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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华(1895年2月4日—1932年6月8日),原名刘寿椿,江苏江阴南沙镇马桥村殷家埭(今属苏州市张家港市)人,中国近代作曲家、演奏家及音乐教育家。清末秀才刘宝珊之子,诗人刘半农之弟,音乐家刘北茂之兄。
入读翰墨林两等小学堂,开始接触西方思想。自幼受到家乡丰富的民间音乐熏陶。1909年考取常州府中学堂,加入学校的步操乐队,学习小号及长笛。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刘天华回江阴,参加“江阴反满青年团”,执掌军号。1912年随刘半农到上海,工作于开明剧社,业馀加入万国音乐队,并学习钢琴和小提琴,开始接触西洋作曲理论。1914年,因开明剧社停办而失业回澄,先后于华墅华澄小学和城区澄西小学任教音乐。1915年春季丧父。同年秋季在学校成立军乐队及丝竹乐队。1916年,21岁时与殷尚真结婚。1917年,学校丝竹乐队聘得周少梅指导,刘天华向其学习二胡及琵琶。曾至南京向崇明派琵琶名家沈肇州学习,[1]再至河南学古琴。其后在江阴组织国乐研究会,与当地国乐同好研究二胡、琵琶、丝竹及锣鼓等,曾邀周少梅、黄致君、澈尘和尚等数十人公开演奏。1922年至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任教,一方面随燕大音乐系教授Suth Stahl学习作曲,并向俄籍小提琴家Tornff学习小提琴。并追随Bliss Wiant学习和声学。同时期,在家组织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的学生研习昆曲,又学习三弦拉戏,并不时研究欣赏京剧。他曾于北京经营一家售卖乐器及乐谱等的商店,名为中华乐社。1931年,为高亭公司灌录《病中吟》、《空山鸟语》、《歌舞引》、《飞花点翠》。
刘天华写有一篇未完成的文章〈中西音乐的争执问题〉,文中批评主张西乐一无可取以及完全轻视国乐的人,他认为对于中、西音乐,不应囿于片面之见,而要全面、平心静气地来讨论。以音乐能否由作者“达意”、听者“感应”,因而能行之久远来评断中西音乐,而不以“古今”或“繁简”判断。
他认为国乐声音纯正,为西乐所不及,又认为中国人较能亲近自身的音乐,因此不能完全用西乐取代,这是他提倡改革国乐而不以西乐取代国乐的重要原因。
刘天华提到“不论那种乐器那种音乐,只要能给人们精神上些少的安慰,能表视一些艺术的思想,都是可贵的”他认为音乐的重要目的,在表达情感以使听者感动,并且能够普及于大众,不只“为贵族们的玩具”。
民国时期初年,刘天华见到中国音乐发展的垂危,因而主张进行国乐改进。他反对完全以西乐来取代中国音乐,认为西乐虽完善成熟,但不能削足适履的把它用在中国人的意识性格之间。同时,他认为身为一个中国音乐家,不仅要守住自身的传统,更要把中国音乐的好处发扬光大到世界。
他认为不能以“复古守旧”或“全盘西化”改进国乐,而主张“必须一方面采取本国固有精粹,一方面容纳外来潮流,从中西的调合与合作中打出一条新路来,然后才能说得‘进步’两个字”。要“介绍西乐,以为改进中乐的辅助,并想效法西乐,配合复音,并参用西洋乐器”,再“从创造方面去求进步”。
1927年,他在北京联合萧友梅、杨仲子等人,创立国乐改进社,以期开始国乐改进的工作,他在几篇文章中,对国乐改进提出了具体的计划,内容包括:探查及保存故有好的即将失传的乐曲、曲谱及乐器;访问在世之音乐大师;改良记谱法、整理演奏法,编成有系统的书籍;组织乐器厂改良乐器;介绍以西乐为改进、创新国乐之辅助;发行刊物及创设音乐学校以推广工作成果;创设研究所以进一步研究创新国乐。
然而彼时正值军阀割据时期,极度缺乏经费,他提出了最重要而急于举办的,是保存及研究中国音乐尤其是将失传的宫廷音乐、民间音乐;刊行音乐杂志、办国乐教育及乐器的制造及改进,准备创造其心目中新生国乐。
对二胡、琵琶进行改革:二胡方面,从制作材料、技术上进行改变及定制,以期改善音色和音量,调整定弦,发展把位概念,以提高二胡的表现力。琵琶方面,依十二平均律增加相和品,大幅提升音准,并能演奏半音音阶。并与乐器制作厂商合作发展,以期达到推广的效果。
记谱法的改进,是刘天华相当重视的一环。他认为中国音乐的衰微,是因为乐谱无法“完整”记录古代音乐所间接造成。他首先大力推广五线谱用于中国音乐之上,如他在1930年,为当时将赴美国演出的京剧名家梅兰芳,花了数月时间以听写完成五线谱的《梅兰芳歌曲谱》。他将五线谱中一些记谱法如节奏、指法、强弱等记号加入工尺谱,并以此方式整理出《瀛州古调新谱》、《佛曲谱》及《安次县哨子曲谱》等记录古乐及民间音乐的乐谱。
在他所作的曲上,可以看到融合中西而创新的影子,并且和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其心境思想相契合。如二胡曲《光明行》,借此曲表达对国乐改革的期望,并借此雄壮有力的乐曲否定中国音乐萎靡不振的观点;此曲亦保有中国的风格,在转调、结构、演奏技术上则采用一些西洋音乐要素。他一共创作了10首二胡曲(后被称作刘天华十大名曲),47首二胡练习曲、3首琵琶曲(《歌舞引》、《改进操》、《虚籁》)、15首琵琶练习曲、以及器乐合奏《变体新水令》等,皆为融合中西之作,这些乐曲对于后来国乐作曲的发展有著引导性的作用。他采集编纂《梅兰芳歌曲谱》、《安次县吵子会乐谱》(未出版)、《佛曲谱》(未出版)。
刘天华希望音乐能够普及于大众并提升水准,因此对音乐的推广及教育十分重视。自19岁起,天华即开始在中小学教授音乐。后前往北京,任教于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及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院音乐系,后又在北京艺专教音乐,主授二胡、琵琶及小提琴等,他编写了南胡及琵琶的练习曲各一本,以使学生能按部就班学习;蒋风之、陈振铎等二胡名家都是他的学生。
1927年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对外关闭,但北大特聘刘天华为学生沈仲章教授二胡。约一年后,刘天华引导沈仲章等人组建北京大学音乐学会,受聘出任导师。[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北大音乐学会接收了原传习所的屋舍与乐器,聘请杨仲子、陈德义、郑颖孙、赵丽莲等诸多导师教乐理、古琴、歌剧、昆曲及其他,成为北京地区音乐活动的一个重要基点[2]。
此外他曾计划国乐的义务教育,由国乐改进社的社员担任教师,以推广国乐的学习。其后又筹办暑期音乐学校,对于一般人民有兴趣习音乐者,亦不计代价教导。而改进社也不时举办音乐会以推广音乐。他并且演奏录制了二胡和琵琶的唱片2张,作为保存与推广国乐之用。
他对于中国古代的音乐及乐律学有所研究,以期能建立一套中国的音乐学。此外,对宫廷音乐、民间音乐等也努力探访保存,他经常到街上有人卖艺、表演之处,观赏、学习并记录民间音乐,曾将民间艺人请回家讨教,对于说唱、锣鼓、民歌小调等曲谱,无不收集。
在中国近代,主张学习西乐以改进国乐的这种思想,并非由刘天华最早提出,早在1903年匪石写的〈中国音乐改良说〉一文中就已提出此说,而当时如萧友梅、黄自等音乐家也同样有这想法,并在音乐的改革上有所成就。然而,当时如刘天华般擅长中、西乐,并深入了解中国传统音乐的人十分少,因此他在国乐的创造改进上,能够奠基于中国音乐之上,而能有不凡的成绩。
另一方面,中国流传广泛的各种民间音乐,在当时受到知识分子的轻视,地位低落,刘天华因此整理保存了不少民间音乐,并将其融入其音乐当中。此后,音乐家对于民间音乐的重视日渐提高,造成在后来的国乐发展中,民间音乐为一重要的部分。
他改革二胡制式、创作10首独奏曲以及建立有系统的二胡教学法,丰富二胡音乐的内涵,使之成为独奏乐器,改变中外人士对二胡的观念。也因此进入高等音乐教育之中,从此在中国音乐中的重要性大为提升。
刘天华虽然未能“让国乐与世界音乐并驾齐驱”,然而对于近现代国乐的发展开启了很好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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