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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營機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房屋委员会(简称房委会,英语: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为香港政府辖下根据《房屋条例》于1973年4月1日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执行其决策的则为属于政府部门的房屋署。主要工作是策划、兴建及管理香港的出租公共房屋,亦负责兴建出售房屋(居者有其屋计划)。房屋署为房委会的执行机关,并为房屋局提供支援,处理有关房屋的政策和事务[1][2]。
此外,房委会也拥有和经营一些分层工厂大厦,以及附属商业设施和其他非住宅设施。行政长官在《2011至12年施政报告》中宣布,由房委会负责推展新居者有其屋计划[3]。
房委会现任主席由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兼任,其馀决策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房委会单位现时容纳超过200万人,目前有179个公共屋邨、逾76万个租住单位[4]。
香港房屋委员会的宗旨是为有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一个优质的居住环境。
1973年,为配合当时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之十年建屋计划,将当时隶属市政局的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重组为目前的房委会(但英文名称不变)、徙置事务处及市政事务署辖下的屋宇建设科则合并为房屋署[5];接收了17个政府廉租屋邨、屋建会的10个廉租屋邨和所有徙置大厦,负责管理及规划公共屋邨。到了1978年,为了使中产社会提供多一个置业选择,房委会又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
1986年,为配合建屋计划及相关人手扩展,房委会决定于何文田佛光街兴建新总部[6],并于1990年竣工。
2000年,香港爆发居屋短桩丑闻,位于沙田圆洲角的愉翠苑D及E座两幢大厦因大部份桩柱短桩而被迫拆卸,而像元朗天水围的天颂苑这些短桩情况严重的居屋亦需要作维修补桩工程,并承诺额外十年结构保养,于2007年仍未出售全数有问题居屋给市民。房屋署于2007及2013年销售曾出现结构问题的剩馀居屋单位,提供额外十年结构安全保证作为招来,吸引市民购买此曾出现结构问题楼宇[7]。
2000年天水围天颂苑短桩丑闻,廉政公署先后控告7人,于2003年经审讯后,只有两名品质控制工程师及助理工程监督被判串谋讹骗罪成判监7年。两人上诉得直,案件原发还高院重审,惟两人最后选择认罪,于高院同被判囚4年8个月,短桩事件成为主权移交十年公屋工程最大丑闻,部份工程监督却仍在房署工作,缠绕多年的短桩案亦告一段落[8]。
因1999至2000年间,东涌、天水围、油塘等房屋署公营房屋地盘接连出现短桩,廉政公署于2007年拍摄《廉政行动2007》第二集之《沙丘城堡》是改编自“沙田愉翠苑短桩案”,并于无线电视翡翠台播出[9]。
为进一步推行优质房屋措施,2000年11月香港房屋委员会成立了直属常任秘书长(房屋)的独立审查组(Independent Checking Unit),简称lCU,以便根据屋宇署模式,制定建筑规管程序,以监管房委会项目。独立审查组由1名助理署长、5个小组、1名高级屋宇测量师(谘询)及1名高级结构工程师(谘询)所组成。5个小组包括:拓展小组、现有楼宇小组、结构审核小组、小型工程小组及强制验楼小组。由2001年2月起,独立审查组就房委会建筑小组委员会自2000年5月以来核准的新项目,进行审核图则及签发施工同意书的工作,逐步实施更多规管程序,以配合一般的项目周期和项目需要。及后,独立审查组于2015年拨归运输及房屋局体制(但仍由身兼房屋署署长的运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管辖)。
独立审查组首要任务,是规管新的项目。至于建筑小组委员会在2000年5月之前核准的项目,则于2002年4月起纳入规管。房委会亦根据建筑事务监督转授的权力,规管居者有其屋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领展商场及其他房委会的现有楼宇,以期建立全面的规管制度,把辖下所有楼宇纳入监管范围。独立审查组一直与屋宇署紧密合作,并从该署借调三名高层人员,其中两人担任顾问,另一人则根据建筑事务监督转授的权力,把屋宇署的规管程序应用于房委会楼宇之上。
除此公屋及居屋外,房委会亦负责管理中转房屋(前称临时房屋)、政府多层工厂大厦。惟近年香港政府致力推行服务外判制,包括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工料计算、资讯科技系统、物业管理等项目。现时有不少公共屋邨的物业管理服务已交予私人物业管理公司及/或香港房屋协会承办。而租约管理仍操控于房屋署手中。
2005年起,房委会将辖下大部份屋邨商场、商铺、街市、停车场等设施,出售予领汇(现已更名为领展),由其管理该等设施。由于领展近年大幅加租引起民愤[10][11][12],房委会后来终止把新落成屋邨的商业设施出售予领展的计划[13]。
房委会下设有六个常务小组委员会,分别是建筑小组委员会、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财务小组委员会(下设资金管理附属小组委员会)、策划小组委员会(下属审计附属小组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及投标小组委会员。
香港房屋委员会在1973年成立,接收前身(市政事务署、徙置事务处)屋邨时,大部分前身屋邨均直接将原有的“政府廉租屋邨”/“徙置区”通名改为“邨”;惟部分地区出现原政府廉租屋邨及原徙置事务处屋邨重名的情况,即“石硖尾”、“白田”、“黄大仙”、“牛头角”及“观塘”。大部分情况下,属于乙类屋邨的徙置事务处屋邨位处下方,而属甲类屋邨的政府廉租屋邨位于上方,因此在屋邨名字使用“下邨”、“上邨”可反映市民对两者的期望(葵涌邨一度以大窝口道分隔上下两邨,惟与重名情况无关)。
然而,观塘徙置区及观塘政府廉租屋邨位于相若水平,因此屋邨名字加上所处道路名字,分别是徙置事务处屋邨的翠屏道及政府廉租屋邨的鲤鱼门道,并改名观塘(翠屏道)邨及观塘(鲤鱼门道)邨。
2018/19年度公营房屋建屋量 于2018/19年度,房委会完成11个公屋/绿置居发展项目和七个其他资助出售单位发展项目,合共建成约26,800个新单位,当中包括公屋/绿置居单位约20,200个,其他资助出售单位约6,600个。年内新落成的零售设施总楼面面积约26,500平方米,并增设私家车和货车泊车位约990个[15]。
房委会在2013年完成22个高龄屋邨的重建潜力研究,可能重建屋邨包括模范邨、西环邨、马头围邨、和乐邨、彩虹邨、福来邨、华富(一)邨、华富(二)邨、坪石邨、美东邨(美东楼及美宝楼)、葵盛西邨、荔景邨、梨木树(二)邨、兴华(二)邨、丽瑶邨、南山邨、长青邨、渔湾邨、彩云(二)邨、富山邨、象山邨及石硖尾邨(19-24座)。房委会研究显示,22个高龄屋邨结构良好,于2013年的邨龄介乎34—61年,但到2043年将达到64—91年楼龄,保养费将相当高昂,若拆卸重建,可重新规划,以符当时的标准,但受制于原区安置居民用地或单位缺乏,暂时只有华富邨及美东邨确定重建。有团体认为,当局应率先重建地积比率较低、人口较少的公屋。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远辉指出,华富邨重建计划率先确定,是由于附近5幅地可提供迁置,而其馀20条屋邨重建机会均等,但不表示在可见未来就可落实重建,主要取决于哪里找到迁置居民的资源[16]。
在房委会成立前,徙置事务处除发展房屋外,也发展工厂大厦,其对象为受天灾或政府收地影响的家庭式工业或小规模工场。首座徙置工厂大厦为长沙湾工厂大厦第1座,于1957年10月落成。其后亦在柴湾、佐敦谷、大窝口、新蒲岗、观塘、元朗及葵涌兴建徙置工厂大厦。这些大厦的设计分为“H型”及“I型”,全为七层设计,当中“H型”设计与第一型徙置大厦相似,其公共厕所及浴室设在两翼中间;而“I型”则为单幢式设计,厕所设在大厦两侧。
至1973年,房委会接管原徙置事务处的8处徙置工厂大厦,及于1973年至1984年间与建多9处工厂大厦,新厦楼层亦由原来的7层增至20多层,而楼宇设计亦会按地势而改动。及至工厦的需求减少,房委会停建新工厦,并把大部份工厦拆卸,改建为住宅、学校、写字楼或康乐设施等。由徙置事务处兴建的徙置工厂大厦,现在只有“柴湾工厂大厦”仅存。由房委会兴建的工厂大厦,则现在只有“晋昇工厂大厦”、“石硖尾工厂大厦”及“开泰工厂大厦”仅存。
2005年之前,公共屋邨及居者有其屋的附属商场和停车场均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持有,其中晓丽商场、华心商场及平田商场(已于2005年售予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整体承租商场,整个商场外判予承办商营运及分租。1997年,房委会开始将商场管理服务外判。2005年,房委会将大部份商场及停车场售予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现时香港房屋委员会仍持有四十多个商场及多个停车场,其中不少为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上市前没有售予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旧式商场。自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上市后香港房屋委员会也新建了不少商场,其中大本型是香港房屋委员会的旗舰商场。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商业楼宇租金收入28.78亿港元(2017年为26.15亿港元)帐目盈馀13.71亿港元(2017年为12.66亿港元)
目前,香港房屋委员会旗下的商场及停车场由商业楼宇小组负责督导,管理及租务由房屋署属下屋邨管理分处下的商业楼宇小组负责,其中大部份商场和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由房屋署外判予管理公司。
以下是部份香港房屋委员会商场及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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