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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屋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石硖尾邨(英语:Shek Kip Mei Estate)是香港首个由政府兴建的公共屋邨,位于九龙深水埗区的石硖尾,在1954年最早期建成入伙的徙置大厦,于1973年开始首次改建及重建工程,其后采用的旧长型大厦及新落成之非标准型楼宇分别于1977年至1984年间、2007年至2019年入伙。徙置大厦(第41座美荷楼除外)于2007年6月20日拆卸后,第二及五期重建工地已在2009年4月19日展开地基工程,于2012年5月入伙,并接收部份2012年苏屋邨重建二期及2013年至2014年白田邨旧邨受重建影响的租户。
石硖尾邨 Shek Kip Mei Esta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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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类型 | 租住屋邨 |
地点 | 香港深水埗区 |
地址 | 石硖尾: 窝仔街100、101、120、121、123、125号 巴域街50、52、54、58、70号 伟智街10、12号 石硖尾街65、66号 白田街10、13、17号 |
坐标 | 22°20′03″N 114°10′08″E |
托建方 | 香港房屋委员会 |
入伙年份 | 1954年(徙置大厦) 1979年(第七型大厦) 1983年(旧长型大厦) 2007年-2019年(非标准设计大厦) |
技术细节 | |
座数 | 22 (包括已保留的徙置大厦第41座美荷楼) |
其他信息 | |
住宅套数 | 10,800(截至2023年6月30日) |
单套面积 | 14.05至55.7 m2 151.2至599.5 sq ft 平方英尺(ft²) |
住户数 | 10,400(截至2023年6月30日) |
认可人口 | 25,800(截至2023年6月30日) |
地图 | |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共内战爆发,大量中国大陆难民移港定居,由于当时香港政府鲜有为低下阶层制订房屋政策(仅模范邨、上李屋邨率先提供出租单位,为全港首两个公共屋邨),所以很多难民在山边搭建木屋来居住,但这些木屋设备简陋,卫生环境恶劣,加上木屋的密度高,所以经常发生火警。于1953年12月25日晚,石硖尾木屋区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大火,造成3死51伤,并导致58,203人无家可归[1],促使政府直接介入房屋供应,市政局成立“徙置事务紧急小组委员会”,1954年2月,在灾场原址兴建首批两层高的包宁平房,以安置火灾灾民[2]。
1954年4月,政府设立徙置专员一职,“徙置事务紧急小组委员会”建议政府设立基金以兴建多层徙置大厦,并成立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同年6月,成立徙置事务处,首8座工字型的第一型徙置大厦(A-H座,后改称10至13、35至41座)由联合国捐款建造。1955年,政府决定有系统地推行徙置计划重点为兴建多层徙置大厦,安置灾民的石硖尾的两层高平房相继被拆卸,兴建21座第1型徙置大厦取代,连同1954年兴建的8座,成为全香港首批共29座的6至7层高的徙置大厦,每个单位面积均为120平方呎,在两翼相连的中央走廊处设有公用的厕所和淋浴设施,该等大厦于80年代初改建为有独立厨厕的单位[3]。
这些徙置大厦大多数均分为2翼,并在两翼中间以厕楼相连。只有较后兴建的第24、25及29座(后来的第8、9及14座)采用单幢式设计,当中第29座为全邨唯一的第二型徙置大厦。
自此以后,徙置大厦的兴建奠定香港公共房屋发展基础。除了石硖尾之外,还在大窝口、大坑东、李郑屋、黄大仙、秀茂坪等地区兴建徙置大厦,时至今日,除石篱邨10、11座及本邨41座外,其他徙置大厦均已完成重建。
另外,在香港回归前,每年十月临近双十节,石硖尾徙置大厦一带都会有宏伟盛大的庆祝双十节装饰,如在大厦外墙悬挂巨型蒋介石和孙中山先生画像、“双十”标志和中华民国国旗旗海,壮观场面更曾吸引台湾媒体赴港采访拍摄[4][5],也在1996年出现过楼高6层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高挂在大楼之间[6]。
其后政府工务局于1961年推行“政府廉租屋”计划,政府于大坑西街与南昌街交界兴建7座7层高的廉租屋大厦,最初称为“伟智街政府廉租屋邨”,于1964年落成,每两个单位共用一厕所。当中第3座是首座采用单塔式设计的廉租大厦。
1973年5月28日,香港房屋委员会成立,所有徙置大厦和廉租屋大厦由香港房屋委员会统一管理,而本邨也获分为“上邨”(廉租屋邨)及“下邨”(徙置屋邨)。
下邨部份1973年开始进行重建,重建工程包括拆卸11幢徙厦重建新楼宇,及改建18幢徙置大厦,并重新编配楼宇座号,以第七型徙置大厦设计的新楼宇于1979至1983年入伙。现在的第19及20座兴建于原本的徙厦第3至6座位置,于1979年7月至9月落成;而第21至24座则建于原来徙厦第11至13座位置,于1979年4月至1982年9月落成。上述楼宇用作安置大坑东邨第7至9座及同邨徙厦第7至10座重建的住户。
另外由新福港承建,以旧长型大厦设计的第42座美山楼、第43座美虹楼及第44座美彩楼,建于原来徙厦第7至10座位置,于1983年落成,用作安置大坑东邨第3至6座及第10至13座重建的住户。
改建的18幢徙置大厦当中,有10幢H型第一型徙置大厦拆除中间厕楼,令两翼成为独立的楼宇,涉及徙厦第1、2、14、16至22座,改建后的20座楼宇重新编号由15至18座及25至40座。馀下8幢徙置大厦在改装后亦重新编号。
由于“上邨”及“下邨”之间没有座号重叠,两者于1984年,再度合并为石硖尾邨。
1980年代起,政府推行“整体重建计划”,计划全面重建徙置大厦及廉租屋大厦。第1-13、35、36、38座已于1999年10月1日封闭,2000年拆卸,当中邻近山坡的第35、36及38座,于1999年8月25日发生山泥倾泻而需使居民尽快迁出[7],所有受影响租户也于事发后一星期内获发新单位,大多居民都获编配到旺角海富苑。
第37座和附近的第39至41座于2005年6月12日封闭,但是第41座美荷楼获列为1级历史建筑,获得保留;第17、18座曾于2004年底改建为“石硖尾人文馆”(与其他徙厦一同于2006年10月16日封闭)。所有旧徙置大厦于2007年6月20日起清拆,并分7期进行重建,但该7期工程并非按数字顺序进行,故此处以各期建成时间先后次序述之。
此重建计划的项目编号为KL48[8]。
阶段/期数 | 楼宇名称(座号)[17] | 门牌号码[18] | 楼宇类型 | 落成年份 | 层数 | 每层伙数 | 每座单位总数(伙) | 目前用途 | 建筑师 | 承建商 | 提供升降机的厂商 (更换前) |
提供升降机的厂商 (更换后) |
---|---|---|---|---|---|---|---|---|---|---|---|---|
徙置大厦 | 美荷楼 (第41座) | 巴域街70号 | 改建第一型徙置大厦 | 1954年 | 6 | 29(改建为青年旅舍) 24(改建后) 62(改建前) |
129(改建为青年旅舍) 142(改建后) 372(改建前) |
青年旅舍 | 工务司署(原建筑及首次改建) AD+RG(改建为青年旅舍) |
德荣建筑[19] 建业建筑(改建为青年旅舍) |
(不设升降机) | 东芝 |
石硖尾新区 | 第19座 | 石硖尾街65号 | 第七型徙置大厦 | 1979年 | 13 | 10(2楼) 40(3-12楼) 35(13楼) |
445 | 出租公屋 | 工务司署、 屋宇建设委员会建筑师 |
亨利建筑 (瑞安建业)[20] |
富士达 | |
第20座 | 窝仔街101号 | 7(2楼) 16(3-12楼) 12(13楼) |
179 | |||||||||
第21座 | 巴域街54号 | 1979年 1982年[21] |
38(2楼) 40(3-12楼) 30(13楼) |
468 | 奥的斯 | |||||||
第22座 | 白田街10号 | 1979年 | 18(地下) 44(2-12楼) 33(13楼) |
532 | ||||||||
第23座 | 窝仔街125号 | 1979年 1982年[21] |
8(地下) 39(3楼) 40(4-12楼) 30(13楼) |
437 | ||||||||
第24座 | 窝仔街123号 | 1982年 | 16(3-12楼) 12(13楼) |
172 | (不设升降机) | |||||||
美山楼 (第42座) | 巴域街50号 | 旧长型 (中央走廊式,连接F+连接C) |
1983年 | 10 | 32 | 320 | 房屋署建筑师 | 孙福记营造 (新福港) |
美善高 | 蒂森克虏伯 | ||
美虹楼 (第43座) | 巴域街52号 | 20 | 200 | |||||||||
美彩楼 (第44座) | 窝仔街121号 | 旧长型 (中央走廊式,连接C) |
40 | 400 | ||||||||
重建第1期 | 美如楼(第1期第1座) | 伟智街10号 | 非标准设计大厦 (其它类型) |
2007年 | 39 | 26,不设18-29号单位(1楼) 38(2-16楼) 37,不设22号单位(17-36楼) 27,不设8-11、18-24号单位(37楼) 15,不设2-24号单位(38楼) |
1378 | 房屋署总建筑师(1) | 保华建业[22] | 星玛 | (不适用) | |
美映楼(第1期第2座) | 伟智街12号 | 非标准设计大厦 (V字型) |
37 | 14,不设10-14号单位(1楼) 19(2-30楼) 15,不设13-16号单位(31-36楼) |
655 | |||||||
重建第2期 | 美亮楼(第2期第5座) | 窝仔街100号 | 非标准设计大厦 (十字型)[注 1] |
2012年 | 40 | 不设单位(1楼) 19(19楼) 20(其馀楼层)[注 2] |
779 | 周余石建筑师事务所 | 有利建筑 | |||
美荟楼(第2期第6座) | ||||||||||||
重建第3期 | 美葵楼(第3期第1座) | 白田街13号 | 非标准设计大厦 (T字型) |
2019年 | 12 | 20 | 240 | 周林建筑师事务所 | 瑞安建业[23] | 蒂森克虏伯 | ||
重建第5期 | 美益楼(第5期第1座) | 窝仔街120号 | 非标准设计大厦 (Y字型)[注 1] |
2012年 | 40 | 10,不设11-16号单位(1-2楼) 15(19楼) 16(其馀楼层)[注 2] |
627 | 周余石建筑师事务所 | 通力 | |||
美贤楼(第5期第2座) | 15(19楼) 16(其馀楼层)[注 2] |
639 | ||||||||||
美笙楼(第5期第3座) | ||||||||||||
美盛楼(第5期第4座) | 39 | 不设单位(1-2楼) 15(17楼) 16(其馀楼层)[注 2] |
591 | |||||||||
重建第6期 | 美禧楼(第6期第1座) | 石硖尾街66号 | 非标准设计大厦 (L字型) |
2019年 | 36 | 16 | 528 | 周林建筑师事务所 | 蒂森克虏伯 | |||
美柏楼(第6期第2座) | ||||||||||||
重建第7期 | 美菖楼(第7期第1座) | 白田街17号 | 13 | 19 | 247 |
粗体表示该楼宇牵涉26座问题公屋丑闻,其混凝土强度未达高层单位20.7MPa或低层单位31MPa的标准,但迟至1990年代才被揭发,由于情况并不严重,故此一直未列入“整体重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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