑄幣極少,聖宗之後漸起。但在流通貨幣中所佔數量甚少,不及百分之二。主要的是宋錢,其次是唐、五代及他朝之錢。
西夏幣制深受宋朝影響,但貨幣鑄字的順序與宋朝上-下-右-左不同,是程順時針的上-右-下-左方向。其貨幣流通了近兩個世紀,但實際生產出來的數量很少,在今日很罕見。
金朝早期使用舊有的宋、遼錢幣,直到金、宋第二次議和,戰爭暫告結束後,才發行自己的貨幣。
蒙古滅金國後,當時蒙古也仿效金國的交鈔發行紙幣,但只是暫時性的,流通領域有限,發行亦少,反而是地方割據勢力多發行紙幣。直到忽必烈即位後,力求填補財政空缺,統一貨幣。他認為華北地區應繼續沿用歷代銅錢貨幣體系,但當時華北的銅礦供應量不足以鑄錢。有鑑於當時紙幣已流通於金國且成本低廉,於是忽必烈決定發行紙幣,稱之為中統鈔,並以金、銀、絹為儲備金,是世界上第一種法定貨幣。忽必烈的原意是先在華北地區發行紙幣,待日後銅量充足之後就要仿效歷朝鑄造銅錢與紙幣並用。但後來由於這種紙幣體系並沒有出現重大的信貸危機,因此忽必烈時期一直沒有鑄造銅錢。但在元代中葉至大(1308-1311)及元末至正,因為紙幣被過量印製而大幅貶值,銅錢才作為輔助性貨幣開始使用。
蒙古滅南宋時,南宋的會子是東南、四川,和湖南等地的主要貨幣,用於財政收支和交易。南宋滅亡後,元朝以中統鈔取代會子。在宋代會子流行的地區成立了平準庫,匯集金銀以備兌換,又設立行用庫,加強回收金銀。與華北不同,宋末時南中國部分地區慣用銅錢,因此蒙古滅南宋後,仍容許這些地區以銅錢作為流通貨幣。紙幣在元朝末年、至正後期以前,一直信譽良好。元代的紙幣發行量和發行地域均大大超過前代。元朝先後在首都大都和各行省設置了負責管理紙幣印造、發行、兌換、檢驗偽鈔、回收昏鈔等機構;其中,中央的印鈔機構稱印造局,負責印造交鈔庫和定鈔庫等。元朝民間私有的金銀均要上交朝廷。
由於1270年代起發生通貨膨脹,使元初在1287年啟用了新的紙幣——至元鈔,代替舊有紙幣中統鈔。但之後因無節制的印刷,導致通貨膨脹的情況,並直到元末發行「至正鈔」時依然存在。
明朝(1368–1644)初期,即在其統一國家的早期同樣曾嘗試使用紙幣,即為大明寶鈔,然而這種貨幣同樣經歷了迅速的通貨膨脹,它在1450年暫停發行,但是直到1573年仍在流通。直到明朝晚期李自成威脅北京時,這種紙幣才在1643年和1644年重新印刷。在明朝大部分時期,中國有一個包括所有重要交易的純私人貨幣體系。從海外流入的白銀, 開始在南部省廣東作為貨幣使用,並在1423年傳到長江下游地區成為納稅的法定貨幣。各省稅收自1465年起以白銀的形式上交首都,灶戶從1475年起開始使用白銀支付,徭役豁免費從1485年起使用白銀支付。中國對白銀的需求部分通過西班牙人從美洲的進口得到滿足,特別是秘魯的波托西和墨西哥,在西班牙人1571年建立馬尼拉之後。但這時的白銀還沒有被鑄造為銀圓。它們以重量為一個標準兩(約36克)的銀(被稱為元寶)流通,儘管其純度和重量在地區與地區間略有不同。
清朝仍然保持着銀銅共存的貨幣體系。銅質貨幣系統以文為基礎。銀質貨幣系統有幾個單位,在清朝時的關係是:1兩 = 10錢 = 100分 = 1000厘(銀幣)。
1889年,單位「元」被引入,與當時的墨西哥比索等價,並且細分為10角,100分,和1000文。1元相當於7錢2分(或0.72兩)銀,並且在那時硬幣被這樣用英語標記。
清朝最早發行的銀幣在廣東的鑄造局鑄造,面額為5分,1角、2角、5角和1元。其他地區的鑄造局在19世紀90年代開設並生產與之相似的鑄幣。面值為的1文、2文、5文、10文和20文的銅幣也得到發行。清政府於1903年起,設立戶部造幣總廠開始發行自己的銀元;以元為單位的紙幣從十九世紀九十年代起,由眾多地方銀行、私人銀行,以及清政府成立的中國通商銀行和大清戶部銀行(即後來的大清銀行)發行。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後,中華民國成立。南京臨時政府迫切需要發行軍用鈔票取代之前清朝的貨幣。成功地,各省宣布脫離清政府獨立並發行自己的軍用鈔票。1914年,《國幣條例》頒布並規定銀元為中華民國國幣。儘管與封建王朝時期比,鑄幣的設計發生了改變,但是其規格和鑄幣用的材料大多保持不變,直到20世紀30年代。在20世紀20年代到30年代間,大部分地區的鑄幣局關閉,剩下的有些則一直開到1949年。
1931年5月中央銀行發行關金兌換券,供繳納關稅。初時的關金券流通量有限。海關金單位兌換券由中央銀行發行用以方便支付進口商品的關稅。關金券與美元掛鉤,比價為關金一元對四十美分。這種聯繫匯率在一九三五年被廢除,銀行允許投放關金券進行流通。市場中已經充斥着過多的紙幣,關金券只能加速惡性通貨膨脹。
1936年起,國民政府發行含銅量達五十個百份比的一分和二分硬幣,五分、十分和二十分以及半圓的鎳幣(一段時間後材質改為銅鎳合金)。1940年,發行鋁製一分與五分硬幣。
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國際銀價出現大幅波動,影響中國經濟。特別是美國在1934年推出的《購銀法案》令國際銀價上升,導致中國銀根短缺、利率急升。中國的白銀大量外流,本國貨幣瀕臨崩潰。中國被迫放棄銀本位。這種情況加劇了國內眾多商業、省立和外資銀行發行不同價值貨幣的情況。
1935年,國民政府進行幣制改革,將貨幣發行權限制在四大國有銀行:中國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和稍後加入的中國農民銀行。銀元的流通被禁止,查禁私有白銀。 發行新貨幣「法幣」為法定貨幣。
1942年2月,關金提高含金量至0.88861克純金,即一關金等於一美元。同年四月,定關金為一元折合法幣二十元,與法幣自由兌換,並且同時在市面流通。之後法幣快速貶值,政府亦發行大額關金券,成為比法幣面額更高的貨幣。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後,中央銀行發行了"東北九省流通券",簡稱東北券。用以取代滿洲國發行的紙幣,它的價值大約是其他地區流通的法幣的10倍。1948年,東北券被金圓券取代。東北券的發行使中國東北沒有發生像法幣流通區一樣的惡性通貨膨脹。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政府大量印鈔以滿足軍費開支,導致法幣急劇貶值。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在1948年8月對幣制進行進一步改革以消除惡性通脹。政府發行金圓券回收法幣,比價為一元金圓券對三百萬元法幣對二十五美分。一元金圓券名義上價值0.22217克黃金。然而,這種貨幣並沒有真正的由黃金支持,所以惡性通貨膨脹並沒有消失。
最終在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再次宣布了一項改革,發行銀圓券,恢復銀本位。銀圓券與金圓券的比率為一元銀元券 = 一百萬元金圓券,以中央造幣廠鑄造的銀元作為發行支持。但是這種貨幣僅流通了很短的時間,中國共產黨很快以武力奪取了中國大陸省份的控制權。它們被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取代。但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後,銀元券在法規上的發行辦法卻一直保留,直到1992年才隨著動員戡亂的結束在法理上廢止。
台灣銀行最初在日治時期的1899年由日本人建立。銀行發行台灣銀行券,與日元掛鉤。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台灣後,改組新設的台灣銀行被許可繼續發行自己的貨幣——台幣,與台灣銀行券等價。這是國民政府將台灣與流通法幣的地區相隔離,使其遠離惡性通貨膨脹的嘗試。但是,由於國共內戰超量調度台灣物資,台幣持續貶值。
1949年的貨幣改革之後,新台幣誕生,法定比率為1銀元 = 3元新台幣。1949年舊台幣以40000:1的比率被新台幣取代。國民黨撤退到台灣後,法律所規定的中華民國貨幣仍然為銀元。由台灣銀行發行的新台幣只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與大陳島流通。2000年7月1日訂頒的《中央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將新台幣正式訂為中華民國國幣。
1931年滿洲事變,日軍入侵滿洲(中國東北)時,這裡有多種貨幣在流通,包括各省銀行發行的貨幣、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以及朝鮮銀行與台灣銀行發行的紙幣。
滿洲國建立後,日本人1932年7月1日在新京(今長春)成立了滿洲中央銀行。銀行除了行使商業職能,還同時作為中央銀行發行貨幣。滿洲國圓最初規定1圓即23.91克白銀,相當於1銀圓,但是在1935年它脫離了銀本位並開始與日圓按1:1的匯率綁定。二次大戰日本投降時,滿洲國圓被國民政府中央銀行發行的東北九省流通券收兌。
在被日軍占領之前,由主要在綏遠,察哈爾,山西營業的銀行察哈爾商業錢局發行貨幣。日本侵略後,銀行撤離占領區並帶走其全部資本和未發行的貨幣。日本軍政府於1937年9月27日迅速成立了察南銀行,行使貨幣發行權。
傀儡政權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成立後,當局將察南銀行與察南豐業銀行、綏遠平市官錢局、冀東銀行等三家較小的地方銀行合併,成立蒙疆銀行。蒙疆銀行從1937年起發行蒙疆圓,與日本軍用手票和日元等值掛鉤。
日本占領中國期間曾建立了兩個傀儡政權。在北方,設立在北京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了中國聯合準備銀行。聯合準備銀行1938年發行的紙幣與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等值。雖然最初兩者等值,但是1939年日本人開始禁止使用國幣並任意設定聯合準備銀行券的匯率。 聯合準備銀行券在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以5:1的比率被法幣取代。
1938年南京維新政府成立,並設立華興商業銀行,由其發行貨幣,稱華興券。後1940年,該政權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合併並改組為南京國民政府。他們成立中央儲備銀行並在1941年開始發行中儲券。儘管最初中儲券與法幣等值,但是它也被任意改變為與0.18元日本軍票等值。1945年,中儲券以200:1的比率被法幣取代。
日本軍用手票在東亞的日占區廣泛分布。起初,它們的發行是用於支付士兵支出。這樣做的目的是無限量的軍票不能兌換為日元,這樣就不會使日本發生通貨膨脹。然而,它對東亞當地經濟的破壞性影響卻不可估量。
1937年起這種貨幣成為了中國日占區的「法定貨幣」。一段時間後它改由傀儡政權銀行發行。然而在1941年到1945年間,軍票在香港被強制使用。最初1元港幣兌換2元軍票,但是港幣更受當地人歡迎並被大量囤積。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日軍更於1943年6月起硬性規定軍票為香港唯一合法的交易媒介並將軍票面值貶至1元港幣兌4元軍票。
中國共產黨在1948年和1949年取得中國大東北地區的控制權。1948年12月,共產黨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組建了中國人民銀行,接管共產黨控制地區的貨幣發行權;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告,禁止外幣、銀元、黃金的流通,以及在一段短期的時間內可以用十萬元金圓券兌換一元人民幣。1957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發行面值為1分、2分、5分的鋁硬幣。自1961年起,請蘇聯代印人民幣三元、五元、十元券。
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貨幣。它在中國大陸是法償貨幣,但在香港和澳門並不是。人民幣的單位是元、角、分;一元對十角對一百分。分已經基本不再使用,所以流通的硬幣中主要為一角、五角、一元硬幣。紙幣的面額從一角到一百元,它們在大小和顏色上都有區別。元是人民幣的主要單位,用來計量貨幣,是貨幣的尺度。人民幣一共發行了12種面額: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這些面額一共有62種版別。1955年人民幣以1:10000調整幣值,第二套人民幣發行了12種面額,包括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和10元。
目前最新的第五套人民幣於1999年10月1日起發行。貨幣有8種面值:1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2004年,帶有毛澤東頭像的1元紙幣開始發行。從1999年起,流通的硬幣共有1分、2分、5 分、1角、5角和1元面值。
大陸的中國銀行是特許的主要外貿和外匯銀行。在1979年到1994年間,外國遊客到中國被要求使用中國銀行發行的外匯兌換券進行交易。這種兌換券已經取消使用,取而代之的是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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