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名臣言行录》共七十五卷,由南宋朱熹、李幼武所编,朱熹撰前集十卷,后集十四卷,共二十四卷。李幼武撰续集八卷、别集二十六卷、外集十七卷,共五十一卷。该书汇编了散见于笔记、碑传、行状中的宋代重要人物的事迹,共收入北宋以及南宋人物225人。今印行的前集,其原书名为《五朝名臣言行录》,后集为《三朝名臣言行录》,二书并称为《八朝名臣言行录》。若不包含附传的人物,收入的北宋人物共97人,前集收入55人,后集收入42人。
《八朝名臣言行录》初稿完成于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年),不久刻书于建阳[1]。
朱熹于本书自叙:“予读近代文集及记事之书,观其所载国朝名臣言行之迹,多有补于世教者。然以其散出而无统也,既莫究其始终表里之全,而又汨于虚浮怪诞之说,予常病之。于是掇取其要,聚为此录,以便记览。尚恨书籍不备,多所遗阙,嗣有所得,当续书之。”故朱熹编此书,其目的在于整理散乱而不统一的史料,将北宋名臣的事迹中可信的部分保留下来,而非掺入一家之言,故书中不见他个人的评论。该书的作用,除了作为可信的史料外,亦可作为后世君臣的借镜。
- 收入的名臣根据其侍奉的北宋各朝依序排列下来,该书一共有八朝,朱熹先后分编五朝与三朝。五朝为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和英宗,三朝为神宗、哲宗和徽宗,北宋九朝独缺钦宗这一朝。
- 此书名虽然取名为《八朝名臣言行录》,但其实也顺便收罗了不少北宋皇帝的言行,以及旁录了一些小人、奸臣的言行,有正面也有负面,皆可以做为对后人的警惕。
- 对于所有名臣事迹所摘录的史料,朱熹皆会一一注明原始出处。而引用来源的作者大多在当时为北宋朝廷任官的名臣,故所记载之事多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如司马光著《涑水记闻》、曾巩《隆平集》。
- 《八朝名臣言行录》所附注文,除引自他书提供补充说明外,兼有资料比对、校勘讹误之功。正式成书前,注文曾历多次更动、增补,部分为朱熹与门人讨论后所定。
- 《宋名臣言行录》的前集、后集,为李衡校勘、删节《八朝名臣言行录》后的版本,虽然体例变动不大,但正文、注文却大幅度缩减,甚至误校,亦有注文混入正文的情形[2]。
- 南宋以后,不断有人模仿《八朝名臣言行录》的体例。如元.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3]、清.沈佳《明儒言行录》[4]、明.徐咸《近代名臣言行录》、清.朱桓《历代名臣言行录》等。
- 四库本、文海本,为李衡大量删节朱熹《八朝名臣言行录》后的校正本,李幼武据此本连同自辑的三种著作合刻进去,名为《皇朝名臣言行录》(宋亡后称《宋名臣言行录》),成书之后此版本逐渐取代原本在民间广为流传。
- 四部丛刊影印宋本,宋末已不多见,为朱熹《八朝名臣言行录》的原本[5]。虽然有极少部分缺叶,但可从四库本、文海本补入。故四部丛刊本为现今新校标点本主要依据的版本,是目前最佳的版本。
- 后世对编撰宗旨的解读不一:该书所收录的人物为多数为当时的名臣,但有若干人物在后世较具争议性,被认为不该收入进去,如王安石、赵普、吕惠卿等人行事风格接近小人,则受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质疑。[6][7]然而,有些学者认为朱熹编此书著重的是严谨的史学态度,而“有补于世教”乃其次,况且这些人物对国家社稷并非毫无建树,且对当时的政坛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亦符合名臣的条件,故被收入书中并没有不合理。[8][9]
- 成书之后的第二年,即受到友人吕祖谦的责难,乃为先人吕夷简劝宋仁宗废郭后一事争辨,认为朱熹所根据的史料来源是有问题的书。朱熹回信表示会再修订内容[10]。私下却对人表示曾见过《涑水记闻》原稿,所以相信没有被司马光的家人补入,所以坚持保留这段史料而不删去。[11]
据清王懋竑撰《朱子年谱》卷二,当时朱熹已43岁。但由于整理匆促,体例称不上完善,故吕祖谦见到该书后,来信指出一些缺失,并询问朱熹是否有讨论的意愿。后来两人相见,进一步讨论细节后,最后涉及吕祖谦先人事迹的真伪问题,导致两人之间发生不愉快。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盖仿朱子《名臣言行录》例,而始末较详。又兼仿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例,但有所弃取,不尽录全篇耳。”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是编仿朱子《五朝名臣言行录》之例,编次有明一代儒者。各征引诸书述其行事,亦间摘其语录附之。”
《四部丛刊初编书录》提要云:“世行《名臣言行录》皆与李幼武续录并为一书,陈均《编年备要》引用书名即然;是朱子单行之本,宋季已罕传矣。惟《直斋书录》载《八朝名臣言行录》二十四卷,为著录家所仅见。取校洪莹仿宋刊本,方知删削甚多,则此洵为朱子原书也。”
清.纪昀总纂《钦定四库全书史部七.传记类三.宋名臣言行录》提要:“乃编中所录,如赵普之阴险、王安石之坚僻、吕惠卿之奸诈、与韩范诸人并列,莫详其旨。”
四库提要的说法有误,书中是有提及吕惠卿的一些事迹,但并没有为他独立出一篇,故不算与韩范诸人并列。韩应指韩琦,范应指范仲淹。
《四库全书总目》:“《晦菴集》中亦有《与祖谦书》曰:‘《名臣言行录》一书,亦当时草草为之。其间自知尚多谬误,编次亦无法,初不成文字。因看得为订正,示及为幸’”
《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本朝四》:“涑水记闻,吕家子弟力辨,以为非温公书。盖其中有记吕文靖公数事,如杀郭后等。某尝见范太史之孙某说,亲收得温公手写藁本,安得为非温公书!某编《八朝言行录》,吕伯恭兄弟亦来辨。为子孙者只得分雪,然必欲天下之人从己,则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