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英语:Consumers' Foundation, Chinese Taipei),中文简称消基会,英文简称CFCT,成立于1980年11月1日,为专门改善台湾消费环境、伸张消费者权利所设立的非营利性的第三部门。
成立起源
1979年夏季,中台湾地区发生“多氯联苯事件”,消费者因食用以遭受多氯联苯污染的米糠油煮食的食物而中毒,皮肤溃烂,身体发黑,受害者高达两千多人,包括台中县大雅乡私立惠明学校156位师生在内,受害者大多属于经济弱势者。事件爆发后,米糠油制造商不但没有赔偿受害者,反而脱产逃避法律责任。1979年底,台湾又发生“假酒事件”,有教授因误饮含有甲醇的假酒而失明。该两事件,因当时台湾法律不够周延,也没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政府机构,因此消费者皆面临无法律适用、无对象求偿的弱势窘境。[1]
为此,翁肇喜(三商行负责人)、李伸一(律师)、柴松林(教授)等人发起成立消基会,以“和平、理性、科学”为运动方式,以“推广消费者教育,增进消费者地位,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三大宗旨。国际青年商会中华民国总会捐助新台币十万元,翁肇喜认捐新台币一百万元,借用当时李伸一的办公室作为消基会办公室,以一人、一张桌子、一支电话机开始推展业务,并推选柴松林担任消基会第一届董事长。[1]
简介
消基会现在有“台北总会”、“中区分会”、“南区分会”及“云嘉南分会”四个服务据点。
消基会财源以捐款与该会“消费者报导杂志社”发行的《消费者报导》(英语:Consumer Reports of Taiwan)杂志订阅费用为主。虽然消基会也接受厂商的捐款,但是事实上,消基会的主要收入都来自台湾民众的小额捐款以及《消费者报导》杂志订费。1980年代台湾经济起飞,消费能力大增,消费者权益却受到台湾政府、厂商、媒体忽略;消基会的出现,让该情势大为改善。也因此,消基会可说是1980年代,台湾最受瞩目的少数第三部门之一。
《消费者报导》(英语:Consumer Reports of Taiwan)杂志1981年5月15日创刊,不刊登任何商业广告,也不接受任何厂商的委托或要求“特别试验”,目的在于维持报导内容的公正,防止厂商以广告费来要胁只能刊出对厂商有利的内容。
经历
成立之初,消基会被台湾厂商排斥,并曾被指为有浓厚的“反商”情结;但是总体来说,消基会对于改善台湾消费环境可说是居功厥伟[查证请求]。尤其于解严前后,来自台湾媒体的制衡监督力量尚未成型前,几乎台湾所有消费弊案都是消基会揭发的。[查证请求]
影响
1990年代中期之后,台湾媒体开始参与扮演起制衡消费环境的角色;但消基会仍自费到市面上采购商品请专家加以检验,并且一周一次(甚至两次)开记者会公开检验报告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另外,消基会也促成了《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施行以及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即消保会,于2012年政府再造时降格为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成为行政院的一个部门)的成立。
历任董事长
- 柴松林(1980.11-1984.10)
- 李伸一(1984.11-1987.10)
- 白省三(1987.11-1990.10)
- 邱清华(1990.11-1992.10)
- 章乐绮(1992.11-1994.10)
- 林世华(1994.11-1996.10)
- 吴忠吉(1996.11-1998.10)
- 姜志俊(1998.11-2000.10)
- 游明国(2000.11-2002.10)
- 蔡再本(2002.11-2004.10)
- 李凤翱(2004.11-2006.10)
- 程仁宏(2006.11-2008.07)
- 谢天仁(2008.07-2008.10代理,2008.11-2010.10)
- 苏锦霞(2010.11-2012.10)
- 张智刚(2012.11-2014.10)
- 陆云(2014.11-2017.01)
- 游开雄(2017.01-2018.10)
- 雷立芬(2018.11-2020.10)
- 黄怡腾(2020.11-2022.11)
- 吴荣达(2022.11-2024.11)
大事纪
2006年12月24日19时40分,中华民国交通部次长何煖轩宣布,交通部将尽速于该星期内核准台湾高铁通车营运。同日,消基会董事长程仁宏说,很遗憾交通部在平安夜宣布让尚有诸多安全疑虑的台湾高铁通车,“这象征著消费者不平安的开始,显然交通部将财团利益摆中间,消费者安全放两旁。”程仁宏说,从该日起,消基会正式宣布将发起“珍惜生命,不当白老鼠,拒搭高铁”运动。[2][3][4]
2007年1月5日上午,台湾高铁通车营运第一天,消基会义工在台湾高铁台中车站举“危险的高铁您敢坐吗?”“要生命还是要高铁?”“要当白老鼠吗?”等标语牌,也发传单,批评台湾高铁尚未改善33项营运缺失就通车营运、安全性堪虑,并呼吁民众不要当台湾高铁的白老鼠,引起民主进步党台中县议员谢志忠组成的“高铁试乘团”成员不满。“高铁试乘团”成员高举“支持高铁,珍爱台湾”标语[5],反制消基会。“高铁试乘团”三名男性成员大骂消基会义工“垃圾”、“你们欺负台湾人”、“滚回中国去”,并动手推挤消基会义工,毁损消基会义工的标语牌。同日,程仁宏怒批:“唾弃不理性的反制行为。”[6]同日,消基会发布新闻稿,表达遗憾,并谴责暴力:“消基会遗憾今日所发生的意外事件;但消基会并不会因为极少数不明了消基会用心的不理性者作为,而放弃捍卫消费者安全的努力。”[7]谢志忠说,他纯粹只是带领乡亲搭乘高铁,以行动支持台湾重大交通建设,并没有对抗消基会的意思。[8]
2007年1月6日,《自由时报》社论暗批消基会等“拒搭高铁”者:“尤其在泛政治的台湾社会,总有一批政媒势力中人,对于有益提升台湾的重大建设,不论雪山隧道或高铁,总要刻意阻挠、百般挑剔、全盘丑化”、是“政媒势力极力唱衰台湾的变态心理”[9];同日,《苹果日报 (台湾)》社论讽刺,包括《自由时报》该篇社论在内,民进党支持者对“拒搭高铁”者的攻击,本身就是泛政治的攻击:“消基会提醒消费者高铁的问题所在,是它的职责,无可厚非,不需要扣‘唱衰台湾’这么大的帽子。就事论事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教养,是理性的表现;泛政治攻击只会使努力的人心灰意冷,不是应有的态度。”[10]
2007年1月8日,中国文化大学广告学系助理教授潘家鑫分析:“这种迷乱源自执政当局力挺高铁通车,模糊处理安全营运的问题[11];再利用火车迷及一般民众的热情搭乘,在人民心中模塑出政府重大施政建设功绩的印象;进而以自己不实事求是,对于安全问题马马虎虎的态度,反对别人追求真相、讲究完善的诉求。如此的上行下效,台湾人的高铁系统,就算是有‘日本原装’的新干线列车,也让人嗅不到追求精致工艺‘大和魂’的味道,表露无遗的反而是中华民族的‘差不多先生魂’。”[12]
2009年3月6日,消基会公布,菠萝面包的成本不到新台币3元,不少面包店的波萝面包定价却是新台币20至30元。消基会秘书长吴家诚说,即便加上瓦斯费与电费,一个菠萝面包售价新台币10元已有相对合理利润;但是消基会市场调查所得知的菠萝面包售价大多在新台币15元以上,甚至新台币28元、新台币30元等高价。[13]消基会呼吁,台北市糕饼商业同业公会与各业者应立即检讨问题及降价,请业者“不要赚经济困境财”,否则消基会不排除发动“拒买面包”。[14]
同日,顺成蛋糕总经理吴官明说,原料仅占菠萝面包成本约40%,还有人事、水电、房租与折旧费用,还有品牌成本;“自由经济是消费者决定售价,不是消基会。”同日,台北市糕饼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尹玉仙说,消基会宣称面粉一包售价新台币398元,但是业者买面粉一包都要新台币480元;若消基会能帮忙大量买进面粉,“我们一定通通买下。”同日,中国文化大学广告学系主任罗文坤说,品牌能让消费者信赖,“这是无形成本,消基会不能只算原料钱。”[15]
2016年9月30日,消基会举办记者会表示,经过数次检验后发现,佳格食品三款食用油“得意的一天国民黄金健康调合油”、“得意的一天国民养生99健康调合油”及“得意的一天强棒健康调合油”苯浓度高于5ppb,该会于7月起向各县市政府卫生主管机关检举,承办人却要求出具检验报告[16]。同日,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回应,该署调查结果,该等油品之原料至制程中均无人为添加苯之情事,其苯含量尚于文献研究所指出之自然背景值范围内,民众无须恐慌[17]。同日,佳格食品举办记者会,佳格食品业务处处长黄祥蓉说,得意的一天油品完全符合政府法规,而且空气与水都有微量苯,甚至母乳也有微量苯,微量苯不会危害健康;国际没有定出食用油苯含量标准,就是了解苯有背景值;佳格食品向消基会表达强烈抗议,但要看消基会后续动作决定是否提告[18]。
消基会说明:
消基会有感于起云剂食安事件的揭发,归功于检验人员以矢志不移、锲而不舍的精神,终于查清楚元凶为塑化剂。于是,选择“食用植物油”体检食安法的执法成效。在“第三方公正检验联盟”论坛次 (5)月中旬,消基会在双北地区采样市售高风险食用植物油,由“第三方公正检验联盟”成员学界实验室,使用“吹气捕捉气相层析仪-同位素稀释法”以“网鱼法”检验出“苯”毒物,并两次(电话和书面)向中央与地方卫生单位检举“苯油”,未获正面回应。 为此,消基会于9月30日举办记者会,除提出检举程序显现食安破功的事实,并未提及要将“苯油”回收下架,亦无提出零检出的诉求。
记者会上,消基会说明消基会同仁以个人名义(而非消基会)在7月13日先向食药署电话检举“苯油”,8月19~23日二度正式书面向食药署及地方卫生局检举”,食药署均无依法于一个月内正式完成检举法定程序,显现食安破功。 当天,食药署便举办新闻稿说明,“经查国际间对于食用油脂中苯含量背景值之分析结果,植物油约于150 ppb以下”,且在媒体表示介于100~200 ppb ,(皆未说明资料来源)。
由于食药署所提“背景值”,高出饮用水5 ppb标准以及预计于9月生效的“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食用油脂中苯(a)骈芘的2.0 ppb限量许多,消基会遍寻国际相关文献,查到2003美国食药署人员发表的食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5年研究(J. Agric. Food Chem. 2003, 51, 8120-8127),指出苯含量范围从1到190 ppb,在全熟碎牛肉中的浓度最高,该文亦提及橄榄油∕红花油(Olive∕safflower oil)检出苯含量为 1~46 ppb; 2012年比利时的研究(Chemosphere 2012, 88,1001–1007)指出该国市售油脂的苯含量最低值皆为ND,平均值∕最高值(ppb)分别为:牛油-0.59∕0.68、非精炼油-2.19∕5.04、精炼油-0.74∕2.55;同一团队研究人员于2015年发表的研究(Food Control 2015, 52, 1-8) 指出该国市售油脂的苯含量介于ND~5.0 ppb,远低于150 ppb以下。在讨论油脂之苯背景值上,似有资料取用不够精准之嫌。 10月3日下午,行政院食安会报上,林全院长指示︰苯油事件1.检出值虽微量,无重大或立即性的风险,但卫福部仍应要求业者检讨生产制程有无污染之风险。2.请卫福部就检举录案程序重新检讨。
10月5日上午,在食药署举行的专家会议上,学者专家亦建议︰1. 站在医学角度,苯(是立即致癌性)的含量,在管理上不可掉以轻心,不应是食药署秀出的每日每公斤4微克,60公斤的每日暴露上限量为240微克的数据(这是指大量吸入的资料);美国曾发生(橘子)饮料+苯甲酸,会产生苯,也因此,订出5ppb的标准,而且,部分厂商未检出,就不应是背景值的问题,且对佳格广告是有意见的。
该场会议,总结论为﹕1.尚无定油脂之苯限量标准的必要;2.进行教育,降低民众恐慌;3.应加强业者自主管理,优先确认食品原物料及高风险管理,优先处理高风险物质的监测,如重金属。 食药署强调,肯定消费者团体监督政府、守护食安之立场,针对消基会对食安管理所提出之建议,将纳入作为精进改善相关管理措施之参考。
基于本次“苯油”成功案例,消基会呼吁应加速推动“第三方公正检验联盟”,在例行性的目标物法规检之外,精进且定期执行不明毒物的探索检验,追上先进国家开放民众参与食安监管的国际趋势,确实保障国人食的安全。
相关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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