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院,清朝晚期立宪运动时成立的议会准备机构,成立于1910年9月,终止于1912年初,由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替代。
Quick Facts 资政院, 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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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址北京象来街(民国时期曾改名为国会街,1949年后又改为象来街,今为宣武门西大街之一部分,属北京市西城区),原为京师法律学堂。建筑已不存,旧址现为新华社印刷厂院。
- 拳乱结束,天子、太后返回燕都之后,朝廷锐意求治,派大臣赴各国考察政治,设考察政治馆。命甄择各国政法,斟酌损益,候旨裁定。
- 1906年7月,诏曰:“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等回国陈奏,国势不振,由于上下相暌,内外隔阂;而各国所以富强,在实行宪法,取决公论。今日惟有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廓清积弊,明定责成,以豫备立宪基础。俟规模初具,妥议立宪实行期限。”
- 9月,庆亲王奕劻等遵旨核议釐定官制,以“立宪国官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峙,各有专属,相辅而行。立法当属议院,今日尚难实行。请暂设资政院,以为豫备”。
- 1907年,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八月,谕曰:“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中国上、下议院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派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妥拟院章,请旨施行。”并促各省速设谘议局,慎选公正明达官绅,由各属合格绅民,公举贤能为议员。张謇、汤寿潜等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之后各地立宪公会纷纷建立
- 1908年6月,资政院奏言:“立宪国之有议院,所以代表民情,议员多由人民公举。凡立法及豫算、决算,必经议院协赞,方足启国人信服之心。”
- 1909年9月各督、抚次第奏报举行各省咨议局选举。
- 1910年9月1日,资政院举行第一次开院礼。议员二百名,钦选、民选各一半。监国摄政王载沣代行莅选,颁谕嘉勉议员。
- 1911年9月,遵章第二次召集开会,总裁李家驹。
议员人数起初订为二百名,钦选、民选各一半。钦选一百名由皇帝指派,民选一百名由各省谘议局选出。由于新疆省未开谘议局,故应选的2名议员阙如,实际应民选的议员只有98名,清廷也相应减少钦选议员至98名,故总共应选议员196名。这196名应选议员以外,还有资政院总裁、副总裁、秘书长各1人皆为钦选,且皆享有表决权。议员名额分配情况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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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选 |
钦选
|
奉天 |
3 |
宗室王公世爵 |
14
|
吉林 |
2 |
满汉世爵 |
12
|
黑龙江 |
2 |
外藩王公世爵 |
14
|
直隶 |
9 |
宗室觉罗 |
6
|
江苏 |
7 |
各部院衙门官 |
32
|
安徽 |
5 |
硕学通儒 |
10
|
江西 |
6 |
纳税多额 |
10
|
浙江 |
7 |
|
|
福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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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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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
5 |
|
|
山东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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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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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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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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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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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6 |
|
|
广东 |
5 |
|
|
广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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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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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
2 |
|
|
合计 |
98 |
合计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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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选议员的选举办法是由各省谘议局议员互选二倍于定额之数者,然后由督抚圈定其中一半人为当选者。[1]钦选议员则分为七类,由于合资格人数较多,故其中也包含一定选举的成分。[2]
民选议员共计98名。[3]
钦选议员共计98名。另总裁、副总裁、秘书长共3人,合计101人。[3]1907年资政院成立时,设总裁2人,分别为溥伦和孙家鼐。1909年孙家鼐去世后,1910年任命沈家本为副总裁,此后常设总裁1名,副总裁1名。
议员增补
- 协理:景星(1907年1月20日-1909年12月死亡)陆元鼎(1907年1月20日-1908年7月6日)丁振铎(1907年1月20日-1911年)俞廉三(1907年1月20日-1911年)李家驹(1909年9月23日-1910年4月14日)[8]
- 帮办:宝熙(1908年-1911年)沈云沛(1908年-1911年)顾璜(1908年-1911年)[8]
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 1909-1949:晩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第61-62页
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 1909-1949:晩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第63页
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 1909-1949:晩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第317-329页
山西起初的两名民选议员解荣辂、刘绵训后被解职,载 “山西巡抚丁宝铨奏解荣辂、刘绵训被控未结请销去资政院议员等片,政治官报,宣统二年七月四日(1910年8月9日)”。解荣辂、刘绵训、黄文润因被控而改任其他人为议员,载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号议场速记录,宣统二年九月二日”。转载自 “韦庆远, 高放, 刘文源,清末宪政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402页”
据广西巡抚张鸣岐奏称,“谘议局互选议员,业于上年十月十一日,由臣莅局监督互选,计议员五十七人,实到投票者五十四人,选出当选人黄廼昌、唐钟元、冯汝梅、吴赐龄四名,未足定额。随于十二日再选,计选出当选人黄晋蒲、李识韩二名。臣覆加选定,以举人黄廼昌、陆军主事唐钟元、举人冯汝梅为互选资政院议员。唐钟元于榜示后三日呈明辞退,又经复选,以副贡吴赐龄接充。分别给与执照,分造名册谘送,听候召集赴京。”此条载 广西巡抚张鸣岐奏广西第三届筹办宪政情形折,宪档(下册),第772-773页。转载自 韦庆远, 高放, 刘文源,清末宪政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402页
钱实甫 编,清代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093页
辛亥八月十四日《时报》二版“北京専电”及八月十三日《内阁官报》
- 李启成 点校,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晚清预备国会论辩实录,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