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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铨(1102年7月4日—1180年7月13日),字邦衡,号澹庵,谥号忠简,吉州庐陵县(今江西吉安)人,南宋政治家、文学家。与欧阳修、杨邦乂、周必大、杨万里、文天祥,合称庐陵“五忠一节”[1]。与李纲、赵鼎、李光并称“南宋四名臣”。
北宋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六月初三日,生于吉州庐陵芗城(今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值夏镇)。自幼聪慧,随萧楚习读《春秋》。
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进士及第,该科由宋高宗亲自策试,胡铨以万言策上,甚为轰动。绍兴五年(1135年),金太宗死,金朝内部调整,高宗重用秦桧,一再主张议和。绍兴七年(1137年)胡铨在枢密院纶修官任上,反对与金朝议和,上书请斩主和派秦桧、王伦、孙近三奸臣,停止“和议”,北上抗金。他说:“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金虏之天下,以祖宗之位为金虏藩臣之位!”“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陵夷不可复振”“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区区之心,愿断三人头,竿之藁街”“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2]秦桧见书,即以“狂妄上书,语多凶悖,意在鼓众,劫持朝廷”之罪,欲将胡铨除名编管(类似开除公职、下放劳动改造),朝中大臣多救之,秦桧迫于公论,才未除名而贬官于边远地区,辗转任福州签判。绍兴十二年(1142年)最终的绍兴和议时,胡铨又在广州再次上书谴责秦桧,以“饰非横议”之名编管新州(今广东新兴县)。绍兴十八年(1148年)再谪吉阳军(今海南三亚市)。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后,方得以复官。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高宗赵构传位太子赵昚(孝宗),胡铨复职奉议郎、知饶州。帝召他入对,胡铨上奏修德、结民、练兵、观衅四事。帝说:“朕很早就听说你耿直诚实”。因任命他为吏部郎官。
隆兴元年(1163年),迁任秘书少监、擢任起居郎。针对自隆兴北伐失败后朝中的议和之风,多次上表予以反对。后历任国史院编修、工部员外郎、权兵部侍郎、端明殿学士等职,积极反对与金朝议和,并曾一度亲自领兵抗金。乾道七年(1171年),任宝文阁待制,留经筵。后辞官回乡。
淳熙七年(1180年)五月二十九日卒于故里。十月,葬于庐陵儒行乡松山原。谥忠简。
著有《澹庵集》一百卷,已散佚,现存词作不多,多为慷慨激昂之语,开辛弃疾等人之先河。后世多景仰其事迹,多有胡氏家族尊其为始祖。
《宋史·卷三百七十四·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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