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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战斗机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歼-7,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苏联技转生产的米格-21战斗机,该机型北约代号与其原型机相同,为“鱼床(Fishbed)”。歼-7采取三角翼,单座单发,机头进气的设计,歼7技转期间因中苏交恶终止苏联技术支援,中共航空工业后解析消化其技术,达成飞机全国产化,并持续改良。1965年9月由中国沈阳飞机制造厂制造第一架歼7的组装,1966年12月28日正式定型并量产,后来将生产线转移至成都飞机制造厂和贵州飞机制造厂,并于2013年停产[1]。前后共生产了约2400架,衍生出各种改进型以及出口型,从1980年代至2010年代大批量生产出口到阿尔巴尼亚、巴基斯坦、孟加拉、缅甸、埃及、伊拉克、斯里兰卡以及伊朗等国家的空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仍保留改进型歼-7H/E/G/L,执行国土防御、对地攻击的任务,正逐步以歼-10、歼-11、歼-16等先进战机予以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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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8月,时任中国国防科委主任聂荣臻会见苏联驻中国经济技术援助总顾问伊万·阿尔希波夫,提出苏联在中国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帮助中国发展原子弹和航空等方面的技术。两天后,阿尔希波夫约见聂荣臻并答复,苏方已同意给与技术援助,可立即派代表团赴苏联谈判。1957年9月,聂荣臻、宋任穷、陈赓等率领中国政府工业代表团访苏。在进行引进导弹、原子弹等军事技术的谈判同时,中方人员表示希望参观苏联最新型的米格-21战斗机,但被苏方拒绝。10月15日,中苏双方签订了《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
1959年2月,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阿那斯塔斯·米高扬在莫斯科签订了1959年到1967年的《中苏经济合作协定》,随后第一机械工业部四局派出了以徐昌裕、李兆翔为正、副组长的航空专家小组,赴苏联谈判有关航空工业的援建项目,在谈判过程中方向苏方提出了引进米格-21的愿望,而苏联方面也初步同意将米格-21的生产许可权转让给中国。
但随后的中苏关系却急转直下。苏联撤退专家后,赫鲁晓夫又做出一些和缓姿态。1961年2月,赫鲁晓夫给毛泽东写来一封信,表示愿意提供苏军现役的米格-21F-13(МиГ-21Ф-13)战斗机,并转让米格-21战斗机的制造权,希望尽快派代表团赴莫斯科谈判。1961年3月解放军空军司令员刘亚楼率代表团访苏。出发前刘亚楼听周恩来面授机宜,说是技术转让不能带有附加条件。1961年3月30日,中苏双方在莫斯科签订《关于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带有К-13导弹的米格-21Ф型飞机的生产许可权、技术资料和关于生产带有К-13导弹的米格-21Ф型飞机方面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援助的协定》,苏联将在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颁发米格-21F-13战斗机、R-11F-300涡轮喷气发动机、K-13空对空导弹的生产许可证给中国政府,由苏联方面提供技术、图纸和零件,在中国国内制造米格-21F-13战斗机,但所有的技术援助都是有偿的。根据协定,苏联需要向中国提供一架米格-21F-13的整机、两台发动机作为中方仿制过程中参考的样板机,以及可供组装15架米格-21F-13的散件;同时,中国并另外直接购买了12架米格-21F-13,首先装备在空军第十一航空学校以熟悉飞机性能,装备部队后被称为“一九六二年式歼击机”(不称作米格-21,当时还没有歼-7这个名字)。苏联原来准备的协议文本中书有“向中国派遣专家”的条款,触动了刚刚被撤走专家的中方的神经,刘亚楼提议用“工程技术人员”代替“专家”这个词语,苏方同意。3月30日晚,代表团在中国驻苏大使馆举行了一个答谢宴会,邀请了时任苏联空军总司令、空军主帅康斯坦丁·韦尔希宁及苏联国防工业委员会主席列昂尼德·斯米尔诺夫等人参加。
然而,当时的中国大陆正处于大跃进的年代,由于研制、生产过程盲目求快,导致沈阳飞机制造厂制造的东风103(歼-6甲)、东风102(59式)歼击机出现许多品质问题。为了集中力量整顿和提升歼-6的生产品质,按照总参和国防科委的要求,解放军空军于1961年12月提出了《主要技术装备7年规划》(1961年至1967年),要求首先将米格-19S(歼-6基本型)仿制出来,继之仿制米格-21。1961年8月至1962年10月期间,米格-21战斗机和技术资料、各种配件陆续分批运抵中国。解放军空军接收了12架米格-21F-13及120枚K-13空对空导弹,率先装备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兵第三师。而工业部门技术人员在核对文件资料时,发现有多达256项重要技术资料不全。[2]1964年,原名62式的新型战斗机正式改名为歼-7。
歼-7原型机由沈阳飞机制造厂仿制米格-21Ф-13。首先是技术吃透。1964年11月20日,开始试制零件。1965年7月,全机的零件制造基本完成,开始部件装配。1965年9月部件装配完成转入总装。1965年10月14日,完成了第一架飞机0001号原型机的总装工作。1965年11月28日第二架原型机0002号机总装完毕准备试飞。1966年1月17日,葛文墉驾驶2号原型机首飞成功。1966年12月28日,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鉴定定型。1967年开始歼7原型的小规模批生产。
1964年和1965年因三线工程政策,第三机械工业部确定成都飞机制造厂厂和贵州飞机制造厂厂分别为歼-7的第一复制厂和第二复制厂。后来基型歼-7大约生产了十几架。但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成飞与贵飞在设厂初期未能获得足够资源在新厂区安顿量产歼七,到1970年代末生产秩序恢复,歼七产量才稳定上升,扩大换装部队。飞机为三角翼,单座单发,机头进气,装备一台涡喷-7发动机。
歼7战斗机型号众多,主要有:I型、Ⅱ型、Ⅲ型、ⅢA型、B型、M型、E型、G型、P型、PG型和教练型歼教7等。
其中Ⅱ型是I型基础上改良弹射椅和减速伞,还有加大推力的涡喷7乙型发动机。
Ⅲ型为米格-21MF的仿制版,装备P-13F-300型发动机的仿制版涡喷13发动机,由于跟巴基斯坦合作的C/CP型没有原型机,后来Ⅲ型又改称C型。
ⅢA型又称D型,为Ⅲ型的基础上改良航电和装上增加推力的涡喷13F1型发动机的改良型。
B型跟M型都是Ⅱ型装上西方航电的改良型,B型最初是出口约旦的M型机,因时间紧迫而出现的中介改良型,后来也有以此标准出口,B型跟M型最主要的分别是只有一对翼下挂架,巴基斯坦采购版本称为P型,主要是以意大利FIRA公司Grifo-7型多功能雷达换装M/P型上面英国马可尼公司的Sky Ranger测距雷达,也适用于后来的PG型。
C型则是M型为基础改机头两则进气道,是中巴合作的CP型的中国航电版,没有生产原型机。后来又把歼7Ⅲ型称作C型、Ⅵ型又称E型,主要改进是机翼将过去米格-21的大后掠三角翼改成了双三角翼、及增加机翼结构油箱,能够在不加配重的情况下挂载霹雳8型飞弹。
MG型为E型出口型,巴基斯坦采购版本称为PG型,可选用英国马可尼公司的Super Sky Ranger或意大利GRIFO-7型多功能雷达。
G型为E型的基础上研制的改进型号,采用了头盔瞄准器、仿制的以色列EL/M2001多普勒雷达和Ⅲ型敌我识别器,能较好地发挥霹雳8乙型飞弹的离轴锁定能力,外观上最大的差别是整片式风档。
EB型跟GB型皆为中国八一飞行表演队表演专用机。
FS型跟MF型都是以歼七机身制作的实验机,主要方向是改良机头进气不能安装大型雷达的缺点,FS型使用Ⅱ型的机身并改良为下颌进气道,只改造了1架测试用飞机,另一个机头部件供静存试验用、而MF型则使用E型的机身,并改为机腹进气道,也修改了机翼的形状,没有制造出实机。
20世纪80年代巴基斯坦需要新一代战斗机而寻求中国的协助,开始研制歼7的改进型歼-7CP,巴方代号SABER Ⅱ,后来因巴基斯坦改为采购F-16而告终,后来被更改为超七计划,其最终成果为FC-1“枭龙战机”。
歼教-7为中国自行发展的双座高级教练机,用来训练歼-7和歼-8的飞行员,于21世纪初经重新设计,成为教练-9(JL-9)型山鹰高级教练机,以竞标中国新一代高级教练机市场。据悉教练-9于2007年开始正以歼教-7B的名义少量生产供部队试用。
中国空军自用的歼-7歼击机在2006年底歼-10进入稳定生产后停产,外贸型歼-7于2013年停产,最后一个型号是出口孟加拉的歼-7BGI[1],而歼教-7则持续生产到了2016年[3]。
中国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国防工办)指示中国航空工业研究院和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对米格-21飞机进行全面“技术摸透”。1962年10月23日,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罗瑞卿批准将中国仿制的米格-21F-13定名为“62式歼击机”,并把仿制工作列入1963年的飞机生产计划。同年11月,国防工办决定,争取在1964年国庆节前组装8~10架米格-21。从1964年2月起,沈阳飞机制造厂开始装配由苏联进口的15架米格-21F-13散件,同年3月31日第一架散件装配的米格-21(2210号)完成组装,并在4月30日成功首飞。
通过组装飞机的经验和消化了的技术资料,歼7的仿制重新展开。1964年11月4日,62式歼击机正式命名为歼击七型,简称歼7。11月20日正式开始试制,1965年9月完成了第一架自制的飞机总装,开始结构静力强度测试。第二架飞机于1965年11月总装完毕,并于1966年1月17日首飞。1966年12月28日正式定型并开始生产,后来被称为歼七原型。而配套的P-11F-300涡轮喷射发动机的仿制工作也于1964年在沈阳黎明发动机厂开始仿制,1965年10月第一台发动机组装完毕并开始试车,1966年12月通过技术鉴定,开始生产,并命名为涡喷7型发动机。
歼7原型是沈阳飞机制造厂按照米格-21F-13仿制而成,飞机结构基本上跟米格-21F-13一样,只根据当时的工艺要求进行了少量改动。沈阳飞机制造厂在1967年开始少量生产,但到1970年停产为止一共只生产了23架,加上用苏联提供的零件组装的15架和原本引进的一架样机,一共只有39架。其中于1970年末军援阿尔巴尼亚12架。
6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基于周边国际形势及备战的考虑,在沈阳飞机制造厂生产出23架自制的歼7后,把生产线转移至成都飞机制造厂和贵州飞机制造厂、而发动机的生产也转移到新建的贵州发动机制造厂,而后来沈阳飞机制造厂承担起发展及制造歼7的双发动机放大改良型──歼-8系列是为后话。
1969年4月开始,成都飞机制造厂(原国营132厂)开始对歼7飞机进行改良设计,主要改良项目有6项:在飞机左侧增加一门30毫米机炮、机头进气锥由原来三级调节改为随飞行速度作无级自动调节、进气口的唇口半径由0.5毫米加大到2.0毫米、换装采用了高温涡轮和空心涡轮叶片的涡喷7乙型发动机增大推力、将座舱盖加高70毫米和扩大机翼整体油箱,简称“6改”。1970年4月12日,首架“6改”的歼7改良型试飞,共投产34架,被称为歼7I型,后来又改称歼7A型。后来由于工艺发展的问题,认为“6改”的风险太高,1972年5月成都飞机制造厂决定先落实前三项改进,其馀项目等工艺成熟后再加入生产型上。1973年6月"3改"歼7I型试飞成功,到1981年停产为止共生产188架(含34架“6改”歼7I型)。其中40架军援北朝鲜。
1975年7月成都飞机制造厂开始在歼7I型基础上进行改良工作,除了落实"6改"外主要改进为由带离式弹射改为抛盖弹射,采用了能在零高度、速度250~890公里/小时内安全弹射的Ⅱ型火箭弹射椅,还有机身副油箱由480升增加至720升及减速伞舱由机腹移至垂直尾翼根部。1978年12月30日试飞成功,称为歼7Ⅱ型。到1986年停产为止共生产375架,其中贵州飞机制造厂生产了约100架。1991年6月,中国空军发现歼7Ⅱ型后机身因发动机温度影响受损,下令全面停飞,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原成都飞机制造厂)经过半年针对性试飞,摸清了问题所在,并于1992年1月到5月期间派员到海空军对服役中的歼7Ⅱ型进行维修,让飞机回复正常使用。而1992年之后生产的歼7系列也作了同样改进,之后再也没有发生此类事件。[4][5]
中国从1982年开始跟以色列谈判引进怪蛇-3型红外线导引飞弹,很快就达成生产许可协议共引进全套生产技术,国产型被称为霹雳8型。1983年8月2日,国防科工委正式下达歼7Ⅱ型改装霹雳8型飞弹的任务,1984年3月完成改进设计,1985年3月首架改装型试飞成功,1985年9月9日通过技术监定,被命名为歼7ⅡH型,后来又改称歼7H型。由于霹雳-8飞弹(120KG)比原本的霹雳-2飞弹(75KG)重,挂上飞机后导致飞机重心后移难以配平,为此在飞机头部加上了130KG重的铅块用于配平导弹重量,付出了机动性代价。由于缺乏火控雷达与头盔瞄准器,该机很难发挥出“怪蛇-3”与霹雳-8B的大离轴角攻击性能。歼7ⅡH换用了FWP-7BM型涡喷发动机,其使用的GJ3-D通用武器挂梁与发射架控制电路,可以兼顾挂载副油箱、炸弹、火箭弹、霹雳2型、霹雳5乙型和霹雳8型飞弹,还首次加装箔条/热焰弹投放器。1986年2月歼7ⅡH型开始装备部队,到1993年停产为止共生产221架。
中国海军装备的版本称为歼7HH型,主要为应付高盐分环境下使用作出一些改良。
1978年中国政府认为航空工业的发展速度不足,决定要引进外国技术,后来促成引进西方航电改良而成的歼7M、和仿制全天候型MiG-21MF的歼7Ⅲ型两个型号的发展。
1978年11月中国政府派出专家代表团到联邦德国、法国和英国访问、参观和考察,并与有关外国厂商进行了商谈。代表团回国后,认为欧制机引进价格太高、难以负担,而歼7、歼8电子火控设备是弱点,如果只是引进技术,则花钱不多之馀,又可以改善飞机的作战能力。于是1979年著手与英国马可尼、史密斯、费伦蒂三家公司商谈歼7、歼8火控系统和无线电通讯系列的引进安装问题。1979年3月至1980年6月,中国于英国马可尼公司经过十轮会谈后,签订了改装歼7的合约,并决定进口抬头显示器、静止变流机、雷达测距器、大气数据计算机、通讯电台和照相枪共6项设备,另外又跟史密斯公司进口124套雷达高度计,共购买124套设备用于改装100架歼7(双方合约包含7项电子系统对中国作技术转移——大气数据计算机由161厂、雷达高度表由782厂、电台及保密机由712厂、静止变流机由秦岭航空电气厂、照相枪由248厂、测距雷达由781厂、平显由西安7171厂(电子及总装)和248厂(光学部件),分工定点生产)。
1980年底,成飞与英国马可尼公司已经合同签完,600万英镑定金交了。但是中国军方说没钱,外汇紧张,决定“停止工程、撤销合同、不再谈判”。
1981年4月中航技公司在约旦访问时接到80~110架改良型歼7的采购意向,但用户提出5项改良要点:弹射坐椅的工作速度范围扩大至180~850公里/小时并应把下限进一步改良至130公里/小时、飞机要能使用法制R550短程空对空飞弹、飞机机翼需增加一对挂架以供挂载480升副油箱、S-5航空火箭弹或2枚100公斤炸弹、装有英国制造的7项电子火控设备和延长飞机机体、发动机及其他部件的寿命。这个紧急采购恰好解决了成飞与英国马可尼公司合同无法履约的难题。由于对方要求交机时间太急,决定先以第一、二、五项改良内容交付应急,并称为歼7B型,容后再完成其馀两项改良的歼7M型,而M是外贸型的意思。1981年6月签约规定1982年10月交付全部歼7B型飞机、1983年10月开始交付歼7M型飞机并于1984年第二季前完成交付。定货量为20架歼7B型、60架歼7M型。1982年以歼7Ⅱ型为基础改装了两架装有英国航电的歼7ⅡA型作测试用,1982年12月型1984年3月共试飞197架次,到1984年4月中英双方同意改装完成,1984年7月开始生产并于1985年5月完成全60架歼7M型的交机。但该批飞机最后并没有在约旦空军服役,而转销到战争中的伊拉克。其后歼7B型也出口到埃及、苏丹,而歼7M型则出口到巴基斯坦、孟加拉、伊朗、津巴布韦等国。
1970年代随著美国情报机构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米格”战机数量不断增加,建立一支由真正的“米格”战机组成的模拟对抗中队也就顺理成章了,中美关系改善后,美国情报单位也提出向中国采购米格21的要求。1977年,Constant Peg项目正式启动,4477“红鹰”测试评估中队也宣告成立。“红鹰”中队主要装备了苏制的“米格”系列战机,其中包括“米格-17”,“米格-21”和 “米格-23”,以及歼-7B。向后折翻的舱盖、垂尾根部的减速伞以及左机炮是歼-7B的主要识别特征。直到2006年,美国空军才公开承认曾使用苏制战机进行训练和研究工作。[6]
歼7ⅡM型为歼7M型的国内使用版本,航电使用歼7M型上的授权生产版本,而敌我识别器和弹射救生系统沿用歼7Ⅱ型版本,发动机为改良型涡喷7乙B型。歼7ⅡM型跟歼7ⅡH型同样可以使用霹雳2型、霹雳5乙型和霹雳8型飞弹,也同样在机头增加配重。1986年开始交付部队使用,产量不详。
1978年2月中国航空工业代表团访问了罗马尼亚,考察了该国装备的米格-21MF型飞机。回国后同年6月在会议上决定要发展以米格-21MF为基础的歼-7大改型飞机,由成都飞机制造厂、成都飞机设计所、沈阳飞机制造厂和贵州011基地共同承担设计工作。同年8月中国派出两批人员分别到罗马尼亚和孟加拉,考察并测绘了当地的米格-21MF型飞机,还购买了座舱盖、Gsh-23机炮、零零火箭弹射座椅和一些飞机零件。12月从埃及购买了米格-21MF和米格-21UC(前者的双座教练机型号)样机各一架,并于1979年初运抵中国,同月歼-7大改型正式命名为歼-7Ⅲ型[7]。
1979年3月歼-7Ⅲ型改为由成都飞机制造厂为主承担厂,4月决定以样机为基础仿制、改良之后再做。1980年12月完成总体设计,1982年1月完成全部图纸。1984年1月11日02号原型机完成总装,同年2月6日01号原型机完成总装,3月25日由埃及运到中国的米格-21MF在修复后首飞,4月12日01号原型机首次地面滑行试验,4月26日首飞,5月2日03号原型机也完成总装,5月11日至11月19日,03~06号原型机先后首飞。1987年4月在317甲型雷达基础上研制的JL-7型雷达定型,用于装备歼-7Ⅲ。同年11月27日,仿制自米格-21MF配备的P-13F-300型发动机的涡喷13型发动机完成定型,12月9日歼-7Ⅲ设计定型。1988年首8架歼-7Ⅲ出厂,但由于涡喷13型发动机生产进度问题,直至1989年12月30日首批8架歼-7Ⅲ才交付中国空军部队[7]。歼-7Ⅲ于1996年停产,只生产了17架。
1988年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和贵州航空工业总公司共同对歼7Ⅲ型进行改进,称为歼7ⅢA型,后改称歼-7D型。主要改进是换装增大推力的涡喷13F1型发动机、由HK-03D瞄准具换成抬头显示器、JL-7A型火控雷达,组合式电子反制系统,新型箔条/热焰弹投放器等。1991年8月20日首飞,1994年11月设计定型,1995年开始装备中国空军跟海军航空兵,1999年停产,产量只有32架。由于中国空军在90年代初引进了远比歼7系列先进的苏-27战斗机,歼-7ⅢA的产量只有32架[7][8]。
中国空军使用后发现,虽然歼-7Ⅲ/ⅢA雷达航电比原先授权生产的歼-7Ⅰ/Ⅱ型系列有质的提升,但中国空军最看重的跨音速机动性却因机身重量增加后发动机推力相对不足的原因而比歼-7Ⅰ/Ⅱ型大幅下降。在同期歼-7Ⅱ基础上改进的双三角机翼高机动型号发展成功后,歼-7Ⅲ型即被中国空军放弃。生产歼-7ⅢA/D有不浪费已生产的歼-7Ⅲ机体部件的考虑。
为了应付1990年代解放军空军的歼6和早期型歼7的退役潮,还有解决歼-7ⅡH挂载霹雳-8型空对空飞弹时需要在机头增加130公斤配重的问题,1987年开始成都飞机制造厂以歼7Ⅱ型基础改良的新型歼七,负责总工程师为成飞的陆英育。新型歼七主要改良顶目为换用西北工业大学沙伯南教授提出的双三角翼设计、改善中低空机动性,每边翼下设有两个挂架,其中外侧挂架能够使用副油箱,内部有装有整体结构油箱并取消左翼根部的机炮、以增加载油量,把原来重力加油改为压力加油方式,换装涡喷13F型发动机,抬头显示器,新型航电系统和新型箔条/热焰弹投放器等。1990年5月18日首飞,1993年5月设计定形,同年8月开始交付部队使用,到2001年停产为止共生产了260多架用以替代退役的歼-6系列和歼-7I型飞机。另外中国海军使用版本称为歼7EH型,跟歼7HH型同样为应付高盐分环境下使用作出一些改良。
G型是以E型进行航电现代化的改良型。外观上,G型的前方飞机座舱罩由三片式更换为一片式,改善飞官视野;航电部分,歼7G加装头盔瞄准器、仿制自以色列EL/M2001多普勒雷达的新型JL-7系列雷达和Ⅲ型敌我识别器和全向雷达警告器等等。可装备西方的航电设备,火控雷达可选用英国马可尼公司的Super Sky Ranger或意大利GRIFO-7型多功能雷达,并可使用中国及西方各型短程空对空飞弹。而且有手不离杆(HOTAS)设计。2002年6月28日首飞,2004年7月通过定型设计,2005年公开,2006年11月装备部队。巴基斯坦于2001年订购了一批歼7MG型(巴方称为F-7PG)及歼教7型飞机,采用意大利GRIFO-7型多功能雷达,已于2004年运交完毕,数量为57架单座和9架双座教练型。
在歼7G定型后,解放军对该机的现代化航电评价良好,所以增购歼7G航电套件为歼7E进行中期寿限提升,使歼7E更适合现代化作战,此一型号为歼-7系列最后一个国内自用型号,称为歼-7L。升级的主要项目包括换装JL-10G脉冲多普勒火控雷达、“一平两下”及头盔瞄准具在内的玻璃化座舱、新型飞行参数系统等,具备了全天候作战能力。歼-7L/G在国土防空作战中可以依靠数据链在预警机或地面雷达的指引下,遂行截击任务。由于歼教-7有时也被非正式地叫作歼-7L(“L”取“练”之意),所以这个型号亦有歼-7EG这个更为直接的说法。
EB型是E型基础上拆除了武器和相关电子系统,并装上特技飞行需要的高精度仪表,为接替于1989年停产的歼教-5作为中国八一飞行表演队的新坐驾。1992年初八一飞行表演队装备的歼教5使用寿命快装完结,正寻求新坐驾,而当时主要由教练型(K-8)高级教练机和歼7E型战斗机竞争,后来八一飞行表演队选择了歼7E型飞机。1994年12月2日首架歼7EB型首飞,并同年交付全部12架,共选用传统的红白色表演涂装。八一飞行表演队于1995年7月7日首次使用歼7EB型飞机进行表演,并于2000年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珠海航展)上首次公开表演。后来经过多年高强度使用,原本的歼7EB型剩馀使用寿命不再适合当表演机,为些送回成都飞机工业公司修改回作战型,并于1999至2000年间再次交付12架歼7EB型飞机,并改用新型蓝白表现涂装,但这批飞机没使用多久就被歼7GB型取代,同样交回成都飞机工业公司修改回作战型。GB型则是2004年开始接替歼7EB型飞机成为中国八一飞行表演队的新坐驾,同样采用蓝白表演涂装,拥有跟G型一样的整体式风档和特技飞行需要的装备,还首次安装了编队飞机灯和拉烟盒。歼7GB型于2005年6月15日在天津杨村机场为外国驻华武官团进行了首次公开表演。由于歼七系列于2006年停产,中国八一飞行表演队已于2009年换装歼-10。[9]
由于歼7系列还有改良自歼7的歼8系列的飞行特性跟之前的教练机歼教5和歼教6相差很远,飞行员培训困难,空军急需新的教练机,后来决定在歼7的基础上发展新一代教练机。1979年2月从埃及购买的米格-21UC双座教练机样机运抵中国,随即决定以此为基础参照仿制。本来准备在成都飞机制造厂仿制,后来决定把仿制任务交给贵州011基地(即后来的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正式命名为歼击教练机七型飞机,简称歼教7。1979年5月米格-21UC样机由成都运抵贵州安顺的011基地双阳飞机制造厂。1981年1月4日国防部批准了歼教7型的设计指标:极速2.05M、实用升限17300米、最大航程1000公里、正常起飞重量7700KG、最大最飞重量8500KG,最大外挂能力1300KG。歼教7是以歼7Ⅱ型为基础,改装米格-21UC的前后座舱和加大型背鳍,机腹由单腹鳍改为双腹鳍,机身侧两块减速板改为机底一块,把翼根处的30mm机炮取消并改装机腹挂架以容纳可拆掉的半埋式双管23mm机炮,其馀飞机结构和机载设备尽量用回歼7Ⅱ型的。
1981年歼教7的设计工作全面展开,但由于歼教7飞机没列入国家计划,经费不足,研制进步缓慢,011基地先后自筹资金2300万元填补缺口。1983年歼教7终于被列入国家重点研究项目,研究速度才加快起来。到1983年3月歼教7的全部设计图纸完成,工厂随即开始5架原型机的零件制造。1985年4月9日01号原型机组装完成,随后用于静力试验的02号原型机也完成组装,6月12日完成整机静力试验,7月5日01号原型机首飞成功,11月8日01、04、05号原型机转飞到西安阎良飞行试验院进行国家鉴定试飞,1987年8月11日完成全部试飞科目。1987年11月13日通过设计定型,1988年2月4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正式批准歼教7飞机定型,开始小批量生产。由于歼教7是以高空高速型构型的歼7为基础,所以低空机动性差,降落速度快,后座飞行员视野差,后座飞行员需要使用前舱视频摄像仪提高正前方的视野。
随著改良型的歼7和歼8陆续加入空军服役,歼教7的航电设备跟部队服役飞机出现落差,1994年2月空军提出要求,贵州飞机设计所开始对歼教7飞机进行改进设计,并名命为歼教7A型。飞机加装了抬头显示器和视频系统、空中管制系统、新型飞行纪录仪、座舱盖天线及新型供氧设备。此外还对机身和机载设备进行改进工作,改善了飞机的维护性。1995年5月24日歼教7A型首飞成功,1996年12月7日通过设计定型审查,随后开始生产并交付部队使用,2010年停产后,再次复产,最终于2016年7月停产,最后两架于2017年3月交付[3]。
配套891航母工程的舰载战斗/攻击机方案。
歼-7J是中国最早真正开始立项研制的舰载机,由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在歼-7II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设计,充分吸收借用歼-7C外贸型号(并非歼-7III,而是一种使用国产航电雷达设备的超-7)的成果,最大的改动就是把机头进气改为了两侧进气[10]。
歼-7J采用类似歼-7III的加高脊背以容纳更多的电子设备和燃油,座舱风挡改成了整体圆弧结构无隔框风挡[11],改变了机翼平面形状,加大了机翼面积,采用了高增升装置,提高飞机在低空的机动性,满足舰载机起降速度要求。同时重新设计机体,改善海上环境适应能力,提高飞机使用维护性能,延长海上使用寿命。其次是重新设计了起落装置,包括起落架、弹射挂点、着陆尾钩等,满足弹射起飞的起降要求,但主起落架仍在机翼下,没有收进机身。第三是提高了武器的挂载能力,从歼-7II的4个翼下挂架增加到6个,并能够携带霹雳-7、霹雳-8空空导弹和鹰击-8反舰导弹、激光制导炸弹等。同时将歼-7II的两门单管机炮,换成了一门23-3型双管机炮。改装平视显示器,加装惯性导航系统和电子对抗装置等,满足了海军提出的“歼/攻合一”要求。第四是换装大推力的WP-13B或WP-14发动机,并增大了机内燃油,改进燃油系统以扩大作战半径。按照歼-7C的设计,其加装脊背油箱后,机内燃油由歼-7M的2385升提高了到3000升,有效了提升飞机作战半径[10]。
歼-7J仅完成了全尺寸模型,因891工程遭上层下令终止,使得计划自然结束。
歼-7FS是在歼-7E基础上改进的单座、轻型、超音速技术验证机,目的是为了验证三项技术(发动机、下颔式进气、雷达),是成飞公司(原国营132厂)为开展歼-7MF研制而研发的技术验证机[12]。FS型最突出的改进在于采用下颔进气口;机身为半硬壳式,分前后段;机身两侧装有自动操纵的防喘振放气门和辅助进气门;配装推力更大的涡喷-13II发动机;加装雷达冷却系统(有效增加雷达工作性能和开机时间)和交流电系统;加装视频记录系统、飞行参数记录系统、武器管理系统和GPS。使用下颌式进气无需大幅改动机身结构,只需改动座舱前段机身,这使得FS型的设计非常适合于改进歼-7和米格-21的早期型号。歼-7FS用歼-7II机体改造出两架,1998年6月8日首飞成功。在第二阶段试飞中,改用和歼-7E的双三角翼和整体圆弧风挡,为了补偿方向安定性,垂直尾翼加高了0.25米。充分验证了下颚进气布局的特点之后,结论是——虽然这样可以在增加机头容积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机身的改动,但性能上限并不高。2003年完成试飞后,成为技术储备。
歼-7FS没有国家投资,也不是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1996年8月由成飞公司联合8家军工企业,自投资金数千万元进行研制,是中国军工企业自立项目、自筹资金、自主联合、自担风险研制的第一个军品项目。
歼-7MF是成飞公司在歼-7FS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虽然仍属歼-7系列,其实已经是一种全新的飞机[12],也叫LSF即轻型多用途战斗机,和歼-7FS同属始于1995年的歼-7F计划。
歼-7MF将歼-7系列战斗机最明显的外在特征——机头进气,改成了机腹矩形进气,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一直困扰歼-7战斗机机头进气空间狭窄、难以安装雷达或只能装备小功率雷达的问题,具备超视距作战能力。歼-7MF气动布局最大的特点是采用了三翼面布局,即小翼+主翼+平尾,利用前置的全动扰流小翼与机翼的近距耦合提高飞机的气动特性,另外还可利用小翼调节全机焦点的位置,保证全机重心与焦点的匹配。歼-7MF外挂点由歼-7MG的5个增加到7个,机腹1个,两翼下各3个,最大挂载能力从歼-7E的2吨提升到了4.5吨,甚至高于“枭龙”双座型的4吨最大载弹量。[12]其通过增加机内和机外载油和采用耗油率相对较低的涡喷发动机来大大提高飞机的航程和作战半径,最大航程从歼-7的1500公里和歼-7E的2200公里提升到了2600公里,高-高-高作战半径900千米,低-低-低作战半径为550千米,最大速度从歼-7E的2马赫降到1.8马赫,升限降到16000米。虽然歼-7MF没有采用电传操纵,但使用了自动增稳系统,说明相对歼-7E而言歼-7MF部分放宽了静安定度。[13]
歼-7MF在2000年11月的珠海航展上以模型形式首次展出,原计划2004年研制出原型机,但最终由于缺乏潜在客户、歼-10进展顺利,没有进行原型机生产。歼-7MF仅留下图纸设计和一个1:2机头模型,机头模型被保留在成飞公园内。
1970年中国无偿援助了阿尔巴尼亚12架第一批装配完成的歼7原型飞机,以协助阿尔巴尼亚应付南斯拉夫空军的威胁,为欧洲唯一使用歼7系列的国家。后来中阿关系破裂,中国也停止了对阿尔巴尼亚飞机(歼6和歼7)的零件供应。
由于美国的侦察机在70年代常常入侵北朝鲜的领空,北朝鲜领导金日成于1982年9月访华时向中国提出援助新型战斗机的要求,后来中国援助了40架歼7Ⅰ型飞机,该批歼7Ⅰ型飞机跟俄制的米格-21PFM型及Bis型一起在北韩空军服役。
1979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后不久,埃及跟苏联交恶,苏联撤走了所有驻埃及的专家及停止了军事援助,于是埃及政府于1979年1月向中国提出提供一些飞机、发动机和航空设备的援助要求。1980年4月5日中埃两国签订了出口60架飞机的合同,并于1981年底至1982年初交机20架。以歼7Ⅰ型为基础,减速伞仓跟歼7Ⅰ后期型一样移到垂尾根部,发动机选用涡喷7乙型,命名为歼7A型,对外以西方命名惯例称为F-7A。后来埃及跟西方国家关系改善,购买了美制F-16战机,这批飞机跟埃及获得的苏制米格-21一并退役,转售包括伊拉克在内的其他国家。[14][15]
埃及于1981年5月要求尚未交机的40架歼7A型进一步改良,主要是能加挂720公升副油箱及使用法制R550魔法空对空飞弹的能力。由于改良项目基本上跟正在生产的歼7Ⅱ型相同,所以被称为歼7Ⅱ出口型。1982年底40架歼7Ⅱ出口型全部交机完毕,后来又出口美国15架歼7Ⅱ出口型和1架歼7M型,20世纪80年代初军援津巴布韦4架。
详见上面歼7B型和歼7M型条目,这两型飞机也是1990年代歼7出口型的基础。另20世纪80年代出口美国1架M型。
歼7ⅡK型为歼7ⅡH型的基础军援缅甸的版本,对外称为F-7BK,使用了歼7M型的机翼和涡喷7乙C型发动机,但没有使用歼7M型配备的西方航电设备。1990年首批交机歼7ⅡK型10架和歼教7K型2架,到1999年为止交机歼7ⅡK型58架和歼教7K型14架。
歼7BS型是在歼7ⅡK型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机载设备以降低成本以出口到斯里兰卡,发动机为涡喷7乙Ⅳ型,对外称为F-7BS。1991年10月交付4架歼7BS型和1架歼教7BS型。另外斯里兰卡于2007年再跟中国购买4架歼7GS型,除小部分航电设备根据要求修改后其馀跟国内使用的歼7G型一样。
歼7ⅡN型是歼7Ⅱ型基础上出口津巴布韦的改良型,对外称F-7BN。采用歼7M型的机翼、发动机和燃油系统,能够使用法制R550魔术飞弹,但其他航电使用中国国产货以降低成本。1987年交机8架,与之前军援的4架歼7Ⅱ出口型一起服役。1991年津巴布韦再次进口两架歼教7Z型飞机以自行训练飞行员。
巴基斯坦于1983年歼7ⅡA型试飞时已对歼7M型飞机表示兴趣,并研究以此替代服役中的歼6型飞机。1983年12月巴基斯坦派出2名飞行员到中国试飞歼7ⅡA型,后来中国于1984年6月9日派出歼7ⅡA型和歼7M型各一架到巴基斯坦试飞,并跟巴基斯坦空军的歼6、强5、幻象5型战斗机及F-16进行模拟空战,之后巴基斯坦提出采购55架的意向。由于巴基斯坦方面要求大量改进,直到1985年才签下首批20架的订单,称为歼7MP型,对外称F-7P。歼7MP型主要为歼7M型基础上安装巴方要求的航电设备,座舱增加后视镜,仪表版调整,改装英国的零零弹射椅,使用西方武器并可同时使用四枚对空飞弹和维护性改良。
1988年7月26日20架歼7MP型交机。后于1987年底决定增购40架并提出一些改良要求称为P型,新一批飞机主要改良了部份机载设备和使用国产零零弹射椅。1989年9月开始歼7P型开始交机,巴基斯坦同时订购的歼教7P型则1991年起开始交机15架。1991年美国取消了巴基斯坦的F-16后续订单,于是1993年巴基斯坦空军再次订购32架歼7P型以填补战力空隙。
1993年巴基斯坦军方又选中了意大利Grifo-7雷达升级歼7MP/P型机队。1997年,中巴双方又开始谈判进口以歼7MG型为基础的PG型,于2001年6月23日完成协商签约,购入57架歼7PG型战斗机和9架歼教7PG型战斗教练机。歼7PG型跟歼7MG型同样使用带前后机动襟翼的双三角翼和整体式风挡,但减少一门30mm机炮,雷达最后选用了意大利Grifo-7。
歼7MB型是在歼7M型基础上出口孟加拉的机型,硬体基本上沿袭歼7M,发动机换用涡喷7C型。1989年4月签订14架购机合同,同年10月交机。孟加拉空军后增购9架歼教7B型。2006年孟加拉空军再次购买12架以歼7MG型为基础的歼7BG型和4架歼教7BG型,以填补把MiG-29卖掉后的战力空隙。
歼7M型在国际市场小有斩获,当1993年5月歼7E型设计定型后,成都飞机工业公司马上计划以歼7E型飞机的技术改进歼7M型,并跟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及贵州黎阳发动机公司合资改装了一架飞机,称为歼7MG型(“G”为改进的意思)。歼7MG型尚未改装完就参加了1996年珠海航展,并引起多国的兴趣。1998年改装完成的歼7MG型飞机在珠海航展上进行了飞行表演。事实上歼7MG型飞机并没有真正出口,只是改装了成都飞机工业公司的三架自用飞机。其中0143号飞机是歼7M型的原型机,负责航电系统测试,而0142及0144号飞机则改装了双三角翼。歼7MG型飞机后来成为了巴基斯坦的歼7PG型、孟加拉的歼7BG型、纳米比亚的歼7NM型和斯里兰卡的歼7GS型的研发基础。
歼7N型为出口伊朗的歼7M型飞机。1990年底至1991年初其交机30架,此外交付了数架歼教7BI和歼教7N型飞机,21架现役。[16]
歼7NM型为以歼7MG型为基础,出口到纳米比亚的机型。2005年8月跟中国订购了12架歼7NM型和2架歼教7NG型飞机,歼7NM型飞机于同年交机,而歼教7NG型飞机在2006年10月23日交机。
歼7BGI型为以歼7BG型为基础,出口到孟加拉的机型。与原型相比进行了机载系统和航电的改良,孟加拉于2011年11月订购了16架,2012年开始陆续交付。[17]
歼-7基本型(J-7) | 歼-7II(J-7II) | 歼-7M(F-7M) | 歼-7E(J-7E) | |
---|---|---|---|---|
总长(不含空速管) | 13.945米 | 13.945米 | 13.945米 | 13.46米 |
高度 | 4.103米 | 4.105米 | 4.105米 | 4.125米 |
翼展 | 7.15米 | 7.15米 | 7.15米 | 8.32米 |
翼面积 | 23平方米 | 23平方米 | 23平方米 | 24.88平方米 |
空重 | 5275公斤 | 5275公斤 | 5275公斤 | 5292公斤 |
正常起飞重量 | 7370公斤 | 7531公斤 | 7531公斤 | 7540公斤 |
最大起飞重量 | 8655公斤 | 9100公斤 | ||
正常着陆重量 | 5480公斤 | |||
最大平飞速度 | 2177公里/小时 | 2177千米/小时 | 2175千米/小时 | 2175千米/小时 |
巡航速度 | 970公里/小时 | |||
失速速度 | 215公里/小时 | 200km/h | ||
最大爬升率 | 180米/秒 | 195m/s | ||
实用升限 | 17500米 | 18200米 | 18200米 | 18800米 |
最大航程(无副油箱) | 1480公里 | |||
转场航程(两个500升副油箱、一个800升副油箱) | 2320公里 | 2320公里 | 2200公里 | |
作战半径 | 850公里 | |||
起飞滑跑距离 | 800~1000米 | 700米 | 700~950米 | 600米 |
着陆滑跑距离 | 800~1000米 | 600米 | 600~900米 | 6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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