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丧葬于台湾不只是一种丧礼仪式,在民间亦演变成相当重要民俗文化。都市化程度极高的台湾各大城市,丧葬殡仪即使简化,仍为人们所重视。不仅于此,台湾丧葬于台湾的生命教育课程中,亦为相当重要一环。台湾丧葬文化相当多元,台湾族群共有十余族,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丧葬习俗,在这些习俗中有部分是相似的,譬如在一定期间内留在家中不出门、不打猎、不饮酒、不高声说笑、不穿华服等等,甚至整个聚落的人都会停止盖新房或开垦种植等工作,以免招来不好的运气,但是基本上各族群在处理丧葬事宜的时候,还是有许多属于自己特有的民情风俗[1],其中汉族移民丧葬民俗除了深受汉人所传佛教、道教及儒学[2][3][4][5]影响外,部分仪式或祭典也揉和平埔族的巫术文化,因此该民俗呈现出相当具特色,除此之外,因地区不同所衍生的丧葬习俗和禁忌、例如牵亡、入殓、封钉、捡骨、对年、合炉、观落阴、电子花车、五子哭墓、孝女白琴[6]等等习俗都为他地少见。[7]
台湾大都市与乡下举办丧事有些许差异,乡下人为亲友举办丧事依宗教不同大部分都是左邻右舍互相帮忙联络巫师、道士、和尚或牧师,并协助联系相关金纸店、丧葬用品店、棺木店和向官吏与民意代表要挽联等等。都市由于工商社会繁忙,都市人为亲友举办丧事大部分委托生命礼仪公司(早期在台湾被称为葬仪社),这些生命礼仪公司会派遣礼仪师将往生者往生当日到安葬的全部流程都协助且处理圆满。台湾社会已都市化,家属委由礼仪公司专业处理已成常态,若因部分乡下亲友要求而加入传统葬仪社的处理方式,只是使往生者家属更加劳累。
都市人办丧事也因为生活做习与乡下人不同,而有些许差异。根据汉族习俗,乡下的汉人捧饭都必需在日落之前,而都市人有的因为上班的关系,晚上七八点才捧饭。乡下人办丧事的纸钱灰烬,要拿到河边去丢,都市人只能装在垃圾袋里当做一般垃圾处理。乡下人的房子大部分都是平房、三合院或四合院且在一楼,所以都租冰柜将遗体暂时冰存在家中,都市人由于电梯大楼或公寓的小电梯不方便运送遗体的生活行态,所以大部分都将遗体冰存在殡仪馆。乡下人由于大部分都将遗体请回家中,当告别式结束后要将遗体送去火化会用灵车运送。都市人由于大部分都将遗体冰存在殡仪馆内,而大部分的殡仪馆离火葬场都很近,有的殡仪馆甚至里面就有火葬场,所以几乎看不到灵车,有着诸如此类的差异。
早期大部分的台湾人大都将死者土葬,除了一般常见的室外土葬之外,日治时期前也盛行室内土葬。室外土葬的部分,汉族移民普遍有六年之后再捡骨重新安葬的习俗。火葬的方式则从日治时期开始,除了日本佛教亦有火葬习俗之外,官方以公共卫生的观点推行火葬,开始建立起台湾的公共火葬场,然而除少数极为虔诚的佛教徒之外,一般台湾民众对此非传统“入土为安”的火葬方式仍难以接受[8]。台湾地小人稠,越来越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可以提供土葬,50年代中华民国政府便开始鼓励国人将往生者的遗体火化,随着台湾丧葬风俗的改变,在没有法律强制要求下,2014年全国火化率已达92.83%,目前丧家选择火化后,骨灰多进塔安厝。2002年起,殡葬管理条例也引进倡导了“环保自然葬”如树葬、花葬、洒葬、海葬等新型的丧葬方式,据统计2002至2014年间使用此类环保自然葬形式的民众约有二万人[9]。
人死亡后,依台湾传统习俗安排殡葬事宜处理的时辰非常快,通常约死亡后2日内即出殡,主要的理由是在死者面容遗体变化发臭前须将死者安葬,好让家属日后留下美好的回忆。安葬的方法,原有内葬与外葬两种,凡非意外死亡者,可埋于室内;若意外横死或自杀者,埋于室外。[10]
丧礼流程,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大概如下:[11]
- 装殓:人死后由近亲为死者梳发更衣,男性在头上戴花环插羽毛,女性在头巾上塞槟榔,背部背一背袋,然后移尸地上,将身体上下肢曲折,缚于胸前,成蹲踞状,用裹尸布来包尸,露出头部,放在住屋中柱下以供吊祭。
- 讣告:丧家在门口竖一根竹枝表示丧忌,青年向亲友报丧。
- 告别:亲友知情后,就到丧家吊丧,并触摸死者右肩,向死者话别,颂扬死者生前德行,慰问遗族。
- 下葬:传统上,对恶死者行室外葬,其余多行室内葬,葬于中柱附近,日据时期,改为室外葬。人死后先由近亲男子开挖墓穴,由兄弟或儿子将尸体放人墓穴,穴底铺席,尸体蹲于其上,面向东方,上盖石板,覆土后再盖一块石板,接着由耆老以猪皮、猪骨等祭品,祭祀死灵,祭毕,葬礼完成。
- 净化:埋葬完毕回到丧家,凡参加丧事者需以预置的三盆水,以手泼水洒在丧家门口地上,口中祝告亡灵勿再回家,勿使家人生病。回家后将灶中余烬捡出抛于室外,再由男性家长重生新火以示净化。
- 服丧:男子缠丧巾,女子盖丧巾,服丧期长短依亲等有别。
- 招灵:葬后三日,请巫师以酒、肉、鞋、槟榔、鱼等为供品,到外招灵,再回家祭祀,次日早晨到外再祭,请灵勿再来。
- 祭祖:第四日,亲族携酒到丧家慰问,杀猪祭祖,析求保庇平安,祭毕分肉,亲族各分肉一块带回。
- 除丧:第五日,丧家男子入山出猎获得猎物才回,除去丧家门口的竹枝,解除禁忌。
- 候灵:第七日,丧家须安静待于屋内守候其灵回家,作最后一次告别。
- 灵游:第七日后选择一天,由耆老带领丧家,备酒、肉等,至死者生前工作场所,常常来往之亲朋家中做最后一次之巡游,并告别。
- 驱灵:满月后,丧家酿酒制糕,请巫师来主持祭祀,由巫师率领丧家近亲到部落外,祭祀亡魂,祭后驱逐亡魂。驱灵后,参加亲族每人用刀割衣服一块,弃于路旁,表示与已死的灵魂断绝关系。
泰雅人在死亡之后,埋葬方式有三种:一为仅用布包裹尸体,未有使用棺木的习俗。二是在屋里挖洞,埋葬死者。三是以竖坑式的墓穴,采取蹲葬。如果死者因战斗或是出草而死亡,习俗上不进行埋葬,必须将死者遗留在森林荒野之中。
泰雅丧礼流程,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大概如下:[12]
- 套衫:为死者盛装穿戴衣物及佩饰,将两块布各裁成两片,再缝合成一条大方巾,让死者双脚弯曲至腹部,蹲踞于布上,双手交叉弯曲至胸前,以布包裹好系绑于头顶。
- 告灵:家属会依照传统,于家中燃烧木头24小时行告灵仪式,由家族长辈面向圣山朝东的方向,祈请祖灵接纳亡者的灵。
- 祈福:随后以击发猎枪方式(现以竹炮替代),人们穿着传统饰物,以古语祝福亡者。
- 延气:若为长者过世,则丧家必须不断燃烧木头直至出葬为止。在禁忌上,非常忌讳发生无人看顾而气绝的不详情事。
- 埋葬:传统上在床底下挖掘深约1米,宽半米的墓穴,供死者蹲葬,称为内葬,埋葬时竖坑的高度须高于头部1-3米的深度,由男性家属2-3人提起殓布的上方,缓缓将死者放入竖坑内。在竖坑内除了死者以外,多会填放死者的衣物、饰品,以及枪械和刀具。在埋葬覆土后以石板或石头竖立,男子目前竖立无字尖石,女子则立平石,通常不标示亡者姓名。
- 贡食:埋葬之日,丧家把饭装入碗或竹筒内供祭死者,死后3-10日之间,每天把饭丢到山顶。
- 答礼:亡者的先生或是妻子守丧期间不得外出,安葬后一个礼拜才挨家挨户去表达对亲友协助的感谢之意。
- 送灵:丧家在丧葬后半月或一个月后,邀请曾参加丧葬之亲戚,至其家饮酒,主丧人及死者的配偶持酒赴野外,呼亡灵作祭并送亡灵赴灵界。
- 除秽:送灵后即表示一切回复正常。若有恶死者,通常在发现死亡之处就地掩埋。丧葬完毕后,请巫师作禳祓祭以驱除恶灵。[13]
台湾汉族移民民间现行的丧礼流程,较古时简化许多,多半佛道合一,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大概如下[14]:
- 徙铺:台湾本省汉族现今仍常见“返家安息”的习俗,甚至有“在家过世”才算“寿终正寝”的观念,让许多病危的病人放弃急救或医疗离开医院。此时,就医医院通常会签署同意离院,并由家属租用救护车或自行开车将病人接回家。至于地点,一般丧家会将病危家人或遗体放置公妈厅,或是公妈桌前方。(即放置神明、祖先牌位的客厅或桌子),在死者脚边用锅子不断地烧纸钱(俗称“脚尾钱”),死者脚边要摆着插有筷子、肉类、鸭蛋的脚尾饭。此种移灵方式因台湾各地的都会化,有所简化。时至今日,丧家多半会租用殡仪馆当作移灵场所。
- 沐浴:由死者亲属,或请专业人士为死者清洗遗体,早年仍须乞水(向水神祈求净水,清洗死者),如今多半省略。
- 套衫:套衫仪式为往生者坐椅、不能著地、见天来“套寿衣”或“套衫”的仪式。久之被讹释为要为往生者戴笠登椅,“头不戴清朝天;脚不踏清朝地,著汉服,归汉土”,错误解释成台湾汉族自认为明朝遗民而创作此仪式来反抗异族统治[15][16][17]。仪式内容为在正厅或门庭置一面竹篾编制之丛壸,内放一只低椅,丧主穿覆戴笠站在椅上,手则伸直两侧持麻绳,由一人相对之,将寿衣一重一重穿套在丧主双手上,丧主即以麻绳檕结之,然后脱手则成全套给死者套上,称为张穿[18]。
- 遮神:俗信神明、祖先见得死者遗体沐浴、更衣、移动等,为大不敬。所以死者遗体在家,尚未入殓之前,须以红纸、红布或米筛等物遮掩神像、及祖先神主牌,并停止奉神祭祖。若是死者只有神主牌在家,遗体在殡仪馆,则不需遮神。套衫仪式在东南亚华人地区、中国闽南与少数民族地区也有类似习俗[19][20]。
- 安灵:商请僧人、道士设置灵堂及死者牌位,又称“竖灵”。
- 开魂路:死亡后,请僧道制“引魂幡”,多半以三五尺长之黄白色布,上书符咒及死者姓名字号、籍贯、生日、忌日之类字样,悬于竹枝。作为引领死者灵魂的标志。做好之后,即可在三宝如来、西方三圣或三清道祖、救苦天尊等神佛前诵经引领死者灵魂,一般以长子捧神主牌与香炉,长孙拿引魂幡,两人亦可互换,即担幡买水。
- 哭路头:未能会得死者最后一面的晚辈,得知亲人死讯,在离家一段距离时,大声举哀,痛哭跪爬直到家中,俗称“哭路头”。(有些地方仅限于女儿)
- 发讣:发表讣闻,通知诸亲友。
- 入殓:将遗体放入棺木中,不过并未盖棺。并有“辞生”的作法,准备十二道菜,六荤六素(佛教徒就全素),要长子或长孙假装夹菜给死者吃,由僧道(或风水师、或显贵人士)在旁念诵吉祥话,诸如:“食五谷,给你子孙享福禄”、“食贡丸,给你子孙出状元”、“食豆干,给你子孙做大官”、“食芹菜,给你子孙真勤快”、“食甜豆,给你子孙有够老”、“食猪肉,给你子孙田园千万甲”等。吉祥话并不固定,可配合菜肴随机更改。
- 示丧:家中安灵者,应于门外张贴字条,父死:书“严制”、母死:书“慈制”,”晚辈去世时用“丧中””(日本习俗书:“忌中”),丧宅春联与“春”、“福”、“恭喜发财”等吉语则要去撕除。应在左邻右舍门口贴上红纸,以避禁忌。出殡后始将红纸移除。
- 捧饭:每日晨昏须由死者女眷送饭至神主牌前,直到“满七”或“百日”。
- 守灵:死者亲属在出殡前必须轮班守护遗体,以免猫、狗跳过或遇到其他特殊情况,也称守铺。
- 作七:死后,每七日需请僧道来作法,一般以死后第七日(第六日日落之后即为头七)称为“头七”,第十四日称“二七”等。“作七”大多需要连续七次,第七次“作七”称为“满七”或“尾七”。不过今日则会因出殡日期而对“作七”有所增减。闽南古俗在“尾七”(“第四十九日”)之后,每一旬(十日)举行法事一次,称“作旬”,即“第五十九日”、“第六十九日”、“第七十九日”、“第八十九日”、“第九十九日”,连作五次,“第九十九日”称为“尾旬”,次日作“百日”(“尾旬”与“百日”亦可合并)。而清治台湾起,台湾则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台湾本省汉族则直接称“作七”为“作旬”。
- 烧库银:家属围成一圈,在圈内焚烧纸钱“库银”给死者。台湾民间信仰,人转世之前,都曾向地府商借一定数额的“库银”花用,死后必须返还阴间。且多烧一些,也可供应死者在阴间的存款与赋税。
- 烧灵厝:家属会去购买纸车、纸仆人等纸扎祭品,尤其是纸做的房屋“灵厝”,在死者灵前焚烧,以供应死者住宿、使用。
- 作功德:在出殡前,延请僧道作大型法事,通常持续一至七日,又称“作功果”。有时还有破地狱的仪式,僧道会带亲属做一些动作仿效目莲救母,象征把亡者救出地狱。
- 大殓:将棺盖盖上。
- 封钉:又称“封棺”,在僧道的指引下,死者亲属或达官显贵,用斧(或槌)作势以铁钉封住棺木,僧道会念诵吉祥话,希望带来福分,僧道每说一句,亲属就须回答“有喔!”。因为俗言“封钉”有煞气,故孕妇此时必须离开会场。
- 跳棺:俗称“过番”(到海外去),如男子青年丧妻,且在出殡前即打算续弦时,须举办“跳棺”仪式。于棺木两侧各置一“椅绦”(长板凳),男子戴斗笠、背包袱、脚著长靴(亦可用雨靴或迳穿布鞋、长袜),一手夹着一支雨伞,一手拿着点燃的线香。然后两脚踏在两个“椅绦”之间,说:“如今跳棺,急别乡关。你留唐山,我过南番。”(如今跳过棺材,我急忙离乡,你留在中国大陆,我去南洋。)或“你在台湾,我过南番。”等(地名必须因地制宜,由于常有“过南番”的字样,常被称为过番。),拜个数拜,将线香掷落地面(急忙离开,来不及插香),急忙跑出去,不可回头。之后可以将斗笠、长靴脱去,继续回来办法事。此举动表示男子假装要急着到海外谋生,避免死者的灵魂牵挂,阻碍姻缘。此习俗由于被认为不尊重女性,现已极少出现。
- 出殡:俗称“出山”。丧事时,将棺木移到墓所或暂放的地方。出殡日期并不一定,今日台湾多于“尾七法事”之后出殡,将亡者的牌位放入“斗”中,出殡时由长子或长孙手捧著,称之为“捧斗”。
- 进金:火葬的骨灰,被捡骨捡进骨灰坛中之后,由亲属送至指定地点或纳骨塔安置,入塔者称“晋塔”。
- 点主:有将死者灵魂引入神主牌之意,一般请官员、有名者、富贵者担任“点主官”,现在多由僧道或风水师兼任,亲属跪地拿着死者神主,“点主官”以朱笔或雄鸡冠血在神主上点划,再以墨笔补黑,此即“点主”。
- 返主:出殡完毕返回丧宅,由长孙或其他亲属持返神主牌位,俗曰“返主”。
- 除灵:“出殡”、“返主”完成,丧事大致结束,亲属脱去孝服、修整仪容,又称“除服”。
- 巡坟:埋葬数日后,亲属去墓地祭拜,且略略扫墓、并防备坟墓被破坏,又称“巡山”。
- 完坟:于坟墓筑成后,择日延请僧道作法事并祭祀墓地土地神,称“完坟”。又称“完山”、“谢土”。客家地区、宜兰一带则多会另祭龙神。
- 百日:死者逝世后第一百日,须请僧道诵经超渡,称之为“百日”。
- 对年:死者逝世满一周年,延请僧道诵经超渡,称“对年”。
- 合炉:在“对年”以后(泉州习俗为“百日”以后,漳州习俗为“对年”以后,今多从漳俗)寻一吉日,请僧道作法,把死者灵魂请入家中祖先神主。并将死者个人的牌位火化,将死者的姓名、字号、生日、忌日及奉祀后人之名等资料写入祖先牌位内,称为“合炉”。
告别式分家奠和公奠,家奠是给亲属祭拜,公奠是给同事、好友、机关团体、公司行号等祭拜。